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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乘起信论疏笔削记会阅卷第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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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唐 西京太原沙门 法藏 述疏

    终南草堂沙门 宗密 录注

    宋 秀州长水沙门 子璇 修记

    清 钱塘慈云沙门 续法 会编

    顺天府府丞 戴京曾 阅定

    △二发心之相(三)。初牒章以问。二标徴列释。三问答除疑。

    初牒章以问。

    复次信成就发心者。

    发何等心。

    【记】复次句。牒章也。

    发何句。问起也。前之所说。但是能发之因缘。未知所发之心。作何行相。故此徴问也。

    △二标徴列释。

    略说三种。

    云何为三。

    一者。直心。正念真如法故。二者深心。乐习一切诸善行故。三者。大悲心。欲拔一切众生苦故。

    【疏】三种。标也。

    云何。徴也。

    一下。释也。

    直心者。谓向理之心。无别岐路故。即二行之本。

    深心者。备具万德。归向心源。即自利行本。

    大悲心者。广拔物苦。令得菩提。即利他行本。

    妙行虽广。三行统收。故标云略说三也。以此即是三聚戒故。三德三身。皆由此成故。亦即是彼三回向故。谓初向实际。次向菩提。后向众生。皆应相配释之。

    【记】向理等者。真如妙理。体离有无一异凡圣染净等一切边邪之相。若欲造诣。必须正念。正念即正慧。正慧即是直心也。斯则理无别故。向心必直。故占察经说。真如能成行人质直心故。如蛇行性曲。入筒则直。三昧调心。亦复如是。此中正念。即真如三昧也。

    二行本者。此直心通与二行为本也。下之二心。别为行本所以。此通与二行为本者。谓念真如。具无漏功德。一切众生。同有此性。皆当作佛。以知具德故。能起自利行。以知性同故。能起利他行(行所依本)。又以念真如。非前际生。非后际灭故。能令二行究竟。无有疲厌(行不断本)。又知此性。离言说分别。毕竟平等故。能令二行离相。成无漏因(行相应本)。故此一心。通为二本也。

    乐集等者。乐。谓希欲。专注决定之谓也。由是知之不如好之。好之者。不如乐之者也。

    备万德者。六度万行。一切皆修。所修之行。一一翻对妄染。以显性上河沙功德。如以智慧。翻破无明。显成性上大智慧光明义等。是知修行。盖为显德。故约所成以解修行。据此。则不唯名深心。亦得名广大心。以万行齐修故(广也)。皆彻心源故(深也)。今标之以竖。故曰深心。释之以横。故云一切。意以二文相显也。疏中亦兼此二义。若有深而不广(彻理之一行)。或复广而不深(多行于世善)。皆非大乘之行。今此兼明。以成菩萨之大行矣。自利行本者。深心愿乐故。若不愿乐。安能行之。是故为本。

    欲拔等者。欲。谓希望。与乐字义同。可以互言。

    广拔物苦者。广大心也。三界普度。无怨亲故。令得菩提者。第一心也。迥出人天及二乘故。若不尔者。宁曰大悲。然拔物苦。正是大悲。令得菩提。是大慈也。以菩提是乐果。慈能与乐故。今论但举大悲拔苦。必有大慈与乐。故疏兼而释之也。若无此心。焉能度脱。故云行本。

    妙行下。显略摄广。文虽三种。义包一切。理事兼行。自他俱利。摄无不尽也。

    以此下。正配诸行。三聚戒者。直心。即摄律仪戒。正念真如。离诸过故。深心。即摄善法戒。悲心。即摄众生戒。

    三德者。直心。成断德。即法身。深心。成智德。即般若。悲心。成恩德。即解脱。

    三身。即如次配法报化。

    是彼者。即指信成就发心之人。回自己心。趣向三处。故名回向。

    实际者。真如。即是真实际故。菩提者。以一切善行。皆以大智为其首故。众生可知。据此。则三中。初一为离相行。后二是随相行。离相是总。随相是别。说虽前后。行即同时。以前一具后二故。虽观空而万行迢然。后二同前一故。虽涉有而一真寂尔。苟或互阙。即二乘断空。凡夫有漏。初后相济。方为大乘中道妙行也。由是诸行虽多。此三摄尽。更有三法。三宝。三菩提。三涅槃等。一切三法。类此配之。故净名说此以为净土之行。经云。直心是菩萨净土。菩萨成佛时。不谄众生来生其国。深心是菩萨净土。菩萨成佛时。具足功德众生来生其国。四无量心是菩萨净土。菩萨成佛时。成就慈悲喜舍众生来生其国等。

    △三问答除疑(二)。初问。二答。

    初问。

    问曰。上说法界一相。佛体无二。何故不唯念真如。复假求学诸善之行。

    【记】上说下。引前所说以为义宗。即前云。所言觉义者。谓心体离念。离念相者。等虚空界。无所不遍。法界一相等。又真如门。及真如体相中具说。

    何故下。对以成难。意云。众生真如。即同佛体。但念真如。便可得道。何用别更修诸行耶。斯乃但可只用直心。不合更说后二。

    △二答(二)。初正答所问。二重显方便。

    初正答所问(二)。初喻。二合。

    初喻。

    答曰。譬如大摩尼宝。体性明净。而有矿秽之垢。若人虽念宝性。不以方便种种磨治。终无得净。

    【记】摩尼体相。本来明净。今为垢染。体性虽净而相不净。故须治之。

    △二合(三)。先正合。次委释。后顺真。

    先正合。

    如是众生真如之法。体性空净。而有无量烦恼垢染。若人虽念真如。不以方便种种熏修。亦无得净。

    【记】真如心法。合摩尼宝珠。而云众生者。是在缠染秽真如。拣非诸佛出缠纯净真如也。空净合明净。明。即智照。净。即空寂也。而曰体性者。是本性明净。拣非离垢明净也。烦恼。合矿秽。若人。指信成就发心者。合若念宝人。熏修。合磨治。谓内起厌求熏习因力。如彼以身手雕治。外假师教闻修缘力。如彼以沙石荡磨。故云种种方便。亦无净者。不能得离垢净也。合宝染尘。约体。虽本来空寂。约相。则现有尘劳。若不起行对治。无以得同诸佛。将知佛与众生。但体同而相不同也。众生相。则六染炽然。诸佛相。则众善普会。霄壤之远。何可雷同。故前明三觉五觉。觉则性同。三五位别。性同。不须修。位别。应断证。又天台圆教。具明六即。即故。真如平等。六故。行位元殊。岂同暗证。但理而已。故宜进修。蠲去尘惑。若其但念。未免沈空。止观相须。方为佛法。目足之喻。宜可思焉。

    △次委释。

    以垢无量。遍一切法故。修一切善行。以为对治。

    【疏】释须修众行所以。

    【记】难云。真如宝性唯一。修治何必众行。故此释云。众生从无始来。背觉合尘。于色声等一切法上。起贪瞋等无量烦恼诸垢染法。今既觉知过患。修行对治。所治之垢既多。能治之善宁一。其犹病多。药非一种。故修一切行也。金刚亦云。以无我无人。修一切善法。则得阿耨菩提等。

    △后顺真。

    若人修行一切善法。自然归顺真如法故。

    【疏】以诸善行。外违妄染。内顺真如故。

    【记】难云。无量善行。原为对治无量垢恼。何能与一真如体性相顺耶。故此释云。诸不善行。既违真理。一切善行。自然顺真。复由种种对治善行。除去污秽。方能令一真如宝珠。得明净故。外违等者。如行布施。外违悭贪。内顺无悭。乃至般若。外违无明。内顺明体等也。

    △二重显方便。

    【记】前答问云。不以方便熏修。终无得净。故今重明所修方便也。前但发心。未行其事。今此所说。正是所行。则前为能起之心。此为所起之行。故前疏标。皆言行本。应知前文但显发心相。此明修行相也。

    △文二。初标徴。二别释。

    初标徴。

    略说方便有四种。云何为四。

    【疏】有四。标数也。云何。徴起也。

    【记】方便者。泛论有四种。一。进趣方便。二。权巧方便。三修行方便。四。集成方便。此文正当一三。兼于二四也。

    △二别释。

    【疏】四门各有三。一。标名。二释相。三。明意。如文可知。

    今合四门文分为三。初一。不住道。次二。自利行。后一。利他行。

    【记】文分为三者。如次是前三心所起之行。对文思之。此又是疏家科出论中隐奥意也。

    △初一不住道。

    【疏】不住道者。具两意。

    一者。不。犹无也。道。即因也。无住之因行故。故本疏云无住行。二者道。即真如性。此性本无住故。二意合显。方契论旨。盖以性本无住。故以无住之行而随顺之也。

    一者。行根本方便。

    谓观一切法。自性无生。离于妄见。不住生死。观一切法。因缘和合。业果不失。起于大悲。修诸福德。摄化众生。不住涅槃。

    以随顺法性无住故。

    【疏】不住生死。智也。不住涅槃。悲也。

    【记】一者下。先。标名目。行之方便。即根本故。以此与后二利行而为其根本耳。

    谓观下。次。示义相。性无生者。诸法从本来。常自寂灭故。

    不住生死者。若住生死。则轮转不休。既言离于妄见。当知不住。即是依真如不变义。修止行也。

    疏云智者。若见诸法有生灭。即成凡夫妄识。是住生死。当知反此。宜称为智。

    因缘等者。若染因缘和合。即恶业苦果不失。若净因缘和合。即善因乐果不失。斯则染恶等唯三途。净善等通人天二乘及佛道也。

    起大悲者。既见因缘和合。善恶果报。故可翻迷成悟。转凡为圣。乃起大悲。咸欲济度。

    修福等者。具修施戒忍进禅定以摄众生。谓布施摄贫穷。持戒摄毁禁等。以此五行。是福德门故。斯则为化众生而修福德。因利他而自利也。故净名云。众生之类。是菩萨净土等。

    不住者。若住涅槃。则一向寂静。既言化生修福。当知不住。即是依真如随缘义。修观行也。

    以随下。后。明所以。法性本来非有。故今不住生死。本来非无。故今不住涅槃。又以性不变故。不住生死。随缘故。不住涅槃。乃至凡圣断常一异等诸二边法。不可尽言。离此二边。方名随性。今以即观之止。随顺无生法性。为不住生死大智行本。以即止之观。随顺缘起法性。为不住涅槃大悲行本。又以即悲之智。为自利行本。以即智之悲。为利他行本。

    又此一文。初名自性无生止。次名因缘不失止。后名法性无住止。亦可初名不住生死观。次名不住涅槃观。后名随顺法性观。若总之。初可名离于妄见大智止观。或名真如止观。次可名摄化众生大悲止观。或名生灭止观。后可名随顺无住平等止观。或名一心止观。若与楞严会之。初即空如来藏心止观。次即不空如来藏心止观。后即空不空如来藏心止观。又与圆觉经会之。初即奢摩。次即三摩。后即禅那。又与台宗一心三观义同。谓观法无生。即空观。观真谛也。观因缘和合。即假观。观俗谛也。随顺法性。即中观。观第一义谛。即三而一。即一而三。不纵横并别。谛观皆然。故此名为行根本也。

    △次二自利行(二)。初断德。二智德。

    初断德。

    二者。能止方便。谓惭愧悔过。能止一切恶法。不令增长。

    以随顺法性离诸过故。

    【疏】能止者。谓勤断二恶。止持门也。

    【记】二下。先。标名也。勤断二恶者。已起之恶。断令不续。未起之恶。断令不起。止持者。以约恶法而论。故止名持。作名为犯。

    谓下。正示义也。惭愧者。即善十一之二数。惭谓尊贵增上。宗重贤善羞耻过罪息诸恶行。愧谓诃厌增上。轻拒暴恶羞耻过罪息诸恶业。

    悔过者。梵语忏摩。此云悔过。谓陈露先罪。改往修来。

    于中能止一切恶法六字。通已起未起。余皆局于已起也。是恶皆止。故云一切。此说已起之恶。既令不增。未生之者。自然不起矣。

    以随下。出所以也。性本离过。起过则违。今既止之。故当顺理。过尽性显。名为法身。法身即是断德。故今以此名科。

    △二智德。

    三者。发起善根增长方便。

    谓勤供养礼拜三宝。赞叹随喜。劝请诸佛。

    以爱敬三宝。淳厚心故。信得增长。乃能志求无上之道。

    又因佛法僧力所护故。能消业障。善根不退。

    以随顺法性离痴障故。

    【疏】发起者。勤修二善。作持门也。

    勤供养等。约缘修行也。

    以爱下。辨修利益也。爱敬四句。一。爱而非敬。如母于子等。二。敬而非爱。如仆于主等。三。亦敬亦爱。如修行人于三宝等。四。非敬非爱。如冤家等。

    【记】三下。先。标名。勤修二善者。已起之善。修令增长。未起之善。修令发生。故云发起增长。是标二义也。

    作持者。谓约善法以论。作故名持。止故名犯也。

    谓下。正示义。供养者。然有三种。谓财。法。观行。

    礼拜者。勒摩三藏说有七种。一。我慢礼。二。唱和礼。此二非仪。三。恭敬礼。敬从心发。运于身口。五轮着地。四。无相礼。深入法性。离能所相。五。起用礼。观身与佛。同一缘起。如幻如影。普运身心。遍礼一切。六。内观礼。但礼身内法身真佛。不缘他佛。七。实相礼。若内若外。若凡若佛。同一实相。见佛可礼。亦是邪见。观身实相。观佛亦然。始名平等礼敬。故文殊偈云。不生不灭故。敬礼无所观。

    准离垢慧所问礼佛法经。总有八重。一供养。二赞叹。三礼佛。四忏悔。五劝请。六随喜。七回向。八发愿。八中正意礼佛。余七皆是礼佛缘由。谓供赞。是礼佛流类。忏劝随喜。是礼佛之意。七是都回礼等功德。向于三处。八是叙陈意所希望。然此八重。各能除障。供养除悭贪障。感大财富。赞叹除恶口。得无碍辨才。礼佛除我慢。得尊贵身。忏悔除三(业。烦恼。报也)四(加见也)障。得依正具足。劝请除谤法。得多闻智慧。随喜除嫉妒。得大眷属。回向除狭劣。成广大善。发愿除退屈。总持诸行。今此文中。具有五法。前有忏悔。后有发愿。然阙回向。影在文中也。

    缘修者。约三宝胜缘。修入住正行。

    利益有二。先。敬则道增。爱敬四句。可知。若准儒教说。母唯爱。君唯敬。父兼爱敬。故孝经云。资于事父以事母而爱同。资于事父以事君而敬同。故母取其爱而君取其敬兼之者。父也。然此且约多分而说。今以事父之心。奉于三宝。故兼爱敬。

    淳厚者。郑重(厚也)之心而无杂乱(淳也)。亦有四句。一。淳而不厚。谓暂时诚恳。二。厚而不淳。谓长久浑杂。三。俱。谓没齿无乖。四。不俱。谓辄无虔想。今取第三也。

    信增等者。从十信位。迁入正定也。

    又因下。次。护则业消。上则内因修行力。此则外缘加护力。亦可前名生智益。此名灭障益。

    消业等者。前礼赞等。各能除障。已如前配。复能成善。如下第四分中所说。

    以随下。明其意。性本离其痴障。今以修智断障。岂非顺性。此行成就。即显报身。报身即智德。故此为科。

    △后一利他行。

    四者。大愿平等方便。

    所谓发愿。尽于未来。化度一切众生。使无有余。皆令究竟无余涅槃。

    以随顺法性无断绝故。法性广大。遍一切众生。平等无二。不念彼此究竟寂灭故。

    【疏】尽未来。长时心也。度一切广大心也。令究竟。第一心也。

    以随下。一。正显顺法性。法性下。二。明起大愿意。亦即常心也。

    【记】四下。标名。

    所下。释相。发。谓?励运意。愿。谓希求乐欲。然有四种。要约其心。故名誓愿。今即四中之一也。余之三愿。已在前文。谓能止方便。及消障离痴。即无边烦恼誓愿断。发起善根增长方便。即无量法门誓愿学。行此二法。皆为菩提。即佛道无上誓愿成也。

    长时心者。度尽为期。不限劫数。故尽来际。

    广大心者。无有拣择。四生九类。悉皆度故。

    第一心者。超过人天二乘之境。令得无上寂灭乐故。

    以随等者。明意。谓次第释前三心所以也。

    初二句。释长时心。谓法性常住。无始无终。故今度生。尽于未来。无有疲厌而随顺也。

    疏文可解。

    法性下三句。释广大心。谓性遍满。平等无二。故今化度。无有拣择。平等济拔而随顺也。

    不念下二句。释第一心。谓性本无彼此分别。常寂静故。故今化令咸至寂灭究竟涅槃。是顺性也。

    然后之二段文。但初标法性。后结故字。而不逐段一一标结随顺等言者。译人之巧略也。

    亦常心者。意明此有究竟寂灭之言。故名常也。

    △三发心利益。

    【记】显发心益者。由前发心。行诸妙行。故得入初住。见于法身。起用利益也。

    △于中四。初显胜德。二明微过。三通权教。四叹实行。

    初显胜德。

    菩萨发是心故。则得少分见于法身。

    以见法身故。随其愿力。能现八种。利益众生。所谓从兜率天退。入胎。住胎。出胎。出家。成道。转法轮。入于涅槃。

    【疏】十解菩萨。依比观门见。故云少分。亦可依人空见。

    八种利益者。初发心住中。能作此事。

    【记】比观见者。以于人空。得自在故。若约法空。但相似见。未是证故。名为少分。

    亦可下。若依人空。此即已证。但未得法空。故云少分。是依人空见也。前是正意。此约兼明。

    发心住中作此事者。随其悲愿之力。能作八相成道。利乐众生。同今释迦化仪也。此如华严所说。

    又是文中。有自利利他之异。详之可见。

    若前后相望说者。由护法故发深心。行自利行。得见法身。由大悲故发大悲心。行利他行。八相利生。由佛菩萨教故发直心。行无住行。见法身而现八种。随愿利益也。

    △二明微过。

    然是菩萨。未名法身。

    以其过去无量世来。有漏之业。未能决断。随其所生。

    与微苦相应。亦非业系。

    以有大愿自在力故。

    【疏】未名法身者。异地上也。以未证真。但依信力。见于少分。

    以其过去下。释异所以。

    亦非业系者。异凡夫也。菩萨于报。修短自在。不由惑业。

    大愿自在者。以留惑益生。悲愿之力故。

    【记】未证等者。但比观相应。未离分别故。

    释所以者。此明先世所造世间业因。通于善恶。斯往业不亡也。

    微苦有二意。一者。变易行苦。二者。随业有分段苦。以得自在。不同凡夫。故云微也。

    修短等者。变易之身。愿智所资。无定齐限。能变粗身为细质。易短命为长年。故云自在。

    留惑等者。以有大愿。故留烦恼不断。润生受报以有大智。故能自在。随意长短。不为惑染。非同凡夫。为烦恼所使。不能断也。

    斯则未名法身。故异地上。以其下。是所以。亦非业系。故异凡夫。以有下。是所以。既上异圣人。下殊凡品。故当贤位。

    △三通权教。

    如修多罗中。或说有退堕恶趣者。

    非其实退。但为初学菩萨。未入位而懈怠者。恐怖令彼勇猛故。

    【疏】如修多罗下。一。举教也。

    非其实下。二。释通也。文皆可见。

    如缨络本业经中言。七住已前。名为退分。若不值善知识者。若一劫乃至十劫。退菩提心。如净目天子。法才王子。舍利弗等。各入第六住。其间值恶知识因缘故。退入凡夫不善趣中。乃至广说。今释此意是权语。非实退。但恐怖彼初入人。令不慢故也。

    【记】七住前退者。第七方名不退住故(然彼经中。但说净目等。各至第六住。遇恶知识故退。而不详彼所值因缘行相。待检续入)论云未入正位。通二意。一。未入初住。二。未至七住。正因不退之位。故云正位。前意为正。

    △四叹实行。

    又是菩萨。一发心后。远离怯弱。毕竟不畏堕二乘地。

    若闻无量无边阿僧祇劫。勤苦难行。乃得涅槃。亦不怯弱。以信知一切法。从本已来。自涅槃故。

    【疏】又是下。一。于下不恋也。

    若闻下。二。于上不怯也。

    以信下。释不怯所以也。

    此即显彼经文。是权非实。

    【记】于下不恋者。谓于二乘凡夫果报。不生着故。

    若闻等者。如法华云佛道长远。久受勤苦。乃可得成。

    于上不怯者。于菩提涅槃。有勤勇心。修诸苦行。不生畏故。释所以者。亦释前不恋所以。以知自性涅槃。终非外得。迟速由己。何定劫时。故虽闻是经劫勤苦乃得涅槃之言。而无怯惧。斯则于上不怯。故于下不恋。是故疏中。但释不怯所以也。又由信知一切自他自性涅槃。纵在轮回。亦常入灭。由是为诸众生。志求佛道。广修福德。虽不乐于有。亦不堕于空。故闻生死苦界生多难化之言。并无怯弱。斯则于下不恋。故于上不怯。故能兼释前之不恋所以也。由此两文之内。皆有不怯之言。但前之不怯。悲也。不畏众生难化故。后之不怯。智也。不惧佛道难成故。

    此即下。据此以??彼。此明其实。非权说故。初发心住。尚无退堕。况入六住。岂有退耶。

    △二解行发心(二)。初总标叹胜。二显其胜相。

    初总标叹胜。

    解行发心者。当知转胜。

    【疏】前位信满入解。今此行满入向。更深发心故也。

    【记】今此下。谓依住。行位满。发深解行。入十向位。非同前信。故云转胜。

    △二显其胜相(二)。初时胜。二行胜。

    初时胜。

    以是菩萨。从初正信已来。于第一阿僧祇劫。将欲满故。

    【疏】一劫满者。邻初地故。

    【记】邻初地者。从初住至初地。为一僧祇。今十回向。与初地相近。是邻真故也。

    △二行胜(二)。先总。次别。

    先总。

    于真如法中。深解现前。所修离相。

    【疏】深解。解也。离相。行也。下六度中。皆明此二。

    【记】解彻真如。故云深解。分明显了。更无暗昧。故云现前。又超前故云深。异后故云解也。

    离相行者。真如无相。顺真如故。所修行行。一一无相。如金刚不住色布施。不住声香等布施。诸行皆然。故云所修离相。

    此二。指解行言。

    △次别。

    以知法性体无悭贪故。随顺修行檀波罗蜜。以知法性无染。离五欲过故。随顺修行尸波罗蜜。以知法性无苦。离瞋恼故。随顺修行羼提波罗蜜。以知法性无身心相。离懈怠故。随顺修行毗黎耶波罗蜜。以知法性常定。体无乱故。随顺修行禅波罗蜜。以知法性体明。离无明故。随顺修行般若波罗蜜。

    【疏】以知法性下。显上深解现前也。随顺修檀者。显上所修离相也。下五一一准此。谓离三轮等相。以十行已去菩萨。得法空故。能顺法界。修六度等行。即发心所依之解行。以垢障乖真。故修离障之行以顺如也。

    【记】无悭贪者。悭。谓吝惜己物。辄不与人。贪。谓希欲他财。以将入己。知法性之中。本无此事。故疏云解也。檀波罗蜜者。具云檀那。此云布施。波罗蜜。此云到彼岸。彼岸。即是涅槃。涅槃。即是真如之理。今离相行施。与理相应。即是到彼岸义。余皆仿之。然则辍己惠人。名之为施。但顺无悭。以此亦顺无贪之义。何则。己物尚与他人。他物固应不取。以深况浅也。

    谓离下。明所离相。三轮。即施者。受者。所施之物。达此三相。体不可得。故名离也。苟能离相。则因成无漏。果证菩提。有运转义。故名为轮。复能摧辗一切惑障。有摧辗义。号为轮也。

    以十下。释离相之由。得法空者。但约深入此观。未是证得。然此由是约教道说。若其实说。十信位中。便能深入。如下信心。修真如三昧。岂非法空也。

    所依解行者。解。即十住。行。即十行。斯则十向为能依。住行为所依。又住行为能发。十向为所发。谓依此解行。发回向心故。

    以垢下。释顺真之由。谓悭等是障。常乖背其性。性本无悭等。常不与障合。故行布施等行。外违悭贪等障。内顺无悭等性也。

    五欲者。色声香味触等五境。此五能令众生起欲心故。故前云。以有妄境界染法缘故。即熏习妄心。令其念着。造种种业。受于一切身心等苦。又无常经云。常求于欲境。不行于善事。于境生欲。故名为过。过即是染。知法性中。本无此染也。

    尸者。具云尸罗。此云戒。戒。谓防非止恶。即离五欲过也。

    瞋恼者。因他恼触。生瞋恚故。亦可因恼生瞋。瞋故热恼。热恼即苦。知性本无此苦也。

    羼提。此云忍辱。忍彼辱境。即离瞋恼。

    懈怠等者。为执身心。遂成懈怠。今既性净。不见身心。为谁懈怠。故云离也。

    毗黎耶。此云精进。精。谓精纯。一心无杂。进。谓进趣。勇猛不退。即离懈怠。

    常定。约显体说。无乱。约离过说。

    禅者。具云禅那。此云静虑。即慧之定。定即无乱。

    离无明等者。本觉明中。本无不觉故。般若。此云智慧。智即是明。明即离无明也。即定之慧故。此与第五。是自性定慧。本是一法。但约体用义分异尔。

    然准华严经说。十地菩萨。如次行十波罗蜜行者。以彼是证真之后。如实修行。此中六度。是随顺修行。浅深有异也。又此虽顺性。是渐修。彼称法界。一行一切行。是圆修。亦偏圆之不同也。应详之。

    △三证发心(三)。初明发心体。二明发心相。三明成满德。

    初明发心体(三)。初标地依。二明行体。三明胜用。

    初标地依。

    【记】地依者。以文云。证何境界。所谓真如。此则真如。是十地所依境也。然地者。就喻彰名。以喻真智能生圣法。今约真如。是智所依。故名地依也。

    证发心者。从净心地。乃至菩萨究竟地。证何境界。

    所谓真如。

    【记】证句。牒章。

    从下。辨相。先。徴问。

    所谓句。次。答释。谓此十地菩萨。虽断障有分数多少。行行有差别浅深。随其位次。一一皆证。其所证者。同一真如。但有满分之殊。而无差别之体。故此通标真如。为所证境界也。华严十地品中。亦同此说。故彼出体偈云。如来大仙道。微妙难可知。非念离诸念。求见不可得。

    △二明行体。

    【疏】行体。根本也。

    【记】根本者。即根本智证真谛理。是真见道也。

    以依转识。说为境界。

    而此证者。无有境界。唯真如智。名为法身。

    【疏】境界。即是现识。必依转相起故。

    而此等者。然本智正证之时。实无能所。岂可得说以为境界。今但约后得智中。业识未尽。故转现犹存。假就此识。说正证中。定有真如为所证境也。以后得智。反缘正证。亦有现似境。故说转识现也。而实真证。能所平等。

    【记】以依等者。先问曰。真如离心缘相。又若证者。离于能所。何以言真如为境界耶。故此释之。

    必依转相起者。即此转识。约现境处。便名现识。竟无别体。但据次第。义说相依。斯则依能见心。有所见境。故前论云。以依能见故。境界妄现。

    本智证者。智与理冥。心与神会。一相一味。平等平等。实无能所之异。故颂云。若时于所缘。智都无所得。尔时住唯识。离二取相故。

    今但下。对此重解依转识说为境界之意。此有二义。一。约菩萨未离业识。犹有见相。入观虽与无分别智相应。不分能所。出观则与此识相应。约此识上。说前证时以为境界。二。约后得智中。相见道内。重虑缘真。变起影像。彷正证时。说真为境。此但似境。非谓实有。然亦不离是转识现。故疏双标后得智中。业识未尽也。

    然至释相。但约业识未尽义说。故云转现犹存等也。此是初一义。以后得下。出第二义。或问曰。如上所说业识未尽。已闻命矣。后得智中。如何分别。故此释之。意明根本实证之时。但是一心真见道。无分别能所之相。若后得智中。以能见心。反缘所证。以有此能缘心故。便有真如影像当情。为所缘境界。像虽不实。还似真如。秪据此义。说后得智中。依于转识名境界也。如人饮水。正饮之时。不能说其冷暖。饮水之后。方能说之。说时虽不得水体。其如所说之水。还似所饮之水也。

    而实等者。真如是所证。智是能证。能所无二。方名法身。以法身本具理智。理智本无二故。斯则住唯识理。离二取相也。

    △三明胜用。

    【疏】胜用。后得也。

    【记】后得者。权智达俗。出假化物也。

    △文中四。初摄法上首德。二随根延促德。三实行不殊德。四应机殊行德。

    初摄法上首德。

    是菩萨于一念顷。能至十方无余世界。供养诸佛。请转法轮。

    唯为开导利益众生。不依文字。

    【疏】此下有二。一。供养等。正明请法。二。唯为等。显其请意。

    【记】一念至无余世界者。若准华严说。初地菩萨。能至百佛世界。二地千佛世界。乃至十地。不可说不可说阿僧祇世界。此盖随其分位。胜劣不同。今此文中。意在通论十地。故以无余之言而通贯之也。

    请法者。于彼彼世界。彼彼众中。励己率先。为众导首。请佛说法。

    请意者。新译论云。唯为众生而作利益。非求听受美妙言辞。夫请说法。诚在所显修证义意。令其众会。如闻摄取。思而行之。兼冀展转遐益众生。岂在徒听言辞而已耶。即如圆觉十二菩萨。各伸请问。皆言愿为此会。及为末世等。

    △二随根延促德。

    或示超地。速成正觉。以为怯弱众生故。

    或说我于无量阿僧祗劫。当成佛道。以为懈慢众生故。

    能示如是无数方便。不可思议。

    【疏】或下。一。促也。于中先。举用。以下。后。显意。

    或说下。二。延也。亦先。举用。

    以下。后。显意。

    能示下。三。结也。

    【记】促者。谓有一类众生。根性怯弱。闻说佛道长远。久受勤苦。乃可得成。却生退屈。不肯修进。是故菩萨。为此众生。示现超越地位。不经劫数。证于佛果。令彼思齐发心进趣。如释迦六年修行。便成正觉。是兹倒矣。又如善财一生。龙女一念等。

    延者。为有一类众生。亦欲进趣。将谓佛果。容易而成。懈怠因循。不能勤勇。若复示其超果。转令懈慢。终不成就。是故菩萨。为彼说言。我于无量劫中修行。方成佛道。以兹警?。不令懈怠。使其勤进。故法华云。智积菩萨言。我见释迦如来。于无量劫。难行苦行。积功累德。求菩提道。未曾止息。即其类也。然促中云示。延中但云说者。促在一生。可令现见。延历多劫。但可说令知也。

    结者。根器既多。方便非一。口不可说。心不可测。故云无数等。法华云。佛知众生。有种种欲。深心所著。随其本性。以种种因缘。譬喻言辞。方便说法。如此皆为得一佛乘。一切种智故。是诸众生。从佛闻法。究竟皆得一切种智。

    △三实行不殊德。

    而实菩萨。种性根等。发心则等。所证亦等。无有超过之法。以一切菩萨。皆经三阿僧祇劫故。

    【疏】此下有四。一。种性因等。二。发心。行等。三。所证。证等。四。三祇。时等。

    【记】种性根等者。等。谓齐同。同是一乘种性。非三五等乘性故。根。谓信等五根。有上中下。今同是上根。非中下故。此约夙昔所论。故疏云因等也。

    行等者。同发菩提心。行二利行故。若克就地上。则同得无分别智行。如次同行十波罗蜜行。然此发心之言。通于前位所说。

    证等者。同证二空理故。若克就地上。则同证遍行真如。乃至十地。同证业自在所依真如等。

    无有超过法者。此明菩萨。因行证既等同。更无别有超越殊胜之法。可为行证也。亦可此是位等。即三贤十圣。皆须历故。无有超过。

    以一切下。是时劫等。易解。总上言之。意云。若此一类。是菩萨种性根器。则发心修行。断证位次。始终劫数。竟无差别也。又此一段。亦似通明上诸等之所以。以彼皆经三大阿僧祇劫所修来故。因行果证。无有不等同也。

    所言阿僧祇者。若准本业经。初以忉利天衣。仍用彼天时分。三年一拂。尽四十里石为小劫。次以梵天衣。拂尽八十里石为中劫。后以净居天衣。拂尽八百里石为大劫。杂阿含中。与此有异。又劫章颂云。风灾为一数。乃至不可知。此极长远时。名一僧祇劫。谓以此风灾为数。数至不可数。更若数时。心则狂乱。齐此数不得处。名一阿僧祇劫。若以此等。计三僧祇。方成佛道。则百千万人中。无有一人。发心修进。纵有惧于三途苦者。但修人天戒善。或有畏于三界生死。亦但修二乘之行。焉敢希冀佛果。修菩萨行。盖为作此长久而解。有是大失(彼为一类懈慢众生。故说长久。一也)。今所会通。则特异于彼。何者。且梵语劫波。此云时分。大劫小劫。长时短时。下至刹那。皆名时分。阿僧祇。此云无数。无数之言。亦不定久近。如人经年不相见。便云无数时。竟日不见。亦云无数时。修行时分。意亦同此。若此所解。方有修行佛道之人(此为一类怯弱众生故说短近。二也)。若处中而论。三祇是定。延促则不定。谓始从具缚凡位。发心(初信心位)修进(住行等也)。法尔经无数时。方得亲证真如。名为见道(初地)。是第一无数时。从见道已去。渐断执障。法尔又经无数时方得不假功用。自然相应。至第八地。是第二无数时。从此任运进趣。消遣余累。法尔又经无数时。方得成佛。是第三无数时。斯则三无数时。是定有。然延促不可定也(此明三祇延促。随人悲智愿耳。无定局也)。况时无定体。唯心所现(心乐长则时长。心乐短则时短。亦无定限也。又心本无际。时宁有分。此约理说。三也)。故法华说。日月灯明佛。说法华。经六十小劫。时会听者。谓如食顷。又论释经劫数之言。或云年岁。或日月等。又摄论云。处梦谓经年。觉乃须臾顷。故时虽无量。摄在一刹那。今此三祇。宜依后说。

    △四应机殊行德。

    但随众生世界不同。所见所闻。根欲性异。故示所行。亦有差别。

    【记】众生世界者。或唯有情。或分情器。

    不同者。以世界众生。各有无量差别。谓生有善恶。竖穷于九界也。界有染净。横遍于十方也。

    见有邪正。闻有疑信。过去所成名根。现在所欣名欲。未来种子名性。又根机有利钝。乐欲有大小。种性有高下。示行。五乘教行也。谓为彼彼界生。根欲性异。故示所行业用。亦复千差。乃至现身说法。亦各随彼彼见闻而成万别也。例如观音妙音品说。

    △二明发心相。

    又是菩萨发心相者。有三种心微细之相。云何为三。

    一者。真心。无分别故。二者。方便心。自然遍行利益众生故。三者。业识心。微细起灭故。

    【疏】一者下。根本无分别智。二者下。后得智。三者下。二智所依阿梨耶识也。理实亦有转现。但今略举根本细相。此非发心之境。但显此菩萨二智起时。有微细生灭之累。不同佛地纯净之德。是故合为发心相。

    【记】又是下。标徴。一者下。列释。二智所依等者。以此二种智。本从彼识之所显生。故说为依。非谓现今能与二智为体。问。二智是净。梨耶是染。云何净智。依染识生耶。答。以有染心故。翻此染心。得成净智。若本无染。净亦不生。故前云。以有不觉妄想心故。能知名义。为说真觉。若离不觉之心。则无真觉自相可说。广如随染本觉二相中明。又梨耶是染净和合。净智依生。故无疑也。又若随相所明。谓梨耶本有二智种子。从无始来。以本识为依止处。故云所依也。

    理实等者。既言梨耶。合通三细。今但言业识者。意在举细摄粗。举本摄末也。亦可现相八地尽。转相九地尽。业相十地尽。业相最通。故标通者。斯则于诸菩萨。无所屈矣。

    此非下。或问曰。二智是净。从来未得。今始开发。可名发心相。生灭业识。无始来有。何故至此名发心相耶。故此释之。意明此菩萨。亦能证真。亦能达俗。亦有生灭。以证真故。拣异地前。以有生灭。不同佛位。其犹炼金。光色渐显。粗矿已落。细矿犹存。欲显此时。应云。几分是金。几分是矿。斯则不同粗矿。亦异纯金。故且通说金已显发。此亦如是。

    △三明成满德(二)。初正显胜德。二问答除疑。

    初正显胜德(二)。先总。次别。

    先总。

    又是菩萨。功德成满。

    于色究竟处。示一切世间最高大身。

    【疏】又下。有二。一。功德满。因位穷也。故地论云。一者。现报利益。受佛位故。

    二。色究竟。果位彰也。故地论云。二者。后报利益。摩醯首罗智处生也。

    何故他受用报身在此天者。

    一义云。以寄十王。显其十地。然第十地菩萨。寄当此天。即于彼身。示成菩提。故在彼天。余义。如别说。

    【记】有二者。望下别中。亦可因位。即自利行满。亦即自受用报也。果位。即利他德圆。亦即他受用报也。

    因位穷者。将出菩萨因位。以成究竟果也。

    现报等者。即以此身。成正觉故。即自受用身功德圆满也。

    果位彰者。将入妙觉果位。以施究竟益也。

    后报等者。依前报体。方起此故。即他受用身功德。亦圆满也。

    然其因穷果显。但义说二相。时无前后。现后二报。亦复同时。譬如夜尽即晓。岂分前后。

    摩醯首罗。此云大自在。

    智处者。一切智人所起智处。故经中说。摩醯首罗。于一念中。能知三千界中雨滴之数。

    论云色究竟处示高大身者。色界之顶。是色边际。故名色究竟处。色究竟天。身量一万六千由旬。自在天王。身量三万二千逾缮那。十地菩萨。示为自在天王。身量倍增。故云最高大也。色身之大。莫过此天故。

    何故下。牒难。

    一义下。释通。十王等者。准仁王经说。十信菩萨。铁轮王王一阎浮提。十住菩萨。铜轮王王二天下。十行菩萨。银轮王王三天下。十向菩萨。金轮王王四天下。初地菩萨。阎浮王王百佛土。二地菩萨。忉利王王千佛土。三地菩萨。夜摩王王万佛土。四地菩萨。兜率王王亿佛土。五地菩萨。化乐王王百亿佛土。六地菩萨。他化王王千亿佛土。七地菩萨。初禅王王万亿佛土。八地菩萨。二禅王王百万亿佛土。九地菩萨。三禅王王百万亿阿僧祇佛土。十地菩萨。四禅王王不可说不可说佛土。如来。法界王王无量佛土。说一切法门。彼经除信佛。有十三法师。兼信十四。及佛十五。今疏不论地前及果位。故但十王。

    然第十下。正明十地寄报。当此天王。利他因行满也。此是一意。

    即于下。兼显最后身菩萨。示于彼天成佛之相。即转第十地菩萨身以为佛身。成菩提果。拣余地王。菩提尚远。若准真实成佛。但当前云功德成满。即无方所。亦不可见。今为应于十地菩萨。故示在彼天。说成正觉。此又一意也。第一义中。具是二意。

    余义者。指第二义。谓此菩萨。将成佛时。于第四禅色究竟顶自在天上。有妙净土。出过三界。十地菩萨。当生其中。菩萨坐于大宝莲华。其座纵广百万三千大千世界。于莲华外。有十三千大千世界。微尘数小莲华座以为眷属。各有菩萨而坐其上。是大菩萨放十种光。谓于足下。出百万阿僧祇光明。照十方世界一切地狱。乃至第十顶上。放若干光明。照十方世界所有诸佛。光绕十匝。住于空中。成光明云网台。高广严净。于光明中。悉雨宝香宝珠璎珞诸庄严具。供养诸佛。光明入诸佛足下。尔时诸佛。一时同放白毫相光。照大菩萨。其光即入大菩萨顶。又放阿僧祇眷属光。照眷属华座诸小菩萨。其光各入诸菩萨顶已。应时得佛无量三昧。应时得佛无量智慧。即得佛位。堕在佛数。上义。指他受用。此义。指实报也。

    如别说者。心地观云。自受用身。三僧祇劫。所修万行。利益安乐诸众生已。十地满心。运身直往色究竟天。出过三界。净妙国土。坐无数量大宝莲华。而不可说海会菩萨。前后围绕。以无垢缯。系于顶上。尔时菩萨。入金刚定。断除一切微细所知。诸烦恼障。证得阿耨菩提。如是妙果。是真报身。唯识论云。谓诸异生求佛果者。定色界后。引生无漏。彼必生在净居天上大自在宫。得菩提故。此皆实报成佛义也。复有五意。故在彼天。一。以二乘人。执化八相为真佛。不信别有圣人(一)。又不知即心是佛(二)。又信彼第四禅中。是圣人生处(三)。今且同与二乘。在彼天处摄示。令知树下八相非真。故在此天。二。缘三灾不及。故当此天。三。缘欲界色质粗重。是有。无色界都无色质。是无。今此天中。表离有无。契于中道。故在此天。四。为摩醯首罗天王。面有三目。不纵不横。表证涅槃三德亦尔。故在此天。五为下界慧多定少。上界四空。定多慧少。此天定慧平等。故在此天。以禅者言。翻云静虑。静拣于下。虑拣于上。楞伽偈云。欲界及无色。佛不于彼成。色界中上天。离欲中得道。问。疏中何以不出此第二义耶。答。唯识论等。为引二乘。令知树下佛相非真。且指彼为实报。权也。今起信等。既云示高大身。即他受用。如下文云。能现十方。利益众生。岂唯色究竟处。成佛说法而已。又前文云。随心能示十方世界无量报身。又云。菩萨从初发意。乃至究竟地。所见报身。即无有边。不可穷尽。离分齐相。皆实也。此既是权非实。故不出耳。余详华严玄谈。

    △次别。

    【记】前但直显德满位彰。今则具明二智满相。及显无明顿尽等。即是明前心相中。二心(真。方便也)圆满。一心(业识)除灭也。

    谓以一念相应慧。无明顿尽。名一切种智。

    自然而有不思议业。能现十方。利益众生。

    【疏】相应者。谓一念始觉。至心源时。契于本觉也。

    种智者。无明尽故。显照诸法也。

    亦可一念等。皆无间道。名种智。是解脱道。即显上真心于此成也。上皆自利行满。

    自然下。利他德显。显上方便心。不待功用也。

    又亦可初智净相。后不思议业相。皆是本觉随染所成也。

    【记】始觉等者。此始觉慧。与本觉心源。最初契合之时。名为一念。此约究竟相应发始之一念。不是暂时相应。谓之一念。又此一念。前则属因。后则属果。其犹曙色。在朝夕之端矣。无明等者。无明未尽。既有所不知。无明若尽。则无所不照。即大智慧光明。遍照法界也。

    一切诸法。种类若干。无不知之。故云一切种智。大般若云。烦恼不生。名一切种智。若具言之。得三种智。谓一切智。道种智。一切种智。准天台说。因修一心三观。果得一心三智。谓修即空观。得一切智。修即假观。得道种智。修即中观。得一切种智。今此论中。依真如门。修奢摩他。即是空观。果得一切智。依生灭门。修毗钵舍那。即是假观。果得道种智。依一心法。双运此二。不相舍离。为禅那。即是中观。果成一切种智。今论举中所成以摄空假。故但云一切种智。

    亦可等者。谓此始觉慧至心源时。约断惑边。名无间道。约证理边。名解脱道。

    即显等者。谓前发心三种相中真心。彼有业之所累。犹为菩萨。至此业识永尽无余。唯真独存。更无所累。故名佛也。

    上皆下。同上二报利益。但前标此释异耳。非别有所说也。

    显上方便者。即前发心相中后得智。至此圆满也。问。前后皆言自然。则因果何别耶。答。前是有心自然。以带业识故。此是无心自然。唯真独存故。疏云不待功用。兼拣上之自然也。

    又亦下。类摄前文。前约法说。此约人说。理无别也。

    皆是下。释类摄所以。以前文是本觉随染之文。今显果位。亦即本觉随染二文既同。故应相摄。其实亦同四镜中之后二也。虽约性净随染为门之异。而法体一无别焉。

    △二问答除疑(二)。初除一切种智疑。二除自然业用疑。

    初除一切种智疑(二)。先问。次答。

    先问。

    问曰。虚空无边故。世界无边。世界无边故。众生无边。众生无边故。心行差别。亦复无边。如是境界。不可分齐。难知难解。

    若无明断。无有心想。云何能了。名一切种智。

    【疏】问下。有二。一。且陈疑。谓有虚空处。皆有世界。有世界处。皆有众生。有众生处。皆有心行。如是境界分齐。难知也。

    若无明下。二。正设难。难云。非直外境无边。分齐难知。亦复内尽心想。云何得了也。

    【记】陈疑。可解。

    设难中。非直等者。意云。所知之境。既甚多无量。纵有心在。早自难知。岂况永断心想。却能了别。而名一切种智耶。

    △次答(三)。初直立正理。二举非显失。三举是彰得。

    初直立正理。

    答曰。一切境界。本来一心。

    离于想念。

    【疏】意云。只由内尽妄想心。故能外广知也。

    境虽无边。不出一心。既证心源。何不能了。

    真心之境。离于妄念。故尽想念。方始能知也。

    【记】意云下。先。总叙答意。即反于所问。义在次下之文也。

    境虽下。次。别释论文。

    文中立二正理。一。元是真心。故论云一切境等也。谓诸法唯心。无外境界。今证心源。是合了知。诚无疑虑。二。本来无念。故论云离于想念也。谓既本是心。元来离念。唯是真实。今以离妄方了。此更无疑。故下论文。但反此二意为失。合此二意为得也。

    今疏中。先。释其前意。真心下。次。释其后意。并可知之。然此论中。且是立理。未显能了能知。疏中要意圆备。故预结之云了知也。

    若于此中。体悉论旨。下文逐段。自然无惑。仍更随释。弥为彰显。

    △二举非显失。

    以众生妄见境界。故心有分齐。

    以妄起想念。不称法性。故不能了。

    【疏】以众生下。一。妄见有限之境。

    以妄起下。二。释成不见所由。

    即明为妄见故。有所不见。

    【记】此论文中。亦有二反前正理。故成不知之失。

    一。迷本真心。故论云以众生等也。诸法本来唯心。以众生迷本唯心。妄见有境。以妄见有齐限故。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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