限故。遂令境有分齐。所以不能遍知也。此即对前第一本来唯心以显其失。
疏云见有限者。境即无限。但能见之心有限。故论云心有分齐。不言境有分齐也。
二。妄起想念。故论云以妄起等也。谓一真心。本来无妄。常住法性。以众生妄起想念。违于无妄。不称真性。所以不能遍知也。此即对前第二离于妄念以显其失。
疏云释成等者。据论二段。总是对前释成失义。详之可知。
即明等者。性本离念。妄起想念。即是乖真。以乖真故。不能了知。不了知言。贯通前段。义则显矣。
△三举是彰得。
诸佛如来。离于见相。无所不遍。
心真实故。即是诸法之性。
自体显照一切妄法。
有大智用。无量方便。随诸众生所应得解。皆能开示种种法义。
是故得名一切种智。
【疏】无不遍者。无妄见故。无所不见。
心真实者。佛心离妄。体一心源。无始觉之异故。
即诸法性者。然此本觉。在生灭门中。为妄法之体故。
显照一切法者。一切妄法。并是本觉佛心之相。相既现于自体之上。以体照其相。有何难了而不知也。故云自体显照等也。故上文中。辨佛报化之用。则在于众生心中。今辨众生妄法。则在于佛心之上。良以心源无二。故得然也。华严云。如心佛亦尔。如佛众生然。心佛及众生。是三无差别。此之谓也。
有大智用等者。以同体智力。起胜方便。摄化有情也。
【记】论分二。初。反前彰得。即双反前非。合初正理也。中又二。先。总显。谓总反前非。以彰其得也。
离见相句。具含二意。离见故。反前妄起想念之失。合初离念之得。离相故。反前妄见境界之失。合初一心之得。
既合正理。即能遍知。故云无所不遍。以上问云。若无明断。无有心想(即一心想念)。云何能了。故此答曰。诸佛离于见相。故无不遍知也。
疏云。无妄见者。释前离见也。离见即能离相。故但举一义也。
论心真实下。次。别结。初一句。结离见也。既离妄见。即是一心。心即真实也。
疏文可见。
次诸法一句。结离相也。既离妄相。唯是于性。性无不遍也。
既无二非之失。即成合理之得。正理既合。不了何待。由是科云举是彰得也。
然此下。释法性义。以本依如来藏。有生灭故。生灭是法。如来藏是性。今从生灭门。入真如门。故离见相。即显法性。性即本觉。立义分中。指为自体也。
论自体下。二。约义结名二。先。显义相二。初。体能照法性相。即实智照理一切智义相也。
一切下。贴释其文义。一切妄法。即虚空世界众生心行等。并是本觉。出法之性也。佛心之相。出法之相也。以体照其相。相依性有。照相即照性也。
故上下。引因以证果。即用大中文。前则因心现果法。今则果心现因法。因果虽殊。心体是一。故金錍云。阿鼻依正。全处极圣之自心。毗卢身土。不逾下凡之一念。
良以下。释所以。生佛体同。无二相故。犹如父子。共有一镜。若照子时。子在父镜中。亦在自镜中。若照父时。父在子镜中。亦在自镜中。镜是一体。摄属二人。各成自镜。互照互现。无别有体。以喻真心。生佛各具。虽云各有。而理不可分。故云无二。是斯意也。
华严下。引证。心。是总相。生佛是别相。何者。悟心名佛成净缘起。迷心名生。成染缘起。缘起虽有染净。心体不殊。如心既具净染二缘。则佛亦尔从心造也。故云如心佛亦尔。是知佛报化用。在于众生心矣。如佛既从心造。则生亦然从心造也。故云如佛众生然。是知众生妄法。在于诸佛心矣。心佛生三无差别者。谓众生心即佛心。佛心即众生心。又众生是佛心中众生。佛是众生心中佛。以生佛相同一心。体无差别。故清凉疏云。三法各有二义。心二义者。一染。二净。佛二义者。一。应机随染。二。平等违染。众生二者。一。随流背佛。二。机熟感佛。各以初义成顺流无差。各以后义为反流无差。并全体相收。成一缘起。故云三无别也。
论有大智下。二。用能随生开示。即权智鉴机。道种智义相也。
众生中。摄虚空世界。得解。是心行。种种法义。不出五种教乘。
是故下。次。正结名。以上问云。云何能了。名一切种智。故此答曰。总上二智。得名一切种也。
疏云以同体者。意云。匪但心体照法而已。复能起大神用。利乐众生。斯则依智净相。起不思议业相。依法出离镜。作缘熏习镜义也。
△二除自然业用疑(二)。先问。次答。
先问。
又问曰。若诸佛有自然业。能现一切处。利益众生者。
一切众生。若见其身。若睹神变。若闻其说。无不得利。
云何世间。多不能见。
【疏】又问下。亦二。一。且陈疑。
云何下。二。正设难。
【记】陈疑中。若诸佛至众生者。是牒前文也。
一切至得利者。是按定也。余皆可解。神变。通他心。意业也。如来三轮不思议化。遍于时处。故一切众生。无不沾益。
设难中。多不见者。非全不见。故云多也。又闻说者必见身。见身者未必闻法。今约局所标。故但言不见。尚不能见。何况得闻及神变耶。
△次答。
答曰。诸佛如来。法身平等。遍一切处。无有作意。故说自然。但依众生心现。
众生心者。犹如于镜。镜若有垢。色像不现。
如是众生。心若有垢。法身不现故。
【疏】答下。有法喻合。先法也。以法身普照。遍众生心中。但有厌求机感。即显粗细之用。非由功用也。上文中已显此义。
众生心下。次。喻。
如是下。后。合。众生。心有垢者。明无感佛之机。非谓烦恼现行。以善星等。烦恼心中。得见佛故。
法身不现者。法身能现报化之用。今据本而言。故云法身不现也。
如摄论中。十二甚深。皆是法身之德。显现甚深。彼中言由世尊不现。如月于破器中。
释曰。诸佛于世间不显现。而世间诸佛身常住。云何不现。譬如破器中。水不得住。水不住故。于彼破器。实有月。不得显现。如是诸众生。无奢摩他软滑相续。但有过失相续。于彼实有诸佛。亦不显现。水譬奢摩他软滑性故。
此中依定得见佛者。是过去修习念佛三昧。乃于此世得见佛身。非谓今世。要依定心。方得见佛。以散心中。亦见佛故。
彼摄论中。约过去定习为因。非约现在。此论中约根熟为因。非约无惑。有此左右。
【记】法中。诸佛下。据前所问。即问报化。今约法身体遍故。报化是即体之用。亦遍一切。据本而言。但云法身也。
遍众生心者。论云。一切处故。一切之言。意说情器。亦如华严云。法性遍在一切处(横说)。一切众生及国土(别显情器)。三世悉在无有余(竖说)。亦无形相而可得(泯迹)。据此。则不唯遍于众生心。今且约所问之处。故但言遍众生心也。
但有等者。此则功过在机。佛无私应。故华严云。菩萨清凉月。游于毕竟空。众生心水净。菩提影现中。
上文等者。即用大中七重问答。广明斯义。
喻中。犹如镜下。应更说云。诸佛之身。犹如色像。论举一隅。故不具耳。合中明无等者。垢有多种。一。障善垢。二。起惑垢。三。造业垢。四。受报垢。障。善垢中。复有多种。所谓不见佛尘障垢。不闻法障碍垢。不遇善知识执障垢等。今但是障见佛之垢。即是无机。非谓烦恼等也。
善星下。引例。此人生于佛世。是佛弟子。常见佛身。然有烦恼现行。以起恶故。生堕地狱。如涅槃说。
法身下。疏文三。初。约本论以通能现。然据义合云报化不现。而言法身不现者。以约本说故。如言镜不现者。谓像不现也。此同圆觉云。由寂静故。十方世界诸如来心。于中显现。心即法身。皆是据本说也。又应化亦名法身。本业经云。法身有二种。一。法性法身。二。应化法身。谓第一谛法流水中。从实性生智。故实智为法身法。名曰自体。集藏名身。一切众生善根。感此实智法身。故能现应无量法身。所谓十种身等。
如摄论下。二。引他论以明不现三。初。引本文。十二甚深者。一。受生甚深。二。安立数。三。现等觉。四。离欲。五。蕴。六。成就。七。显现。八。示现等觉涅槃。九。住。十。自体。十一。断烦恼。十二。不思议甚深。今言显现甚深。即第七也。合移彼字。安显现字上。文即顺矣。余如次释。
释曰下。二。引释文。此亦论中释文。今疏随便引为解之。初。标也。而世间下。次。徴譬。如下。后。释中。先。举喻。如是下。次。合法。奢摩他。此云止也。软滑者。是柔和善顺。非粗恶过失故。而云无者。具云。不得禅定静心意。不得禁戒净身口。不得佛慧照本觉。过失者。谓有破戒垢故。散乱垢故。无明垢故。水譬奢摩等者。具云戒如器。定如水。慧如月。戒能生定。如器住水。定能发慧。如水现月。今有贪欲破戒垢故。无奢摩他。无佛智身显现。如众生破戒器中。定水不停。佛月不现也。
华严经中。亦同此说。
此中下。三。会文意。初。牒前文。是过去下。正显意。以散下。出所以。如阿难唯好多闻何曾有定。不妨给侍如来。后遭石室之诃。亦缘无定。不能断结。又诸菩萨。例皆定少慧多。得见佛者无限。如弥勒求名而值灯明。火头贪欲而遇空王。皆斯类也。
彼摄论下。三。对辨其两文之意。定习因者。念佛三昧因也。根熟因者。厌求感佛因也。此义如因缘分中已说。是知不修念佛三昧为垢。非约心散为垢。若能念佛。必定见佛也。不起厌求感佛为垢。非约惑恼为垢。若厌求根熟。法身必现也。欲令佛身显现。宜在众生自心求矣。
左右者。二论意旨虽别。而见佛不见佛。一也。故引彼以证此。
△四修行信心分(四)。初结前生后。二就人标意。三约法广辨。四防退方便。
初结前生后。
已说解释分。次说修行信心分。
【疏】来意者。以上来明其大乘。今为正明心信。故有此来分也。
【记】已说。结前。次说。生后。
修。谓学习。行。谓进趣。所行五种。如下自辨。信心者。起忍乐意。境有四种。亦如下辨。
来意等者。此约论题所配。大。结前正义中三大。乘。结前分别发趣中乘义。皆所乘境也。心信者。即能信之心。或起大乘心上之正信。故云心信。能乘心也。
若准立义分中所立。此与分别发趣道相。并当乘义。
△二就人标意。
是中依未入正定聚众生。故说修行信心。
【疏】不定聚人有二。一者。修信满足。为说发趣道相。令入正定。是前胜人也。二者。修信未满。是前劣人。即此文所为。
以四信五行。令其修行。使信成满。信成满已。还依发趣入正定也。
【记】胜人。即前发直等三心。行不住等四行。入正定者。
劣人。即前见佛色相。或是二乘。发人天等心。却退失者。
以四信等者。意不令唯信佛僧等色相。起人天二乘等劣行也。
还依等者。信既成满。应如前文发直等三心。修无住等四行。入于十住。乃至获利。更发解证等心也。斯则前虽拣退。今即教修也。
△三约法广辨(二)。初兴二问。二还两答。
初兴二问。
何等信心。
云何修行。
【记】信是众行之本。故先信次行。
△二还两答(二)。先答信心。次答修行。
先答信心(二)。初标徴。二列释。
初标徴。
略说信心有四种。
云何为四。
【疏】有四。标数。即四不坏信也。
云何。徴起。
【记】四不坏信者。信彼四事。皆不可坏。不坏。即常住也。以所信之境。不可坏故。使能信之心。亦不可坏。能所相称。俱名不坏。故经云妙信常住。是也。
△二列释。
一者。信根本。
所谓乐念真如法故。
二者。信佛有无量功德。
常念亲近供养恭敬。发起善根。愿求一切智故。
三者。信法有大利益。
常念修行诸波罗蜜故。
四者。信僧能正信行。自利利他。
常乐亲近诸菩萨众。求学如实行故。
【疏】根本者。真如之法。诸佛所师。众行之源故。
乐念者。非直就起信心。亦乃乐念观察。
三宝中各二。一。标所信之胜德。二。起胜因以愿求。
【记】佛所师者。约人显根本也。谓佛因地。本于真如。起于信解。又依真如轨则修行。又乃证极真如。方得成佛。故华严云。以诸如来。尊重法故。以如说行。出生诸佛故。约此义边。故云真如。是佛师也。故经云。诸佛所师。所谓法也。以法常故。诸佛亦常。既是佛师。故名根本。众行下。约法显根本。谓一切行门。皆从真起。圆觉云。无上法王。有大陀罗尼门。名为圆觉。乃至流出诸波罗蜜。教授菩萨等。所以前标直心。为二利行本。是知非真流之行。无以契真。何有契真之行。不从真起。此乃为信等诸行之根本也。问。何故不约僧显根本耶。答。约佛显时。已摄僧故。因地信解。轨则修行。即是僧宝。今文虽唯二。义必兼三。故约能为三宝。名为根本也。又是所信法中之根本故。以终教所宗。唯此真法万缘所起。起自真如。会缘入实。入于真如。菩萨发心。先缘真如。起信发解。修行契证。咸归真如。故于所信法中为根本也。信若不信真如。信则名邪。故宝性论云。不信真如。有五种失。谓自轻。轻他。执人。执法。起恶见。是知反此。则为五得。由是发心。先令信此。
非直等者。不但起信。亦乃乐观。乐观。即行也。然此行是即信之行。行所成信。方为实信故。问。云何是信真如之相耶。答。唯信一寂灭心。不信一切诸法是信真如之相也。以真如心性中。本无诸法。若见诸法为有。是信一切法。不信真如理。今则不信诸法。是信真如理也。亦可乐念观察。方名为信。如世间人。观彼所作。彼顺所劝。方名为信。若不尔者。焉为信耶。信则所言之理顺。顺则师资之道成矣。故以乐念。释成其信。
信佛等者。是信报身。谓身语意业法门辨才。色相具足。依报庄严。故云无量功德。如前论云。身有无量色。色有无量相。相有无量好。所住依果。亦有无量种种庄严。常念等者。以信佛有功德故。愿成此身。具一切智。以愿求故。而念恭敬供养。起于善根。修佛因也。
信法等者。此是行法。此法能除悭贪毁禁等障。是有大利益也。
常念等者。略则施等六度。次则十度。广则八万四千波罗蜜行。以信有益故。复勤而行之。信僧等者。僧通凡圣。此是登地已上圣僧。故云能正修行。圣通大小。此是上乘大菩萨僧。故云自利利他。
常乐下。拣非二乘。故云菩萨众。拣非地前。故云如实行。
然常途四信。谓信三宝及戒。此即人天乘中之信。今之四信。乃是终实教中信也。不唯真如与戒不同。亦乃三宝浅深有异。
问。前说善根微少者。亦遇佛见僧求法。与此何别。答。前以未信真如。故所见三宝。皆不称实。由是遇缘。却成退失。今以先信真如。故得所信三宝。悉皆如实。由是增进。使信成满也。斯则信真如为佛本。信佛为所成。信法为所依。信僧为所学。又此四种。即是教理行果。前三如次。是理果行。信僧。即教也。僧能转教。就彼求学故。
疏中各二等者。三段中。信佛等下。初。标德也。常念乐下。二。起求也。又例前一中。亦二。信根本句。是初标所信之胜境。所谓下。即次起观念以乐证。
△次答修行(三)。初举数标意。二徴起列名。三依门牒释。
初举数标意。
修行有五门。能成此信。
【疏】有信无行。则信不坚。不坚之信。遇缘便退。故修五行。以成四信之心。令不退也。
【记】有五。举数。
成信。标意也。
有信等者。信若无行。非实信也。以信是顺义。顺而行之。乃为真信。将知此行是成信之行。信是即行之信。此信则决定不退也。如前所退者。不能如此故。
△二徴起列名。
云何为五。
一者施门。二者戒门。三者忍门。四者进门。五者止观门。
【疏】止观合修。定慧双运。二门不二。故唯五也。
【记】云何。徴也。
一下。列也。
疏云止观等者。以诸经论。皆说六度。此中唯五者。以后二修时。不得相离故。初修为止观。修成为定慧。但时异而体不异也。问。何故止观合修耶。答。若不双修。皆成邪故。涅槃经说。定多慧少。不见佛性。慧多定少。见性不了。定慧等学。明见佛性。又诸处说。不见佛性。无明邪见。自此而生。故今合修。免招二过。下文自释。
△三依门牒释(五)。初施(至)。五止观。
初施。
云何修行施门。
若见一切来求索者。所有财物。随力施与。以自舍悭贪。令彼欢喜。
若见厄难恐怖危逼。随己堪任。施与无畏。
若有众生来求法者。随己能解。方便为说。不应贪求名利恭敬。唯念自利利他。回向菩提故。
【疏】一。若见一切下。资财施也。
二。若见厄难下。无畏施也。
三。若有下。法施也。
【记】云何句。徴也。
若见下。释也。
来求索者。即受施人也。不同善德局七种人。故云一切。则不择冤亲老幼。病健高下。贫穷远近等。
所有下。是所施物也。随力之言。似有两意。一。随贫富之力。二。随舍施之力。若随其力。必不强为。免生恼也。
以自下。即行施意也。自舍悭贪者。随性行檀。是自利行。令彼欢喜者。济物垂惠。是利他行。故知菩萨。虽举一行。二利已兼。此则以布施摄贫穷也。
资财施者。资身之物故。亦名外财。身外物故。亦名资生财。资于生命故。准正法念经。说十二种垢施。一。于众生不平等施。二。为男女欲因缘故施。三。有所怖畏。施与王者而求救故。四。以痴心施。如外道斋会等。五。不知业果。但学他施。六。乞者苦求方与。七。知他有物。施之令信。后得侵损。八。施物嘱之。令破和合。共为一友。后与衰恼。九。与男女物。令使成亲。或令男与女。或令女与男。或即反之。十。贱买诸物。于斋会日。贵价卖之。少分饶之。十一。为名称故施。十二。妻子饥贫与物。离此十二。即名净施。除此复有十二种具足施。不能繁述。优婆塞戒经。菩萨行施。应离五法。一。施时不选有德无德。二。施时不说善恶。三。施时不择种姓。四。施时不轻求者。五。施时不恶口。复有三事。施已不得胜妙果报。一。先多发心。后则少与。二。选择怯物。持施与人。三。既行施已。心生悔恨。离兹三事。其果胜妙。
厄难危逼者。受施人也。
随己堪任者。所施力也。尽力所及。不惜不吝。
施与无畏者。正行施也。亦是行施意。或缧绁之难。或水火之灾。或狼虎之殃。或冤家之怖。如是一切众生。凡有所畏之事。皆护令安乐。得无所畏。
来求法者。即受施人。三乘五乘。或请或问。皆名求法也。
随已下。所施法。不能不解者。辄不与言。于能解处。即与说之。方免误人。亦免尤难。孔子曰。知之为知之。不知为不知。是知也。又云。多闻阙疑。慎言其余。则寡尤。
方便说者。要以种种言辨巧。便引劝。使其信受不。得直置。令其诽谤。故法华云。有问难不瞋。随顺为解说。
不应下。明行施意。不贪名利等。反明其非以诫止也。故前论云。所谓为令众生。离一切苦。得究竟乐。非求世间名利恭敬故。
惟念下。顺明其是以劝行也。自既如此。令他亦然。准智论云。佛说施中。法施第一。何以故。财施有量。法施无量。财施欲界报。法施出三界报。财施不能断漏。法施清升彼岸。财施但感人天果。法施通感三乘果。财施愚智俱能。法施智者方能。财施惟能施者得福。法施通益能所。财施愚畜能受。法施唯局聪人。财施但益色身。法施能和心神。财施能增贪病。法施能除三毒。由是比校。法施第一。愿诸学者。审而行之。
回向菩提者。愿令自他。同圆佛果种智。此为法施之宗本。亦为前二施之旨归。若不回向。同于有为有漏法矣。
△二戒。
云何修行戒门。
所谓不杀。不盗。不淫。不两舌。不恶口。不妄言。不绮语。远离贪嫉。欺诈謟曲。瞋恚邪见。
若出家者。为折伏烦恼故。亦应远离愦闹。常处寂静修习少欲知足头陀等行。
乃至小罪。心生怖畏。惭愧改悔。不得轻于如来所制禁戒。
当护讥嫌。不令众生。妄起过罪故。
【疏】一。不杀下。摄律仪戒也。
二。若出家下。摄善法戒也。先。行善戒相。
从乃至小罪下。次。明护戒心。三。当护下。摄众生戒也。
【记】论所谓下。如次是其十善。则离身三口四意三之恶也。不杀者。普该蠢物。不唯于人。不盗者。一针一草。不但五钱已上。不淫者。触身即犯。不论道与非道。两舌者。斗构两头之说。恶口者。无稽难听之声。妄言者。虚诳不实之语。绮语者。粉饰巧伪之谈。此等并无。故皆言不。贪。谓恶欲。嫉。谓妒忌。欺。谓陵犯。诈。谓虚伪。謟。谓罔冒曲。谓违理。其嫉欺恚。是瞋之分。謟曲。是贪之分。邪见者。亦名恶见。即身边等五见也。今言邪者。五中之一。此等并无。故云远离。
然菩萨以慈悲愍物。故杀戒为先。小乘以厌离生死。故淫戒为首。旨趣有异。故教仪不同。若据十善。本是人天因缘。今菩萨所修。趣果则异。准华严经说。有五等人。皆修十善。感果不同。谓凡夫。声闻。缘觉。菩萨。及佛。净名云。持戒是菩萨净土。菩萨成佛时。行十善道满愿众生。来生其国。十善是菩萨净土。菩萨成佛时。命不中夭。大富。梵行。所言诚谛。常以软语。眷属不离。善和诤讼。言必饶益。不嫉不恚正见众生。来生其国。故知十善不异。修心不同也。然行十恶。准俱舍说。各招三种果。一。异熟。二。等流。三。增上。异熟可知。略辨余二。杀生中。一等流果者。寿命短促。二增上果者。光泽鲜少。偷盗中。一。财物匮乏。二。多遭雷雹。邪淫中。一。妻不贞良。二。多诸尘埃。妄语中。一。多遭诽谤。二。多诸臭秽。两舌中。一。亲友乖穆。二。所居险曲。恶口中。一。常闻恶声。二。田多荆棘。稼穑匪宜。绮语中。一。言无威肃。二。时候变改。贪中。一。令贪炽盛。二。令果少遂。瞋中。一。令瞋炽盛。二。令果粗疏。邪见中。一。令痴炽盛。二。令果空无。此皆初是等流。二是增上也。
摄律仪者。此杀等十。是恶律仪。止之不行。即成善法。摄取不舍。即名为戒。
出家等者。前律仪戒。即通在家出家。此善法戒。唯局出家者。
为折伏下。处静之意。若处人寰。难断烦恼。故须脱俗离尘。燕居林薮。遗教经云。于闲静处。思灭苦本。念所受法。勿令至失。月藏经中。广有此说。且释迦如来。舍王宫。诣雪山。因行六年。果圆万德。垂斯范者。盖为此也。
少欲等者。见得思义。故云知足。财无苟得。故云少欲。头陀。此云抖擞。谓抖擞三界烦恼业报故。然有十二种。谓衣三。食三。依处六。处说六者。一。住空闲处。谓离众愦闹。居阿练若。身远离故。心离欲盖。益诸善故。二。端坐不卧。谓若行若立。心动难摄。然亦不久。应受常坐。若欲睡时。胁不着席。三。树下坐。谓顺佛法故。如佛成道。转法轮。入涅槃。皆在树下。此能治房舍贪。易入道故。四。冢间坐。谓冢间常有悲哭声。死尸狼藉。无常不净。观道易成。五。露地坐。谓树如半屋。爱着犹生。又雨湿鸟喧。污秽不净。若露地处。光明遍照。令心明利。空观易成。六。随有草坐。谓随心所得而坐其上。离所爱着。不恼他故。食中三者。一。常乞食。谓依法乞。当制六根。不着六尘。亦不分别男女等相。得与不得。若好若恶。不生憎爱。若请食者。或得不得。贪恨易生。若同僧食。处分使人。心则散乱。不入道故。二。节量食。谓念身中八万户虫。虫得此食。皆悉安隐。我今以食。摄此诸虫。后得道时。以法摄彼。又虽一食。恣贪极啖。腹胀气塞。妨废行道。随所得食。三分食二。身则轻安。名节量食。三。一坐食。谓若重食者。失半日功。不为养身。断数数食。即四分律不作余食法。头陀经中云。中后不饮浆。衣中三者。一。唯畜三衣。谓白衣好畜种种衣。外道苦行。裸形而已。今佛弟子。应舍二边。但三衣也。又离多求。及守护故。二。粪扫衣。谓拾粪扫物。纳作衣故。以此覆寒障露。离贪远贼。无夺命难故。三毳衣。谓或三衣。或长衣。一切皆用毛毳而作。不畜余衣故。然此十二。盖是知足之行。涅槃。智论。瑜伽。俱明其义。故知恶贪多欲。出家者是所不宜。应深诫之。
乃至等者。以小况大。意云。小罪尚须生畏。大过岂得安然。超越之言。故云乃至。欲作即怖。已作即畏。畏堕苦故。
惭天愧人。故云惭愧。又惭谓崇重贤善。愧谓轻拒暴恶。
改悔者。改于往过。别修善业。悔前所作。忆恨在心。
不得轻戒者。如菩萨戒说。于十重戒中。犯微尘许罪。便不得发菩提心。失比丘位。国王位。乃至佛位。仍二劫三劫堕三途中。不闻父母三宝名字。何况具足犯十戒也。故戒序云。莫轻小罪以为无殃。水滴虽微。惭盈大器。刹那造罪。殃坠无间。故涅槃中。有浮囊之譬。则知佛所制戒。岂得轻而犯之。
摄善法者。依此戒约。则一切善法。自然摄取。
护戒心者。谓夕惕若厉。造次弗离。护之若珠。纤毫无犯也。
摄众生戒者。此当涅槃所说。息世讥嫌戒也。谓行非律仪。及受畜非法之物。招人讥谤。即生他罪。他罪所生。本由于己。故须护之。护之即不谤。不谤即自然发心。发心即受化。受化即成摄取义也。
△三忍。
云何修行忍门。
所谓应忍他人之恼。心不怀报。
亦当忍于利衰毁誉。称讥苦乐等法故。
【疏】应忍句。一。他不饶益忍也。
亦当下。二。安受苦忍。利等八者。财荣润己曰利。损耗侵陵曰衰。越过以谤曰毁。越德而叹曰誉。依实德赞曰称。依实过论曰讥。逼迫身形曰苦。心神道悦曰乐。
【记】云何。徴起。
所谓。释义。
他不饶益者。亦名耐怨害忍。谓被冤家恼害。是他不饶益。忍耐彼苦。无怀报心。
然所不报。有其二意。一为解冤结故。如律中长生王偈云。以怨报怨。怨终不止。唯有无怨。怨自息耳。智度论中亦同此说。二。为证佛果故。以有智慧。知彼此境。空无所有。能忍是事。彼疑有瞋。现同伴侣。与其偕和。因之得证无上菩提。此如瑜伽论说。
又行人若遭他苦时。应作三思五想。以忍彼事。三思者。一。责业牵殃思。谓菩萨若遇他害。应作是思。此我先业。应合他害。今若不忍。更增苦因。便非爱己。成自苦缚。是故须忍。二。性皆行苦思。又自他身。性皆行苦。彼无知故。增害我身。我既有知。宁增彼苦。是故须忍。三。引劣况胜思。二乘自利。尚不苦他。我既利他。应忍斯苦也。五想者。一亲善想。二。唯法想。三。无常想。四。有苦想。五。摄受想。广如彼说。
又金刚忍辱仙人。亦同此意。
论语中说。以直报怨。以德报怨。今耐怨忍。同以直报怨。若准上怨与上乐义。即以德报怨。仁人与菩萨。优劣可知。故此亦名为生忍。是忍外障者也。
安受苦忍者。亦名自能安受忍。于违顺境。安然忍受。不动念故。
财荣润己者。不论多少。但取一切润己之事。尽名为利。损耗侵陵者。此亦不论多少。但取一切损己之事。皆名为衰。越过谤者。如有小过。毁之言大。越德叹者。如有片善。誉令其广。依实赞者。如有一德。亦言一德。依实过者。如有一过。亦言一过。逼迫形者。打掷寒热饥渴蚊蚋等。但是一切有不安者。尽名为苦。心适悦者。清凉饱暖视听香味等。凡是一切畅快之事。悉名为乐。
有说得财名利。失财名衰。谈恶为毁。谈善为誉。对面谈善为称。对面谈恶为讥。苦乐。即二受也。与此所说。各是一意。
于利誉称乐。忍之不喜。于衰毁讥苦。忍之不瞋。是故论中通言忍也。然境界虽多。总摄不过违顺之二。又于二中。各有四义收尽。二四合说。以成八风。谓之风者。能击众生心海。起贪瞋烦恼浪故。今令忍之。则八风不能动也。然于中违则易忍。顺则难忍。不唯难忍。抑亦难防。如贼与子。盗于家财。防之难易。可以比知。故天台说为强软二贼。不能安忍。无生圣智。何以现前。且如令尹子文。三仕三黜。无喜无愠。况行菩萨之行。焉得于违顺境而不忍乎。故此亦名为法忍。是忍内障者也。
更有谛察法忍。但于忍境。体法无生。唯心所现。三轮空寂。唯一真实。即是观察无生忍也。故清凉云。耐怨害忍。是诸有情成熟转因。能忍他人所作怨害。勤修饶益有情事时。由此忍力化生。虽苦而不退转。安受苦忍者。是成佛因。寒热饥渴种种苦事。皆能忍受。无退转故。谛察法忍者。是前二忍所依止处。堪忍甚深广大法故。今行忍时。随顺真如法性为本。即是此忍义也。
△四进(二)。先正显修行进门。次别明除障方便。
先正显修行进门。
云何修行进门。
所谓于诸善事。心不懈退。
立志坚强。远离怯弱。
当念过去久远已来。虚受一切身心大苦。无有利益。
是故应勤修诸功德。自利利他。速离众苦。
【疏】于诸下。一。勤勇精进。
立志下。二。难坏精进。
当念下。三。无足精进。念己长沦。虚受大苦。以自劝励。修善无厌。
是故下。总结劝修。
【记】云何。先。徴起也。
所下。次。正显中。初。别明也。诸善事者。前三(施等)后二(禅等)一切(方便等)善法。心不懈者。身由于心。故但言心。懈。谓懈怠。不能敏行。退。谓退堕。中道而废。
勤勇精进者。勤恪。勇猛也。勤故不懈。勇故不退。斯则于有义事。勇往而前进也。如子路问孔子曰。君子尚勇乎。子曰。义以为尚。君子有勇而无义。为乱。小人有勇而无义。为盗。又云。见义不为。无勇也。又勇之相者。如净名云。譬如胜怨。乃可名勇。此即唯识论中摄善精进也。
难坏者。志坚不怯。决定取办。诗云。我心匪石。不可转也。我心匪席。不可卷也。所以然者。以知生死。定为苦故。佛果。必为乐故。众生与己无异。足可度故。由是千化不变其虑。万境顺通其道。乃至丧身致命。决不舍菩提心。故宝藏论云。决归者。不顾其疲。决战者。不顾其死。决学者。不顾其身。决道者。不重其事。此其难坏相也。即唯识论被甲精进义。故论云坚强不弱。
无足者。修诸二利善行。意中总无厌足。表异二乘。得少为足。则欲而不贪也。
以念等者。正释论义。可知。此即唯识论中利乐精进也。
又同唯识三练磨文。彼云。修胜行时。有三退屈。而能三事练磨其心。于所证修。勇猛不退。一。闻无上正等菩提。广大深远。心便退屈。引他已证大菩提者。练磨自心。勇猛不退。二。闻施等波罗蜜多。甚难可修。心便退屈。省己意乐能修施等。练磨自心。勇猛不退。三。闻诸佛圆满转依。极难可证。心便退屈。引他粗善。况己妙因。练磨自心。勇猛不退。由斯三事。练磨其心。坚固炽然。修诸胜行。初练是三进义。次练同初进。三练成二进。无性颂云。汝已恶道经多劫。无利勤苦尚能超。少行苦行(二练义)得菩提(初练义)。大利(三练义)不应生退屈。论云是故等者。二。结劝。从来为不修。身心常苦恼。如今若不修。依前是苦恼。由是克己造修。于行无堕也。则善人行善。唯日不足。故遗教经云。汝等比丘。若勤精进。则事无难。是故汝等。常勤精进。譬如小水常流。则能穿石。若行者之心。数数懈废。譬如钻火。未热而息。虽欲得火。火难可得。是故精进。总结劝者。修诸功德。结摄善勤勇。自利利他。结利乐无足。速离众苦。结被甲难坏。故论云应勤修也。
△次别明除障方便(二)。初障。二治。
初障。
复次若人虽修行信心。以从先世来。多有重罪恶业障故。
为邪魔诸鬼之所恼乱。或为世间事务种种牵缠。或为病苦所恼。有如是等众多障碍。
【疏】复次下。此下有二。一。以从下。内有业障。即因也。二。为邪下。外感报障。即缘也。
【记】论若人者。此指十信初心之下品也。
业障者。亦有烦恼障。今但举粗也。
邪魔等者。邪。谓六师外道。魔。谓一切天魔。诸鬼。谓堆惕魑魅等。如下所说。
事务者。世间一切公私之事。其数甚多。故曰种种。
如是。指上因一(业也)缘三(魔事病也)。等者。该余障碍。
报障者。由内有业障故。前说善根熏习。便见佛身。今明恶业因缘。乃见魔鬼。将知外境。皆由内心。非有无因而妄缘果。如形端则影直。源浊则流昏矣。
△二治。
是故应当勇猛精勤。昼夜六时。礼拜诸佛。
诚心忏悔。劝请随喜。回向菩提。常不休废。得免诸障。善根增长故。
【疏】此下有二。一。应当下。总明除障方便。如人负债。依附于王。则债主无如之何。如是行人。礼拜诸佛。诸佛所护。能脱诸障。
二。诚心下。别对灭除四障。一。忏悔。除恶业障。二。劝请。除谤法障。三。随喜。除嫉妒他胜障。四。回向。除乐三有障。常不废者。总结能治。得免障者。总结所治。善根增者。结益。由此四障。能令行人。不发诸行。不趣菩提。故四行治尽。善根长也。
又初一治业障。以止持故。后三长善根。以作持故。
【记】总明除障者。准华严行愿疏中。礼佛亦是别除一障。即我慢障也。与今疏文。各是一意。
如人下喻。
如是下。合。行人合负人。罪业合负债礼佛合依王。佛护脱障。合魔鬼病务。远离无碍。
诚心者。以诸障起时。心皆猛恶。故今除遣。必在虔诚。故智论云。身精进为小。心精进为大。外精进为小。内精进为大。犹如赫日。可以消坚冰。烈风。可以摧巨木。苟有至诚。必有动天地。感鬼神。使所作事。决不违于愿也。
忏悔者。忏则陈露其先罪。悔则改往以修来也。
除恶业者。谓除十恶业也。广则三障(业障。烦恼障。报障)四障(加一见障)。得依正具足故。
劝请者。于中有请转法轮。请佛住世之异。今通而言之。但云劝请。
除谤佛法障者。得多闻智慧故。
随喜者。三乘四生。所有片善。皆随顺称扬。欢喜赞叹。
除嫉妒障者。得广大眷属故。
向菩提者。亦合回向实际。及与众生。意含此二。
除乐三有障者。成广大善故。谓回因向果。成菩提大善。自不乐于欲有。回自向他。成利生广善。自不乐于色有。回事向理。成实际广大善。自不乐于无色有也。
论常不下。通结能所治益也。常不休废。谓念念相续。无有间断也。
能治者。谓行此四行。皆不废故。对障称能也。
得免诸障。谓不论内障外障。皆潜消也。
所治者。即上之四障。皆脱免故。对行称所也。
善根增长。谓信心渐进。无有退转也。
结益下。忏治业尽。则进根增。劝治谤尽。则慧根增。随治妒尽。则念根增。向治有尽。则定根增。四障既灭。四行既成。四根既长。则礼佛功德。从此圆显。而修行信心。亦从此成满矣。然此障尽善生。行成根长。岂非进修之利益哉。
又下。上之一释。通明也。此之一释。别说也。谓常不句。总于四行。得免句。别约初一。善根句。别约后三。故云又也。初一等者。谓先由迷倒。不知罪福。妄行十恶。今由忏悔。毕故不造新。故云止持也。后三等者。以劝请随喜等。是行善故。应作须作。故云作持也。广如行愿疏钞。
△五止观(二)。先略明。次广释。
先略明(二)。初徴。二释。
初徴。
云何修行止观门。
【疏】寄问以标。
【记】止观门者。此被十信初心之中品也。
△二释(三)。初止。二观。三俱。
初止。
所言止者。
谓止一切境界相。
随顺奢摩他观义故。
【疏】谓下。先由分别。依诸外尘。今以觉慧唯识道理。破外尘相。尘相既止。无所分别。故云止也。此是方便。
随下。奢摩他。此云止。但今就方便。存此方语。约正止。即存梵言也。以双现时。方名止观。故今但言随顺。
【记】所句。牒门。
谓下。释义。
先由二句。此明未修行已前。心境俱不止也。
今以下。正明修止。谓以如觉。觉知诸尘境界。唯识所现。无外境相。尘境既寂。分别不生。心境俱止也。即破尘相为止境。无分别为止心。心境两亡。寂常心现。此同禅宗无念义。谓一切善恶。都莫思量。言下自绝念想。圆觉云。应当正念。远离诸幻。
方便者。谓上是修止之方便。未是正修相也。故先德云。趣寂之前。万境俱泯。发慧之后。一切皆如。
但今下。料拣奢摩止意。先难曰。文中何不竟云随顺止观义故。而又标梵音耶。故疏通曰。意在显别。故双标唐梵。谓以正修名奢摩他。前修方便名为止也。下观亦准此知。
以双下。释出随顺观义。双现者。拣前方便中单有止也。随顺有二义。一。拣方便内初修止时。未得随顺。二。拣正修中奢摩观时。双现前故。今且约后义。既言随顺。将知未是正止也。以即观之止。方名正止。今既一向止息。但是止之方便。未得名为止行。故论但云随顺奢摩他也。问。此行既亦是止。云何复言观耶。答。正修之时。止观双运。止若无观。不名真止。是故正修。止亦名观。奢摩他观名义以此。故圆觉中。名为静观。然虽名观而今言止者。以就泯相。观于真如。真如无相向即心绝。心绝则成止义。亦是即空观也。下观中并例此思之。
△二观。
所言观者。
谓分别因缘生灭相。随顺毗钵舍那观义故。
【疏】依生灭门。观察法相。故言分别。
毗钵舍那。此云观。如瑜伽论。菩萨地云。此中菩萨。即于诸法无所分别。当知名止。若于诸法胜义理趣。及诸无量安立理趣。世俗妙慧。当知名观。
是知依真如门。止诸境相。无所分别。即成根本无分别智。依生灭门。分别诸相。观诸理趣。即成后得智。
然此二门唯一心。是故双运。方得名为正止观也。
【记】所句。牒行门。
谓下。释义相。
依生下。疏文分二。先。别释文义。依生灭者。前依真如门。泯相绝心。照而常寂故名为止。今约生灭门。观诸法相。随流反流。染净因果。凡圣色心。差别不同。寂而常照。故名为观。分别。即观之别名也。此则能善分别诸法相。前则于第一义而不动也。然亦方便相耳。未是正修。
此云观者。亦就方便。故存华言云观。约正修。即依西音毗钵舍那。以即止之观。方名正观。今既一向分别。但是观之方便。未成观行。故今但言随顺毗钵舍那。拣异正修现前时也。问。既言毗钵舍那。云何又言观义。答。有三意。一。正止中。即止之观。名为观境。故云奢摩他观。拣方便内。但止境界相。未得成观境也。正观中。即观之观。名为观智。故云毗钵舍那观。拣方便内。但观因缘相。未得成观智也。二。观中兼止。名真正观。观若无止。不名真观。故正修双运时。始与毗钵舍那观义相应也。三。方便。则单止单观。正修。则具足四句。一。寂而常照。名止观。即奢摩他观义。二。寂之又寂。名止止。即奢摩他止义。三照而常寂。名观止。即毗钵舍那止义。四。照之又照。名观观。即毗钵舍那观义。知此观观之意。止止不须说矣。故于一心四句之中。随举一句。余句皆具。实教止观。妙在于是。此于圆觉中。名为幻观。亦是即假观也。
如瑜伽下。次。通证止观三。先。正引论文。菩萨地者。彼论有十七地。此是菩萨地中文。无所分别。即根本智因也。胜义。真谛理。安立。俗谛理。世俗妙慧。即后得智因也。
是知下。次。会入二门会彼二谛二智。入今二门(真如。生灭)。以成二行(止。观)也。
然此下。三。结出所以。谓依一心上。开二种门。依此二门。起于止观。今止观双运。入于二门。会通二门。还归一心。是故止时。即观之止观时。即止之观。如此。方得契心。契心始名真止观矣。此乃以修止观。契性止观。上且释成双运所以也。又二门唯一心。故一心止观。方为正修。若单止单观并名方便。斯则起后俱修义也。具此二意(一。结前。二。生后)。故于是处缀之。
△三俱。
云何随顺。
以此二义。渐渐修习。不相舍离。
双现前故。
【疏】以此等者。此下有二。一。显能随之方便。
双现句。二。明所随之止观。
随相而论。止名定。观名慧。就实而言。定通止观。慧亦如是。
如梁摄论云。十波罗蜜。通有二体。一。不散乱为体。谓止定。二。不颠倒为体。谓观慧也。
【记】云何句。先。蹑前徴起。难云。前止观中。何不竟言得入。而言随顺耶。
以下。次释成俱义。通云。前之单止单观。属方便。非正修。故言随顺。今止时具观。观时具止。寂照双流。定慧均等。二门俱在一心中得。方可名得入也。俱义以此。二义者。即前止一切境界。观生灭因缘也。
渐渐不相离者。然此止观初首方便。行人修时。虽未双现。渐渐习至久后。须相资而行。不可孤运。辄相舍离。即是随顺方便相也。
双现前者。止观双运习纯熟时。静必有明。未有明而不静者也。明必有静。未有静而不明者也。如是止观双现前时。即正修中得入相也。
上之一心四句。正于此俱门摄。余可例知。
疏一显下。消文。
随相下。明义。
由随相义。故有单修方便。由就实义。故有双运现前。
如梁摄下。引证。通有二者。此二通与十度为体。其犹于水。澄而复清。方能鉴像。以二门于一心开。焉可定慧而不俱耶。
此俱修门。圆觉中名为寂观。寂灭止观二边相故。亦是即中观也。又总上三门。皆有止观。初止门中。离相止。无生观。统名真如止观门。二观门中。随相止。因缘观。统名生灭止观门。三俱门中。法性止。不二止。唯心观。无住观。统名一心止观门。余如前行根本方便中说。
大乘起信论疏笔削记会阅卷第九
音释
筒
音同。竹筒。
迥
凶上声。高出也。
謟
音铲。面谀曲从也。
荡
音荡。磨也。涤也。
蠲
音捐。除去也。
阿耨菩提
此翻无上觉道。
炼
音恋。谓煅炼。治金也。
逾缮那
旧曰由旬。四十里也。
忉利
此云三十三。
夜摩
华言时分。
兜率
华言知足。
缯
音情。帛也。
曙
音署。旦也。晓也。
缧绁
音雷悉。索系也。
愦
音愧。喧闹。
讼
音颂。诤辩。
雹
音薄。雨冰。
稼穑
音嫁色。种曰稼。敛曰穑。
荆棘
音京急。凡有刺者。
燕居
私居静室也。
薮
音叟。大泽。
诣
音异。至也。
抖擞
音斗叟。抖去其尘。擞除其垢也。
阿练若
华言无喧杂。
胁
音歇勒。左右腋下也。
胀
音胀。膨脝。
裸
音鲁。袒肩露形也。
毳
音翠。兽毛缛细者。
惕
音铁。敬惧也。
谐
音涯。偶合也。
掷
音直。抛也。
蚋
音芮。蝇虻也。
黜
音尺。罢退也。
愠
音蕴。含怒意。
恪
音却。端谨也。
六师
一。富兰那。二。末伽黎。三。删阇夜。四。钦婆罗。五。迦旃延。六。若提子。
赫
音黑。日曝。火炙也。
摧
音崔。挫折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