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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舆论。

    ⑥五经:即五部儒家经典,《诗》《书》《礼》《易》《春秋》。

    ⑦历算:天文历法和算术。

    ⑧生童:生员和童生。生员通称秀才,是国学及州、县学在学学生。后指经本省各级考试取入府、州、县学学习者。童生是习举业而未考取秀才的读书人。裹粮:携带干粮。

    ⑨经师:汉代传授经学的学官,也称为“经师”。后来也称传授经学的学者。

    ⑩诸生:明清时,称考取秀才入学的生员为诸生。蒙师:蒙童的教师,启蒙的老师。

    ?六曹:官职名。东汉尚书分六曹治事,后逐渐发展,到隋唐时发展为兵、刑、工、礼、户、吏六部。此处指地方政府的六房,即兵曹、刑曹、工曹、礼曹、户曹、吏曹。

    【译文】

    郡县的学官,不要通过上级官员选拔委用,应由地方郡县公众议论推荐,请有名望的儒生来主持。从布衣百姓,到已经辞官或退休的宰相都可担任,不必拘泥于其人是否做过官。如果学官稍有行为不端受到舆论指责,那么生员们可群起而要求撤换他,并说:“他不可以作为我们的老师。”学官之下还设有教授五经的老师,兵法、历算、医学、射术各方面也都配备专门的老师,并都听任学官自行选拔。凡地方县邑的秀才、童生都要携带粮食来入学,远离县城的村落,如果士人较多,也可以设置讲授经学的老师。民间的儿童达十人以上,就可以用资格比较老而未出仕的秀才来当启蒙老师。如此,郡县所有的士人都有老师来教授,而士人中学问品行学有所成者,不是掌管地方政府的事务,就是从事教书育人的事务,这样就人尽其用了。

    学宫以外①,凡在城在野寺观庵堂②,大者改为书院,经师领之,小者改为小学③,蒙师领之,以分处诸生受业④。其寺产即隶于学⑤,以赡诸生之贫者。二氏之徒⑥,分别其有学行者⑦,归之学宫,其余则各还其业。

    【注释】

    ①学宫:官方设立的学校。

    ②寺观庵堂:泛指佛寺、道观、尼姑庵等宗教场所。

    ③小学:对儿童、少年实施初等教育的学校。我国西周即有小学,此前则名曰下庠、西序、左学等,其后亦名称不一。官学如四门小学、内小学,私学如书馆、乡塾。

    ④受业:跟随老师学习。《国语·鲁语下》:“士朝而受业,昼而讲贯,夕而习复,夜而讨过无憾,而后即安。”

    ⑤寺产:寺观庵堂的产业。

    ⑥二氏之徒:指佛教和道教的信徒,出家人。

    ⑦学行:学问品行。

    【译文】

    除了学校之外,凡是那些在城内、乡间的寺庙、道观及庵堂,规模较大的改为书院,由经师主管;规模较小的改为小学,由蒙师管理,分别安排学生前来从师学习。寺庙、道观及庵堂的产业全部归学校所有,以救济家境贫寒的学子。对于僧侣、道士,挑选其中品行学问突出的人,留在学校,其余的让他们回归自己的本业。

    太学祭酒①,推择当世大儒,其重与宰相等,或宰相退处为之。每朔日②,天子临幸太学,宰相、六卿、谏议皆从之。祭酒南面讲学③,天子亦就弟子之列。政有缺失,祭酒直言无讳。天子之子年至十五,则与大臣之子就学于太学,使知民之情伪④,且使之稍习于劳苦⑤,毋得闭置宫中,其所闻见不出宦官宫妾之外,妄自崇大也⑥。

    【注释】

    ①太学祭酒:太学主官,亦为国子监长官的别称。太学,是中国古代政府所设的最高学府。祭酒,官名。西汉有博士祭酒,为博士之首。西晋设国子祭酒,隋唐后称为国子监祭酒,为国子监的主管官。

    ②朔日:农历每月初一日。

    ③南面:古代以面向南为尊,所以帝王的位置也是南向,称为南面。亦泛指居尊位。

    ④情伪:真假,虚实。

    ⑤稍:逐渐。习:熟悉,通晓。

    ⑥妄自崇大:自高自大。

    【译文】

    太学祭酒,应当选拔当世有声望的大儒来担任,其地位与宰相相当,或者就由退休的宰相担任。每月初一,天子率领宰相、六卿、谏议等大臣要亲临太学。祭酒南面而坐,开始讲学,天子也在弟子的行列就座受业。国家的政教有缺失,祭酒要直言不讳。天子的儿子年满十五岁后,就应与大臣的儿子一起入太学学习,使他们能够体察民情真伪,并使他们逐渐熟悉百姓的劳苦,不能将他们关闭在宫中,让他们的所见所闻等同于宦官宫女,因而妄自尊大。

    郡县朔望①,大会一邑之缙绅士子。学官讲学,郡县官就弟子列,北面再拜。师弟子各以疑义相质难②。其以簿书期会不至者罚之。郡县官政事缺失,小则纠绳③,大则伐鼓号于众④。其或僻郡下县,学官不得骤得名儒⑤,而郡县官之学行过之者,则朔望之会,郡县官南面讲学可也。若郡县官少年无实学,妄自压老儒而上之者,则士子哗而退之⑥。

    【注释】

    ①望:指月亮最圆的一天,一般指农历每月的十五。

    ②质难:质疑问难,互相驳辩以探究义理。这是儒家一种重要的学习方式。《陈书·儒林传·戚衮》:“又尝置宴集玄儒之士,先命道学互相质难,次令中庶子徐摛驰骋大义。”

    ③纠绳:纠察矫正。

    ④伐鼓:敲鼓。号于众:当众宣布。号,宣扬。

    ⑤骤:立刻,马上。

    ⑥哗而退之:群起议论指责让其退位。哗,喧哗。此指众人一起议论指责。

    【译文】

    郡县每逢初一和十五之日,召集县邑之内的全部缙绅士子到学校学习。学官讲学时,郡县官也在弟子之列就位,并且朝北面行师生再拜之礼。老师、弟子就各自有疑义的地方辩论而互相请教。郡县官有借口处理文书、政务而不能来的要予以责罚。郡县官的政教有缺失,如果是小事就对之纠察、矫正,如果是大的事情就击鼓聚众,向民众公布。偏远地区的郡县,如果一时间找不到有名望的儒生,而其郡县官的学问人品都不错的,也可以在初一和十五的大会上南面讲学。如果郡县官年纪轻而且学问不好,却妄自欺压年老德高的宿儒并自己上堂主讲的,那么士子们可以群起喧哗指责将他轰下来。

    择名儒以提督学政①,然学官不隶属于提学,以其学行名辈相师友也。每三年,学官送其俊秀于提学而考之②,补博士弟子③;送博士弟子于提学而考之,以解礼部④,更不别遣考试官。发榜所遗之士,有平日优于学行者,学官咨于提学补入之⑤。其弟子之罢黜,学官以生平定之,而提学不与焉。

    【注释】

    ①提督:提调监督。学政:官名,管理学政的人。宋代,在各路设提举学事司,掌管一路州县的学政,简称为提学。明代设立了提学道。清代,在各省设提督学政,管理地方学校和考试事务,属钦差官,简称“学政”或“提学”。

    ②俊秀:在明代,科举制度中平民依据生员之例,纳粟入监的称为俊秀。《明史·选举志一》:“庶民亦得援生员之例以入监,谓之民生,亦谓之俊秀。”

    ③博士弟子:由博士官所教授的学生。汉武帝时设五经博士,为博士官置弟子五十人。同时令郡国从民间选拔优异者,以补充博士弟子,每年进行考课。以后遂成制度,人员数也随时而变。唐代以后也称生员为博士弟子。博士,在中国古代,指专精一艺的职官名。宋代时废除。

    ④解:送入。

    ⑤咨:征询,商议。

    【译文】

    选拔有名望的大儒管理学政担任提学,但是学官并不隶属于提学,而是根据他的学问、品行、辈分,以师友相称。每三年,学官选送生员俊秀到提学那里进行考核,优秀的晋补博士弟子;还要选送博士弟子到提学那里考核,考试通过后选送至礼部,不再派遣其他的考试官。发榜之后,对于那些没有考中的博士弟子,如果有平日里品学兼优的,学官可以与提学商量,实行补入。学生弟子的罢黜,由学官根据其平日言行举止、所作所为来加以评定,提学不得干涉。

    学历者能算气朔①,即补博士弟子。其精者同入解额②,使礼部考之,官于钦天监③。学医者送提学考之,补博士弟子,方许行术④。岁终,稽其生死效否之数⑤,书之于册,分为三等:下等黜之;中等行术如故;上等解试礼部,入太医院而官之⑥。

    【注释】

    ①气朔:节气和朔望,此指基本的历算知识。

    ②解(jiè)额:进士名额。唐制,进士举于乡,给解状有一定名额,故称解额。

    ③钦天监:官署名。明清时掌管观察天象、推算节气历法的机构,有监正、监副等官。④行术:行医。

    ⑤稽:考核,核查。

    ⑥太医院:中国古代专门服务于皇室的医疗机构,同时掌管全国有关医药的政务。秦汉时,设太医令丞,隋朝置太医署,宋朝时设太医局,元明清朝改称太医院。不同时期,太医院的职能、官员品级等略有不同。

    【译文】

    学习历法的,如果能测算节气朔望,就可以补入博士弟子。其中比较精通的可以给予进士名额,由礼部进行考核,分到钦天监为官。学习医术的,送到提学那里进行考核,通过后补博士弟子,才能允许行医。到了年底,考核其医治病患是否有效的人数,并记录入册。考核分为三等:下等的罢黜,中等的允许其继续行医,上等的则送至礼部考核,通过的进入太医院为官。

    凡乡饮酒①,合一郡一县之缙绅士子。士人年七十以上,生平无玷清议者,庶民年八十以上,无过犯者,皆以齿南面②,学官、郡县官皆北面,宪老乞言③。

    【注释】

    ①乡饮酒:即“乡饮酒礼”,周代盛行的宴饮风俗,举办的目的主要是为了向国家推荐人才。按照周礼的规定,乡学中德行道艺优异者,由乡大夫荐于诸侯,临行时设酒宴,以宾礼相待,谓之“乡饮酒礼”。后来演变为地方官按时在儒学举行的尊贤敬老仪式。

    ②以齿:按照年龄顺序排列。

    ③宪老乞言:向年老而有德的人请求善言。宪,效法。乞言,古代帝王及其嫡长子养一些德高望重的老人,以便向他们求教,叫乞言。《礼记·文王世子》:“凡祭与养老乞言、合语之礼,皆小乐正诏之于东序。”郑玄注:“养老乞言,养老人之贤者,因从乞善言可行者也。”泛指请求教言。

    【译文】

    凡是乡间举行饮酒礼时,要集合全郡全县的缙绅士子。士人年纪七十岁以上,且生平没有污点的,平民年纪八十岁以上,且没有什么过失的,都按年龄顺序依次坐北朝南,学官和郡县官则北面而立,向那些德高望重的老者讨善言以供效法。

    乡贤名宦①,毋得以势位及子弟为进退。功业气节则考之国史②,文章则稽之传世,理学则定之言行。此外乡曲之小誉③,时文之声名④,讲章之经学⑤,依附之事功⑥,已经入祠者皆罢之⑦。

    【注释】

    ①乡贤:乡里中德行高尚的人。名宦:居官而名声地位显赫者。

    ②国史:官方编纂的史书。

    ③乡曲:家乡,故里。誉:称赞。

    ④时文:流行于一时期的文体。这里指明清时科举考试所用的应试八股文。

    ⑤讲章:为了应付科举考试而编写的关于四书五经的讲义。

    ⑥依附之事功:指依傍他人而取得的事功。

    ⑦祠:此指乡贤祠和名宦祠,是由国家、地方政府、民间设立的官方祠庙。乡贤祠祭祀地方有学行的先贤,名宦祠则祭祀有政绩的官员。一般设于文庙东西两侧,与官学相邻而为一体,在地方上具有崇德报功、教化民众的意义。

    【译文】

    评选乡贤和名宦,都不许因其权势地位或其子弟关系来确定。人选的功业气节可根据国史的记载来进行考察,其文章可根据传世流布情况来进行考察,其理学造诣则可依其言行来考察。此外,只有乡里小小赞誉,或者写作八股文而获得声名,或者经学造诣只限于为应付科举而编的四书五经的讲义,或者只有依傍他人而取得的事功,这样的人而进入乡贤祠和名宦祠的,都要全部罢黜。

    凡郡邑书籍,不论行世藏家,博搜重购。每书抄印三册,一册上秘府①,一册送太学,一册存本学。时人文集,古文非有师法②,语录非有心得③,奏议无裨实用④,序事无补史学者⑤,不许传刻。其时文、小说、词曲、应酬代笔⑥,已刻者皆追板烧之⑦。士子选场屋之文及私试义策⑧,蛊惑坊市者⑨,弟子员黜革⑩,见任官落职,致仕官夺告身?。

    【注释】

    ①秘府:古代皇宫中收藏图书秘籍的地方。

    ②古文:原指先秦两汉以来用文言写的散文,相对于骈体文而言。这里指科举考试的应试八股文和应用文字之外的文章。师法:指经过师承有序的传授和训练。

    ③语录:言论的摘录或辑录。明清时多特指讲授理学的记录。

    ④无裨:无助于。

    ⑤序事:即叙事,记录事实。

    ⑥代笔:代人撰写的诗文、书信。

    ⑦追板:收缴刻板。追,收缴。板,印刷书画的印板。

    ⑧场屋:举行科举考试的地方,又称科场。这里指科举考试。私试:非国家正式的科举考试,由翰林院或书院进行的临时考试。义:经义。科举考试科目之一。宋代以经书中文句为题,应试者作文阐明其义理,故称。明清沿用而演变成八股文。策:对策。古时就政事、经义等设问,由应试者对答,称为对策。自汉代起作为取士考试的一种形式。

    ⑨蛊惑:诱惑。

    ⑩弟子员:即博士弟子员。

    ?告身:授官的凭证。

    【译文】

    凡是郡县中的书籍,不管是在市井流行的,还是收藏在私家的,都应该广为搜集,重金收购。每种书都要抄录或印制三册,一册上交朝廷秘府,一册送至太学,一册存入本县的官学。至于当代人所写的文集,不是师承有序的传授和经过严格训练的古文,没有任何心得体会的语录,无益于实际问题解决的奏议,无补于史学之用的叙事文章,都不允许传播刊刻。而对于那些已经刊刻的八股文、小说、词曲、应酬之作及应酬代笔的诗文、书信,都要收缴刻板一律烧毁。士子如果擅自选刻科考文章及私试义策,在市场上诱惑人购买,一经发现后,若是生员的就要黜革,现任官员要罢免官职,退休的官员要收回委任官职的凭证。

    民间吉凶①,一依朱子《家礼》行事②。庶民未必通谙③,其丧服之制度④,木主之尺寸⑤,衣冠之式,宫室之制⑥,在市肆工艺者⑦,学官定而付之;离城聚落,蒙师相其礼以革习俗⑧。

    【注释】

    ①吉凶:逢喜事和凶事而举行的喜庆和哀悼的仪礼。此指各类礼仪。

    ②朱子《家礼》:南宋朱熹著有《家礼》五卷,附录一卷,分为通礼、冠、昏、丧、祭五部分,是朱熹根据当时社会习俗并对古礼斟酌损益之后,制定的家庭礼仪。明清时代该书对于社会日常礼俗影响极大。

    ③通谙:通晓熟悉。

    ④丧服:哀悼逝者时所穿的衣服或服丧的期限。

    ⑤木主:木制的神位,书写死者姓名以供祭祀,又称神主,俗称牌位。

    ⑥宫室:房屋的通称。

    ⑦市肆:市场。工:从事。艺:技艺。

    ⑧相:主持,教导。

    【译文】

    凡是民间的婚丧等一切礼仪,都要按照朱子的《家礼》来举行。但是老百姓不一定熟知,对于丧服的制度、木主的尺寸、衣冠的样式、房屋的建造规格,学官应该对这些做出明确的规定,交付市场上从事此类工艺的工匠们执行;偏远山村,由蒙师主持以标准的礼仪来改革当地原有的习俗。

    凡一邑之名迹及先贤陵墓祠宇,其修饰表章①,皆学官之事。淫祠通行拆毁②,但留土谷③,设主祀之。故入其境,有违礼之祀,有非法之服④,市悬无益之物,土留未掩之丧⑤,优歌在耳⑥,鄙语满街⑦,则学官之职不修也。

    【注释】

    ①修饰:通过整理完善,让其更为美观。表章:表扬,彰显,也作表彰。

    ②淫祠:凡非官方礼仪而滥设的祠庙,概称淫祠。

    ③土谷:土地神和五谷神。此指土谷祠,祭祀土地神和五谷神的祠庙。

    ④非法之服:不合规范、不遵礼制的服装。

    ⑤土留未掩之丧:明清时,在丧葬上极重风水。所以有的人家为了寻觅风水好的坟地,多将先人灵柩长久搁置,待找到风水好的地方再下葬。

    ⑥优歌:优伶所唱的歌曲。

    ⑦鄙语:粗鄙的语言。

    【译文】

    凡是县邑里的名胜古迹及先贤的陵墓祠堂,修缮、宣传事务都由学官负责。不合礼仪而建的祠庙要全部拆毁,只留土谷祠,内设木主,进行祭祀。因此进入县邑之境,如果看到有不合礼制的祭祀,有不遵规范的穿着,市面上出售无用之物,还有未掩埋的死者,到处听到优伶的歌声,大街小巷充斥着鄙俗的言语,这就说明学官没有尽到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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