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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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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题解】

    本篇是黄宗羲关于学校及其作用的专论。萧公权曾言“梨洲反对专制之意,于其论学校选举中尤为明显”(《中国政治思想史·黄宗羲》)。学校,在古代是政府设立的官学,主要用于培养和储备人才。西周时,学校称为辟雍,是贵族读书的场所。后来,场所和受教育者逐渐增多,学校之名有了庠、序、学、校、塾等称谓。西汉时,学校有了中央和地方两种性质,中央的太学是国家最高学府,而地方上则称为学宫。隋唐时期,因为科举制度的创建、发展,学校教育非常繁盛,分类也更为细致,并为以后历代所采纳。明清时期,由于科举制度的发展和八股取士之风的兴起,学校功能下降,成为科举制度的附庸。清末,由于新式学堂的发展,学校教育逐渐兴盛。辛亥革命后,学堂改称学校,一直沿用到今。

    黄宗羲认为,上古时代的学校不仅仅是培养人才的场所,而且“古之圣王,其意不仅此也,必使治天下之具皆出于学校,而后设学校之意始备”。意思是说,学校还是“公是非”————监督和改善政治舆论的机构。在中国古代专制社会,普通民众甚至一般知识分子都没有议论国家政务的权力,更没有监督君权和政府行使权力的权力,所以“三代以下,天下之是非一出于朝廷”。而黄宗羲指出,是非的判断标准不在君主或朝廷,“天子之所是未必是,天子之所非未必非”,因此要改变这种状况,需要“公其非是于学校”,“必使治天下之具皆出于学校”。黄宗羲的这种主张可以说是对君主专制的一种否定。对此萧公权评曰:

    梨洲讥斥以往政治家对于学校认识之错误。彼以为学校之用不仅在于“养士”,而亦在于培养健全之舆论。学校除作育人材外,尤须监督批评政府,务使免有过失。故学校之目的在“使朝廷之上,闾阎之细,渐摩濡染,莫不有诗书宽大之气。天子之所是未必是,天子之所非未必非。天子亦遂不敢自为非是,而公其非是于学校”。(《中国政治思想史·黄宗羲》)

    黄宗羲非常重视学校教育,主张扩大受教育群体。但在专制社会,能接受学校教育的人并不多。为了扩大教育面,黄宗羲提出在全国广设学校的主张。他主张,在中央由推选出的当世大儒作为太学祭酒,地位尊崇:“其重与宰相等,或宰相退处为之。每朔日,天子临幸太学,宰相、六卿、谏议皆从之。祭酒南面讲学,天子亦就弟子之列。政有缺失,祭酒直言无讳。”黄宗羲所言的祭酒具有评议政策的权力。地方上的学校,可以不论出身和地位选择一名饱学宿儒主持郡县之学。讲学时,郡县官和弟子一同听讲,对“郡县官政事缺失,小则纠绳,大则伐鼓号于众”。从中可见,黄宗羲所主张的学校之设,须深入参与国家、社会运转,不再是朝廷的附庸。其文还指出郡县学官,若“其人稍有干于清议,则诸生得共起而易之”,“郡县官少年无实学,妄自压老儒而上之者,则士子哗而退之”。对此朱一新则持有异议,他认为:

    梨洲但知清议之出于学校,不知横议之亦出于学校也。但知陈东、欧阳澈之为太学生,不知为贾似道颂功德者,亦太学生也。学校之习一坏,则变乱是非之说多出乎其中。故三代时但以六德、六行、六艺教士,而未尝使之游乡校以议执政。明之季年,台谏哗于朝,士哗于野,虽其中非无一二贤哲为之倡,而声气党援,士习之嚣,古所未有。梨洲乃溺其中,而不悟习俗之移人甚矣哉!(《无邪堂答问》)

    在陈述朝廷和学校的关系后,黄宗羲指出,在广设学校的同时,应普遍形成儒学之风。具体措施是:其一,除官方设立的学校外,寺庙、道观、庵堂等,无论城野皆可依据规模改为学院或小学。僧人、道士中品行优秀的可以纳入学校。其二,广选人才,按专取材,规范考核流程。其三,整肃社会习气,空洞无用的著作,不得刻印,已经刻印的时文、小说等要追板烧毁。其四,民间婚丧之礼,都要按朱子《家礼》行事。其五,郡县的名胜古迹和先贤陵墓祠堂等都由学官负责,一切淫祠都要毁禁,纠正社会风习。

    从《学校》篇所论可见,黄宗羲极其重视学校功能,主张建设学校并扩大其作用,不仅要将学校建成教书育人、研究学问的场所,也要赋予其议政和监督政府权力运行的实务,此外,还要将学校塑造成美化社会风气的重要地方。

    学校,所以养士也。然古之圣王,其意不仅此也,必使治天下之具皆出于学校,而后设学校之意始备。非谓班朝①,布令②,养老,恤孤,讯馘③,大师旅则会将士④,大狱讼则期吏民⑤,大祭祀则享始祖⑥,行之自辟雍也⑦。盖使朝廷之上,闾阎之细⑧,渐摩濡染⑨,莫不有诗书宽大之气。天子之所是未必是,天子之所非未必非,天子亦遂不敢自为非是,而公其非是于学校。是故养士为学校之一事,而学校不仅为养士而设也。

    【注释】

    ①班朝:在朝的位置次序。《礼记·曲礼上》:“班朝治军,莅官行法,非礼威严不行。”郑玄注:“班,次也。”孔颖达疏:“朝,朝廷也。次,谓司士正朝仪之位次也。”

    ②布令:发布命令。

    ③讯馘(guó):指古代战争中俘虏和杀死的敌人。《礼记·王制》:“出征执有罪。反,释奠于学,以讯馘告。”讯,审讯战争中抓获的俘虏。馘,在古代战争中杀死敌人割其左耳以计数请功。

    ④师旅:古代军队编制单位,一般以五百人为旅,二千五百人为师。此处指兴兵作战。

    ⑤大狱讼则期吏民:审理诉讼案件则召集官员和百姓。《周礼·秋官·大司寇》:“凡诸侯之狱讼,以邦典定之。凡卿大夫之狱讼,以邦法断之。凡庶民之狱讼,以邦成弊之。”期,集会。

    ⑥享:献祭,上供。

    ⑦辟(bì)雍:据《礼记·王制》:“大学在郊,天子曰辟雍,诸侯曰泮宫。”可见,其为西周天子所设大学,校址呈圆形,而诸侯所设的大学为泮宫。又据《白虎通》:“天子立辟雍何?辟雍,所以行礼乐、宣德化也。辟者,璧也,象璧圆,以法天也。雍者,壅之以水,象教化流行也。”可见,辟雍所设的目的,主要是为了天子进行宣传礼乐教化。东汉以后,历代都设有辟雍,成为尊崇儒学、举行重要典礼的地方。明清时期,辟雍设在国子监。辟,通“璧”。

    ⑧闾阎:古代平民所居住的地方,借指里巷,泛指民间或平民。闾,里巷的大门。阎,里巷的内门。

    ⑨渐摩:浸润,教育感化。语本《汉书·董仲舒传》:“渐民以仁,摩民以谊。”颜师古注:“渐谓浸润之,摩谓砥砺之也。”濡染:沾染,受熏陶。

    【译文】

    学校是用来培养士子的地方。然而,古代圣君贤主设立学校的用意并不只培养士子这一项,而是要使治理天下所具备的手段都出自学校,这样设立学校的用意才得到完全实现。这并不是要让朝廷会议、颁布命令、尊养老人、抚恤孤儿、杀敌论功、出兵征伐时检阅将士、审理诉讼案件时召集吏民、举行重要祭祀时进享始祖等活动,都在辟雍举行。这样是为了朝廷上下、市井百姓都能够经过教育感化、耳濡目染,无不在潜移默化中具有诗书中所蕴含的宽厚之气。天子认为对的未必正确,天子认为不对的未必是错误的,于是,天子也不敢以自己的判断来断定是非,而是在学校公议判断是非。所以,培养士子是学校的一大职责,但学校的设立并不仅仅是为培养士子。

    三代以下,天下之是非一出于朝廷。天子荣之,则群趋以为是;天子辱之,则群擿以为非①。簿书、期会、钱谷、戎狱②,一切委之俗吏③。时风众势之外④,稍有人焉,便以为学校中无当于缓急之习气。而其所谓学校者,科举嚣争⑤,富贵熏心,亦遂以朝廷之势利一变其本领⑥,而士之有才能学术者,且往往自拔于草野之间⑦,于学校初无与也⑧,究竟养士一事亦失之矣⑨。

    【注释】

    ①擿(tī):挑剔,指摘,揭发。

    ②簿书:官署中的文书簿册。期会:谓在规定的期限内实施政令。多指有关朝廷或官府的财物出入。《汉书·王吉传》:“其务在于期会簿书,断狱听讼而已,此非太平之基也。”钱谷:钱财、粮食,此指赋税。戎狱:指军事和司法。

    ③俗吏:平庸的官吏。

    ④时风:当时或当代的社会风气。

    ⑤嚣争:喧哗争吵。

    ⑥本领:本业,原来的行业。

    ⑦草野:乡野,民间。

    ⑧无与:无关。

    ⑨究竟:毕竟,到底。

    【译文】

    三代以后,天下的是非对错全由朝廷判断。天子以之为荣的事,则天下就附和以为都是对的;天子以之为耻的事,则天下群起指摘,认为是错误的。处理文书、发布政令、征缴赋税、军事和司法,这些都交给平庸的官吏去处理。在这种社会风气和势力之外,偶然出现有才干的人,也认为学校对于处理重要事务没什么要紧。而他们所说的学校,不过是为了科考成名而喧嚣争闹,富贵熏心,于是学校也因为朝廷的权势和利益而改变了原来的本业,那些真正有才能、有学问的士子,往往从民间自行崛起,与学校无关,最后,学校连培养士子的这一功能也丧失了。

    于是学校变而为书院①。有所非也,则朝廷必以为是而荣之;有所是也,则朝廷必以为非而辱之②。伪学之禁③,书院之毁④,必欲以朝廷之权与之争胜。其不仕者有刑⑤,曰:“此率天下士大夫而背朝廷者也。”其始也,学校与朝廷无与;其继也,朝廷与学校相反。不特不能养士,且至于害士,犹然循其名而立之何与?

    【注释】

    ①书院:中国古代的教育机构。书院最早出现在唐代,兴盛于宋代,延续在元明清三朝。书院一般建在环境优美之地,有学田收租来补充经费。在书院中,师生讲论经籍、探讨义理或者学习举业,其学风浓厚,具有讲学、藏书、供祀的功能,是古代文化传播的重要场所。书院主要分官府设立或私人创办两种形式。宋代书院的数量和规模都有很大发展,出现了许多著名的书院,如岳麓书院、白鹿洞书院、嵩阳书院等,众多的儒学大师在书院进行讲学,传播学术思想。明清时期,书院以学习举业者为多,而且趋于官方化。明朝时,书院讲学论辩之风兴盛,且议政的倾向明显,多针砭时政,裁量人物。到明代后期,有不少气氛活跃的书院,如东林书院,士子议论政治,针砭时弊,形成强大的舆论力量,为朝廷所忌恨。

    ②“有所非也”几句:此指朝廷与学校针锋相对的情况。参见《明儒学案·东林学案一·端文顾泾阳先生宪成》:“娄江(王锡爵)谓先生(顾宪成)曰:‘近有怪事知之乎?’先生曰:‘何也?’曰:‘内阁所是,外论必以为非;内阁所非,外论必以为是。’先生曰:‘外间亦有怪事。’娄江曰:‘何也?’曰:‘外论所是,内阁必以为非;外论所非,内阁必以为是。’相与笑而罢。”

    ③伪学之禁:禁止伪学,虚假不实的学问。南宋宁宗庆元年间,韩侂胄当政,凡与他意见不合者都被称为“道学之人”,后又斥道学为“伪学”,禁毁理学家的“语录”一类书籍。科举考试中,稍涉义理之学者,一律不予录取。明代中叶,阳明之学初兴,因为倡“心即理”,不融于流俗,亦被官方正统之学诬为“伪学”。

    ④书院之毁:明朝因书院中学子议论政治,形成对统治不利的舆论之风,曾经多次禁毁天下书院。嘉靖十六年(1537),嘉靖帝以书院倡邪学为由,禁毁天下私人创立的书院,十七年(1538)又以影响官学的秩序,以及书院多建耗费资材、扰民不安等原因而禁毁天下书院;万历七年(1579),张居正为控制思想,请万历帝下诏毁天下全部六十四所书院,改为公廨;天启五年(1625),魏忠贤为报复,毁东林书院,进而殃及其他。⑤有刑:处罚,治罪。

    【译文】

    于是,学校变成书院。书院认为错误的,朝廷一定认为是正确的,并进行表彰;书院认为正确的,朝廷却一定认为是错误,并进行侮辱。所谓“伪学”的禁止,书院的废毁,这都是朝廷用政治权势与书院争夺舆论控制权的表现。甚至不肯入仕为官的,朝廷也要论罪,还说:“这种行为是率领天下的士大夫背离朝廷。”最初,学校与朝廷各不相干;后来,朝廷与学校处处相反。朝廷不仅不能利用学校培养士人,反而加害学校中的士人,但仍然还要沿袭旧制在名义上设立学校,这是为什么呢?

    东汉太学三万人,危言深论,不隐豪强,公卿避其贬议①。宋诸生伏阙捶鼓,请起李纲②。三代遗风,惟此犹为相近。使当日之在朝廷者,以其所非是为非是,将见盗贼奸邪慑心于正气霜雪之下③,君安而国可保也。乃论者目之为衰世之事,不知其所以亡者,收捕党人④,编管陈、欧⑤,正坐破坏学校所致,而反咎学校之人乎?

    【注释】

    ①“东汉太学三万人”几句:东汉中叶以后,外戚宦官专权,朝政混乱,太学诸生三万余人,议论朝政,臧否人物,自公卿以下,都非常畏惧,由此形成了强大的舆论力量。《后汉书·党锢列传》:“太学诸生三万余人,郭林宗、贾伟节为其冠,并与李膺、陈蕃、王畅更相褒重。学中语曰:‘天下模楷李元礼,不畏强御陈仲举,天下俊秀王叔茂。’又渤海公族进阶、扶风魏齐卿,并危言深论,不隐豪强。自公卿以下,莫不畏其贬议,屣履到门。”危言,谓不畏危难而直言。《论语·宪问》:“子曰:邦有道,危言危行。”隐,掩蔽,退避。

    ②宋诸生伏阙捶鼓,请起李纲:北宋靖康元年(1126),金兵南下侵宋。宰相李邦彦等主张弃城,而兵部侍郎、尚书右丞李纲竭力主战。但宋钦宗惧怕金兵之势,偏信了投降派,并罢免李纲之职。太学生陈东等人带领几百名太学生到皇宫宣德门外,“明纲无罪。军民不期而集者数十万,呼声动地,恚不得报,至杀伤内侍。帝亟召纲,纲入见,泣拜请死。帝亦泣,命纲复为尚书右丞,充京城四壁守御使”(《宋史·李纲传》)。李纲(1083——1140),字伯纪,邵武(今属福建)人。政和进士。宣和七年(1125)冬,金兵南下,进逼汴京,他上御敌五策,并请传位钦宗。靖康元年(1126)金兵围城,坚主迎战,反对迁都。遂以尚书右丞任亲征行营使,团结军民,击退金兵,不久即被耿南仲等所排斥。次年,高宗即位,用为相,主张用两河义军收复失地,未被采用,在职七十余日,又被黄潜善、汪伯彦排斥。后任湖广宣抚使。多次上疏,陈说抗金大计,都未被采纳。卒赠少师,谥忠定。

    ③慑心:心生畏惧。霜雪:喻高洁的情操。

    ④收捕党人:指东汉的党锢之祸。东汉共发生两次党锢之祸,即东汉桓帝延熹九年(166)、汉灵帝建宁元年(168)。当时,宦官专权,朝政混乱,世家大族等联合太学生抨击朝政。但两次反宦官的行动都失败了,太学生等被残酷镇压。宦官等人以“党人”罪名禁锢士人,即使释放后也被要求终身不得为官。具体见《后汉书》中的《党锢列传》等。

    ⑤编管陈、欧:此指宋高宗、黄潜善等杀进言抗金除佞的陈东、欧阳澈之事。陈,即陈东(1086——1127),字少阳,润州丹阳(今属江苏)人。出身儒学世家,声名早著。在蔡京、王黼专权时,只有陈东敢于指责,后以贡士入太学。当宋徽宗时,童贯等“六贼”把持朝政,为非作歹。陈东和太学生等联合上书请求诛杀,于是“六贼”及其死党在宋钦宗时被解决。在金兵南侵宋时,陈东和太学生请愿成功,宋廷复李纲职。高宗即位,至南京(今河南商丘南),陈东又三次上书,斥黄潜善、汪伯彦误国,为高宗所杀。三年后平反。绍兴四年(1134)被追赠承事郎、秘阁修撰。欧,即欧阳澈(1191——1027),字德明,抚州崇仁(今属江西)人。靖康初以布衣身份应诏上疏,奏论朝廷弊政三十余事,陈安边御敌十策。金兵南侵,徒步赴行在,伏阙上书,力诋和议。建炎元年(1127)八月,伏阙上封事,极诋用事大臣黄潜善等,与陈东一同被杀。三年后平反,绍兴四年(1134)被追赠承事郎、秘阁修撰。编管,在宋代,官吏因罪除去名籍贬谪州郡,编入该州郡户籍,并由地方官吏进行管束,称为“编管”。按,据《宋史·忠义传》所载,陈东、欧阳澈最后都被杀害,并非被编管。

    【译文】

    东汉时太学有学生三万人,他们敢于发表正直的言论,面对豪强权势也毫不退避,公卿们都非常畏惧,纷纷躲避他们的议论。宋代时太学生们聚集在宫阙门外,捶鼓上书请愿,请求起用李纲。对于三代时的遗风,只有这两个事件还与之较为接近。假使当时的朝廷以太学生的是非为是非,那将会看到盗贼奸邪之徒为社会的高洁正义之气所慑服,如此君主可以高枕无忧,国家得以保全。但是有论者却认为,太学生干预政事是衰世的表现,他们不知道东汉所以灭亡,是因为大肆搜捕党人,宋所以灭亡是因为“编管”陈东、欧阳澈,这正是朝廷破坏学校所导致的后果,怎么能反过来追究学校的责任呢?

    嗟乎!天之生斯民也,以教养托之于君。授田之法废,民买田而自养,犹赋税以扰之;学校之法废,民蚩蚩而失教①,犹势利以诱之。是亦不仁之甚,而以其空名跻之曰“君父,君父”②,则吾谁欺!

    【注释】

    ①蚩蚩:无知,敦厚。

    ②跻:登,升。此处指标榜,抬高之意。

    【译文】

    唉!上天孕育了百姓,将教化、培养的任务委托给了君主。授田的法制废除之后,百姓只能自己买田耕种养活自己,但君主却征收赋税来骚扰他们;学校的制度废除以后,敦厚的百姓失去了教化,君主还用权势、利益去引诱他们。这样做实在是太不仁爱了,还没有任何意义地美其名曰“君父,君父”,这是欺骗谁呢?

    郡县学官①,毋得出自选除②,郡县公议③,请名儒主之。自布衣以至宰相之谢事者④,皆可当其任,不拘已未仕也。其人稍有干于清议⑤,则诸生得共起而易之,曰:“是不可以为吾师也。”其下有五经师⑥,兵法、历算、医、射各有师⑦,皆听学官自择。凡邑之生童皆裹粮从学⑧,离城烟火聚落之处士人众多者,亦置经师⑨。民间童子十人以上,则以诸生之老而不仕者充为蒙师⑩。故郡邑无无师之士,而士之学行成者,非主六曹之事?,则主分教之务,亦无不用之人。

    【注释】

    ①学官:指古代主持学务的官员和官学教师。

    ②选除:选拔任用。

    ③公议:公众的议论。

    ④谢事:指辞官或者退休。

    ⑤干:冒犯,冲犯。清议:公众的评论,古代在乡里或学校对官吏的评论。这里主要指在士大夫中间形成的社会舆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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