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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论表现——情感思想与语言文字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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介,所以诗不仅是表现,同时也是传达。这传达和表现一样是在心里成就的,所以仍是创造的一部分,仍含有艺术性。至于把这种“表现”和“传达”所形成的“创作”用文字或其他符号写下来,只是“记载”(record)。记载诚如克罗齐所说的,无创造性,不是艺术的活动。克罗齐所说的“外达”只有两个可能的意义。如果它只是“记载”,从表现(直觉)到记载便不经过有创造性的“传达”,便由直觉到的情趣意象而直抵文字符号,而语言便无从产生,这是不可思议的。如果它指有创造性的“传达”加上记载,则他就不应否认它的艺术性。克罗齐对于此点始终没有分析清楚。

    总之,克罗齐的表现说在谨严的逻辑烟幕之下,隐藏着许多疏忽与混淆。我们的表现说和它比较,至少有三个重要的异点:

    1. 他没有认清传达媒介在艺术想象中的重要,我们把语言和情趣意象打成一片。在他的学说中语言没有着落,依我们它就有着落。

    2. 他把“表现”(直觉)和“传达”看成截然悬隔的两个阶段,二者之中没有沟通衔接的桥梁;我们认为“表现”阶段便已含一部分“传达”,传达媒介是沟通两阶段的桥梁,这在诗中就是语言。

    3. 他没有分清有创造性的“传达”(语言的生展)和无创造性的“记载”(以文字符号记录语言),而我们把这两件事分得很清楚。“传达”在他的学说中不是艺术的活动,在我们的学说中是很重要的艺术活动。

    我们的表现说与流行说及克罗齐说的分别,如果用方程式表示,分别便一目了然。流行的表现说如下式:

    翻译=艺术的完成

    克罗齐的表现说可列为下式:

    我们的表现说则为下式:

    式中“=”为等号,“+”为加号,“”为不等号,至于“()”则借用符号名学中的“内涵”号。我们的学说的特点在把传达媒介看成表现所必用的工具,语言和情趣意象是同时生展的。我们的学说能否成立,就要看这个基本主张能否成立。它与常识颇有不少的冲突,下文取答难式,将可想象到的疑难详细剖析,同时把本文的意思说得更明白一点。

    四 普通的误解起于文字

    一般人对于传统常有牢不可破的迷信。一句话经过几千年人所公认,我们就觉得它总有几分道理。比如“意内言外”、“意在言先”、“情感思想是实质,语言是形式”、“表现是拿语言来传达已经成就的情感和思想”之类的话,都已经有很久远的历史,现在我们说它是误解,一般人会问:“何以古今中外许多人都不谋而合地陷到这个误解中呢?”

    这个问题很重要。许多人误解情感思想和语言的关系,就因为有一个第三者————文字————在中间搅扰。语言是思想和情感进行时,许多生理和心理的变化之一种,不过语言和其他生理和心理的变化有一个重要的差别,它们与情境同生同灭,语言则可以借文字留下痕迹来。文字可独立,一般人便以为语言也可以离开情感思想而独立。其实语言虽用文字记载,却不就是文字。在进化阶段上,语言先起,文字后起。原始民族以及文盲都只有语言而无文字。文字是语言的“符号”(symbol),符号和所指的事物是两件事,彼此可以分离独立。比如“饭桶”两个字音可以用“饭桶”两个汉字代表,也可以用注音符号或罗马字代表。同时,这个符号也可以当作一个人的诨名。从此可知语言和文字的关系是人为的,习惯的,而不是自然的。

    有人也许要问:除了惊叹语类和谐声语类之外,语言又何尝不是人意制定、习惯造就的呢?比如“饭桶”两个字音和它所指的实物也并无必然关系。这个实物在各国语言中各有各的名称,便是明证。写下来的符号模样是文字,未写以前口里说的和心里想的也还是文字。语言和文字未必有多大差别吧?

    这番话大体不错,不过分析起来,也还有毛病。口里说的声音或心里想的符号模样(字形),就其为独立的声音或符号模样而言,还是文字,还不能算是语言。我对于认不得的一句拉丁谚语仍旧可以发音,可以想象字形。它对于我是文字而不是语言。语言是由情感和思想给予意义和生命的文字组织。离开情感和思想,它就失其意义和生命。所以语言所用的文字,就其为文字而言,虽是人意制定,习惯造就的,而语言本身则为自然的,创造的,随情感思想而起伏生灭的。语言虽离不开文字,而文字却可离开语言,比如散在字典中的单字。语言的生命全在情感思想,通常散在字典中的单字都已失去它们在具体情境中所伴着的情感思想,所以没有生命。文字可以借语言而得生命,语言也可以因僵化为文字而失其生命。活文字都嵌在活语言里,死文字是从活语言所宰割下来的破碎残缺的肢体,字典好比一个陈列动植物标本的博物馆。比如“闹”字在字典中是一个死文字,在“红杏枝头春意闹”一句活语言里就变成一个活文字了。再比如你的亲爱者叫做“春”,你呼唤“春”时所伴的情感思想在字典中就找不着。“春”字在你口头是活语言,在字典中只是死文字。

    语言对于情感思想是“征候”,文字对于语言只是“记载”。语言可有记载,而情感思想通常无直接的记载。但是情感思想并非不能有直接的记载。留声机蜡片上所留的痕迹,心理实验室中熏烟鼓上所留的痕迹,以及电气反应测验准上所指的度数,都是直接记载情感思想的。文字对于语言的关系其实还没有这些器具所记载的痕迹,对于情感思想之密切,因为同样语言可用不同的文字符号代替,而同样情感思想在上述各器具上所记载的痕迹是不能任意改动的。我们把这类痕迹和情感思想混为一事尚且不可,把文字和语言混为一事,于理更说不通了。

    一般人误在把语言和文字混为一事,看见世间先有事物而后有文字称谓,便以为吾人也先有情感思想(事物)而后有语言;看见文字是可离情感思想而独立的,便以为语言也是如此。照这样看法,在未有活人说活话之前,在未有诗文以前,世间就已有一部天生自在的字典。这部字典是一般人所谓“文字”,也就是他们所谓语言。人在说话做诗文时,都是在这部字典里拣字来配合成词句,好比姑娘们在针线盒里拣各色丝线绣花一样。这么一来,情感思想变成一项事,语言变成另一项事,两项事本无必然关系,可以随意凑拢在一起,也可以随意拆散开来了。世间就先有情感思想,而后用本无情感思想的语言来“表现”它们了,情感思想便变成实质,而语言配合的模样就变成形式了。他们不知道,语言的实质就是情感思想的实质,语言的形式也就是情感思想的形式,情感思想和语言本是平行一致的,并无先后内外的关系。如果他们肯细心分析,就会知道这是很明白的道理。

    五 “诗意”、“寻思”与修改

    反对者问:我们读第一流作品时,常觉作者“先得我心”,他所说的话都是自己心里所想说而说不出的。我们也常有“诗意”,因为没有做诗的训练和技巧,有话说不出,所以不能做诗,这不是证明情感思想和语言是两件事么?

    我们回答:“诗意”根本就是一个极含糊的名词。克罗齐替自以为有“诗意”而不能做诗的人取了一个诨号:“哑口诗人”。其实真正诗人没有是哑口的,“诗意”是幻觉和虚荣心的产品。每人都有猜想自己是诗人的虚荣心,心里偶然有一阵模糊隐约的感触,便信任幻觉,以为那是十分精妙的诗意。我们对于一件事物须认识清楚,才能断定它是甲还是乙。对于心里一阵感触,如果已经认识得很清楚,就自然有语言能形容它,或间接地暗示它,如果认识并不清楚,就没有理由断定它是“诗意”,犹如夜里看见一团阴影,没有理由断定它是鬼怪一样。水到自然渠成,意到自然笔随。像“采菊东篱下,悠然见南山”,“敲门都不应,倚杖听江声”,“风乍起,吹皱一池春水”之类名句,有情感思想和语言的裂痕么?它们像是模糊隐约的情感思想变成明显固定的语言么?

    反对者说:寥寥数例不能概括一切诗。有信手拈来的,也有苦心搜索的。在苦心搜索时,情感和意象先都很模糊隐约,似可捉摸又似不可捉摸。作者须聚精会神,再三思索推敲,才能使模糊隐约的变为明显固定的,不可捉摸的变为可捉摸的。凡有写作经验的人都得承认这话。

    我们回答说:这话丝毫不错。思想本来是继续联贯地向前生展,是一种解决疑难、纠正错误的努力。它好比射箭,意在中的,但不中的也是常事。我们寻思,就是把模糊隐约的变为明显确定的,把潜意识和意识边缘的东西移到意识中心里去。这种手续有如照相调配距离,把模糊的、不合式的影子,逐渐变为明显的、合式的。诗不能全是自然流露,就因为搜寻潜意识和意识边缘的工作有时是必要的;做诗也不能全恃直觉和灵感,就因为这种搜寻有时需要极专一的注意和极坚忍的意志。但是我们要明白:这种工作究竟是“寻思”,并非情感思想本已明显固定而语言仍模糊隐约,须在“寻思”之上再加“寻言”的工作。再拿照相来打比喻,我们做诗文时,继续地在调配距离,要摄的影子是情感思想和语言相融化贯通的有机体。如果情感思想的距离调配合式了,语言的距离自然也就合式。我们并无须费照两次相的手续,先调配情感思想的距离而后再调配语言的距离。我们通常自以为在搜寻语言(调配语言的距离),其实同时还在努力使情感思想明显化和确定化(调配情感思想的距离)。

    反对者说:我们做诗文时,常苦言不能达意,须几经修改,才能碰上恰当字句。“修改”的必要证明“寻思”和“寻言”是两回事。先“寻思”,后“寻言”,是普通的经验。

    我们回答:“修改”还是“寻思”问题的一个枝节。“修改”就是调配距离,但是所调配者不仅是语言,同时也还是意境。比如韩愈定贾岛的“僧推月下门”为“僧敲月下门”,并不仅是语言的进步,同时也是意境的进步。“推”是一种意境,“敲”又是一种意境,并非先有“敲”的意境而想到“推”字,嫌“推”字不适合,然后再寻出“敲”字来改它。就我自己的经验说,我做文常修改,每次修改,都发现在话没有说清楚时,原因都在思想混乱。把思想条理弄清楚了,话自然会清楚。寻思必同时是寻言,寻言亦必同时是寻思。

    六 古文与白话

    反对者说:你这番话似乎太偏重语言而看轻文字,以为语言是活的,文字是死的。你似乎主张做诗文必全用白话。从前有许多文学作品都不是用当时流行的语言,价值仍然不可磨灭。我们可以说,除着民歌以外(就是民歌是否全用当时流行语言也还是疑问),大部分中国诗文都是用古文写的。如果依你的情感思想语言一致说,恐怕它们都不能符合你的标准吧?你似乎在盲目附和白话运动。

    我们回答说,我们不敢当这个罪名。以文字的古今定文字的死活,是提倡白话者的偏见。散在字典中的文字,无论其为古为今,都是死的;嵌在有生命的谈话或诗文中的文字,无论其为古为今,都是活的。我们已经说过,文字只是一种符号,它与情感思想的关联全是习惯造成的。你惯用现在流行的文字运思,可用它做诗文;你惯用古代文字运思,就用它来做诗文,也自无不可。从前读书人朝朝暮暮都在古书里过活,古代文字对于他们并不比现代文字难,甚至于比现代文字还更便利,所以古代文字对于他们可以变成活语言。这正如我们学外国文到很纯熟的地步,为时觉得用外国文传达情感思想,反比用中文较方便。不过这只是就作者说。如就读者说,用古代文字做诗文,对于未受古代文字训练的群众自然是一种不方便。这里我们又回到传达与社会影响的问题了。诗既以传达为要务,就不能不顾到群众了解的便利。还有一层,即从作者的观点看,现代人有现代人的生活方式和特殊情思,现代语言是和这种生活方式和情思密切相关的,所以在承认古文仍可用时,我们主张做诗文仍以用流行语言为亲切。

    本来文字古今的分别也只是比较的而不是绝对的。我们现在用的文字大部分还是许慎的《说文解字》里所有的,并且有许多字的用法,现代和二千年前也并没有多大分别。现在所有的字大半是古代已有的,不过古代已有的字有许多在现代已不流行。古代文字有些能流传到现在,有些不能,原因一半在需要的变迁,一半也在习惯的变迁。习惯原可养成,所以一部分古字复活是语言发展史中所常见的自然现象,欧洲有许多诗人常爱用复活的古字。现代中国一般人说话所用的字汇实在太贫乏,除制造新字以外,让一部分古字复活也未始不是一种救济的办法。

    现代人做诗文,不应该学周诰殷盘那样诘屈聱牙,为的是传达的便利。不过提倡白话者所标出的“做诗如说话”的口号也有些危险。日常的情思多粗浅芜乱,不尽可以入诗;入诗的情思都须经过一番洗炼,所以比日常的情思较为精妙有剪裁。语言是情思的结晶,诗的语言亦应与日常语言有别。无论在哪一国,“说的语言”和“写的语言”都有很大的分别。说话时信口开河,思想和语言都比较粗疏,写诗文时有斟酌的余暇,思想和语言也都比较缜密。散文已应比说话精炼,诗更应比散文精炼。这所谓“精炼”可在两方面见出,一在意境,一在语言。专就语言说,有两点可以注意:首先是文法,说话通常不必句句谨遵文法的纪律,做诗文时文法的讲究则比较谨严。其次是用字,说话所用的字在任何国都很有限,通常不过数千字,写诗文时则字典中的字大半可采用。没有人翻字典去说话,但是无论在哪一国,受过教育的人读诗文也不免都常翻字典,这简单的事实就可以证明“写的语言”比较“说的语言”丰富了。

    “写的语言”比“说的语言”也比较守旧,因为说的是流动的,写的就成为固定的。“写的语言”常有不肯放弃陈规的倾向,这是一种毛病,也是一种方便。它是一种毛病,因为它容易僵硬化,失去语言的活性;它也是一种便利,因为它在流动变化中抓住一个固定的基础。在历史上有人看重这种毛病,也有人看重这种方便。看重这种方便的人总想保持“写的语言”的特性,维持它和“说的语言”的距离。在诗的方面,把这种态度推到极端的人主张诗有特殊的“诗的文字”(poetic diction)。这论调在欧洲假古典主义时代最占势力。另外一派人看重“写的语言”守旧的毛病,竭力拿“说的语言”来活化“写的语言”,使它们的距离尽量地缩短。这就是诗方面的“白话运动”。中国诗现在还在“白话运动”期。欧洲文学史上也起过数次的白话运动。最重要的有两个:一个是中世纪行吟诗人和但丁(Dante)所提倡的,一个是浪漫运动期华滋华斯诸人所提倡的。但丁选定“土语”(the vulgar tongue)为诗,同时却主张丢去“土语”的土性,取各地“土语”放在一起“筛”过一遍,筛出最精纯的一部分来另造一种“精炼的土语”(the illustrious vulgar)为做诗之用。我觉得这个主张值得深思。

    总之,诗应该用“活的语言”,但是“活的语言”不一定就是“说的语言”,“写的语言”也还是活的。就大体说,诗所用的应该是“写的语言”而不是“说的语言”,因为写诗时情思比较精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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