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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要过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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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他们想刺杀我,首先得追得上我。”尼斯很有自信。

    这玩意叫“铁线荆棘”,以往小东西总是用它阴别人,一旦被这玩意缠住,不死也得脱层皮。

    从所未有的高速让他的神经绷紧,脑子里面什么都不敢想,只盯着前方的地面和远处有可能撞上的障碍物。以这样的速度飞奔,绝对不能有丝毫疏忽。他的脚下踩着“踏风行”。

    之前尼斯猜到西格尔的人会半路劫走囚犯,所以他们故意设了个局,在那些被劫走的囚犯里,安插有他们的人。

    现在是十二月底,河水早已经冻得硬邦邦的,很多人直接在冰面上行走,还有很多冰橇在冰面上来来往往。

    在她雪白而又纤细的手腕上,套着一只用整枝玫瑰缠绕而成的手镯。

    尽管离得很远,他却能够肯定这朵玫瑰花就是传说中的“岁月无痕”。

    看到大厅里面的气氛如此热烈,菲利普王子也趁机添了一把火。

    连踩了六、七步,尼斯就感觉和刚才完全不同。

    这些人仍旧待在西格尔的阵营之中,一旦那边有风吹草动,就给这边报信。而负责传递消息的,就是潜伏在那批囚犯之中的眼线。知道这个秘密的人很少。

    小客厅里面烧着壁炉,人又多,所以异常暖和,外面就冷得多了。

    “有这个可能。”旁边的那些人同声应道。

    菲利普王子说完话,就察觉自己有些说漏嘴了。不过此刻已经没办法收回刚才的话,再说,他发现这番话的效果挺不错。

    “这是我的舅舅,普利马德萨的拥有者,富有而慷慨的霍尔顿侯爵。”小公主用揶揄的口吻给尼斯介绍着,然後她用很低的声音在尼斯耳边说道:“等一会儿我帮你狠狠搾他一下。”

    可惜事实证明“驭风疾走”不如“踏风行”,速度的衰减比刚才更厉害。

    一时之间,所有人看向尼斯的眼神都有些不对劲了。

    “大家为什么站在这里?为什么不去小客厅?”楼梯口传来切尔哈兰总督的声音。

    这一次却不觉得难以承受,脚底反弹回来的力量就和平时奔跑差不多。

    从暖和的地方到冷的地方,那个矮个子男人立刻缩起脖颈,鼻子里吸溜个不停。

    这些人看着尼斯的神情各不相同,年纪大的大多客气一些,年轻一辈有的冷漠、有的淡然、还有一些隐约带着一丝敌意,当然对尼斯感兴趣的人也有,大多是女孩。

    还没进门,就听到里面传出的喧闹声。

    知情的男人全都在那里连连点头,他们虽然全都很有钱,但那是无底洞。

    “岁月无痕”是绝对不能对女人提起的东西之一,如果女人知道天底下有这样的好东西,肯定会逼着男人想办法弄到。

    地板和柱子用的是开采自伯根海姆的金色大理石,桌椅清一色是用柚木打造,正面蒙着小牛皮的衬垫,角落里的雕塑全都出自名家之手。

    这些自然形成的法阵细小而又玄妙,铭刻在每一个细胞里,却又紧密相连,成为一个整体。这是任何炼金大师都不可能有的手段。

    丝绸生意就不同了,大厅里的人都是贵族出身,自然知道丝绸有多么昂贵,做这种生意的商行除了要有大量的资金,还要有深厚的背景。

    这座北方的名城多了一丝凝重和刚硬,而比萨、威娜这些南方大城则更加绚丽多彩。

    如果是在平地上加速,他永远都无法达到这样的速度。

    尼斯穿过空无一人的城堡。城堡的後面是一片空地,再往前是一道矮墙,有士兵在那里巡逻,还有几座伸展出去的悬空塔楼。

    尼斯被小公主拉着,带到女人们聚拢的那个圈子里,这些女人评头论足的目光让他浑身不自在。

    总督的宅邸在市中心最显眼的位置,尼斯根本用不着向路人打听。

    他暗自庆幸,之前花了不少心思琢磨礼物的事,要不然说不定就要出丑了。

    尼斯并没放慢速度,在离开哥伦安特前,他并不感觉安全。

    不知道试了多少种步法,尼斯的脸渐渐沉了下来。风类秘法里居然没有一种合适的。

    如果“鸽子”传回来的消息是真的,贝尔格的正门外肯定有很多猎杀者守着,从後山下去的话应该会安全许多。而且他还想试试能不能把佩森斯教派的秘法加以整合,创造出属于他自己的秘法?

    小客厅是用来招待熟人和亲戚的地方,切尔哈兰总督的提议显然表明一种态度。

    菲利普王子大笑起来,指着尼斯道:“布莱克,你这是舍近求远啊!所有高贵色调的上等丝绸全都掌握在这家伙的手里,伊比利斯卖的那些也都是他手里的货。”

    “亲爱的,看来你也知道这是什么?”那个贵妇朝着一个矮个子男人问道,显然那是她的丈夫。

    北面这一侧非常陆峭,大部分是六、七十度的大斜坡,还有一段是笔直的崖壁。

    “这就是你看中的未来夫婿?”楼梯口传来大大咧咧的声音,说话的是一个三十几岁的人,微微有些胖,穿着淡蓝色的长袍,身上珠光宝气。

    从某种意义上来说,“生命造物术”也可以算作炼金术的一种,而且是最顶级的炼金术。尼斯用的飞针就是这样炼成的,他还打算培育其他能够当做暗器使用的植物。

    这样一来,魔法、炼金术和暗器就被“生命造物术”连结在一起。而上帝赐予的神术同样也和生命有关,肯定也可以融合在一起。再加上他又有这方面的天赋,浪费太可惜了。

    骑士的争胜心最为强烈,虚荣心自然也差不到哪里去。他们当然也希望能够穿上华贵的丝绸衣服,在别人的面前炫耀一番。

    “而且他送这件礼物,让任何人都没法说话,我们都知道这朵花值多少钱。作为礼物其实算不上什么,只不过比较难得罢了,换成同样价值的其他东西,难免会被贬低一番,但是现在……”另外一个人也看出尼斯的意图。

    “我的技术不怎么样,二十棵分株只有三棵发芽,最后也没全部开花。”尼斯故意表现得很谦虚。

    还没等尼斯走到门口,顶楼的窗口探出安娜小公主的半个身体,她兴奋地挥了挥手,然後缩了回去,撩起裙摆往楼梯跑。

    “如此看来这不是什么好东西。”旁边的一个女人立刻想歪了。她看到这些男人一个个支支吾吾,似乎有难言之隐,所以猜测这或许是不方便说的东西。

    在雪地的尽头、一条冰封的大河的旁边,有一座规模很大的城市,市中心矗立一排排高耸宏伟的建筑物,证明了它的繁华和辉煌。

    用预言术确定自己的位置,在地图上査了一下。

    他倒是轻车简从,什么东西都没带,反正他和家里的人关系都很淡漠,回家过年只是尊重传统,他不打算带什么礼物回去。

    伊斯特也走了,他的家在南方,至少要花一个星期在路上。

    尼斯不再用“踏风行”,换成脚板在地面上平搓,双腿摆动的幅度很小,频率却很快。这是“驭风疾走”,风类秘法中最适合长距离奔行的一种。

    在他四周插着一圈枝条,这些枝条长半尺,叶子有些稀疏,根系也不太发达,但是在离根半寸的地方,吸附着一个拇指大小的东西,从上面伸展出无数纤细的触丝,这些触丝看上去异常柔嫩,却深深地扎进“铁线荆棘”泛着金属光泽的表皮里。

    和殿下打完招呼,尼斯走到布莱克旁边问道:“从伊比利斯回来的时候,你有什么要我带的吗?”

    “你这一路上最好小心一些,经过这场剿匪,那些人肯定不敢再袭击我的领地,但是他们会派出更多的刺客。”王子可不想尼斯出事,他原本提议过派肖恩和另外几个大骑士护送尼斯前往伊比利斯,可惜被拒绝了。

    北地的人擅长驾驭鹰隼,用它们捜索目标。当初从死亡谷里出来的时候,他们就是被一头驯养的老鹰发现的。

    那是一座非常气派的城堡,位于市中心广场的西侧,占掉一个街区,全部由青灰色的花岗岩砌成,有着厚重的围墙和高耸的塔楼。城堡的大门正对着市中心广场,门口站着一队士兵。

    片刻间,整片红松林就像挂了一张巨大的绿色蜘蛛网。

    诡异的是,所有的蔓藤都没有叶子,只有枝条,而且又细又长,还长满细密的尖刺。

    他一边寻找着合适的悬崖,一边朝着四周张望。果然在雪地里,有三个人从不同的方向朝着这边狂奔,他们的速度都很快。

    “这个家伙发什么疯?不知道这会给自己和别人惹麻烦吗?”矮子满脸不忿地骂道。

    不过这事关机密,除了他之外连肖恩都不知道,他也没对其他人提过,今天要不是喝了点酒,他也不会冒出这样一句话。

    当他又一次从悬崖上跳下去,他的脚步一变,原本如同风一般飘逸的步伐变得充满爆发力。

    “有你这样和女儿说话的父亲吗?”总督夫人瞪了丈夫一眼。

    这一路上肯定要用“轻身术”赶路,轻身术消耗小,持续时间极长,可惜“轻身术”不是“轻灵术”,这个秘术只能减轻他的身体重量,对他带的东西没有任何效果。所以东西肯定带得越少越好。

    在楼下,尼斯已经进了城堡,安娜小公主一如既往地挂在他的手臂上。

    经历过父亲死后的遗产风波,又有伊斯特和菲利普王子这两个榜样,他对亲戚这个词有些过敏,总感觉它的背後隐藏着无尽的冷漠和阴森的杀机。所以这位夫人看上去异常温柔和蔼,仍旧让他感觉一丝莫名的抗拒。

    可惜消耗一点没有减少,差不多是“踏风行”的四倍。

    这是“造物术”的威力,不过现在应该被称为“生命造物术”。

    找到了合适的步法,能够始终保持这样的速度,他也就不在乎那三个猎杀者。

    在佩森斯教派的秘法里,带“风”字的全都是大范围的步法,追求的是消耗小,最适合用来传递消息、追赶和逃命。

    他并不是自己看出来的。他的消息来源是他在女儿六岁生日时送的一件礼物,那里可以记录安娜遭遇的一切,所以那一大一小两个女人的秘密谈话,全被他听在耳里。

    “我打算马上就走,你有什么礼物—需要我帮你带去?”尼斯随口问道。

    在武者之魂那破碎的记忆中,有着无数从悬崖上跳下的回忆,他就是从中得到灵感。

    七、八个男人从小客厅里逃也似地跑了出来。

    男孩痛呼一声,然后颇为畏惧地看着父亲。

    从房子里出来,尼斯大口呼吸着,里面那浓重的酒气和汗味让他有些受不了。

    一棵棵红松矗立在雪地上,这是一大片红松林。

    “既然是这样,你为什么还去找米诺?他那边还不够麻烦吗?”总督夫人冷哼一声。

    这是暗号,说明这个情报是“鸽子”送回来的。

    “这或许是一个信号,你们说……他会不会找到种植这玩意的办法?打算把这玩意取代细白砂糖?”阴沉脸的男人低声问道。

    “你不担心那个少年被剁成碎块扔进海里喂鱼?”总督夫人一脸不屑,她总觉得丈夫有些不怀好意。

    一连串很浅的脚印留在雪地上,这些脚印相隔有二十多米,比大骑士奋力一跳的距离更远,脚印一路向西。

    说实话,他们现在有些後悔没有早一点知道这件事,要不然过年的时候,就可以一身华丽盛装,趾高气昂地回家了。

    和上一次在死亡谷缓缓滑行不同,尼斯直接往地面坠落下去。

    “电闪”的缺点是消耗巨大,而且巨大的负荷让腿和脚都难以承受,时间短还好说,时间一长,脚踝首先受不了,然後是脚底。

    “既然是你的决定,我就不管了。”总督夫人警告道:“万一出事,女儿恨你一辈子,那可和我无关。”

    能够认出“岁月无痕”的肯定不会是骑士,身体自然不可能强壮到哪里去。

    这些蔓藤不停地疯狂生长着,它们不但沿着红松的枝干往上攀爬,还伸出细长的分枝互相连接在一起。

    片刻的工夫,他就登上这处山岭的山脊。山脊上没有积雪,因为这里的风大,雪全都被呼啸的狂风吹走了,裸|露的岩石让他很容易借力。

    这种花在前帝国时代并不稀奇,但前帝国崩溃之後,它的培育方法就失传了,能不能种出来完全看运气,所以产量非常有限。

    更何况,王子的意思很明白,玫瑰十字商行不仅仅是做丝绸生意那么简单,而是掌控着最顶级的丝绸交易。

    “这漂亮吗?”小公主举起手腕。

    在树林的中央,在那个巨大的茧里,尼斯盘腿而坐。

    如果用“踏风行”赶路的话,跑十二个小时绝对没有问题,换成“电闪”,三个小时就得休息了。

    “这玩意和细白砂糖还真像,都是奢侈品,也都是消耗品,而且用过之后会让人欲罢不能。”矮子比较着。

    想了想刚才王子殿下给他的忠告,尼斯转身朝着山顶爬去。

    在小客厅里,男人们围拢成一圈,他们在那里闲聊,女人们则占据另外一半。

    这些囚犯被劫走之後,被送往几个领主那里藏了起来,西格尔的人原本打算利用他们继续给这边制造麻烦。

    总督没把这件事告诉过任何人,毕竟那件饰品里记录最多的内容,就是小公主和尼斯做|爱时发出的声音,他这个做父亲的听那些东西,绝对会被人骂得狗血喷头,恐怕老婆和女儿也不会放过他。

    “踏风行”还多了一个“轻”的特性,虽然并不能真正踏风而行,却可以在松软的雪地、柔软的泥泞之类的地方行走。

    往年这个时候可没有那么热闹,今年比较特别,因为贝尔格家家户户都有了一些闲钱。而且菲利普王子一回到贝尔格,就让人给城里的每一户人家都发了一些东西,有一只鸡、半只鹅、几条腊肉和两个银币。

    冬天绝对是适合跑路的季节,特别是大雪覆盖地面之後,到处都一片平坦,没有绊脚的石头,没有讨厌的凹坑,也没有从路边伸延出来的灌木。

    突然,头顶上传来一阵鹰鸣,尼斯的心顿时一紧,这可不是什么好兆头。

    “明白,当然明白。”菲利普王子露出促狭的笑容。连肖恩他们几个也都憋着笑。

    “你得到什么样的礼物?”一个三十几岁、神态雍容的贵妇,把小公主招过来问道。

    在贝尔格到处张灯结彩,连工地也已经停工,所有的人全都换上新衣服。

    “我会的。”尼斯点头答应。

    他也不再回自己的房子,反正该收拾的东西全都已经收拾好了。

    天气一日比一日寒冷,进入十二月中旬,菲利普王子的人马开始撤回贝尔格。

    布雷西亚家的城堡很大,从外面看,显得有些厚重和压抑,里面却张扬着一股高贵奢靡的味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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