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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章 企业和利润(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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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支薪经理人

    在现代社会里,商业单位的典型形式是公司。其最重要的特征就是分散的所有权与集中管理的结合。 [1] 理论上,这种组织是一种间接形式的代议民主制。企业的所有人选出董事,董事的主要职能就是选出据说是实际经营公司业务的高级行政官员。但是,董事本人却对公司的总体策略具有真正的指挥权。此外,如果企业是一个大企业,那么,董事们选出的执行官们对企业的策略只有一般监督权(general oversight),他们的主要职能反而是挑选出他的部属,这些部属所做的多数决策才与公司的管理相关。当然,这一过程不会就此打住,工作人员还有许多等级,每一个等级的工作人员其主要职责中就包括选择其下属人员。

    要对现代企业中管理与责任的分配有所理解,首要的一步就是抓住这一事实:我们所谓“管理”,主要包括选择某个其他人来“从事管理”。商业判断主要是对人的判断。我们对某些事情的掌握,是通过那些熟悉该事情的人对事情的知识,我们对事情的控 制,采取的也是同样的间接方式。由于这里存在一些自夸的倾向,所以靠区分目标的判断和手段的判断,无法逃脱这一结论。我们在这方面考虑的唯一问题就是全部的手段问题。对于企业活动来说,最终只能有一个目的,这个目的在企业建立之前就已确定,这就是赚钱。由企业组织成员所做的所有决策,无论他们采用什么样的“一般性”,都与手段相关,因为他们按照一般性政策和实施细节所做决策的差异,只是在现存的所有程度上的一个程度的问题;这是一种人为的区别。真正意义上的目的,只能由消费者决定————即由生产组织外部的人决定。

    事实上,这些阐述对企业及其他有组织的社会活动领域都很适用。对于政治组织尤为真实。如果说,政治官员们的事务就是得到一个工作,然后再找一些人来履行其职责,一点都不为过分。在组织领域中,我们称为责任管理(responsible control)所依据的知识,不是为了激发出变化而对情况、问题和手段所具有的知识,而是关于其他人对这些问题的知识的知识。所以就我们的问题来说,重要的是这样一个事实,即从实际意义上说,人类对事情的判断有一个“真实价值”,我们可以借助拥有这一真实价值的人和其他人,对它做出多少有些正确的估计————这一点对理解有组织活动的管理是如此重要,以致判断人的判断能力的问题,完全超出了我们对有待处理的情况的判断。如果知识的情况如此,那么,不确定性的情况显然也如此。在有组织的条件下对我们的环境进行讨论,我们的注意力和兴趣点从人们对事务的看法之谬误,转移到了人们对待人的看法之谬误上了。从现实意义上说,对自然的有组织管理,很少取决于对自然可能的了解,更多的是取决于对他人的自然知识的准确性的 可能了解,以及对他们运用这种知识的能力的了解。

    因此,隐含在有组织活动中的基本原则,就是通过对特定个人的所有决策进行归组,通过对其全部判断的成败之比或平均水平的估计,来减少不确定性。这是对风险合并(consolidation of risk)原则的更广泛的运用,但这里的情形却有些特殊。无论我们是根据假定的数据进行推理,还是根据所观察的例证进行统计归类,结果是永远计算不出来的。这只是纯粹意义上的一种估计,一种很少受到先前观察约束的估计。我们通过一种判断人的个性的直觉能力,形成了我们对人的看法与能力之价值的看法,但相对来说,我们很少观察他们处理我们委托的某种问题的实际表现。当然,我们尽可能地利用直接的证据,但这些证据通常不够深入。最终的决定几乎是出于一种我们所能想象的本能,它形成了对关系的直接的看法,就像我们能通过他人面部表情的微妙变化,读懂他的思想或感情一样地不可思议。

    在对企业的不确定性以及与应付不确定性相关的作为回报的利润进行的分析中,最大的难题和复杂性出自组织内部的具体的责任分配。企业中明显存在决策职能和承担决策错误的“风险”的职能之间的分离。这种分离在公司雇用经理人的情况下,显得相当突出。在这种公司里,制定决策的人,拿的是固定工资,且不承担“风险”,那些承担风险的人————众股东————获得的是利润,但不能做决策,也不从事管理工作。由于前面对间接知识和间接责任的讨论,所以这里稍做研究就能表明,这种分离只是一种幻觉;因为一旦正确地定义了管理并确定了管理的界线,我们就会发现,决策职能和承担决策的正确性的责任,是一个不可分割的整体。

    以等级的最“底层”,即那些普通的、非熟练工人的“例行”职责为起点,我们可以对这一现象做出最好的阐释。一经思考我们就很清楚,即使最粗陋且最机械的劳动,在某种意义上也会涉及不确定性,也需要应付不能准确 预见到的偶然事件。应付“新情况”似乎是全体有意识生命的职责。如果生命有机体的环境是完全一致且单调不变的,并符合机械法则,那么意识就永远得不到发展。在这样的世界里,有机体只是一种机械行动的物。但这里明显存在一种充分利用意识、并靠下意识的反射反应(reflex response)尽可能做出适应性变化的趋势。在人类生活中,我们能见到复杂的适应性变化,比如演奏乐器,就是从较低的起点开始学习的。如果这种必不可少的运动代代相传,如果我们通过获得性遗传排除了更直接的方式,那么,通过缓慢的自然选择过程,这种运动就会渐渐固定在生殖细胞的细胞质中(germ plasm)。

    此外,在产业领域中,纯粹 的日常运作已不可避免地由机器取而代之。机器操作员的责任似乎机械而又千篇一律,但实际上,在整个运作中他们并不自始至终都是这样。操作员的职能就是完成这一过程并使这一过程达于这样一点:所有的运作成为标准完全一致的运作,这样就可以由机器来掌握了,否则,就是以机器的标准产出为起点,然后着手使产品多样化。人们发现,某些任务实际上总是需要进行意识判断,这就是说,他会遇到普通意义上的不确定性,并履行普通意义上的责任。

    但是从组织的角度看,由于前面讨论过的间接知识和责任转移的原则的缘故,普通劳动者的工作不会涉及实际意义上的不确定性或责任。即使不能将工作本身充分限制在例行程序范围内, 达到使机器能掌握的程度————通常是由于工作的物质对象缺乏一致性(即存在不确定)————我们也有可能以高度的准确性来判断一个个人处理工作中所碰到的非规则性事务的能力。将不确定性作为一个例行问题进行处理,正是产业工人的职能!我们不能预言他将从事的确切的活动,但我们可以预言他从事这些活动的能力以及将不确定性作为一个预料中的因素加以排除的能力;这样,对周围环境的无知由对人的判断的了解取而代之。

    对比起来,甚至在地位最低的操作人员那里,情况也并不绝对。大多数这类操作人员偶尔也会碰到一些意外事件,按要求,对于这些意外事件,他们会求助于自己上级的判断和能力。操作人员的上级不可能完全准确地了解操作人员能否胜任自己的工作。操作人员需要对他本人的能力做出判断,知道什么时候可以自己独立动手,什么时候需要请求指导。选派这一操作人员担任这一工作,并因他从事这项工作而确定其报酬的职员,在估计操作人员的能力时,还必须做出高质量的判断。最终的结果是,在组织范围内,不确定性和责任并没有完全被排除,而是部分地转移到了上一级那里。当然,在这种情况下,真正的不确定性与这位职员对他打算委任这一职位的那个人的判断相关。就我们现在所考虑的最低级别的人而言,除了偶尔需要运用自己的最佳判断外,他不用对超出他(“例行”)职责之外的事情负责。他的上一级对他负有责任,相应地,他获得一份固定工资。 [2]

    已经很清楚,这种责任转移的过程不会在第一步,即在最低一级就停止下来,我们讨论的目的是非常明确的。(比如说)那位工头,即那位对操作人员的能力做出判断,并且对他们按照自己的期望所从事的工作承担责任的人,反过来发现自己与组织中自己的上级也有相同的关系。他评价操作人员的能力,按照他评价这些人的工作能力的相同方式,也受到评价并归为一种例行职能,就像他用自己的能力处理那些操作人员要求助于他的异常的意外情况一样,在听到对更为罕见的问题的求助时,他的责任就是将这些事情提交给他的上级并听取他们的决策,这样他的责任反过来也转移到了挑选他并分配他工作的上一级职员那里(比如监工等诸如此类的人)。更高级的管理所依据的知识,仍然是凭着对一个人处理问题能力的了解,而不是依据对问题本身的具体知识。更高一级的职员或许事实上非常有能力直接处理这些问题,但他并不这样做。值得注意的是,他或许并不具备这一意义上的能力。毫无疑问,有的监工做工头比他手下的工头更为合适,他之所以服务于要求更高能力的职务,是由于判断和管理工头的能力更为稀有并且更有价值。然而无可争议的是,很多能成为优秀监工的人,却根本当不了一名优秀的工头,或许,这种情况还更为常见一些。

    相同关系如此这般逐级上升直到企业的最高层首脑那里为止。为简单起见,我们可以假设这位仁兄集所有的管理职能于一身,他可以是董事长、总经理等等,董事会成员除了任命他的职位、确定他的工资及给他以完全自由的权力之外,不能再对他进行管理。就我们所考察的组织问题而言,就算处于这种地位的人,在一些基本方面也与最低级别的机械操作工的情况相同。他处理他必 须处理的情况的能力,非常易于进行评估,也确实有人对他进行评估。他的工作也是一种履行他自己的最佳判断的“例行”工作————将结果留给了其他人。由于将他置于这一位置的判断也存在实际的不确定性,所以真正的责任又转了回来。承担责任的决策不是具体的政策安排,而是任命一位管理人员(orderer)作为布置这一政策的“工人”。正是这种终极责任必须为其决策的结果负责。如我们所预见的那样,管理与风险承担之间出现的明显的分离,实际只是一种幻觉。在利润分析中引起了无数困惑的关于雇用经理人的矛盾说法,源于没能认识到这一基本事实,即在有组织的活动中,至关重要的 决策就是选择人员去做出决策,任何其他的决策或是判断的履行都自行弱化成了一种日常职能。如我们的分析所表明的那样,所有这一切都是基于人的知识对物的知识的替代,产生于大规模管理的本质。

    我们一定要拒绝被一些表面的相似性,即雇用经理人的日常工作和独立经商者日常工作之间的表面相似性所误导。这之间的区别更为重要。前者是别人安排工作让他去做,他是受人安排去完成任务,而后者是自己给自己安排任务,以配合自己工作,是他自己安排自己去完成任务。在这里,真正承担责任的决策是由独立的企业家对雇用经理人做出的决策。无论何时,只要我们发现了管理与承担不确定性之间有了明显的分离,对其的研究将表明,我们实际上是将某些例行的活动混同于真正的管理了。 [3]

    与企业领域中————就像在所有领域中————大部分实际问题一样,这种为了应付预见不到的情况而选择人的能力的问题,涉及到一种自相矛盾的、显然在理论上不可能的解决办法。但与生活中大量不可能的事情一样,人们还是不断做着这种事情。虽然我们不能在没有意识判断干预的情况下,充分准确地预见到某一具体情况,但在某些条件下,我们也能预见到某种将会出现的事情,将具备一种可以通过某种能够加以选择和评价的能力来处理的特征。大规模组织的形成和成功地运作就证明这种原则是合理的,因为我们发现,对这种不可能问题的解决办法,事实上对多错少。部分通过运用以合并来减少不确定性的原则,部分因为体现在我们身上的对看似不可思议的人性的理解能力,结果证明,我们对人的能力的了解要比对事物的直接了解更为准确。

    企业家职能的另一方面,即专业化的不完整性,是基于同样重要的责任转移这一事实,这一问题使分析更加复杂化了。我们可以采用调查问题的方式引入问题,以作为上述讨论的继续。一旦一个企业的全部活动和政策都掌握在雇用经理人手里,责任最终会转移给谁呢?答案很明显:转给企业所使用的生产服务的拥有者;即,在包括与独立 企业家签订合约的职能专业化的条件下,承担同样责任的人身上。在后一种情况下,选择自己承担企业的全部不确定性的企业家,也同时管理这一企业。但在企业规模较大的情况下,由于任何单独的个人在充分保证履行合同方面的困难,这种形式的组织成长机会极其有限。因为事情很清楚,只有已经生产出来的可流通财富(消费者物品或生产者物品)的拥有者,或是某种形式上的未来生产能力的所有者,才能对其他人进行担保, 或真正承受不确定性或承担风险。那位作为企业家“负责”任一企业行业的人,要把自己所拥有的部分财富或生产能力交付给该企业使用,几乎是不可避免的事情。那么,无论如何,理所当然发生的事情是,企业的管理落入了企业所使用的部分生产服务拥有者(或若干拥有者)的手中,也就是说,这部分资源被置于与企业损失相关的无保障的状态下,这样,这部分生产服务的拥有者排除了其余的“土地、劳动和资本”的拥有者无法获得全部固定合约报酬的风险。

    企业家职能不可能完全专业化,也不可能以一种纯粹的形式而存在,只有一种罕见且不太可能有的情况除外,这是指一个人在某一具体企业中什么都不拥有,而且除了责任,对企业什么都贡献不出来的情况。即使某个人,他完全用借来的资金和雇用的劳动经营一家企业,但自己进行管理,我们也不能以他为例来说明纯粹的企业家职能,因为正如我们已经看到的那样,大量的管理工作已简化成了例行工作,并可以付出一笔固定工资找人来打理。成为一名企业家的唯一捷径,就是一个人凭借所有借来的资源开办一家企业,然后再雇用一名经理人,并赋予他绝对的管理权(free hand)。这种人与其他企业的某些人相比,倒更像是一位企业家,或者说,他不是那位在该企业中制定关键性决策的真正的企业家。

    通过在典型的现代企业组织中分布的层层保障的分级制度,使得每个可以想象得到的级别及组合,都有权就收入与既定资本进行管理并摆脱不确定性。这样做的必然结果就是企业家职能的复杂分割或分散。在固定回报的名义合约条件下,这种极易被人忽略的制度特征,是一个被人忽略的真实管理要素。人们很少会 把做出的担保视为绝对的担保。如果人们不将担保视为绝对的担保,资源的拥有者就明显承担了一份责任或风险。如果我们考虑到,在影响到企业规模的条件下,他做出了允许使用自己的劳动或财产的决策,那么很明显,他也在执行着管理的职责。为企业提供生产服务的职能中,根本不存在管理职能,只有在这种情况下,即已得到准确确定的服务的竞争价值获得有效保证的条件下,才会存在管理职能,这样,除了货币性回报之外,生产服务拥有者对一切事情都完全漠不关心。

    事实上我们知道,对那些给一家企业提供了资源的人来说,在企业经营方面保留了很多直接的顾问权,是一件很平常的事情。授权信托(the voting trust)就是保证这一目的的手段,其重要性在于,一旦他们的利益得不到适当的保护,尤其是当他们的财产价值在很大程度上要取决于被交付使用过程中的智力活动的时候,就有必要保证财产拥有者对企业的有效管理拥有一定的信心。随着行业专业化程度的提高,这种情况变得越来越普遍,有效担保也越来越难做到,投资者也发现他们越来越有必要坚持参与企业的管理。股票和债券之间的区别趋向于逐渐消失, [4] 我们很难找到一个只从金钱上考虑、而不涉及所有权的全部转让,就把生产资源无条件转让给企业的例子。对于限量发行的第一抵押债券的所有 者来说,如果他们的利益受到了损害,他们有权最终诉诸法庭,以迫使公司进行切实的管理。只有在纯粹的地产租借的情况下,即任何对其使用方式都不能破坏它并使之发生变化的情况下,我们才能找到一个全部收入都摆脱了责任管理因素的例证。

    由于劳动者有种不顾及性命和收入而冒险的倾向,所以劳动的情况有些特别。在自由竞争条件下,毫无疑问,相当数量的企业损失都会由劳动来承担,因为劳动者本人表明愿意为增加工资而自担风险进入高风险企业,而增加的工资就是他们所承担风险的一个适当的补偿。而社会福利会利用优先索赔权法、建筑工程优先求偿权等等类似法律为那些无法承担损失的人救急,所以,劳动的工资事实上通常近似于有担保的固定合约工资。由于实际的风险外包将不同行业的固定工资都安排在同一个无差别的水平上,所以,与企业对劳动者的风险选择之依赖相关的管理因素,也相应地不存在。 [5]

    这里需要对利润和约定分成(contractual shares)之间的关系 进行深入讨论。如我们在历史性介绍(第二章)中所看到的,老一辈的英国经济学家使用“利润”一词来指称基本上被认为是投资人的企业所有者的收入。因此,由于古典经济学长期的理论传统,利润和利息之间很少有过区别。人们认可收入中有工资的要素,也有风险因素。尽管普通的约定利息也非常明显地包含有对风险的赔付要素,但对风险在利润与利息之间形成的区别却几乎没有作出分辨。考虑到我们上面的讨论,即上文对风险的假设涉及到相同范围内行使有效管理,所以将这一因素纳入我们的分析是合乎情理的。

    美国的经济学讨论基本上是在边际效用理论的影响下发展起来的,从本质上说,这是一种评价问题的短期视角。这一事实与这个国家对“管理工资”所给予的更大重视,以及将管理工资与企业家收入分离开来之间所存在的某种联系,使得“利润”或“纯利润”的含义比老一辈作者赋予该词的含义更为狭窄。由于美国的情况更为“动态”一些,所以企业管理在该国产业中的地位也更为显著。从长期的视角或“静态”的视角看,管理的地位相对来说就没那么重要了。在美国(与德国一样)的讨论中,对风险因素所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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