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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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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风和日暖,令人愿意永远活下去

    宋清如写信常常称朱生豪为朱先生,朱先生很生气,不许她这样叫,还要用世界上最肉麻的称呼来称呼她,以示警告。他确实常常在信中纠正她的文法和错别字,因为她以后是要当先生的,老写别字可是不好。

    他还鼓励她也试试做翻译的工作,这样的话两个人的话题一定会更多。后来,朱生豪在老家译莎时,怕宋清如无聊,把《李尔王》交给她,让她也翻译。她没有译,如果译的话,他一定会帮她忙。她在楼下做家务,买汰烧。当时穷,吃的几乎都是青菜豆腐,一清二白。烧两只鸡蛋算是开荤了。有一天,他问她:“要用两个字反映罗密欧与朱丽叶两家的世仇,你看用甚么词来得好?”她说:“交恶?”他很高兴。

    我伤心得很

    好人:

    你的文法不大高明,例如,“对于你的谣言,确使我十分讨厌”这句话,应该说作“你的谣言确使我十分讨厌”,或“对于你的谣言,我确十分讨厌”。

    这样吹毛求疵的目的是要使你生气,因为我当然不愿你生我气,但与其蒙你漠不关心我,倒还是生气的好了。我不想责备我自己,因为我觉得我已够可怜,但我发誓以后不再naughty[1] (虽然我想我不用告诉你我是怎样“热烈期待”着这次的放假,为的有机会好来看看你;年初一的夜里,我是怎样高兴得整夜不睡;天气恶劣怎样反而使我欢喜,因为我可以向你证明我的一片诚心;次日清晨我怎样不顾一切劝阻而催促他们弄饭,饭碗一丢就扬长而去;我是怎样失望发现第一班车要在十一点钟才有,我不能决定还是走好还是不走好,我本想当天来回,这样恐怕不成功了,姑且回了家再说;回到家中,两只脚又是怎样痛得走不动,为着穿了紧的皮鞋;乘兴而去,败兴而来,当然勇气要受了挫折……这些话也许都会被你算作讨厌的谣言),也不再把你的名字写得这样难看;但任何国际条约必须基于双方平等的基础上,我希望你也不要叫我朱先生或十分谢谢我。

    你的命令我不能不遵从,因为你特意把“要”字改为“准”字,不要你来信只是表示我不愿意你来信,但尚未有禁止之意;不准便由愿望改为命令了。但是我希望等番茄种子寄出之后(当然那必须附一封信,否则你不知道是谁寄来的),我还可以有写信问你有没有收到的权利是不是?

    我伤心得很。

    厌物 廿三

    最好我们逃到一个荒岛上去

    宝贝:

    要是我的母亲“宝贝、心肝、肉肉、阿肉、阿宝、囡囡、弟弟、阿囡、好囡、乖囡、乖宝、小囡”地叫我,我一定要喊她“不要肉麻”。用一种喊法已够,一连串地叫起来,不亦过甚乎?

    我伤心得很。

    最好我们逃到一个荒岛上去,我希望死在夕阳中,凝望着你的出神的脸。

    世上竟有没出息的男子如小生者乎?我最怕人家对我说两句话,一句话是“不要浪费你的时间,好好努力”,一句话是“年纪不小了,快快结婚”。结婚的成为问题不只单单在于成为一个女人的丈夫,还得兼为她的父母的女婿,她的伯叔的侄婿,她的兄弟姐妹的姐夫妹夫,她的姐夫妹夫的连襟,以及说不清的种种关系,以及她的儿子女儿的父亲,岂不难于上青天乎?

    Chief[2]诚意地要介绍“女朋友”给我,我说不要,因为这种事情太Awkward。

    我一点学问也没有,学问是可以求得的,我的毛病是我看不起学问。你看怎么办?要我做起文章来,著起书来,一来都不来。我想不出我有甚么用处。

    惟一的自慰是你并不比我高明。

    我待你好,不许骂我。

    十六

    有的好花是短寿的,但好花不一定都短寿。蔷薇你又写成了“薇薇”。

    你顶待我好而且待我顶好是不是?

    这封信被刀挖得多么可怜,你疼不疼它?

    爱和妒是分不开的

    宋:

    以后我接到你信后第一件事便是改正你的错字,要是你做起先生来老是写别字可很有些那个。

    可是我想了半天,才想出“颟顸”两个字,你写作“瞒盰”的。

    你有些话我永远不同意,有时是因为太看重了你自己的ego[3]的缘故,例如,你自以为凶(我觉得许多人说你凶不过是逗逗你,他们不会真的慑伏[4]于你的威势之下的),其实我永远不相信会有人怕你(除了我,因为我是世上最胆怯的人)。

    随你平凡不平凡,庸劣不庸劣,瞒盰不瞒盰,我都不管,至少你并不讨厌,至少在我的眼中。你知道你并不真的希望我不要把“她”放在心上。

    关于你说你对我有着相当的好感,我不想grudge[5],因为如果“绝对”等于一百,那么一至九十九都可说是“相当”。也许我尽可以想象你对于我有九十九点九九的好感。我觉得我们的友谊并不淡淡,但也不浓得化不开,正是恰到好处,合于你的“中庸之道”。你的自以为无情是由于把“情”的界说下得过高的缘故,所以恰恰等于我的所谓多情。要是我失望,当然我不会满足,然而我满足,因此我不失望。至于说要我用火红的钳子炙你的心,使你燃烧起来,那是一个刽子手的事(如果有这样残酷的刽子手,我一定要和他拼命),我怎么能下这毒手呢?再说“然烧”的“然”虽是古文,在白话文里还是用“燃”的好。

    “妒”是一种原始的感情,在近代文明世界中有渐渐没落的倾向。它是存在于天性中的,但修养、人生经验、内省与丰富的幽默感可以逐渐把它除根。吃醋的人大多是最不幽默,不懂幽默的人,包括男子与女子。自来所谓女子较男子善妒是因为社会和历史背景所造成,因为所接触的世界较狭小,心理也自然会变得较狭小。因此这完全不是男的或女的的问题。值得称为“摩登”的姑娘们,当然要比前一世纪的闺阁小姐们懂事得多,但真懂事的人,无论男女至今都还是绝对的少数,因而吃醋的现象仍然是多的。至于诗人大抵是一种野蛮人,因此妒心也格外强烈一些,如果徐志摩是女子,他也会说nothing or all[6],你把他这句话当作男子方面的例证,是不十分可使人心服的,根本在徐志摩以前就有好多女子说过这句话了。我希望你论事不要把男女的壁垒立得太森严,因为人类用男女方法分类根本不是很妥当的。

    关于“爱和妒是分不开的”一句话,我的意见是————所谓爱就程度上分可以归为三种:

    1.Primeval love,or animal love,or love of passion,or poetic love;

    2.Sophisticated love,or“modern”love;

    3.lntellectual love,or philosophical love.[7]

    此外还有一种并不存在的爱,即Spiritual love,or“Platonic”love,or love of the religious kind[8],那实在是第一种爱的假面具,可以用心理分析方法攻破的。

    妒和第一种爱是成正比例的,爱愈甚则妒愈深,但这种爱与妒能稍加节制,不使流于病态,便成为人间正常的男与女之间的恋爱,完全无可非议。

    第一种爱和第三种爱是对立的,但第二种爱则是一种矛盾的错综的现象,在基础上极不稳固,它往往非常富于矫揉造作的意味,表面上装出“懂事”的样子而内心的弱点未能克服,同时缺乏第一种爱的真诚与强烈。此类爱和妒的关系是:表面上无妒,内心则不能断定。

    第三种的爱是高级的爱,它和一般所谓“精神恋爱”不同,因为精神恋爱并不超越sex的限界以上,和一个人于现实生活中不能获得满足而借梦想以自慰一样,精神恋爱并不较肉体恋爱更纯洁。但这种“哲学的爱”是情绪经过理智洗练后的结果,它无宁是冷静而非热烈的,它是non-sexual[9]的,妒在它里面根本不能获得地位。

    胡言乱语而已。

    我待你好。

    也也

    我拍拍你的肩头

    好友:

    我并不真怪你,不过怪着你玩玩而已。你这人怪好玩儿的,老是把自己比作冷灰,怪不得我老是抹一鼻子灰。也幸亏是冷的,否则我准已给你烧焦了。我不大欢喜这一类比喻。例如,有人说“心如止水”,只要投下一块石子去,止水就会动起来了;有人说“心如枯木”,惟一的办法便是用爱情把它燃烧起来,你知道枯木是更容易燃烧的。至如你所说的冷灰,只要在它中间放一块炙热的炭,自然也会变热起来。但最好的办法还是给它一个不理睬,因为事实上你是待我很好的,冷灰热灰又有甚么相干呢?

    你要是说你不待我好,即使我明知是真也一定不肯相信。但你说你待我很好,我何乐而不相信呢?但我很希望听你说一万遍,如果你不嫌嘴唇酸的话。

    你一定不要害怕未来的命运,有勇气把眼睛睁得大大的,凝视一切;没勇气闭上眼睛[10],信任着不可知的势力拉着你走,幸福也罢,不幸也罢,横竖结局总是个The end[11]。等我们走完了生命的途程,然后透一口气相视而笑[12]。好像经过了一番考试,尽管成绩怎样蹩脚,总算卸却了重负,唉呵!

    我拍拍你的肩头。

    Villain

    LEBENSMISSIONSVORSITZENDERSTELLVERTRETER(德文,意思是“粮食分配结束委员会委员长”,德文的复合词可以很长,这是朱生豪故意设法构成的一个长词)[13]

    爱你,总不算是一件错事

    清如:

    本来是不该再写这信了,因为昨夜气了一夜,原谅我没有人可以告诉。

    话太多,实不知从何说起。只恨自己太不懂事,以后该明白一些,我是男人,你该得疑惧我的。一向太信任“朋友”两个字,以为既然是朋友,当然是由于彼此好感的结合,至于好感得到何程度,那当然不是勉强而来。但爱一个朋友,总不算是一件错的事,现在才晓得要好是真不应该“太”的。我心里有无限的屈辱。

    愿你相信我一向是骗你,我没有待你好过,现在也不待你好,将来也不会待你好,这样也许你可以安心一点。交朋友无非是多事,因为交朋友就要好,而你是不愿别人跟你要好的。现在我很相信你不时提说的那一句话,男女间友谊不能维持永久。这责任不是我负,因为我一向信任你,不信任人的是你。我殊想不到待你太好会构成我自己的罪名。我心里有无限的屈辱。

    写不出了,主要的意思,仍没有说。愿你好,以后,我希望能使你安静一点。

    做人,是太难堪了。

    醒着时,专想辩驳你的话

    清如:

    昨夜又受了一夜难,今天头颈的两侧肿了起来,仍然没有死。

    因为放假,在房间里躲了一天,看皇家电影画报,即使是电影杂志,英国人出的也要比美国人出的文章漂亮得多,比如说《卡尔门要不要剃掉他的小胡子》这一个卑琐的题目,也会写得颇生动。

    似乎我很好辩,昨夜醒着时,专在想辩驳你的话,我想你说的“没有恋爱经验的人决不会心跳”这句话确实是异样重大的错误,很简单地反问你一句,那么富有恋爱经验的人反而会心跳吗?从未上过战场的人不会心跳,久历战场的人反会心跳吗?恋爱经验和心跳的程度是成反比例的。我告诉你,越未曾恋爱过的心越跳得厉害,它会从胸脯中一直跳出口里,因此有许多人一来便要说我爱你。固然就是我爱你也得加以审判,有的人不过是别有企图,或者不负责任地随便说说,但这些人的我爱你是空气经过嘴唇的颤动而发出的声音,并不是直接由心里跳出来的。

    再论客气问题,我以为客气固然是文明社会所少不来的工具,然而客气也者,不过是礼貌上的虚伪,和实际的谦逊并不是一件东西,凡面子上越客气,骨子里越不客气,这是文明人的典型,倘使是坦率地显露自己的无能,那在古人是美德,在现代人看来是乡曲了。即孔子也说过“当仁不让”的话,因为时代的进展,目今是“当不仁亦不让”,不看见列强的竞扩军备吗?要是日本自忖蕞尔小国,不足临大敌,那么帝国的光荣何在?皇军的光荣何在?你如果还要服膺先圣之遗言,那么无疑要失去东四省的。这引伸[14]得太远了。

    朋友以切磋琢磨为贵,敢以区区之意,与仁弟一商酌之。

    关于半生不熟的问题,也曾作过严密的论辩,因为构思太复杂,此刻有些记不起来暂时原谅我,因为生病的缘故。

    我咬你的臂膊(这是钟协良的野蛮习惯之一,表示永远要好的意思,当然也是很classic,很poetic的)。

    关于半生不熟的思想问题,我的论辩如下:

    我知道你不单恋爱缺少经验,就是吃东西也缺少经验,否则不会说出半生不熟的东西人家最爱吃的话来,至少一般人和你并无同嗜。固然煮鸡要煮得嫩,但煮得嫩不就是半生不熟,最好是恰到火候,熟而不过于熟,过于熟便会老,会枯,会焦。所谓过犹不及,过即是太老,不及即是半生不熟。同样所谓思想上的调和、折中、妥协,等等,固然革命的青年们是绝对应该唾弃的,但在处世上仍然有很大的用处。调和、折中、妥协的人都可以说是你所谓的聪明人。然而你要明白,调和、折中、妥协并不就是半生不熟,前者完全是政策关系,或阳左此而阴就彼,而阴左此而阳就彼,运用得十分圆滑,便能两面讨好。然而半生不熟是思想的本身问题,在个人方面会使自己彷徨无出路,在应付环境一方面恰恰是两面皆不讨好。后者可以胡适之为例子,前者可以阮玲玉为例子。胡适之在以前是新思想的领袖人物,为旧人所痛恨,为新人所拥戴,总算讨好了一面;而今呢,老头子憎恶他仍旧,青年们骂他落伍,便是因为思想上不能与时俱进,成为半生不熟的缘故,阮玲玉的死,是死在社会的半生不熟和自己个人的半生不熟两重迫害之下。何以谓这社会是半生不熟的?可以从活的时候逼她死,死了之后再奉她为圣母一样的事实见之。要是在完全守旧的社会里,这样一个优伶下贱,又不能从一而终,没有一个人敢会公然说她好话的;在更新的时代里,那么,第一,她不会自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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