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礼记章句卷十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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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内则

    “内”,门内之事也。“则”,法也,教也。《周礼》师氏以德行教国子,曰“孝德”,曰“孝行”,曰“友行”,曰“顺行”,其节目之详,著于此篇。盖孝友之德生于心者,不学而能,不虑而知,而苟有其心,不能施之于行,则道不立而心亦渐向于衰矣。学以能之,虑以知之,乃以充此心之全体大用,虽有不逮者,习而安焉,则因事生心而心亦油然以兴矣。故曰“下学而上达”。学者能于此致慎以自勉,而治天下者修明之以立治教,则至道之行不出于此矣。世教衰,民不兴行,其所谓贤知者又为鲁莽灭裂之教以倡天下于苟简,如近世王氏“良知”之说,导邪淫,堕名义,举世狂和之而莫之能止。学者勿以此篇为事迹之末,慎思明辨而笃行之,则经正而庶民兴,邪说之作,尚其有惩乎。凡十有七章。

    后王命冢宰降德于众兆民。

    “后”,君也。“王”,三代有天下之通称。冢宰建邦之六典,二曰教典,以安邦国,以扰万民。教虽司徒之职,而颁自冢宰者,重其事也。“降”,播告也。“德”者,人之所得于天而情所必至、才所可尽者也。盖虽事迹之末,而非根乎心之所得,则未有能行者矣。万亿曰“兆”。“众兆民”者,自王国而达于天下也。此一节乃一篇之纲领。自下节以讫于篇末,皆降德之条目也。

    子事父母,鸡初鸣,成盥、漱、栉、 、笄、总、拂髦、冠 缨、端、 、绅、搢笏。

    “鸡初鸣”者,民间不得与知更漏,以鸡鸣为度也。“咸”,皆也,戒令之皆若此也。“盥”,涤面。“漱”,荡口也。“栉”,梳也。“纵”,以黑绘为之,用韬发作髻。“笄”,簪也,以固髻者。“总”,亦以黑缯为之,以束发本而垂其末于髻后以为饰。“髦”,以髦牛尾为之,父母在,子戴之以象幼时剪发为鬌之形。“拂”,披也。“ 缨”者,以缨结于颔下以固冠,其余下垂为饰。“冠”,玄冠,其缨青组。“端”,玄端,士服也。“ ”,爵 。“绅”,大带。“笏”,士以竹为之,以记事待问。“搢”,插于绅间也。

    左右佩用。左佩纷、帨、刀、砺、小觿、金燧,右佩玦、捍、管、遰、大觿、木燧。

    “佩用”,言左右所佩皆用物,别于佩玉之为德佩也。“纷”,拭器巾。“帨”,拭手巾。“刀”,小刀。“砺”,磨刀石。“觿”,形如锥,以象骨为之,以解小结。古人衣带皆交固结之,不为虚纽,以防解散,故解之必用觿也。“金燧”,阳燧,以向日取火。“玦”,指决,著右巨指以 弦者。“捍”,拾也,以韦为之,敛左臂之衣以捍弦也。“管”,笔 也,所以韬笔者。“遰”,刀鞞也。有 则有笔,有鞞则亦有刀,所谓刀笔,以削柹书字也。“大觿”,解大结者。“木燧”,钻四时之木以取火者。

    偪,屦著綦。 偪,彼域反。著,张略反。綦,渠吏反。

    “偪”,如袜而无底,以饰足胫,或谓之行滕。“著”,系之也。“綦”,屦上小带。此上三节言衣冠佩屦之事。必于详慎而后敢以见于父母,敬之至也。敬其身以敬父母,敬之本也。亏体辱亲,托于奉养,其为不孝大矣。

    妇事舅姑如事父母。鸡初鸣,咸盥、漱、栉、纵、笄、总、衣、绅,左佩纷、帨、刀、砺、小觿、金燧,右佩箴、管、线、纩、施縏袠、大觿、木燧、衿缨、綦屦。

    “如事父母”,谓如十五而笄以后事其父母也。“笄”,刻首,长尺二寸,为髻饰者。“衣、绅”,士妻之服,衣裳不殊,皆玄,谓之宵衣,绅色亦如衣也。“箴”,与“针”通。“管”,插针囊。纫麻曰“线”。纺绵曰“纩”。“施”,加也,纳线纩于滕也。“縏”,小囊。“袠”,縢下垂带也。“衿”,结之于衿也。“缨”,缡也。“綦屦”者,缀綦两端于屦上,不待结而屦自固也。

    以适父母舅姑之所。及所,下气怡声,问衣燠寒,疾痛苛痒而敬抑搔之。出入,则或先或后而敬扶持之。 下,胡驾反。先,苏佃反。后,胡 反。

    “所”,燕寝也。“下气”,敛息也。“苛”,与“疴”同,疥疿也。“抑”,按摩也。“搔”,爬也。“敬”者,专志详审以消息之也。“或先或后”,因其便也。以手承掖曰“扶”,以手提腕曰“持”。

    进盥,少者奉盘,长者奉水,请沃盥,盥卒,授巾。 少,诗照反。奉,扶陇反。长,丁丈反。卒,即律反。

    “盘”,盛水器。“沃”,倾水于盘也。“请而后沃”者,伺便,恐沃早水寒也。巾不言奉者,故悬于 。

    问所欲而敬进之,柔色以温之。 、酏、酒、醴、芼羹、菽、麦、 、稻、黍、粱、秫惟所欲,枣、栗、饴、蜜以甘之,堇、苴、枌榆,免薧滫瀡以滑之,脂膏以膏之。父母舅姑必尝之而后退。 温,于问反。免,亡运反。“膏之”之“膏”,古到反。

    “问所欲”,皆夙具也。古者家贫亲老,则为禄仕,给所欲也。“温”,与“缊”通,藉也,承也。“ ”,糜也。“酏”,粥也。“芼羹”,以菜杂肉加米糁而煮之。“ 、酏、酒、醴、芼羹”五者,晨小食也。“菽麦”以下,朝夕食也。“菽”,大豆。“ ”,枲实,今谓之火麻仁。“黍”,似稷而粒大,壳光滑,或赤或黑或白,其赤者今或谓之高粱,或谓之蜀黍。“秫”,稷之黏者,今俗谓之糯粟。七者皆以为饭也。“堇”,一名堇葵,方书谓之堇菜,茎如荠,叶如柳,开紫花,结三棱小莿,一名箭头草。“荁”,似堇而叶大,皆滑菜也。“枌榆”,白榆也,其皮渍之生白黏,新生曰“免”,干者曰“薨”。“滫”,泔也。“瀡”,滑也。言堇荁枌榆,或新或干,渍之滫中,令生滑瀡以和食也。戴角者“脂”,无角者“膏”。“膏之”者,谓以肥润之也。老人咽膈恒苦不快,故调和肉菜,宜用膏滑也。“退”,少退以俟使令,不侍立者,恐劳顾眄致哽咽。

    男女未冠笄者,鸡初鸣,咸盥、漱、栉、 、拂髦、总角、衿缨,皆佩容臭。昧爽而朝,问何食饮矣。若已食则退,若未食则佐长者视具。 冠,古乱反。朝,直遥反。

    “总角”,童子聚两髦结束之也。“衿缨”,女子施缨带于衿也。“容”,函也。“臭”,香也。谓函兰芷之属于小囊也。不佩用者,不敢同于成人也。“昧”,暗;“爽”,明。谓由暗向明时。早见曰“朝”。“视”,省设也。“具”,食馔。

    凡内外,鸡初鸣,成盥、漱、衣、服、敛枕簟,洒扫室堂及 庭,布席,各从其事。 衣,于既反。

    “衣”,著衣。“服”,冠冠。“事”,所业也。此居家之常道,各自以其时为之。逮事父母者间则从事,不逮事父母者以此为夙兴之本务,故言“凡”以概之。

    孺子早寝,晏起,惟所欲,食无时。

    “孺子”,八岁以下未入小学者。“惟所欲”者,长者矜恤之而达其欲也。“无时”,少与而频给之,使饥饱得中。

    由命士以上,父子皆异宫。昧爽而朝,慈以旨甘。日出而退,各从其事。日入而夕,慈以旨甘。 朝,直遥反。上,时掌反。

    “命士”,谓子为命士也。侯伯之上士、天子之中士,始受命,必别宫者,自有政治官属也。“昧爽始朝”者,未昧爽父之宫门不启也。“慈”,爱养也。味永曰“旨”。命士以上皆有膳宰,奉甘旨以将爱养可矣。“事”,君事也。暮见曰“夕”。君之视朝,别色始入,不逮夕而退,故以其先后修定省。若事暇则省问无恒数,此言其常礼耳。

    父母舅姑将坐,奉席请何乡;将衽,长者奉席请何趾,少者执床 句 ;与坐,御者举几,敛席与簟。 奉,扶陇反。乡,许亮反。长,丁丈反。少,诗照反。“与坐”之“与”,羊洳反。

    “衽”,谓更易卧处。“执床”,举床而移之也。“与坐”,命侍坐也。惟冢子冢妇或时侍坐。“御者”,侍坐者也。坐起则御者举几敛席簟,不敢委之少者以自尊。

    县衾,箧枕,敛簟而襡之。

    错简重出。

    父母舅姑之衣衾簟席枕几不传;杖屦,祗敬之,勿敢近;敦牟卮匜,非馂莫敢用。 祗,旨夷反。近,其隐反。敦,都隧反。

    “传”,移动也。“近”,以他物与之杂处也。“敦”如盂而有盖;“牟”以木为之,似釜而小;皆盛黍稷器。“卮”,酒器,似爵而无足。“匜”,水器,似卮而大。馂则子因父器,妇因姑器。

    与恒食饮,非馂莫之敢饮食。 与,羊洳反。

    “与”,修治也。修治有余,储之以待赐与,不敢食也。恒食,老少异 。

    父母在,朝夕恒食,子妇佐馂,既食,恒馂。父没母存,冢子御食,群子妇佐馂如初。旨甘柔滑,孺子馂。

    “佐”者,群子妇共馂之,普恩私也。“馂”者,既不敢以复进,又不敢以委畀失所,故必馂之无余也。“既食”,小食。“恒”,朝夕恒食也。既食有余,不能遍众,则留待恒食毕,与恒食之余同馂也。“群子妇”者,冢子之妇与诸叔妇娣妇。“如初”,如父在。“柔”,脂膏所膏。

    在父母舅姑之所,有命之,应惟敬对,进退周旋。慎齐升降出入揖游,不敢哕噫、嚏咳、欠伸、跛倚、睇视,不敢唾洟,寒不敢袭,痒不敢搔,不有敬事不敢袒裼,不涉不撅,亵衣衾不见里。 惟,以水反。齐,如字。哕,如月反。噫,乌界反。撅,居卫反。

    “惟”,速应声。诏则“惟”,问则“敬对”也。“周旋”,圆转也。方进而退,方退而进,必圆转,不遽为向背也。“齐”,整肃也。“升降”以阶言,“出入”以门言。“揖”,推手,谓接宾客时。“游”,谓从父母舅姑闲步也。六者皆敬慎其步履,而整肃其仪容也。“哕”,逆气。“噫”,呃也。“嚏”, 气。“咳”,嗽。“欠伸”,呵气伸体。“跛”,斜倾一足。“倚”,依物而立。“洟”,鼻液流也。“睇”,微睨也。“袭”,重衣也。猝寒加衣,必于隐僻,不敢当尊者之前也。“敬事”,重事也。祭则袒而割牲,吊则裼,否则虽执劳役不敢尔也。“涉”,躐等升阶也。“撅”,与“蹶”同,跳也。“亵衣衾不见里”者,行则敛衽,或时侍寝,则局曲敛衾,不敢掀足飐动令里见也。此节所记以敬为主,或且疑其敬有余而爱不足者,然爱而不敬,非真爱也。人子之于亲,求以得其欢心者,诚切专至则志气壹而详慎敛肃,自无往而或纵,故一堂之上,肃雍静穆而和气充盈,君子之孝所由大异于禽鹿之呴呴者,恃此而已。

    父母唾洟不见。冠带垢,和灰请漱;衣裳垢,和灰请浣;衣裳绽裂,纫箴请补缀。五日则燂汤请浴,三日具沐,其间面垢燂潘请 ,足垢燂汤请洗。 见,贤遍反。潘,方燔反。和,胡卧反。

    “唾洟不见”,拭除之也。灰,能涤垢。“和”,投于水中搅而澄之也。“漱”,荡涤之也。“浣”,挼莎之也。缝解曰“绽”,布破曰“裂”。“纫”,贯线也。“补”,裨益其裂。“缀”,缝合其绽也。“燂”,温也。“浴”,澡身。“沐”,濯发也。“其间”,三日之内,无恒期而频频也。“潘”,米泔。“ ”,洗面也。此节所记虽若细故,而非目不妄营、心不外驰、专志壹气于其父母,则未有能中其节者。循而为之,无有懈怠,而亲爱绸缪孝思之发将益日生,而恶可已矣。

    少事长,贱事贵,共帅时。 少,诗照反。长,丁丈反。帅,所律反。

    “少”“长”,谓弟子于师。“贵”“贱”,小臣、妾媵之于其君也。“帅”,循也。“时”,是也。循此而通之,虽小异而大同也。

    右第一章。此章言事父母舅姑之常礼,备矣。仪物容貌之间,极乎至小而皆所性之德,体之而不遗,习于此则无不敬,安于敬则无不和,德涵于心而形于外,天理之节文皆仁之显也。不知道者视此为末,而别求不学不虑者以谓之“良知”,宜其终身而不见道之所藏也。

    男不言内,女不言外。

    酒食丝枲之事非丈夫之所与知,家国之政非妇人之所得闻,各安其所,以敦其职,家齐国治之本也。

    非祭非丧,不相授器。

    祭事严,丧事遽,可以无嫌耳。

    其相授,则女受以篚,其无篚,则皆坐奠之而后取之。

    内所需者必自外来,故专言男授女以该女之授男也。“无篚”,谓物之不可以篚盛者。“奠”,置也。授者坐奠已起而后受者坐取也。不俯奠者,嫌不敬也。

    外内不共井,不共湢浴,不通寝席,不通乞假。男女不通衣裳。内言不出,外言不入。

    “不共井”,不同时汲也。“湢”,浴室。“通”,互用也。“寝席”,寝之席也。“乞”,求也。“假”,借也。“不通乞假”,谓不传言相求借也。于衣裳重言“男女”者,虽夫妇亦然也。

    男子入内,不啸不指。夜行以烛,无烛则止。

    “啸”,吟啸。“啸”“指”,皆嫌于有所传意也。

    女子出门,必拥蔽其面;夜行以烛,无烛则止。

    “门”,围门。“拥蔽”者,或以箑,或以袂。

    道路,男子由右,女子由左。

    此《王制》然也。国中之道以公门南面为准,东左西右,其或东西旁出,亦循是而分焉。中道惟君与丧车专之,余者车徒皆行左右轨途。地道尚右,故男由右。

    右第二章。上章尽父子之敬,仁之至也。此章严男女之别,义之大也。夫妇别而后父子亲,则义所以成仁之用也。以下十五章皆以推广而备言之。盖此二章者,《内则》之大纲也。以仁敦亲,而兄弟之谊准此矣;以义彰别,而君臣朋友之道准此矣。仁义立而五伦叙,礼以之序,乐以之和,故立人之道,仁与义而已。

    子妇孝者敬者。

    “子妇”,子若妇也。孝者根于心,敬者尽其理。此言能孝敬者,必如下文所云也。

    父母舅姑之命,勿逆勿怠。若饮食之,虽不耆,必尝而待。加之衣服,虽不欲,必服而待。 饮,于禁反。食,祥吏反。耆,时利反。

    “不耆”,谓偶有疾不甘食也。“加”,授也。“不欲”,非己所当服也。“待”,俟后命然后已之。

    加之事,人代之,己虽弗欲,姑与之而姑使之,而后复之。 复,芳服反。

    “弗欲”者,受亲之事必躬亲之,心乃安也。“与”,听之代也。“使之”,使他往也。“复”,己复自为也。所以然者,人欲代己而共事吾亲,固人子之所歆愿而不可遽拂之,故姑领其意而曲以却之也。

    子妇有勤劳之事,虽甚爱之,姑纵之而宁数休之。 数,所角反。

    “子妇”,事亲者之子妇也。“勤劳之事”,大父母所命也。“爱之”,以非所堪任而恤之也。“纵”,任也。“数休之”,勿使怨吾亲也。

    子妇未孝未敬,勿庸疾怨,姑教之;若不可教而后怒之;不可怒,子放妇出而不表礼焉。

    “未孝未敬”,谓不能事大父母也。“疾”,憎也。“怨”,忿也。事亲,人子自尽之事,不可遽责之不肖之子妇,故不遽疾怨而徐教之也。“怒”,责挞也。“不可怒”,谓骄悖恐为逆也。“表”,著也。“礼”,谓所当放出之礼。不著明其逆吾父母之罪以章其当放出,所以安父母而不令受怨谤也。

    右第三章。

    父母有过,下气怡色柔声以谏。谏若不入,起敬起孝。悦则复谏,不悦,与其得罪于乡党州闾,宁孰谏。父母怒,不悦,而挞之流血,不敢疾怨,起敬起孝。 说,弋雪反。复,如字,扶又反。

    “起”者,更振作之意。恐以谏故分其孝敬之守,故更自警省而振作之也。孝敬者人子之常,谏之不从,事之变也,遇变而贞其常,初未尝藉是以感吾亲,亦以自尽其所当为而止,舜之致亲于底豫者惟此焉耳。然而不如此,则先已自居于不孝,故曰:“道二,仁与不仁而已矣。”

    右第四章。

    父母有婢子若庶子庶孙,甚爱之,虽父母没,没身敬之不衰。

    “婢子”,父所通贱人所生者。“庶孙”,其祖母,妾也。爱可能也,敬不可强也,知为父之遗体所托而爱钟焉,而忍不敬乎?

    子有二妾,父母爱一人焉,子爱一人焉,由衣服饮食,由执事,毋敢视父母所爱,虽父母没,不衰。

    “由”者,历数之辞。执事有劳逸荣辱之分,父母所爱,必施之敬也。

    子甚宜其妻,父母不悦,出。子不宜其妻,父母日是善事我,子行夫妇之礼焉,没身不衰。 说,弋雪反。

    孝子之心,事亡如事存。父母没而移其意,则是幸父母之亡以得自行其喜怒矣。

    右第五章。或问:士之有婢妾子妇,犹天子诸侯之有臣,父母所爱,终身敬之不衰,然则先君所宠任之臣将必以终其恩礼乎!曰:不然也。士之于其婢妾子妇, 笑之私,衣服饮食之惠,其所得专也。有天下国家者,序天位,颁天禄,授天职,以为宗庙社稷效,非其所得专也。故先君之所宠任,非有大病于国者,三年无改可尔。若其蠹政殃民而将危社稷,则诛逐之以救倾覆,勿能待矣。虽然,臣子之不幸而遇此,屈其心以伸法,必将以弗获已之心行之,而后可以免于疚;若快意驱逐,自矜明断,以廓清为功,以倾否为名,施施然论功行赏于庙堂之上,则已不歉于心,而小人反得借不孝之名以议其后,此元佑诸臣所以激成绍圣之祸也。天理之不差,尤严于君子,可不鉴哉!

    父母虽没,将为善,思贻父母令名,必果;将为不善,思贻父母羞辱,必不果。

    人子能终身以父母为心,则自强于为善去恶,有不期然而必然者矣。故孝者,万行之原也。

    右第六章。

    舅没则姑老。

    “老”,传家政于冢妇也。丈夫七十老而传,妻从之,未及七十而没,妻亦授家政于妇,祭祀不为主妇。

    冢妇所祭祀宾客,每事必请于姑。介妇请于冢妇。

    “介”,副也。“介妇”,介子之妇。姑虽不制命,犹必禀焉。介妇受命于冢妇,不敢越告于姑。

    舅姑使冢妇,毋怠,不友、无礼于介妇。

    此下二节据舅未没姑未老而言。“怠”,废命也。“不友无礼于介妇”,推劳苦、挟贵倨于群娣妇也。无此三者,以恪奉舅姑之命。

    舅姑若使介妇,毋敢敌耦于冢妇,不敢并行,不敢并命,不敢并坐。

    “命”,使令婢妾也。“不并坐”者,雁行而坐,虽有舅姑之命,犹安其卑。

    右第七章。

    凡妇,不命适私室,不敢退。妇将有事,大小必请于舅姑。子妇无私货,无私畜,无私器,不敢私假,不敢私与。 畜,丑救反。

    “凡妇”,兼冢妇介妇而言。“有事”者,其私事,若归宁之类。“子妇”,子及妇也。财币曰“货”,牧养曰“畜”。“假”,借物与人。

    妇,或赐之饮食、衣服、布帛、佩帨、 兰,则受而献诸舅姑。舅姑受之则喜,如新受赐。若反赐之,则辞,不得命,如更受赐,藏以待乏。

    “ ”,白芷。“兰”,紫茎绿叶,叶微似菊,八月开小紫花,今俗谓之马兰,苗可为茹。二者皆香草,干而囊之以为佩,所谓“容臭”也。“如新受赐”者,喜得伸其孝养也。“如更受赐”者,如受赐于舅姑也。“藏”者,待舅姑之乏也。

    妇若有私亲兄弟,将与之,则必复请其故赐而后与之。

    妇人谓父母家之党曰“私亲”。“复请其故赐”者,虽旧已反赐,必重请之也。

    右第八章。

    適子庶子祗事宗子宗妇,虽贵富,不敢以贵富入宗子之家;虽众车徒,合于外,以寡约入。 適,丁历反。祗,旨夷反。

    “適子”,继祢者。“宗子”,继祖以上之小宗及大宗也。“祗”,敬也。“贵富”,贵而富也。“不敢以入”者,所受命之车服逾于宗子者也。“车”,贰车。“徒”,旅众也。卿行旅从。“舍”,止也。“外”,大门外。

    子弟犹归器,衣服、裘衾、车马,则必献其上而后敢服用其次也;若非所献,则不敢以入于宗子之门。

    言“子弟”者,谓事宗子之礼通于子之事父、庶子之事冢子也。“犹”,若也。“归”,犹《春秋》“归赗”“归脤”之“归”,君所赐也。谓之“归”者,其分所应受也。“上”“次”,谓其精粗之别也。“非所献”,谓宗子及父兄位卑,非所得服用也。既不可献,则不敢以入宗子之家。

    不敢以贵富加于父兄宗族。

    “加”,施也。“族”,族所尊也。此申释上文二节之义。

    若富,则具二牲,献其贤者于宗子,夫妇皆齐而宗敬焉,终事而后敢私祭。 齐,侧皆反。

    “富”,谓大夫有家,田禄厚也。“二牲”,牲各二也。“贤”,善也;谓硕肥有加者。“宗敬”者,修敬于宗子之家也,宗子主祭而助之也。宗子虽位卑,而介子为大夫以上,则以己所得行之礼,请宗子代祭其先祖,所谓“孝孙某为介孙某荐其常事”也。“终事而后私祭”,自祭其祖祢也。此宗子为士、庶子为大夫之礼。若宗子爵与己同,则惟助祭而不具牲矣。此章言事宗子之道均于父兄;古者重宗睦族以敦一本之谊,至为深远,盖仁义之尽而孝之大者也。程子曰:“立宗子则人知重本。古者子弟从父兄,今也父兄从子弟,由不知本也。”又曰:“立宗非朝廷之所禁,但患人自不能行之。”

    右第九章。此上三章皆推广第一章之义,其下十五章则又推孝养之方而及于养老之礼。一篇之义,以父子夫妇为大纲,而自第三章以下十二章,皆以言父子之伦也。

    饭:黍、稷、稻、粱、白黍、黄粱,稰、穛。 穛,侧角反。

    “黍”,黄米,一名丹黍,今俗谓之泰州红。“稷”,青粱也,谷穗有毛而粒青,细于黄白粱,粟之早成者也。“粱”,白粱,谷匾长,穗大多毛。“白黍”,一名芑,差白于丹黍。“黄粱”,谷粒大于白粱,今俗谓之“竹根黄”。“稰”,熟获而生舂之。“穛”,生获而蒸熟乃舂之也。或稰或穛,因其便尔。凡饭之属六,皆敦实也,旧以为诸侯之常食。按《公食大夫礼》设簋六,而《诗》言“陈馈八簋”,为飨食诸侯之礼,则此所记非必诸侯之食矣。大抵此章主记中馈供养之具,通上下而具记之,若执其陈设多寡,以为或为诸侯,或为大夫,皆穿凿而失其义矣。

    膳: 、 醢、牛炙;醢、牛胾;醢、牛脍、羊炙、羊胾;醢、豕炙;醢、豕胾;芥酱、鱼脍;雉、兔、鹑、 。 醢,“醢”字衍文。炙,章夜反,俗读之亦反者,非。

    “膳”,美食,盖庶羞豆实也。牛臛曰“ ”,羊臛曰“臐”,豕臛曰“ ”;三者皆煮肉,少汁,无菜和,故可登豆也。“炙”,烙肉。“胾”,切熟肉为大脔。“醢”有四品,杂用诸醢以和胾炙而食者。“脍”,细切肉,腥食也。“芥酱”, 芥子末杂盐酿之。“鹑”,鹌鹑。“ ”,庄子所谓“斥 ”,黄雀也。雉、兔、鹑、 皆腊也。凡膳之属二十。

    饮:重醴,稻醴清糟、黍醴清糟、粱醴清糟;或以酏为醴,黍酏、浆、水、醷、滥。 重,直容反。

    “饮”,所以酳者也。“重醴”者,醴有清有糟,兼设之,随所嗜也。“清”者,已泲之醴。“糟”未泲,和滓者也。“酏”,薄粥也。“或以酏为醴”者,或不具醴则以薄粥代酳。酏用黍,取其不黏也。“浆”,以泔为之,酿令酸而澄以为饮。“水”,所谓玄酒也。“醷”,《周礼》作“医”,梅浆也。“滥”,《周礼》作“凉”,以糗饭杂水,寒而饮之也。凡饮之属十有一。

    酒:清,白。

    “清”,冬酿接夏而成之酒,澄久而清也。“白”,新酿之酒,未成而浊者也。凡酒之属二。

    羞:糗、饵、粉、酏食。 酏,当作“ ”,之然反。食,祥吏反。“粉”下脱“餈”字。“酏食”下当有“糁食”二字。皆阙文。

    “羞”,进也,谓加进豆笾之实也。“糗”,炒米粉。“粉”,炒豆屑。合蒸曰“饵”,今之糕也。饼之曰“糍”。饵糍既熟,以糗粉傅之,令不黏手,便举持;此加笾之实也。“酏食、糁食”,详见下文,二者加豆之实也。

    蜗醢而苽食,雉羹;麦食,脯羹;鸡羹;折稌,犬羹;兔羹;和糁不蓼。 蜗,落戈反。食,祥吏反。和,胡卧反。蓼,卢乌反。

    “蜗”,古“螺”字,今田螺也。“蜗醢而”,三字盖下文脱误在此。今未详其在处,姑仍之。“苽”,古“菰”字,雕胡米也。“脯羹”,牛豕羊脯煮之成羹也。“稌”,稻也。言“折”者,以稻米必熟舂,其粒或折也。“糁”,米屑。“和糁”者,投之汤中成 也。“蓼”,芼也,古人以蓼为菜,故菜通谓之“蓼”。“蓼”者,如辣蓼而茎短节密,一名兔儿酸,一名穿地鳞,味微甘,可食。“不蓼”,无菜芼之和也。此节言以羹配食之宜,且记铏实也。按六食当有黍、稷、粱所配食之羹,上盖有阙文。

    濡豚,包苦实蓼;濡鸡,醢酱实蓼;濡鱼,卵酱实蓼;濡鳖,醢酱实蓼。 包,布交反,卵,读如“鲲”,古门反。濡,与“胹”同,如之反。

    “濡”,谓烹肉得汁以和羹也。“包”,炮也,合煮之也。“苦”,大苦,甘草也。“实”,犹置也,置蓼汁中,以芼羹而不糁也。“醢酱”,肉酱也。“卵酱”,鱼子酱。上节言太羹,此节言菜羹,凡羹之属九,皆铏实也。

    腶修,蚔醢;脯羹,兔醢;麋肤,鱼醢;鱼脍,芥酱;麋腥,醢酱;桃诸,梅诸,卵 句 ,盐。

    此谓以醢配豆实之所宜也。“腶修”,切牛羊肉为长条,捶令熟而加姜桂干之。“蚔”,蛙也。“肤”,薄切熟肉。“腥”,亦脍也。“诸”,藏也;谓罨藏桃梅干也。“卵”,鹅鹜鸡子也。桃、梅、卵皆盐和,不用醢。

    凡食齐视春时,羹齐视夏时,酱齐视秋时,饮齐视冬时。 食,祥吏反。齐,在诣反。

    “齐”,温凉之宜也。视其时者,视其时之所适也。春以温为适,夏以寒为适,秋以凉为适,冬以热为适。“酱齐”,谓俎豆之实,以酱为和者也。

    凡和,春多酸,夏多苦,秋多辛,冬多咸,调以滑甘。 和,胡卧反。

    “多”,于五味中偏胜也。味各因其时气之所王。“滑甘”,土味也。

    牛宜稌,羊宜黍,豕宜稷,犬宜粱,雁宜麦,鱼宜苽。

    此肉与食相配之宜也。其说与《月令》《内经》《淮南子》各异,盖以味为主而不泥于象数也。

    春宜羔、豚,膳膏芗;夏宜腒、 ,膳膏臊;秋宜犊、麛,膳膏腥;冬宜鲜、羽,膳膏膻。

    “膳膏”,以膏煎之令美也。“腒”,干雉。“ ”,干鱼。夏不宜腻,故以干肉为宜,余则各因其肥美之时也。“麛”,小鹿。“鲜”,鲜鱼。“羽”,鹜雁。牛膏芗,犬膏臊,鸡膏腥,羊膏膻,各因其味之相得以煎之。

    牛修,鹿脯、田豕脯、麋脯、麕脯,麋鹿、田豕、麕皆有轩,雉兔皆有芼。 轩,许建反。

    条切捶熟不煮曰“修”,薄切干之煮食为“脯”。此脯修之属凡五,皆豆实也。“田豕”,野豕。“轩”者,薄切,以蓼包,揉而干之。雉兔为腊,以菜烹之,先不包蓼也。

    爵, ,蜩,范,芝,栭,蔆,椇,枣,栗,榛,柿,瓜,桃,李,梅,杏,楂,梨,姜,桂。

    此皆笾实也。“蜩”,蝉也。“范”,蜂也。二者皆今人所不食。按庄子称丈人承蜩,则古人盖采而食之矣。《尔雅》“大蜂”,郭璞曰:“似土蜂而小,在树上,江东人食其子。”则古今异味,犹今人食虾蟹而古人未之闻耳。“芝”,菌也,庚氏曰:“春夏生木上,可用为菹。”今人或以荡沦暴干为果茹。“栭”,芧栗,今误“芧”为茅,谓之茅栗。“椇”,似橘而纤小,盖今之金橘子。“榛”,似栗而圆。“楂”,山查,一名棠毬子。凡诸果属,或生或干,皆可为笾实也。

    大夫燕食,有脍无脯,有脯无脍。士不贰羹胾。庶人耆老不徒食。

    “燕食”,常食。“贰”,并设也。非耆老,虽大夫食必有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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