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諫争章第十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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士傳言。官師相規,工執蓺事以諫」,此則凡在人臣皆合諫也。夫子言天子有天下之廣,七人則足,以見諫爭功之大,故舉少以言之也。然父有爭子、士有爭友,雖無定數,要一人爲率。自下而上稍增二人,則從上而下,當如禮之降殺,故舉七、五、三人也。』劉炫之讜義雜合通途,何者?傳載:忠言比於藥石,逆耳苦口,隨要而施。若指不備之員以匡無道之主,欲求不失,其可得乎?先儒所論,今不取也。」錫瑞案:鄭云未聞其官,則孔、王之説皆所不用。蓋天子三公四輔明見經傳,諸侯大夫無文可知,鄭君不以意説,足見矜慎。若劉炫並不信四輔之説,又不考經傳,專據僞古文尚書、僞孔傳之文,苟異先儒,大可嗤笑。夫論人臣進言之義,人人皆當諫爭,而論人君設官之義,諫爭必有專責。後世廷臣皆可進諫,又必專設諫官,即是此意。七人爲三公四輔,舉其重者而言,豈謂天子之朝惟此七人可以進諫,其餘皆同立仗馬乎?劉氏不知此義,乃以人數多少屑屑計較,謂不獨長子當爭其父,父有十子,是天子之佐少於匹夫;又謂父有争子,雖無定數,要一人爲率,前後矛盾,甚不可通。且如其言,則不但先儒注解爲非,即夫子所言已屬不當矣。凡妄詆古注,其弊必至疑經。邢氏稱爲讜義,殊爲無識。

    注又云:「令,善也。士卑無臣,故以賢友助己」者,鄭注儀禮喪服,亦云「士卑無臣」。又注周禮司裘云:「士不大射。士無臣,祭無所擇。」疏引孝經云:「天子、諸侯、大夫皆言爭臣,士則言爭友,是無臣也。」

    云「義[3]失則諫,故免陷於不義」者,邢疏曰:「内則云:『父母有過,下氣怡色柔聲以諫。諫若不入,起敬起孝,説則復諫。』曲禮曰:『子之事親也,三諫而不聽,則號泣而隨之』,言父有非,故須諫之以正道,庶免陷於不義也。」案曾子本孝篇曰:「君子之孝也,以正致諫。」又曰:「故孝子之於親也,生則以義輔之。」立孝篇曰:「微諫不倦,聽從不怠,懽欣忠信,咎故不生,可謂孝矣。」大孝篇曰:「君子之所謂孝者,先意承志,諭父母以道。」又曰:「父母有過,諫而不逆。」事父母篇曰:「父母之行若中道,則從;若不中道,則諫。從而不諫,非孝也;諫而不從,亦非孝也。」此曾子用孝經之義言爭子之道也。白虎通三綱六紀篇引孝經曰:「父有爭子,則身不陷於不義。」荀子子道篇:「魯哀公問於孔子曰:『子從父命,孝乎?臣從君命,貞乎?』三問,孔子不對。孔子趨出,以語子貢曰:『鄉者,君問丘也曰:子從父命,孝乎?臣從君命,貞乎?三問而丘不對,賜以爲何如?』子貢曰:『子從父命,孝矣。臣從君命,貞矣。夫子有奚對焉?』孔子曰:『小人哉!賜不識也!昔萬乘之國有爭臣四人,則封疆不削;千乘之國有爭臣三人,則社稷不危;百乘之家有爭臣二人,則宗廟不毁;父有爭子,不行無禮;士有爭友,不爲不義。故子從父,奚子孝?臣從君,奚臣貞?審其所以從之之謂孝、之謂貞也。』」荀子所言,與此經義同而文略異。家語三恕,則竊取孝經也。

    故當不義,則子不可以不爭於父,臣不可以不爭於君。【注】君父有不義,臣子不諫諍,則亡國破家之道也。武后臣軌匡諫章引「鄭玄曰」,又引經作「諍」。故當不義則爭之,從父之令,又焉得爲孝乎?」【注】委曲從父母,善亦從善,惡亦從惡,而心有隱,豈得爲孝乎?治要,臣軌匡諫章引鄭玄曰:「委曲從父母之令,善只爲善,惡只爲惡,又焉得爲孝子也乎?」

    疏曰:鄭注云:「君父有不義,臣子不諫諍,則亡國破家之道也」者,孟子曰:「入則無法家拂士,出則無敵國外患者,國恒亡。」内則曰:「與其得罪於鄕黨州閭,寕熟諫。」是不諫諍,則亡國破家之道也。

    云「委曲從父母,善亦從善,惡亦從惡,而心有隱,豈得爲孝乎」者,檀弓「事親有隱而無犯」,鄭注:「隱,謂不稱揚其過失也。無犯,不犯顔而諫。論語曰:『事父母,幾諫。』」疏曰:「據親有尋常之過,故無犯。若有大惡,亦當犯顔,故孝經曰『父有爭子,則身不陷於不義』是也。論語曰:『事父母,幾諫。』是尋常之諫也。」孔疏分别甚晰。則此注云「有隱」,與檀弓所云「有隱」似同而實異也。鄭注内則云:「子從父之令,不可謂孝也。」正用此經義。

    * * *

    [1] 按:此處應作「前疑、後丞」。

    [2] 同上。

    [3] 按:此處當作「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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