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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功能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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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已谈本体,更从宇宙论方面详核有宗。上来已说,空宗破相,意在显体。但一往破相,即于法相只有遮拨而无施设,故云空宗不谈宇宙论。有宗恰恰与空宗相反,无着、世亲兄弟参揉小乘谈有一派,小乘原分二十部,总不外空有二派。 并匡正大乘空宗,而后张其大有之论。虽复谈有,而超过小乘故称大有。 其初期立说,实以三性义为纲要。三性之谈,导源于空宗。三性者,一遍计所执性。遍计谓意识,意识周遍计度,故云遍计。所执者,谓遍计之所执。如依五蕴而计为我,实则一一蕴上本无我相,但由意识妄计为有,故此我相是遍计之所执。又如依坚白等相而计为瓶,实则坚等相上都无瓶相,亦由意识妄计为有,故此瓶相是遍计之所执。举此二例可概其余。二依他起性,他谓众缘,佛说色心诸法,皆依众缘而起。云何众缘?一者因缘,谓诸法非是无因而起故,说有因缘。二者所缘缘,如心法须有所缘境,方得起故,说有所缘缘。三者次第缘,如前念识为缘得引生后念识故,说有次第缘。四者增上缘,如官能等俱是识所藉之以起故,说有增上缘。如上四缘,心法全具,色法唯具二缘。谓色法不无因缘,若从其互相关联而言,亦有增上缘。或说色法有次第缘,而未经众师许可。唯空宗谈因缘,犹是泛说,不立种子。三圆成实性。此谓真如。圆者圆满,谓真如体遍一切处,无亏欠故。成者成就,谓真如体本自恒常,非是生灭法故。实者真实,亦云真理,谓此真如是一切法之真实性故,犹云宇宙实体。 名万法真理。如上已说三性名义。

    按《大般若经》言:“慈氏,佛呼弥勒也。 应如是知,诸遍计所执决定非有;按可细看前文。 诸依他起性唯有名想,施设言说;按想者取象义,如谓青唯是青而非白等。名者诠召义,如色之一名,即以呼召色法而诠释其为质碍物也。吾人于一切事物本由想立名,复因名起想。由名想故,种种言说纷然而起,凡情缘名想言说而生执着,即计为实有宇宙万象。实则心法色法都是依他众缘而起,都无自体,本来空无。且众缘亦是假设,根本无有实在之物可说为缘。《中论》可参究。是故一切依他起法本来空无,唯有随妄情所起之名想、及依名想施设种种言说而已,是则名想言说纯属虚构。奇哉奇哉!空宗初说依他起性,其义如此,须认清。 诸圆成实按诸字谓一切法,诸圆成实犹云一切法的圆成实性。 空无我性,是真实有。”按空者空一切所执妄相,无我者无有人法二我。法我者,谓执一切法为实有。人我者,谓依五蕴而计为我。空诸遍计所执,人法二我相都无,而圆成实性始全显,譬如云雾消而太阳出,故说圆成实性是真实有。 推迹空宗始说三性意思,盖以初性遍计所执。 只于妄情上有,而实际上本无。此说自是诚谛,而复说依他起性何耶?须知,凡妄情之所执,亦必有其所依。例如瓶相,虽是妄情所执,岂无白色及坚度等法相为依而瓶相可凭空突起?故知色等法相不破,则初性遍计所执。 犹未失其所依,正是真理之障。真理谓法性。有法相存,即无由透悟法性,是障真理。 空宗诸师有见于此,故说一切法相,若色若心,并是依他众缘而起,都无自体,都不实在。是故一切法相本来皆空,唯有名想,都无实义。无实义犹云无实物。见《大论》等。 故承初性而谈次性,依他起性。 极有深意。初性但遣所执,次性尽遣妄执之所依即一切法相,然后一真之体揭然昭显,故终以第三性。圆成实。 夫于法相而计为实有,则不能睹其本真。本真谓圆成实性。 情存于有相,故不得无相之实也。本体是真实有,而无相状可睹。 次性遣法相,而后可显圆成,此般若了义也。空宗说三性,实则初及第二并在所遣,遣者除遣,他处准知。 唯存第三。初二性并遣,乃于一切法皆见为圆成实。 或有问言:“空宗一往破相,甚至说真如涅槃亦如幻如化,是乃三性俱遣,宁有第三性可存耶?”真如涅槃皆是圆成实之别名。 答曰:《经》意,恐人于圆成实性而起执故,乃说如幻如化以破其执,岂真谓圆成实性可拨为无哉?但其偏于破相,语势嫌过,易滋流弊,是可议耳。总之空宗谈三性,不但遣初性,所执。 即依他起性亦必俱遣。此处所关极端重要,若不遣依他,即依圆二性不得融而为一,依圆二词均系省称。 便成戏论。细玩《大般若经》及《中观》等论,明明遮拨一切法相,密示圆成,圆成系省称。空法相,方见圆成,此空宗秘密意趣也。 故依他与所执俱遣,所执乃初性之省称。 正是空宗不可及处。

    有宗自无着盛张三性义,以自鸣为非有非空中道之教,特异空宗,盖以为三性中初性纯是所执,是诚非有;依他不应说无;圆成则是真实有,故通依圆总说非空。有宗自谓空有双彰,所执非有,是彰空义;依圆非空,是彰有义。故云空有双彰。 与一往谈空者异撰,其用意未尝不是。然而有宗虽原本空宗,其归卒与空宗大异者,则因有宗依他性之论旨,根本与空宗违反,由此二宗遂划鸿沟。空宗说依他,元是遮拨法相;有宗说依他,却要成立法相。上章曾云两宗对于法相的说法不同。 遮拨法相却是不谈宇宙论,成立法相便有宇宙论可讲。两宗分歧,只从依他性出发。

    有宗因谈宇宙论,根本须改变空宗依他性之意义。其改变步骤亦是逐渐完成,当初似未甚失空宗之旨。如其所宗之《解深密经》有云:“如眩翳人,眩翳众相或发毛轮等相,差别现前。依他起性,当知亦尔。释曰:‘谓眩翳人,似毛轮相,非实似实故,喻依他起非有似有。’”见一切法相品,参看唐圆测疏。 详此云非有似有者,盖只说为幻有,并非完全遮拨,虽己稍异空宗,而其乖违犹不显著。迨后无着盛扬唯识之论,其谈依他起性首改变空宗遮诠之密意,因其建立种子遂使缘起说变为构造论。缘起一词,与依他起一词含义全同。依他之他字即目众缘,诸法依众缘而起曰缘起,亦曰缘生,他处用此词者准知。 有宗自此失去空宗精意。今略为勘定如下:

    云何有宗首变遮诠义?空宗谈缘起是遮诠,已见上卷第三章,可覆玩。

    缘起说本导源释迦,小乘经典益张之。夫言缘起者,必须安立几种缘,所谓因缘、次第缘、所缘缘、增上缘是也。青目师云:“一切所有缘,皆摄在四缘,以是四缘,万物得生。”见《中论释》。 据小乘毗昙说,心法待四缘方乃得起,四缘,可覆看前谈依他性一段文。 色法亦待二缘,谓因缘及增上缘。如一颗树生长,有他本身能生的力用,即说为因缘;人工、水工、空气、日光、岁时等等关系,均是增上缘。 小乘师谈缘起,盖以诸法心法与色法。 待众缘会聚始起。如此言缘起,显然承认诸法是有。而以缘起义为诸法所由生成之说明,故是表诠。此与大乘空宗遮诠义,天渊相隔。今将表诠遮诠二种意义对比如下:

    表诠,承认法相是实有,而以缘起义,说明诸法所由生成。

    遮诠,欲令人空法相而透悟法性,故说缘起,明一切法相都无自体。即法相本空。

    如上所说遮表二种意义,判若天渊。小乘有部谈缘起,元是表诠;有部者此派计执诸法实有,故名。 大乘空宗欲遮其执,便非将四缘一一破斥不可。如四缘破尽,则彼妄计有从诸缘而生之色心诸法,乃不待破而自空。龙树菩萨《中论》力破四缘,参考《观因缘品》。 今略撮其旨,叙以二义如次:

    一曰、缘者由义。若法由彼生故,此生,即说彼法为此法作缘,此法望彼法为果。若尔,是果固待缘始成,即缘亦待果乃成。如无有果,则缘义不成,以缘之名,待果而立故。

    既缘待果成,今应问汝:缘中先有果耶?先无果耶?若缘中先有果,便不应说果从缘生,果已先有故。

    若缘中先无果,便不应说缘能生果。缘中本无果故,无则不能生有故。如汝计,虽缘中先无果,而有生果之能,故果后时得生者,此不应理。缘中既有生果之能,应一切时恒生其果,而世共见无有此事。如谷子有生芽之能,在仓库时奚不生芽欤?

    综前所说,缘中先有果、先无果,二俱不成,故知无有从缘所生果。既无从缘所生果,则缘义不成。何以故?果无,则缘亦无故。

    二曰众缘与所生果都无自性。何故都无自性?由缘待果而成故,缘无自性;又果亦待缘而成故,果无自性。既众缘与所生果都无自性,故知缘起唯是假说,都无实事。

    空宗遮拨因果,众缘之缘,即相当于通常所谓因。问:“四缘中,初列因缘,何耶?”答:因之义有宽有狭。从宽泛言,则一切缘皆名为因;从狭义言,唯于生果是最亲切的有力者方名因。故四缘虽并得名因,而初之因缘则取义特狭。 或议其诡辨。古代学者都计执实有因果,并以为因是决定能创生果,惟空宗独反其说。盖在其本体论与认识论中,主张破相显性,故因缘亦不立也。

    大乘有宗谈缘起,始将空宗遮诠意义改变殆尽。小乘说四缘,大概就一切法互相关系间立论。如此法得生,由彼法与力故,即说彼法为此法作因缘。是所谓因缘,实与增上缘无甚差别。小乘说有六种因,皆相当于增上缘。 如此,虽未得空一切法相以透悟本真,然依俗谛说,却无失。独至无着菩萨,乃特别改造因缘义,以组成一套宇宙论,实乃陷于空想妄构,甚乖《般若》。考无着造《摄大乘论》,始建立功能,亦名种子。种子亦省言种。 复建立阿赖耶识,摄持一切种,种子为数无量,故云一切。阿赖耶者含藏义,谓含藏一切种故。 于是以种子为宇宙万有因缘。因缘亦省称因,万有犹云诸行或一切法,哲学家推求宇宙本体说为第一因,亦同此旨。 《摄大乘论》有言:“于阿赖耶识中,若愚第一缘起,按谓赖耶识中种子是一切法的本因,故名第一缘起。愚者言其不悟。此中意云:若不悟赖耶识中种子是万法本因者,便起如下各种迷谬分别。或 有分别自性为因,按数论建立自性为心物诸行之因,数论所谓自性者其本身是非心非物的。 或有分别夙作为因,按夙作犹云夙世所造作,亦云先业,如尼乾子等计先业为诸行之因。 或有分别自在变化为因,按婆罗门等计有大自在天能变化故,为诸行之因。 或有分别实我为因,按僧佉等计有神我为诸行因。 或有分别无因、无缘,按自然外道及无因论师并空见外道等,皆妄计一切法无有因缘。 复有分别我为作者、按胜论立神我,谓其有造作的力用。 我为受者。按数论立神我,谓其受用诸境,如色声等物是神我之所受用故。 譬如众多生盲士夫未曾见象,复有以象说而示之,彼诸生盲有触象鼻、有触其牙、有触其耳、有触其足、有触其尾、有触脊梁,诸有问言:象为何相?或有说言象如犁柄,或说如杵、或说如箕、或说如臼、或说如帚,或有说言象如石山。若不解了此缘起性,无明生盲亦复如是。”按谓,若不解了种子为诸行之因者,即由无明成盲,不悟正理,亦如盲人猜象也。无明亦云无知。 据无着此一段话,以为各派哲学谈到宇宙本源,都是臆猜妄想,其评甚谛。然无着建立种子为宇宙第一因,颇近多元论;而复立赖耶识,含藏一切种,成其唯识之论。其构画诚工,果能免于各派之失乎?

    问:“赖耶虽是八个识中之一,而号为根本,谓其含藏前七识各各种子,固可成说。眼识至第七,称前七。各各二字注意,每一识皆自有种,不共故。 然无着等言赖耶亦自有种子,今应问者,赖耶是所生果,赖耶之种是能生因,如何果得藏因?”答曰:因果同时故,若因先果后,则果不能藏因;今说因果同时,故果得藏因。 能所相依故。赖耶是所藏处,而赖耶自种及前七识种都是能藏者,故能所相依。 故彼所计,于理论上非不成立。

    有宗本以一切众生各有八个识,此说在小宗已有端绪,要至大有始成体系。 而每一识都可析为相见二分。如眼识,其所缘青等色即是相分,而了别此相分者即是见分。合此相见二分通名眼识。 眼识如是,耳识所缘声是相分,了别此声相者是见分。 乃至第八赖耶识各各有相见二分,类准可知。鼻识所缘香是相分,了香相者是见分。舌识所缘味是相分,了味相者是见分。身识诸所触境是相分,了触相者是见分。意识起思虑时,必变似所思之相,是名相分;思虑作用是见分。第七识缘赖耶为我时,必变似自我之相,是名相分;计执有我相者是见分。如上已说前七识各各相见二分。至赖耶识相分,则析以三部分,一器界,俗云自然界或物界是也,二根身,三种子。赖耶自己种子及前七识种子皆藏于赖耶自体内,而为赖耶之所缘。如上三部分,通是赖耶识之相分。问曰:“根器自是相分,如何种子亦名相分?”答曰:根器各从种子生,种子本不应与根器同类,但彼以种子为赖耶见分之所缘故,亦名相分。

    据有宗所谓一切识或一切相见,通名现行,现者现前显现义,行者相状迁流义。 亦可总称现行界。用今哲学上术语,即是现象界。 彼既肯定有现界,现行界之省称。 故进而推求现界之原因,于是建立一切种子,为现界作根源。种子潜隐于赖耶识中,自为种界。现界虽从种子亲生,但其既生,即离异种子而别有自体,如亲与子判然两人。所以,种现二界元非一体。无着言种子具六义:其一曰果俱有。果谓现行,由种子为因,现行方起,故现望种而名果。俱者,两物,故言俱也。谓种子与其所生现行果法同时并有,故云果俱有。参考《瑜伽》《摄大乘》《成唯识》等论。 种现对立成为二界。此自无着创说,传授世亲,尔后众师纷出,于此都无异论。

    现行界一切识或一切相见 …………果所生

    种子界一切种子 ……………………因能生

    无着《摄论》只说一切识各各有自种,但每一识复析为相见二分,此二分种为同为别,则自世亲以后之十师遂成诤论。护法折衷众义,说根器及五尘相皆与见别种。根器皆赖耶相分,均是色法,故各有自种,而不与赖耶见分共一种生。五尘谓五识所缘色声香味触,此五尘相亦各有自种,非与五识见分同种。 若第六意识缘一切法时,其相分纯由见分变现者,即与见分同一种生。故二分种,有同有别。参考吾著《佛家名相通释》。 吾国窥基一遵护法。

    如上所说,无着学派始变更空宗之因缘义,而建立种子为宇宙第一因。今核其大谬,略言以四:一曰划种现二界。如果说万化本隐之显,种界隐,现界显,其说未尝不可持。然复须知,隐显不可判能所。隐者其化几之新新不息者耶?化几者言乎乍起之动势。动势无暂停,刹那刹那灭故生新,无有止息。 显者其化几不已之迹象耶?天地万物皆化几之迹象耳。 故显者隐之迹,隐者显之本。谓隐是显的本相,而显非异隐别有自体。 隐显可假说本迹,而不可判能所。有宗以一切种为能生,潜藏赖耶识中自为种界;一切现法为种子之所生,却别为现界,所谓宇宙万象是也。能生所生条然二界,不谓之戏论得乎?现行亦得名现法,见《成论》诸疏。

    二曰始变缘起说为构造论。空宗谈缘起,本明法相非实有,所谓遮诠是也。参考第三章及本章前文。 有宗无着派始用缘起说而易其义,以诠释法相所由生成。详无着等谈三性,其于依他起性特异空宗者,即肯定一切法相是有而非空。因此,乃建立实种子为因缘。实字吃紧,彼等以种子为实有故。 然若谓一切法相单从各自因缘即种子而生,则种子便与无待而能变化之梵天无异,此说必不可持。故无着等改四缘说为构造论,则以法相不是单从因缘而生。如心法虽有因缘,必待所缘、次第、增上诸缘会合乃得生。色法虽有因缘,必待增上缘会合乃得生。《摄论》种子六义,其五曰待众缘,是其所以异于梵天等计也。众缘,谓因缘以外之诸缘。 门人黄庆艮庸,精研世亲唯识学。曾疑缘起说,谓众缘会合,似是杂乱凑集,如散沙聚,本无生机,如何得生一切法相?此难极有理趣,非好学精思不能兴此疑也。余谓世亲诸师已见及此。《成论》有言:“谓诸作者,假诸作具,成办事业。”此是说士用果之文,兹不具引,避繁杂故。士用者,士谓士夫,犹言人也。如人有造作之力用,曰士用。士用果者,对士用因而得名。 《成论述记》卷四六云:“因法为作者,按因法谓因缘。 缘法为作具故。”按缘法谓所缘、次第、增上诸缘。作具犹言工具。 据此,则以因缘喻如作者,作者犹言能作的人,此以作者譬喻因缘,即言种子有造起现行法相之力用,易言之因缘为众缘中之主动力。 余缘喻如作具,余者犹言其他,谓众缘。 而缘会确无杂乱凑集之嫌。众缘会合,省言缘会。 妙哉于缘会中说士用义。而宇宙间法相森然,自非散漫无结构,此与空宗说缘起,以破析法相令归空无,如剥蕉叶一一剥尽即无所有者,相去何止天渊?余昔作《破破新论》,曾考察缘起说之演变,谓至无着派始变成构造论,良实不诬。本论文言本初行,南京内学院出《破新论》一册,余因有《破破新论》之作。 然于空宗遣法相以认识法性之旨,遣者遗除之也。 则晦塞而不可复悟,是有宗之不善变也。

    三曰种子分本有新熏,成大混乱。自无着《摄论》评斥各派哲学之宇宙论,而建立种子为万法之本,其所谓种子,自是法尔本有无疑。法尔犹言自然;本有者,本来有故,非后起故, 世亲以下诸师更兴异论,有主唯是本有,有主现行新熏。此中现行谓前七个识;熏者熏发,前七识起时,虽不暂住,而有一种余势熏发出,是名习气,即投入赖耶识中成为新种子。 至护法师始折衷二家,本新并建。其说以为,不立本有种,则无始创起之现行便无种子,将堕无因论,故应建立本有。然现行从本有种生时,有大势用,得熏生新种投入赖耶,故新熏种义当成立。有宗种子亦名习气,即由新熏得名。 吾国奘、基师弟,并宗护法。或谓:若唯本者,即将种子说成宇宙本体;今本新并建,则种子亦由心造,非本体也。有宗以现行为识之别名,识从种生,即名现行,以其显著,不同种子沉隐故。他处言现行者仿此。现行熏新种入赖耶,同时即令赖耶中本有种增长,故是心力能造种也。 余晓之曰:既未废除本有种,则本有种即是万法本体亦何疑?今言现行熏新种,却是一团混乱。据新熏种之论,如吾现行眼识复词。 才对色尘起了别时,便熏相分种子,投入赖耶中,此新种将复为因缘,生起后来尘相。如此说法,未免太荒诞在。有宗说眼识所缘色,是实尘法,犹云实在的物质。

    四曰种子真如是二重本体,有无量过。《摄论》广破诸宗之宇宙论,此中宇宙是广义,通本体与现象而言。他处用此词者准知。 而后揭出自家主张,即以赖耶识中种子为诸行之因。诸行犹云心物万象,亦可泛称万法。 其种子明明是万法本体,而佛之徒无知,犹有妄议余为曲解者。余曰:有宗建立赖耶为宇宙人生根本,其所云器界即是大自然,而彼说为赖耶识之相分。据彼持论,赖耶实从其自种而生,种子省言种。 余识谓前七识。 亦各从自种生。然则种子为万法本体,义至分明,余何曲解之有乎?无着派既立本有种,却又承袭旧义,有所谓无为之真如,说为万法实体。如此,则真如与种子相待,竟成二重本体。是乃铸九州铁,不足成此大错。空宗谈依他起即缘起。 本是遮诠,便遣除宇宙万象。有宗反之,而肯定宇宙万象为实有,即不得不说明万象所由起。宇宙万象,犹云一切法相。 而旧说真如本体是不生灭法,无为无造,真如本体,系复词。 固无可说真如为宇宙万象之因;于是建立本有种,以为万法生因。万法犹云宇宙万象,万法生起之因曰生因。 然本有种与真如作何关系,有宗亦复无说。毕竟妄添一真如无为法,与本有种对峙,成为二重本体。此等过失,不独小乘迄大空所未有,大乘空宗,省称大空。 即远西诸哲多未见本原,犹未至支离若是其甚也。

    上来评判空有二宗,大义粗备。空宗谈体而遗用,由其有趣寂之情见在。寂者寂灭,超出生死海而趣入寂灭,故云趣寂。庄生所谓“无何有之乡”,亦几于寂灭也。灭者惑染灭尽,非谓本体断灭,然只是寂静之体,无有生化,亦名无为。 有宗根本未改趣寂宗趣,而复以不谈用为未是,故着重依他起性,而建立种子以变更空宗缘起说,遂成构造论。反空而不澈底,其归本真如无为,犹秉空宗本旨。其立种子为生化之源,既与真如并为二重本体,又与现行判为能所二界,种种支离,自相矛盾。余于有宗绳正空宗一往谈空之失,深美其用意;独惜持论支离破碎,未可折空宗也。

    本论以体用不二为宗极,反空宗之恶取,有宗詈沦空之徒曰恶取空。取者执着义,所执达理,故斥之以恶。 救有宗之支离。有宗无看派唯识之论,自世亲至护法,种种支离,不可究诘。吾国奘、基师弟不辨其短,而宣扬太过。本论力为扫荡,非得已也。 世亲成《二十论》,自谓已尽我能,余亦可假其言以自况。文言本初出,学者于体用义犹多不了,余昔答人书有二,较易解滞,今举之于后。

    其一曰:现象与本体,为哲学上幽深复杂问题所在。本体一词,新论亦省云体。现象者,万有之总名,《新论》不目以现象,而直名为用。万有皆大用流行之迹,是以不言现象而言用也。

    体无方所,无形象,而实备万理,含万善,具有无限的可能。

    用者,言乎本体之流行,状夫本体之发现。本体空寂而刚健,空非空无,以无方所无迷闇故名空。寂者寂静,极虚灵故,无昏扰相故。刚健则力用至大而不测。故恒生生不已,刹那刹那新新而生,不守其故。 化化不停。刹那刹那变化密移。 即此生生化化说为流行,亦名为用。

    克就体言,是一极绝待,无方无相。无方所,无形相。

    克就用言,是幻现相状,宛尔万殊。大用流行,有迹象现,所谓万有是。如燃香楮,猛力旋转,见旋火轮相,此乃猛力动转之迹象,亦云相状。本体流行幻现相状,义亦犹是。既有相状,便条然宛然成众多相,故云万殊,故说万有皆大用流行之迹。

    体,喻如渊深淳蓄之大海水。

    用,喻如起灭不住之众沤。

    曾航行海洋者,必见大海水全现作众沤,不可于众沤外别觅大海水;又众沤各各以大海水为其体,各各二字注意。 非离大海水而各有自体。非字一气贯下。

    体与用本不二,而究有分;虽分,而仍不二。故喻如大海水与众沤。

    大海水全成众沤,非一一沤各有自体,沤之体即是大海水故。 故众沤与大海水本不二;然虽不二,而有一一沤相可说,故众沤与大海水毕竟有分。体与用本不二而究有分,义亦犹是。

    沤相虽宛尔万殊,而一一沤皆揽大海水为体,故众沤与大海水仍不二。体与用虽分而仍不二,义亦犹是。

    体用义至难言,如上举大海水与众沤喻,最为方便,学者由此喻而悟入。当知空宗遮诠虽是,而以如幻、如阳焰喻实体,毕竟废用。有宗任臆想构画,徒逞戏论,未可与入道也。总之体用,本不二而究有分,虽分而仍不二。从来哲学家于此终无正解,今不及广辨。再克就用而言,则大用流行决不单纯,必有两方面曰翕曰辟。翕辟只是方面之异,不可作两片物事去想。 辟乃谓神,神,心也。 翕便成物。凝成物质故。 物有分限,神无分限。心是无在无不在,《楞严经》七处征心,十番显见,形容得甚妙。 神遍运乎物而为之主,固为常理;物亦可以乘势而蔽其神,则事之变也。物成则不能无坠退之势,无机物犹不得发现心神,植物已发现心神而仍不显著,乃至人类犹常有心为形役之患,物能障蔽心神,乃后天事势所有,不容否认。但神终为物之主,可以转物而不为物转,究是正常之理。 然神毕竟主乎物,宇宙自无机物而生物,生物由植物而动物、而高等动物、而人类,一层一层足见心神逐渐显著盛大,确尔官天地,宰万物。 而事势终亦不越乎常理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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