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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唯识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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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p;附识: 思虑作用最微妙不可测,如逻辑的精密谨严、科学上的创见、哲学上的神解、道德上之崇高的识别,如超脱小己之利害计较而归趣至善,这种识别是最崇高的。 乃至一切一切不可称数的胜用,都可见思虑是心的特征。古代印度人有说镜子能见物,正与心能了别物相同。向时英人罗素来吾华讲演,亦曾说照像器能见物,都是唯物论的见地。实则镜子和照像器本无思虑,只能于所对境而现似其影像,却不能思虑于境;至若心之取境,虽现似境的相,而于境起思虑故,决不可与镜子等物掍同。护法、玄奘诸师言所缘缘具所虑义,以显识为能虑,析义精微,于焉观止。

    综上四义,明定所缘缘义界,庶几无失。

    附识: 本章谈所缘缘,博采旧说,断以己意,其根底与旧学不同,学者宜辨。旧学主张八识各各独立,故言所缘缘,徒为悬空构画,烦琐无谓。云何增上缘?增上犹言加上,旧训为扶助义。此缘亦名为助缘。 谓若乙虽不是从甲亲生,然必依藉甲故有,如没有甲即乙也不得有,由此应说甲对于乙作增上缘,而乙便是甲的果。增上缘对于所增上的物亦得名因,所增上的物对于增上缘即名为果。

    凡为增上缘,定具二义:一、凡物对于他物而作增上缘者,必具有殊胜的功用,方能取果。果者,谓所增上的物。如有甲故便有乙,即是甲为乙作增上缘,而乙是甲所取得之果,故云取果。

    但所谓殊胜的功用,虽谓增上缘对于果有很大的扶助,却不限定如此,只要增上缘对于果不为障碍而令果得有,亦是增上缘的胜用。就近举例,如吾立足于此,五步之内所有积土固是对于吾的立足直接做增上缘,即此五步以外广远地面,甚至推之全地以及太阳系统与无量世界,亦皆对于我的立足为增上。所以者何?吾人试想,假令五步以外山崩河决,又或地球以外诸大行星有逾越轨道而互相冲碎的事情,尔时地球必弄得粉碎,吾人决无在这里立足的可能,故知我今立足于此,实由全地乃至无量太阳系统都有增上的殊胜功用。准此而谈,增上缘宽广无外,凡极疏远的增上缘,只于果无障碍,即是有胜用及于果也。

    夫一念心生,必有无数增上缘。试就色识言,眼识了别色境,亦名色识。 其增上缘固不可数计,但其间最切近者,则有官能缘,谓眼官与神经系是色识所依以发现故。又有空缘,谓有障隔则色识不行,必空洞无碍,色识方起故。又有明缘,谓若在暗中,色识定不生,必待光明,色识方起故。又有习气缘,凡色识起时必有许多习气俱起,如乍见仇仇面目,即任运起嗔,任运,谓因任自然的运行,不待推求而起。 便是旧习发现故。以上几种缘,皆对于色识增上极为密切,其余疏远之增上缘可不计算。色识如此,声识等等都有切近的增上缘,可准知。至如意识起思虑时,若脑筋、若一切经验或学得的知识都是最切近的增上缘。

    附识: 增上缘义最精,科学上所谓因果,大概甄明一切事物间相互的关系,颇与增上缘义相当。但有许多人疑及增上缘太宽泛,将至随举一件事来说,就要以全宇宙作这一件事的因,岂不太繁难?殊不知,每一件事都是与无量数的事情相容摄、相关联,所以每一件事都以全宇宙为因,理实如是,并不希奇。但是学者研求一件事的因,初不必计算到全宇宙,只求得其最切近的因,便可说明其事。例如秤物的重量为如干,若地心吸力、若气压,固皆为其致此之因,即至迥远的太空或太阳系统以外诸恒星,亦无不与这件事有关系,然而学者于此却止详其切近的因,自余疏远的因尽可不管。吾人常能由一知二或由甲知乙者,都有一种剪裁法。

    二、凡增上缘对于所增上的果,决定有顺有违。申言之,增上缘对于果,作一种顺缘令果得生,同时便对于此果未起以前之物,作一种违缘令前物不续生,故说有顺有违。例如霜雪对于禾等增上,能牵令禾等变坏其以前青色而成为现生的枯丧,即此霜雪对于现生枯丧是为顺缘,而对于以前青色便作违缘,因为雪霜即增上缘。 既顺益枯丧令其得生,同时即违碍以前青色令不得续起。此一违一顺,可见增上缘力用甚大。然复当知,增上缘虽有顺有违,但所谓违缘只是就义理上作如是说。如云霜雪对于前青色作违缘,试问前青色根本没有从过去保留到现在,将对谁为缘乎?然由枯丧是与前青色相违之物,今霜雪既与枯丧为缘,即义说为前青色的违缘,义说者,谓就义理上作如是说。 此在理论上无过。顺违者,只是一事的向背,义说为二。霜雪与枯丧为增上缘,是为一事,向背者一事的两方面。与枯丧为缘是向义,既顺枯丧令起,即达前青色令不续起,是背义,由向背义故说顺达。 由上所举例,可见增上缘之取果,由其有一顺一违的力用,否则不能取果。

    凡识所有诸增上缘,其顺违的力用都很大。姑举作意为例,吾人一念心生时,尽有无量数增上缘,而最重要者厥惟作意。何谓作意,当俟下卷详说,今此且略明之。每一念心起时,总有一种作动或警策的作用与此一念的心俱起。此云心者,指本心之发用而言。此所谓作动或警策的作用者,却是吾人特别加上的一种努力,这个努力不即是心而能警策其心,故名作意。旧说作意,是对于心而作一种增上缘,其一顺一违的力用最极显著。如吾人通常的心总是不急遽的,但有时对于某种迫切的境,而特别作动或警策自己的心来求解决,于是此心整个的成为急遽状态,唯此作意既顺当念之心令成急遽,便违前念不急遽的心使不续起。又如不善的作意起来,顺习心令生,一切坏的习惯势力现起,名为习心。一般人大概任习心来作主而失其本心。 即违本来好的心令不得显;反之,如善的作意起来,能顺本心令其现起,即和前念习心相违。据此说来,作意这个增上缘一顺一违的力用,其大无匹。吾人于作意善否,当念念察识分明,不善的作意才起,便截住他,久之念念是善的作意增上,将达乎至善之域。作意一缘如此重要,所以特别提出一说,自余的增上缘,兹不及详。

    上来所说诸缘,由识的本身具有自动的力故,遂立因缘;由识的前念对于后念为能引故,遂立等无间缘;由有所缘境为识所托所虑故,遂立所缘缘。除前三种缘之外,尚有许多关系,如官能眼耳等官与神经系或大脑。 及作意、与已往经验或旧习等等,对于识的现起都有很密切的关系。如果没有这些关系,即识亦不得现起,如官能太不发达,即意识作用亦暧昧而难见。官能是许多关系中之一种,其他各种可准知。 所以立增上缘。为什么要分析这些缘呢?因为一般人每将妄心亦名为识。 看做是独立与实在的东西,佛家如龙树学派要斥破此种执着,所以分析为一一的缘,于是说此心是缘生法,欲令一般人知道此心只是和电光相似,一闪一闪诈现其相,本来无有自体,并不是实在的。大乘当初所以说缘生的意义只如此,然而后来有宗无着、世亲两位大师却把缘生义渐渐改变,其说以为吾心只是众缘和合而始生起,殆犹众多的极微和合而成物,直将空宗的缘生说变成构造论。余著《佛家名相通释》曾考辨缘生说之演变,兹可不赘。吾人须知,克就玄学或本体论的观点而言,自以般若家空法相而悟真实是为不二法门。般若家谓空宗,法相犹云宇宙万象,真实谓本体。 譬如有麻织的绳子在此,人皆习见为绳,不知本是麻也。今欲于绳而透悟其本相,本相谓麻。 必须于绳相而无执,执者迷执,若迷执绳的形相,则不可悟其本相即麻也。 易言之遣除绳相,而后其本相即麻始揭然昭显。遣者遣去,除亦去义,遣除绳相即此绳相已空。 若绳相未能空,何可于绳而透悟其本是麻?绳以喻现象,麻以喻本体。 由此譬喻,可知在本体论上是要遣除一切法相。哲学家谈本体,多有把本体和现象对立起来,一方面以现象为实有,一方面便将本体置于现象之背后、或超越于现象界之上,为现象作根源。此种错误大概沿袭宗教,因为宗教是承认有世界或一切法相,同时又承认有超越世界的上帝。哲学家谈本体者罕能离宗教圈套,虽或思纠宗教之失,而其解未洞澈、其说不能自圆,总有本体现象未得圆融无碍之过。余以为谈本体者,如不能空现象以识体,其持说终成戏论。无着学派将缘生讲成构造是极大错误,所以者何?诸师言缘生,盖以众缘会合而得成物,故是构造论,其用意在说明现象所由成,实非遣除现象。据此,既执现象为实有,即不能空现象而透悟其本体,犹如迷执绳相,便不悟其本是麻也。缘生说之本义一失,其错误遂不可胜言,惜哉!

    大乘当初说缘生,根本不是表诠此心由众缘和合故生,而确是对迷执法相者予以斥破。譬如人有不了芭蕉无自体,今欲晓之,乃为彼取蕉叶一一披剥,令其当下悟到芭蕉无自体。缘生本义亦如是。或复有问“说缘生故,明心相空,而一一缘相,还复空否”?答曰:此有二谛义,依俗谛故,不妨施设众缘,成立法相;四缘亦称众缘,法相犹云现象。 依真谛故,众缘都是假设,析而求之,一一缘相无有独在,云胡不空?龙树菩萨《中论》广破四缘,可以参证。然惟众缘相空而有真实相显,显者显发。 犹如绳相空而有麻相显,此般若家深密意趣也。余尝言:佛氏说法,有遮诠表诠之分。表诠者,其言说的方式,对于所欲诠释的事物或道理作迳直的表示。譬如暗室有几而人或不睹,即呼告之曰:某处有几,此即表诠。遮诠者,这种言说的方式,对于所欲诠释的事物或道理无法直表,只好针对人心迷执处而攻破之,令其自悟。如有迷人于暗中几妄计为鬼怪,今从其迷惑处破之曰:暗中影像,汝目不能明见,乃心生疑惑,以为鬼怪,若汝心不惑,怪复何有?如此说法,但破彼惑,未尝直表暗中是几而卒令彼人自悟是几,此即遮诠。余惟缘生说虽由小乘绍承释迦,要至大乘而其含义益宏深,非精通《大般若经》及《中》《智度》等论而得其言外意者,难与论斯趣也。般若家空法相以识体,盖莫妙于缘生之说。观法相缘生故,无自体,无自体故空,法相空故,方见真实,犹如绳相空而始识其本是麻也。学者如悟缘生本义,即知缘生是遮诠而不是表诠。无着学派说缘生,始改遮诠为表诠,此其反对空宗,而实迷执法相,无由透悟法性,熄智炬而塞玄关,其过患可胜穷哉!

    附识一: 有问“法相,犹云现象,即通心物两方面而总目之,识之一名不赅物,其义狭”?答曰:识字有广狭二义:对境而言识,如言眼识,便与色境对,其他可准知。 此狭义也。然佛家唯识不许有心外独存之境,故一言乎识,即摄一切境或一切物,据此则识有广义。就识之广义言,则与法相一词虽名不同而其为现象界之总称则无异也。法性,犹云宇宙本体,详余著《佛家名相通释》。

    附识二: 以绳喻法相或现象,以麻喻本体,读者不可因譬喻而生误会,喻与所喻之理,固不可求其全肖也。夫滞于现象者,即不悟真实,犹如有绳相存,即不见为麻。肇公曰:伤夫人情之蔽也,目对真而莫觉,良由执取现象,故弗睹其真耳。执取,犹俗云执着,亦有胶滞义,如胶滞于绳相之上,即不悟其本是麻也。

    夫深穷法性、理绝希夷,法性犹云本体。老子云“视之不见名曰夷,听之不闻名曰希”,此言本体无形,非视听所及,故以希夷名之。今谓希夷亦是强为之名,实乃不可得而名,故云绝。 佛氏为迷者不悟斯理,故从其迷执处遮拨之,冀其解迷而得默会至理,理之至极无上曰至理,谓本体。 此遮诠之妙也。然惟大乘空宗最善遮诠,有宗则已失其旨矣。

    至理无从直揭示人,空宗遮诠固是一种法门,若夫即用显体,犹不失为善巧。夫用者体之显,譬如众沤是大海水之显;显者显现,大海水以喻体,众沤以喻用。 体者用之体,譬如大海水即遍与众沤为体,非超脱于众沤之外而独在。无体即无用,离用元无体,所以从用上解析明白,即可以显示本体。申言之,吾人克就大用流行诈现千差万别的法相上,来作精密解析,便见得大用流行不住,都无实物,其生而不有、化而不留者,正是真实的显发无穷尽。真实谓本体。 此谓即体即用、即用即体,此谓体用不二。由体用不二故,方说即用可以显体。旧唯识师总说二种法:一、不生不灭法。

    附识: 不生略说三义:一者非本无而今生,故云不生;二者无所从生,故云不生;三者异彼缘生法,故云不生。凡法有生方有灭,不生故无灭。二、生灭法。

    附识: 所谓心与物或宇宙万象,都非实在,只是才生即灭、才灭即生,如众沤之突起突灭,幻现沤相而已,宇宙万象皆如是,故通目为生灭法。生灭法者,复分现行界及种子界。

    附识: 旧师本以现行为识之别名,然其立论,不许心外有物,故言心,即含摄物在,知此则现行界一词,即心与物或宇宙万象之总名。种子者,是一切现行之因故,取喻物种有能生势用,故名种子,以其能生现行故。

    不生不灭法者,一真法界,所谓真如。一真之一,是绝对义, 详旧师所说生灭法,相当本论所云用;其所说不生灭法,在彼固指目万法实体。万法,犹云万物;万法实体,犹云本体。 用是生灭,而分种现两界。种为现作因,为去声。 现从种生,与真如无涉,种亦与真如无涉。详后《功能章》。 体是不生灭,无为无造。用《大般若经》语。 既不可说现行由真如现为之,亦不可说种子由真如现为之。据彼持论,体用条然各别,如隔鸿沟,绝不可通,是则谈用只是显用,云何即用而可显体?许多学者每谓无着、世亲诸师之说唯识是即用显体,我却不敢苟同。若如我义,体用不二,用之为言,即于体之流行而说为用,即于体之显现而说为用,是故即用可以显体。难言哉体用也!哲学所穷究者唯此一根本问题,哲学家若于此未了,虽著书极多、能自持一派之论,终与真理无干。我在本章因论缘生为遮词,而推迹梵方空有二宗得失,并略揭本论宗趣唯在即用显体,以作本章结束。

    第二章不许有离心独在的境,却不谓境无。今在本章明妄心无自体,无自体故空,然许心有因缘,是妄心虽空而本心之发用毕竟不空。夫妄心空而仍非无心,外境遮而仍非无境,遮者驳斥义。 然则心物依何而有,不可以无说,故次之以转变。转变一词见基师《成唯识论述记》,今用此词与原义不必同。转字有变动与变现等义,今连变字作复词用,后言转变者仿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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