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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唯识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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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在第一段里斥破外境,并不谓境是无有的,只谓境非离心独在而已。或者闻吾的说法,以为我是把境来从属于心的,当然是把心看作为实在的了。这样来理解我的意思的人,却不免有误会的地方。我固然曾说过,摄所归能而入实智。这话的意思,是要泯除心境对待的虚妄相,而获得本有的实智。实智,即谓本来的心。实智才是独立无匹的,因为境不能拘碍他,而他是能运转境的,所以说摄所归能,正显实智独立无匹。闻吾说者,应该了解我所谓心,是有妄执的心和本来的心这两种分别的。本来的心是绝对的、真实的,俟本论全部讲完了,自然知道的。至于妄执的心,就是取境的识。见第二章首段。 这个也说为实在的,便成极大的错误。一般人大概不自承有本来的心,而只是妄执的心夺据了他本心的地位。本来的心,省称本心。 因此,把妄执的心看做是实在的。这样,便与执定外境是实有的见解成同样的颠倒。我们要知道,妄执的心或取境的识,根本是没有自体的。印度佛家,把这种心说为缘生的,就是说他没有自体的意义。但是如何叫作缘生呢?此非加以解释不可。缘字的意义,本是一种凭借的意思。生字的意义,是现起的意思。如甲凭借乙丙等而现起,即说乙丙等于甲作缘。若从甲的方面说,即云甲以乙丙等为缘。 若是把乙丙等这些缘都拆除了,即甲也不可得。由此应说甲的相状,就是乙丙等许多的缘,互相藉待而现起的,这就叫做缘生。甲是如此,乙丙等也都是同样的。一切物没有不是互相为缘而现起的。所以,一切物都是没有自体的。换句话说,所谓一切物,实际上只是毕竟空、无所有的。既一一物都无自体,如何不是空呢?试就麦禾来举例罢,通常以为麦禾是有自体的,是实在的,但自了达缘起道理的人看业,就知道麦禾只是许多的缘,互相藉待而现起的一种相状。如种子为因缘,水土、空气、人功、农具、岁时等等均为助缘,如是等缘,互相藉待,而有麦禾的相状现起。若将所有的缘都除去,也就没有麦禾了。所以麦禾并无自体,并不是实在的。说至此,缘生一词的意义,应该明白了。上来已经说过,所谓妄挚的心或取境的识。就是缘生的。换句话说,这个心就是许多的缘互相藉待而现起的一种相貌,当然不是有自体的,不是实在的。若把众多的缘一一拆除,这个心在何处呢?实际上可以说他是毕竟空、无所有的。不过,说到这里,应当补充一段话。因为,既说这个心是缘生的,必须分别哪几种缘,才可成立缘生说,若是举不出那些缘来,又如何可说缘生呢?据印度佛家的说法,这个心的现起,应由四种缘:一、因缘。二、等无间缘。三、所缘缘。四、增上缘。今当以次解释诸缘的意义。

    云何因缘?先要略释因缘这个名词,然后定因缘的义界。缘字的义训,上面已经说过,毋须复赘。因字的义训,就是因由的意思。凡事物的发现,不是忽然而起的,必有他底因由的。从前印度外道中有一派,主张世界是忽然而起的,没有因由的,这派的思想太粗浅,为佛家所斥破。因此,就说事物所具有的因由,即是事物所待以现起的一种缘。这样,便把因由说名为缘,故云因缘。在四个缘的里面,因缘特为主要,故列在初。现在要定因缘的义界。从前印度旧师,谓唯识论诸师。他定因缘的义界云,以下用因缘一词,亦省称因。 凡是具有能生的力用的东西,亲生他自己的果,才把他说名为因。参考《成唯识论》卷七及《述记》卷四十四第一页以下。 旧师这样的定下了因缘义界,于是建立种子为识的因,此中识字,在本论则说为妄执的心或取境的识。后凡言识者仿此。 而说识是种子的果。今先详核旧师的因缘义,而后评判他的种子说。按旧师所定因缘义界,应分三项来说明:一、对于果而作因缘的东西,决定是实在的,否则没有生果的力用,不得为因缘。二、因所生的果,是别于因而有他底自体的,换句话说,因和果不是一物。三、因是决定能亲自创生果的,这个意义最为重要。如或因不是能亲生果,或不是决定能亲生,那么,这种因就是后面所要说的增上缘,而不得名为因缘。所以,第三项的意义很重要。旧师因缘的意义如此。再评判他的种子说。关于种子的说法,在旧派里是很复杂的,让我向后扼要而谈。今在此中,但据心理的方面略为叙述。种子的含义,就是一种势力的意思。他所以叫作种子,因为他具有能生的力用之故,世间说麦和稻等等都有种子。旧师大概把世间所谓种子的意义,应用到玄学上来,而臆想识的生起,由于另有一种能生的势力,遂把这个势力名为种子。但旧师所谓种子,在他说来并不是一个抽象的观念。他以为种子是有自体的,是实在的,是有生果的力用的。他并且以为种子是各别的。是无量数的多的,不是完整的。他为什么有这样的说法呢?大概以为我们的识,念念起灭,总不是无因由的,于是凭他的臆想,以为有各别的、实在的种子为能生识的因,而识则为种子所生的果。元来,印度佛家大乘以为我们的识,不是完整的,而是各分子独立的。于是把每人的识,析成八个。详在后面明心章, 由此,应说对于识作因缘的种子,也是各别的、无量的多的,不能是完整的。据他的说法,现前一念的眼识,有他自家的种子为因缘才得生起的。推之前念的眼识,或预测后念的眼识,都是同样的道理。眼识如是,耳识、鼻识,乃至第八识,也都是同样的道理。总之,各别的种子,各别亲生各自的果,所以,他定因缘的义界,特别扼重亲生自果一义。因为他的种子是多元的,若不是各各亲生各自的果,岂不互相淆乱么?旧师的说法大概如此。参考《摄论世亲》释种子六义,引自果条。 现在我要简单的加以评判。旧师析识为各各独立的分子,如破析物质然,这是他的根本错误,且俟后文《明心章》 辨正。至于以种子为识的因,以识为种子的果,因果判然两物,如母亲与小孩,截然两人。旧说种子和他的所生果,是同时俱有的,则以因果各有自体故,参考《摄论》等种子六义。 这种因果观念,太粗笨,是他底玄学上的一种迷谬思想,容后《功能章》 再说。总之,我于旧师的种子论,根本要斥破的。关于因缘的说法,自不便和他苟同。

    我们改定因缘的义界云,识的现起,虽仗旁的缘,谓以下三缘。 但他决定是具有一种内在的、活的、不匮乏的、自动的力。我们假说这种自动的力,是识底现起的因缘,此中两力字的意义,很微妙,不可看做实在的东西。以后凡言力者仿此。 不可说别有实在的种子,来作识的因缘。我们要知道,所谓识者念念都是新新而起的。前念刚灭,后念紧接着生起。念念都是新生的,但前念后念之间亦无间隙。 换句话说,此识念念都是新新的、自动的力。何以见得他是自动的力呢?识是无形相的,我们所以知道他是有而不无的,因为他具有一个特征,就是了别。他能了别一切的境,应该承认他是自动的力。虽说他是要凭借官体才起的,此中官体一词,包括五官和神经系统而言。 但不可说他是官体的副产物,因为他是能主宰乎官体的。如耳目等官所交接的物,纷纭得很,而识的聪明不乱,可见识是能自作主的。 虽说他是凭借境界才起的,俗所谓外界的刺激物,通名境界。 但亦不可以刺激物的反映来说明他,因为他是能转化一切境,如色声等境,皆不足以溺心,而心实仗之以显发其聪明之用。是心于境能转化之,而令其无碍。 并改造一切境的。我人的心,能改造现前一切的境,使适于生活,是分明不可否认的事实。 我们内自体认,就知道识的现起,是具有一种内在的自动的力才得现起的。这种自动的力,是找不着他底端绪的,也看不着他底形相的,他好像电光的一闪一闪的,不断的新新而起。这也奇怪啊!我们以为,识的现起,就是具有内在的自动的力。只有把他底本身的自动的力推出来,而假说为因缘。除此以外,无所谓因缘。如果不明乎此,而凭臆想,以为别有所谓种子来作识底因缘,如旧师之说,这固然是极大的错误。即如世俗的见解,把识看做是官体的副产物,又有以外界刺激的反应,来做说明的这等见解,更是迷谬不堪。他不晓得他底心是能自主的、自在的、不受一切物的障碍故,故云自在。 自创的。他把他分明自有的东西否认了,这也可惜。或有问言:“你前说这个心,是妄执的心,是后起的。现在讲因缘的时候,又说他是具有内在的自动的力。这个自动的力,是后起的么?”答曰:此中所谓自动的力,实即性智的发用。性智,即是本体,见《明宗章》。 但克就发用上说,则是性智的力用发现于官体中,官体,见前注。 而官体易假之以自成为官体的灵明,是故由其为性智的发用而言,应说此自动的力是固有的,非虚妄的。若从其成为官能的灵明而言,又应说此自动的力是后起的,违其性智之本然,顺形骸而动,故云后起。是虚妄的。官体假藉之灵,逐物而起执,又杂以染习,失其本真,故是虚妄。 然吾人如有存养工夫,使性智恒为主于中,不至役于官体以妄动,则一切发用,无非固有真几。此义当详之下卷。《明心章》。

    译者按: 本论的缘起说,和通常谈关系的,迥不相同。关系论者,只知着眼于事物的互相关联,而未能深观事物的本身,易言之,即不了解事物有他内在的自动的力。本论谈缘生,首以因缘,这是独到的地方。

    云何等无间缘?此缘,亦名为次第缘,谓前念的识能引后念的识令生,所以说前念识是对于后念识而为次第缘。为什么说前念识是后念识的缘呢?因为识是念念起灭的,换句话说,他识是念念前灭后生的。其所以前灭后生的缘故,就因为前念识能对于后念识而作次第缘,能引后念的识令他生起,所以生灭不断。如果前念识不能作后念识的缘,那么前念识一灭,便永灭,再没有后念识生起来。这种断见是不合道理的。印度古时有断见外道,主张一切法灭已更断,如人死已无复有生。 由前能引后,故说前为后的缘。既后以前为缘,虽后是新生的,而于前仍不无根据,次第缘的建立,是很有意义的。或有问云:“何故次第缘,亦名为等无间?”答曰:这个名词,当以二义解释。一、等而开导义;二、无间义。等而开导者,导字是招引的意思。开字,有两义,一、是避开的意思,二、是把处所让与后来者的意思。若是前念识不灭,他便占着处所,妨碍了后念识,令彼不得生。但前念识是才起即灭的,并不暂时留住的,他好像是自行避开,而给与后来者一个处所。他很迅速的招引后念识,令其即时生起,所以说为开导。等字是相似的意思,谓前为后缘,后起的识总和前念识相似,不会一忽儿间生起和前念识绝不相似的另一变态的东西。所以,前念后念之间,还有统一性。或有难言:“前念识开避,既已灭了,根本没有东西,如何说能招引后念?”答曰:前念识当正在生起的时候,即有招引后来的趋势,不是已经灭无了还能招引。须知,一切事物当其正发生的时候,就把后来新的转变已招引着了,并不稀奇。

    无间者,间字是间隙或间断的意思。前念灭的时候即是后念生的时候,生和灭的中间是没有时分的,没有间隙的。如果从灭至生,中间还有时分,即是生灭之间有了间隙。那么,前念灭时便断了,后念如何得生?所以,前灭后生,是在同一的时候,紧紧接续着,中间绝没有一丝儿的间隙的,决不会有间断的。庄子曾说道,一切物的变化,是于无形中密密的迁移了。前前灭尽,后后新起,总是迁移不住,因其过于密密,谁也不能觉得。原文云:“变化密移,畴觉之欤。” 这话,可谓深入理奥。所以说,前念识为缘引后,其生灭之间是没有时分的,故应说无间。或复问言:“旧师说识,亦有间断的时候,如眼识有不见色时,乃至意识亦有不起思虑时,此说然否?”答曰:旧师把识剖析为各个独立的东西,因计眼识乃至意识,都有间断的时候,其实精神作用是整体的,不能说他有间断的。眼识不见色时,乃至意识不作思量时,其能见乃至能思量的精神作用,未尝不在。旧师之说,何足为据?

    综前两义,一、等而开导。二、无间。 次第缘所以又叫做等无间,其意义也可明白了。我们的心,具有等无间缘,念念是前的灭而开避,后的被前所导引而新起。心就是这样的迁流不息,常常是新新的,没有故故的保留着。可见精神作用,元来具有至刚健的德。因此,其几之动,至神妙而不测。几字,是几兆的意思。变动未起而将起的时候,说为几兆。 有些学者,以为心的迁流,是由过去至现在,复立趋未来,好像过去不曾灭尽,只是时时加上新的东西,这种见解,却是错误,佛家呵此为常见。把一切物看做是可以常存的东西,佛谓之常见。 我们要知道,宇宙间没有旧的东西滞积着。

    译者按: 熊先生此处讲等无间缘,大半是他自己的新解释。印度佛家,因为把心分成各个独立的分子,所以讲等无间缘就有许多无谓的钩心斗角的地方,完成他底一串的理论。那种理论是没有意思的。熊先生说:如果引述他的说法而加以评判,文字就太繁了。熊先生的著书,是以简要为贵,而不喜欢过于繁重的。本来,繁碎的论辨,是中国学者所向来不取的,他总是以扼要为贵的。又旧师印度佛家于物质的现象不许有等无间缘。我尝问熊先生,物质现象也是时时变化的,时时是前灭后生的,应许他具有等无间缘义。物质常常由一状态变成另一状态,后者的变起也是以前的状态为其等无间缘的。我曾以此意白于熊先生,先生颇以为然,故附记于此。

    云何所缘缘?一切为识所及的对象,通名境界。识是能缘的,境是所缘的。此中能缘和所缘的缘字,其含义有攀缘和思虑等等意思。 能缘识,不会孤孤零零的独起,决定要仗托一个所缘境,他能缘识才会生起来,因此,把境界说名所缘缘。这种缘,也是非常重要的,譬如白色的境当前,对于眼识作个所缘缘,便令眼识和他同时现起。你看他的力量多么大啊。

    关于所缘缘的义界,从前印度佛家很多讨论。大乘中有陈那菩萨者,菩萨犹言大智人。 曾著《观所缘缘论》一书,虽是小册子,而其价值甚大,因为他在大乘的量论上立定了基础,而对于小乘计执离心有实外境的主张予以斥破。吾在《佛家名相通释》里面曾经说过,此姑不赘。现在要楷定所缘缘的义界,只好博稽陈那、护法、玄奘诸师底说法,而加以抉择。计分为四义如下:

    一、所缘缘,决定是有体法。此中有体法的法字,略当于俗所谓物或东西的意思。有体法者,谓世间共许为实有的东西,不是虚假的。 凡是对于识而作所缘缘的这种东西,定是有他底自体的。因为他有自体,所以具有一种力用,足以牵引能缘识,令其生起。如白色境,是有自体的,不是虚假无实的,他就能牵引眼识,令他眼识和己同时现起。此中己字,设为白色境之自谓。 由此之故,才说境于识是得作一种缘的。假若是虚假而无有自体的东西,那就根本无所谓缘了。试就瓶子来说罢,照世俗的见解,瓶子便是眼识等的缘,实则这是一个倒见。我们要知道,所谓瓶子,实际上是没有自体的,是虚假的东西,他何得与识为缘?你若不承认我的说法,吾且问汝:汝所得于瓶子者果何物?汝必曰:看着他,是有白的,乃至触着他,是有坚的。殊不知,你的眼识只得着白的境,元不曾得着瓶子。乃至汝的身识只得着坚的境,也不曾得着瓶子。但是汝的感识,眼等五识,亦名感识,曾见前章。 当其现见坚白等境的时候,一刹那间,能见感识和所见坚白等境都灭尽了,都成过去了,而汝的意识,紧接着感识而起,便追忆坚和白等境,遂妄构为一整体的瓶子。实则坚和白等境,是有他的自体的,非虚假的,此可与识作所缘缘。至于意识所构的瓶子,根本是无体假法,无体假,见上章。 若许为缘,便无义据。瓶子如是,余可类推。或复难云:“公前已云,坚白等相是识所现,如何说为实境?”答曰:凡感识所现坚白等相,皆托实境而起。实境,亦名现境,是现前实有的东西故。 一方面说依识现,一方面亦可说为实境的相貌,故应以坚白等相摄属实境,说为所缘缘。或复问言:“感识所现坚白等相,皆有实境为所托故,故以此等相摄属实境,得许为缘,是义无诤。但是,意识起一切思惟时,不必有实境为对象,如思花的时候,并不是梅花当前引他意识 起思,也不是兰花等等当前引他起思。他思惟里的花,只是一个共相。不论兰花和梅花等等,同谓之花,故花是共相。 这时候,根本没有某种实境作意识的对象,更把什么说为所缘缘?又如思量一切道理的时候,不消说得,自是没有实境的。据此说来,意识应该无所缘缘。”答曰:共相的构成,还是依靠一一具体的东西,如果没有兰和梅等等的花,则花的共相如何凭空构成得来?应知,共相不是于实境无关的。况且心上现似花的共相,这种共相就是一种境界,即在思量一切道理的时候,心上也要现似某种道理的相状。如我方才思量这种道理,分明和别的道理是不同的。这就是心有所思时,总得要现似一种相状。这种相状也是一种境界。我们要知道,心的一切思惟都要现似所思的相。这个相,亦名为境。他虽然是眼识不可得见,乃至身识不可得触,然而此境,是分明内在的,昭然内自识的,不是空洞无物的。应说此境是所缘缘。如果没有所思的境作所缘缘,这时便无心了。因为心起,决定是有境为缘的,心上所现的境,也是有自体的。非空洞无物,故说有自体。 此境依心而起,还能引心,即托于己而起思虑,此中己字,设为境之自谓。 故知意识非无所缘缘。

    又复当知:如前所说,为所缘缘,决定是有体法。由此,后念识不得以前念境作所缘缘。唐代有普光师玄奘弟子。 曾说,感识后念,得以前念境为所缘缘。这种说法是错误的。我们要知道,一切物都是顿起顿灭,没有暂时留住的。前念境,于前念生起,即于前念灭尽,根本不曾留至后念。如眼识前念青境,实未至后,后念青境,乃与后念识同时新起。普光不了此义,乃谓前念境得与后念识作所缘缘。这种错误的缘故,就因为感识了别所缘境时,一刹那顷,感识和他所了别的境,同生同灭,但后念意识继前念感识而起,极为迅速,由忆持作用,能忆前念境,即现似前念境的影像。这个影像,即心上所现,本非前念境,但此时意识托影像而起解,即仍作为前念境来理解他。因意识作用迅速之故,我们每不悟,当做前念境来了别的是意识,而竟以为是后念感识能亲得前念境。实则前念境已灭尽,没有自体,如何得成所缘缘?普光之说,甚不应理,故宜刊定。

    二、所缘缘,具为识所托义。凡有体法,不论是有质碍的或无质碍的,只要他是有而非无的,便名有体法,详玩前文。 对于能缘识而作所缘缘的时候,他有一种牵引的力用,得为能缘识所托,而令能缘识和己同时现起。此中己者。设为所缘缘之自谓。 因为心不孤生,决定要仗托一种境,方才得生。如眼识,非仗托青等色境,必不孤生,乃至身识,非仗托一切所触境,必不孤生。意识起思构时,心上必有一种影像,即现似所思的相状。这个影像,虽依心现,而心即以此为其所托,否则心亦不生。如果说心可以孤孤零零的生起,而不必要有所托,这是断然没有的事情。

    三、所缘缘,具为识所带义。带字的含义,是挟近逼附的意思。谓所缘境,令能缘识挟附于己。此中己者,设为境之自谓。 能缘所缘,浑尔而不可分。换句话说,即能缘冥入所缘,宛若一体,故名挟带。如眼识,正见白色的时候,还没有参加记忆,没有起分别和推想,即此见与白色浑成一事,无能所可分。这时候便是眼识亲挟白色境,所以叫做挟带。挟带之义,本由玄奘大师创发。玄奘留学印度时,正量部小乘之一派。 有般若鞠多者,尝难破大乘所缘缘义。戒日王印度君主。 请奘师,并招集一时名德为大会。奘师即于此会发表一篇论文申挟带义,对破鞠多,但其论文今不传。

    四、所缘缘,具为识所虑义。上来所说的三义,尚不足成立所缘缘。我们要知道,有体法虽能为缘,有体法,谓境界。令能缘识以己为所托,并以己为所带,但若不以己为所虑,则所缘缘义仍不得成立。因为能缘识必以所缘境为其所虑,即所缘境对于能缘识得成所缘缘。如果不是有能虑的东西,把境界作他的所虑,那么,这个境界便无所缘缘义。譬如镜子是有能照的作用,他会照人和物,但人和物虽是镜子之所照,而不是镜子之所虑。因为镜子根本非能虑的东西,故镜子所照的人和物也只是他之所照,而不是他之所虑。因此,不能说人和物对于镜子得名所缘缘,因镜子但能照人和物等境,不能虑于境故。今此言所缘缘者,定是对于能虑的东西谓识。而为其缘,方才得名所缘缘。即由此义,唯识的道理可以成立。如果说境界对于识为所缘缘时,但具前三义而不必具所虑义,那就见不出识是能虑的东西了。譬如镜子所照的人和物,他们人和物也是有体法,对于镜子也有为所托及为所带之义。镜子能照的作用,必仗托人和物而始显,故说人和物对于镜子有为所托之义。镜子挟带人和物的影像,摄为一体,故说人和物对于镜子有为所带之义。假若境于识只要具有前三义,即一是有体法,二为识所托,三为识所带。 便得成所缘缘,那就应该许人和物对于镜子也得名所缘缘。因为人和物对于镜子亦具有三义。如上所说,果然如此,又应许识同于镜子,因为识和镜子的所缘缘义,并没有不同的地方。即许识同镜子一样,便成唯境,不名唯识。因此之故,我们讲所缘缘,必须于前三义外,益以所虑一义。由所缘境是有体法,得令能缘识以己为所托及所带,己字,设为所缘境之自谓,下用己字者仿此。 并以己为所虑故,说所缘境对于能缘识作所缘缘。由所缘缘具所虑义,影显识为能虑,不同镜子等物质的东西,故唯识义成。

    附识: 思虑作用,是最奇妙不可测的。一切极广大、极深远、极微妙的境界,都是思虑作用所可及到的。科学上的发现,哲学上的遐思和体认,逻辑上的精密谨严,道德上的崇高的识别,如超脱小己的利害计较,而归趣至善。这种识别,是最崇高的。 一切一切不可称数的奇妙的功用,都可见思虑作用是心的特征,决不可以唯物的见解来说明他。如果把思虑作用也说为物质的现象,那便是一种矫乱论。印度古时外道,有一种矫乱论者,其持论不求理据。 我们要知道,心和境境谓物。是唯一的本体的显现的两方面。唯一者,绝对义。一不与二对。 这两方面的现象,是不容淆乱的,譬如一纸之有表里,不可说有表而无里,也不可说有里而无表的。今若克就现象上说,不可说唯独有心而无有境,只可说境不离心独在,不可说无境。 亦不可说唯独有境而无所谓心。唯物论者要把思虑作用也说为物质的,这真是无谓的矫乱。就如他们所说,物质是能思虑的东西,那物质的意义,便不是元来所谓物,可以说是具有神的意义了。当知思虑作用,毕竟是心的特征。我们只要认明这一点,便不受唯物论的矫乱。古时印度人,有说镜子能见物和心能了别物是一样的。罗素来中国演讲时,也曾说过照像器能见物。这都是唯物论者的见地。实则镜子和照像器,只能于所对境而现似其影像。这一点,固然和心有相同的地方,因为心的取境,也要现似境之相的。第一章里已说过。 但心上所现影像,毕竟说为心的所缘境,换句话说,影像是心之所知。就知识的构造而说,没有所知,是不能成为知识的。影像,就是心上有所知的相状。就知识构成言,是很重要的条件。但影像是心之所知,是属于境的方面,换句话说,他不即是心,而心之特征只是思虑。镜子和照像器所现的影像,可以说是同于心上所现的影像,但心是具有奇妙不测的思虑作用,而镜子和照像器是没有思虑的。如何可把心和镜子及照像器看作同样的物呢?道理很显明的,不曾隐蔽的,而好异的人以私意去求索道理,反而晦涩了,这是很可惜的。总之,心的思虑作用与心上所现影像,本不为一事,而俗情于此,不加辨析,故说镜子和照像器皆能见物,皆是和心相同的。古今陷于这种错误的人正不少。唐代玄奘门下谈唯识者,也有欠精检处。如备公云:“但心清净故,一切诸相于心显。故名取境。”见《解深密经》注六第七页。 太贤云:“相于心现,故名所虑。”见《成唯识论学记》卷六第三十七页。 此皆以心上现似所缘境之相,即名取境,不悟心取境时不但现相,必于此相而加思虑。这是根本不可忽略的。如果以心上现似所缘影像,即名取境,那么,心也就同于镜子和照像器了。本章讲所缘缘四义,而结归所虑义,以所缘缘具所虑义,影显识为能虑,故与唯物殊趣。

    综上四义,明定所缘缘界训,庶几无失。

    附识: 旧师谈所缘缘颇分别亲疏,因为他们主张每人有八识。至其所谓八识乃是各各独立之体,因此,讲所缘缘就要判亲疏。据他们说,眼识所取的色境是眼识自己变现的,而这个色境是有实质的,是有体法。即此色境是眼识的亲所缘缘。但是,眼识变现色境的时候,也要托一种本质而起。这个本质是什么?据他说,那叫作器界,犹言物质宇宙,亦相当于俗云自然界。 就是第八识亦名阿赖耶变现的境相。这个第八识的境相,眼识不得亲取他,必须仗托他做本质,而自己变现一个色境。因此,说第八识的境相即器界,是眼识的疏所缘缘,唯眼识自变的色境,才是眼识的亲所缘缘。试表之如下:

    眼识的亲所缘缘————眼识自变的色境。

    眼识的疏所缘缘————第八识所变的境相。眼识的所缘缘,分别亲疏,如上所述。耳识等等的所缘缘都有亲疏之分,可以类推。详在吾着佛家名相通释,不妨参考。

    本论和旧师立说的体系,完全不同。故所缘缘,虽亦不妨分别亲疏,但疏缘的意义,自与旧师所说,截然不同。留待量论方详。

    云何增上缘?增上,犹言加上。旧训为扶助义,此缘,亦可名为助缘。 谓若乙,虽不是由甲亲自创生的,然必依着甲故有,若是没有甲,即乙也不得有。由此应说,甲对于乙作增上缘,而乙便是甲的果。增上缘,对于所增上的物事,亦得名因。所增上的物事,对于增上缘,即名为果。

    凡为增上缘,定具二义。一、具有殊胜的功用。凡一物事,对于他物事而能作增上缘的,必是具有殊胜的功用,方能取果。果者,谓所增上的物事。如有甲故,便有乙,即是甲为乙作增上缘,而乙是甲所取得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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