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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唯识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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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唐窥基大师在他做的印度佛家《唯识论》底序里面,解释“唯识”二字的意义云:“唯字,是驳斥的词,对执外境实有的见解而加以驳斥,因为如世间所执为那样有的意义,是不合真理的。识字,是简别的词,对彼执心是空的见解而加以简别,即是表示与一般否认心是有的这种人底见解根本不同。因为把心看作是空无的,这便是沉溺于一切都空的见解,佛家呵责为空见,这更是不合真理的。所以说唯识者,盖谓世间所计心外之境,确实是空无,但心则不可谓之空无。”窥基在这篇序文里面如此说。我们看来,还要稍加修正。世间执为有离心外在的实境,这诚然是一种妄执,应当驳斥。此中妄执一词的“执”字,其意义极深,而难形容。吾人底理智作用,对于某种道理或某种事物,而起计度或解释时,恒有一种坚持不舍的意义相伴着,这就叫做执。妄执者,他所执定以为怎样怎样的,其实是一种虚妄,而不能与真理相应,故名妄执。妄执的过患极大,故应斥破,以后凡言执或妄执者,皆仿此。 但基师以为识是不可说为空无的,此则不甚妥当。因为基师在此处所说底识字是与境相对的。凡心所及到的一切对象,通名为境,后仿此。 换句话说,此所谓识,是取境的识。此中取字,含义略有三:一、心行于境;二、心于境起思虑等;三、心于境有所黏滞,如胶着然,即名为执。如坚持有离心实在的外物底人,就是由有此执,而不自觉。具此三义名为取境。以后凡言取境者,皆仿此。 这个取境的识,他本身就是虚妄的,是对境起执的,他根本不是本来的心,如何可说不空?如果把妄执的心,当做了本来的心,说他不是空无的,那便与认贼作子为同样的错误。我们以为,世间所计度为离心实在的外物祇是妄境。这种妄境,惟是依靠妄执的心才有的,并不是实在的。我们只要向内看,认明了自家妄执的心,便晓得世间所计度为离心实在的境界根本是空无的,只是虚妄的心执着为有的,这个意思,到后面自然明白。 所以应当驳斥。在这方面,我是赞成基师底说法的。至于妄执的心,虽亦依本来的心而始有,但他妄执的心是由官能假本心之力用,而自成为形气之灵,于是向外驰求而不已。故此心妄执的心。 是从日常生活里面,接触与处理事物的经验累积而发展,所以说他是虚妄不实的,是对境起执的。他与本来的心,毕竟不相似的。这个妄执的心和本来的心,根本不相同处,在前章里《明宗章》 已可略见,向后《功能章》和《明心章》 自当更详。我们以为,妄执的心实际上是空无的,因为他是后起的东西。只有本来的心,才是绝对的、真实的。基师在此处把妄执的心说为不空,这是应当修正的。

    我在本章里面,要分两段来说。第一段要说的,是对彼执离心有实外境的见解,加以斥破;第二段要说的,是对彼执取境的识为实有的这种见解,加以斥破。

    在第一段里,我底主张大概和旧师相同。旧师,谓印度佛家唯识论派的诸大师,后凡言旧师者仿此。 古时外道小宗佛家把异己的学派名为外道。小宗者,佛家有小乘学,亦号小宗。 同是执着有实在的外境,离心独存。旧师一一斥破,辩论纷然,具在《二十》等论。《二十论》,依据二十句颂而作,以说明外境唯是依识所现,而实无有外境。 推原外小底意见,所以坚持有心外独存底实境,大概由二种计。此中计字,含有推求的意义,但推求字,仍不能与之切合。 一、应用不无计。此在日常生活方面,因应用事物的惯习,而计有外在实境,即依妄计的所由而立名,日应用不无计。二、极微计。此实从前计中,别出言之。乃依所计为名,极微是所计故。 日极微计。应用不无计者,复分总别。谓或别计有瓶和盆等物是离心而实有的,此虽世俗的见解,然外小实根据于此。或总计有物质宇宙,是离心而实有的,此依世俗的见解,而锻炼较精,以为吾人日常所接触的万物,就唤做宇宙,这里客观存在的,不须靠着我人的心去识他才有的。外小都有此计。极微计者,于物质宇宙推析其本,说有实在的极微,亦是离心而独在的。近世科学家所谓元子、电子,也和极微说相同的。以上,略述外小诸计。现在要一一加以驳斥,因为他们外小 的见解,在今日还是盛行的,故非驳斥不可。

    应用不无计者,或别计现前有一一粗色境,离心独存。粗色境,犹言整个的物体,如瓶和盆等之类。 殊不知这种境若是离开了我的心,便没有这个东西了,因为我的识别现起,粗色境才现起。识别,即用为心的别名。 若离开识别,这种境根本是无有的。试就瓶来说,看着他,只是白的,并没有整个的瓶;触着他,只是坚的,也没有整个的瓶。我们的意识,综合坚和白等形相,名为整个的瓶。在执有粗色境的人,本谓瓶境是离心实有的,瓶境者,瓶即是心所取的境故,此用为复词。 但若以实事求是的态度来审核他,将见这瓶境,离开了眼识看的白相和身识触的坚相,以及意识综合的作用,瓶境还有什么东西在那里呢?由此可知,这瓶境在实际上说,全是空无的。

    或有难言:“整个的瓶,毕竟不无。因为看他确有个白相,触他确有个坚相,故乃综合坚和白等相,而得到整个的瓶,如何可说外界的瓶,无有实物,纯由汝心上所构造的呢?”答曰:如子所难,纵令坚和白等相,果属外物,不即在识。但是,这坚和白等相,要自条然各别。换句话说,眼识得白而不可得坚,身识得坚而不可得白。坚白既分,将从何处可得整个的瓶?汝的意识综合坚和白等相,以为是整个的瓶,即此瓶境纯由汝意虚妄构成,如何可说离心有这样的粗色境独存?

    附识: 上段文中有眼识、身识等名词。按印度佛家,把心分为各各独立的八个。本论改变其义,详见后明心章。然佛家所谓五识底名词,本论亦承用,但不视为各各独立。即以精神作用依眼而发现,以识别色境者,名为眼识;依耳而发现,以了别声境者,名为耳识;依鼻而发现,以了别香境者,名为鼻识;依舌而发现,以了别味境者,名为舌识;依身而发现,以了别一切所触境者,名为身识。精神作用本是全体的,但随其所依底眼耳等等官能不同,故多为之名,曰眼识乃至身识。旧师总称五识,本论亦总名之为感识。

    又复以理推征,坚和白等相,谓是外物,亦复无据。如汝所计,瓶的白相,是诚在外,不从识现。若果如此,这个白应是一种固定的相。汝近看他白,他是这样的白;汝远看他,他也是这样的白。然而汝去看白,或远或近,白相便不一样了。并且多人共看,各人所得的白,也不能一样的。足见这个白,没有固定的相,唯随着能看的眼识而现为或种样子的白相。故汝所计,白相在外,理定不成。又汝谓瓶的坚相不由心现,亦不应理。坚若在外,也当是固定的相。今汝触瓶的坚,忆从少壮以至老衰,所得坚度前后不同。各人触坚,更不一致。是知坚相并非固定,唯随着能触的身识而现为或种样子的坚相。故汝计坚相在外与计白相在外是一例,都无征验的。综前所说,坚和白等相均不是离心外在的,至于综合坚白等相,而名为整个的瓶,这纯是意识因实用的需要而构造的。由此应知,如汝所计,心外独存的粗色境,决定无有。汝不应诤。

    如上所破,虽斥别计,复有知解较精者,能不定执瓶等个别的粗色境,乃复总计有物质宇宙离心独存。故设难言:“瓶等粗色境,你许非实有,我亦无诤。但是坚白等相虽从心所现,岂无外境为因而心上得凭空现起么?如果这个心不仗外因而得自现坚白等相,便应于不看白的时候,眼识上常常自现白相,何故必待看白方现白相?乃至应于不触坚的时候身识上常常自现坚相,何故必待触坚方现坚相?由此应知,眼等识上有坚白等相,自以外境为因,方得现起。如是许有客观独存的物质宇宙,理无可驳。”答曰:心上现坚白等相,必有境界为因,是义可许。但是,这个为因的境,决定不是离心独在的。为什么说境不是离心独在的呢?因为依妄情而说,则离心有实外境。顺正理而谈,则境和心是一个整体的不同的两方面。至后面转变章谈翕辟处,便知此理。 这个整体所以有两方面不同,完全由于他本身的发展,是自然而然的要有这种内在的矛盾的。心的方面是无对碍的,境的方面是有形成对碍的趋势的,因此,说境和心是互相对待着,但又是互相和同的。境对于心有力为因,能引发心令与己同时现起。此中己字,设为境之自谓。如瓶境当前,能引我的心,与瓶境同时现起。 心对于境能当机立应,即于自心上现似境的相貌,能识别和处理这现前的境,而使境随心转,自在无碍。所以说,境和心是互相和同的。因为他们境和心是互相对待,而又是互相和同,所以能完成其全体的发展。照此说来,境和心是一个整体的不同的两方面,断不可把境看做是心外独存的。如果说,心上现坚白等相有境为因,这是可许的。但若说是外境为因,便不应理。因为境和心,在实际上说,根本没有内外可分的,如世间所计为客观独存的物质宇宙,只是取境的心惯习于向外找东西的缘故。本无外而妄计为有外,遂不悟万物原来不在我的心外,而妄臆为外在的世界罢了。

    或复问言:“如公所说,心上现坚白等相,虽有境为因,却不许境在心外,是义无诤。但心所现相与境的本相,为相似、为不相似?”答曰:心上所现相,名为影像。此影像有托现境而起者,如眼等五识上所现相是也。有纯从心上所现者,如意识独起思构时,并无现境当前,此时意中影像,即纯从心上变现。凡相,托现境而起者,即此相与境的本相,非一非异。此相是心上所现影像,不即是境的本相,故非一。虽从心现,要必有现境为所托故,故与境的本相亦非异。由非一非异故,此相与境的本相,决定有相似处,但不必全同。凡相,纯从心现者,大抵是抽象的,虽无现境为所托,然必包含过去及未来同种类的事物所具有的内容及通则等等,意中抽象的相方得现起。如于思惟中构成一杯子的概念,此等概念在意识上即是一种相,而这个相并无现境如现前具体的杯子为所托,然必由过去时意识所了别的每个杯子所具的内容与通则等等,内容,谓如各种杯子,不论磁制和金制,而同具人工制造的条件,同有盛水或酒的用处等等。通则,谓如可毁坏等等。 并预测将来的一一杯子,在与过去的杯子同样情境之下,其所有内容和所循通则,也和过去是一致的。如此,才构成一杯子的概念。换句话说,必如上述情形,意中才得现起抽象的杯子的相。举此一例,纯从心上所现的相,也是于过去及未来的一一事物的共相,定有所似的。这种相,和前面所说眼等五识托现境而起的相,依世间情见上说,都不是贫乏的,都不是空洞的,都是有相当的实在性的。情见者,凡计有境物,即与究极的真理不相应,便谓情见,以不离妄情分别故。 但据最后的真实的观点来说,凡所有相,又都是虚妄的,因为心的现相,常常把他自身殉没于境里面,即执着这境是实在的东西。这样,便不能与真理相应,所以堕入虚妄。此中真理,谓最后的真实。 就真理说,所谓境者,只是依于真实的现显,而假名为境。若执定这个境,以为境就是本来如此了,那么就不能于境而见为是真理的显现,即不悟神化而谬执迹象,此非虚妄而何?至若把境看做是离心独在的,即于虚妄之中又加虚妄。

    或复问言:“意识起时,恒现似境之相,决无有不现相的时候。所以者何?一、因意识一向习于实用故,恒追求种种境,必现似其相故。二、因意识富于推求和想像等力,能构造境相故。三、因意识起分别时,眼等五识及其所得境同入过去故,意识复行追忆,必现似前境之相故。由上三义,意识恒现似境之相。唯眼等五识亲得现境,不更现相,如看白时,眼识所得即是白的本相,眼识不更变现一似白之相。所以者何?一、因眼识微劣,无推求想像等力故,故不能变现似境之相。二、境的本相,因其距离及光线等等关系,直接投刺官能而呈显于眼识的了别中,故眼识上更无须变现一似境之相,因为已经亲得境的本相之故。眼识如是,耳识乃至身识,皆可类推。由斯应说,所云现相,唯在意识,五识则否。”答曰:意识必现似境之相,如汝所说,甚符我的本旨,但谓五识亲得境的本相,而不更现相,则与吾意相乖。实则五识非不现相。我所谓五识和意识本非各个独立的,只因他们五识和意识 的发现,有分位的不同,故须分别来说。眼等五识是凭借眼等官能而发现的,他五识是先于意识而追求当前的境的。此中所谓追求,其作用极细微,是不自觉的一种追求。 意识虽是自动的现起,但他意识非不藉待五识的经验的。五识创起了境,本无粗显的分别,意识紧接着五识而起,便忆持前境,更作明利的分别了。此中前境,谓前念五识所了的境,以下言前境者仿此。 由此应知,意识一向习于实用,恒于种种境起追求。他是以五识为前导的,如何可说五识不现相呢?又五识虽无推求等作用,而亦有极微细的了知;虽所谓了知是不明着的,然不能说是无知。又五识和他所了的境,既成过去,意识继起而能现似前境之相者,则以五识当过去时,于所了境曾现似其相故。后念意识继起,乃得忆持前境现似其相。如果五识不曾现相,便是于所对的境冥然无知。眼识看白时,既不现似白相,便如不看一样,乃至身识触坚时,既不现似坚相,便如不触一样。我们须知道,心的知境,就因为心上必现似所知境的一种相,否则不成为知。这种道理,我想在《量论》里详说,今不必深谈。总之,五识了境时必现似境之相。所以,意识继起才有似前境的相现起,这是无疑义的。至于五识上所现似境的相,每不能与境的本相完全相肖。大概由五识所凭借底官能和五识所了的境,以及二者间的关系,如距离和光线等等说不尽的关系,都有影响于五识了境时所现的相,而令这个相和境的本相不能全肖的。此意,犹待量论再详。综前所说,不论五识、意识,他们五识及意识取境的时候,都现似境之相。可见心的取境此中心字,通五识和意识而总名之。 不能亲得境的本相,而是把境制造或剪裁过一番,来适应自己底期待的。此中自己一词,设为心之自谓。总之,心 现似境之相,而作外想,根本是要合于实用的缘故。说到此,有好多问题要留在《量论》再说。今在此中,唯欲说明世间所谓外境,只是依靠着取境的妄心而现起的一种妄境。若果认为真有离心独在的境,那就不止是知识上的错误,根本失掉了物我无间的怀抱。生活上的缺憾,是至可惋惜的。

    或复问言:“公所谓妄境者,殆以心之取境不能亲得境的本相,而必现似其相,所以说为妄境欤?”答曰:所谓妄境者,非以心上现似境之相,方说为妄。心于境起了知时,便有同化于境的倾向,所以必现似境之相。这个相,又好像是对于所知境的一种记号,如了知白时必现似白相。他所了知的是这样的一个白,不是旁的。所以心上现似白的相,就是对于白有了知的一种记号。准此而谈,心的现相,是知的作用自然会有的,无可非毁的。但是,心上才现似境的相,便很容易赋予境以实在性,并且很似有封畛的。换句话说,我们知的作用,就把所了的境当作离心独在的东西来看,这才是吾所呵斥为妄境的,因为他妄境纯是依靠着那浸渍于实用方面的妄心而起的缘故。

    以上所说,对彼应用不无计,为总、为别、一一破讫。次极微计,复当勘定。印度外道,本已创说极微,至佛家小乘,关于极微的说法更多了。现在如欲把外道和小乘的极微说,一一加以详细的考核,那就不胜其繁。不过,他们外道和小乘的说法,大端也甚相近,不妨总括起来一说。凡建立极微的学者们,大概执定极微是团圆之相,而以七个极微合成一个很小的系统,叫做阿耨色。阿耨色是译音,其意义即是物质的小块。 七微的分配,七个极微一词,以下省称七微。 中间一微,四方上下各一微。这七微是互相维系的,而又是互相疏隔的,如此成一个小的系统。无量数的极微,都是按照上述的说法,每七微合成一个小的系统。即名为阿耨色。 再由这许多许多小的系统,辗转合成几子、桌子等等粗色,以及大地和诸星体,乃至无量世界。此中粗色犹云粗大的东西或整个的物件,以下言粗色者仿此。 小乘学派中,有毗婆沙师,说一切极微彼此都相距甚远,不得互相逼近。照他的说法,我坐的这张几子,是无数的阿耨色合成的。这无数的阿耨色,实际上就如无数的太阳系统,因为各个极微都是相距很远的,然而我凭依在这样的凳子上,不怕坠陷了,这也奇怪。

    佛家的大乘学派,都不许有实在的极微。他们大乘对外道和小乘,常常用这样的话来逼难云:你们所说底极微,是有方分的呢,抑是无方分的呢?如果说极微是有方分的,那么既有方分,应该是更可剖析的;既是更可剖析的,那便不是实在的极微了。如果说极微的形相,是团圆的,因此拟他极微某方面是东,毕竟不成为东;拟西、拟南、拟北,也是同样,都不成的。所以,极微是无方分的。在小乘里,如萨婆多师,就是这样说的。但是,大乘又驳他道,汝的说法,甚不应理。若极微是无方分的,即不可说他是有对碍的东西,此中对碍一词,碍谓质碍。凡有质碍的东西,都是互相对待的,故云对碍。以后凡言对碍者皆仿此。 遂立量破萨婆多师等云:此中量字,其意义与三段论式相近,详佛家因明学中。 汝所说的极微应该不是物质的,因为不可标示他的东西等方分的缘故,犹如心法一样。心法是无有方分的。他们说极微是无方分,便同心法一样。 上所立的量,既已成立极微不是物质的了,遂诘小乘诸师云,汝所说的粗色,实际上即是那许多的极微。粗色一词,解见上。 粗色以外没有极微,极微以外也没有粗色。当复立量云:汝所说的粗色应该不是粗大的东西,因为他即是极微的缘故,如汝所说极微不是粗色还是一致的道理。上所立的量,既已成立极微不是粗色了,遂复立量云:汝手触墙壁等,应该不觉得有对碍,因为他根本不是粗色的缘故,如虚空一样。如上三个比量,比量,是佛家因明学中的名词。比字,是推求的意义。凡于事理,由种种推求而得到证明。因依论式楷定,是为比量。 返证极微定是有方分的。小乘师虽欲说无方分,又经大乘逼得无可再说了,归结还是不能不承认极微是有方分。然既有方分,必定是更可分析的;凡物若是可析的,他就没有实在的自体了。由此,大乘断定极微不是离心实有的东西。当时小乘里,如古萨婆多师和经部师以及正理师,这三派的学者们,不服大乘的驳斥,又主张极微与极微所成和合色,是感识所亲得的境界,以此证成极微是实在的东西。此中和合色一词,谓多数的极微和合而成为粗大的物,名和合色。感识者,即是眼等五识,说见前。 但是,极微那样小的东西,当然是眼识所不能见,乃至身识所不能触的,如何说他极微是感识所亲得的境界呢?而古萨波多和正理师,却各有巧妙的说法,以解答这个困难的问题。无奈大乘师又把他们萨婆多师等等一个一个的都驳斥了。现在依次叙述如下:

    古萨婆多师,执定有众多的实在的极微,是一个一个的各别为眼识所看的境界,例如瓶子,为眼识的境界的时候,平常以为眼识所看的,是粗大的瓶子,实际上并不是这样,而确是一个一个的极微,各别为眼识底境界。他这种说法的理由何在呢?我们要知道,印度佛家,是把一切的事情分为实法和假法的。例如世间所许为实有底物质的现象,佛家也可于一方面,随顺世间,说为实法的。若就极至的真理底方面说,便不许为实有。 假法,佛家略说为三种:一、和合假,即众多的极微,和合而成的粗大的物,是名和合假。众多的极微,和合而成为大物。大物的本身是不实在的,离开各个极微,就没有这个东西了。和合的物,即是假法,故名和合假。 二、分位假,如长短方圆等等,就是某种实法上的分位。如说一片青叶是短或长。一片青叶是实有的,而短或长只是青叶上的分位,不是离开青叶而有长或短的东西存在的,是名分位假。三、无体假,如说石女儿、龟毛、兔角,这都是徒有名字,而没有他底自体的,是名无体假。哲学家所构想底境界,多是无体假咧。 如上,已略辨实法和假法。萨婆多师以为一一极微都是实法,至若众多的极微,和合而成瓶子这样的大物,却是和合假。又以为眼识,只是缘实法,此中缘字,有攀援和思虑及了解等等的意义。以下凡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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