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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心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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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来以习气言心所,但明总相。前云心所即是习气,却只说明心所总相。 今当一一彰示别相。原夫无量种界势用诡异,习气潜伏即名为种,已如前说。种无量故,名无量界。诡者谲怪。异者殊异。诸种势用至不齐故,说为诡异。 隐现倏忽,其变多端。每一念心起,俱时必有多数种之同一联系者从潜伏中倏尔现起,而与心相应,以显发其种种势用。同一联系云者,以诸种元有许多不同的联系故,见上章。种种势用者,以不一故云种种。 即依如是种种势用,析其名状,说为一一心所法。诸数别相,数者心所之异名,后准知。 旧师护法略析五十一法,盖亦承用大乘古说,取其足为观行之引导而止。观行二字,为佛家方法论中名词。行者进修,略当宋明儒所谓工夫之意。观者反躬察识。观即行故,名以观行。 然颇病繁复,今仍其旧名,而稍事省并为若干数,理董之如次。吾人理会这五十一心所时,须把他当作自家生活底内容的描写,反观愈力,愈觉真切。若徒从文字上粗率了解过去,便不觉得有意义。或问心所之六分法,若以今日心理学的眼光衡之,果有当否?余曰:此中大体是描写生活底内容,虽对于心理学多所贡献,却不是讲心理学。须辨之。

    诸数,旧汇以六分,元名六位。 今约为四:性通善染,恒与心俱,曰遍行数。性通善染者,此中性字乃德性之性,非体性之性。此中染者即恶之代语。旧说于善恶外更有无记,以非善非恶名无记故。此说非理。诸心数法,其性非善即恶,非恶即善,无有善恶两非者。此义当别论。遍行数者,其性有善有染,故置通言。若与善数俱起者,必是善性。若与染数俱起者,必是染性。恒与心俱者,恒与意识、感识相应故。未有识起时而无此六数相应者,故名遍行。 性通善染,缘别别境而得起故,曰别境数。善染准上。所缘义境多不同故。曰别别境。既是缘别境方起,故非恒与心俱者。 性唯是染,违碍善数,令不并起,曰染数。性唯是善,对治染法,能令伏断,曰善数。善数对治诸染,能令染法伏而不起,以至断灭。 如是四分,以次略述。旧本六分,今以不定并入别境,以烦恼、随烦恼并合名染。故只四分。

    附识: 本章谈心所法,虽其名目种类大体沿用旧说,然解释不必尽符。但为文字简省计,凡删改旧义处,多不及叙明。异时当别出语录,以资参考。遍行数,旧说唯五。今并入别境中欲,即为六数:曰触、作意、受、欲、想、思。

    触数者,于境趣逐故,故名为触。趣者,趣取。逐者,追求。境义有二:一尘境,如感识所取色等境是。二义境,如意识独起思构时,即以所缘义理名境故。 如眼识方取青等境,感识亦得分言之而云眼识、耳识乃至身识,详上章。 同时即有追求于境之势用与识俱起故。乃至意识独行思构时,亦有相应势用奔取所缘故。意识思量义理时,却有一种势用对于所缘义境,而专趣奔逐以赴之者。 如是趣逐势用,是名触数,而非即心。这个趣逐的势用,正是习气现起而与心相应者,故名触数,元非即是心。 心者任运而转,心者,识之异名。任运者,任自然而动,非有所为作也。转者,起义。 心数则有为作,心数,即是习气现起而与心相挟附以俱行者。其起也如机括,而心亦资之以为工具,故心数必有为作。如此中触数,依趣逐势用得名,趣逐便是一种为作。 此其大较也。首叙触数,便将心数与心大端异处揭明。后述诸数,即可准知。

    作意数者,警觉于心及余数故,故名作意。余数者,作意以外之诸心数而与作意同起者。 心于所缘任运转故,元无筹度。由作意力与心同行而警于心,令增明故。心既受警,则虽无筹度而于所缘亦必增其明了故。 又于余数同转者,转义见前。 警令有力,同助成心,了所缘故。如远见汽车,预知避路,即由作意警觉念数,忆念此物曾伤人故。又如缘虑或种义理时,设有待推求伺察而后得者,而作意力即于寻伺二数特别警觉。盖推求伺察之际,恒有作动兴奋之感相伴,此即作意是也。 夫心数者,虽动如机括,而由作意力故,得有自由。如惑炽时,瞿然警觉,明解即生,《经》云“如理作意”,正谓此耳。 故此心毕竟染污不得者,赖有作意也。提醒之功,依作意故。

    受数者,于境领纳顺违相故,故名为受。领顺益相,即是乐受。领违损相,即是苦受。顺益相即是可意相。违损相即是不可意相。旧虽辨其浅深,要亦强解耳。 旧说于苦乐二受外,更立舍受,谓于境取俱非相故,舍受者,非苦非乐故。俱非者,非顺非违故。 此不应理。夫所谓非顺非违者,实即顺相降至低度;取顺较久,便不觉顺。 然既无违相,即当名顺,不得说为俱非。故彼舍受,义非能立。

    欲数者,于所乐境怀希望故,故说为欲。所乐云云,旧有三义:一于可欣事欲见欲闻欲觉欲知,故有希望。此说于可厌事即无欲故。 二随境欣厌而起希求,于可欣事上未得希合,已得愿不离,于可厌事上未得希不合,已得愿离,故皆有欲。三于一切事,欲观察者便有欲生,若不欲观,随因境势任运缘者,即全无欲。综上三义,第一第三欲皆不遍,据第二义则随缘何境,皆有欲生。然第二义为正,陈义广故,故应说欲为遍行。旧说于中容境,一向无欲,故非遍行。此不应理。彼云中容境者,谓非欣非厌故,彼立舍受,故有此境。 不知单就境言,无所谓可欣可厌。受领于境,欣厌乃生。领欣境久,欣相渐低,疑于非欣。然既无厌,仍属可欣,不得说为俱非。彼云中容,即是欣厌俱非之境。 夫领欣境久,则欣相低微而欲归平淡,要非全无欲者,故不应说欲非遍行。或复有难:“人情于可厌事经历长时,求离不得,其希望以渐减而之于绝。由此言之,欲亦非遍。”不知历可厌事,欲离不得,如是久之,则求离之欲渐即消沮,终不全无,且其欲必别有所寄。人心一念中固不必止缘唯一事境。如郑子尹避难农家,与牛同厩而居,读书甚乐。现前牛粪为可厌境,求离不得,毋复望离。然同时读书,别有义理之境为其欲之所寄,非一切无希望也。 人生与希望长俱,若有一息绝望则不生矣。故欲非遍,义不容成。旧说欲为勤之所依,此中不复及之者,因此应辨欲之种类。今只略明欲相属遍行,不及详也。

    想数者,于境取像故,施设种种名言故,故名为想。云何取像?想极明利,能于境取分齐相故,如计此是青非非青等。云何施设名言?由取分齐相故,得起种种名言。若不取分齐相,即于境无分别,名言亦不得起。 想形于内,必依声气之动以达于外,故想者实即未出诸口之名言。《广五蕴论》说:“云何想?谓能增胜取诸境相。增胜取者,谓胜力能取,如大力者说名胜力。”详此,即以想能取境之分齐相故,故称胜力。

    思数者,令心造作故,役心于善恶故,故名为思。云何令心造作?心者任运而转,妙于应感,而无造作之迹。 由思造作力胜,牵引其心令相随顺故。心只是受了思的势力底牵引而不得自主,随顺着思,听他去造作,因此说思是能令心同他一起来造作的。 云何役心于善恶?心者纯净而无染,故亦不以善名。善之名待染而立,既无染则亦不名乎善。 由善性思力驱役心故,心亦资彼造作而显其净,遂共成乎善矣。资者,藉义。彼者,善思。善思与心气类相似故,心得藉之以显发其净。 由染性思力驱役心故,心亦听彼造作,而不得显其净,遂共成乎恶矣。听者,听从。彼者,染思。染思与心气类异故,故心受其驱役,即不得自显。如主制于仆,而任仆之所为,即是共成乎恶。 故说思能驱役其心以循乎善恶之辙也。此中思者,造作义,非思惟义。宜辨之。

    如上六数,恒与心俱,参考前注。 故名遍行。叙此六数,触先作意者,趣逐势用特胜,故先说也。然此六既曰遍行,则非次第起,斯不可不知也。又若以此六配属于心理学上之知、情、意,则想属知的方面,受属情的方面,触、作意、欲、思,乃皆属意的方面。至于别境等数,亦均可依知、情、意三方面分属之。然曾见人作一文,谓触数即感觉,想数即意象或概念者,此则未尽符。容当别论。

    别境数,旧说唯五。今有移并,定为六法。曰:慧、寻、伺、疑、解、具云胜解。 念。移欲入遍行,移定入善,而并入不定中寻伺二数及本惑中疑数云。

    慧数者,于所观境有简择故,故名为慧。慧者由分别境事故起,境事犹云事物。 然必与想俱,想属遍行,故慧起则必与想俱。 以于境取分齐相故。若不取分齐相者,即不能作共相观,简择如何得起。 亦必俱寻伺,以于境浅深推度故。浅推度名寻。深推度名伺。后详。 由推度已,方得决定。如决定知声是无常,乍缘声境,未知是常无常,必起推度。瓶等所作,皆是无常。虚空非所作而唯是常。于是决知声亦所作,故是无常。爰自推度,迄于决定,总名简择。故一念心中,简择完成,实资比量之术,但在心则不须排列三支法式耳。此云一念者,实摄多念而云一念。简择初起与心相应,只是推度。又必经如干念续起推度,始得决定。及至决定,方号完成,乃依完成而总前后以名一念。比量,详因明。 然以其术操之至熟,故日常缘境,常若当几立决不由比度者,而实乃不尔。又慧唯分别境事,故恃慧者恒执物而迷失其固有之智,即无由证知真理。真理一词就常途言,凡研穷事物而得其公则、定律等等与夫适于吾人应用者,皆云真理。但此言真理,则涵义特殊,盖隐目实体之词。 若能反求诸自性智而勿失之,此云自性智者,与《明宗章》言自性觉义同。 则贞明遍照,不由拟议。虽复顺俗差别而封畛不存,称性玄同而万物咸序,此真智之境,非小慧之所行矣。此义当于《量论》详之。

    慧非遍行何耶?旧说愚昧心中无有简择,慧虽乖智,然明理辨物足以利用,故慧之发展甚难。 如世凶顽者即缺乏简择力,今人贪残卑贱,安其危,利其灾,乐其所以亡者,皆如微虫小兽,无简择故。 故慧非遍行也。

    寻数者,慧之分故。寻数,即就慧初位浅推度相,检出别说,故云慧之分。 于意言境粗转故,故说为寻。意言境者,意即意识,意能起言故名意言,意所取境名意言境。粗转者,浅推度故云。

    伺数者,亦慧之分故。准寻可知。 于意言境细转故,故说为伺。细转者,深推度故云。

    寻、伺通相,唯是推度。推度必由浅入深。浅者粗具全体计画,犹如作模。深者于全体计画中又复探赜索隐,亲切有味,如依模填采,令媚好出。盖后念慧续前念慧而起,历位异故,浅深遂分。浅推度位,目之为寻。深推度位,名之以伺。世俗以为推度之用先观于分,后综其全。此未审也。实则慧数与心相应取境,才起推度即具全体计画。然推度创起,此全计画固在馍糊与变动之中,实有渐趋分畛之势。分畛者,谓作部分的详察。 及夫继续前展,则分畛以渐而至明确,即全计画亦由分畛明确而始得决定。继续前展者,非前念不灭而守其故常以前展也,乃前念慧灭,后念慧即继前而起,相续不断而前展故。 然当求详于分畛之际,固仍不离于全计书。唯因全计画待分畛明确而后可定,故疑于先观其分,后综其全耳。又乃由寻入伺,从浅之深,即由全计画降为分畛伺察时,则慧之为用益以猛利,常资触势令心匆遽,如猎人之有所追逐者然。常资触势者,触谓触数,寻伺亦资长触之势故。 旧说寻、伺能令身心不安住者,亦有以也。

    寻、伺并依慧立,故非遍行。慧非遍行,前已说故。

    疑数者,于境犹豫故,故说为疑。旧说以疑属本惑之一,本惑后详。 此亦稍过。夫疑者,善用之则悟之几也,不善用之则愚之始也。理道无穷,行而不着,习焉不察,则不知其无穷也。行习者举凡五官所接触,身心所服膺者,皆是所行所习,而无从条举者也。著者知之明,察者识之精,此本《孟子》书。 然着察之用,往往资疑以导其先。盖必于其所常行、所串习者,初时漫不加意,冥冥然遇事不求解,即不着不察故。 又或狃于传说,以传说为据而不务实事求是,亦是不着不察。 安于浅见,浅见者,谓不能博求之以会其通,不能深体之以造其微,故是不着不察。 故于所行所习之当然与所以然者,未尝明知而精识也。忽焉而疑虑于其所行所习之为何?向所不经意者,至此盛费筹度;疑问起时必作种种筹度。 向所信之传说,至此根本摇动;向所执之浅见,至此顿觉一无所知。于是自视欿然,思求其故。疑端既起,欲罢不能。思虑以浚而日通,结滞将涣而自释,然后群疑可亡,着察可期矣。故曰:善疑则悟之几也!夫疑之可贵者,谓可由此而启悟耳。若徒以怀疑为能事,一切不肯审决,则终自绝于真理之门。须知疑虑滋多,百端推度,祇增迷惘。而穷理所困,即事求征则难以语上,上者,谓理之极至。若以物质宇宙中有限的经验求之,则不相应也。 刻意游玄则虑将蹈空。但使知此过患,勿轻置断。疑情既久,思力转精,不陷葛藤,则胶执自化。真理元自昭著,患不能虚怀体之耳。虚怀二字吃紧。情识上许多僻执憧扰都廓落得净,方是虚怀。 若怀疑太过者,便时时有一碍膺之物,触途成滞,何由得入正理。周子曰:“明不至则疑生,明无疑也。谓能疑为能明,何啻千里!”此为过疑者言,则诚为良药。故曰:不善疑则愚之始也。夫疑虽有其太过,而人生日用,不必念念生疑,故疑非遍行摄。疑之过者,可说为惑,然善疑亦所以启悟。旧说疑属本惑,亦所未安,故今以疑入别境。别境通善染故。

    胜解数者,于决定境深印持故,印者,印可。持者,执持。 不可引转故,故名胜解。由胜解数相应心故,言胜解相应于心而取境。 于所缘境审择决定遂起印持,此事如是,非不如是。虽云于决定境才有印持,然印持与决定却是同时。 即此正印持顷,更有异缘不能引转令此念中别生疑惑。异缘不可引转云云系约当念说,非约前后念相望而言。尽有前念于境审决而印持之,于此念顷固是异缘不可引转,及至后念乃忽觉前非,而更起审决印持者矣。 故胜解者,唯于决定境乃得有此。决定境者,从能量而名决定,不唯现比量所得是决定境,即非量所得亦名决定境。如见绳谓蛇,此乃似现即非量所得之境。此境本不称实,然尔时能量方面确于境决定为蛇。非于境不审决故,非有疑故,故此境应从能量而名决定。又如由浊流而比知上流雨,实则浊流亦有他因,上流未尝有雨。是所谓雨者,乃似比即非量所得之境,元不称实,但尔时能量方面确于境决定为雨。非于境不审决故,非有疑故,故此境亦从能量而名决定。 犹预心中,全无解起,疑心起时,便全无胜解与俱也。 非审决心,胜解亦无。非审决心者,谓心于境不起审决故名。此心亦即非量。世言非量,或唯举似现似比。实则似现比者,非于境不起量度,但不称实,乃云非量耳。更有纯为非量者,即散心于泛所缘,实不曾量度者,即此所名非审决心。 以故,胜解非遍行摄。

    念数者,于曾习境令心明记不忘故,故名为念。念资于前念想。想者想数,见前。 由想相应于心而于境取像故,虽复当念迁灭,而有习气潜伏等流;等流者:等言相似,想之余势,名为习气。这个习气底本身元是刹那生灭,以其前后相似而相续流转,故说名等流。 即所缘境像赖想习故,方得潜存,想既于境取像,而想虽灭已,尚有习气残留,则境像亦赖想的习气而潜存也。 今时忆念,遂乃再现。若非想习潜存者,则过去已灭之境像何能再现于忆念中耶? 然念起亦由警觉力警觉者作意数, 见前。于所曾更警令不失故,故有忆持。由念能忆曾更,故能数往知来而无蒙昧之患也。若无忆念,则不能据已知以推其所未知,人生直是蒙蒙昧昧焉耳。

    念何故非遍行耶?于非曾更事不起念故。又虽曾更而不能明记者,即念不生,故念非遍行摄。或有难言:“若于曾更不明记时,但于曾更某事忘失,说名无念,而此时心非无余念。余者犹言其他。 如我忆念旧读《汉书》,苦不得忆,此于《汉书》名为失念,然此时心于现前几席等等任运了知,不起异觉,即由几席等等曾所更故。今此任运生念,故不觉其异也。是于曾更虽有不忆,如于《汉书》。 而此时心仍非无念。”如于几席等等。 详此所难,实由不了念义,故乃妄相责诘。须知念者本依明记得名。于曾更事警令不失,遂有念起,分明记忆。即此明记,非任运生,必由警觉特别与力,始得分明记取故。与力犹言助力。 汝所云任运生念者,实非是念,乃过去想习适应日常生活需要之部分想习见上。 任运潜行,不俱意识同取境故。任运者,因任自然而起,不由警觉故。潜行者,以此想习尚属潜伏的部分故。虽云于现前几席等等任运了知,然既云任运,则无计度分别可知,而所谓了知,亦甚暧昧。前章说习气潜伏即名种子,而现起方名心所。此等想习亦属种子状态,或亦可说为种子底半现,要不得说为心所也。大抵吾人日常生活中,其应境多由种子潜伏的力用,即所谓不自觉的力用。此等力用,本不与明了的意识相俱取境,故不名心所也。 此与明记截然异相,何可并为一谈?故汝所云于几席等等任运了知者,此犹属种相。言是种子相也,过去想底习气潜行,名为种故。 必忆《汉书》而果得分明记取者,方是念故。然则方忆《汉书》不得,即此心中实无有念。此言心者,即克指明了的意识而言。 故念非遍行,彰彰明矣。

    如上六法,缘别别境而得起故,故名别境。

    染数,旧分根本烦恼、随烦恼,《述记》一云:烦是扰义,恼是乱义。扰乱心故,故名烦恼。随烦恼者,依根本烦恼起故,故名随。 亦云本惑、随惑。一切烦恼数通名为惑。此处正须反勘。庄生有言:“人之生也,固若是芒乎?”芒亦惑也。伏曼容释《易》之《蛊》曰:“万事起于惑。”皆深观有得之言。 今并为一类,而名染数。旧分本、随为二位,即是二类,实欠精检,故并之。

    本惑,旧说有六法。今以疑入别境,存其五法。曰:贪、瞋、痴、慢、恶见。

    贪数者,于境起爱故,深染着故,深染着于境也。 故名为贪。贪相不可胜穷。随在发现,故难穷也。 略谈其要,别以八种:一曰自体贪,此言自体者,相当于身的意义。 谓于自体亲昵藏护故。此贪极难形容,强状其情曰亲昵藏护。人情唯于自体亲昵至极,无可自解,亦唯于自体藏护周密,莫肯稍疏。不独人也,下等动物于兹尤甚。吾昔在北京万寿山园中见大树上有长约二寸许之厚皮,移动甚疾。余猝尔惊曰:树皮既脱,胡能附树以走而不坠耶?徐取观之,明明一粗块之树皮,及剖视之,则其中固一虫也。此虫不知何名,乃深叹此虫于自体亲昵藏护之切也。此等事,生物学上所发见不少。 二后有贪,谓求续生不断故。此从自体贪中别出言之。 或有问言:“世人持断见者,自知死后即便断灭,宜若无后有贪可言。”曰:不不。爱力非断见可移。爱润生故,故有生。人之有生,由爱力滋润之故生。《楞严》谈此义极精透。 如汝明知当来断灭而犹厚爱其生,则爱力非断见所移,审矣。汝后有贪不随断见亡故,故汝昨日之生已逝,今日之生已有,今日之生方尽,明日之生方有。故后有贪为有生类所与生俱有者,何足疑耶?三嗣续贪,谓求传种不绝故。自植物至人类,随在可征。 四男女贪,谓乐着淫欲故。微之小说、诗歌,几无往而不表现男女之欲。忧国情深,亦托美人芳草。即寄怀世外,犹复侈言仙女。 五资具贪,谓乐着一切资具故。凡日用饮食、田宅、财货、仆隶、党与、权势、名誉,乃至一切便利己私事,通称资具。人类之资具贪亦从兽性传来,每见禽兽巢穴多集聚刍粮等资具。 六贪贪,谓若所贪未及得者,贪心自现境相而贪故。如好色者,心中或悬想一美人。 七盖贪,谓于前所乐受事已过去者,犹生恋着,即有盖藏义故。盖藏者,言其不肯放舍故。 八见贪,谓于所知所见,虽浅陋邪谬,亦乐着不舍故。见贪重者,便难与语。 如上八种贪相略明。《大论》五十五说有十贪,但列名目而无解说。《缘起经》说有四种爱,以明贪相。今并有采撮,说为八种。学者以是而反验身心间,毋自蔽焉可也。

    瞋数者,于诸有情起憎恚故,故名为瞋。《伦记》五十九说,瞋略有三:一有情瞋,于有情而起瞋故。有情者,众生皆有情识故名。注见前。有情瞋者,以于有情起瞋故名。 二境界瞋,于不可意境即生瞋故。三见瞋,于他见生瞋故。有情瞋者,由有我见故,有人见生。人见与我见同时生。 由有人见故,有瞋生,瞋与上二见同时生。 瞋相无量,略分粗细。粗者因利害毁誉等等引发,其相粗动,或转为忿等故。细者其相深微,虽无利害毁誉等等引发,亦常有与人落落难合意故。吾国士人托于清高,以孤傲为美德,不知正出自瞋惑。尼父曰“吾非斯人之徒与而谁与”,此等气象便已截断瞋种也。后儒唯濂溪洒脱得开。 夫群生怀瞋而好杀。世间历史,大抵为相斫书。前世小说、诗歌,亦多以雄武敢斗为上德,皆瞋之着也。或曰:“瞋为后起,固也。征以达尔文生存竞争之论,则瞋者当亦出于生存之需,而不必訾之以惑欤。”余曰:互助论者所发见之事实,明与达氏反。伊川释《易》之比,亦云万物莫不相比助而后得生,其言皆有证验。故知生存所需者,乃比助而非竞争。然则谓瞋非惑而为应于生存之需可乎? 境界瞋者,亦有情瞋之变态。由于有情怀瞋故,境界随之而转。遂觉丘陵坎窞并是险 ,暑雨祈寒俱成嗟怨。怼人则器物皆罪,伐国则宫室为潴。忮心每及于飘瓦,诛锄亦逮于草木。此皆有情瞋盛,故无涉而非乖戾之境也。见瞋者,复于有情瞋中别出言之。此与前贪数中所举见贪实相因。夫唯贪着己见,故不能容纳他见,遂乃恶直而丑正,是丹而非素。从来朋党之祸,门户之争,皆由此起。凡人不能舍其见贪、见瞋,故一任己见以为是非,可说为感情的逻辑。 而不暇求理道之真。此物论之所以难齐也。瞋相略如上说。《识论》盖言,瞋必令身心热恼,起诸恶业。

    痴数者,于诸理事迷闇故,故说为痴。旧分迷理迷事,今此不取。迷事亦只是不明那事底理而已,非可于迷理外别说个迷事也。故此言理事者,取复词便称,实只一个理字的意义。然理赅真俗。俗谛中理假施设故,有诸异执;真谛中理一道齐平,唯证相应。迷者于俗妄计,于真不求证故。 夫痴相无量,或总名之,或专言之。总名之者,一切染法皆属痴故。全部染数通名为惑。惑亦痴之异名。 专言之者,贪等染数起时必有迷闇势用与之同转,即此势用说为痴故。人之生也,无端而有一团迷闇与生俱来。无端二字注意。这个元不是本性上固有的,只是此生时便有这迷闇与生相俱。相俱云者,只是俱有,无先后故。 触处设问,总归无答,反问诸己,生于何来,死于何往,莫能解答。即在宗教哲学多有作答者,然彼一答案,此一答业,已难刊定。矧复任取一家答案,寻其究竟,终于无答。远观诸物,疑问万端。随举一案,问此云何,即有科学家以分子、元子乃至电子种种作答,复问电子何因而有,仍归无答。更有哲学家出而作答者,终亦等于不答,又无待言。以此类推,何在不如是耶? 而仍不已于问,不已于答。岂知俗谛问答都是假名,胜义谛中问答泊尔俱寂。岂知二字,一气贯至此读之。胜义谛者,真谛之代语,真谛义胜故名。 若使循俗假诠,问答随宜如量,固亦无过。如量者,称境而知,名如量故。盖在俗谛,本假设一切境事为有而推求其理。故得其理者,即为称境而知,谓之如量。然所谓如量,亦假定如是而已。寻其究竟,便非真解,故以随宜言之。 尔乃任情作解,逞臆卜度,既已非量,而不知虚中以契理,此不如量,即迷俗谛理者。 矧复于答问不行之境,此谓真谛。 犹且嚣嚣驰问,昏昏恣答。如渴鹿趁焰,演若迷头;遗贫子之衣珠,攫空潭之月影;迷真谛理者譬于是。 此非至愚而何?总结迷俗迷真。 至若颠倒冥行,冥者昏也,亦颠倒义。是复词故。 无知故作,故作者,故作恶业也。 虽或自为诡释,适乃长迷不反。如今愚夫行亡国灭种之行,又何尝不自己对于自己为诡谲之解释,以为所行亦有理道耶,然而其愚不可救矣! 夫痴之异名,是曰无明。无明者,非谓明无,实有此迷闇习气无始传来,若言由明无故名无明者,则无明但是虚词,而非显有此习也。 导诸惑而居首,十二支中,无明居首。 负有情以长驱,其势用之猛,虽转岳旋岚恐犹未足喻也。

    慢数者,依于我见而高举故,故名为慢。旧说慢有七种,今述其略,而稍易次。改我慢居首故。 一者,私其形躯而计为我,自恃高举,名为我慢。高举即慢相,须澄心体究。 二者,于劣谓胜,于材智劣于己者,即谓我胜彼。 于等谓等,于材智等于己者,即谓我与彼相等。 令心高举,总说为慢。设有难言:“方劣言胜,方者,比方。 方等言等,称量而知,何失名慢?”应答彼言:此慢于境转时非但称量而实令心高举,不同明鉴照物壹任澄明。以故过重,为锡慢名。三者,于等谓胜,于材智等于我者而谓我胜彼。 于胜谓等,于材智胜于我者,而谓我与彼相等。 妄进一阶,斯名过慢。四者,于彼胜己,反计己胜,高前过慢,名慢过慢。五者,于所未证,谓已证得;于少证得,谓已证多;心生高举,名增上慢。六者,于他多分胜己谓己少劣,于他无劣谓我极劣,并名卑慢。虽自知卑劣而犹起慢故,故名卑慢。 颇有难言:“如于他人多分胜者,我顾自谓少分不及,心有高处,卑慢诚然。若自居极劣,谓他无劣,心无高处,岂成卑慢?”不知彼于胜者之前,反顾己身虽知极劣,其心还复深自尊重,慢相隐微,非是全无,故成卑慢。七者,己实不德而顾自谓有德,恃恶高举,名为邪慢。夫慢多者,不敬有德,造诸恶行。咎始于居满,心怀高举,即是满故。 其流极于无惭无愧,至不比于人,心高,则无虚怀受善之几,故日究乎污下。 故学者宜先伏慢。

    恶见数者,于境颠倒推度故,慧与痴俱故,别境中慧数与本惑中痴数,相俱而成恶见也。 故名恶见。见不正故名恶。 恶见相状复杂,不可究诘,抉其重者,略谈三见。曰:我见、边见、邪见。

    我见者,一云身见,梵言萨迦耶。由不了自性故,自性见《明宗章》。 私其形躯,而计我我所,是名我见。言我见者,亦摄我所。由计我故,同时即计我所。云何我所?我所有法,名我所故。如于形躯计为自我,同时亦计为我所,云是我之身故。若身外诸法,则但计为我所,如妻子、田宅、财货、权位、名誉乃至一切为我所有者,皆是我所故。故有我见,即有我所。此是自私根源,万恶都由此起。或有问云:“心理学家言自我观念,大概以为意识作用间统一之形式。古时外道亦立神我,然则计我者不必是计形躯为我也。”余曰:心理学家以心作用间统一之形式说明自我观念,实无所谓计我之见也。但谓心作用非零散的,非分裂的,而为人格的已耳。此固别是一义,不须牵入此间相比较。至外道言神我者,此由意识虚妄分别而构画一个神我以为形躯之主宰,即所谓分别我执是也。今此所云计形躯为我者,此相极深细。盖人心隐微中念念执形躯为自我,无有一息而舍此执者,是乃与生俱生而不自觉其如是者。此所谓俱生我执,不独在人为然。动物亦执形躯为自体,即是我执。植物亦拘其自体,而隐有此我见,但甚暧昧耳。大抵有生之类限于形气而昧其本来,不了自性上元无物我种种差别,乃计其形躯为独立的自体而执之为我,其实非我,特妄计耳。犹如病目见空中华,空实无华,由目病故。

    边见者,亦云边执见。执一边故,名边执见。 略说有二,日常边、断边。常边者,由我见增上力故,增上犹云加上,言常边见之起,亦由我见加上之力。 计有现前诸物攀援不舍,谓当常住;不了诸物元是刹那生灭,曾无实法,但假说为物。变化密移,今已非昔,而迷者视之若旧,计此相续之相,谓是常恒。此则堕常边过。断边者,由我见增上力故,于物怙常不得,转计为断。由见世间风动云飞,山崩川竭,倏忽无迹,根身器界悉从变灭。如经言:“劫火洞然,大千俱坏。”遂谓诸法昔有今无,今有后无。此则堕断边过。若悟物本无实,依何云断?故知断见亦缘取物。然常、断二边元是迭堕,又复当知。迭堕者,有时离常即便堕断,有时离断还复堕常故。

    邪见者,亦云不正见。略说以二,曰增益见、损减见。增益见者,于本无事妄构为有。如于色等法上增益瓶等相,眼识所取唯色,乃至身识所取唯坚,本无瓶等。故瓶等相纯是增益于色等之上的。 转增益瓶等无常相。只是重重增益。 乃至于形躯不如实知故,妄增益我相;不如实知故者,形躯元属幻化,非独立的,非实在的,非有主宰用的,故析色至微,微相复空,便无形躯可得。今于此不能称实而知之,云不如实知妄增益我相者,计形躯为自我,即是无端增益我相于形躯之上也。 于自性不返证故,妄增益外在实体相。哲学家谈本体者都是看做离自心而外在的东西。此由不了自性,故向外杜撰一重实体,即是增益也。 故增益见幻构宇宙,犹如幻师谓幻术家。 幻现象马种种形物。损减见者,于本有事妄计为无。治故籍者任情取舍,将于古人确实之纪事不肯置信。故籍诚有可疑者,然亦不可谓全是作伪。如益烈山泽、禹治水,古时当有此事实,而今或不肯信有禹其人者,非损减见而何? 生长僻陋者,涉历既狭,闻殊方异物则拟之齐谐志怪。浅见者流,不悟深远,则诋玄言为空诞。大抵凭有限之经验以推测事实,则不得事实之真而自陷于损减见者,此不善学者之通患也。若乃沦溺物欲,不见自性,宇宙人生等同机械,是于自家本分事损减之而不惜,愚益甚矣。凡增益见以无为有,凡损减见以有为无。然增与损必恒相依,无孤起故。如昔人说地静者,于地上增益静相,同时即于动相为损减故。增益见无孤起之理,既增妄相必损真相故。然而人生知识无往不是增益妄相,则睹真者其谁耶?或言综事辨物务得其理,即不为增益者,不知约真谛言,则一切事物皆假设故有,元非实在,云何非增益欤?

    综上三见,邪见最宽,一切谬解,皆邪见摄。旧于边见、邪见,但列举外道诸计。详在《述记》三十六,亦堪参考。

    本惑五数,各分粗细。粗者猛利,动损自他。粗者发动,必扰乱于心以损自。又必不利于物,即损他也。 细者微劣,任运随心,于他无损。随心者,言其受节制于心而不自恣。 然粗者必严对治,令不现起;细者恒共遍行,而与心俱。共遍行云云者,与遍行数同行,而与感识、意识相俱以取境也。 当严对治,令其伏断,具在善数中。或有说言:“贪、瞋、痴、慢、恶见,此五本惑都是保持个体的生命底必需之具。若有生之类果断尽此诸惑者,亦决定不能生活下去了。如贪数中自体贪,这个若全断了如何能生?其余诸贪,亦可准知。瞋数也是保特个体最需要的。生物没有这个,他如何分化而滋生呢?痴数亦然。植物至人类,都是芒然而生存着。慢数亦尔。他如没有高胜之心,又如何保持自己?下等生物亦有自胜心发见。像吾国人今日对外这般卑贱,不问长短的模仿,愿供鱼肉的屈服,也失掉了生物底通性。恶见又何得全无?他不计我,即失其个体了。不起边见及增益见,又如何进展于实际生活方面。所以,此五本惑,是保持个体的生命底必需之具。经说‘八地菩萨犹留惑润生’,可知生必与惑俱。其粗者可令伏断,其细者不可断尽也。”其说如此。此谓众生由惑故生,在世俗谛中则尔,然非胜义谛中所许。吾友马一浮曰:“留惑润生之义,至为深隐。”经言:“菩萨不住无为,不尽有为。”盖以安住寂泊,则不能繁兴大用,譬如死水不藏蛟龙。然虽回真入俗,而智用精纯,亦如猛火不巢蚊蚋。如《维摩诘》言“示行贪欲,而离诸染着。示持瞋恚,于诸众生无有恚碍。示行愚痴,而以智慧调伏其心。”此为摄受众生故,权现惑相,非实有惑。在易谓之“用晦而明”,禅宗谓之“异类中行”。是乃吉凶同患,忧喜在人;虽复寄迹尘劳,而实宅心无上;出淤泥而不染,履虎尾而不咥,岂谓圣心尚余惑种乎?若就众生分上说,则唯其在惑,斯有对治法起。若无烦恼,亦无般若,故一切尘劳是如来种。孔子曰:“天下有道,某不与易也。”若能深观惑相,知惑本空,毕竟当断,安得以无明为生命所系而有此保持个体之法耶?孔子曰:“人之生也直,罔之生也幸而免。”此生本无惑之说,与生与惑俱之说异。其理甚长,今不具说,亦学者所当知也。

    随惑数,旧说有二十法,今省略为十四。曰:忿、恨、恼、害、嫉、覆、悭、诳、谄、无惭、无愧、掉举、昏沉、放逸。

    忿数者,瞋之分故,瞋相最粗之一分也。 于现前不顺益境而愤发故。愤发者,愤怒盛发故。不顺益境者,如他人于己为不饶益事,或他见与己见违反者,皆名不顺益境。愤发极盛 者,必有身、语二不善业从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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