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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肇论疏卷第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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渐现。此非顿得之言谓。

    要损之又损之。以至於无损耳。

    此三句。位位皆有。即诸位中。入住出之三心。即加行正行胜进行之三行。如断初地惑。在地前要损。名加行入心。要者欲义也。入初地时又损即正损。名正行住心。至於无损。求进二地。名胜进行出心。则地地皆有此三行三心。至於无所损者。方惑亡解丧。心境一如。故地地皆证一分真如。又要损在三贤。又损在地上。至於无损。在妙觉也。此则约始教断实惑说。若约终教。无断而断。虽惑本自真。而真随惑缘。亦能随断缘。亦不妨断。故楞严云。理虽顿悟。承悟并消。事非顿除。因次第尽。若无惑可断义。即归顿矣。

    △四引经结智用。

    经喻萤日智用可知矣。

    净名谓富楼那云。无以日光等彼萤火。萤光喻二乘。曰光喻菩萨。此据三乘对辩。则知智有优劣也。

    △二别对菩萨。文二。初一乘诸位问。文二。初章名。

    讥动第十四

    讥者责也。动谓进修之心。此问再叙前难差中疑。此则通疑证真之人。既心境冥合。何故更有进动。若据始教法相宗。初地已得证真。今约七地难者。就三乘教论。菩萨乘中。至七地时。入纯无相观。得无生忍。深证真平等法。人既即法。亦无心境二相。所谓物我冥一。绝於图度。何故更进后地三位。别有所求。七地尚尔。况前地耶。此以人法同寂。讥责於进动。

    △二正问三。初牒经动寂。

    有名曰。经称法身已上。入无为境。

    此即前引儒童。於然灯佛所。已入涅盘。涅盘此云无为。法身者。法谓法性。身者依也。以法性为依。则证真者之通称。今约七地已上曰法身者。谓纯无相观。常依真理。以法为依。以真为体故。又纯无漏功德法分积聚故。

    心不可以智知。

    无分别心。非分别智可知。

    形不可以象测。

    法身非质碍故。形象不测。

    体绝阴入。

    所得法体。离五阴六入。

    心智寂灭。

    能证心智。纯无漏观。无功用道。寂灭无相。如顺流舟也。此即前所谓物我冥一也。

    而复云进修三位。积德弥广。

    即前云於七住初获无生忍。进修三位。更胜进后地。慕广大功德也。

    △二以动难寂。

    夫进修本於好尚。积德生於涉求。

    生好尚心。动涉求念。

    好尚则取舍情现。涉求则损益交陈。

    取后位。舍前位。弃损无明。增益功德。

    既以取舍为心。损益为体。而曰体绝阴入。心智寂灭。

    以上动用疑寂灭义。

    △三结成相违。

    此文乖致殊。而会之一人。无异指南为北。以晓迷夫。

    既动寂文义殊乖。而会同七地一人。岂了动寂之异。有似以南为北。岂能指迷者令晓。南北殊方也。

    △二位位寂灭答。文二。初章名。

    动寂第十五

    动是用。寂是体。谓行人修因契果。断惑证理。皆以前般若为能修也。谓以无知之般若。修即真之因。契如实之果。断不异真之惑。证寂灭之理。是则能所断证即寂灭相。动而常寂。故曰动寂。故清凉云。良以非真流之智。无以契真。何有饰真之行。不从真起。此据实教入住已来。直至究竟。始终如此。非谓七地已后方得动寂不二。此论一乘正行。在此章显示。

    △二正答四。初显所修之行。文三。初引经总标。

    无名曰。经称圣人。

    引经通标证真起实行之人。

    无为而无所不为。

    为者作也。三慧中属修慧。谓若称真。则无惑可断。无理可证。无行可修。无位可得。故曰无为。心虽明了。力不自由。见有幻相未除。空尘不说。当以如幻之智。断幻惑。证幻理。修幻行。求幻位。故曰无所不为。直须断至无断。证至无证。方曰究竟。今就因门。从解起行。则无断而断。无证而证。故曰无为而无所不为。寂而常动。动不乖寂也。大意如是。故曰总标。

    △二释成大意。

    无为故。虽动而常寂。

    释上寂义。修即无修。是即动之寂。

    无所不为。故虽寂而常动。

    释上动义。无修而修。是即寂之动。

    虽寂而常动。故物莫能一。

    无修中起修。能所修相不一。

    虽动而常寂。故物莫能二。

    修即无修。能所一相。

    物莫能二。故逾动逾寂。物莫能一。故逾寂逾动。

    逾过极之。义言不二则能所同寂。此乃即至动而见至寂。言不一则二相宛然。即至寂而见至动。上则即随缘同不变。次乃即不变而不坏随缘。故动寂二名。言之似异。义实同时。

    △三结示所以。

    所以为即无为(进修即寂灭)。无为即为(寂灭即进修)。动寂虽殊。而莫之可异也(事理二行名殊义一也)。

    △二明能修之心五。初引经标义。

    道行云心。

    能修之心。体是本觉。用即是智。位位各具入住出三心。通根本后得。

    亦不有。亦不无。

    心体真实。本非有无。亦无能所修相。泯同平等故。华严亦云。无有如外智。亦无智外如。今正约照用。不滞二边空有之病。非唯所修之行为无为不二。能修之心。照与无照。亦乃同时。故云亦也。

    △二释经大意。

    不有者。不若有心之有。不无者。不若无心之无。

    寂照同时。非有无二心。故经曰不有不无。

    △三逆顺推释。文二。初问。

    何者。

    问上不若有无之义。

    △二释。文二。初反释责非。

    有心则众庶是也。

    众庶者不一也。指三界众生心皆有作攀缘。释上有心也。

    无心则太虚是也。

    释上无心也。

    众庶止於妄想。太虚绝於灵照。岂可止於妄想。绝於灵照。标其神道。而语圣心者乎。

    进修所谓动。此是以妄想语圣心。又谓入无为是寂。此是以太虚标神道。焉可以邪而求正道。

    △二顺释正理。

    是以圣心不有。不可谓之无。

    闻说不有寂而常照。不可执无。

    圣心不无。不可谓之有也。

    闻说不无照而常寂。又不可执有。此遣随言执也。

    不有故。心想都灭。

    想谓取像。能证之心既无取着。故经曰不有也。

    不无故。理无不契。

    无不契者。尽契真理。能契之心非无故。经曰不无也。

    理无不契。故万德斯弘。

    弘大也。万德者。称性之德不一。故起信云。如来藏具足无量性功德故。心能证理。则称理之德。一一广大无涯。故曰斯弘。

    心想都灭。故功成非我。

    须菩提云。我不作是念等。况大乘菩萨能所一相。心想都亡。岂有我心。成就功行。故曰非我。

    △四结成所以。

    所以应化无方。未尝有为。

    达俗不妨证真。动而常寂。

    寂然不动。未尝不为。

    证真而常达俗。寂而常动。

    △五引经证义。

    经曰。心无所行。(平)无所不行。信矣。

    行者断惑证理。修因契果。皆名曰行。行能行之心。动寂同时。斯可信矣。

    △三引前结示三。初正引二。初引前经。

    儒童曰。

    世尊因地为菩萨。名曰儒童。前难者但见文违。未见意顺。故今亦就儒童所说。引不二之义。令彼信悟故。

    昔我於无数劫。以国财身命。施人无数。

    七地二僧祇劫满。故说昔。曾以国位财宝舍身分或尽命。以此内外财行施。不可知其数量。

    以妄想心施。非为施也。

    妄想不一。所谓求佛果。进上位。要行满。欲因圆。但有能所修相。皆曰妄想。并非称实之行也。

    今以无生心。五华施佛。始名施耳。

    智虚无生。为能修心。五华施佛。体即无生。为所修行。能所同真而不坏。以华施佛。始名称实之施。岂动寂有异也。言五华施佛者。经说佛因中昔名摩衲婆。此云儒童。买五茎优钵罗华。即青莲华。施然灯佛。此时心诣无生。三轮同寂。故然灯与记释迦牟尼。金刚亦云。以实无有法得菩提故。然灯受我记也。

    △二引别经。

    又空行(去呼)菩萨入空解脱门。

    入者证也。解脱门有三。一空。二无相。三无愿。今举初摄后。故言解脱。谓离系缚。根本智为能入三解脱为门户。由此故能於一切法证真如性。故曰入空解脱门。此则以智契理耳。

    方言。今是行时。非为证时。

    方者始也。菩萨但行三解脱行。不求证三解脱相。此则正行。行时不见行相也。非独儒童空行。菩萨亦尔。

    △二结成。

    然则心弥虚行弥广。终日行不乖於无行者心也。

    结上也。弥极也。既以至虚之心造行。则行亦寂灭。尚无二相。岂有行耶。

    △三广示。

    是以贤劫称无舍之檀。

    贤劫经也。梵云檀那。此云施。即六度之一也。三轮同寂。虽无舍而施行弥勤。故曰之檀。

    成具美不为之为。

    成具经也。此通一切并皆无作而作。

    禅典唱无缘之慈。

    禅经也。能缘所缘。理同一味。故无二相。而大慈拔济不息。即四无量之一也。

    思益演不知之知。

    思益经也。能修之智。无知而知。此即根后二智。此四句经。古人多配六度。唯初后义现。二三两句文引难对。今但随文释之。此皆即真之行。行行全真。菩萨造修必当如是。故起信发心。先信真如及三宝故。

    △四责非玄悟。文二。初责其所执。

    圣旨虚玄。殊文同辨。

    圣教旨趣。虚寂玄微。唯智可了。非情所测。动寂之文有殊。不二之义同辨。

    岂可以有为便有为。无为便无为哉。

    责前闻动执有为。闻寂执无为。

    菩萨住尽不尽平等法门。不尽有为。不住无为。即其事也。

    此引净名经。香积诸来菩萨向佛求法。当还本土。佛告曰。有尽不尽。平等法门。汝等当学何。谓尽。谓有为法。何谓不尽。谓无为法。则菩萨当住平等。不住二边。不尽有为即有而无。不住无为即无而有。即菩萨动寂不二之行。故云即其事也。

    △二斥其非喻。

    而以南北为喻。殊非领会之唱。

    南北之方定异。寂动二行常一。将定异而喻常一。岂能领解也。已上显等行毕。

    △后二就人法示等证。文二。初明人法同异。文二。初先后穷源问。文二。初章名。

    穷源第十六

    穷谓推穷。源谓本源。前章已知一乘正行动寂同时。今则行成必证未晓。证法之人。人法谁先谁后。先者为源。二俱有过。故推穷之。

    △二正问二。初先人。后法过。

    有名曰。非众生。无以御三乘。

    御者进也。先有人方可进。御三乘因。行理合云御一乘。今约从凡入渐。渐必归实。据昔曰三乘也。又问者多约权难实故也。

    非三乘。无以成涅盘。

    非三乘行人。无以成就一无为法。

    然必先有众生。后有涅盘。

    此则人在先法在后。以人为源也。下出过去。

    是则涅盘有始。有始必有终。

    有为有始终。无为无三世。岂容有始终耶。

    △二先法后人过。

    而经曰。涅盘无始无终。湛若虚空。

    竖穷三际。故无始终。横徧十方。故湛若虚空。

    则涅盘先有。

    涅盘体常。故先有。下出过云。

    非复学。而后成者也。

    无为既本有。何假学者解行。成就此果耶。难者谓。人在先则违经旨。法在先则坏前解行。故今穷之。

    △二平等同时答。文二。初章名。

    通古第十七

    通谓融通。古即时分。上因以人证法。故穷先后之源。盖未明法性甚深之旨。犹以三乘灭妄证真。问之。今明法性真常。融通今古。由此随缘方成万法。今行人了万法。以会真常。乃名证入。岂同三乘先人后法。而有得证耶。又真理虽则本有。既能随缘成事。何碍事。能显理之解行耶。以法性真常。融通古今。诸法即事显理而答之。故曰通古。

    △二正答三。初明人法不异。文三。初正明。

    无名曰。夫至人。

    寄极证人。显深玄法故。

    空洞无象。

    无为妙性。寂而空洞。体绝诸相。故曰无象。此约至人体性寂之又寂。即明不变义也。

    而万物无非我造。

    造者作也。圣凡依正。心境万物皆由真理。随缘而有。即不变而以显随缘。全法成人。依理成事。义法本真常。故经曰。无始无终也。

    会万物以成己者。其唯圣人乎。

    会契也。凡夫不能即事契真。故轮回不息。三乘灭妄求真。故积行不息。今即诸法而契不变真常者。故曰一乘。圣凡一源。唯独圣人能即事契理。不历僧祗而成道。以显全人即法。法虽本有。不废解行。契会之相。既非新得。故异三乘也。

    △二推释。

    何则。

    推也。何以会万物。以成己者。其唯圣人耶。下释。

    非理不圣。非圣不理。理而为圣者。圣不异理。

    释上即事圣理方为圣人也。先反释。后顺明。然虽人法无二。要由即事契真。方证不二之道。故由前解行。成此证入也。

    △三引释。又三。初释智由理起。

    故天帝曰。般若当於何求。

    大品经。释提桓因此云能天主。问须菩提也。般若圣智。如何可求也。

    善吉曰。般若不可於色中求。亦不离色中求。

    色是法相之首。今举例一切也。於一切法不即不离之间。而妙契真常。为般若故。此则契理。方为明智。释上理而为圣。

    △二释理由智显。

    又曰。见缘起为见法。见法为见佛。

    见并证见为者是也。缘起是事。由见事体空。是了法之真实。故云见法。真法即真觉体。故曰见佛。此则由智方即事契真。释上圣不异理也。

    △三结理智不二。

    斯则物我不异之效也。

    结上也。物即理也。我者智也。以上二经证之。则理智相。由不异之效。可见此结成。即事会理。唯在圣智。故须解行之人证人法融通之性也。

    △二显妙契即真三。初正显。

    所以至人。

    蹑上物我不异。今显至人妙契之相。

    戢玄机於未兆。

    戢敛也。玄机者智也。未兆者。无朕迹也。此则收敛智用。即於觉体而无智照之迹。以智即理故。方为至人之妙契也。下诸句例此释之。

    藏冥运之即化。

    藏覆也。冥运者。寂然运用。即化者。即今万化也。藏覆冥寂之体。运用於即。今万化之间。此即体不离用。理即於事。以为妙契。

    总六合以镜心。

    以镜喻心。心本澄净。故四方上下皆不离心而有。故以心而总之也。此句收现在。

    一去来以成体。

    过去未来同归一体。此句泯过未融。三际一体。

    古今通。终始同。

    古今终始。一法通之。更无异相。

    穷本极末。莫之与二。

    理曰本事曰末穷极理事义一名异。

    浩然大均。乃曰涅盘。

    浩然者。无边涯也。均平也。以理融事。即理而大均。故平等无涯。乃曰无为。

    △二引证。

    经曰。不离诸法而得涅盘。

    净名云。不离诸法而得涅盘。是为晏坐涅盘。以诸法性常寂故。不离相而证理。此即理事不二。

    又云。诸法无边。故菩提无边。

    诸法体无边涯。菩提觉体亦无边涯。此即能证智。与理不二。上二经以明理事智三名异义一也。

    △三结成。

    以知涅盘之道。存於妙契。

    虽理事常融。要由妙契即真。方曰证道。故人法不二。不废解行证入也。

    妙契之致。本乎冥一。

    契则万法一致。

    然则物不异我。我不异物。物我玄会。归乎无极。

    人法不异。契会玄微。同归一道。更无过极。

    △三结非先后。文二。初正结。

    进之弗先。退之弗后。岂容终始於其间哉。

    不二之道。进退求之。不见先后之相。岂容终始可得也。

    △二引证。

    天女曰。耆年解脱。亦何如久。

    净名经。舍利弗问天女曰。止此室。其已久如。天曰。如耆年解脱。舍利弗言。止此久耶。天曰。耆年解脱亦何如久此。盖身子以久近问之。天女以无久近而答。身子再审其久近。天女以绝久近责之。耆年者。指舍利弗。曰耆宿也。意谓汝证解脱时。我止此室。今取责无久近之言。以证涅盘绝先后始终之相。

    △一明得法有无。文二。初有无乖得问。又二。初章名。

    考得第十八

    考谓推究。得者证也。以前章明物我不异之道。要由契会之人。未知能契之人。如何证此平等之法。此则将邻证位。余疑未决。

    △二正问二。初引经双立问。

    有名曰。经云。众生之性。极於五阴之内。

    此约界内众生。随缘妄性。体是无明。色心依此而有妄心。又依色心而住。故曰极於五阴之内也。此明住有则失。

    又云。得涅盘者。五阴都尽。譬犹灯灭。

    灯灭者。膏明俱竭。喻色心灭。此约相宗定性二乘入无余涅盘义也。此明同无曰得。

    △二得失俱非问。文二。初住有不能证。

    然则众生之性。顿尽於五阴之内。涅盘之道。独建於三有之外。

    顿尽者。尽同其中。故众生在三界。无为非三界。此即事理迢然也。

    邈然殊域。非复众生得涅盘也。

    邈远也。人有法无。理事相隔。故知众生与涅盘殊别。人无得法之分。

    △二离有无能证。

    果若有得。则众生之性。不止於五阴。

    果决也。决定有人得法。则须性离五阴。绝妄契真矣。

    必若止於五阴。则五阴不都尽。

    五阴不尽。则与涅盘相隔。

    五阴若都尽。谁复得涅盘者也。

    若尽五阴。灰身灭智。则无众生。既无能证之人。将何得所证之法。此明能证之人。有无俱不能证涅盘。未知一乘实教行人欲证涅盘。如何可得耶。

    △二即事玄证答。文二。初章名。

    玄得第十九

    玄谓深玄。即本无义也。得谓证也。本无可得。故曰真得。有名之问。盖疑别有所得。今无名之答。但能於心境。一切本无所得。即真证涅盘平等妙体。竖无初后。横无边涯。故云玄得。非谓行人别有一理可得也。此章为十九章之深深四论之至极。前之新生义解。何必存焉。情尽见除。本无所得。故曰玄得。

    △二正答二。初拣辩真伪。

    无名曰。夫真由离起。伪因着生。

    起者显义。生者现义。然法本无住。人有悟迷。故离名相则真实显。着名相则虚伪现。故知真伪但由人。有迷悟异耳。

    着故有得。离故无名。是以则真者同真。法伪者同伪。

    法则义同。皆造诣也。悟乃法则於真。真无名相。能证亦无。故曰同真。此则则真属解。同真属证。迷则法则於伪伪有差殊。故事有万种。故曰同伪。此则迷真曰法伪。顺妄曰同伪。此上立迷悟二端。

    子以有得为得。故求於有得耳。吾以无得为得。故得在於无得也。

    有名子以有所得为得。故求有得之人。以何而得涅盘。此乃法伪同伪也。无名者。以无所得是得。故得涅盘在於无得。此乃则真同真矣。

    △二正明玄得。文三。初定宗议本。

    且谈论之作。必先定其本。

    且者泛词。大凡谈论。语必有本。有本者所诠也。则言有所起。语有所归。如诠真性。则可以语之。曰不改变。无生灭。竖穷横徧。则语归於性。性为本矣。

    既论涅盘。不可离涅盘。而语涅盘也。

    今之问答。既论涅盘。则所说以涅盘为本。不可离本而语也。

    若即涅盘以兴言。谁独非涅盘而欲得之耶。

    谁何也。若即本兴言。但说一切无得。皆语涅盘。何独有非语涅盘之言。而欲别有所得而谈论耶。此责前考得之情惑也。

    △二推求语本。

    何者。

    推也。何者之言。是语涅盘耶。下释。

    夫涅盘之道。

    此标下语本也。

    妙尽常数。

    总句语也。微妙出常情数量。数量无所得。故下别句语云。

    融冶二仪。

    垆冶可以和融异器。天尊地卑。同涅盘体。即尊卑无所得。下例知也。

    涤荡万有。

    万是多数有为差别。荡无所得也。

    均天人。

    均平也。天胜人劣。均无所得故。

    同一异。

    对异有一。一与异同。故一异无所得。

    内视不己见。返听不我闻。

    无声色可得故。

    未尝有得。未尝无得。

    尝曾也。涅盘无有得无得可得故。又五性之中。三分半人非无得。一分半人非有得。以缘就性。无邪正可得。斯为即本立言。言皆语本。则知一切无所得。方为真得涅盘常住妙体。故曰玄得。岂令众生别有所得而证涅盘。

    △三引经广释二。初明不二中二。初释理无得为涅盘果。文三。初明不即离。

    经曰。涅盘非众生。亦不异众生。

    不即五阴性相。性相无所有故。不异五阴性相。性相无所有。即涅盘故。此则无即离可得。为玄得。

    △二显不生灭。

    维摩诘言。若弥勒得灭度者。一切众生亦当灭度。

    涅盘此云灭度。弥勒是圣。众生是凡。由圣无所得故。弥勒得灭度。又由凡亦无所得故。众生亦当得灭度。此则圣凡不待泯而自尽故。同玄得也。

    所以者何。

    有何所以。众生亦当得灭。

    一切众生本性常灭。不复更灭。

    众生本性三际常寂灭故。以无众生可得。为真灭。不待灭众生。而别证灭理。故云不复更灭。故楞伽云。初生即有灭。不为愚者说。此明生即无生故。生无所得。

    此名灭度。在於无灭者也。

    论译成经意。此显灭度之名。即在於无灭可得。故涅盘云。生灭灭已。寂灭为乐。此明灭即无灭故。灭无所得。以生灭无所得故。方为玄得。即凡圣真妄染净依正皆为玄得。故曰谁独非涅盘。此乃一切无得方。真达常住妙体。平等寂灭。斯为玄证矣。

    △三结成理果。

    然则众生非众生。谁为得之者。涅盘非涅盘。谁为可得者。

    生即无生。灭即无灭。以谁为能得之人。复以何为可得之法。则生灭双遣。人法两亡。理事俱泯。平等一味。乃曰玄得。岂存能得之人。而谓别有所得耶。

    △二释智无得为菩提果三。初遣有无。

    放光云。菩提。

    此云觉。即始觉智果也。相教直至佛位。上品四智俱圆。方称觉满。果位智强识劣。故说转八识成四智。但转其名。不转其体。四智者。一转赖耶为大圆镜。二转末那为平等性。三转意为妙观察。四转前五为成所作。法性宗中。始觉灭相。直至生相。通名始觉。生相若尽。方称觉满。皆菩提果。但理智二果。一异分之。故二宗说异。今此先约分教说。故前明理。此明智。

    从有得耶。答曰不也。从无得耶。答曰不也。从有无得耶。答曰不也。离有无得耶。答曰不也。

    此遣有求为得。初句有得为得。次句无得为得。三句亦有亦无得为得。四非有非无得为得。此既四处欲求有得。故皆答云不可也。经云。般若如火聚。四面不可取。取则成谤。

    然则都无得耶。答曰不也。

    此遣不求为得。以菩提非都无所求而得故。又前四堕作病。此句堕任病。此上五句并为欲求可得之相。故非玄得。皆答不也。

    △二明玄得。

    是义云何。

    问得菩提之义。

    答曰。无所得故。为得也。

    非谓别有所得名得菩提。但於一切处。得无所得即菩提果满。非但无法可得。亦复无智可得。方为得智。

    △三结智果。

    是故得无所得也。

    得於无所得。故曰玄得矣。此则始觉合本。断生相尽。微细念离。

    △二显不二。文四。初结前不二。

    无所得谓之得者。谁独不然耶。

    菩提涅盘。并以无所得为真得。则知理智不二。同无所得。何有不如此耶。故知以理融智。则理外无智。以智融理。智外无理。理智融融。泯绝无寄。方为玄得。

    △二述成真体。

    然则玄道在於绝域。故不得以得之。

    述上涅盘理果在於绝殊异之域。故以一切无得。为玄得也。

    妙智存乎物外。故不知以知之。

    述上菩提智果在乎相外。故以无念而知。是真知也。

    大象隐於无形。故不见以见之。大音匿於希声。故不闻以闻之。

    述上理智不二。为一乘果也。真身大象。本无理智之形。真常大音。本无理智之名。故无理智闻见。方为见闻。此约证见证闻。非解见也。言隐匿者。皆无也。希声者。道经曰。听之不闻。曰希。则真果在无所得。故曰涅盘无名。

    △三结体显用。

    故能囊括终古。

    此句结体。谓真体常徧。故能包囊该。括徧也。终古无忒常也。故大涅盘以常徧为义。

    导达群方。

    此下显用。谓能随缘起用也。导化也。达通也。群方万法也。谓化用遂通於万法。无所不周。

    亭毒苍生。疎而不漏。

    亭毒养育也。苍生人也。顺俗曰苍。天所生故。十界众生皆即真而起真。体虽寂寥虚旷。而万化从兴。故曰疎而不漏。老子曰。天网恢恢。疎而不漏。今借此语。

    汪哉洋哉。何莫由之哉。

    汪洋水深广也。离骚云。临渊号汪洋。今明涅盘体深用广。何不由斯建立矣。

    △四引证体用。

    故梵志曰。吾闻佛道。厥义弘深。汪洋无涯。靡不成就。靡不度生。

    八师经梵志者。净行之人也。佛道者。佛所证道。弘者广大也。赞佛所证之道体深用广。如水汪洋。靡者无也。即真之应。则依正三业。功德庄严。无不成就圆满殊胜之事。一切众生若见若闻。无不受度。上句赞化德满。下句赞化用周。此如空净月圆。潭清影落。真常果体。大用无方。慈悲愿力。法尔如此。此则以真应不二。结上大意也。

    △总结大意。

    然则三乘之路开。真伪之途辨。贤圣之道存。无名之致显矣。

    此一段文。古人节为流通分。或以此都结四论。盖文义包博。取释在人。理亦无爽。但今大部不以三分科文。前三既各有结文。此段亦合自结。当论文理甚顺。不在烦释。初句言开者显也。法华云。开佛知见。故即开显三乘所行悉当成佛。则一乘显了矣。次句云。真伪者虚实也。辨别也。别权实故。此意多义。略释有二。一约理。则理事不二为真。理事各别为伪。二约人。则一佛乘为实。三乘为权。辨此真伪。权实途路也。第三句云。贤圣者。十住下贤。十行中贤。十向上贤。此三十位。亚圣曰贤。十地曰圣。此皆同证。真如同修。佛乘存此。以为正因也。末句云。无名之致者。理智相尽。异名无得。圆常妙体。果满斯显矣。又初二句义在十信。第三句在贤圣。末句义在妙觉。又前二信解一乘。故有开显辨别之义。次句行一乘因。故有道存之说。末句圆证一乘。故曰致显。此则结上一十九章有开辨。存显一乘之能。斯为甚深之教矣。

    注肇论疏卷第六(终)

    音切

    樊

    (扶袁切)

    祛

    (丘於切)

    迢

    (徒聊切)

    邈

    (莫角切)

    匿

    (女直切)

    括

    (古夺切)

    汪

    (乌光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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