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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唯识论音响补遗卷第四[龙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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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次总责。

    又诸圣教处处皆说(至)如斯迷谬深违教理。

    补遗 此中并责计识种业种二家。先责违教。拨无色根者。即彼所执无别眼等。为俱有依也。许眼下责违理。谓汝拨无之意。乃不许有赖耶变似色根耶。故举例云。汝等既许眼等识变似色等。何独不许阿赖耶变似色根。末二句结责。谓既迷色根。不从识变。而又谬执色根即识业种。于教于理一倍相违。故云深也。

    △次申颂义。

    然伽他说种子功能(至)非谓色根即识业种。

    补遗 承上破斥。复申疑问。若尔何故二论中。一说种子为五根。一说功能为五根耶。然两处伽他中。说种子与功能。名五根者。此论主为破余乘计执。离识实有五根故。于本识所变似眼等根。以有发生五识用故。假名种子及色功能。显唯识义。非谓色根。即是识种与业种也。

    △次难六七识(二)初难六不以五为依。

    又缘五境明了意识(至)彼此相依势力等故。

    音义 先顺明。谓明了意识。缘五尘时。既与五识同起。应以五识。为俱有依。若彼下反显。即以前师所明五依。第六之义。而反成之。五六相依。势力等故。

    △次难七不以八为依(二)初正难。

    又第七识虽无间断(至)此即现行第八识摄。

    补遗 此由初家判。第七八识。无别此依。恒相续转。自力胜故。今释云。第七虽无间断。而至见道。无漏初起。修道位中漏与无漏相间而起。既有转染易净之义。应如前有俱有依。不尔者。若谓第七无俱有依。彼应非转识摄。则转识唯六。便违圣教。转识有七。量云。第七识是有法。有俱有依宗。转识摄故。因喻如六识。若无俱有依则违理。非转识摄则违教。故应许有。得免二过。然此所依则现行第八。

    △次引证。

    如瑜伽说有藏识故(至)有藏识故意识得转。

    补遗 先引论文。彼论下释义。非由彼种者。因前释依彼转文中。初家云。此意以彼识种而为所依。非彼现识。次家云。此意以彼识种及彼现识。俱为所依。虽无间断。而有转易。名转识故。必假现识为俱有依。方得生故。今此中引证之意。正以第七见道等既有转易故。定以现行藏识为依。简却彼种也。若谓第七。不依第八现识。只应说有藏识故。意识得转。不应言有藏识故得有末那。

    △三结。

    由此彼说理教相违。

    △次申己义。

    是故应言前五转识(至)自能立故无俱有依。

    音义 此师辟前解虽是。然于正义犹未尽善。

    △第三家解(二)初斥前非(二)初总斥。

    有义此说犹未尽理。

    △次别斥(三)初斥第八不以第七为依。

    第八类余既同识性(至)更互为依斯有何失。

    合响 量云。第八是有法。有俱有依宗。因云。同识性故。喻如余识。

    △次斥识种不以现识为依。

    许现起识以种为依(至)识种离彼不生长住故。

    音义 先例明。初句能例。明现识依种。若无自种。现识不转。次句所例。明识种依现。若无现识。识种不得生长而住。能熏下。明须依现义。谓识中种子依能熏。前七现识生长依所熏。异熟现识得住故。离彼能所熏。而种识不得生长住故。

    △三斥异熟不以色根为依。

    又异熟识有色界中(至)或所立因有不定失。

    音义 先立义。如契下。初引契经顺证。次引瑜伽反显。若异下释成。量云。眼等六识是有法。不能执受有色相身宗。因云。各别依故。若异熟识。不遍依止有色诸根。则以六识而为同喻。应如六识。非能执受。此则违教。或所立下。明因亦有过。若异熟识。是能执受。而不遍依有色诸根。则所立因。有不定失。应立量云。异熟识是有法。能执受有色根身宗。因云。不遍依止故。是则能执受。非能执受。皆共此不遍依止故因。为不如眼等六识。不遍依止故。异熟识是能执受。为如眼等六识。不遍依止故。异熟识非能执受。故所立因。犯共不定失。此则违理。

    △次申己义。

    是故藏识若现起者(至)亦依能熏余如前说。

    补遗 承上斥破引证竟故。申明己义。而结成之。藏识至第七识一节。结成前第八类余至斯有何失之义。在有色界亦依色根。结成前又异熟识至依色根之义。若识种子至亦依能熏。结成前识种亦应许依现识至生长住义。

    △第四家解(三)初总斥标宗。

    有义前说皆不应理未了所依与依别故。

    补遗 此护法正义。谓前三家所说。皆未明了。依与所依差别之义。混而言之。故不应理。

    △次广示正义(二)初明依所依义(二)初正明(二)初明依义。

    依谓一切有生灭法(至)如王与臣互相依等。

    音义 言依即宽。谓凡是因缘所生。一切有生灭法。互相仗托。皆说为依。例如王臣互相依等。

    △次明所依(二)初正明所依。

    若法决定有境为主(至)此但如王非如臣等。

    合响 所依即狭。谓要具足决定等四义。乃是所依。宗镜第七十二卷云。此四义各有所简。且第一义者。若法决定。此简将前五识。与第六识。作不定依。夫为所依者。须决定有方得。今有第六时。不决定有前五故。亦简将五色根。与第八为依。亦是不定有。如生无色界。第八即无色根为依。又简将能熏七现。与所熏种子。为生长依等。即此能熏现识。有间断。无决定义。问若有决定义。便是所依者。即如四大种及命根。五尘等及种子。皆有决定义。应是所依。有现行识时。必决定有种子故。答将第二义简云有境。言有境者。即有缘境照境功能。除心心所及五色根识。余法皆非有境。四大五尘命根等。虽有决定义。而阙有境义。故非所依。问若具二义。即名所依者。且如遍行五数。亦具决定有境二义。应与心心所为所依。答将第三义简云为主。今遍行五数。虽具二义。阙主义故。亦非所依。问若具三义便成所依者。且如第八识现行。望识中种子。亦有决定有境为主三义。即此第八识现行。应与种子为俱有依。答将第四义简云。令心心所取自所缘。即令能依心心所缘取自所依家境。方成所依。今第八现行识。不能令种子取自所缘。故非所依。今第八识中种子无缘虑。不能取自所缘故。第八非种子所依。但为依义。问未审何法具此四义。足得名所依。答谓五色根及意处。即此六处具前四义足。独名所依。问内六处为俱有依。与六根体义何别。答俱有依。唯取六处现行。不取种子。阙有境义故。若但言六根。即通种现。又俱有依。取所依义。若言六根取生长义。各据胜以论(文)。此但如王等者。谓依义如王臣互依。所依如王非臣。

    △次依圣教简。

    故诸圣教唯心心所(至)为心所依彼非主故。

    合响 宗镜第七十二卷云。又若心心所生时住时。即具俱有依。若色法生时住时。但有因缘依即得。定无俱有依。以色法无所缘故。自体不是能缘法故(文)。但说下简心所。虽心心所。具俱有依。而诸圣教。但说心所以心为依。心是主故。不说心所为心所依。所非主故。

    △次通妨。

    然有处说依为所依或所依为依皆随宜假说。

    △次明识等所依(二)初明心王所依(四)初前五识。

    由此五识俱有所依(至)又必同境近相顺故。

    合响 宗镜第七十二卷。问五识所依有几重。答有四重。谓五色根六七八识。即五识各依自根。若后二识。即通与五识为依。问五色根六七八识。四重所依。各有何用。而言随阙一种。即便不转。答谓一同境。二分别。三染净。四根本。所依别故。言同境者。即自五色根是。如眼根照青色境时。眼识亦缘青色境。以青色境同。故名同境。分别者。即第六识。能与前五。为分别依。同缘境时起分别故。此是第六识自体。与五识为分别依。瑜伽云。有分别。无分别。同缘现在境故。即第六名有分别。前五名无分别。解深密经云。五识起时。定有意识同缘境。染净者。即第七识。第七识能与五识。为染净依。第七若在有漏位中。即与五识为染依。若成无漏时。即与前五为净依。有此染净依。前五方转。若无即不得生。根本者。即第八识。第八识与前五识。为根本依。前五识是枝条。又第八能持前五识种。种方生现。推功归本。皆从第八识中成故。此第八。不唯与前五识为根本依。亦与万法为根本。以能持万法种故。于因果位中。第八皆为根本(文)。圣教下。会通他处。谓对法(即杂集论)第一。但言依色根者。会云。以不共故。不共者。眼根但为眼识所依。非余识依。乃至身根为身识依。非余识依。故言不共。又必同境者。根必与识同缘境故。又近相顺者。六七八识即是远故。非相顺故。是故圣教。略不言依后三识也。

    △二第六识。

    第六意识俱有所依(至)同转识摄近相顺故。

    音义 先明所依唯二。谓七八识。染净。根本。所依别故。虽五下。明六不以五为依。由前第二家云。缘五境明了意识。应以五识为俱有依。以彼必与五识俱故。今遮云。六虽得五取境明了。而不定有。以意识无。五亦能缘故。圣教下。会通他处。对法唯说依第七者。是彼染净依故。六七同是转识摄故。多引第六。起染污执。近相顺故。

    △三第七识。

    第七意识俱有所依(至)依止心及意余转识得生。

    音义 先明所依。唯第八识。开蒙。问七依第八。四分依何。答唯依自证。何以故。是识体故(文)。如伽下。引楞伽偈证成。初二句。证七依八有。次二句。证前六依七八生。然证意专在前二句。

    △四第八识(二)初正明所依。

    阿赖耶识俱有所依(至)非无第八此亦应尔。

    音义 先明所依。唯第七识。论说下证成。而说下通妨。三位者。谓阿罗汉灭定及出世道。四位者。即前初能变中。三乘无学及佛果位三位。无末那者。但无染污。故云依有覆说。非无第七识体。如四位中。无赖耶含藏杂染之名。非无第八识体。量云。三位无末那是有法。非无第七净识宗。依有覆说故。因喻如四位无阿赖耶。

    △次通前异说。

    虽有色界亦依五根(至)可有依义而无所依。

    补遗 此由前第三家解。藏识在有色界。亦依色根。故遮云。虽有色界亦依五根。然根或阙。而不定有。于四义中。阙决定义。故非所依。又云。若识种子定有一依。谓异熟识(即现行第八)。故遮云。识种不能现取自境。谓第八识中种子无缘虑故。现行第八。不能令种子取自所依家境。于四义中。阙令心心所取自所缘。依义可有所依则无。开蒙。问八识各有几重所依。答五四六有二。七八一俱依。

    △次明心所所依。

    心所所依随识应说复各加自相应之心。

    音义 各加自相应心者。如眼识心所。随眼识有四种俱有依。更加相应眼识心王为所依。则有五所依也。余可准知。

    △三结符理教。

    若作是说妙符理教。

    △三开导依(二)初标。

    后开导依。

    合响 宗镜第七十二卷云。开导依者。开者辟也。即开辟处所。导谓导引。导引令生。即前念心王临灭时。开辟处所。引后念心心所。令彼生起。即后念心心所。托前念开导心王所依而生。名开导依(文)。开蒙。问开导依名作何释也。答依字是通。通三依故。谓因缘依。俱有依。开导依。开导二字是别。唯此一依。以别拣通。开导之依。拣非二依。通别依主。又开导是总。总通王所。所亦开导。然非为依。依字是别。唯局心王。总别依主。是开导家之依。拣开导中非依者。即心所也。若开谓开辟。导谓导引。二皆是用。依同一体。亦开亦导。同依持业也。又依体之上。有开导用。以用随体。开导即依。体用持业。难持业云。开导二字。通其王所。依之一字。唯是心王。今作持业者。岂无以宽即狭之过。答即一分故。无此过咎。问开导依有差别否。答有三师。谓难陀。安慧。护法。三师有异。三师不同。大意如后所明。

    △次释(三)初难陀立相续与间断者为依。

    有义五识自他前后(至)但以自类为开导依。

    音义 初明五识开导依。唯第六识。自他者。一识为自。如前念眼识。望后念眼识为自。望余识为他。次明第六开导依。有二种。自相续故。以前念第六。为开导依。亦由五识所引生故。以前念五识。为开导依故。总以前念六识。为开导依。后明七八开导依。各唯自类。

    △次安慧立有力与无力者为依(二)初斥前非(三)初总斥。

    有义前说未有究理。

    △次别破(二)初难破前五识(二)初纵许。

    且前五识未自在位遇非胜境可如所说。

    音义 可如所说者。纵彼所说五识自他。前后不相续等。

    △次难破(二)初约自在位难(三)初正难。

    若自在位如诸佛等(至)如何不许多念相续。

    音义 瑜伽第一卷云。由眼识生三心可得。如其次第。谓率尔心。寻求心。决定心。初是眼识。二在意识。决定心后方有染净。此后乃有等流善不善转(文)。此明余位寻求。而后决定。彼眼等识。容或不有。今自在位。境常决定。不假寻求。彼五识身。宁不相续。等流下。明寻常等流五识。既为决定。染净意识。及作意心所。势力引生。专注所缘之境。未能舍此所缘之顷。此时五识正多念相续。汝如何不许耶率尔等心。即名五轮心。

    合响 会玄第十三卷。准法苑云。一率尔心。缘不惯习境生。无欲俱故。二寻求心。与欲俱转。希望境故。三决定心。印解于境。胜解俱故。四染净心。与信等俱。名善为净。与瞋等俱。名恶为染。中容非染净故。五等流心。后似于前。平等流类故(文)。宗镜第四卷。引法苑义林云。辩五心相者。且如眼识。初堕于境。名率尔堕心。同时意识先未缘此。今初同起。亦名率尔。瑜伽论云。意识任运散乱。缘不惯习境时。无欲等生。尔时意识名率尔堕心。有欲生时。寻求等摄故。又解深密经及决择论说。五识同时。必定有一分别意识。俱时而转。故眼俱意。名率尔心。初率堕境故。此既初缘。未知何境为善为恶。为了知故。次起寻求。与欲俱转。希望境故。既寻求已。识知先境(即前创缘率尔之境)。次起决定。印解境故。决定已。识界(畔也)差别。取正因等相。于怨住恶。于亲住善。于中住舍。染净心生。由此染净意识为先。引生眼识同性善染。顺前而起。名等流心。如眼识生。耳等识亦尔。先德问。五心于八识中。各有几心。答前五识有四心。除寻求心。无分别故。第六具五心。第七无率尔寻求二心。有决定染净等流三心。谓第七常缘现境。故无率尔。问第七现有计度分别。何无寻求心。答夫寻求心。皆依率尔。后寻求方生。第七。既无率尔。寻求亦无。问前五既有率尔。何无寻求。答寻求有二缘方生。一即率尔心引。二即计度分别心。前五中。虽有率尔。而无计度分别。第八有三心。率尔决定等流。无染净寻求。问第八同第七常缘现境。何得有率尔。答第七缘境。即无间断。第八缘境。境有间断。第七亦创缘三界第八识。何无率尔心。答第七随所系。常缘当界第八识也。今助一解。第七常内缘一境。即无率尔。第八外缘多境。而有率尔。无分别故。即无寻求。

    △次引证。

    故瑜伽说决定心后(至)乃至身识应知亦尔。

    音义 此引论证成。意识与前五识。未能舍顷相续转义。谓于意识。决定心后。有染净心。染净心后。有等流眼识。善不善转。不由自分别力者。谓等流眼识善不善转。全赖意识决定染净引生。不由自力。乃至此意不趣余境者。谓从引起乃至不趣余声等境。经尔所时。于其中间。眼意二识。常相续转。如眼下。例余四识。

    △三结示。

    彼意定显经尔所时(至)故非二识互相续生。

    音义 谓彼论意。定显眼意二识。自生起来。俱相续转。既眼下。以论意斥难陀执前六识互开导义。识若前后许互引生。论既云。眼识起时非无意识。既必同时。宁互开导。故五识定非第六开导。第六亦非前五引生。

    △次约增胜境难(三)初正难。

    若增盛境相续现前(至)如热地狱戏忘天等。

    音义 若五识身。对非胜境。有不相续。若增胜境。宁不相续。如热地狱等。举事验知五识相续。热地狱即苦增胜境。戏忘天即乐增胜境。若遇此等增胜之境。于五根门应接无暇。而五识身。岂有间断不相续耶。

    补遗 戏忘天者。瑜伽卷五云。谓有欲界天。名游戏忘念。彼诸天众。或时耽着种种戏乐。久相续住。忘失忆念。

    △次引证。

    故瑜伽言若此六识(至)即施设此名为意根。

    补遗 此引证前五。不用第六引生。此谓前念。彼谓后念。等无间缘有生后义。故名意根。谓此前念六识灭意。为彼后念六识等无间缘。即施设此前灭六识。名为意根。

    △三结示。

    若五识前后定唯有意识(至)故知五识有相续义。

    音义 初句牒前师义。彼谓五识以第六开导。第六亦由五引。故云。若五识前后定唯有意识。彼论下。以论意斥破之。谓若五识前定唯有意识。彼论应言。若此一识。为彼六等无间缘。若五识后定唯有意识。或彼论应言。若此六识。为彼一识等无间缘。彼论既不作如此说。故知五识各自有相续义。

    △次难破后三识(三)初难第六(二)初正难。

    五识起时必有意识(至)亦应与彼为开导依。

    合响 开蒙难第六云。五俱意识自前后引。何假前五。为开导依。又难。无心等位。第六既断。七八恒续。何不用彼为开导依。

    △次例难。

    若彼用前自类开导(至)此既不然彼云何尔。

    音义 彼谓第六。此谓前五。言无心等位。第六起时。用前自类。开导五识自类。何不许然。此前五既不然。彼第六云何尔。

    △次难第七。

    平等性智相应末那(至)亦应用彼为开导依。

    音义 谓平智相应。末那初起时。必由第六修二空观。观成。彼末那乃得转染成净故。亦应用彼第六为开导依。

    △三难第八。

    圆镜智俱第八净识(至)亦以六七为开导依。

    音义 谓圆智相应第八净识。必由六七相应妙平二智引生。未转依时。依染污意。或依悲愿相应第六善心故。应以六七。为开导依。

    △三结非。

    由此彼言都未究理。

    △次申己义。

    应说五识前六识内(至)皆不违理由前说故。

    合响 开蒙申自义云。应说前六内。随用何识。为开导依。即知前五有六重依也。第六意识。用前自类。或七八识为开导依。明知第六有三重依也。第七末那。用前自类。或第六识为开导依。七有二重。阿陀那识。用前自类及第六七为开导依。八有三重。由前说故者。指上斥初解。前五后三两节文义。

    △三护法立八识各唯自类为依(三)初总斥前非。

    有义此说亦不应理。

    △次立义兴难(二)初立三义。

    开导依者谓有缘法(至)此但属心非心所等。

    音义 开导依者。要具三义。一有缘法。二为主。三能作等无间缘。具此三义。能于后念心心所。有开导义。名开导依。此但下简别。谓具此三义者。但属心王。非心所等。谓心所虽有缘法。能作等无间缘。阙主义故。非开导依。言等者。亦简色等非开导依。

    合响 开蒙。问立三义者。其故何也。答各有所简。问初义简何。答有字简于不相应行。由彼无体。故有字简。缘字简色及无为法。彼非能缘。故缘字简。简彼意者。要有所缘。及有力者。能引生故。问为主简何。答简心所法。彼非主故。要是其主及有力者。方可为依。能作无间。其意简何。答简前二师异类之识。为自识依。及简自类后念之识。不与前念自识为依。等无间缘。即唯自类及自前念。问此中能作等无间缘。与四缘中等无间缘。是同是别。答是别。问请料简之。答有是开导依。必是等无间缘。有是等无间缘。非开导依。此宽彼狭。故云别也。问何类是等无间缘。非开导依者。答谓前念灭自类心所。是前灭后生等。而开导。不自在故。非是所依。

    △次难前师(二)初正难(二)初难心不并生。

    若此与彼无俱起义(至)便同异部心不并生。

    音义 诸识相望互称彼此。先纵云。谓若此识起时。彼识不与此俱起。说此已起。于彼未起。有开导力。可许异类为开导依。次夺云。一身八识既容俱起。则此与彼无开导力。如何异类为开导依。若许下显失。以小乘只许一个意识。而有见闻觉知之用故。

    合响 开蒙问。此难何意。答曰。意云八识相望。他现生处。不障我路。何用他识与自开导。又难。若自八识。互为开导。一身八识。应不俱起。前师答云。不俱何失。难云。便同小乘心不并生。

    △次难色等应有等无间缘。

    又一身中诸识俱起(至)等无间缘唯心心所。

    补遗 此承前又生难。谓八识俱起。若许异类为开导依。且诸识俱起。多少不定。亦应异类互作等无间缘。此以宽难狭。夫等无间缘。必须自类前后为开导依。岂容异类互作。色等下举例难。若容诸识互作。色等亦多生俱起不定。亦应异类。互作等无间缘耶。设尔便违圣说(云云)。

    △次通妨。

    然摄大乘说色亦容(至)异类识作等无间缘。

    音义 谓有难云。摄大乘说。色亦容有等无间缘。那违圣说。通曰。谓摄大乘如是说者。是纵夺之言。因小乘执色心前后。互为因缘故。以等无间缘。假纵之夺其因缘故。无性摄论先牒执云。谓经部师执言。从前刹那色。后刹那色。无间而生。从前刹那心。后刹那心。及相应法。无间而生。此中因果道理成就。何用复计阿赖耶识。是诸法因。后遮破竟。结云。是故色心前后相生。但应容有等无间缘及增上缘。无因缘义。不尔下。更以等字义难破。若谓不尔。定互为缘。则此等字应成无用。言等者齐等。具二义故。一遮多少。二表同类。若用异类互为开导。二义全阙。故云应成无用。若谓下。复遮救可思。

    △三示正通难(三)初申正义。

    是故八识各唯自类(至)心所此依应随识说。

    音义 先明八识开导依。各唯前念自类。心所下。次明心所随识。如后念眼识相应心所。以前念眼识心王。为开导依。余则例知。

    △次通外难(五)初释诸识相应难。

    虽心心所异类并生(至)诸识不然不应为例。

    补遗 开蒙难云。此识彼识是异类。俱起相望非开导依。此心彼所亦异类。俱起心非心所依。举论答云。虽心心所异类并生。而互相应。和合似一(同一所缘。同一所依。同一时转。同一性摄)。定俱生灭(王若生灭。所必随之)。事业必同(同一体事。同一缘境业用)。一开导时。余亦开导。具此五义。是故心与心所。心所与心。展转亦得互作等无间缘。诸识不然。不应为例。此释诸识相应难也。

    △二释心所成依难。

    然诸心所非开导依于所引生无主义故。

    合响 开蒙。外又难云。心王心所虽异类。相望互作等无间缘缘义。既无差违。依亦应等。论答之云。然诸心所非开导依。何以故。于所引生无主义故。疏释之云。依是主义。心所非依。缘是由义。心所亦尔。此释心所成依难也。

    △三释应各为缘难。

    若心心所等无间缘(至)诸心心所皆四缘生。

    合响 开蒙。著名沙门而来难云。如我所见。前念一法。引后自一。名之为等。汝前一法引后一聚。何得名等。论答之云。若心心所等无间。各唯自类。其七八识初转依时。相应信等。此缘便阙。此释应各为缘难也。问云何便阙。答七八有漏无有信等。无漏信等。谁为此缘。若谓等无间缘心王。自类引生。便执心所。亦唯自类。不许心王引生。则七八识初转依时。相应信等十一心所。此自类缘便阙。以彼因中无信等引生故。难云。设此缘阙。亦何伤理。论答之云。则违圣说。诸心心所皆四缘生。何以故。阙此一缘。唯三缘故。

    △四释后起由他难。

    无心睡眠闷绝等位(至)何烦异类为开导依。

    合响 开蒙。外又难云。六从无心出有心时。何不七八为六依。论答之云。无心睡眠闷绝等位。意识虽断。而后起时。彼开导依即前自类。问何故不用七八为依。论又答云。彼先灭时。已于今识为开导故。何烦异类为开导依。问心既久灭。何得为依。论答云。无自类心于中为隔。名无间故。何得不为。此释后起由他难也。

    △五释诸教相违难。

    然圣教中说前六识(至)言总意别亦不相违。

    补遗 开蒙。前师难云。佛地等论皆云。互相引生。汝何翻解。论答云。然圣教中。说前六识互相引起。或七八依六七生。皆依胜增上缘说。非等无间缘。故不相违。此释诸教相违难也(文)。文中然圣教下。明诸识互相生起。依胜增上缘。假说等无间。非真等无间也。此约诸识自他分此彼。瑜伽下。明诸识自类引生。为等无间缘故。瑜伽第三卷释云。由自性故。立等无间缘。此约自类前后分此彼故。此彼之言。总通自他前后。今此中之意。别局自类前后。故云言总意别。亦不相违。

    △三结正义。

    故自类依深契教理。

    △三结归本颂所依。

    傍论已了应辩正论(至)或开导依易了知故。

    音义 以上通明诸识所依。故云傍论。今结归第七所依。且显颂中唯诠二种。故云正论。先结前起后。此能下。正明颂文。谓此第七识虽具三依。然颂中依彼转言。但显前二。初因缘依。即种子识。次增上缘依。即第八现识。为显下。出其所以。谓彼颂中但明前二者。为显第七所依所缘。同是第八而开导依。既唯自类。非第八故。是以颂言不显。又前下。复以胜用易了义简。明因缘依有亲生胜用。增上缘依有助生胜用。前灭后生开导之义。人易了知。故从胜从难。但显前二。由劣由易。不言第三也。

    △三所缘门(二)初结前问后。

    如是已说此识所依所缘云何。

    △次正释颂义(二)初正释(二)初明未转依(二)初略明。

    谓即缘彼彼谓即前此所依识圣说此识缘藏识故。

    △次广辩(四)初难陀缘王所(二)初释义。

    有义此意缘彼识体(至)如次执为我及我所。

    音义 七缘第八。有四师解。今初难陀。谓此第七。缘第八识体及彼相应五所。次引瑜伽证成。谓缘下会通。谓此末那。缘第八识体。为我缘。第八相应心所。为我所也。

    △次通妨。

    然诸心所不离识故如唯识言无违教失。

    音义 恐有难云。圣说此意缘藏识。不说缘所。汝何云缘相应法耶。故通云。然诸心所(云云)。

    △二火辨缘相见。

    有义彼说理不应然(至)俱以识为体故不违圣说。

    音义 初斥前非。应言下申己义。相见下说通妨。谓既缘相见。何唯云缘。彼通意可知。

    △三安慧缘种现(二)初难前师。

    有义此说亦不应理(至)厌色生彼不变色故。

    音义 先直斥火辨。缘相分不应理。五色根下。出其所以。谓第八识相分。即是五根五境。是色蕴摄。非识蕴故。第七唯内缘。若缘相分。应同五识。亦缘外故。应如第六同前五识。缘共相境故。又缘相分根境。起我所执。生无色有情。应不执我所。何者。厌色生彼。不变色故。

    △次申己义。

    应说此意但缘藏识(至)非实有物不违圣说。

    补遗 应言。此意缘第八现识为我。及缘彼种而为我所。以种下通妨。问教中第七不缘实物。云何缘种。答以种即彼识上一分生识功能。非实有物。故不违教。

    △四护法唯缘见(二)初难前师。

    有义前说皆不应理(至)此无始来一味转故。

    音义 初句总非。色等下。别难安慧。汝说此意缘彼种子。夫种通色心。若色等种子。是色蕴摄。非识蕴故。颂中那言缘彼。瑜伽论说。种子实有。是亲因缘。汝执种是彼识功能。非实有物。假应如无。非因缘故。岂不违教。又此下。总难前三师。萨迦耶。此云积聚。即身见也。谓此七俱身见一类相续。何容别执有我我所。何者。开蒙例难云。莫有一心别执断常。得俱转故。此以第六一心中。无断常二执之义。例明第七我我所执。无俱转义。亦不下。复救云。既不俱转。前后如何。故遮云。亦不应说二执前后。此识无始一味恒转。无前后分位差别故。

    △次申正义(三)初正明。

    应知此意但缘藏识(至)此唯执彼为自内我。

    合响 宗镜第五十二卷释云。此第七识。但缘见分。非余相分。种子心所等。唯缘见分者。谓无始时来。微细一类。似常似一。不断故似常。简境界。彼色等法皆间断故。种子亦然。或被损伏。或时永断。由此遮计余识为我。似一故简心所。心所多法故(文)。开蒙。问护法正义。第八见分。似常一故。七唯缘见。难云。岂八自证不似常一。答内二沉隐。七无分别。所以不缘。问八相非隐。何故不缘。答七不缘外。相属外分。所以不缘(文)。宗镜又云。何故不缘余识我者。有作用相。见分受境。作用相显。似于我故。不缘余识自证等。用细难知。问何不但缘一受等为我。亦常一故。答我者是自在义。万物主义。与一切法而为所依。心所不然。不可为我。唯心王是所依故。此第七识恒执为内我。非色等故。不执为外我。

    △次释难。

    乘语势故说我所言(至)故于一见义说二言。

    合响 开蒙。前师难云。汝说第七不执我所。大论何说第七末那。我我所执恒相应故。护法会云。论乘语势。说我所言。问何谓语势。答顺文便故。言稳易故。此是语势。问请示顺易。答如说弟时。便言兄弟。此稳易之谓也(文)。宗镜第五十二卷云。若唯缘识。即唯起我。无有我所。我语势故。论说我所言。非是离我别起我所执。唯执第八是我之我。前五蕴假者。是第六所缘之我。后我第七所计。或前我前念。后我后念。二俱第七所计。或即一念计此即是。此唯第七所计。或前是体。后是识用。于一我之上。亦义说之为我及所。二言实但一我见。

    △三结叹。

    若作是说善顺教理(至)我我所执不俱起故。

    合响 开蒙云。多处唯言有我见故。此是顺教。我我所执不俱起故。此是顺理。问我我所执何为不俱。答我我所执。犹如王臣。我正如王。所正如臣。既执为我。决不是所。如正面南。何却朝北。故知不俱。

    △次明已转依(二)初正明。

    未转依位唯缘藏识(至)示现种种佛影像故。

    音义 谓第七识。于未转依位。唯缘藏识见分。既转依已。亦缘真如。及余俗谛。平等下转释。证得平等性者。释缘真如。知诸有情胜解别者。释缘诸法。谓知下地有情。胜解意乐差别。能起受用身之影像。十种平等性者。佛地经云。一诸相增上喜爱。二一切领受缘起。三远离异相非相。四弘济大慈。五无待大悲。六随诸有情所乐示现。七一切有情我爱所说。八世间寂静皆同一味。九世间诸法苦乐一味。十修植无量功德究竟。

    合响 开蒙。问无漏第七还证理否。答曰。证理有本智故。得缘外否。答缘外无漏融通故。

    △次简异。

    此中且说未转依时(至)无我我境遍不遍故。

    音义 谓此颂中。但说缘藏识者。依未转依说。问均是第七。转与未转。缘境迥别。答已转依位。悟通无我。乃能遍缘。未转依位。迷局执我。故缘不遍。

    △次释妨(二)初问。

    如何此识缘自所依。

    补遗 意谓如前五识。唯以五色根为俱有依。而不以色根为所缘。如何第七以第八为俱有所依。又即以第八为所缘耶。

    △次答。

    如有后识即缘前意彼既极成此亦何咎。

    音义 谓如后念意识能缘前念灭意。前灭意是等无间缘。得与后念识作所缘缘。彼既极成。此所依识。是增上缘。作所缘缘。亦复何咎。

    △四性相门(二)初正释性相。

    颂言思量为性相者(至)即复用彼为行相故。

    音义 先牒颂文。双显下。正释性相。自性以体言。行相以用言。意以下。准宗镜释云。思量是意。即自证分。前第八识了别是行相。今既言意。故知即是第七行相。即是见分体性难知。以行相显。其实思量。但是行相。其体即是识蕴摄故。

    △次兼释别名。

    由斯兼释所立别名(至)亦审思量无我相故。

    音义 兼释别名者。谓若以等无间立名。八识通名意。思量立名。唯在第七。故称别名。意云。颂中思量二字。不唯释第七性相。亦兼释第七末那之名。何者。恒审思量名末那故。未转下。谓初地以前二乘有学及诸异生。恒审思量我相。是有漏末那。已转依位。亦审思量无我相。即无漏末那。

    合响 宗镜第五十二卷。问第七思量何法。答执第八见分。思量有我法故。二乘无学无我执。以思量法我执。故名意。佛果我法二执俱无。恒审思量无我理故。佛果第七亦名意。问为第七自体有思量。为第七相应遍行中思。名思量意否。答取心所思量者。即八识皆有思。何独第七。问若唯取第七有思量者。即何用心所中思耶。答具二义。一有相应思量。二亦自体思量。今取自体有思量名意。问心所与心王一种。常审思量。执第八为我。如何不说心所名意。答言意者依止义。心所虽恒审思量。非主是劣法。非所依止。故不名意。二者自体识有思量。与余识为所依止。唯取心王。即名意也。问若言自体有思量名意者。即第七有四分。何分名思量意。答有二解。第一见分名思量。内二分不名思量。但名意。见分不名意。有思量。以是用故。思量我无我。内二分不能思量我无我。但名意。以是体故。第二见分是思量相。相者。体相相状。内二分是思量性。即内外皆名意。三分皆思量。但除相分。相分是所量境。问何以得知内外三分总是思量。答识论云。思量为性相。内二分是体。名思量性。外见分是思量。相是用。一种是思量。三分皆名意。即不取相分名思量。以无能缘用故。问见分缘执我法。即思量我故。得名思量。自证分不缘于我相分。如何自证分亦名思量。答自证分。证彼见分思量我执故。亦名思量。问见分思量我。是非量摄。自证分。证彼见分思量我。自证亦是非量耶。答见分思量我。见分妄执。故名非量。自证是内证。见分妄执。故自证体是现量。即体用皆是思量。即内二分。亦名意。亦名识。见分亦名意。亦名识。是意之用故。思量是用。意是体。思量即意。持业释也。

    △五染俱门(三)初问答总标。

    此意相应有几心所且与四种烦恼常俱。

    音义 初句问。次句举颂答。唯明根本烦恼。未显其余。故言且与。

    △次正释颂义(二)初释常俱义。

    此中俱言显相应义(至)与四根本烦恼相应。

    △次释四烦恼(二)初释别(二)名初徴列。

    其四者何谓我痴我见并我慢我爱是名四种。

    △次释义。

    我痴者谓无明愚于我相(至)遮余部执无相应义。

    音义 痴即无明。谓无智慧真明。愚于我相。恒迷无我真理。故名我痴。我见。谓我执。于第八见分非我法上。妄起计度。执为实我。故名我见。我慢。谓倨傲恃己所执之我。高举自大。故名我慢。我爱。即我贪耽着所执之我。故名我爱。摄论说此四种根本。初。即无明为体。次三皆以无明为因。并表下。释并字义。颂言并者。表慢爱与见俱。见慢与爱俱。遮余部执。无相应义者。即萨婆多宗计。见爱慢三。不俱起故。

    △次释通名。

    此四常起扰浊内心(至)不能出离故名烦恼。

    音义 内心谓第七识。外转识谓前六。谓此四惑扰浊内心。而恒执我。令外转识所作施等恒成杂染。有情由此轮回生死。不得出离。故此四种。名为烦恼。

    △三问答料简(二)初料简唯四(二)初问。

    彼有十种此何唯四。

    音义 谓根本惑乃有十种。此识相应云何唯四。

    △次答(二)初释(二)初明有我见故无四见(二)初正明。

    有我见故余见不生无一心中有二慧故。

    音义 谓第七识有我见故。二取边邪。四见不生。何者。无一心中有二慧故。诸见皆以慧为体故。

    △次出意(二)初徴。

    如何此识要有我见。

    △次释。

    二取邪见但分别生(至)恒内执有我故要有我见。

    音义 先明无四见。谓二取及邪见。由邪思起。但分别生。唯见道断。此识相应烦恼。唯是俱生。修道所断。是故无有二取邪见。又我所边见依我见生。有边见者。定有我见。我见不依边见而起。是故无有断常边见。恒内下。正答要有我见。

    △次明有见爱故无疑瞋。

    由见审决疑无容起爱着我故瞋不得生。

    △次结。

    故此识俱烦恼唯四。

    △次料简三俱(二)初正明俱起(二)初问。

    见爱慢三如何俱起。

    音义 问者。即以余部。执见等三。不俱起为问。

    △次答。

    行相无边俱起何失。

    音义 俱起无违义。见次下答文。

    △次通瑜伽妨(二)初难。

    瑜伽论说贪令心下慢令心举宁不相违。

    音义 此以贪慢相违难。

    △次释。

    分别俱生外境内境(至)故彼此文义无乖反。

    音义 谓彼论言贪慢相违者。是第六识相应分别惑。此言行相无违者。是第七识中俱生惑。分别起者。贪取外境。慢凌外人。行相粗浮。何容并起。俱生惑者。贪染内境。慢恃内己。行相微细。宁得相违。是故彼此。文虽有殊。义无乖反。

    △六余相应门(二)初问答总标。

    此意心所唯有四耶不尔及余触等俱故。

    △次正释颂义(二)初未转依(二)初释及余触等俱(二)初师余字简无覆性(二)初明所有(二)初明意俱唯九。

    有义此意心所唯九(至)意与遍行定相应故。

    补遗 转识论云。此识名有覆无记。亦有五种。心法相应名字同前。而前粗此细(文)。

    △次释及余二字。

    前说触等异熟识俱(至)合与末那恒相应故。

    △次简所无(二)初徴。

    此意何故无余心所。

    △次释(四)初简别境。

    谓欲希望未遂合事(至)慧即我见故不别说。

    合响 定唯系心等者。谓定行相刹那刹那。令心专注一境。此识任运刹那别缘。而不专一。故无有定。

    △二简信等。

    善是净故非此识俱。

    音义 信等是净。此属染污。故不相应。

    △三简随眠。

    随烦恼生必依烦恼(至)故此识俱无随烦恼。

    △四简不定。

    恶作追悔先所造业(至)一类执我故非彼俱。

    △次师余字显随烦恼(二)初斥前。

    有义彼释余义非理(至)又阙意俱随烦恼故。

    音义 谓彼释余义云。恐谓同前亦是无覆。显此异彼。故置余言者。此不应理。何者。颂别说此有覆摄故。又阙意俱随烦恼故。

    △次正明(二)初总标。

    烦恼必与随烦恼俱故此余言显随烦恼。

    △次别释(四)初师五随俱(二)初明五随遍染心(三)初正立五随。

    此中有义五随烦恼遍与一切染心相应。

    △次引论证释(二)初正释。

    如集论说惛沉掉举(至)嚣动不信懈怠放逸故。

    音义 初引论。若离下释成。先反显。无堪任性。即是惛沉。等者。等余掉举等四种。烦恼下。次顺明嚣动即掉举。

    △次会通。

    掉举虽遍一切染心(至)而痴位增但说为痴分。

    音义 问谓瑜伽说。此掉举是贪分故。云何说此遍诸染心。释义可知。如眠下。复举例明。

    △三通余处妨。

    虽余处说有随烦恼(至)故此彼说非互相违。

    音义 恐有难云。瑜伽论中。或说六随。或说十随。遍诸染心。此中云何唯言五种。岂不相违。释中先牒余说。而彼下释。谓依下。转解别义说遍。先明六随。解即行相通粗谓遍。前六通细谓遍。第七谓依。二十随烦恼中。解通粗细。通有覆无记及不善性。通障定慧。此等相显。故说六随。依二下。次明十随。二十二者。加邪欲邪解。亦由解通粗细。及不善有覆无记二性。此等相显。故说十随。故此下结。意云此二俱依。如别义说遍。非彼实遍一切染心。此遍染心。故不相违。

    △次结生意俱有无(二)初明意俱有十五(二)初正明。

    然此意俱心所十五谓前九法五随烦恼并别境慧。

    △次释义。

    我见虽是别境慧摄(至)义有差别故开为二。

    音义 疑曰。我见即慧。何重增慧。释云。义有差别。谓我见唯染。慧通染净。故开为二。

    △次结例无余心所(二)初问。

    何缘此意无余心所。

    △次答。

    谓忿等十行相粗动(至)无余心所义如前说。

    合响 初约粗细简小随。无惭下。约二性简中随。散乱下。约内外简。大随中二。文中。少简忘念。例散乱可知。如后云失念者。心散乱故。轨则即篇聚律仪。若三业随智慧行。则任运不逾矩。今知既不正。则身口意三无非是罪。故云违越轨则。无余下。明无余心所。准前初解。

    △二师六随俱(二)初明六随遍染心(三)初正立六随。

    有义应说六随烦恼遍与一切染心相应。

    △次引论证释。

    瑜伽论说不信懈怠(至)非诸染心皆能遍起。

    音义 先引论。即二十随烦恼中之六也。忘念下释成。但释后三。不信等三。义如前说。先反显。要缘下顺释。先明应有忘念恶慧。邪简择即恶慧也。烦恼下。次明应有散乱。惛沉下。简无惛掉。意明惛掉二种行相互违。岂能皆遍一切染心。

    △三通集论等。

    论说五法遍染心者(至)说十遍言义如前说。

    △次结示意俱有无(三)初明意俱有十九(二)初标数。

    然此意俱心所十九(至)并念定慧及加惛沉。

    △次释成。

    此别说念准前慧释(至)无明尤重心惛沉故。

    音义 问忘念即念。何重增念。言准前慧释者。谓忘念。虽是别境中念摄。而义有差别。谓忘念唯染。念通染净故。亦开为二也。并有下。释加定及惛沉义。

    △次结例无余心所。

    无掉举者此相违故无余心所如上应知。

    音义 此指惛沉。以惛沉时。掉不起故。

    △三师十随俱(二)初明十随遍染心(三)初正立十随。

    有义复说十随烦恼遍与一切染心相应。

    △次引论证释(二)初正释。

    瑜伽说放逸掉举(至)方起贪等诸烦恼故。

    音义 先引论。邪念。即前忘念。不正知。即是恶慧。即二十二随烦恼中之十也。若无下释成。先反显。于所下顺明。乐合离者。谓邪欲也。印持事相即邪解。谓于所受若可爱境。邪欲于中乐合。非可爱境。邪欲于中乐离。更于邪解决定印持。可爱事相。方起贪心。非可爱事。方起嗔心。故染污心中。必有此二。

    △次通妨。

    诸疑理者于色等事(至)邪欲胜解非粗烦故。

    音义 难云。胜解于决定境。印持为性。疑以犹豫为性。此二相违。云何邪解遍诸染心。释云。诸疑理者。于诸谛理。虽复迷惑。于色等事。犹豫必无。故疑相应心。亦有邪解。于所下。复难云。或有于所缘色等事上。亦犹豫者。何有胜解。故牒释云。于所缘事亦犹豫者。非烦恼疑。复举例云。如疑人杌。譬如有人夜行。见无枝树。即疑为人。或谓是杌。亦有微解。何妨遍染。又问曰。若谓此二遍染。余何不说。释云。余不说者。缘非爱事中邪欲。疑相应中邪解。于此二中。欲解微薄。非粗烦故。略不言之。非谓全无。

    △三指前会通。

    余互有无义如前说。

    音义 余处有随烦恼。或五或六。遍染心者。而彼俱依别义说遍等(云云)。

    △次结示意俱有无(二)初明意俱有二十四。

    此意心所有二十四(至)加别境五准前理释。

    音义 准前理释者。谓前二师释。以用别境中念定慧三。此中重加欲解二种。应云。邪欲邪解。虽是别境中欲解所摄。而五十一心所法中。义有差别。故开为二。以别境通三性。邪欲邪解唯是染故。

    △次结例无余心所。

    无余心所如上应知。

    △四师八随俱(二)初破前三师。

    有义前说皆未尽理(至)如何能起烦恼现前。

    音义 初句总非。且疑下。别云第三师应除欲解。他世。谓过去未来。意明。有人疑于他世。或谓是有。或谓是无。此时心尚未定。于彼疑相应心中。有何欲解。是故欲解非遍染心。烦恼下。次示第二师应加掉举。若染下。次示初师应加散乱失念及不正知。

    △次申自正义(二)初相明(二)初明八随遍染心(二)初举数。

    故染污心决定皆与(至)忘念散乱不正知。

    △次释成。

    忘念不正知念慧为性者(至)遍染心起由前说故。

    音义 谓忘念是念一分摄。亦痴一分摄。不正知是慧一分摄。亦痴一分摄。此二若以慧念为性者。则不遍染心。非诸染心皆缘曾受。有拣择故。曾受谓念。简择谓慧。若以无明为自性者。则遍染心起。由前说者。指上若无失念不正知者。如何能起烦恼现前。

    △次结示意俱有无(二)初明意俱有十八。

    然此意俱心所十八谓前九法八随烦恼并别境慧。

    合响 所谓八大遍行别境慧。贪痴我见慢相随。

    △次结例无余等义。

    无余心所及论三文准前应释。

    音义 论三文者。集论一文五随。瑜伽二文。六随十随。准前应释者。谓解通粗细等(云云)。

    △次结叹。

    若作是说不违理教。

    成唯识论音响补遗卷第四

    音释

    剧

    (竭戟切。音极。甚也。又戏也)。

    疟

    (鱼约切。音虐。疫也。病也)。

    砾

    (耶狄切。音力。小石也)。

    锴

    (口骇切音楷)。

    郁

    (于勿切蕴入声)。

    滥

    (卢瞰切。蓝去声。泛滥也)。

    拨

    (北末切。般入声)。

    辟

    (皮亦切。平入声。开也。启也)。

    阙

    (丘月切。圈入声)。

    惯

    (古患切。关去声。习也)。

    闷

    (莫困切。门去声。烦也)。

    倨傲

    (上居御切。音据。下鱼到切。敖去声。慢也)。

    掉

    (徒了切。迢上声。摇动也)。

    嚣

    (吁骄切。音鸮。喧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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