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灯
护眼
字体:

涅槃经疏三德指归卷第十九

首页书架加入书签返回目录

请安装我们的客户端

更新超快的免费小说APP

下载APP
终身免费阅读

添加到主屏幕

请点击,然后点击“添加到主屏幕”

,能招生死阴果。

    欲自相生者,欲字误,应云各自相生。

    还复取相下,两义释经:初约取好恶相,生贪嗔者,名爱因缘。

    次或复下,明爱在心未是取相,但取相之惑由内爱而生,故经云爱因缘故而能生长等。

    无漏无果报者,修无漏者,无生死果报也。下文自释。是因中说果者,心是因,身是果。由修初经,定心为因,故感梵天身果。今因中说果,乃名初禅为心身也。故经我从心身至梵天边,只是从修初禅,得生梵天耳。但引心身之名,以证因中说果。当以此意,细寻疏文,坦然明白。或有经本注云因心运身,故言心身者,人师谬注,非是正翻。

    下句复云等者,即经云一切圣人修道果报等也。既云修道,正约因中,但此之因必克佛果,所以因中说果,故经结云名为无漏果报。

    迦叶品之四

    经从恶烦恼者,即恶性非善故。

    经纴婆经典释文作尼林反。

    识初起时等者,以识创起,但悬青等总相故。

    想得假名者,次取境像,即是想心。

    未能分别者,即是识阴;率尔而见,未能分别,即属无记。

    色阴粗浅者,以色阴显现易解故。然此但观三阴,亦是随机之说。

    三阴猛盛者,想心如向释。次领纳前境,即是受心。次起贪等烦恼,即是行心。

    行阴过重者,然三虽并猛盛,而行阴过重,以由受想流入行阴,成业招报也。所以开为欲业者,谓由贪欲五尘而起于业,故此二种并属行阴。

    只是果报者,以五阴是现报故。

    五果之末者,此十二因缘,现在五果,受最居后,故云末也。

    从于此处者,从受支处,复起爱、取、有三因也。

    言因缘者下,此是疏主超取下修道中三触文来,释成此中复起三因之义也。

    次第因缘者,即从受复生三因也。

    即是烦恼前心等者,俱舍颂曰:明、无明非二。彼疏释云:无漏相应触,名为明触;染污相应触,名无明触;与有漏善、无记相应触,名非明、非无明触。故云非二也。今正明、无明,是爱、取前心;八圣道,是无漏前心;有漏善、无记,谓人、天善心也。

    经所谓内外漏者,无明三倒,名为内漏,余名为外。

    经非有受等者,四句求受不可得,但有假名故也。

    经断是和合者,三假四句推之,令契佛性中理,名断和合。

    触有三种者,触是触数,生一切法,今随所生,开分为三。

    若行心作恶等者,于四心中,行心后起;若作恶者,则显前三心是无明、触,作善等例尔。

    又一解如前者,即指前疏约烦恼前心等。

    文云下,意指经文,义通两解。

    行心中别有想倒者,由受想流入行心,致令行心起于想倒。

    乃有不用处,非一切者,以第三天无想心故。又十一切处,但至空、识二处,有一切想,不用处则无,故云但前二是一切。非字下多谓字。

    经十一切入,即十一切处也,如法界次第。

    与数大同者,数人虽不明慧心,亦指缘世谛,名想、受耳。

    佛或时总说等者,即总举想、受二心,以摄余心。

    或时别说者,一一别说诸心也。

    想、受二灭等者,正指今文,是总说以包于别也。

    此两意正酬前问者,谓因人说法,则举人知法;因法说人,则举法知人。以类说想、受灭,即知一切烦恼皆灭,故云正酬前问。

    即是烦恼门者,以外尘内根,通入烦恼故。

    正是内心者,欲即贪嗔痴心,正是行阴,故云正是内心。

    能生心欲者,以三毒心依前境而起故。

    因中说果者,三毒依尘而得成就,故尘即是因。

    经:十种想者,谓五尘及生、住、灭、男、女想,依前倒想,生十种想。

    数论二解者,初是数解,次是论解。然此二家,明王数同异,如前二十一番诤论中疏记。

    受即痛数者,受十数之初,而云痛数者,古翻名受为痛。

    作生不作受者,泽州云:初发善恶,能生后果,名作生业;未润受果,名不作受业。疏中第二解,语义未详,余皆可见。

    经黑黑果报者。上黑字自为一句,是业因;下黑果报自为一句,是业果。白白等例尔。黑谓十恶,白谓十善,杂谓善恶间作,不黑不白是无漏。总此四种,乃成二法,前三世间,后一出世。

    无漏是习果者,小乘谓入无余无报果故,是故但有现在习果。

    经郁单越等四洲名,如前记翻释。

    重苦轻苦者,苦应作黑,字误也。重黑即上品十恶,故入地狱。

    皆具四门者,即体、因、果、修之四也。

    但云烦恼等者,等取业有苦也,虽亦有四,而与前四义殊。

    私谓下,荆溪示。此文亦具前四门义,下分经为此四段者,荆溪所分也。

    且依现文等者。且依现文,是明果报,则例前四门,但有其三。以经云:爱果名取,智者当观爱因缘头等。据此现文,即是果报。若约智者当观之语,故属修道。故知约文、约所,故属果报;约义、约能,故属修道。

    烦恼得苦者,即经云烦恼因缘生苦,又云业因缘生苦也。

    不应云(至)招报者。小乘但云业招报故,今云烦恼得苦,苦即报也。

    然此四句下,并是悬释经文。

    后两句亦尔者,有为头亦具四句,苦为头亦具四句,例前二句说之。

    今文但九句等者,今世行本皆十二句,未详九句者??何三句。

    准理下,今师定义。若直依十二因缘次第相生者,始从无明生行,终至生、生、老、死,但十一句。今经家不取此义,而以惑、业、有、苦四法展转相生,成十二句,以表因缘轮转有十二句。若以四法尽理而论,定须十六,如下疏。

    有前生后者,如云烦恼生业,即是无明生行也。

    后逆生前者,如行生无明等。

    跨节相生者,如因无明生爱取,即跨越中间行等六支。下四四句明相生,义不出此。于此预示,寻文易晓。文云内外爱等者,此探示下,明果报经文也。

    皆通者,虽二义并通,必以受苦为正,故上云爱义稍弱也。

    体中为四者,因缘之体不出因果,故此四文初明相生则因果并举,次之三文并就果说。

    经观业(至)是二果报者。当知此因缘文正明果报,然报必由因,故十二中二道属因,以正明果故,故明体后三皆在于果。以此例前,五阴文中虽明于果而正说因,故至此中经乃结云智者观业观烦恼已也。凡寻经文须识傍正,方见义趣钩锁相连,厥或昧之文旨才绝。

    体即是有者,地狱众生体是色,心即识、名色等,故云是有。

    经一百三十六所者,大狱有八:一活,二黑绳,三众合,四叫唤,五大叫唤,六热,七大热,八阿鼻。是八大狱,一一各有十六眷属,通本合有一百三十六,如前现病品委记。

    三界皆苦者,法华云:三界无安,犹如火宅。

    大乘即爱无明,为苦因者,正取烦恼能招报也。

    即爱字下多有字。

    小乘下,小乘虽云业惑为苦因,而正取业能招报,故云无明是傍。

    是故下,引经证成大义,即圣行品文也。

    亦因亦果者,无明缘行,则无明是因,行是果;行缘无明,则行是因,无明是果。

    能生中道佛性等者,阐提性善,虽本具足,此经方说,故曰还生。

    依教下偏小不行,故曰希有。

    即叹三宝者,教即是法,行行即僧。

    云何梵行之缘者,教能诠行,依教修行,故教是行缘。此示迦叶正问于教,非是问行。言行体者,即四无量心,是梵行体。此明行之当体,非所契之理体也。

    经善男子,一切法是者,由迦叶泛尔通问,佛亦通途而答,语通意别,别指今经,但由语通故,引起迦叶历别广问。

    皆能生行者,权法生权行,实法生实行,今佛正约开权显实法生一行,一切行即如来行,故云满教含一切法。

    经能生行等者,只应此经能生梵行,何故佛答云一切法耶?

    只此涅槃是一切法者,今经开昔九界三教之权,显今佛界圆融之实,权即实故,善恶等法悉是梵行。

    今断最轻等者,即指界外根本微细无明,名为最轻,简异界内枝末粗重也。

    一时同断者,虽观三惑本无,不妨粗垢先落。

    开善下,明三十七品外凡通修,故云通外凡。文中云通内外者,文剩内字未治,本云三十七品通外凡所行,故下观师破云:云何外凡而能观之?知此内字非也。开善意云:外则通修诸品,内凡已去则更别修,故云三、四、二、五并是内凡等。

    八、正下,明见修二道皆是真圣。

    观师下。弹彼二家立义,意明道品唯是出世圣人所行。如是释者,还是一途,非通方说,岂可凡夫不修道品?若不修者,如何革凡?故引天台明义,道品多种,方无局执。

    具在止观等者,即彼文阴境第六道品中明也。故彼文云:道品有四:一、当分,二、相摄,三、约位,四、相生。一、明当分者,未必具品,方能得道。三、四、二、五、单七、只八,当分是道,故云当依念处得道。又云是道场,又云是摩诃衍。念处既尔,余品亦然。是为当分道品,而非调停也。二、明相摄者,如念处一法,皆摄诸品。引释论文云:念处既摄余品,余品亦摄念处。是为相摄道品,亦非调停。三、约位者,如念处当其位,正勤是??位,如意足是顶位,五根是忍位,五力是世第一位,八正是见谛位,七觉是修道位。此是约位,亦非调停也。四、相生者,如修念处能生正勤,正勤发如意足,如意足生五根,五根生五力,五力生七觉,七觉生八正道,是为善方调适。戒、定、慧等,皆名为正。清净心常一,则能见般若。是为相生,亦是调适。

    开善据通修道品者,即止观第四相生意也。且据彼外凡,通修三十七,故此判之。若彼明内凡已上,还似约位。

    离道品则不得果者,止观云:真法名无漏,道品是有漏。有漏能作无漏方便,方便失所真理难会。下经明梵行唯在无漏,且从别说准理并通。当知分会真理故得分果,究竟会理故得极果。经明小果大果皆由道品,于大果中义含分极。经见佛性即菩提果,及佛性果即涅槃果,果

    经能坏颠倒者,能坏八倒也。

    能坏恶见者,前二教坏三界见,后二教坏同体见。

    能坏怖畏者,入地住已,离五怖畏。

    而能生解者,生相似无漏解也。

    发心相续者,梵行之法,令于众生,从初发心,上求下化,念念相续,至于极果,方名梵行。世唯一心,故不取之。

    但轻后三心者,以识心最先起故,虽有取相,而轻于受等三心。

    但一往得境者,明五识但是率尔总相缘境,未成三假。至第二刹那和合,流入想心,方名因成。前念续于后念,名相续假。待余无心,知此有心,名相待假。此明三假唯住三心,此亦从重而说。

    故知识心已有取相者,前问对三心之重,云识非倒;今答据轻,识亦有倒,是知识心亦有三假。

    举果明因者,以识心为因,以想心为果。想既有执,而想从识生,故知识亦有执。

    若论其体,各有所据者,以体别故,成三十七;研其种性,则唯有九。

    根力为六者,身根、进、力、足、正勤为六。

    所余各一者,于七觉中余有三觉,即后三性:七即喜觉,八即猗觉,九即舍觉。

    此第下,今经九义,与婆沙论九数虽同,名义永异。今经之九,一一皆含三十九品。

    实是解脱即少分者,谓四沙门果,毕竟即圆别分果、极果。

    经:如来先于此经中说者,指德王品。

    经:众生初知者,由佛说故知,则佛为根本。

    以触无定等者,正示释触有多句义也。

    皆得说也者,谓近善知识,闻正法等,悉是触对义故,悉是菩提之因,俱名明触也。

    因中有为诸慧悉舍者,入分真时,则舍住前相似等慧,以未破无明悉曰有为,亦舍权四沙门果等二边之慧也。

    九法为三意等者,寻经配释可见。然经云:因是四法,能生长道:欲、念、定、智。举法太多,长一欲字,当以念心共欲相随,并伴通举,故有此欲,与禅支中忆念相似。彼正明念通忆而举,此亦同然。

    经:心得解脱,心即定也。

    因中通内凡者,应以净戒及修习四禅,通内凡位;出家白四,正是外凡。

    通学、无学者,亦应云通大、小果,以第九毕竟是菩提故。

    二、识支重出者,即经云增无明识。上已云欲名为识,故成重出。古今经本无别字,下皆无识字者,盖昧者削之。故北远疏解此句云:无明迷惑,增长业行,故名为增。名无明心,为无明识。以此验之,则远解北本经中亦有识字。

    二、谓触为识者,指无明触为识也。若欲委消经文者,如泽州疏云:识心缘境,义说为欲。六入触对六尘境界,义说为触。受能领纳,故名为识。无明迷惑,增长业行,故名为增。名无明心,为无明识。名之与色,是报体性,故说为主。爱能生导诸烦恼结,故名为导。爱中增疆,方名为取,故说为胜。有业不虚,名之为实。生老病死因缘中极,名曰毕竟。

    第五,料简者。根本因增,此三法粗,而复相似,故须料简。

    唯除罗汉者,谓但除第四果,二、三两果,并属修道。

    后观成(至)亦名为想者。观成称慧,而犹名想者,从因立名,方便即因也。

    初习名九想者,释论云:九想如缚贼,十想如杀贼。通言想者,能转心想也。能转计常乐等诸颠倒等想,故名为想。大品十想,修通三位:前三想为断见惑说,中四想为断思惑说,后三想为修无学道者说。今则不尔,如向疏云:若论其位,则通浅深,以其初习,亦名十想。故知此十,初心通修。又大品十想,通小所修,今唯在大。

    名救大略者,大略犹云大纲也。

    大品十想,在法界次第中,学者欲知同异,捡对之。

    经:复观闻法者,诸天及劫初,皆闻他说,非眼见故。

    经明十时差别者,前五在胎中,若依俱舍,在胎有七位:初七日名杂秽,状如凝酥,此云膜时是也;二七名疱,状如疮疱,此云疱时是;三七名凝结,状如就血,此云疱时是也;四七名凝厚,渐坚硬故,此云肉团时是也;五七名形位,具诸根、四枝差别故;六七名发、毛、爪、齿位;七七名具根位,五根圆满故。今总此三位名枝时,取四枝圆备也。若依俱舍,则前五七虽有身根及意根,由未有眼等余四,故六处未圆,于十支中在名色摄。

    经:炜烨于匪。为猎反。方言:盛貌也。三苍:光华也。

    三聚为色与无记者,谓色聚心聚非色非心聚,无记即第三聚。

    可分段故者,可应作有,字误也。故揣食亦名段食。然四食名相,如第十七记,初已引成实毗昙,略辨其相。今依他宗四食章,更为明之。四者,数也。食者,资益也。段食,即形段质碍之色也。凡入口时,有变坏相,资身益神,亦能进善长恶,名为段食。触食者,触谓触对,祇将心所起,对前境可乐之法,能生喜乐二受,资身及识,适悦安泰,滋恶发善,故云触食。疏明触食,且据资身,此依成论也。故彼论云:冷暖等触,名触食也。思食者,即思量可乐之境,思恶思善,情及无情,境不现前,但由思惟而生喜乐,资身及神,故名思食。四识食者,识谓识心,缘虑了别为义,即取前三食相,资命根一报,住世连持功能,色心相续,便是资益长养之义,故名识食。然此四食,段食唯在欲界,余三通三界,此四并能资益,故名食也。

    经?鉾粗乱反

    经虎兕徐里反。尔雅:兕似牛。郭璞云:一角,青色,重千斤。

    但作此修者,谓长观无常等,不曾间断,故曰常修想也。

    经:是名沙门等者。先叹真人,以能息恶,故名沙门;梵行无染,名婆罗门;离生死喧动,是寂静;除烦恼染污,名净洁;永离众苦,说为解脱。

    是名智者下,叹自行德。知过求出故名智者,识是达非称曰正见,到岸可知。

    名大医下,叹利他德,可解。

    是名善解下,谓解上如来随自等三种语也。

    诸佛七种语者,知上因语至如意语,如前三语中说。就今知七种中又二:先、自知;二、断德所生疑网者,断他疑网也。

    经:发心毕竟等者。初住发心是因,妙觉毕竟是果,因果理同,故二不别。妙觉从圣入圣则易,初住从凡入圣则难,故今迦叶礼佛真因。又发心之语,或通住前。

    憍陈如品

    火器者,其先事火,从此命族,故姓火器。以其克己苦躬,能受事火之道,如器受物,因立美号,是婆罗门种。夫火有二义:一照,二烧。照则暗不生,以喻惑灭;烧则物不生,以喻果亡。既于佛法始悟无生,故吉兆预彰,而姓以无生为义。

    翻无知者,乃是知无,盖西方语倒也。谓以无生智,知无生理,故云知无。既以姓表无生,复以名示斯义。

    其义甚多者,依法华疏,备因缘、约教、本迹、观心四释,而彼文极广,故曰甚多。今止出因缘一释而已,故云且出四意。然须晓陈如本是菩萨,示为小乘,故始自鹿苑引接有缘,令得三藏四益,经历二味,弹诃洮汰,来至法华,已开秘藏,为未入者,今更重开,故知四悉益物该乎五味。若然者,此文虽复单明因缘,而本迹约教,美在其中,故下四悉既皆约鹿苑,与今经对明,是以则知义包一代。

    在先下四文,即四悉。

    在先得道者,佛于鹿苑三转生灭四谛法轮,于初转时,陈如得初果也。

    左面下。大论四十五云:舍利弗是佛右面弟子,目连是左面弟子,以彼土至尊,东向则左北右南,南是阳方,故以智慧居右,北是阴方,故以神通居左,通因定发故也。此二人并前佛七日而入灭持法,迦叶领法。

    阿难、迦叶在灵鹫山入于三昧,阿难于双林外为魔所罥,所以皆不在会,故云于今未来。上四弟子声德普闻,若在会者,理宜对告;既不在会,则今顾命允属耆年。

    善始令终者,初成既为说法,后灭亦宜对告,有始有卒,其惟如来,故令物机,心生欢喜。

    布衍下。甘露。喻三藏真理也。净名云:得甘露灭,觉道成。

    三、本下,先为外道故昔闻,则自己翻邪。

    今因下,今为上座受告,则引他翻邪,自行化他,始终破恶。

    四、初下,昔对证小为大方便,今对显常体权即实,自行化他始终入理。然此四意并摄自他,思之可了。

    言令五人者,应云四人,陈如初悟是能引之人,四人后解是所引之辈,能、所通举,且云五人。

    若作下,若论付法,应付阿难、迦叶及以文殊,但二人未来,余者已灭,故付陈如。问:文殊在会,何故不付?答:为引小故,为开权故,宜付陈如。

    开宗略说者,纯陀、哀叹二品,初开常宗,略说其义;从长寿已下,即广说也。

    得前少意等者,但得前正观,而失后破邪;若依今师,则为全失,以此非答问故。

    又失其余者,失前正观及后破邪以命阿难,但在破邪文末故。

    两途皆得者,既自迦叶品下,皆为折摄涅槃用,故无正说流通之诤,任彼各据,终成用章。

    二义无妨者,此之二品,已入用章,纵有余文,亦属用摄。以此推之,则知后分但在用章,不可更开第六章也。

    前品是摄恶等者,然此二品摄恶摄邪,义虽两异,而皆从对告人以立品目,悉彰如来善始令终。前品则唯在今经以明始终,迦叶既于今会始发众问,故于经终还复对告。此品对昔以明始终,义如向释。

    二、随所宜可见者。谓机缘宜闻,五阴即常,故作此说。四、言下。今家止观,唯观阴境,正与此同。只由众生无不五阴现前,故使诸经举为观境。若烦恼、病患等法,未必常起,故且不论。

    五阴是其始者,即经云无常色等。

    涅槃即其终者,即经云得常色等。涅槃即种智异名,种智从智,涅槃从断。又种智能证,涅槃所证,智断能所,其体不二,故知此文与大品同。

    复呼缘心为色耶者,他云辨智明净,譬之于色,智即缘心也。

    岂可以小乘等者,小乘灰断,故无色心。他云佛无色心,全同小义,岂可以灰断之牛迹,盛常住之海水乎?据实论之下,应云佛无色心,言不无者,字误。

    引经下,证无色心。

    过意界者,意即是心,心尚过之,何况有色?

    虽引下斥云还成自害者,经云过意界在智业,即是舍无常识获得常识,故知智业即是佛心。既许有心,岂得无色?何谓佛无色心耶?此师引过意界言以证佛无色心,不意下句云住智业反成其有,故云自害。说于前义者,鹿苑所谈无常五阴名为前义。

    虽别圆二种者,前云破无常色获得常色,即是别教地前破九界无常之色,登地获得佛界常住之色。次云即无常色仍是常色,谓圆教始终体达无常即常。虽二种不同,俱明有常色等,云何他人云佛无耶?

    结成褒贬者,初文褒也。

    一切外道下,贬也。

    谋议有五者,前四番皆顺外计毁谤如来,后一番违外道计赞叹如来,皆是大权,示为毁赞共熟机缘。或可前是实行故毁,后一是权行故赞。第二番中云或说生净饭王家,或说不生等,盖昧如来随机异说,故检其相违以为谤本。

    经粗犷古猛反。说文:犬不可附也。不综总宋反,习也。经是大法。砺者,其平如砺,故是大法。称者,能定轻重故。砺力制反,磨石也。

    经:调伏迦叶等者,以迦叶等昔并外道故。

    经:则生嗤笑。充之反。苍颉篇:蚩,轻侮也。不能愍汝狂乱,而反轻笑,即名愚人。

    经刨须弥蒲交反。

    齰啮士白反。通俗文:啖曰齰。

    经卤土音鲁。左传曰:表淳卤。杜预注曰:淳卤,埇薄之地也。

    经往至佛所,头面作礼者,往至则通彼外道,作礼则唯在于王,以外道未归伏故。智论云:外道是他法故轻佛,来至佛所自坐,白衣如客故命坐。

    涅槃何曾(至)常耶者。以三一相即,故皆不定。欲破外计无常之执,故云是常。而此常体,无常即常,常即无常,亦即非常非无常也。

    旧当此难者,古师立义,正受外道此难也。

    佛先问之者,即经云:汝性常耶?是无常乎?

    其向拒抗者,应问云:如来何不直答彼难,而反问彼义者,何耶?故疏答云:其向但以五难拒抗于佛,而不出己义,未知彼计是常无常,故先问之。

    佛因余难者,未即直破我性是常,且难所生二十五法是常、无常,故云余难。

    遂出其义者,因佛余难,即便答云:大等诸法,悉是无常。乃知彼计因常而果无常也,故云遂出其义。因彼出义,故佛立并,以通其难。

    若尔,即是下,正释此意。

    是常下云云者,为破外道因性是常而果无常,故佛且约别教因无常而果是常以翻破之,若就圆义,因果并常。

    何故不同者,百论所明二十五谛,正是迦毗罗义,何故与今文有不同耶?

    解云:下意明百论即是元祖所立名相,今经阇提所说,乃是胄裔改张,故有不同。三师即三仙名,义如前记。

    如庄严下,引例。此皆弟子于师所立名义,辄有改作,以例阇提改迦毗义。

    论就一体者,就一人身有大小便故。

    经就二人者,男女即是两人之别,义亦互显,故注云云。

    问平等根者,问字误,应作心字。

    答:彼第三难者,谓难从因所生,悉无常也。

    若答汝义者,今此破意,且用别教破之,由彼计能所法别故,今亦以能所破之。

    实法苦乐者,谓生死苦、涅槃乐也。

    终以苦识研成此乐者,谓内凡人观于相续,即是苦识念念无常,作此研之,得入涅槃,即名为乐。而此得乐,即是证灭。据此师意,谓苦灭相对成二,研苦至灭故一。

    道谛例尔者,则集、道相对成二,治集、修道故一。此师释义,今所不用。

    又有师下,此为正说。

    四谛平等,名为得道者,即是因果不二,境智两亡,名为平等。

    若依爱师,宁解此文者,此斥爱师违经之失。今云圣人是一,岂得约内凡相续道中,研苦为乐,以解亦一义耶?

    若依开善,此皆现迹者,谓本是大权,示现速证。

    庄严下。谓是实行。若作权释,岂显佛力及说法功?然虽二释,但昔教义未称今经,须知寄小证果,本了圆常,方是今意。

    已断烦恼为涅槃者,破覆理无,明显本有常住涅槃,此别教义也。

    但以不生等者,烦恼即涅槃,故曰不生。

    宜作此说者,宜作断烦恼说也。

    若法灭无者,即释经若除烦恼已,名涅槃者也。

    同于互无者,凡夫烦恼处无涅槃,如牛中无马;圣人涅槃处无烦恼,如马中无牛。

    今明生死下,示正理。以生死即涅槃故,故云本有涅槃。既生死、涅槃两皆相即,正当互有,故牛马互无,不得为喻。今对外道,且从别说。

    虽牛中下,释出互无是无常义。

    牛中无马而言有马者,牛处虽无马,不妨牛外别自有马,不同兔角之无。

    终是本无今有者,牛处无马是本无,牛外有马是今有。

    涅槃亦尔者,亦应举生死合喻,文且从略。若具合者,应云生死中无涅槃,是本无而有生死,是今有涅槃例说。

    经异相无者,即互无也。

    土宜异者,西土蜜性应热,故能治冷,不同此方蜜性也。

    无漏中实有有无之惑者,有无惑即无明,谓执著有无,障中道故,故名有无惑。以小乘无漏智,体是无明,故云实有等。

    但无取相者,谓见思为取相惑。

    招提下,真无漏者,此指佛地,或恐但指四果,以云实不得报,岂非小义?

    无劳(至)解体者。解体即无漏智体也。既无漏无报,故解中无惑。

    而胜鬘下。此是招提引经释难也。恐他引胜鬘以难己义,故此释之。

    相似无漏者,即四善根位。

    被导无漏者,谓小乘前三果,及大乘佛地已前,虽俱分证无漏,而犹为极果智之所导,故经说无明缘无漏为因也。他人既无四教甄别,故所立义,大小混和,所引三家,俱未符经应知。经言病中无药等,亦是约别教以说,例前可知。故疏但引古释之非,而不明正义。又引古而无破斥者,以是非可见故。

    则无复色者,即疏解此卷经初所引佛无色心家义也。但取无色为常,不许别有常色,故云无复色故,所以为常。此释违经。

    经能观色(至)常法者。即同缨络经修二观方便,得中道第一义谛也。地前二观是无常,登地证中即常。

    苨,奴底反。荠苨,草名。此以汝我之汝作荠苨,音呼。

    瞿昙翻纯熟,十二游经云:名瞿昙氏,纯淑之姓。又翻牛粪种、甘蔗种、日暴种等。

    世胄殊远者,胄,胤也。古者地肤既没,粳粮乃生。夫妇肇兴,因立民主,以理诤讼。民主有子名珍宝,珍宝有子名好味。始自民主草创之后,金轮相继,迄至善思。从懿摩至净饭,四世是?轮,合有八万四千二百一十王。十二游经云:久远劫有王,早失父母,以国付弟,事一婆罗门。婆罗门言:汝当解衣,体瞿昙姓。因而从之,时号小瞿昙。住甘蔗园,贼盗官物,路由园过,捕贼寻迹,执小瞿昙。王令木贯射之,血流污地。大瞿昙悲哀,收血土还园,器盛置左右,咒之:此瞿昙若诚心,天神变血为人。迳十月,左为男,右为女,从是姓瞿昙。仁贤劫初,当宝如来出世时,瞿昙识神始托生。若寻此意,民主已来,即姓瞿昙。从懿摩王四子:一面光,二象食,三路指,四庄严。被猜,徙雪山北直树林中。园人乐从者如市,郁为疆国。父王叹曰:我子有能。四子因此为姓。又其地释迦树甚茂,此翻直林。既于林立国,即以林为姓。外国语多含释迦,亦直亦能。今净饭王所承,承庄严王后。庄严即是乌头,乌头生乌头罗,乌头罗生尼求罗,尼求罗生尸休罗,尸休罗即师子颊,师子颊生三饭如来,即净饭之子。故云世胄殊远也。

    善来罗汉者,由佛呼善来故,须发自落,袈裟着身,钵盂在手,今婆私吒是。闻佛说法,思惟自证,故不同善来。

    更须施其应器者,梵语钵多罗,此云应器,非外道所有,故须施之。

    经顽嚚者,左传曰:心不则德义之经曰顽,口不道忠信之言曰嚣。

    是默然答者,以宜用默然令得四悉益故,故默然已是于答。

    十四难者,大论云:一、世界及我常,二、世界及我无常,三、世界及我亦有常亦无常,四、世界及我亦非有常亦非无常,五、世界及我有边,六、世界及我无边,七、世界及我亦有边亦无边,八、世界及我亦非有边亦非无边,九、死后有神去后世,十、死后无神去后世,十一、死后亦有神去亦无神去,十二、亦非有神去亦非无神去后世,十三、神异身,十四、身异神。若佛一切智人,此十四难何以不答?答曰:此事无实,故不答。

    我即众生等者,不出十六知见,文在大品。大论广释:一、生者见,计我能生,如父母生子;二、养育见,计能养他;三、众数见,计我有五阴入界;四、人者见,计我是行人;五、受者见,计我后身当受果报;六、起者见,计我能造后世界报;七、知者见,计我五根能知五尘;八、见者见,计我根尘能见色及起邪见;九、我见,谓横计五阴,名之为我;十、众生见,总揽五阴,名为众生;十一、命者见,谓命计连续,恐连续断;十二、作者见,计我能有所作,即士夫见也,谓外人执我有士夫之用;十三、寿者见,寿计一期,寻常虽计病时,最初恐连持断,恐一期短;十四、使作者见,谓驱?由我;十五、使受者见,苦乐由我故;十六、使起者见,令其还生欲界,名使起使者。然今经中,前破我见,有其三破我遍,及我是一,并我是作者三义。后别破见者、知者、受者。余有十一知见,例皆自亡,故不俟一一破之。

    我即众生士夫等者,寻向十六知见,消之易解。

    恶与生天,我应常在等者,我性既遍,在恶无失,何须修善离恶道耶?

    转成二我者,谓常我则遍于五道,作我则离恶修善。

    常即无常者,我既遍在,所以相即。

    舍与主异者,解经异烧异出也,乃是舍烧异主出,主出异舍烧,故舍与主异。

    出无去处者,若有去处,体则不遍。

    经:违世出世法者,世间则父子怨亲两异,出世则此悟彼迷不同。若同一我,何故俱异?

    经:何以下,释。初明违世;此即是彼下,明违出世。

    经子女者,子即是男。

    我遍一切法者,即释经我遍一切也。

    而诸法不相遍者,释经法与非法,不遍一切也。

    义则可然者,若承上文意来,须作我字;义虽若是,准于下文,复不可改。

    随下文业字者,即下经云是业所作。

    下举业平等者,即经云何以故?业平等故。

    譬有边表之处者,即炷边及堂,是边表也。

    我亦下,汝以灯明譬我。明既有边表处,我亦应尔;明既可见,我亦应可见,故云眼识处所。

    法与非法者,即罪、福等,福是法,罪即非法。

    经:如其不吉者,由被破竟,故名不吉。若定不吉,佛更用者,成佛不吉,非我咎也。

    经:是喻亦说下,约喻徴责。凡有四句:一、正其喻相。是喻亦说,即炷有明,离炷有明。炷盛明盛,炷枯明灭,名之为即。明遍室中,亦在炷边,说之为离。举此即、离,为取即义,破彼先尼我与法异。二、汝心不等下,准喻诃责。喻中有即,亦有异义。汝心不等,一向立异,说炷别喻法与非法,明别喻我。三、是故下,如来重复显已责意。是汝不等,偏执离故。我今责汝即炷有明,离炷有等。即、离有明,是初句即、离之喻。法即有等,准喻类法。喻中既有即炷有明,法亦应尔。法即有我,我即有法;非法即我,我即非法。四、汝今下,据法重责。准喻推法,法中亦有即、离之义。汝今何故但受离边,不受即边?我所引喻者者,牒前段;则是非喻,牒后段。此二段经,通是第六科。

    经汝先责我等者,即向经云汝心不等也。

    第七、明我之不平等者。但释后句,不释初句。若具释者,初将我不平,破汝不平,令汝得平,即是我吉。佛正乖邪,名我不平。破邪同正,名令汝平。是佛化善,名为我吉。次将我不平,令汝得平,即是我平。邪正相翻,故我与汝俱名不平。以正破邪,名我不平。破汝不平,使彼同正,令汝得平。佛正同彼,名为我平。

    经:何以下,释。

    破余三义者,此经文于十六知见中,但举四种,前已破作者,今破见者、受者、知者,故云余三。

    卫世师下,约三仙宗计简辨也。

    而神异知者,此是计离神有知也。优楼僧佉,所计即神有知。

    故言下,显经,是牒僧佉所计也,乃是仙尼宗于僧佉耳。

    因华褁火者,华喻我,火喻眼。

    执镰者,猎沽反,刀也。乃是假我者,就佛法正义,谓假根境空,明识众缘和合,方有其见,名为假我。以此假我,御智而知。

    必无实我者,必无外人所计,我性自能见也。

    自举二譬者:一、幻,二、欢喜凡。

    经绥子而佳反。木名。丛生,有刺,其子可食。

    十二因缘,和合成身,由惑润业,成苦果身。

    经:爱、无明是二世烦恼,略无取支,业即行有。

    经从业生有者,以七支果通名为有。

    阿优陀者,此云中也,即脐下一脉。请观音经云:取一中脉是。疏引论偈,从省具足,应云:风名优陀那,触脐而上去,是风触七处,顶及龂齿唇,舌喉及以胸,是中语言生。

    须灭身后,尔乃得之者,灭九界阴身,得四德分果,谓舍无常色,获得常色等。此对外人,且就别义;若约圆者,即阴是德,何须灭身?然阴体本虚,名灭;灭名虽等,灭义两殊。

    经:受慢果报者,即生死身也。

    非自他者,由他起慢名他生,由自起慢名自生,共离可知,四句破执远离于慢。

    法与众生同一平等者,五阴之法,假名众生,既无异体,是故皆从四执所生,破执证空,故云平等。

    与佛言论(至)初果者。即向经云我已知解,得证法眼也。

    异先身命者,谓中阴身异今现阴,此外道正计中阴无因,自然而有,非从因缘,故云非因所得。

    榛、栗、枣、羞者,羞当作修,字误也。左传第三曰:女贽不过榛、栗、枣、修,以告?也。杜预注云:榛,小栗。修,脯。?,敬也。曲礼云:得人之挚,椇、榛、脯、修、枣、栗。传、礼并作修字,唯楚词作羞。楚词曰:折琼枝以为羞。王逸注曰:羞,脯也。言榛者,字音虽同,经所云榛,非是栗也。广雅云:木丛生曰榛,草丛生曰薄。

    一业所得者,同一业因,得此身命,以果望因,身命无异。

    经因即五阴等者,因即善恶五阴,果即无记五阴。故俱舍云:因通善恶,果唯无记。谓现在起善恶,感当来无记阴。

    去来例然者,过去、未来各有二十也。

    今文中下,经中所列,正与中论义同。故中论观涅槃品,明佛灭度后,依佛起于断常二见,约过去未来,不明现在。计如来如去,约五阴为二十,常无常为二十,未来边无边为二十,断常足之为六十二。

    非谓阔狭者,此斥异解也。如大论云:有人云:八方有边,上下无边。有云:上至有顶,下至地狱,而八方无边。此即约现在方所阔狭解义,今所不取,故云非谓也。今正以外人求土,不得其始,即谓无终,名无边;计有始终,即名有边。如得禅者,计八万劫,此乃正约计未来,故云竖论分际也。其常、无常,如去、不如去,委如前记引大论文解义也。问:诸文六十二见,皆约三世,即取现在为常、无常,今经何故不论现在耶?答:今既云约如来涅槃上作四句,故阙现在。又起见多是不了心中所作,过、未两世既不亲见,于中不决,所以起见现在,即事可知,所以起见则薄,故经不论。此其中论涅槃品义同也。

    即色涅槃者,计身神俱灭,即断见也。

    若身不灭等者,计身神俱不灭。

    即常见下两句,即双计也。

    而此文云下,破古不了经旨。

    他人不见此者,谓外道不合计佛涅槃以为四句,既不许作此解释,及谓经文如去等四,是外道自谓其身。

    我如色来至不作此说。皆古师义也。问:今师释义既符经旨,外道云何能计佛果涅槃耶?答:章安本有二解:一云、其道如来涅槃者,不约世尊、如来涅槃,但道彼家所计有如来、有涅槃。如百论云或自在天是世尊等,即是彼家之如来,复计非想为涅槃。二云、欲明六十二见无内外,非但外道计有六十二,内佛弟子亦计如来涅槃有如去、不如去等六十二。

    经:是名为见者,若作是说,坚执不移,是名为见;见执所缘,名为见处;见能集起未来苦果,名为见行;造作邪行,名为见业;坚执所缘,名为见着;为见系缚常在三有,名为见缚;因见生苦,名为见苦;取非为是,名为见取;由见便有三涂可怖,名为见怖;为见烧然,名为见热;缠心不离,名为见缠。

    就见能说者,经从如来名为下,是能见能说。不起四执,名为能见。随机说四,名为能说。就见者,就应作能。一数之圆名者,十十成百,即大数之圆也。

    圆满端正者,具足三千,故云圆满;不纵不横,故名端正。亦可以百年喻百界,百界必三千,唯心本具,故云足一百年。

    若共若离者,共谓亦前亦后,离谓非前非后,破四性已,四悉随机假说前后,令彼机缘达无前后。

    涅槃经疏三德指归卷第十九
上一页目录下一章

请安装我们的客户端

更新超快的免费小说APP

下载APP
终身免费阅读

添加到主屏幕

请点击,然后点击“添加到主屏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