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涅槃经疏三德指归卷第十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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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  次明凡夫中,经明十二因缘少异余处。余处所辩过公因中彰无明、行,今此具论无明、爱、取及与行、有。又复余处现在果中说识、名色、六入、触、受,今此唯说受及名色。又复余处现在因中说爱、取、有,今此通说无明、爱、取及以行、有。又复余处未来果中说生、老死,此说受、触、识与六入。十二因缘齐通三世,隐显互论,于义皆得。故俱舍云:略果及略因,由中可比二,

    细寻之者,令寻文释义也。

    经:圣人色隐等者。以行等十一支不出色心,如是色心皆从根本无明所起,此乃但明过去之因也。

    次正明凡夫中,初明后即。前经有二段,先明过去因。经从无明生爱,当知爱即无明者,无明之心,对境染着,即名为爱,是故此爱即是无明。

    经从爱生取等者。即前爱心取着境界,即名为取。体性不殊,是故此取即无明爱。

    经从取生有下,即前取心起业名有,是故此有即无明等。

    次论现果。经从有生受下,此名识支,以之为受。识支即是现报之体,从因纳得,故名为受。即前有支转为此受,是故此受即前行有,亦应即前无明、爱等,就近言之也。科为后即前者,以后后支不离无明故,故知心外无别心数。

    故明前生后者,以经云生于名色等故,然亦明其心法展转相生,更无别数。

    经从受因缘生名色者,受增为名,所托精血,说之为色。从受生于无明、爱、取、有及行者,从现报受起后因也。从受因缘生受、触、识、六入等者,从现报识转起未来生死果也。此中文虽相生,义本相即,亦应云名色即受,乃至六入即受。

    经:是故受者下,总结无别。受心向前,即于过去无明、爱等;向后,即名色等,故即十二支。

    或谓未来生支为受者,疏主出他释也。正解如前记。执有心数者,疏文可解。然经文应明其过因现果、现因当果,而此文中略无当果。辨过因中,初言眼、色,明欲四法。生眼识者,虽举四法为取,要欲为无明支。欲即无明,正显其相,此是过去无明支也。欲性求时,即名爱者,过去爱也。爱缘取者,过去取也。取名业者,过去行也。此言略,若具,应言取缘有者,名之为业。次明现果。业缘识者,生现识支;识缘名色,起名色支;名色缘六入者,起六入支;六入缘触,起现触支;此心法中,触数名触,下依此触,生诸心法。触缘想、受,起现受支;通想说之。触缘爱者,起现爱支;触缘信、进、定、慧等法,起现有支。

    如是等法,因触而生。然非触者,结明其异。由言非触,故诸弟子执有别数。

    娑沙二释者,又正法念经中,摄入鬼畜;罗睺是师子儿,摄入畜中。

    通是一有为者,总其三界,是一有为果故。

    二十五有中一有者,以二十五有但是细开六道,故有尔许。然于六十有开不开,如地狱趣,但通总而为一有,更不细开八热、八寒等殊。鬼、畜、修罗,品类俱多,而通总各为一有而已。故云如下三趣等,应云四趣,以二十五有开四趣故。

    人天各离等者,人之一趣开成四有,天之一趣开成十七。言十七者,一、无想,二、五那含,六、欲并梵成,九、四禅,四、空处通前为十七。此盖治者释经中一有义,意取四恶趣不细开为一也。然依疏主,其义颇长,既通余义,故更助释。

    因果者,二十五有不因因果也。善恶者,三善三恶也。七识处下,河西于欲界分五道云:上二界为七,谓此处是心王住处故。若出三界真空涅槃,则非识心住处也。又泽州解云:三空为三,初二三禅为三,欲界人天为一,故合为七。论云:识不乐住三途,及无想五净居。非想处三恶,有苦煎迫,识不乐安。第四禅有无想,残害识心,故不乐居。又有五净居,趣入涅槃,不欲久安,故非识住。非想及灭定,亦残害心识,识不乐居,故非识住。

    此不应然下,破河西,而今师不出正义。今准远师云:人中富贵为一,六欲天为六,初禅已上合为一,是为八。

    名无分优婆塞等,如第一疏释列众中。

    又人师下,此即泽州解也,彼云如毗昙五戒,要须具受乃得,但就持中,持一戒者名为一分,持二名少分等。

    次明八戒者,如前记。

    但是互出者,点示经文,五戒约不具说,而有执具受者为诤;八戒约具受说,亦有执不具受为诤。

    经不名得斋者,一日一夜是齐分故,所以灭此,但名得戒善,不名得齐。

    故毗昙下四卷,毗昙业品偈云:调御威仪戒,是舍于五时,禅生及无漏,二时觉所说。长行释云:威仪戒五时舍,罢道、犯戒、死时、邪见、增法、没尽;禅戒二时舍,退及上生;无漏戒亦二时舍,退及得果。

    更增损之者,谓杂心中四舍,望四卷毗昙则无。法没尽舍及犯戒舍,是损也;而有二根生舍,是增也。故杂心业品偈云:别解脱调伏是舍于四时若舍及命终断善二根生。长行释云:谓舍戒身种类灭,善根断,二形生。律者云:法没尽时,彼说戒结界羯磨一切息。阿毗昙者,说法没尽时,先所受律仪相续生不舍,未曾得律仪不得,是故说一切息。有说:犯初众罪,名舍律仪。此则不然。若舍律仪者,犯根本罪已,还俗应得;更出家已,舍律仪故。佛言:非比丘者,以非第一义比丘故。此说无过也。犯初众罪,于别解脱律仪是比丘,于无漏律仪非比丘。尽寿律仪四时舍,齐律仪至明相起时舍,谓住律仪。而犯律仪者,是犯戒,非舍戒。故疏云:但是秽戒也。

    除法下,正示杂心所损二舍也。谓杂心无此二舍,故云除也。

    并言不舍者,谓法灭犯重,并不舍戒,如向引论。

    二根下,即杂心所增一舍也。

    余部下。谓二根生,亦不舍戒也。若准四分,二根生失戒,以四分四舍与杂心同故,谓:一、命终,二、作法,三、断善根,四、二形生。故四分中,罢道还家,须作法舍。其不作法者,戒体还在,犯重,亦不失戒,以余支余境犹转故。若根转人,僧转为女,则悬发尼戒;尼转为男,则悬发僧戒。故根转者不失,不同二根生。

    即真无漏者,见、修二道也。

    相似无漏,四善根也。

    受道下,二、即余凡夫于戒持犯也。犯者,但名污道,乃至知不失。

    一、三皆大乘说者,此即大乘初心不达佛旨,或言二乘得作佛,或言不作佛。世有定执五性、一性宗义者,或似之,以五性家谓定性二乘不作佛故。

    非其境界者,非小乘诸部境界也。

    若尔岂可(至)定是耶者。故知于一于常起定执者,则执实谤权,岂知权是实权?实执水非波,岂非

    颠倒。是故金铁二锁,贵贱虽殊,系缚一也。于一起执,其金锁之谓乎?龙树所谓非论议者所知,盖凡夫易起执着,故论主??之也。

    现在正断者,子缚断也。

    未来不生者,果缚断也。

    并是近代者,指此方齐梁已来人师,于此经文,随语各执也。

    当果与真神者,佛果在当,真神非妄。

    即是离众生有者,以众生是现是妄故,未有佛果及真神也。

    心及众生等者,凡有心者皆当作佛,一切众生皆有佛性,闻此说者于即起执。

    并不得佛意者,以于即离各起定执故。若解今宗六而复即,则起于即离有定执耶?是故闻即不惊,闻离不怪,善得佛意,吾宗之谓乎?

    及三文者,犹如虚空等三段也。

    经一阐提等悉有佛性,或说无者,一性宗言:阐提有五性,云无应知。言有约性,言无约修。言有,约未来定作佛故;言无,据现在断尽善根故。得今经意,冰执自消。

    婆多明无者,如十诵戒本序文,但云稽首释师子也;成实宗昙无德,故四分戒本序云稽首礼诸佛也。

    多世界则有者,萨婆多无十方佛。

    迦叶品之二

    疑是解津者,津谓津济,由疑故得解,则疑是解家之津济也。

    此疑非解者,以因边邪之见而有,非因佛教异说而生,故疑者犹豫不决也。

    释出疑由者,即经心不了故等也。

    如此事理者,涅槃理也,浊水事也。

    比度能治者,即经云众生见已,即便生疑等。

    经见有二种者,见生死苦,故云见苦;以猒苦故,疑有治苦之乐,故见非苦。

    苦、非苦下,释二种相:先释苦;众生见已下,释非苦。

    经离是四事者,即上离善友等四也。

    如种良田等者,雨水喻所施之物,田即能受之人;下种喻能施之心,生芽喻所感之福。下种是因,雨水是缘,因缘具足,故生芽收谷。

    贫是劣果者,如田本无谷。

    施得胜报者,如种之获谷。

    田瘠下,若约田有肥瘠,则收有多少,乃喻施悲、敬两田,报有优劣。今且通喻,既并获福,通号良田,故云置而不论。

    私谓下,先牒邪执。应下种(至)水土。举喻破也。如下种于田,冬必收谷;施物于贫,后必胜报。如水土无谷,我种之而获谷;若贫穷非富,我施之而果富。

    若有施主施利刀等者,以恶资施主,反破邪执。

    经有五事施者,谓色、力、辩、安、寿命,此偏约施食以说。

    第六、复次下,疏文消经,自是一意。经意:以供养佛像乃至亡父母,虽有能施之人及所施之物,而无受者,以佛像等非生人故。既无受者,云何有报?

    临终一念者,如阿耆达王行十善业,垂终之际,宫女堕扇面上,一念重嗔,便受蛇身(云云)。恶念既尔,善念例然。

    而堕而升者,恶念堕三涂,善念升天人。

    余未偿等者,如石勒前身,于罽宾施罗汉,以有鸡业,且堕鸡中。后以施罗汉因故,报为国王。不达此等,即成邪执。故经出邪执,疏以正见释之,显彼邪也。

    经如盖是一者,脑盖也。

    应有习果者,今世亦应有智慧也。有智不应断善,以断善邪执是无智故。答意者,亦有习果而是世智,不妨断善也。

    清升善根者,人天善也。以彼拨无世间因果,故唯有三涂之恶因耳。

    徐仆射理人者,善能决断他人是非,己身有犯而不闲答问也。南史云:徐陵,摛之子也,字孝穆。母臧氏,尝梦五色云化为凤,集肩上,已而诞陵。数岁,家人携以候沙门宝志,志摩其顶曰:天上石麒麟也。光宅云:法师嗟陵早就,谓之颜回。八岁属文,十三通庄、老义。及长,博涉史籍,有口辩。父摛为普安王詻议,及引陵参宁蛮府军事。王为皇太子,东宫置学士,陵充其选,稍迁上虞令。御史中丞刘孝绰与陵先有隙,风问??陵在县赃污,因坐免之,为通直散骑侍郎。

    天柱瑜者,天柱山在会稽,瑜名也,时号顿悟禅师。

    不晓世语者,未治本云:瑜常身病,尼问疾云:阇梨无所苦,已就灵姑卜。云:无苦。即问:灵姑是谁?答言:是剡。更问:汝向剡耶?答云:是夜行。汝夜行耶?而竟不知。越俗名鼠为灵姑等,故云不晓世语也。

    而是下,合例也。有世智如理人甚善,极解深义,不知出世法,如不闲答问,不晓世语。

    经非是下劣等者,简阐提但在人中,唯是利根,诸天着乐,三恶苦重,皆无刚决,故少此心。

    利人初入者,以自然有三念故,如前说。

    释中二者,标过、未二善也。过去下,释出二相。

    果字即结未来不断者,以过去善因,若今未受果,必在未来,即顺后报也。

    既无现未,过去亦息者,以未来望今,现在为过去,又直约今生已前为过去,以今不作善因故,不资发过善,以过善不得起故,故云亦息。

    通别三世者,前三问是别,后一问是通。

    经如来亦说佛性有六者,此据佛于上第七功德中说此六种也。

    是了因者,据可见之言,即判属了。

    二谓正因者,据一常二真等,谓是正因。

    望下下,今意谓与九地佛性相当,即九地中了因、正因也。

    悬取答意者,恐佛作此答也。

    若谓往时者,未断善前,名为往时。

    正用遣问者,虽通举四种,而正以分别答遣迦叶之问,故重释也。

    虽有而无者,虽有佛及等觉之性,由烦恼故,常果未显,属于三世,故云而无。

    虽无而有者,必定当得常果,故云而有。

    通答前三者,初明即有而无,何妨断善,即答第一问;次明即无而有,何妨一切悉有,即答第二问;总此二意,即答第三。以斯一文,答前三问,故云通答。

    当相即非三世所摄者,约理则凡圣体一,故非三世而未来得。复云未来者,约事则因果位殊,未来方证,即前不即不离义也。

    如来则非三世者,究竟证常住故。自金心已还,虽分证常,犹有无常,故属三世。下经明后身九住,同有六事,而有常者,与而言之。

    未来全见者,至具见时,即是妙觉。

    若善五阴者,四果、十地。菩提果者,究竟果。如下疏释。重明后身者,真因分果,皆属三世。

    但言可见,与前为异者,对前后身六事辨异,前云六少见,今云可见,可见则未得少见也。

    不与常名者,八住至五住,比于九住已上,所证浅故,夺其常名。

    言善、不善异前者,五住至初住,所证复浅,无明尚多,故云善、不善不同。六住已上,得纯善名,下文详之矣。后身下,通前简显也。

    修得是善者,于当位见中道故。

    不修不善者,未破上地无明故。

    并云亦应真不真者,具足合云亦应修得是真,不修不真。

    失念不善者,若约今宗,圆位初住已得念不退,别乃初地,并不应失念,故此释非也。

    难亦未去者,若欲去难,如向记中,随文释也。

    经定有佛性等者,若言定有,现在未见;若言定无,未来必得;不许定执,即名置答,置而不答,释一者遮止。

    反质答之释二者,莫着质问也。反问其义,不令执著,名为置答。佛以莫著名置答,迦叶以遮止难之。

    私云:下置谓弃置,遮止莫着,悉是弃置所问,是故但云以置为答,通收二意。前疏主释义,别就两途,通别相关,其义方显。

    因中因果者,无明、烦恼是因中因,四果、十地是因中果。

    经亦过去、现在、未来,则是因中果也。

    亦非等者,究竟果也。

    因中二乘即是三世者,因中果也。

    若大菩提等者,究竟果也。

    前文下,重牒前文,示今释义。

    果性不尔者,以有因中果及究竟果故。

    善五阴者,即通因果者,小乘四果,十地分果,所有善阴望佛并因,唯佛名果。向云生善五阴即是果性者,且约通说分证究竟,及以小乘俱名果故。

    前文下,引前文证今义,亦三世是四果,十地非三世是究竟。

    有人下,出他人释义。既疏主已约因果释之,故知他义未当。

    若约烦恼即为因者,以烦恼即佛性故。

    善阴果性通因者,以四果十地,究竟悉名善阴。经云得善五阴,即是四果十地也。而疏云十地之果者,望凡名果,望佛名因。向经云果亦过去未来者,望凡以说。

    唯在于果者,经云获得菩提,是究竟菩提也。从善五阴得菩提果,故名阴果。

    备有因中之果及菩提果者,初法中善五阴,是因中果也。菩提果如文。

    经如众生身等者,以众生身喻菩提,精血喻诸烦恼及善阴。

    经:佛性亦尔。前四味,因中果也,此亦三世;醍醐,菩提果也,此非三世。

    即合现在以烦恼故能令断善者,以现断善合乐果也。

    必由过去者,合过去业也。由昔无信,今断善根,无信即烦恼也。

    今言下,释妨。既由过惑而今断善,何故经云现在烦恼耶?故此释之。

    合第二譬(至)不生果者。未来若修缘了,方能得果,故云佛性因缘能生也。

    若铿然固执者,若定执正因,佛性在迷,未具缘了,如执灯明未出,不能破闇。

    若因缘假名者,若晓未来因缘会时,则能得见;如了灯日,虽复未至未出,不可定执,不能破闇。

    经未来之生能生众生者,然此段经凡立二譬:一、灯日譬,二、生支譬。疏但释灯日,后譬略无,谓十二缘中未来生支能生众生。

    能生佛性者,能生初住及后身等佛性。

    经:若言五阴是佛性者,若阴是性,则性在身内,云何说言非内非外?

    经我先不说众生佛性为中道耶者,此指师子吼品中广释佛性为中道义,故今指之。

    非内六根等者,内六根即正报,外六尘是依报。

    为破两执者,内外之执也。

    即一而三,即三德性者,即中是法身性,即空是般若性,即假是解脱性。

    备此二义者,即三而一,即一而三也。

    岂有无真俗之中等者?圆融中道,即遮而照,故具二谛。

    佛性咸遍者,中既具俗,俗摄三千,事理依正,无所不统,故云是故佛性至咸遍也。

    多处论遍者,所出非一,故云多处。

    所以至此等者,多处论遍,是双照;此言双,非是双遮。应知言说虽殊,理体无异。多处论遍者,是即遮而照;此非内外,是即照而遮。遮照一如,诸文义等。

    复应双是者,即双照也。

    尚未能计犹如虚空等者,尚未如外道之胜者,安晓圆中之大义乎?

    根尘合等者,经但云内外合,荆溪以根尘释之也。

    岂非体一等者,凡有三句,结责他师。体一则依正体一相即,谓依即是正,正即是依。既一既即,则晓依正俱遍,故云岂非性遍。岂同计性唯在有情身中,如器中有果耶?

    今问下,只由经云内外合故,所以历根尘责问,显彼违经。先以四句定;次若双非者下,正难。于四句中,且牒双非以破,恐他见此明中道为佛性,而执此义。言无情无佛性者,以经云非外六入故,故今以非内难之。五阴即内六根,既云非内非外,则有情五阴亦无佛性,何但墙壁无情无佛性耶?若约双照,则依正皆有。

    哀哉下。伤劝也。伤彼迷愚,故云哀苦。

    请细下,劝晓经旨六门,即今明中道六段也。

    以括一部者,以一部之文,岂离中道?文虽异说,理必常融。此为世人好执下文墙壁无性之义,故令以此遮照之旨,统括诸文。

    统收一期者,此经谈理既然,诸部圆经,固无异辙,但由兼等,故分五时。

    释迦以望等者,出世之意,指归此性,佛佛道齐,五佛无别。一以贯之,故云理无二是;五时无别,故云事无毫差。

    所失下,只由世人不了性遍,则使大教徒施,圆修虚设,故云不轻。

    释迦等,即五佛也。一释迦,二十方,而以三世为三,成五也。

    先出二执者,执外道、内道也。

    次四复次等者。经中约果约修,以谈佛性。然修由性成,果由因得。良由本具,方论修果。故使理具,转成修具。一一修具,无非理具。当用此意,以寻经文。

    经:佛性虽有,非如虚空者,虚空说无,为有故有,颇见而佛性可见?

    经:犹如灯焰者,从初焰至后焰,相续不断故。

    色即佛性等者。此明墙壁外色即佛性也。金錍云:色何以遍?色即心故。又云:若不唯色,色非心耶?

    若色等无者,若谓墙壁等色无佛性者,相好色身亦应无性,以俱是色法故。若俱无者,则有情亦无,何但无情?

    二、结假说者,经云定说,非定执也,故以假说明之。

    经:心不等故者。既知酪因乳生,则乳中有酪,何故不许乳由水草,而水草中有乳耶?两物既俱本有,而偏执一有一无,名心不等。

    经四事和合者,此明眼识从四缘生,新经论明九缘生,如前记。

    初一异因异果者,一因生一果,故云异因异果,故以一字明之。

    经离于方便等者,以乳久停,或自变为酪故,如师子吼品。

    经要须方便者,要须人工也。

    经盐亦应有微不咸性者难,意者不咸之物既有咸性,盐咸应有不咸性耶?此即互难,难有令无,难无令有也。

    经不可独用者,以盐性咸苦,独用则人不堪食,若本有淡性,何故尔耶?

    经不从方便者,不从外四大而增长内也。

    一、依理起教用者,即如来依佛性理起权实教。

    二、明下,即机缘。禀教立行,故曰修因;行成证理,故曰趣果。

    三、习下,修因必习于圆解,趣果定除于结惑。故此三科,初一在应,后二属机。

    别明自意者,自意是今经正意,故更别释。

    经:知杀解脱者,知杀贪爱母、无明父等,得解脱也。又是知因杀得解脱,如杀五百婆罗门等。

    经乃至邪见者,于十恶中略其八种,故曰乃至。

    知邪见解脱者,知因邪见,识达正道,名为解脱。

    得无量罪者,泽州云:波斯匿王先有诚教,有犯佛者,罚财入官。彼闻得罪,谓招此坐(才过反),故求与财。

    随自他意可知者,智人说有,我亦说有;随智人是随他,我亦自说是随自;前随愚人说幻,一向是随他。

    经不见一切众生定得菩提者,此赴宜之说。圆人初心定知,岂十住不见耶?然应比下实见,比上则名不见。与夺论之,义自可了。

    经我说如是,汝说亦尔者,彼此同知,名随自他意语。经然不离于阴入界也者,无量诸法,不离三科,三科不离色心,色从心造,全体是心,一家立行,唯能阴界,美在斯也。

    经:七种语者,因中说果,名为因语;果中说因,名为果语;说现在法,望前为果,望后为因,名因果语;立喻显法,名为喻语;假举世间不应有事而显诸法,名不应语;随世流布说男女等,名世流布语;有所宣说,令他众生从己化意,名如意语。虽有七语,正约后一,明已为生说性之意。

    经众生现在六入触因者,谓现六入及触,是过世业行家果,现所造业,复为来因,名因果语。

    经说诸众生悉有佛性(至)不放逸者。宝性论云:为众生于自身中生怯弱心,谓己无性,绝分不求,故说众生有佛性。义与此同。

    初明无所有者,由证法身真空之理,而外有力、无畏、相好等,即真而应,故云无所有。无家之有,名无所有。次明有所无者,谓不善、无记,昔有今无,故云有所无。又前一显智德所成,后一明断德所离。

    阐提即有下云云者,此修善修恶,互论有无,如下四句料简,故注云云。

    经众生不解(至)自意语者。七方便众生,执偏疑圆,故云不解。

    经后身(至)不能解者。藏、通后身,若别教约行教道,则初地已解;约教教道,等觉犹迷。若以究竟望之,则圆教补处,亦名不解。自等觉已还,悉名其余菩萨。

    况复浅人者,二乘及余菩萨也。

    世谛种别者,即别圆俗谛中,十法界业行因果差别故,非二乘所解。

    应身为世谛者,化迹难量,不可思议,故非二乘能了。上文云现病是佛境界,非二乘所知,即其例也。

    别有所关者,此如法华玄义,明七种二谛中,引此经文,明别教二谛也。故彼文云:幻有无为俗,不有不无为真者,有无二故为俗,中道不有不无不二为真。二乘闻此,真俗俱皆不解,故如聋哑。大经云:我与弥勒共论世谛,五百声闻谓说真谛。即此意也。若约时部,或在华严,或通二酥。

    境界性者,恶邪堪为佛所观境,未有一毫之智,名境界性。

    万善了因者,了因了于万善,名了因性。

    亦名缘因者,指上万善也。

    或众生性者,五阴和合,名众生性也。

    俱有无记五阴性者,阴果之身,既酬昔因,故是无记。现起善恶,能作未来世因,名善恶阴。所谓因通善恶,果唯无记也。

    语异意同者,三句意同,其义可见。而俱有句,旧云并有正性或众生性,今云俱有无记五阴性,云何同耶?答:五阴即佛性,岂非正因?色心和合,岂非众生?故知义同旧说。

    一句至七句者,此通就今中道大章共释,总有五段,谓初一句、二二句、三三句、四四句、五七句,故云一句至七句也。

    自他语亦有亦无者,阐提现在未有佛性,名亦无;当必得故,名亦有。此古人义,不可用修性善恶消此两亦,以修性善恶出今宗故。七、众生在下文。

    各有一边者,善人有善边,阐提有恶边,两人对待,故称俱有也;俱无例尔,约缘故有。

    得无得者,取着迷心名得,故阐提有之;信理悟心名无得,故善人有之。

    如上说者,还将二人相对,明俱有等。

    单就理内者,以善星、罗云皆权人,而内已证理故。

    顺逆二化者,善星逆化,罗云顺化。

    谓此为能解难解者,兴皇自谓此释得意也。

    今明下,明今释。

    欲依此文者,显前古人违经背义也。故今约下文七众生出没,以释顺经也。次约三谛,是顺义也。

    俱在恒河者,同有正因性也。

    俱不到岸者,俱未到分证彼岸也。

    中道因果者,真因极果也。以善人于圆位,但在名字观行中故。

    而佛性是一者,如七类有异,同在一河。

    经:坻弥,三苍音低,下音迷,具云帝弥祇罗,此云大身鱼也。其类有四,此第四最小者。

    经?鱼且各反。异物志云:鐇?,有鐇骨在鼻前,状如斧斤。江东呼斧斤为鐇,故谓鐇?也。

    合譬具合者,具合上总别二譬也。

    前品下,对前品辨异。

    经:虽得解脱,杂烦恼者,非想等为解脱也。

    经虽信佛性是众生有,不必皆悉一切有之者,或谓阐提无性,或云草木无性,正坐此失,学者知之。

    但求实利者,谓求菩提也。

    经:二者、随道者,顺涅槃持戒也。

    余六深隐者,伽陀,此云重颂;尼陀那,此云因缘;阿波陀那,此云譬喻;阇陀伽,此云本生;毗佛略,此云方广;阿浮陀达磨,此云未曾有。此八深隐难解,故不信今意。应如法华玄文第六引达磨郁多罗云:不信六部互不相通,谓小无广问记,大无缘喻议,但信六部其互相通,谓修多罗、祇夜、伽陀、伊帝目多伽、阇陀伽、阿浮陀达磨。以消今文,其理雅合。

    经惋手比丘。乌唤反。惊异也。未详何义立名。

    通五方便三十心者,小乘四念为一,及燸等四为五方便,大乘住、行、向为三十心。

    俱内凡也。七方便者,即小乘七也。于五上更加五停,开四念为两,谓总念、别念,故有七。

    通三十心者,且依别位以释,则住、行对四方便,十向对世第一。

    因前第二等者,用前第二人为缘也。

    仍本似位者,此释为正。

    经刁长者鸟跳反

    而犹有此生者,苦依身在故,所以未度生死。

    此殊不见理者,不知理有真中之别,偏真涅槃非佛性,中道涅槃是佛,三人未见中道,云何见性耶?

    亦不同得涅槃者,既佛性有见不见,例应涅槃有得不得,那忽前文以四人同为第七到岸耶?

    涅槃有异者,真中别也。

    生死不同者,分段、变易二种别也。

    即小乘七人者,开四为七也。开声闻为四果,并支佛、菩萨、佛,故知有七。是知前明涅槃是通教义,故引释论,证成通义也。

    通别互举者,今说涅槃河是通教义,前说生死河是别教义。只由今经重施四教,故称四悉机。前说于通,今明于别,而复会归佛性,故与前部不同。

    涅槃经疏三德指归卷第十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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