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涅槃经疏三德指归卷第十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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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且就色说七,余阴可类。若依成实判位,此七同在闻、思、修地中,而毗昙亦说此七判位,则与前异,谓前四在四善根乃至见道,后三修道。

    三观下。先准小乘,今文乃依成论也。约位在四善根,若依毗昙,则以观阴、入、界名三观处。约位在总相念,若大乘下,即是达三道,即三德,名三观也。璎珞所明,则别教次第三观。二谛观是空观,因观生死而证真空,俗是入空之筌,故云二谛位在十住。平等观是假观,前十住位已破假用空,今十行中复破空用假,二边各有破用,故名平等。以此二观为方便,得入中道观也。修中十向,证中初地。

    注云云者,一心三观,如大论。此则已当遍四教,释三观也。前约苦等,即是藏、通经。八解脱,如下第二十八经中说。

    无诤下,三、解中,初义属藏,次义属通,后义收别、圆。

    经诸神通,六种不同,故云诸也;亦是修发不同,或漏、无漏,故云诸。

    实遍下二句,上句云即是诸善,下云遍于诸善者,由即故遍,由遍故即,而即显体同,遍显广摄。

    先明即大乘善者是实相,随净缘故,有十五句异。

    即小乘善者,是实相随染缘故,有十六句异,而皆随缘不变,即事而理。以佛界名净,九界名染,故知小乘是染缘也。

    二云下,以十地判三慈。古人虽用欢喜等十地之名,而此释义乃属通位,良由不分四教,所以致此淆混。若是别位,则始终显中,岂得云空心等耶?今师于妙玄明通位,义与此同。

    疏云:空心多者,妙玄云:通菩萨从干慧至见地,多用从假入空。四地下,玄云:从薄地用游戏神通,多修从空入假。八地下,玄云:从支佛地学二观双照,入菩萨地,自然流入萨婆若海。今云并观,只是双照,而云是双非者,以照俗则非真,照真则非俗,故于双照得双非名。是知古释不出通意。

    冥真故非有非无者,以佛果妙有,冥合真空,故非有无。

    今言下,今破缘。五阴等者,破初师。疏主意以生缘、法缘与假实名同,谓生缘即众生假名,法缘即五阴实法,假实俱是生死有法,初师岂得云法缘缘无耶?故云五阴法如何是无也。

    又若下,纵破。若谓法缘是无,又与无缘如何区别?故云无缘何异?此由古人但明二谛以配三慈,虽有双非之言,但约空、假互夺。故使疏主顺彼立义,以法缘是有,无缘属无,并而破之。若约今家,以此三慈敌对三谛,则无此难。

    又初下,破第二师。岂一向空者?若是别位,则见中道,故非空;若是通位,干慧性地,实未证空,亦非一向。

    又非下。正破第二师云八地至十地是双非也,以第十是通教佛地故。以今经明行无缘慈者,正是因人,岂是佛地?此亦兼破第三家同据佛义也。

    此乃下,明今释也。若缘等者,即前三慈各具此三,故无有无之难,然亦不妨以此三慈敌对三谛。

    今于一一慈中,各有三者,乃即一而三。

    又缘于三谛等者,此以三谛释三净义,以前三净即三谛故。

    引中论者,通证三慈,各具三谛。

    假名四句者,谓此四句,无定四执,其体互融,故以有无双非,以判三慈,而非戏论。

    经觉寤居效反。寤亦觉也。苍颉篇:觉而有言曰寤。

    若佛实修下,经云菩萨,疏云:佛者,因果互举。

    中间非横者,谓合得八十寿而或夭折,故假慈力除横死夭折而得定寿也。念佛作福能延寿者,应知但是免横而已。今文据长,且云八十,其或定寿二十、三十等,中间亦有非横,则慈能益之。然亦假机缘乐善,慈方为益,感应道交,因缘和合,非孤然也。颜子行仁而寿三十者,此乃得其定寿,安可谓行仁反招短折耶?故知三十之寿,自由往因,中无非横,功由现善,行仁之益,明同指掌。杨子法言曰:或问:寿可益乎?曰:德。曰:回、牛之行德矣,曷寿之不益也?曰:德故尔。如回之残,牛之贼也,焉得尔?李轨注云:言复甚也。

    如初下,以不煞是长寿因,煞害是短命因,故举煞业三时无悔,以明定业一时有悔,则成不定。煞业既尔,盗等例然;恶业既尔,善业亦然。且如不煞放生,三时无悔,则后受果报,乃获长寿而无横夭,此乃定业感定报也。

    一时有悔者,虽感长寿,不免横死,故假佛慈,益之免横。

    问义自下,据恶业为问耳。

    转重为轻者,例如小般若云:是人先世罪业应堕恶道,以今世人轻贱故,先世罪业则为消灭。亦同十住婆沙论云:愿今身偿,不恶道受也。

    青泥者,青谓铜青等染,泥谓杂泥等染,即黑色也。然此青黑实非正色,木兰赤色亦然。木兰谓果汁染等。南山云:予于益部亲见木兰树,皮赤黑色鲜明,可以为染。

    但其点小等者,谓着木兰,虽以青黑点之,遥望还是赤色。有本其点下或剩虽字者,非。

    经:南天竺者,天竺或言身毒,或言贤豆,皆讹也。正言印度,印度月名,良以彼土圣贤相继,开悟群生,照临如月,因以名也。

    经驰骋丑领反。广雅:驰,奔也;骋,走也。

    经私吒竹嫁反。

    经割其股肉者。运历曰:唐开元二十七年,明州俚人陈藏器撰。本草拾遗云:人肉治羸疾,自是闾阎相效割股。藏器盖依此经也。

    是附庸者,此谓五等诸候,列国外不满百里小国也。庸,用也。谓国色微小,不能自通于天子,以国内税贼,附用于大国诸候也。

    经:复念宿嫌者,稚年被释种骂为妾子故。

    经:劓,鱼器反,割鼻也。

    梵行品之二。

    一心已成者,即舍心离着也。古人意谓见他离苦得乐而生欢喜,若不离着,梵行不成,故云一心已成也。

    今亦一往者,且以三一各立一果,义当历别;四心互通,义当圆融。

    若二往者,不应两判,但是文略及互现耳。

    即理而事者,内证三德之理,而外运四心之事。

    与爱相扶者,以慈等被物,如母爱子,故制其果,名为极爱。

    舍心下,可解。是则虽有四心,但成二类,前三属有,后一符空,故但二果。

    果岂隔别者,既四心互具,理合一心,皆有二果。

    经明三一各有一果者,盖是佛言隐略,故云文略。又是佛言巧妙,互现其名,三心得极爱果,非无平等果,舍心得平等果,非无极爱果,故云互现。

    若过若不及者,今明梵行之果,正在别初地,即圆初住。若云八地,是太过;若云性地,乃通教内凡,是不及,俱不得中也。

    子非我内者,子是所爱境,非能爱心也。

    结判分明者,初文末结云名曰极爱,后四文末皆结云名一子,分明若此也。

    见诸凡夫者,即是见人天道,起四趣恶因也。

    别譬发心等者,谓依四教发心学人,即是四圣法界初心也。故兼前文,则慈被十界,怡然理顺。

    起于取著者,四教四门,各执成着。

    譬五阴者,皆由缘阴执有我身,于是便计我解为是,他学为非,诸惑浩然润彼三业,招感生死何莫由斯。

    左譬实等者,西方君、父、师皆面东,故左在北属阴,阴静譬实;右在南属阳,阳散譬权。定观智拔,义亦如是。定止散动,譬父母见已及与左手,故云定观。观,见也。智能破惑,譬右手。总上权实定慧,是拔彼意业之恶,既双以左右配拔意业,故单以捉头譬救身,挑出譬杀口。

    别譬苦果者,以前二文俱譬恶因,故此别明所感之果。第五、通譬,则兼前三文。经:若堕地狱是果,造作善恶是因。

    直申不解者,如佛向举五譬,皆住极爱及一子地,复云杀婆罗门,其义秘密,故我浅智不解。

    或云五难者,即开初煞婆罗门难为三,并下二文,故有五也。

    经则应护念者,既住一子地,则应护念,何故行煞?

    经:若不住等者。若不言住此地,应同凡夫行煞堕狱,又何不堕?

    不及弟子者,弟子即须菩提。

    经:佉陀罗炭者,僧亮云:一烧六日乃灭,坚利伤人。

    总寄迦叶者,由迦叶问,故寄而斥之,以诫后代无智,谓佛实骂实煞之者。

    上迦叶问等者,引圣行文,与此辩异。

    一、解下,出二家释义。初家全非上佛答意。且上答意者,谓虽未得不动地,为护法故,为驱遣恶人故,破戒无罪。而云得地及破戒者,非上答意,人师妄说。若然者,则是未得地,不许破戒也。

    二、解下。次师解义,与上文合。只由得地入真则可,见机破戒其理必然。故前但问:未得真时,有缘得破否?故佛答云:得。是知前云破戒,是未得入真凡位,遇弘法缘则许破戒。此破杀戒,是入分真圣位,见机因杀得益故破,故云即得于真也。

    理在其间者,前煞听戒童子是化,今云煞婆罗门是实,不可一例局文,谓二俱是实,及二俱是化也。

    经宪制尔雅:宪制,法则也。广雅:制,禁也。

    经:熊罴胡弓。彼宜反。说文:熊如豕,山居,冬蛰。尔雅:罴如熊,黄白。

    经:和尚,外道名师也。故和尚之名,内外通有。僧传云:郁波弟耶,此云常近受持者。苑法师云:西域流俗谓之殟社,于阗疏勒云鹘社,此方讹略云和尚也。罗什翻为力生。

    经譬如掘地(至)无有罪报者。嗔心掘地,宁有罪报?慈心杀阐提的,无罪也。

    经:痴人食唾者,调达化为小儿,坐阇王床上,王以唾饲之。

    七事中,明降旷野鬼,即比丘出生本起也。今佛寺图于门壁二神像者,即旷野鬼及佛化身。其为居士形立于后者,即手长者。其女像即鬼子母,亦是出生本缘,见十诵律,故古人并而图之。寄归传云:或图门屋下,或??食厨边。

    经惟仰语向反。韵集云:仰,恃也;谓取资于人曰仰。仰亦望也。

    所以然下。示生起意也。所以初明平等,次辩知见者,只由平等是法性寂义,知见是法性照义。既是即寂而照,故有二文:空是寂义,有是照义,权实亦然。

    上三下,更对上果以辩互显。三心是事,佛境是理,既即事而理,故于文末结云:汝于诸佛所有境界,不应生疑。

    即事(至)互显者。前明即事而理,今明即理而事,故先示平等,次说知见,故云互显。向三双中,寂空实是理,照有权是事。

    七地入寂灭者,华严十地品云:解脱月言:佛子!菩萨何地未能入寂灭?金刚藏言:六地未能入。今住七地,于念念中能入寂灭而不证寂灭,是菩萨成就不思议身、口、意业行。然此乃是别教教道,故今不用。

    理同能异者,佛性理同,功能则异,前是照用,此是寂用也。

    何得浅深者,责古人也。

    例圣下,须知五行之果,同在初地。

    大品明十八空者,大论三十四,广释其相。今依彼略消名义:一、内空,所谓内六入空,无我、无我所。二、外空,所谓外六入空,无我、无我所。三、内外空,所谓内外十二入中,无我、无我所,无内外法。四、空空,谓以空破内空、外空、内外空,破是三空故。如净名云:唯有空病,空病亦空。故名空空。五、大空,所谓十方相空,故名大空,以十方无边故空。六、第一义空,所谓诸法中第一义者,名涅槃,涅槃中亦无涅槃相,涅槃空即第一义空也。七、有为空,有为法者,名因缘和合生,所谓五众、十二入、十八界等。今有为法,二因缘故空:一者、无我无所及常相,不变异不可得故空;二者、有为法相空,不生不灭,无所有故空。八、无为空,无为法者,名无因缘,常不生不灭,如虚空故。今待有为,故说无为。若有为法不可得,则无无为之可着,即是无为空。九、毕竟空,谓以前八空,破诸法毕竟尽净,名为毕竟。若无诸法,亦无毕竟之可著,名毕竟空。十、无始空,一切世间,若众生、若法,皆无有始;无明覆爱,往来生死,始不可得。破是无始,于无始中无执着故,名无始空。十一、散空,所谓五众和合故有。人若智慧,一一分别破散,人与五众及所破散,皆无所有,是名散空。十二、性空,性名自有,不待因缘;若待因缘,名为作法。今诸法中皆无自性,性不可得,名为性空。十三、自相空,一切诸法有二种相:一者、总相,如无常等;二者、别相,诸法虽无常,而各有别相。如地有坚相,火为热相,如是二相皆空,故名相空。十四、诸法空,谓五众、十二入、十八界等法,皆入种种门。一切法有相、知相、识相、缘相、增上相、因相、果相、总相、别相、依相等,一切皆空。空无实故,名诸法空。十五、不可得空,一切法及因缘毕竟不可得,名不可得空。十六、无法空,无法名法已灭,是灭无故,名无法空。十七、有法空,所谓诸法因缘和合故有,今皆空,名有法空。十八、无法有法空,亦以观无法有法空故,名之为空。又九十二云:是十八空,性亦自空,即是能空,亦复皆空。以二经互显,故得引同。

    或论七空者,楞伽俱列七空:一者相空分,?自他共不能生故;二者自性空,空于诸法自性不生故;三者无行空,阴本涅槃故;四者行空,阴入和合离我我所故;五者不可得空,诸法妄计无可说故;六者第一义空,自证圣智离过习故;七者彼彼空,空中最下无复彼此故。亦是合十八为七空耳。今处中说,非十八之广,非七空之略,故今十一名为处中。

    然大品下,彼经正荡相着,故明空则广;今经正谈性遍,故明空则略。且对大品,故受略名。

    总其下。明二经文异义等。以彼不共般若即今佛性,今经十一即是彼空,况复空即佛性,佛性即空,故云互显。但彼兼带,与此为异,今虽有小,同知圆常。

    互无空者,说内空时无外空,说外空时无内空,余五皆尔,名互无空。

    住理空者,谓自性是空也。

    皆是理空者,谓此十一并是真谛。

    修行有渐故者,初观生空,次观法空,次第渐深,至于佛果。观师破病,得今家对治义,融冶音野。

    有人评下:消名贵在区分,宜依冶城,故云于文为得;诠理孰分内外,宜依开善,故云于理为得。双取两家,乃成正义。

    理外横计者,乃至于圆融四德,同体三宝,而起定执,亦名邪计。理无定执,定执乖理,故云理外。

    理内正法者,即名字已上,顺理生解,无定四执,故名理内。

    经:从内空者。无父母至财物,是所空境。次从是内法中下,举能空体。

    经外空但云亦复如是者,谓前内空时,无外空所空之境,即名内空;今外空时,无内空所空之境,即名外空。所以疏文共为一释。

    经:内外空者,先出所空境;次唯有如来下,出能空体。经:有为空者,先出所空境;次是中下,出能空体。

    经无为空者,先出所空境;次从佛等四下,出能定体。始破明无者,以上非今贯之,谓非今修此空观,始破执着明空。应知本来自空,非始今日。昔由妄计,执之成有,故知空理无有始也。故云无无有始。上无训空,下无训非,义则易见。

    经:从生死无始是所空境,次从皆悉空寂下出能空体。

    破性说性空者,谓内因外缘,破四性计,故得证空。

    二云下,由本性空故,性执可破。

    如贫下。此乃无有空中喻,而引着此中者,由性本空,故无所有。所以疏文不释后义,以可见故。

    经:无所有空,先出所空境;次从菩萨观时下,出能空体。愚痴人,譬外道;贫穷人,譬二乘;次云贫穷,乃正譬菩萨。语同意异,思之可知。

    两不之义者,论八不明中,今则与彼不生不灭义同。无眼是实法空,无主是假名空。假实之名,虽通于小,义即大乘不生不灭。

    凡小所迷没处者,经既云支佛等,即等取凡夫空见,故云凡小是;是即权智分别,故云是;是实智冥空,故云非是。

    三句责下,空境亦空,故云空空,即了所观不可得也。空来下,观空之智亦空,故名空空,即了能观不可得也。此乃偏小乘中皆达能所俱空,故下云空境空智,此犹是偏也。

    空能空之法者,谓以圆中不思议空,来亡偏小能空境智之空,故名空空。

    若直下,判前三句。

    若将空空。空者,凡三空字,谓若将圆空来,空于偏小之空也。

    河西下皆道朗疏文中语也。

    而智体不空者,即存着能观,谓我能观空。此由执空,翻成于有,故须推捡能观,至不可得。故云遣破惑情,能所俱空,得空空号。

    是有下,结成。上义是有,结上;万法是无,结上;智体亦空,结上。遣破下句,即云四字,即章安语,指明彼义,故云下句等。

    前计既空者,万法既空也。智不独有者,智体亦空也。

    真悟下,若论真悟,岂存能所?故云理无并照。

    虽无下。谓真悟。虽尔而初心修观取理难当,必须遣破方得真悟,故云可知。

    有漏下。二法虽殊,能空体一,其犹木火草火。木草自异,烧灭本同,以破常情,执事分理,故重无漏而轻有漏。岂知空义一揆,何重何轻?

    万法既寂下,正示二空体一义。万法是有漏,智体是无漏。

    盖谓妙空者,能所俱亡,中空不二,故非二乘智力所及。

    涅槃、般若更互相显者,彼经指此,此经指彼,以显实相般若、性净涅槃,名异体同,是故互指。

    今约下。结归三谛也。其文虽广义不出三,三一互融即心而具,结归之意妙在斯乎?此则已成观心解也。故不可以前文义局今诸名,今消诸名俱顺谛义。

    而以内外为真俗者,真谛亡泯,望俗为内;俗谛建立,望真如外。

    即二俱空者,中谛双遮,二边俱泯。

    不见元祖者,即真是俗,故真无始;即俗是真,故俗无始;中即二边,故中亦无始。

    本来自空者,一一互融,本无定执,阙无所有空,应云三谛俱寂,名无所有。

    真即是中等者,以真中二体,二无二也,俱亡泯故。

    后叹下。追释空空义。以前经文文相难解,今以谛消宛然易见,故此广明。前经有三段,谓初叹、次释、后结。今云后叹,恐是字误。

    凡小圣所迷没处者,谓圆融三谛,凡小不知,名为迷没。

    一一谛悉备真中者,既即一而三,故三谛各三。于一一谛但取真中者,以明空空义故,谓真空及中空,故云空空。单照一谛,即具空假,而未云中者,以明是及非是义故。下结空空,还约中道,义同向说。

    若双下,总结。若双即前云双照,若只即前云单照,若三即前云三谛相即,若一义与只同。

    皆不思议者,只由三一互摄,一心所具,故使双只三一,自在无碍,皆非凡小心思言议所及。

    前离后得者,经有二段,前段有法、譬、合以明离着,后段但有譬、合以明得法,即广二无对已下文是。

    经于一切法亦知亦见者,谓于十界法,以三智知,五眼见也。

    经若行下,列十三法。行即是心者,心谓四教能观,境即四教所观,性则自分不改,相谓览而可别,俱约十界。

    经:若众生心者,十界色心。若根者,四教根机。若禅,谓界内外禅。若乘,谓三五一乘。施开不同。若善知识,亦四教异。若持禁戒,大小篇聚。若所施,四教行檀也。一一分别不同,故云一切知见。谓肉天二眼见十界粗细色,慧见十界性相俱空,法见根缘差别,佛见无非心性。五眼既尔,三智可知。五眼五智,开合之异。

    经编椽者,声类:以绳次物曰编。大毼力于反。声类:毛布也。茹菜攘举反。广雅云:茹,食也。啜啖,茹食之也。

    知因果中,经有二段:初知出世因果,如疏文释;次从以净天眼去,知世间因果。善、恶、业是因,三涂、人、天是果。闇谓三涂,明谓人、天。

    身、戒、心、慧者,修是四法,能转业障,重业轻受。下师子吼品云:若不观身无常不净,名不修身;不观戒是一切善法梯隥,名不修戒;若不观心躁动制伏,名不修心;不观智慧有力能断惑,名不修慧。是故不修此四,轻业重受。

    佛性为三者,凡夫谓理等,四即十住分,证诸佛究竟。理同故等有,事异故差别。

    经五眼所知者,应云五眼所见,三智所知,佛语互现。出世释中,经云菩萨,俱指分真,今依难意。

    为无著释者,只由佛说菩萨于四无著,故迦叶以不着则不知为难也。且今文正说地住菩萨,自然无着,何关遣执?优楼迦,外道名也。

    料简论议中各三段,皆是以圆斥小,故二乘人无四无碍;若约当教,名自有文,寿文可知。

    经无有三种善巧者,谓二乘不能观机说法也。宜摄受故软语,宜折伏故粗语,宜中庸者则不赞不诃。又圆为软语,藏通粗语,别是不软粗语,则是二乘不能观四教机也。

    二、开昔权者,此是施开之开。

    三、显今实者,经举昔小不具,今菩萨具,名显实也。

    前文已远者,应问云:既是当品,何须指名?答云:近者不指,前文已远,故须指之。此即指前大章第三明四碍智也。故前经云:迦叶白佛:菩萨能如是知,得何等利?佛言:菩萨能如是知,得四无碍。故指梵行。

    正难者,前明即寂而照,故约妙空而论知见;今明即照而寂,须指知见即是真空,故使迦叶以有得同凡为难。

    凡十下,先释初对;次十对者下,通示十文。先释初对。非谓得中之得者,谓以有所得心,起四颠倒。

    无得之得者,由证妙空而得四辩,故此四辨当体即空,据义合更云得之无得,文略耳。

    次通示十文者,得无是总,下九是别,只是以九释得无无得,故知总具下别,别还释总。

    倒无倒者,应约界内外明倒,是则开之成八,合但名四;下云生死,例亦内外。

    方等三藏者,方等即十二中方广部,三藏谓小教十一部也。此约大唯方广,小有十一以说,委如前记。

    五见,谓身边等五,此亦通界内外。

    名无所得下,注云云者,既云无二,名无所得,则知向明十对,则迷成二法,悟唯一贯,以配十双,俱有迷悟。又即理而事,二法甄分,故迷悟相对;即事而理,其体无二,谓得即无得,乃至二乘即是菩提。

    八番等者,八番经文例皆三意:先释本有今无,次释本无今有,后释三世有法无有是处。初番经云本有烦恼者,以三藏佛因中不断惑故本有烦恼,所以今在鹿苑无大涅槃。本无者,在三藏本无大乘般若,以不即惑成智故,所以现今唯有烦恼。若有沙门下,释下半偈,谓本有烦恼、今有烦恼,皆非三世所摄,以于如来无非法界,不见本今三世之异。次番父母和合之身,即王宫太子身也。无有金刚等者,但有小乘五分法身,故无大乘金刚等身。本无三十二相等者,此约大乘应身相好。现在具有下,即鹿苑寒风索衣、热病求乳等身。若有下,例前。

    三番我昔在树下时,唯有无常等观,今断结成道,无大乘菩提。本无者,由本不见佛性故,今在小时,致无常乐我净。四番本有凡夫修苦行等者,以在小时,但修苦行禅定,谓是菩提,致使在昔现在,不能究竟破界外四魔。本无六度者,昔无无作六度,但有苦行之心,所以现在不得大乘解上菩提。五番杂食身,即受乳靡身,现在无有等者,于昔现在,无大乘无边法身。本无者,无无作三十七品等。今有者,以无无作道品故,于昔现在,但有杂食之身,而无大乘无边法身。六番本有者,但有舍离生死,取着涅槃之心。今无者,故昔现在,无首楞严定。

    本无者,昔但有偏真伪法,而无中道实义。七番本有者,初坐道场,实得一乘菩提,众生根钝不果,即说一乘,是今无也。本无下,以无大乘利根为本无,昔日施三为今有。八番以小机见佛实灭为本有,不得说大为今无。又昔无大机为本无,演说无常为今有。已上八番,明前两句悉在昔教,释后两句悉在今经。以圆融涅槃,圣凡一贯,解惑体同,实无今本之异。故知三世有法,无有是处也。

    又前两句下,应云:三世有法,斯有是处。以小乘教体不相即,故有今、本之异。下二句上,应云:非今非本。方乃结云:三世有法,无有是处。以体性本一,故非三世。文略义含,佛言之巧。此皆一往消文,讲者请以疏主正释,预示文意,令听者无壅。

    旧释下,凡引二家。前记释经,且依旧师,向言一往,良在此也。初叙旧义如此;释文下,疏主破。

    一往得去者,消文可然,义犹未允,尚未遣迦叶三世之难,故云未遣他难。

    只为下,正示难意。

    还是本无今有者,昔无常住,今有常住也。今昔宛然,安能遣三世之疑也?

    兴皇下,先叙,次破。叙中云非有说有者,意谓实无烦恼,方便随缘说有烦恼。

    非无说无者,意谓实有涅槃,方便随缘,说无涅槃。

    遣难下,兴皇总结。谓作上释,则遣迦叶之难,释前经文俱无滞碍,故云俱了。

    今谓下,今破。

    总答中意者,兴皇云非无说无等,即下如来总答虽知诸法,说言不知等意也。若以总答意来消八番别答之文,义实相反,故云犹自未去。问:向疏主示前八番,乃云又须望下总释之意,今何不许?兴皇答:应须分释别答,令文不乱。然以总意贯而通之,兴皇一向用总,云何消释别文?今昔俱在鹿苑之义。

    为化众生者,众生之言,通该十界。众生唯作下,示十界异解。此云众生,别指六凡,若论机缘,多在三善。

    谓昔有恶等者,凡夫谓佛昔则因中有恶,今则果上唯善。

    二乘下。谓四圣法界也。二乘谓佛昔有生死之俗,今有涅槃之真,故云不一。别教菩萨谓昔因中本有二谛,今于果上则有中道,故云三谛各别。故知九界所见,但上半差别之义。又疏中且约有边,故云昔有恶,今有善等。应知昔有必对今无,今有必对昔无。细思可知,不烦委记。文殊圆解,即佛、界、人。三谛既融,故非今、昔;三世不摄,正属下半。亦能具前两句。何者?即真而俗,则本无今有;即俗而真,则本有今无。二边即中,今、本俱泯,则三世有法,无有是处。

    亦是四门等者,既解三谛四门,可知空有只是真俗,后二只是中道,遮照以消,偈文亦应可见。又复应知,四悉被机,诸说无爽,义既包富,岂同诸师?各执一解,略如章安。四悉者,即向云亦是四门四悉等也。以有世界等益,称彼所好,故诸家悉是。

    离悉下,若执一非诸,以己为是,名为离悉,故俱非佛意。

    故知下,既明诸解是非,例识四出进否。

    故更下,徴下,总文,以显别意。收别归总,佛意惟明总释中经文,先明经,次明律。

    经略相说广者,如开色、心为三科等一切法。

    广相说略者,如指三科,只是色心,余诸名相,例之可解。

    皆为利益者,欲令众生得四悉益故,所说无定。是以昔日法实无相,而作有相之说;今经事实有相,而作无相之谈。

    随国土下,即释经中,次明律也。

    而云随国土者,意谓五天之境,国人喜犯则制重,国人稀犯则制轻,以佛制皆随王法故。事如前记。故僧祇:盗人四钱三角,即犯波罗夷。四分:为偷兰。

    经犯说非犯等者,如四分说犯重,僧祇非犯重;僧祇说犯兰,四分非犯兰。又如八不净,俭畜非犯,丰则成犯。

    轻罪说重等者。四分:著白色衣,犯提;不点而畜,犯吉。僧祇:著白色衣,犯吉;不点而畜,犯提。然此且约小乘部执不同,以消经文,亦应大小对辩。以菩萨十夷、四十八轻,与小乘四重已下诸篇,以论轻重、犯不犯等异。且如小乘煞畜,得提则轻;大乘得夷则重。又小乘烧指犯吉,烧身犯兰;大乘无犯不烧,不名出家菩萨。余准可知。

    生死为世谛者,即二种生死,属偈上半;涅槃为第一义者,即三德涅槃,属偈下半。

    有时下,先牒经;或说下,释义也。

    诸法空寂等者,如前两教偏真,即是变易生死,而小乘谓是涅槃,故云谓说第一义。

    或说妙有下。释经有时演第一义。众生,谓世也。圆教所谈世间常住,诸法本寂,正是第一义谛。而偏小之机,但谓世间诸法是生死法,故云人谓是生死。

    如来说空下。重用上意。上约机见不同,此明佛意融会。空即第一义,有即世谛。说空欲明不空者,真空即妙有故。说有欲明不有者,妙有即真空故。佛意虽融,机见各别,故云皆作有无之见。得佛意者,其唯圆人乎。

    作有无见者,即偈上半;得佛意者,即偈下半。

    经亦名为道,亦名菩提,亦名涅槃者。若以菩提翻道,名则重出。故知菩提翻觉,末伽翻道,则三义不滥。是知道谓中道,即法身德;菩提翻觉,即般若德;涅槃灭度,即解脱德。第一义谛是一心之总名,而此一心具足三德,故曰亦名等。问:古云佛陁翻觉,何故新云菩提翻觉耶?答:菩提单云觉,佛陁云觉者,即人也。谓觉悟之人,称为佛陁。古来翻译,混滥不分,具如佛道论衡中说。

    法、譬、合者,即是举虚空及世间物也。

    常道虽得而非无常者,即是得而无得,以因果虽殊,始终理一故。

    经一切菩萨了了见知者。问:前后经文,皆云十住菩萨见不了了,今何得云了了耶?答:以究竟望分真,尚未了了,此乃夺论。若与而明之,则分证了了也。

    皆有似真者,相貌见,喻六根似解;了了见,喻分证究竟。似位尚非虚妄,何况真位?

    一、菩萨下,分证;二、如来下,究竟也。即经云如来悉知见觉,菩萨亦复如是等文也。故知经约三位明见义相似,分真究竟,而不论名字观行者,三千未显故,三惑全在故,尚有退转故,未得事用故。

    经:知、见、觉者,谓三智知,五眼见。而觉通二义,是故三名不出智眼。故究竟得名如来分,得名为菩萨。

    经世间众生下,指九界为众生,不得种智佛眼,故云不知等。

    亦不自知等者,以在迷故各自谓实,故不自知不知等。

    经众生所知见下,明其九界有四眼二智,不免取着也。

    疏示会通两章者,即前初明知、见,二、无所得二章也。今明有知、觉,即初章;从若使如来作下,明次章。谓虽有知、见、觉,而不得其相,即是会通。

    涅槃经疏三德指归卷第十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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