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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衡校釋附編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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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王充年譜

    光武建武三年 公元二七 充生於上虞

    王充字仲任,會稽上虞人也,其先自魏郡元城徙焉。後漢書本傳。

    王充者,會稽上虞人也,字仲任。其先本魏郡元城一姓。(?)孫一(?)幾世嘗從軍有功,封會稽陽亭。一歲倉卒國絕,因家焉;以農桑為業。世祖勇任氣,卒咸不揆於人。歲凶,橫道傷殺,怨讎眾多。會世擾亂,恐為怒讎所擒,祖父汛舉家擔載,就安會稽,留錢唐縣,以賈販為事。生子二人,長曰蒙,少曰誦。誦即充父。祖世任氣,至蒙、誦滋甚,故蒙、誦在錢唐,勇勢凌人。末復與豪家丁伯等結怨,舉家徙於上虞。建武三年,充生。自紀篇。

    按:漢書元后傳:「陳完奔齊,齊桓公以為卿,姓田氏。十一世田和有齊國,三世稱王。至王建為秦所滅。項羽起,封建孫安為濟北王。至漢與,安失國,齊人謂之王家,因以為氏。文、景間,安孫遂,字伯紀,處東平陵,生賀,字翁孺。為武帝繡衣御史,以奉使不稱免。既免,而與東平陵終氏為怨,迺徒魏郡元城。」王莽傳:「姚、媯、陳、田、王氏,其令天下上此五姓名藉于秩宗,皆以為宗室,世世復,無有所與。其元城王氏勿令相嫁娶,以別族理親焉。」仲任特著「其先本魏郡元城」,其明為王翁孺之支庶歟?「其先本魏郡元城一姓」,「一姓」疑為「王姓」之訛。「元城王姓」,以別於其他族望也。

    又按:諸子類幽稱仲任為「宛委子」,未見所據。蓋因會稽宛委山而名,然亦太肊造矣。書林清話稱明人刊書,喜改舊目,信然。

    光武建武四年 公元二八 充二歲光武建武五年 公元二九 充三歲光武建武六年 公元三0 充四歲光武建武七年 公元三一 充五歲

    光武建武八年 公元三二 充六歲

    是歲大水。後漢書光武紀。

    光武建武九年 公元三三 充七歲

    六歲教書,恭愿仁順,禮敬具備,矜莊寂寥,有巨人之志。父未嘗笞,母未嘗非,閭里未嘗讓。自紀篇。

    按:御覽三八五引會稽典錄云:「七歲教書數。」與自紀篇差一年。

    光武建武十年 公元三四 充八歲

    八歲出於書館,書館小僮百人以上,皆以過失袒謫,或以書醜得鞭。充書日進,又無過失。自紀篇。

    光武建武十一年 公元三五 充九歲

    手書既成,辭師,受論語、尚書,日諷千字。自紀篇。

    按:八歲出於學館,手書之成,尚須時日。受論語、尚書,當為隔年事,故誌於此。

    光武建武十二年 公元三六 充十歲

    光武建武十三年 公元三七 充十一歲

    為小兒,與儕倫遨戲,不好狎侮。儕倫好掩雀捕蟬,戲錢林熙,充獨不肯,誦奇之。自紀篇。

    充少孤,鄉里稱孝。本傳。謝承書同。

    按:充六歲時,父母尚存,則其父歿,當在此數年間,故誌於此。

    光武建武十四年 公元三八 充十二歲

    會稽大疫,死者萬數。後書光武紀、鐘離意傳。

    光武建武十五年 公元三九 充十三歲

    光武建武十六年 公元四0 充十四歲

    始行五銖錢。光武紀。

    光武建武十七年 公元四一 充十五歲

    道士劉春,熒惑楚王英。雷虛篇。

    按:後書楚王英傳,建武十七年,英為楚王。

    光武建武十八年 公元四二 充十六歲

    罷州牧,置刺史。光武紀。

    光武建武十九年 公元四三 充十七歲

    光武建武二十年 公元四四 充十八歲

    班固年十三,王充見之,拊其背謂彪曰:「此兒必記漢事。」謝承書(後漢書班固傳注。)司馬彪書。(書抄六二引。)

    王仲任撫班固背曰:「此兒必為天下知名。」抱扑子。(意林引,今本挩。)

    按:班固生於建武八年,(公元二十三。)固年十三,則為建武二十年,時仲任十八歲,長孟堅五歲,据理,不得以「兒」稱固。且是時仲任仍在鄉里,未與彪晤,此不足信。

    光武建武二十一年 公元四五 充十九歲

    光武建武二十二年 公元四六 充二十歲

    光祿大夫劉琨,前為弘農太守。初稟篇。

    按:後書儒林劉昆傳,建武二十二年,昆為光祿勳。

    光武建武二十三年 公元四七 充二十一歲

    光武建武二十四年 公元四八 充二十二歲

    在縣,位至掾功曹。在都尉府,位亦掾功曹。在太守,為列掾五官功曹行事。自紀篇。

    按:許慎說文序:「尉律:學僮十七已上,始試。諷籀書九千字,乃得為史。」後漢書百官志:「郡太守、郡丞、縣令若長、縣丞、縣尉,各置諸曹掾史。」是仲任為掾功曹,當在十七歲以後,二十一二以前。因二十三四以後,已詣洛陽,則其得為功曹,當在此數年中,故誌於此。

    仕郡為功曹,以數諫爭不合去。本傳。

    按:此二句,敘在「後歸鄉里,屏居教授」後,蓋並前事言之,非歸鄉里後,才為郡功曹也。論衡起草於明帝初年,據自紀篇,譏俗、政務之書作於論衡之前,而譏俗書又為廢退窮居而作。其廢退窮居,當即指罷功曹也,故知為功曹,必在此時。

    廢退窮居,舊故叛去,故閑居作譏俗節義十二篇。既疾俗情,作譏俗之書,又閔人君之政,故作政務之書。自紀篇。

    光武建武二十五年 公元四九 充二十三歲光武建武二十六年 公元五0 充二十四歲光武建武二十七年 公元五一 充二十五歲光武建武二十八年 公元五二 充二十六歲光武建武二十九年 公元五三 充二十七歲

    光武建武三十年 公元五四 充二十八歲

    後到京師,受業大學,師事扶風班彪。好博覽而不守章句。家貧無書,常遊洛陽市肆,閱所賣書,一見輒能誦憶,遂博通眾流百家之言。本傳。謝承書略同。

    充幼聰明,詣太學。袁山松後漢書。

    按:後漢書班彪傳:「光武雅聞彪才,因召入見,舉司隸茂才,拜徐令,以病免。後數應三公之命,輒去。彪復辟司徒玉況府。」光武紀:「建武二十三年,玉況為司徒。」則叔皮于建武二十三年已在洛。但其時,仲任方二十一二,窮居鄉里。彪傳又云:「後察司徒廉,為望都長,吏民愛之,建武三十年卒官。」是叔皮晚年,已離洛之官。則仲任師事叔皮,必在其二十三四以後,二十七八以前。

    又按:水經穀水注:漢順帝陽嘉元年立碑,文云:「建武二十七年造太學。」則仲任入太學師事叔皮,必在此數年。但光武紀:「建武五年,初起太學,車駕還宮,幸太學,賜博士弟子各有差。」與陽嘉元年碑說異。存之俟考。

    光武建武三十一年 公元五五 充二十九歲

    蝗起太山郡,西南過陳留、河南。商蟲篇。

    按:後書光武紀:「三十一年夏蝗。」古今注:「建武三十一年,郡國大蝗。」(後書五行志注。)陳留雨穀,穀下蔽地。感虛篇。

    光武中元元年 公元五六 充三十歲

    光武皇帝升封,天晏然無雲。宣漢篇。

    按:光武紀:「中元元年二月辛卯,柴望岱宗,登封太山。」袁山松書:「光武封泰山,雲氣成宮闕。」(初學記五、御覽三十九。)漢光武封禪儀曰:「建武三十二年,封泰山,時天清和無雲。」

    光武中元二年 公元五七 充三十一歲

    明帝永平元年 公元五八 充三十二歲

    觀天子臨辟雍,作六儒論。袁山松後漢書。

    按光武紀,中元元年冬,起明堂辟雍。明帝紀,永平元年,冬十月,幸辟雍。翟酺傳,酺上言:「光武初興,起太學,博士舍內外講堂,諸生橫卷,為海內所集。明帝時,辟雍始成,欲毀大學。太尉趙熹以為,太學辟雍,皆宜兼存,故並傳至今。」據此,則辟雍起於光武,成於明帝,則此「觀天子臨辟雍」,當為明帝時事。故誌於此。

    東海相宗叔庠廣召幽隱。程材篇。

    按後書宗均(今誤「宋均」。)傳,永平元年,遷東海相。

    明帝永平二年 公元五九 充三十三歲

    後歸鄉里,屏居教授。充好論說,始若詭異,終有實理。以為俗儒守文,多失其真,乃閉門潛思,絕慶弔之禮,戶牖牆壁,各置刀筆,著論衡八十五篇,二十餘萬言。本傳。

    王充於宅內門戶牆柱,各置筆硯簡牘,見事而作,著論衡八十五篇。謝承書。(據汪文臺揖本。)

    傷偽書俗文多不實誠,故為論衡之書。自紀篇。

    按:講瑞篇云:「此論草於永平之初。」會稽典錄云:「論衡造於永平末,定於建初之年。」蓋永平初,已屬草,時輟時作,至永平末,方專精一志也。又須頌篇云:「論衡之人,在古荒流之地。」與本傳謂仲任歸鄉里作論衡相合。

    明帝永平三年 公元六0 充三十四歲

    京師及郡國七,大水。明帝紀。

    夏旱。後漢書鐘離意傳。

    明帝永平四年 公元六一 充三十五歲

    比來水旱饑饉,加有軍旅。司馬彪書(御覽九二。)載永平四年詔。

    明帝永平五年 公元六二 充三十六歲

    班固為尚書郎。別通篇、超奇篇、案書篇。

    按謝承書,(御覽四八四。)永平五年,班固被召詣校書。范書班超傳同。

    明帝永平六年 公元六三 充三十七歲

    鼎見。宣漢篇。

    按明帝紀,永平六年二月,王雒山出寶鼎,廬江太守獻之。

    明帝永平七年 公元六四 充三十八歲

    明帝永平八年 公元六五 充三十九歲

    虞延為司徒公。吉驗篇。

    按虞延傳,事在永平八年。

    明帝永平九年 公元六六 充四十歲

    明帝永平十年 公元六七 充四十一歲

    廣陵王荊迷於{薛女}巫,孝明三宥,王吞藥。恢國篇。

    按明帝紀,永平十年春二月,廣陵王荊有罪自殺,國除。

    明帝永平十一年 公元六八 充四十二歲

    廬江皖侯國際有湖出金。太守遣吏收取,遣門下掾奉獻。驗符篇。

    明帝致麟、醴泉、白雉、嘉禾。金出。宣漢篇。

    按明帝紀,永平十一年,漅湖出黃金。時麒麟、白雉、醴泉、嘉禾所在出焉。

    明帝永平十二年 公元六九 充四十三歲

    永昌郡有金。驗符篇。

    按明帝紀,永昌郡,永平十二年置。郡國志注云:「二年。」誤。

    楊子山為上計吏,見三府作哀牢傳,不能成,歸郡作上,孝明奇之,徵在蘭臺。佚文篇。

    按:明帝紀:「永平十二年,益州徼外夷哀牢王,相率內屬,於是置永昌郡。」西南夷傳曰:「罷益州西部所領六縣,合為永昌郡,置哀牢、博南二縣。」郡國志:「永昌郡哀牢縣,永平中置,故牢王國。」

    明帝永平十三年 公元七0 充四十四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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