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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子正蒙注卷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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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司篇

    有司,政之纲纪也。

    素习其事,则大纲具悉。

    始为政者,未暇论其贤否,必先正之,

    正其职掌。

    求得贤才而后举之。

    为政者迫于有为,急取有司而更易之以快一时之人心,而新进浮薄之士骤用而不习于纲纪,废事滋甚。惟任有司而徐察之,知其贤不肖而后有所取舍,则事之利病,我既习知,人之贤否,无所混匿,此远大之规存乎慎缓也。

    为政不以德,人不附且劳。

    劳,为民扰也。不本诸心得之理,非其至当,虽善而拂人之性。

    “子之不欲,虽赏之不窃欲。”生于不足则民盗,能使无欲则民不为盗。假设以子不欲之物赏子,使窃其所不欲,子必不窃。故为政者在乎足民,使无所不足,不见可欲,而盗必息矣。

    田畴易,税敛薄,则所可欲者已足;食以时,用以礼,已足而无妄欲,即养以寓教,民不知而自化矣。

    为政必身倡之,且不爱其劳,又益之以不倦。

    以乾乾夕惕之心临民,则民化;以无为清静自逸,则民偷。

    天子讨而不伐,诸侯伐而不讨;

    自合六师曰讨,奉词合众曰伐。

    故虽汤、武之举,不谓之讨而谓之伐。

    “伐夏救民”,“变伐大商”,皆曰“伐”是也。虽无可奉之命,必正告诸侯,众允而后连师以伐。

    陈恒弑君,孔子请讨之,

    圣人于名必正,不轻言讨,必有所据。

    此必因周制邻有弑逆,诸侯当不请而讨。

    胡氏曰:先发后闻可也。

    孟子又谓“征者上伐下,敌国不相征”,然汤十一征,非赐鈇钺,则征讨之名,至周始定乎!

    疑汤之已赐鈇钺,又疑夏、商未定征伐之名,皆正名必谨乎微之意。

    “野九一而助”,郊之外助也;“国中什一使自赋”,郊门之内通谓之国中,田不井授,故使什而自赋其一也。

    助九一、赋十一者,助则公田之耕其种馌,皆上给也。郊,近郊。滕地方五十里,三十里外之远郊,非其境矣。

    “道千乘之国”,不及礼乐刑政,而云“节用爱人,使民以时”,言能如是则法行,不能如是则法不徒行,礼乐刑政亦制数而己尔。

    节用,礼之本;爱人,乐之本;使民以时,则政简而刑不滥;制数皆藉此以行慈俭,存心于万物之原也。

    富而不治,不若贫而治;

    事得其理曰治。国不治,虽富而国必危。

    大而不察,不若小而察。

    尽民之情曰察。地大民众而不得民之情,民必不附。

    报者,天下之利,率德而致。

    自有德于人,不求报而自致。

    善有劝,不善有沮,皆天下之利也。小人私己,故利于不治;

    治,明辨也。德怨不报,苟利目前而已。

    君子公物,利于治。

    使天下乐于德而惮于怨,与人为善之公也。此明以德报怨为小人之术。

    大易篇

    此篇广释《周易》之指,有大义,有微言,旁及于训诂,而皆必合于道。盖张子之学,得之《易》者深,与周子相为发明。而穷神达化,开示圣学之奥,不拘于象数之末以流于术数,则与邵子自谓得伏羲之秘授,比拟分合,有鬻术射覆之俑者迥异,切问近思者所宜深究也。

    大《易》不言有无,言有无,诸子之陋也。

    明有所以为明,幽有所以为幽;其在幽者,耳目见闻之力穷,而非理气之本无也。老、庄之徒,于所不能见闻而决言之曰无,陋甚矣。《易》以乾之六阳、坤之六阴大备,而错综以成变化为体,故乾非无阴,阴处于幽也;坤非无阳,阳处于幽也;剥、复之阳非少,夬、姤之阴非微,幽以为缊,明以为表也。故曰“《易》有太极”,乾、坤合于太和而富有日新之无所缺也。若周子之言无极者,言道无适主,化无定则,不可名之为极,而实有太极,亦以明夫无所谓无,而人见为无者皆有也。屈伸者,非理气之生灭也;自明而之幽为屈,自幽而之明为伸;运于两间者恒伸,而成乎形色者有屈。彼以无名为天地之始,灭尽为真空之藏。犹瞽者不见有物而遂谓无物,其愚不可瘳已。

    《易》语天地阴阳,情伪至隐赜而不可恶也。

    神化虽隐,变合虽赜,而皆本物理之固然,切生人之利用,故不可厌恶。

    诸子驰骋说辞,穷高极幽,而知德者厌其言。

    诸子论天人之理而终于无所行者,必不能与之相应,则又为遁辞以合于流俗,使人丧所守而波靡以浮沉于世。知德者,知其言之止于所不能见闻而非其实,故厌之。

    故言为非难,使君子乐取之为贵。

    可以通天下之志,成天下之务,盛德大业资焉,而有益于学,则君子乐取之。

    《易》一物而三才:阴阳,气也,而谓之天;刚柔,质也,而谓之地;仁义,德也,而谓之人。

    才以成乎用者也。一物者,太和氤氲合同之体,含德而化光,其在气则为阴阳,在质则为刚柔,在生人之心,载其神理以善用,则为仁义,皆太极所有之才也。故凡气之类,可养而不可强之以消长者,皆天也;凡质之类,刚柔具体可以待用,载气之清浊、柔强而成仁义之用者,皆地也;气质之中,神理行乎其间,而恻隐羞恶之自动,则人所以体天地而成人道也。《易》备其理,故有见有隐而阴阳分,有奇有偶而刚柔立,有德有失而仁义审,体一物以尽三才之撰也。“谓之”云者,天、地、人亦皆人为之名,而无实不能有名,无理不能有实,则皆因乎其才也。

    《易》为君子谋,不为小人谋。

    若火珠林之类,有吉凶而无善恶,小人资之谋利,君子取之,窃所未安。

    故撰德于卦,

    不但言吉凶,而必明乎得失之原,乾且曰“利贞”,况其余乎!贞虽或凶,未有言利而不贞者也。

    虽爻有小大,

    阴过为小,阳胜为大,失其时位,则得失殊矣。

    及系辞其爻,必谕之以君子之义。

    有小人之爻,而圣人必系之以君子之辞。剥之六五,阴僭之极,而告以贯鱼之义,或使君子治小人,或使小人知惧,不徇其失而以幸为吉。若火珠林之类,谋利计功,盗贼可以问利害,乃小人侥幸之术,君子所深恶也。

    一物而两体,其太极之谓与!阴阳天道,象之成也;刚柔地道,法之效也;仁义人道,性之立也。

    成而为象,则有阴有阳;效而为法,则有刚有柔;立而为性,则有仁有义;皆太极本所并有,合同而化之实体也。故谓“太极静而生阴,动而生阳”。自其动几已后之化言之,则阴阳因动静而著;若其本有为所动所静者,则阴阳各为其体,而动静者乃阴阳之动静也。静则阴气聚以函阳,动则阳气伸以荡阴,阴阳之非因动静而始有,明矣。故曰两体,不曰两用。此张子之言所以独得其实,而非从呼吸之一几,测理之大全也。

    三才两之,莫不有乾、坤之道。

    三才各有两体,阴阳、柔刚、仁义,皆太和之气,有其至健,又有其至顺,并行不悖,相感以互相成之实。

    阴阳、刚柔、仁义之本立,而后知趋时应变。

    三才之道,气也,质也,性也,其本则健顺也。纯乎阳而至健立,纯乎阴而至顺立,《周易》并建乾、坤于首,无有先后,天地一成之象也。无有地而无天、有天而无地之时,则无有有乾而无坤、有坤而无乾之道,无有阴无阳、有阳无阴之气,无有刚无柔、有柔无刚之质,无有仁无义、有义无仁之性,无阳多阴少、阴多阳少、实有而虚无、明有而幽无之理,则屯、蒙明而鼎、革幽,鼎、革明而屯、蒙幽,六十四卦,六阴六阳具足,屈伸幽明各以其时而已。故小人有性,君子有情,趋时应变者惟其富有,是以可日新而不困。大易之蕴,唯张子所见,深切著明,尽三才之撰以体太极之诚,圣人复起,不能易也。邵子谓天开于子而无地,地辟于丑而无人,则无本而生,有待而灭,正与老、释之妄同,非《周易》之道也。

    故“乾、坤毁则无以见《易》”。

    乾、坤非有毁也,曲学之士,执所见闻偶然之象,而杂以异端之小慧,见乾则疑无阴,见坤则疑无阳,见夬、姤则疑无剥、复,见屯、蒙则疑无鼎、革,因幽之不可见而疑其无,则是毁之矣。毁乾、坤十二位之实体,则六十二位之错综,何据以趋时应变哉?

    六爻各尽利而动,

    筮之策,老则动而变,盖道至其极而后可以变通,非富有不能日新。尧仁极矣,而后舜可用其窜殛;文王顺极矣,而后武王可行其燮伐;德未盛而变,则妄矣。

    所以顺阴阳、刚柔、仁义、性命之理也。

    其动也有大有小,有当位有不当位,盖在天之气有温肃,在地之质有利钝,在人之性有偏倚,化不齐而究无损于太极之富有,其理固然。则虽凶而无悔,虽吝而无咎,善用之者皆可以尽天道人事之变而反其大经。故父顽而有至孝之子,国亡而有自靖之臣,极险阻以体易简,则何屈非伸,而天下之理无不得。《易》之为君子谋者,顺性命而变不失常也。

    故曰“六爻之动,三极之道也”。

    天、地、人所必有之变也。

    阳遍体众阴,众阴共事一阳,理也。

    体者,为之干而达其情以治之也。顺事,而承之也。此因时之变而言之,震、巽、坎、离、艮、兑,皆乾、坤之变也。若《易》之全体,乾、坤合德,君子小人同归于道,天理人欲,从心不逾,则为理之大宗,无所容其亢抑矣。

    是故二君共一民,

    争乱之端。

    一民事二君,

    立心不固。

    上与下皆小人之道也;

    上无让德,下有贰心,乱世之道,小人之时为之。以此而推,心无定主,而役耳目以回惑于异端,气不辅志,而任其便以张弛,皆小人之道。而忠信以为主,博学详说以反约,斯君子之所尚。明体适用之学,于此辨之而已。

    一君而体二民,

    容保者大。

    二民而宗一君,

    大一统。

    上与下皆君子之道也。

    上不泄忘,下无异志,治世之道,君子之时为之。

    吉凶、变化、悔吝、刚柔,《易》之四象与!悔吝由赢不足而生,亦两而已。

    天地之四象,阴、阳、刚、柔也;易之四象,则吉、凶、悔、吝也。吉凶,天之命,阴阳之变化也;悔吝,刚柔、赢不足之情,因乎地之质也:皆自两仪而生。纯阳为天,纯阴为地,而天有阴,地有刚,又各自为阴阳;二而四,四而合二,道本如是,非判然一分而遂不相有也。在天有阴阳,在阳有老少,在数有九七,在地有柔刚,在阴有老少,在数有六八,于是而四象成。故《易》一爻之中,自阴有阳,有老有少,而四象备焉。震、坎、艮之一阳,老阴所变;巽、离、兑之一阴,老阳所变:故曰“四象生八卦”。邵子乃画奇耦各一之象为两仪,增为二画之卦为四象,又增三画之卦为四画之卦凡十六,又增为五画之卦凡三十有二,苟合其加一倍之法,立无名无象无义之卦,则使因倍而加,极之万亿而不可象,非所谓致远恐泥者欤!

    尚辞则言无所苟,

    尚,谓尊信而效法之。《易》辞本阴阳之定体以显事理之几微,尚之,修辞皆诚矣。

    尚变则动必精义,

    少不变,以循礼之中也;老变,以达事之穷也;尚之,随时而求当,义必精矣。

    尚象则法必致用,

    推阴阳、刚柔、动止以制器,其用必利。

    尚占则谋必知来。

    因其时义以定吉凶,君子之谋与神合,知屈伸自然之理而顺之也。

    四者非知神之所为,孰能与于此!

    《易》具其理而神存乎其中,必知神之所为,显于象数而非徒象数,然后能学《易》而尽四者之用。王辅嗣之流,脱略象占,固有所末尽;而谓《易》但为占用,几与壬遁、火珠林等,则健顺毁而几无以见《易》。然则四尚之义,缺一而不足以知《易》,故善言《易》者,其唯张子乎!

    《易》非天下之至精,则词不足待天下之问;

    假设以启疑而断其必然也。天下之问至赜,《易》以易简之词尽之,问者各得焉,惟精于义而不倚形象之粗也。此言尚辞。

    非深,不足通天下之志;

    通天下之志,所以穷理也。此言尚变。

    非通变极数,则文不足以成物,象不足以制器,几不足以成务;

    极数,尽数之损益而止于其则,故大衍止于五十,乾、坤之策止于三百六十,卦止于六十四,爻止于三百八十四,变通而有极,故言而有物,行而有制,制器而适于用。此言尚象。

    非周知兼体,则其神不能通天下之敬,不疾而速,不行而至。

    乾、坤并建,阴阳六位各至,足以随时而相为隐显以成错综,则合六十四卦之德于乾、坤,而达乾坤之化于六十有二,道足而神行,其伸不齐,其屈不悔,故于天下之故,遗形器之滞累,而运以无方无体之大用,化之所以不可知也。此明《易》之为道,圣人以天性之神,尽天地之妙,而立为大经,达为百顺,非其他象数之学所可与也。焦赣、京房、虞翻之流,恶足以知此,况如火珠林之鄙俗乎!

    示人吉凶,其道显矣;

    贞妄得失,吉凶必应其则,示天下以可知也。

    知来藏往,其德行神矣;

    吉凶未著,从其贞妄之性情而早知其变之必至,所以诏天下于德者,其用神也。

    语蓍龟之用也。

    用,所以前民而正其行也。

    显道者,危使平,易使倾,惧以终始,其要无咎之道也。

    吉凶之变,危而可使平,易而或以倾,得失争于善恶之几,能戒惧以持其终始,则要归于无咎,其道至约而昭示无隐,所谓显也,乃已成之象占也。

    神德行者,寂然不动,冥会于万化之感而莫知为之者也。

    道虽显于象占,而其所由然,不待事几之至前,设其理于阴阳未剖之先,豫以应天下之感,人之所以不能知者,《易》已早知而待之。唯其达乎屈伸动静之妙,故不俟时至事起而谋之,此不测之神固乎诚者也。

    受命如响,故“可与酬酢”;

    天道人事本通一而相酬答也。

    曲尽鬼谋,故“可以佑神”。

    佑,助也。鬼神之谋,奚能喻于人;而《易》曲尽以著其忠告,是赞助乎神也。

    开物于几先,故曰“知来”;明患而弭其故,故曰”藏往”。

    弭患于前而后效著于后,《易》之戒占者,其贻谋久远也。

    极数知来,前知也。

    前知者,非偶因一数之盈虚而测之;尽其数之所有,而万变皆尽,来者无穷,莫之能逾也。

    前知其变,有道术以通之,君子所以措于民者远矣。

    变无常而道自行乎其中,劝进其善之利而戒以恶之所自积,则民咸可喻于君子之义,而天下万世共由以利用安身。

    “洁静精微”,不累其迹,知足而不贼,则于《易》深矣。

    此释《礼记经解》之言而示学《易》之法。洁静者,不以私渎乱而洁清其志,静以待吉凶之至也。精微者,察其屈伸消长之理而研于义之所宜也。不累其迹者,因数而知象,数为象立,不泥于数,固象而穷理,象为理设,不执于象也。知足不贼者,止于义之所可,而不谋利计功、侥幸于吉之先见以害正命也。如此以学《易》,则可以寡过;以占筮,则知惧而无咎矣。彼执象数而役志于吉凶者,固不足以与于《易》也。

    “天下之理得”,元也;

    万事万物皆天理之所秩叙,故体仁则统万善。

    “会而通”,亨也;

    理无不通,故推而行之皆顺。

    “说诸心”,利也;

    利合于义,则心得所安。

    “一天下之动”,贞也。

    大经正,则随所动而皆不失其正,此推本而言之。谓乾具此四德,故以备万善而协于一也。四德分而体用自相为因,元、贞,体也;亨、利,用也;惟元统天下之理,故于事通而于心说贞者,贞于其元。惟贞于仁,故通万变而心常安,乃必通乎事而理始咸得,说乎心而后居正不疑,则亨、利,用也而抑为体。故《文言》分析四德,而彖则大亨而利正,其义一也。孔子之《易》,曾何异于文王哉!

    乾之四德,终始万物,迎之随之,不见其首尾。

    天德之生杀,本无畛域;以一岁而言,循环往来,无有显著之辙迹,非春果为首,冬果为尾;以万物而言,各以其生杀为春秋,其春荣而冬落者,草木之凋者而已。盖四德随时而用,物亦随所受而见为德,此见为义者彼见为仁,氤氲一气之中,不倚一理以为先后,唯用之各得而已。故曰“天德不可为首”,有首有尾,则运穷于小成而有间断矣。

    然后推本而言,当父母万物。彖明万物资始,故不得不以元配乾;坤其偶也,故不得以元配坤。

    推其父母万物者而言之,则资始之德元为首;天生之,即地成之,故资生之德元为首。然未生而生,已生而继其生,则万物日受命于天地,而乾、坤无不为万物之资,非初生之生理毕赋于物而后无所益。且一物有一物之始,即为一物之元,非天地定以何时为元而资之始生,因次亨、次利,待贞已竟而后复起元也。在人之成德而言,则仁义礼信初无定次。故求仁为本,而当其精义,则义以成仁;当其复礼,则礼以行仁;当其主信,则信以敦仁;四互相为缘起。此惟明于大化之浑沦与心源之寂感者,乃知元亨利贞统于乾、坤之妙,而四德分配之滞说,贞下起元之偏辞,不足以立矣。彖之以乾元坤元言资始资生者,就物之生,借端而言之尔。

    此章旧分为二章,今合之。

    仁统天下之善,礼嘉天下之会,义公天下之利,信一天下之动。

    惟其会于一原,故时措之而无不宜。不然,则一德之用在一事,而能周乎天下哉!先儒皆以智配贞,而贞者正而固;循物无违,正也,终始不渝,固也,则贞之为信,明矣。即以木火金水言之,坎之彖曰“行险而不失其信”,则君子之取于水者,取其不舍昼夜之诚,非取其曲流委顺,遇员而员、遇方而方之诡随也。君子之智以知德;仁而不愚,礼而不伪,义而不执,信而不谅,智可以周行乎四德而听四德之用。智,知也,四德,行也。匪知之艰,惟行之艰,行焉而后可为德,《易》之言贞,立义精矣。张子之知德,迥出于诸子之上,于此信矣。

    六爻拟议,各正性命,故乾德旁通,不失太和而利且贞也。

    此释乾彖“乾道变化”四句之义,以龙德拟议,六爻之道,自潜而亢,各有性命之正;时位不齐,应之异道,而皆不违乎太和之理,则无不利而不失其正,此纯乾之所以利贞也。不然,因时蹈利,则违太和之全体而非贞矣。

    颜氏求龙德正中而未见其止,故择中庸,得一善则拳拳服膺,叹夫子之忽焉前后也。

    得浑沦合一之理,则随变化而性命各正,合太和之全体,颜子之所欲几及而未逮也。

    乾三、四,位过中重刚,庸言庸行不足以济之,

    九二得中,故庸言庸行足济。

    虽大人之盛有所不安。外趋变化,内正性命,故其危其疑,

    九三曰“厉”,九四曰“或”。

    艰于见德者,时不得舍也。

    舍,止也。以庸言庸行为可据之德,止而不疑,则时可舍而舍矣。乾之三四,虽大人之庸德可行,而大经之正,必旁通于危疑,德不易见,安能据自信而释其忧乎!舜以“不得乎亲不可以为人”为危疑,而后庸德可见,时为之也。

    九五,大人化矣,天德位矣,成性圣矣,

    历乎危疑而诚之至者,变无不通,故大化而圣。

    故既曰“利见大人”,又曰“圣人作而万物睹”。

    为天下所利见而天下化之,大人之进乎圣也。盖圣人之德,非于大人之外别有神变不测之道,但诚无不至,用以神而不用以迹,居德熟而危疑不易其心,及其至也,物自顺之而圣德成矣。

    “亢龙有悔”,以位画为言,若圣人则不失其正,何亢之有!

    上九之亢,圣人之穷,亦屈伸之常理,非圣人之亢有以致之。知进退存亡之必有,则安死全归而道合于太虚,况穷困乎?位画所直,圣人何疑焉!乾之六爻,纯乎龙德。九二之学问宽仁,其本也;三四之危疑,所以通乎变也;九五之利见,变而通也;上九之亢,屈伸之常也;相因而互成,此乾道之旁通而无不利者,不失其正也。

    圣人用中之极,不勉而中;有大之极,不为其大。

    仁熟则不待勉,义精则下学上达,不显其大,历乎危疑而成性,九五之德也。

    大人望之,所谓绝尘而奔,峻极于天,不可阶而升也。

    大人闲邪存诚而后光辉达,故不能测圣之藏。

    乾之九五曰“飞龙在天,利见大人”,乃大人造位天德,

    造,七到反,至也。位,臻其域也。

    成性跻圣者尔。

    以乾道保合太和,历危疑而时乎中,大人义精仁熟而至乎圣,此孔子耳顺、从心之候也。

    若夫受命所出,则所性不存焉。

    时至则圣人不违尔。

    故不曰“位乎君位”而曰“位乎天德”,不曰“大人君矣”而曰“大人造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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