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胜鬘经疏义私钞卷之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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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疏】从尔时,世尊于胜鬘以下章中,第二、如来赞成。就中亦有二:第一、赞成;第二、从是故以下,结劝就。第一、赞成,又开为二:第一、直述。

    尔时,世尊于胜鬘所说摄受正法大精进力,起随喜心。

    【疏】摄受正法,谓八地以上万行中之一行。

    第二、别述,就中有三:第一、举力士譬,明胜人天乘。

    如是,胜鬘,如汝所说,摄受正法大精进力,如大力士少触身分生大苦痛。

    【钞】如大力士等者。如无力人为大力士,少触身分,生大苦痛。无名云:上来虽承旨而说,若不得如来美述其事者,则未来世众生信敬情薄。

    如是,胜鬘,少摄受正法令魔苦恼,我不见余一善法令魔忧苦如少摄受正法。

    【疏】第二,举牛王譬,明过二乘。

    又如牛王形色无比,胜一切牛;如是大乘少摄受正法,胜于一切二乘善根,以广大故。

    【疏】第三,举须弥山王譬,明胜七地以还大乘。

    又如须弥山王,端严殊特胜于众山;如是大乘舍身、命、财,以摄取心摄受正法,胜不舍身、命、财初住大乘一切善根,何况二乘!以广大故。

    【疏】三中,即有开合,皆可见。以摄取心者,谓万行之心,七地以还,亦能舍身命,但形于八地以上,一念备修,故云不舍。

    就第二结劝,亦有四:一、广劝。

    是故,胜鬘,当以摄受正法,开示众生,教化众生,建立众生。

    【疏】开示众生,谓人、天乘,即对上力士比;教化众生,谓二乘,即对上牛王比;建立众生,谓七地以还,即对上须弥山比。此皆广劝。

    【钞】开示众生,谓人、天乘等。无名云:初名开示,中名教化,后名建立也。既以三譬述成其义,复加三劝令广其道也。今疏意亦同之。前举三喻述于胜鬘,摄受正法胜五乘人,故今结劝亦对五乘人劝结也。开示众生对上大力士比者,开对上人、天乘未开,教化对二乘自度,建立对上菩萨未如八地建立真应,是故少摄受正法已胜于五乘人,必须开示等也。

    【疏】二、广结。

    如是,胜鬘,摄受正法,如是大利,如是大福,如是大果。

    【疏】如是大利,结人、天乘;如是大福者,结二乘;如是大果者,结七地以还大乘。亦对三譬为结,此名广结。

    【钞】广结中,皆言结者,结谓结示也。人天开示即得大利,二乘教化即得大福,七地建立即得大果,是故皆由摄受正法。言广略者,广举五乘,略言无量无边等。

    【疏】三、略劝。

    胜鬘,我于阿僧祇阿僧祇劫,说摄受正法功德义利不得边际。

    【疏】四、略结。

    是故,胜鬘,摄受正法有无量无边功德。

    【疏】从胜鬘我于以下,略劝;从是故以下,略结,可见也。

    【钞】○第五,一乘章。无名云:此经弘旨,名义奇拔,皆显于此章。初立名超常韵,则不可以言求;义超众伦,则不可以意取。必要当豁其物习之怀,废我以存道者,然后可寻之于因缘耳。今释此章,先义门分别,次释经文。义门分九:

    ○一、明章意及略分文。

    【疏】从佛告胜鬘汝今更说以下,明他分行中第二一乘章,明总收能生、摄受、所生五乘皆入一乘。就中,初开为二:第一、正明皆入一乘;第二、明一体三宝。一乘是一体三宝之因,一体三宝是一乘之果,欲以果一体为况因一,故第二举一体三宝,明果既是一,则因一明也。

    【钞】二、明对昔辨今。

    【疏】且夫昔日梯橙三宝及五乘之别,同是方便之说,非是实说。今则既会五乘入于一乘,同为常住一果之因,故亦明昔日梯橙三宝非是究竟,唯今日常住一体为归依之极也。

    【钞】五乘之别,同是方便等者。此章明八地菩萨,收前出生五乘,以归一乘。出生是施权,收入是入实,即与释迦一化,先三后一不殊。故释此章文,全用一代化仪以释,于中即有褒贬抑扬,大意不殊净名、大集。若尔,与法华何异?答:此今会者,言当得、当觉也。华言现觉、现得,此经谈其始终而现会也。

    ○三、释名义

    【疏】一然是无二之称,乘是运出为义。释一义,义家种种不同。一云:一则本无,但欲破三故,故云一也。二云:一是果一义,乘是因名言。因中善品虽复种种,终必归于一果,故以果义一,名因谓之一也。三云:一与乘皆是因名。因中善品虽复种种不同,而其流义一故,故云一。第一解:好则好矣,但疑十方净土无三乘之别,亦应不说一乘之道,而十方净土皆说一乘。若尔,那得言但欲破三故一也?但第二与第三释,皆可为用。然今义家多就因一为释。

    【钞】三、释名义中。第二师以终名始,第三师一自在因。如四渎之水,虽末至海而趣,而趣流义一,言万善趣法之义是一也。

    ○四辨大小

    【疏】仍辨大小者。不求自度,济物为先,等流佛果,称为大乘;化物为患,但求自度,臧彼无实,名曰小乘。

    【钞】与物同趣佛果,故曰等流化城。权设名臧,彼无实。

    ○五辨一大同异

    【疏】大乘、一乘,大意虽复同,所以少异。大乘犹是三中之别名,一乘则无三、二之称。波若、维摩虽名大教,而不名一乘,是其所以也。为例一乘释大,亦应有二果义。一家云:大是果名,为言佛果为大因。一家云:亦是因名,言菩萨不求自度,与物等流,即运心广大,故云大也。

    【钞】五、辨一大同异中,先立同异。释中,先释异;次为例下,释同。大乘下,先释异中,波若、净名通有三乘,得道故也。大品中,若得声闻、缘觉、菩萨乘,皆云当学波若波罗蜜。净名中,佛以足指按地,乃至一切大众自见坐宝莲华。当佛现此国土严净之时,五百长者子得无生忍;八万四千人发菩提心,佛摄神足,于是世界还复如故,求声闻乘;三万二千天及人,知有为法皆悉无常,远尘离垢,得法眼净;八千比丘不受诸法,漏尽意解。如斯之例,悉是兼三之说,但大非一。如法华经云:十方世界中,唯有一乘法,无二亦无三,唯一佛乘及。此经会五乘归一乘,即唯一非大。若例一以释大,此大是一家之大。仍例为二释:先明果一家之大,次明因一家之大,可见。

    ○六辨体

    【疏】若论乘体,善有二种:一、报善,二、习善。报善虽有脱重令轻之能,但匿金刚以还,不致于佛果故。只是缘由,不为正体,故今但以习善为体。又解与善,解是乘之本,善是乘之末。今就末为乘,不以本为乘。何则?道有通不通,若以解为乘,则乘名不广。善即乃至一称南无,无非是善,故乘名即广,所以只就末为乘体。又凡夫向三有善,亦不为乘体。何即?又乘是为出生死期,作常住果。

    【钞】辨乘体中,先定体。

    言报习二善等者,报善谓果报之善。脱重等者,脱四趣重得天人报,脱六道重得二乘报,脱二乘菩萨重乃至等觉脱下地报,若至佛地即无出报,故云三贤十圣有果报。唯佛一人居法性土,以身同遮那无变易报,故所居以法性为土,能所体一故也,故云不致佛果也。但是缘助令至后位,终不为正体耳。又解是乘之本等者,习善之中有所习之善,有能解知是善之心,先有解知是善方可习善,故解本而善末。今取末者,言凡是善悉可为乘之体也。以体通故不取解者,有人修善未必解知,故不取也,以解心不通故也。如乃至童子戏聚沙为佛塔等,未必知是善,虽无知心其善不无,皆堪为体也。如此之例并可准知,是故文中举一称南无,即是此意。

    【疏】凡夫向三有善,但期三界之内,不指常住,故亦不为乘体。

    【钞】次凡夫向。三、有善下,明所期。善即不殊,前由所期近故,故亦不为乘体。

    【疏】若论收会,会三善,废三教,破三执。又云:善即今昔虽殊,即是一善,理无可会。但教则立名义各异,故会之入一。所以文则言正法住,正法灭,为大乘故说。三执如前。

    【钞】三、若论收会下,会收。言三善者,人、天为一善,二乘为一善,七地、大乘为一善。三教、三执,准此可知。说三执如前者,如前摄受章中明所蕴藏文,五乘之人不出三执,随执授教也。

    ○七广分章

    【疏】就第一、正明一乘中,又分为三:第一、从初讫出世间善法,总会五乘;第二、从如世尊说六处以下,别会二乘因;第三、从世尊、阿罗汉、辟支佛有怖畏以下,即会二乘果。

    【钞】七、广分章,可见。

    ○八、明别会二乘意

    【疏】前摄受正法章,但取能生之心,以为摄受正法,不取所生五乘之行,即取义未尽。今此章尽取能生所生,皆入一乘,故先有总会也。人天未有别求,亦未定大小之名,则因总会,理自可足。七地以还,本来求佛,自为大乘,无应重会。但二乘为物所信,莫不谓有别因果,所以殷勤重会也。

    【钞】八、明别会二乘中,言但取能生之心等者。前何以名为摄受正法?以八地已上,一念摄受一切法,为摄受此心,能生五乘之行,教化众生,名为能生。章中之意,只在能生之心,有出生五乘之用,实未会五乘归入一乘。今章悉会能生心中三行,并所生五乘入一乘,故与前章异也。

    人天未有别求大乘故,是故未定大小之名,总会即足。七地本来求妙觉果,但行在功行满,入无功用,自成佛果,不用重会。二乘是出家内众,常随于佛,人皆谓有别因别果,异于人天及以菩萨,故须重会也。

    ○九、释疑显同。

    【疏】然上摄受正法章,唯明八地以上摄受之义,故所言他分,理自可证。而今此章尽取能生、摄受、所生五乘,皆为一乘,即所言他分,何以为证?释曰:解文虽尔,所名他分,亦有所以。何则?就实为论,定位以上,已信一乘之义,况乎七地?然就教为谈,初地以上,七地以还,断结观境,与二乘齐,故于一乘义,犹未明了。若论明达,唯在八地以上,所以此章亦云明他分行也。

    【钞】九、释疑中。言而今此章尽取等者,此设难也。难云:五乘之中,七地已下是自分行,何以俱名他分行耶?释曰:现文虽尔,当寻文内之意。何者?就实机实教而为论。初住菩萨名为定位,此时已信一切诸法皆从一乘生,毕竟皆归一乘义,况乎七地而不信耶?但如来有教道权化之说,即七地次第心中行十波罗蜜等,故于一乘犹未明了,入无功用一心中行,方为明达,是故此章亦为他分行也。初住了一乘主义,具在华严难初发心住文,云所有慧身不由他悟,分身百分,成佛道,化众生等,此乃实教之说。

    言初地已上,七地已还等者,璎珞上卷云:从初地至七地,伏断三界业果尽;八地已上,有无明习存。

    【疏】就第一总会中,即有二:第一、佛命说。

    佛告胜鬘:汝今更说一切诸佛所说摄受正法。

    【疏】前摄受正法章,每发言胜鬘先请求说,今此章佛自先命者,前章既是他分深行,不敢自宣,故命而说也。上来其所说莫不契理,无所可疑,所以不待其请,先命更说也。汝今更说一切诸佛所说摄受正法者,更应如诸佛说所生能生,皆入一乘也。

    【钞】次释经文中。言前章每发言,先请求说者,前愿摄初受命之文,即是求说尔时胜鬘白佛言:我今当复承佛威神,说调伏大愿真言无异。次如来听说云:佛告胜鬘:恣听汝说。次行摄初云:胜鬘白佛:我当承佛神力,更复演说摄受正法广大之义。次佛言便说,次明人法相,即中亦然,故云每发言也。

    【疏】第二、胜鬘受来而说。就第二、胜鬘奉旨而说,即有二:第一、先会能生,第二、从世尊!如阿耨达池以下会所生。就第一会能生中,亦有二:第一、正会。

    胜鬘白佛言:善哉!世尊,唯然受教。即白佛言:世尊,摄受正法者即是摩诃衍。

    【疏】即是摩诃衍者,明能生摄受之心,即与大乘心一也。

    【钞】先会能生中。言能生摄受之心,即与大乘心一也者,前章摄受之心能生五乘,今摩诃衍亦能生五乘,二处能生义同,故云一也。

    【疏】第二,释会。

    何以故?摩诃衍者,出生一切声闻、缘觉、世间、出世间善法。

    【疏】第二,释会。明所生既一,则能生安得异也?此似会所生,而举所生以释能生,非会所生。

    【钞】次释会中。言所生既一,能生安得异者,明从一乘所生五乘,与前摄受之所生五乘不异也。二处所生既同,即显二处能生无异。

    【疏】就第二会所生中,亦有二:第一、举,二、比正会。

    世尊,如阿耨达池出八大河,如是摩诃衍出生一切声闻、缘觉、世间、出世间善法。

    【疏】就第一八河比,即有开合。阿耨达,此言无热龙,龙居此池,故因为名。池在昆仑山顶,其水四面流出八河,八河之水即是池水,更非异水。内合从于大乘所生,四乘即是大乘,更无异乘。此比明其始生义。第二合,可见。

    【钞】阿耨达池等者,涅槃第三云:一、恒河,二、周摩罗,三、萨罗,四、阿利罗?提,五、摩诃,六、辛头,七、博叉,八、悉陀河。从池出生八河,比八地已上摄受之心,初始出五乘因果义,故云比其始生义也。

    世尊,又如一切种子,皆依于地而得生长;如是一切声闻、缘觉,世间、出世间善法,依于大乘而得增长。

    【疏】第二,种子比。明种子依地而生,种子即是地大。内合四乘,依大乘增长故,亦即是大乘。又释:依地生种子,种子不离地;依大乘出五乘,五乘不离大乘。若尔,但是两物不相离,那得会一?释曰:后还为地也。此譬明其终成。第二,合,可见。世间者,谓人、天。出世间者,谓七地以还大乘。然所以只就七地以还为合者,七地以还大乘,昔日入于三中,故仍为合也。

    【钞】种子比中地,大具四微,与种子四微不异。种子归地,比诸佛法,久后要当说真实,终归一乘也。四微者,色、香、味、触。

    【疏】第二,结即大乘。

    是故,世尊,住于大乘摄受大乘,即是住于二乘摄受二乘一切世间、出世间善法。

    【疏】从是故以下,会所生中,第二、结。此中大乘,谓七地以还大乘也。

    【钞】第二、结即中,云住大乘等者,言所生五乘,既即八地大乘,即是住七地大乘、摄受七地大乘,即是住于二乘、摄受二乘。何以故?所生即能生故。及一切世间等,准此可见。

    【疏】从如世尊以下,第二、别会二乘因。又分为五:第一、举六处总会,明昔日学小有此六处,故会之入一六处:一、教有兴衰,二、戒有得离,三、人有始终,合为六也;第二、从何以故以下,别会教有兴衰;第三、从波罗提木叉以下,别会戒有得离;第四、从是出家以下,别会人有始终;第五、从阿罗汉以下,举果况因。

    如世尊说六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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