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灯
护眼
字体:

周易内传卷四上·下经起革讫旅

首页书架加入书签返回目录

请安装我们的客户端

更新超快的免费小说APP

下载APP
终身免费阅读

添加到主屏幕

请点击,然后点击“添加到主屏幕”

    革  离下兑上

    革。巳日乃孚,元亨利贞,悔亡。 巳读如辰巳之巳。

    “革”者,治皮之事,渍诸泽而加之火上,内去其膜,外治其毛,使坚韧而成用。此卦内《离》外《兑》,既有其义,《离》之中虚,有炉灶之象;四、五二阳,皮之坚韧者也,覆于灶上,而阳为文,阴为质,上六减其文而昭其质。皆革象也。其义为改也,变也。兽之有皮,已成乎固然之文质,而当其既杀而皮欲敝坏,乃治之而变其故,质虽存而文异,物之不用其已然而以改革为用者也。故曰“革故”也。卦自《离》而变,明至再而已衰,故《离》五有泣涕戚嗟之忧。《革》阳自外而易主于中,以刚健胜欲息之明,五阴出而居外,寄于无位以作宾,故殷周革命有其象焉。然惟其在下也,有文明顺正之德,而刚之来为主也,阳道相孚,故卒成乎《兑》,而天下悦之。商、周之革命也,非但易位而已,文质之损益俱不相沿,天之正朔,人之典礼,物之声色臭味,皆惩其敝而易其用,俾可久而成数百年之大法。若其大本之昭垂者,百王同道,则亦皮虽治而仍其故之理,所易者外,而内无改也。革者,非常之事,一代之必废,而后一代以兴;前王之法已敝,而后更为制作。非其德之夙明者,不敢革也,故难言其孚,而悔未易亡也。道之大明,待将盛之时以升中,于时为巳。日在禺中而将午,前明方盛,天下乃仰望其光辉而深信之,六二当之。故三阳协合,以戴九五于天位,而受命摈阴,改其典物,故曰“巳日乃孚”,非如日之加巳,未足以孚,言时之难也。“元亨利贞”,《乾》之四德,自三至五,《乾》道已成,然后虎变,而小人莫不悦顺,悔乃可亡,德之难也。有其德,乘其时,以居其位,而后可革。非大明于内,众正相孚,德合于天,而欲遽革,王莽篡而乱旧章,众叛亲离,虽悔何及乎?先言“悔”而后言“亡”,固有悔而能亡之,亦所谓有惭德也。

    《彖》曰:革,水火相息,二女同居,其志不相得,曰革。

    变泽言“水”者,泽非能息火,泽中之水乃息之也。然两间固有之水火,日流行而不相悖害,惟泽之所潴, 之以息火,而火之所熯乾之水,亦人所挹于泽之水也。二女之志不同与《睽》同,但《睽》止相背,《革》则相争,以少加长,故不但睽而必争。“不相得”者,争也。争则有不两存之势,非但桀、纣之惎汤、武;逢、比欲存夏、殷而伊、吕欲亡之亦不相得之甚矣。有道者胜焉,则革。

    “巳日乃孚”,革而信之。

    天下信之,惟其大明之德已盛于内也。

    文明以说,大亨以正。革而当,其悔乃亡。 说,弋雪反。

    “文明”者,其德也。“说”者,人信而说之,时可革也。“大亨以正”,不言利者,正而固者必合义之利,故《彖传》每统利于正。备天地之全,道可革也。如是而革,则当矣。“乃”者,其难之辞。

    天地革而四时成,汤、武革命顺乎天而应乎人。革之时大矣哉!

    四时之将改,则必有疾风大雨居其间,而后寒暑温凉之候定。元亨利贞,化之相禅者然也。汤、武体天之道,尽长人、合礼、利物、贞干之道以顺天,文明著而人皆说以应乎人,乃革前王之命。当《革》之时,行《革》之事,非甚盛德,谁能当此乎!

    《象》曰:泽中有火,革,君子以治历明时。

    “泽”,因自然之高下,濬治其条理,而后疏通不滞。“火”,以烛乎幽暗者也。泽通而火照之,知其敝而改之,不恃成法也。治历者因历元而下推,若川之就下,理四时之轨度,幽微未易测者,而显著其定候。天之有岁差,七政之有疾徐盈缩,不百年而必改,此不可不革者,非妄乱旧章以强天从己也。君子当治平之代,非创制之时,而可用《革》者,唯此。

    初九,巩用黄牛之革。

    “巩”,固守也,固守其素而不革也。“黄”,中色;“牛”,顺物;《离》之德也,六二以之。初九之德未著,且宜固守“为下不悖”之义,以坚贞定志,待六二顺天应人之道,文明已著,而后革之。其“巩”也,乃所以革也。有文王之服侍,而后武王可兴。修德以俟命,无容心焉。

    《象》曰“巩用黄牛”,不可以有为也。

    时未可为,虽盛德,能亟于求革乎?

    六二,巳日乃革之,征吉无咎。

    二为《离》明之主,虽未登乎天位,而已宅中当位,此正所谓禺中之日也。“乃革之”,统其后而言之。既为巳日,光耀昭著,而方升乎中,从此而革,其往必吉,吉斯无咎矣。《革》之美,必备四德,而以明为本。知之明,然后行之备善,所谓“大明终始,然后利贞”也。故《汤》曰“懋昭”,文王曰“克明”。有天锡之智,然后有日跻之圣,乃可以顺天应人而行非常之事,得无咎焉。

    《象》曰“巳日革之”,行有嘉也。

    大明乎理,而后天下皆嘉尚之。

    九三,征凶贞厉,革言三就,有孚。

    “就”,成也。革之不可轻试也,以九三刚而当位,大明已彻,然且不可自谓知天人之理数而亟往以革,征则必凶,道虽正而犹危也。所谓“巳日可革”者,言乎知已明而行必尽善。《乾》德之成,自三而四而五,三爻纯就,四德皆备,仁义中正交协乎天人,然后可以为孚于下土,而人说从之。今此方为《乾》道之始,虽从其终而言之,可就可孚,而固未也。九三以刚居刚,而为进爻,故先戒以凶危,而后许其有成,以使知徐待焉。

    《象》曰“革言三就”,又何之矣?

    “之”,往也。革以言乎三就之后,则当三阳未就之初,又何可轻往乎?

    九四,悔亡有孚改命吉。

    九四当文明已著之后,而于三阳为得中,虽不当位,而刚柔相剂,道足以孚信天下。两阳夹辅于上下,成大有为之业,于时即未遑制作,而燮伐以改命,天与人归,宜其功成而吉。

    《象》曰:改命之吉,信志也。

    “改命”者,圣人不得已之事,于天下为变。当泽、火相接之际,不能无争,非吉道也。惟自志足信其刚健无私,而天下皆信之,则顺天者本乎应人,而宜其吉矣。

    九五,大人虎变,未占有孚。

    此则革命而且改制矣。自《离》而变者,阳自上而来,正天中之位,承天之佑,而为建极之“大人”矣。“虎变”,亦于《革》取象。治虎皮者,振刷其文而宣昭之。阳为文,文敷于天下矣。“变”则损益前制而救其敝也。“未占”者,不待此爻之既验乎占,自九三以来,知明行美,《乾》德已纯,内信诸己,外信诸人,本身征民,则裁成百王,更无疑也。若此类爻动应占,非夫人之所可用;筮而遇此,为世道文明、礼乐将兴之象。占者决于从王可也。

    《象》曰“大人虎变”,其文炳也。

    “炳”者,光辉盛著,人所共睹,所谓考三王,俟百世而成一代之美也。

    上六,君子豹变,小人革面,征凶,居贞吉。

    阴自五而迁于上,时已革矣。其君子虽修先代之事守,而其文物非时王之所尚,不足以为法于天下。豹之为兽,隐于雾以濡其毛,其文较虎为暗。二王之后,所以虽善而无征也。若其在下之小人,则已改面异向,而从虎变之大人,不可使复遵故国之典物矣。为君子者于此而不安于已废,欲有所行则凶,武庚之所以终殄;惟知时而自守其作宾之正,则微子之所以存商也。

    《象》曰“君子豹变”,其文蔚也。“小人革面”,顺以从君也。 蔚,纡勿反。

    “蔚”,盛而不舒也,与郁同义。“君”,谓九五。变《离》而《兑》,君子之文抑而不宣,小人之情从时,而悦,不可以征,而惟宜居贞,明矣。“君子”“小人”以位言,然此仅为商、周之际言也。韩亡而张良必报,莽篡而翟义致死,岂以居贞为吉哉!

    鼎  巽下离上

    鼎。元吉亨。

    《鼎》以卦画取象,则初为足,二、三、四为腹,五为耳,上为铉。以《巽》《离》二体言之,则木下火上,为烹饪以登于鼎之象,而义因以立焉。阴之德主养,柔居五而以养道抚群阳;初阴在下,效所养以奉主,五资之以养阳。君之所以养圣贤,亨上帝者,固无不取之于民。民非能事天养贤者,从君而养也。其所致养者,有得有失。而卦之诸爻,惟三为得位,则拣别所宜养而不失者,恃《离》明在上之举错得宜。五柔为《离》主,而不自用,则资于上之阳刚外发以达其聪明,故五丽之而不滥于所施;如鼎之有铉,举而升之,以登堂载俎而致养者,其功大矣。卦以柔居尊而抚刚,与《大有》略同,故《彖辞》亦同。特《鼎》得初六之柔,承上意而效其养,于事为顺,故加“吉”焉。卦以阴为主,而二阴皆失其位,自《巽》变者,柔离其本位而登于尊,二、四、上皆非位而不安,为天下未宁、君臣易位之象。时未可以刚道莅物而息其争,故养之所以安之,而取新凝命之义存焉矣。然柔道行,而抑必资于刚,乃克有定,则卦德之美,在阳之元,而以上之刚以节柔为亨,亦与《大有》上九之佑同也。

    《彖》曰:鼎,象也,以木巽火,亨饪也。 亨与烹同。

    为足,为腹,为耳,为铉,其象也。《巽》,入也。火然而益以木,烹乃熟。备此二义,故兼言之。

    圣人亨以享上帝,而大亨以养圣贤。 养,去声。

    郊用特牛,故不言大,享宾之礼,牛羊豕具焉。故曰“大”,言“圣人”者,惟德位俱隆,乃可以享帝;而养贤以定阴阳失位之世,非圣人莫能。君子以名世自期,不可以食爱虚拘也。六五上养上九,享帝之象,下养三阳,养贤之象。

    巽而耳目聪明。

    《巽》以入人之情而达之。目明而聪达。夫人之情,虽君子亦岂能违养乎?此释内卦。

    柔进而上行,得中而应乎刚。

    《巽》敌应而不相与、变而柔进居中,以与刚相应,志通而养道行矣。此释外卦。

    是以元亨。

    具上二义,故阳之元德伸而吉;刚柔相应,则志通而亨。不言吉者,文略尔。

    《象》曰:木上有火,鼎,君子以正位凝命。

    火者,两间故有之化,而遇木则聚,木在下而火然于上,火聚而得其炎上之位也。《巽》为命令,位正则命凝矣。正位凝命,以柔道绥天下,而静以安之。不言大人,不言后,而言“君子”者,天下初定,弭失位之乱而大定之,以文明巽顺为君国子民之道也。此类专以贞 二卦相配取象,义不系于卦名,不必强为之说。

    初六,鼎颠趾,利出否,得妾以其子,无咎。 否,部鄙反。

    “颠”,覆也。“颠趾”,倒持其足而倾之也。“否”,实之积于内者也。“以其”,相助也。初六卑柔居下,为民致养于上之象。颠趾而尽出其所积以奉上,为养贤之具。民贫而吝,其中固有否塞不乐输之情,而能捐私竭力以致养,如妾之贱而能佐主以辅助其子,谁得以其卑屈也而咎之!

    《象》曰“鼎颠趾”,未悖也。“利出否”,以从贵也。

    下奉上,力竭而义不悖也。“从贵”,从九五养贤之志也。言从贵,则“得妾以子”之义亦明矣。在下而柔,令无不从,故五乐得之以从己之用。

    九二鼎有实,我仇有疾,不我能即,吉。

    二以刚中之德,六五应之,五择其贤而输诚以享之,“鼎有实”也。怨耦曰“仇”。四与二均为阳之同类,而四比附于五,擅为己宠,与二相拒,乃以折足致凶。则为“有疾”,而不能就我以争,二可安受五之鼎实矣,故吉。

    《象》曰“鼎有实”,慎所之也。“我仇有疾”,终无尤也。

    “之”,往也;往而授人也。五之有鼎实,必慎所授,四安能与二争哉?二固可安享而无尤。

    九三,鼎耳革,其行塞,雉膏不食,方雨亏悔,终吉。

    卦惟此爻为得位,刚正之才,可以有为,而受上之礼享者也。三为进爻,则固有进而受享之意。乃以卦变言之,柔自四进而居五,改革《巽》体,为鼎耳,阴阳不相比。而志不相通,四又怙贪以间阻之,则五烹“雉膏”以待士,而三不得与。时易世迁,刚正道塞,而君侧有媢疾之臣,贾生所以困于绛、灌也。但三与上为应,而上以刚柔有节为道,则释疑忌而伸三之直,其悔可亏,故终获其吉。“雉”,《离》之禽也。《礼》,陪鼎有雉腒。既雨者,阴阳之和;上以刚居柔,故曰“方雨”。

    《象》曰“鼎耳革”,失其义也。

    三刚正,本持义以自居,而鼎耳既革,则不与时遇而义不伸,故终言“亏悔”。特亏之耳,末能无悔也。

    九四,鼎折足,覆公 ,其形渥,凶。 覆,芳服反。

    “覆”,倾也。“公 ”,上之所储于民以足国者。“渥”,沾濡污秽之貌。四下应于初,而忘其上,取养于贫弱之民,民不堪命,折其足矣。病民者,病国者也。民贫而贫不止,污秽露著,所谓“害于而国,凶于而家”者也。占者遇此,当速远言利之人,以免于祸。

    《象》曰“覆公 ”,信如何也!

    “信”,果然之辞,小人之使为国家也,以利为利,菑害并至,无如之何矣。言当远之于早。

    六五,鼎黄耳金铉,利贞。

    五为耳。“黄”,中色。“黄耳”,以黄金饰耳也。“金铉”,谓上九。于上言玉,而此言金者,自五之柔视上之刚,则金之坚而胜举鼎之任者也。五惟中正而柔,以虚中待贤,故得九二之大贤以力任国事,于义合而情亦正。具此二德,吉可知矣。

    《象》曰“鼎黄耳”,中以为实也。

    阴本虚也,得中位而虚以待阳,则出于诚而实矣。信贤而笃任之,故金铉之利贞,皆其利贞也。

    上九,鼎玉铉,大吉无不利。

    文明外发,力任国事,而成君之美;贵重华美,师保之德,宜受大烹之养,吉矣。利于国,利于民,无不利也。

    《象》曰:玉铉在上,刚柔节也。

    以其刚节,九五之柔,乃能举大器而成其美,君所敬养而在上,宜矣哉!

    震  震下震上

    震。亨,震来 ,笑言哑哑,震惊百里,不丧匕鬯。 哑,乌客反。丧,息浪反。

    “震”,雷声也。雷之用在声,声动而振起乎物也。阴性凝滞而居其所,喜于敛而惮于发,非有心于锢阳,而得其类以凝聚,则遏阳而不受施。于时为春气方萌之际,阳欲起而阴 于其上,阳不能散见,则聚于一而奋以求出,乃以无所待而骤发。阴愈凝,则阳愈聚以出,故雷恒发于阴云寒雨之下,而将霁,则出之和而不震。其出而有声也,非阳气之声也。两间之见为空虚者,人目力穷于微渺而觉其虚耳,其实则 缊之和气,充塞而无间。阳气既聚而锐以出,则划破空中 缊之气。气与气相排荡,以裂而散,于是乎有震之声。凡声,皆气之为也,故雷始从地出,地中无声,而地上有声。阳之锐气,既划裂空中 缊之气而散之,于是阴阳之怙党以相持者,失其党而相和以施,故动植之物受之以发生而兴起焉。阴曀之日,非无阳也,而近乎地之上,则阴之凝结也为甚。阳出而未及散,因急聚而成形,故或得物如斧如椎者焉,阴急受阳施而成于俄顷者也。万物之生,无不以俄顷之化而成者,人特未之觉尔。故或惊以为异,而不知《震》体之固然也。其或震而杀人物者,当其出之冲也,出不择地,而人之正而吉者,若或佑之而不与相值,此抑天理之自然。阴之受震,和则为祥,乖则戾也。

    此卦二阴凝聚于上,亢而怠于资生。阳之专气,自下达上,破阴而直彻于其藏,以挥散停凝之气,动阴而使不即于康。阴愈聚则阳愈专,阳愈孤则出愈烈,乃造化生物之大权,以威为恩者也,故其象为雷。而凡气运之初拨于乱,人心之始动以兴,治道之立本定而趋时急者,皆肖其德焉。凡此,皆亨道也。不待详其所以亨,而但震动以兴,则阴受震而必惧,阴知戒,则阳亨矣。

    然阴方积而在上,其势不易动也。虽刚直锐往之气无所阻挠,而抑岂恣睢自任者之足以震之哉?固必有竦惕而惟恐不胜之情,则震之来,阴 也。物无不 也,阳亦未尝不 也。乃阳之震阴,非伤阴也,作其惰归,使散蔽固以受交,成资生之用也,则阳之志得,阴之功成,物之生以荣,而“笑言哑哑”,二阴之所以安于上而无忧也。

    凡雷声之所至,其气必摇荡,而物之有心知者必惊。雷之砉然而永者,则闻于百里,其殷殷而短者,不能百里,卦重二《震》,内卦迅起,外卦继之以永,故百里皆惊焉。《震》道之盛者也。“匕”,以升肉于鼎而载之俎。“鬯”,秬黍酿酒以和郁而灌者。天子、诸侯祭则亲执匕载牲而奠鬯。“不丧”者,一阳初起,承《乾》而继祚,首出以为人神之主,受天命以奠宗社也。其德则震动恪共生于心,而以振起臣民怠滞之情,交于鬼神,治于民物,莫不奋兴以共赞敉宁也。《震》之为象,德本于此。

    以筮者言之,则时方不宁,而得主以不乱,虽惊惧而必畅遂,当勿忧其可惧之形声,而但自勉于振作。以学《易》者言之,《震》《巽》者,天地大用之几也,君子以之致用;《艮》《兑》者,天地自然融结之定体也,君子以之立体。人莫悲于心死,则非其能动,万善不生,而恶积于不自知。欲相昵,利相困,习气相袭以安,皆重阴凝滞之气,闭人之生理者也。而或以因而任之,恬而安之,谓之为静,以制其心之动,而不使出与物感,则拘守幽暧而丧其神明,偷安以自怡,始于笑言而卒于恐惧,甚哉!致虚守静之说,以害人心至烈也!初动之几,恻隐之心,介然发于未有思、未有为之中,则怠与欲划然分裂,而渐散以退。繇是而羞恶、恭敬、是非之心,怵惕交集,而无一念之敢康,鸡鸣而起,孳孳以集万善,而若将不逮。其情 也,则其福笑言也,其及者远也,则其所守者定也。王道尽于无逸,圣学审于研几。《震》之为用,贤智所以日进于高明,愚不肖所以救牿亡而违禽兽,非《艮》之徒劳而仅免于咎者所可匹矣。

    《彖》曰:震亨。

    《本义》云“《震》有亨道”,是也。天下之能亨者,未有不自震得,而不震则必不足以自亨也。

    “震来 ”,恐致福也。“笑言哑哑”,后有则也。

    “恐”者,非有畏于物,使人恐者,亦非威以慑之。但专气以出,惟恐理不胜欲,义不胜利,敬不胜怠,发愤内省,志壹气动,而物自震其德威之道也,有则者,如其震动恪共之初几以行之,自不违于天则。

    “震惊百里”,惊远而惧迩也。

    所惊者及远,而非务远也。惟恐惧之心,不忘于几席户牖之间,自足以震动天下。

    出可以守宗庙社稷,以为祭主也。

    此释“不丧匕鬯”之义。《程传》云:“有脱文。”“出”,言其动而不括也。凡人之情,怠荒退缩,则心之神明闭而不发,自谓能保守其身以保家、保国,不知心一闭塞,则万物交乱于前,利欲乘之,而日以偷窳。惟使此心之几,震动以出,而与民物之理,相为酬酢而不宁,然后中之所主,御万变而所守常定。孟子之以知言养气不动其心者如此。嗣子定阼,而孽邪之党自戢。乃保其国而为人神之主,亦此道也。卦一阳上承二阴,故有主祭之象。

    《象》曰:洊雷震,君子以恐惧修省。

    “洊”,频仍也。君子之震,非立威以加物,亦非张皇纷扰而不宁,乃临深履薄,不忘于心,复时加克治之功,以内省其或失,震于内,非震于外也。内卦始念之忧惕为恐惧,外卦后念之加警为修省,象洊雷之叠至。

    初九,震来 ,后笑言哑哑,吉。

    初九为《震》之主,故象占同《彖》。言“后”者,非此爻有笑言之喜,通二、三言之,而初已裕其理也。变亨言“吉”者,此但具吉理,待成卦而后亨通也。

    《震》初与四同,而初“吉”,四“泥”,《艮》三与上同,而三“厉”,上“吉”。盖人心初动之几,天性见端之良能,而动于后者,感物之余,将流于妄。若遏欲闭邪之道,天理原不舍人欲而别为体,则当其始而遽为禁抑,则且绝人情而未得天理之正,必有非所止而强止之患,逮乎阴柔得中之后,内邪息而外未能纯,乃坚守以止几微之过,乃吉。此《震》《艮》之所以异用也。

    《象》曰“震来 ”,恐致福也。“笑言哑哑”,后有则也。

    “后有则”,亦通二、三言之;后之则,初定之矣。

    六二,震来厉,亿丧贝,跻于九陵,勿逐,七日得。 丧,息浪反。

    初六震来者,言其震而来也。二、三震来者,言初之来震乎己也。初与四之震,自震也。四阴之震,为阳所震也。始出之动,几甚锐,“厉”言其严威之相迫也。十万曰“亿”,大也。阴主利,故曰“贝”。阳刚之来,甚锐以严,使阴大丧其所积,而无宁处,远跻于至高之地,以避其锐。以雷言之,出于地上,而驱迫阴气之 缊者,直上而达于青霄,势所激也。其在人心,一动于有为,而前此之怀来之蕴积者,一旦尽忘而不知其何往,亦此几也。乃以雷言之,既震之余,阳气渐弥漫散人于寥廓,与阴相协,则 缊之气仍归其所。其在人心,震动之后,天理仍与人情而相得,则日用饮食,声色臭味还得其所欲,而非终于枵寂,以远乎人情。乃若天下治乱之几,当戡乱之始,武威乍用,人民物产必有凋丧,而乱之已戡,则财固可阜,流散者可还复其所,皆“勿逐自得”之象也。逐之,则逆理数之自然,而反丧矣。“七日”,与《复》同。《震》《复》皆阳生之卦。

    《象》曰“震来厉”,乘刚也。

    二居刚柔之冲,首受震焉,故见初之威严,而不无自危之心,然而无庸也。

    六三,震苏苏,震行无眚。

    “苏”,柔草也。“苏苏”,荏苒缓柔之貌。三去初远,情渐懈散,虽受震而犹苏苏,柔而不可驱策也。但所居之位,本刚而居进,则固可以“震行”者。若因震以行,则“无眚”矣。盖震之忽来,在怠缓者,见为意外之眚,而有与震俱动之情,则见其本非眚而勉于行,所谓闻雷霆而不惊也。

    《象》曰“震苏苏”,位不当也。

    位刚而反柔,非能因震而动者也。

    九四,震遂泥。 泥,乃计反。

    “泥”,滞弱而不能行也。迅雷之出也甚厉,后渐苏苏以缓,及当将散之际,又有爆然之声,而渐以息,不能及远矣。九四,震后复震之象也,不出于地,而震于空,其震既妄,故不能动物而将衰。人心一动,而忽又再动,是私意起而徒使心之不宁。其于事,则汉高帝之困于平城、唐太宗之败于高丽也。

    《象》曰“震遂泥”,未光也。

    动不以诚,私意妄作,而志不光。

    六五,震往来厉,亿无丧,有事。

    前震已往,后震复来,虽若严厉,而威已黩,不能挠散乎阴,而阴可安于尊位,“大无丧”也。乃六五居中,非无能为者,必有所兴作,以尽阴之才,而致于用以见功。不言吉者,视其事之得失而未定也。

    《象》曰“震往来厉”,危行也。其事在中,大无丧也。

    震而不已,虽无丧而行犹危,居中尽道,而有为以应之,则阴不待丧其积,而自居成物之功矣。

    上六,震索索,视矍矍,征凶。震不于其躬,于其邻,无咎。婚媾有言。

    “震索索”,受震而神气消沮也,“矍矍”,惊视貌。上六阴居散位,不能有为,受震而欲妄行,必失措而凶。顾其所受震者,抑有辨矣。上与四合,为外卦之体,躬之震也,初九则其邻也。四之震乃无端之怒,可勿以为惊惧,初之震则君子之德威,不容不竦惕者。能不为四所摇而凛承乎初,则无咎矣。柔而得位,故可不至于“征凶”,而免于咎。四与上,阴阳合体,又有夫妇之象,故曰“婚媾”。不为四动而为初动,故四有相责之言,虽然,可弗恤也。

    《象》曰“震索索”,中未得也。虽凶无咎,畏邻戒也。

    远于阳而无兴起之情,受震而自失,心不能自得矣。“戒”者,君子之以名义相警责,初九严厉,震以其道之谓也。

    艮  艮下艮上

    艮其背 句 ,不获其身 句 ,行其庭不见其人 句 ,无咎。

    “艮”者,坚确限阻之谓。四阴已长,居中乘权而日进,阳乃止于其上以遏之,使不得遂焉,以是为守之坚,而阻其泛滥之势,为颓流之砥柱也,是之谓《艮》。夫天地之化机,阴资阳以荣,阳得阴而实,于相与并行之中即有相制之用,无有阴气方行,忽亟遏之之理。故五行、四序、六气,百物皆无《艮》道,而惟已成之形象有之,则山是已。水之向背,云日之阴晴,草木之异态,风俗之殊情,每于山画为两区,限之而不逾于其域。人之用心有如是者,不为俗迁,不为物引,克伐怨欲,制而不行,同室乡邻,均之闭户,亦可谓自守之坚,救过之强,忍而有力矣。故曰“艮其背,不获其身,行其庭不见其人,无咎”也。

    “艮其背”者,卦以内向者为面,外向者为背,背者,具以成生人之体,而非所用者也。卦之初爻,几之动也;其中爻,道之主也;三与上在外,以成乎卦体而无用。阳峙乎上,仅以防阴之溢,而阳成乎外见,故其卦曰“艮其背”。艮非必于背也,此卦则《艮》背之艮也。夫处于阴盛之余,而欲力遏之以使之止,是以无用而制有情,则必耳不悦声,目不取色,口绝乎味,体废其安,有身而若无身,抑必一家非之而不顾,一国非之而不顾,傲然立于物表,有人而若无人,而后果艮也,果艮其背也,则不见可欲,使心不动,而后可以无咎矣。《艮》之善,止于此矣。

    虽然,既有身矣,撼一发而头为之动,何容“不获”?既行其庭矣,吾非斯人之徒与而谁与,则何容“不见”?吾恐“不获”者之且获,而“不见”者之终见也,则以免咎也难,而况进此之德业乎!故《震》《坎》《巽》《离》《兑》,皆分有《乾》之四德,而《艮》独无。夫子以原思为难,而不许其仁,盖此意也。后世老庄之徒,丧我丧耦,逃物以止邪,而邪益甚,则甚哉艮而无咎以自免于邪,而君子为之惧焉。

    《彖》曰:艮,止也,时止则止,时行则行,动静不失其时,其道光明。

    此通论行止之道,以见《艮》之一于止而未适于时也。身世之有行藏,酬酢之有应违,事功之有作辍,用物之有丰俭,学问之有博约,心意之有存察,皆繇乎心之一动一静;而为行为止,行而不爽其止之正,止而不塞其行之几,则当所必止,一念不移于旁杂,而天下无能相诱。当其必行,天下惟吾所利用,而吾心无所或吝,行止无适,莫之私意,而天下皆见其心,非独据止以为藏身之固,而忘己绝人,以为姑免于咎之善术矣。

    艮其止,一止其所也。上下敌应,不相与也。是以不获其身,行其庭不见其人,无咎也。

    此言“艮其背”,非时行时止之道,必内不得己,外不见人,而后仅以无咎也。凡言“无咎”,皆有咎而免者尔。背止体,故变背言“止”。“止其所”者,据背以为可止之地而止之,以止为其所安也。《乾》《坤》六子,皆敌应之卦,独此言“敌应”者,以其止而又相敌,则终不相应也。夫行止各因时以为道,而动静相函,静以养动之才,则动不失静之体,故圣人之心万感皆应,而保合太和,阴阳各协于一。今以止为其所,而与物相拒以不相入,则惟丧我丧耦,守之不移,而后成乎其止而无咎。呜呼!难矣!万缘息而一念不兴,专气凝而守静以笃,异端固有用是道者,而不能无咎,惟不知动之不可已,而阴之用为阳之体,善止者之即行而止也。

    《象》曰:兼山艮,君子以思不出其位。

    崇山相叠,而终古有定在,“其位”也。山以蕴酿灵气,积之固而发生无穷,在人则为心之有思。然思此理,则即此理而穷之。而义乃精;思此事,则即此事而研之,而道始定;不驰骛于他端以相假借,君子体《艮》以尽心者如此,非绝物遗事,以颓然如委土也。

    初六,艮其趾,无咎,利永贞。

    初与二,为三所止者也。而初在下为“趾”。阴之初生而不得其位,故止之于早,则妄动之失免矣。“利永贞”者,戒之之辞。止邪于始易,而保卿终也难。未见异物,则意不迁,恐其既感于外则且变,得位以行则自恣。常若此受止而不妄,乃永贞而利。

    《象》曰“艮其趾”,未失正也。

    三虽止不以道,而当方动之初,劝之进不如沮之止,固可踌躇审虑,以得行止之正。

    六二,艮其腓,不拯其随,其心不快。

    “腓”居下体之中,随股以动而不躁,顺乎行止之常者也。六二阴当位而得中,比于九三,固愿随阳以行,而得刚柔之节;三不拯恤其情而固止之,失所望而不快,必矣。人之有情、有欲,亦莫非天理之宜然者,苟得其中正之节,则被袗鼓琴,日与万物相取与,而适以顺乎天理。不择其善不善而止之,则矫拂人情,虽被裁抑而听其强禁,安能无怼心哉!甚矣,三之违物而逞私意也。

    《象》曰“不拯其随”,未退听也。

    本志随三而顺理以行,不拯而止之,势必不能安心退听。骐骥岂终困于盐车哉!

    九三,艮其限,列其夤,厉薰心。

    “限”,居上下分界之,所谓腰也。“列”,横陈于中。“夤”,脊也。九三居四阴之中,隔绝上下,横列其间,为腰不能屈伸而脊亦受制之象。“厉”,危也。欲止邪者,必立身于事外,耳目清而心志定,乃察其贞淫,而动静取舍惟吾所裁,而不为邪所困。今乃置身于阴浊繁杂之中,横施裁抑,抑之太甚而上下交逼,则危其身,所见所闻无非柔暗,孤立不能而将为所移,则危其心。危心之害,甚于危身。一尺之练,受无穷之烟尘,欲以不丧其洁也,不亦难乎!

    《象》曰“艮其限”,危薰心也。

    所止非其时地,如人腰脊之气梗塞,其病曰:“关格。”许衡、姚枢讲性学于非□元,受薰而为□之□,似此。

    六四,艮其身,无咎。

    四与五,受上止者也。自腰以上为身,身者,心之舍,所繇以发五官之灵,制言行之枢者也。有所受制,而静以驭动,异乎腓足之职司动而被锢者。柔而当位,乐听裁抑,上以其道止之,慎于自持,则繇是以行焉,可无咎矣。

    《象》曰“艮其身”,止诸躬也。

    身之自任也,曰“躬”。反求自尽,躬行君子之道,知止我者之以善吾行,无不快之心也。四于《咸》为心,于《艮》为身,一也。《艮》以止外诱之私,则曰“身”;《咸》以应群动之变,则曰“心”。

    六五,艮其辅,言有序,悔亡。

    “辅”,口辅也。言则辅动。五位在上,而为外卦之枢机,言所自出也。言刚厉则简而当。柔则为甘言,为巧说,上亟止之,则所言者皆当乎事之序,而悔亡。五本有悔,上止之乃亡。《咸》上为辅,《艮》以五当之者,阳为德性,阴为形体,故《艮》之取象于身,极于五,而上乃止德也... -->>
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上一章目录下一页

请安装我们的客户端

更新超快的免费小说APP

下载APP
终身免费阅读

添加到主屏幕

请点击,然后点击“添加到主屏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