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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易内传卷三下·下经起损讫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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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损  兑下艮上

    损。有孚元吉,无咎可贞,利有攸往。曷之用?二簋可用享。

    《损》《益》亦以《泰》《否》之变而立名义者也。《泰》三之阳进而往上,上之阴退而来三,为《损》。《否》四之阳退而来初,初之阴进而往四,为《益》。不言进退往来,而谓之损益者,卦画一而函三,三复函三而为九,阳全用之,故其数一而九,阴缺其中之一,故二而六,阳实而阴虚,阳用有余,阴用不足,理数之固然也。损之外卦本阴也,阳以三中之实,补上之中虚,而阳之数损矣。《否》之内卦本阴也,阳损其四中之实,以与阴于初,而阴益矣。《损》者,阳之损也。《益》者,阴之益也。阳本至足,以损为惜。阴本不足,以益为幸。故损归阳,而益归阴。内卦立本以定体,外卦趋时以起用者也。损阳之体,益阴之用,而阳损矣。损阳之用,益阴之体,而阴益矣。阳损阴益者,皆自其立本者言之也。起用者往而且消,立本者来而且长者也。内卦在下为民,外卦在上为君。内卦筮得在始为质,外卦后生为文。内卦在中为情,外卦在外为事。内卦方生为德,外卦立制为刑。损民以养君,损质以尚文,损情以适事,损德以用刑,皆《损》道也。而《益》反是。《损》《益》者,阴阳交错以成化,自然之理,人心自有之几,《损》不必凶,而《益》不必吉也。《恒》不谓之损者,损必损于已定之余,而《恒》损之于初,则不知变通之用,故《恒》多凶。《咸》不谓之益者,益必益于实,而《咸》以其余相益,则偶然之感,而固非相益也。《损》《益》,天地之大用,非密审于立本趋时之道者,不足以与于斯。故二卦之《彖辞》极赞其道之盛焉。

    “有孚”者,初与二刚相孚,四与五柔相孚,阴阳交足于内,自相信以为无忧,而后以其有余者损下而益上,损刚而益柔,阳固充实,未丧其中位,而阴已足,以利其用,非内不足而徇乎外者,惟其有孚,则“元吉”矣。阳虽损而中道自得,根本自固也。以君民言之,仰事俯畜之有余,而贡赋将焉,上亦虚以待之,而置之有余之地,未尝恃之以自养而迫于求。以性情、学术、事功言之,质已实,情已至,德已洽,而不欲其太过,乃损其余以补之,使文外著,事有节,刑有章,而非亏本而侈其末也,故“元吉”也。以其捐体而从用,疑有咎也,故又申言其“无咎”,以其舍同类而趋于异,疑于不可贞也,故又申言其“可贞”。如是,则三之阳往而上,合义而利物,允矣。圣人恐占者当损之时,《损》以为道,而有疑于非吉利之事,虑其为咎而不可贞,则无以应天地自然之理,人心节宣之妙,故备言其道之无不宜,以使安于《损》焉。观于《彖传》,而旧说之拘于一端,其亡当多矣。

    既已备言《损》道之美,而更发明其用之善,见损而非有伤也。“曷”者,劝其用之辞。“二簋”,特牲之馈,祭飨之薄者也。言当损而何弗损哉?二簋可矣。阳之居三者,阳之余也,损之而不伤其实者,阳之数,三其九而二十有七,所损者三耳。君足而民自余,文生而质自存,事适而情自固,刑用而德不衰也。

    《彖》曰:损,损下益上,其道上行。

    “上行”,上者行也。三为阳之上,上为阴之上。上者处有余之势,而道在进,所宜行者也。

    损而有孚元吉,无咎可贞,利有攸往。

    惟其上行,而不损其中之实,故备此数美。

    “曷之用,二簋可用享”,二簋应有时。

    阳道方盛,损其余而不忧;阴道欲消,益之以一阳而得固。故二簋虽薄,而人神宾主之情自应,惟其时而已。

    损刚益柔有时。

    《乾》刚,《坤》柔。损《乾》益《坤》也。《乾》道上行,行者以时行而损;《坤》道下行,益之以阳而情顺也。《乾》《坤》之交方泰,以变通而益利其用,乘其至足而用其所余,则损刚益柔,非以伤阳而亵交于阴,乃因可损之时而损也。

    损益盈虚,与时偕行。

    此极言《损》之密用,而推必动之几,一皆自然之理也。阳已盈则损,阴极乎虚则益;损则盈者虚,益则虚者盈矣。“与时偕行”,行于时之中,变化不测,而时以不滞也。

    盖尝观于四时之行矣;春夏为阳,秋冬为阴,而非必有截然分界之期而不相为通。阴、晴、寒、暑,于至盛之中早有互动之几,密运推移,以损此之有余,益彼之不足。荠麦冬荣,靡草夏死,几用其微,一如二簋之享,而阴阳之成质不亏,生杀之功能自定,则有孚而可贞者固然;时行其正,损益行其权,乃既损既益,而时因以变迁,则损益行,而时因与偕行也。一元之开阖,一岁之启闭,乃至一日之旦暮,一刻之推移,皆有损益存乎其间,而人特未之觉耳。愚者见其虚而以为损,而不知未尝损也;见其盈而以为不可损,而不知其固损也。苟明乎此,则节宣顺其理势,调变因其性情,质文、刑德、哀乐、取舍无容执滞,而节有余以相不足,无一念之可废其几矣,庶几得“与时偕行”之大用与!

    凡言时者,皆在占《易》者之审身世而知通,而学《易》者不可躐等而强合。惟圣人德盛化神,自无不偕乎时;其立教以示天下,则使人知其理之固然,而勿容过为忧疑以悖道尔。

    《象》曰:山下有泽,损,君子以惩忿窒欲。

    阳已过,则亢而成“忿”;阴已极,则靡而成“欲”。损阳之外发者以虚,而悦则忿息;益阴之将衰者以刚,而止则欲遏。欲窒,则志行高而如山之峙;忿惩,则惠泽行而如泽之润。山泽者,自修之德;风雷者,为学之功。老子曰“为学日益,为道日损”,亦窥见此意与?

    初九,已事遄往,无咎,酌损之。

    损者三也,受益者上也。然盈虚之变,非骤然而遽成,必以渐为推移,而未变者已早变其故。三损而《乾》刚已成《兑》悦,上益而《坤》柔已从《艮》止,非徒三、上之损益已也。初、二之情已移,而后三之行乃决,故曰“三人行”,明非三独有损之志,特所用者三尔。初九以刚居刚,而潜处于下,未有必损之情,故于占此爻者戒之曰,能辍其阳道潜藏之事,而“遄往”以益上,则可“无咎”;且申释之曰,非欲初之损也,乃往而“酌”所宜损者“损之”也。损、益自然之理,于德本无得失,故但戒占者,当其时位,则思所以善处之焉。与他卦之义例不同。

    《象》曰“已事遄往”,尚合志也。

    “尚”,庶几也。能“已事”而“遄往”,则与三合志,而不以损为歉也。

    九二,利贞,征凶,弗损益之。

    二居中而为阳刚之主,尸损之事者;以刚居柔,情不能自固,则有急于损之心矣。损者必有余而后可损,立本固而后可以趋时,是以有孚乃吉;故戒之以守正则利,往损则凶。二但固守其刚,使充足于内,则不待损而自有以益上矣,亦戒辞也。初退而二进,初刚而二柔,故一则劝其往,一则止其征,裁成之道也。

    《象》曰“九二利贞”,中以为志也。

    位既中,则当固守其中而不妄动,以听三之损。

    六三,三人行则损一人,一人行则得其友。

    “则”者,自然之辞,言理数之必尔也。卦之画成于三,三则盈矣。“三人行”,而数已盈,气已足,而必损其一;无俱损之理,亦无不损之道也。“损一人”,则一人行矣;而其行之一人,则必得其友者,而后损之而安也。内卦本《乾》,变为《兑》者,损其三中之一也。三处有余之地,而既损为阴,与四、五同道而相友,《坤》道成焉,损三而交得矣。象既成,而有天包地外之象;阳运乎外,阴处乎中,天地之化机于此而著。占者得此,则当斟酌彼己之宜,利用其损,情遂而事宜,斯虽损而固无伤矣。

    《象》曰:一人行,三则疑也。

    所以六三之独损以往者,以无三人俱损之理,而所损者必其所宜损,则损之而各得其情之所安。初吝于损,二志于损,皆失理而疑;六三行,则亡疑,所谓“二簋应有时”也。

    六四,损其疾,使遄有喜,无咎。

    内卦本《乾》体而三损,使其不损,则阳摈阴而阴乘阳,四受其冲,病矣。三之损,损四之“疾”也。不待上之受益,而早喜其居位之得安,因相与相得而为友。夫利彼之损,而以柔相昵,疑有咎也;而四当位之柔,静正无求益之心,故无咎。

    《象》曰“损其疾”,亦可喜也。

    喜而友之可也。

    六五,或益之十朋之龟,弗克违,元吉。

    言“或”者,三非五之正应。五之所不望其益者也。两贝为“朋”。“龟”,守国之宝也。三本损以益上,非益五也。乃卦本《坤》体,三阴居外而欲消,得上之益以止,而安于尊位,是五之宝也。“弗克违”者,理数之自致。“元吉”,无所待而自吉也。

    《象》曰:六五元吉,自上佑也。

    “上”,谓上九。“佑”者,保其尊,上受益,而五承其佑矣。

    上九,弗损益之,无咎,贞吉。利有攸往,得臣无家。

    《易》之文简,故多词同而意异。此言“弗损益之”,与九二之义异,谓无所损而受益也。上于下,宜损己以益之,而阴数止六,有可益而无可损,则于义无咎,而守正以受益为吉矣。既益,则“利有攸往”矣。上为君,下为臣,内卦损阳以益上,忘家忧国之臣也。而上与三正应而得之,固分义之可受者也。

    《象》曰“弗损益之”,大得志也。

    得忘家之臣,而安止以受益,得志而利于行矣。

    益  震下巽上

    益。利有攸往,利涉大川。

    《益》以损《乾》之刚,益《坤》之柔,而谓之《益》,不谓之《损》者,刚虽损于四以益阴于初,而为方生之爻,阳道且立本而日长,则阴益而阳亦益,非若《损》之损三以居上,为已往之爻,寄居于天位之上,实自损以益彼也。华归根而成实,君自节以裕民,文反朴而厚质,志抑亢而善动,“利有攸往”,允矣。“利涉大川”之义,《彖传》详之。

    《彖》曰:益,损上益下,民说无疆。自上下下,其道大光。“利有攸往”,中正有庆。 下下,上下字,户嫁反。说,弋雪反。

    此通释“利有攸往”之义,益民而民说,一义也。阳自上而下,返于初以消《否》,正其志于内,而光昭上行,一义也。阴居二,阳居五,各得中而正,而四之益初,二受其益,外来之庆,以赞其行,一义也。略言三义,而《益》之利于往者可推矣。

    “利涉大川”,木道乃行,益动而巽,日进无疆。

    此通释“利涉大川”之义。“木”谓《巽》也。京房谓《震》《巽》皆属木,屈八卦以就五行,其说不通。“行”,动之使行也。动之而《巽》以行。行为渐进而不遽,为舟行之象。循涯日进,而无远不届,行舟之利所以不可御也。

    天施地生,其益无方。凡益之道,与时偕行。

    此推言《益》道之大,为《乾》《坤》合德之大用也。阳之益初,天之交于地以施也。阴之进而居四,载阳以发生也。凡天地之间,流峙动植,灵蠢华实,利用于万物者,皆此气机自然之感为之。盈于两间,备其蕃变,“益无方”矣。而其无方者,惟以时行而与偕行,自昼徂夜,自春徂冬,自来今以溯往古,无时不施,则无时不生。故一芽之发,渐为千章之木;一卵之化,积为吞舟之鱼。其日长而充周洋溢者,自不能知,人不能见其增长之形,而与寒暑晦明默为运动,消于此者长于彼,屈于往者伸于来。学《易》者而知此,则天下皆取善之资,而吾心无可弛之念,其于益也不亦大乎!

    《象》曰:风雷益,君子以见善则迁,有过则改。

    阴凝于下而不上交,阳来初以动之而改其过,雷以震懦之象。阳安于上而不下交,阴往四以顺之而成其美,风以导和之象。“则”者,速辞。风雷,至速者也。改过迁善,以速而益。四之损、初之益,皆在卦下,速也。益者,学以益性之正;损者,修以损情之偏;君子之善用《损》《益》也。

    初九,利用为大作,元吉,无咎。

    初既受益,《乾》道下施而为长子,可以大有为矣。乃阳之下施以惠初,非徒利其生,而实以成其能,非体《乾》元之德,以承天之佑,则不足以胜其任,故必“元吉”而后无咎。

    《象》曰“元吉无咎”,下不厚事也。

    其位在下,力固不厚,虑其奋兴一时,而不足以继,故戒而勉之。此亦为占得者言也。

    六二,或益之十朋之龟,弗克违,永贞吉。王用享于帝,吉。

    阳益于初,以辅二而消其《否》,二之得益大矣,故与《损》五同其象,而六二柔中得位,乐受阳施,以保其正,则其吉永固,较《损》五为尤吉焉。有其德,受其福,而柔顺不敢自居为功,乃以禋祀于上帝。所谓天子有善,让于天,神斯享之,尤其吉矣。二上应五,自有此象。

    《象》曰“或益之”,自外来也。

    外谓外卦,《乾》也,天所益也。

    六三,益之用凶事,无咎。有孚中行,告公用圭。

    “益之用”,资《益》以为用也。“凶事”,水火、兵戎、死丧之事。“孚”,三与二、四合德也。“中行”,卦三阴而三当其中,行以告而请益也。“公”谓四。四近九五尊位,为三公。“圭”,诸侯之聘圭,以昭信也。三比外卦而为进爻。阴欲求益于阳,而三行以请于四。请而求益,非君子之道。惟水火有分灾之礼,兵戎有救患之典,死丧有赙襚之仪,则与者非滥,求者非贪,可无咎也。三望益,而二阴与之同心,乃行以告而抒其诚信,有大夫承命诉讣之象。忧患在己,既为礼所宜请,则上下同心而输忱以往,宜矣。天王之求车、求金,贪也;陈灾而不告火,慢也。皆咎也。

    《象》曰:益用凶事,固有之也。

    固有其情,固有其礼,则可固有其事。诸侯之礼,凶必告讣,而邻益之。通诸士大夫之于知交,亦此礼也。故士待外姻至而后葬。

    六四,中行告公从,利用为依迁国。

    “中行告公从”者,三来告而四从之,因以其阳之固足者益初也。“迁国”者,阳下益初,则阴迁居于此也。“依”,《本义》谓如“晋郑焉依”之依,是已。四既损阳以益初,从三之告,则与三同其柔德,相比以奠其位而得所居,所谓“因不失其亲”也。与《损》三得友之义同。

    《象》曰“告公从”,以益志也。

    本有往益之志,故告而必从。盖阳无不施之理,惟阴亢而不求,则阳有所不能强施,如瘠土之不受膏雨,亦无如之何矣。阴能仰承,阳必下应,施之而阳不为损,阳岂有吝情哉!

    九五,有孚惠心勿问,元吉。有孚惠我德。

    五位天德,其施惠于下以益阴之生者,心固然也。四本《乾》体,与五同德,相孚而惠心一也。告而即从,不待五之问焉,默承其意,以资始之益益下,吉莫尚矣。“惠”者,四往益初之德也,而功归于五,则何待五之损己而后益于物哉!天之施万物以生者,四时五行之气施之也,而推其德者曰“天施”,王用享焉。然则大臣承主意以惠天下,而德归天子,君子资圣训以惠后学,而德归圣人,德之至者不劳而惠行焉,《益》之所为有益而未尝损也,惟视其所孚者而已矣。

    《象》曰“有孚惠心”,勿问之矣。“惠我德”,大得志也。

    四既合德以行惠,可勿问矣。“大”谓阳。益行而不劳,得志可知。

    上九,莫益之,或击之,立心勿恒,凶。

    四损己以益下,故有为依之利。五有惠心以孚四,故归德而获享帝之报。上九阳亢在上,骄吝而无益物之心,无益于物,物亦莫有益之者,而或且击之矣。吝生于骄,而骄吝者之心,当其求益而畏击,则不能无望于人;及其终不得益,而未必有击之者,则又亢而自恃,自以为善揣人情,而可以术御,而不知无恒者,人之所厌恶,而自绝于天也。《益》上与《损》初,皆吝于损而无益者,《损》初位下而上承二,故可劝勉之以;《益》上已亢,故决言其凶。骄以成吝,祸尤不可解也。勿,无通。

    《象》曰“莫益之”,偏辞也。“或击之”,自外来也。

    不言上不益物,但言物“莫益之”者,从一偏言之,以该其全理。“自外来”者,卦中无相击之爻,而天下祸生不测,则莫为之益;亲戚且叛,而兵戎自至,发于其所不及防也。

    夬  乾下兑上

    夬。扬于王庭,孚号有厉。告自邑,不利即戎,利有攸往。 号,胡刀反。

    《夬》之为决者,绝而摈之于外,如决水者,不停贮之,决而任其所往,求其无相淹濡,而不复问所以处之也。为卦,阳盛已极,上居天位,下协众志,一阴尚留,而处之于外。阳已席乎安富尊荣,而绝阴于无实之地,以是为刚断之已至矣。乃阴终乘其上而睥睨之,阴固不能忘情乎阳,阳亦岂能泰然处之而不忧,故《爻辞》多忧,而《彖辞》亦危。

    阴之为德,在人为小人,为女子,为夷狄,在心则为利,为欲。处女子、小人者,置之于中而闲之,处夷狄者,抑之使下而抚之;若使亢焉化外,而徒摈之以重其怨,则其为忧危之府,必矣。以义制利,以理制欲者,天理即寓于人情之中。天理流行,而声色货利皆从之而正。若恃其性情之刚,遂割弃人情以杜塞之,使不足以行,则处心危,而利欲之乘之也,终因间而复发,二者皆危道也。故统帅群阳以摈一阴,而且进且退,终窒碍而不得坦然以自信焉。

    呜呼!天下岂有五阳同力,而不能胜一阴者哉!惟恃其盛而摈之以为不足治,乃不知彼之方逸居于局外,以下窥我之得失也。故三代以下,为王者不治夷狄之说,自以为道胜无忧,而永嘉、靖康,凭陵祸发,垂至于祥兴海上之惨,千古同悲。野火之燎,一爝未灭,乘风而熹,岂在大乎!五王诛武氏,而三思犹蒙王爵,《要典》焚而冯铨犹以故相优游辇下,皆此象也。其在学者,则三月不违之仁,尤当谨非礼于视听言动之著见。伯禹戒舜,罔若丹朱,召公陈《旅獒》,拟之商纣;一私未净,战战栗栗,尤在慎终,可不戒夫!是以知《夬》者,忧危之府也。日之朔,月之望,有薄蚀焉;盛夏之荣,有靡草焉。天地且然,而况于人乎!

    “扬”者,栩栩自安之貌。宫中曰“庭”,“王庭”,王之后宫也。阴居五之上而当位,虽摈绝之,犹安其所,而乘其后以俯窥也。如是,则群阳相与交孚,以号呼不宁,而见其危矣。危则自治不可不饰,故必“告自邑”,亟内治;则忧群阳之不相下,而必申命以有合也。内治修,则徐而制之,专任能者以建威销萌,可矣。若恃众盛而以即戎,九节度之所以溃于相州也。“利有攸往”,内治得,则率道以行,阴自无号而消沮矣。慎终之道,忧危之吉也。

    《彖》曰:夬,决也,刚决柔也。健而说,决而和。 说,弋雪反。

    健故决,说故和。决之不尽,阴得以相说而遂与之和。

    “扬于王庭”,柔乘五刚也。

    乘刚,故扬扬而自得。阳既盛,五已据天位,柔复乘于其上,忧若在外,实在内也。

    “孚号有厉”,其危乃光也。

    知其危乃光大,而不与阴为缘。

    “告自邑,不利即戎”,所尚乃穷也。

    以刚之盛为尚,而恃之以战阴,则穷。

    “利有攸往”,刚长乃终也。 长,上声。

    追修其德而不已,道胜于己,阴乃终凶。

    《象》曰:泽上于天,夬,君子以施禄及下,居德则忌。

    “泽上于天”,势必下降,《夬》之象也。君子在上,以禄待天下之贤者,无所吝留,取法于此,所繇异于项籍之印刓不与也。然泽者天之泽,禄者天之禄,非君子以市恩而可居之为德者也。有居德之心则骄,而士且不以为德,故忌而戒之。

    初九,壮于前趾,往不胜为咎。

    初居下位,恃积刚之势,以刚居刚,遽欲前以逼阴,力弱而不相及,不胜必矣。不胜,则阳之锐折,而阴益安据于上,所谓“与于不仁之甚者”也。位未高,道未盛,而欲攻小人,则一不胜而且折入于邪,贾捐之是也。德未充,义未精,而欲遏制人欲,必且激而成乎妄,佛、老是也。皆以壮为咎者也。

    《象》曰:不胜而往,咎也。

    量其不胜,惟益自强于善则可矣。

    九二,惕号,莫夜有戎,勿恤。 莫,漠故后。

    九二刚中而居柔位,强于自治而不暇与物竞者也。“惕”者,心之忧也。“号”者,戒群阳使之自治也。上六非二之应,又相去疏远,其有戎心,出于非意,“莫夜”之寇也。害不及己,勿恤焉可矣。卦惟此爻为得,然谨慎自持,而不能恤阴之未去,故《夬》之为卦,决而实不能决也。

    《象》曰“有戎勿恤”,得中道也。

    以刚居柔,中而得其道矣。道得,则戎不能为之伤,故可勿恤。

    九三,壮于 ,有凶。君子夬夬,独行遇雨若濡,有愠,无咎。

    三与上应,有比匪之嫌;既与为正应,情固不可绝,而外必示之以不屈,则小人且怨,而难及之。周 之所以杀身,“壮 ”之凶也。以刚居刚,志非合污,则决然于《夬》,而以与诸阳并进。己独遇上六,有相沾濡之迹,心愠结而不容、不形于色,则虽凶而“无咎”。称“君子”者,谅其志之终正而为君子。

    《象》曰“君子夬夬”,终无咎也。

    事虽凶而义自正,惟其决于《夬》也。

    九四,臀无肤,其行次且,牵羊悔亡,闻言不信。 次,七私反。且,七余反。

    九四以刚居柔,而为退爻,不能敏于《夬》者也,故为羸弱不能行之象。然使随九五之后,而奖九五以前进,如牵羊者之从其后而鞭之,则阴可消而悔亡。乃与《兑》为体,闻上六之甘言,将不信诸阳之同德,则亦安能亡悔哉?以其与阳为类也,故可有“牵羊”之德,以其弱而易悦也,故终“不信”。

    《象》曰“其行次且”,位不当也。“闻言不信”,聪不明也。

    听之能明,辨其贞邪而已。与邪合体,则甘言得进而惑之。

    九五,苋陆夬夬,中行无咎。 苋,胡官反,从艹,与从草者异。

    “苋”,细角羊,不能触者。“陆”,平原之地,羊所乐处也。《兑》本羊体,而行于平原,得其所安,故有此象。九五虽迫近上六,有决于驱除之责,而安居自得,与之邻而无戒心,夬夬而实未决也。以其得位居中,而非昵于阴柔,故亦可以无咎。

    《象》曰“中行无咎”,中未光也。

    与上比而共为《兑》体,心系于悦,仅以免咎而已。《夬》之九五与《剥》之六五同,故《剥》五承宠而利,《夬》五夬夬而未光。

    上六,无号,终有凶。

    阴慝僭上,虽有与之应而相比以说者,时至则瓦解。徐达师至通州而元主北去,不能望救于人也。以群阳相牵,故必待其运之已穷,而终乃凶。《本义》谓“占者有君子之德,则其敌当之,不然反是”。《易》不为小人谋,义固然也。

    《象》曰:无号之凶,终不可长也。

    为君子者可以慰矣,勿疑其乘人之上而不易拔也。

    姤  巽下乾上

    姤。女壮,勿用取女。 取,七句反。

    不期而会曰“遇”,《姤》之象也。遇本草次不以礼相见之辞,而“姤”乃女子邂逅,与男相遇之谓,其为不贞明矣。阴之忽生于群阳之下,本欲干阳,而力尚不能敌,故巽以相入,求以得阳之心,而逞其不轨之志,其貌弱,其情壮矣。卦本一阴为主,而卦之名义、《彖》《爻》,皆为阳戒,小人之幸,君子之不幸也。若恤其孤弱卑下而容其遇,则抑岂知其志之壮也,目中已无君子,将入其腹心而为之蟊贼哉!故一阴而遇五阳,志无适从,与己悦者,因而入之。不幸而与之遇,视其令色如戈矛,闻其甘言如咒诅,得其厚赂如鸩毒,坚刚不为之动,则无如我何。女虽淫悍,岂能伤不取之人乎?乃在不期而会之际,阳方盛而二、五皆未丧其中,则忽之以为不足忧,而乍然相喜者多矣。戒之于早,犹可不乱,而非中人以下所能无惑也。

    《彖》曰:姤,遇也,柔遇刚也。“勿用取女”,不可与长也。

    乍然相得,终必相亢,岂可长哉!宋与女真遇,而欲恃之亡辽,高丽主知,而宋不知,乃终以亡。唐高宗纳武氏之日,岂知其灭唐之宗社哉!

    天地相遇,品物咸章也。刚遇中正,天下大行也。

    《姤》之为时,已极乎阳道之忧危,而夫子推言天地之化,以通大人正己格物之道,抑岂必不相遇而始亨哉!苟有其德,则且与天地同其化机,夷狄可使怀柔,小人可使效命,女子可使承顺,则虽《姤》而何伤于盛德!如天之遇地而品物荣,天不失其刚健中正之德,则化无不行。君子以刚健中正,率礼无违而遇之,则小人顺而天下无不服从。然则越礼以取女者,自始不终,非必不与阴遇而始得行其志。即食色而礼在,即兵刑而仁行。苗格于舞干,暬御奄尹正于冢宰,皆遇之以其道者也。

    姤之时义大矣哉!

    《本义》曰:“几微之际,圣人所谨。”当其时,制其义,非圣人不能。然亦岂有他道哉?以义制利,以礼制欲,以敬制怠,则无不可遇之阴矣。

    《象》曰:天下有风,姤,后以施命诰四方。

    天之所以资始万物者,非但风也;而下施于物,则暄风至而物皆生,凉风至而物皆成,物乃得以遇天之施矣。王者之积德以为天下父母,而民或不喻其志,则假诰命以诏之,而天下喻焉,取象于此。顾其发为王言,必深切出于至诚,以 入于人之隐微,非饰词而人遂动也,道配天而后化如风也。然惟君道宜然,以其所及者远,故必诰而后喻。降此以下,惟务躬行,以言感人,则抑末矣。《姤》本不贞之卦,而《大象》专取天,风之义,与《彖》全别。圣人不主故常,观阴阳之变,而即变以取正。故读《易》者不可以《大象》例《彖》也,类如此。

    初六,系于金柅,贞吉。有攸往,见凶。羸豕孚蹢躅。

    “柅”,所以止车者。“见凶”,天下遇其凶也。初六孤阴卑下,故曰“羸豕”。牝豕之淫走也必羸。“孚”,如期而不爽。“蹢躅”,行而不止也。“系于金柅贞吉”,以戒阴而喻之以吉道也。一阴而遇一阳,与二相守,则不失其贞吉矣。若不系而逞,遇所宜从者而前进,则将干乱群阳,而天下遇其毒矣,以戒阳之宜为防也。又从而申之曰:金柅之系,岂可必哉!其为羸豕矣,则必将蹢躅而不爽矣,而可不早制之乎!

    《象》曰“系于金柅”,柔道牵也。

    柔之道,以制于刚为正。小人顺于君子,夷狄宾于中国,女子制于丈夫,皆道之固然,故以系而止之为贞。

    九二,包有鱼,无咎不利宾。

    “鱼”,阴物。“包”,受而怀之也。初六出而求与阳遇,邂逅即欲适愿,得受之者,则有所系而止其淫邪。二虽非正应,而以刚居中。直任天下之咎于己,则固无咎矣。若不任其责,而委之于他人。使浸淫及上,则害无所止。“宾”之不利,二亦不利也。“宾”谓三以上诸阳。

    《象》曰“包有鱼义”,不及宾也。

    阴之遇阳,卒然而起,介然而合,本无择于应之正与不正,得所附而有道以止之,则其害犹可止息。二不幸而正与之遇,则慨然以身任抚驭之责,二之义也。为名教受过,为义命受责,讥非不避,而害不蔓延矣。若迁延避咎,推不美之名,使人分任之,则祸自己延,虽欲沽清刚中正之名,岂可得乎?推此义之尽,则孔子谓昭公为知礼,亦此而已矣。

    九三,臀无肤,其行次且,厉,无大咎。 次且,音同《夬》卦。

    三与《巽》为体,未尝不惉懘而听阴之入,故与《夬》四同象。然以刚居刚,则能严厉自持,而可免于阴之污染,故无大咎。

    《象》曰:“其行次且”,行未牵也。

    虽次且而固行矣,则不为阴所牵矣,故无大咎。

    九四,包无鱼,起凶。

    四与初为应,欲包初为己有,而二已受阴之遇。四能与阳同升,而不以初为志,则得静正之道。乃以刚居柔,而为退爻以就下,有强合于阴而不能之象。无鱼矣,又从而包之,本可不凶,而挑起祸端,凶道也。

    《象》曰:无鱼之凶,远民也。

    阴为民,民不怀己,而欲强应之,不得则必争。民心愈离,生起祸端,无宁日矣。

    九五,以杞包瓜,含章,有陨自天。

    “杞”,柜柳,其条可编为器以贮物。“瓜”,易溃之物,包之密则不溃。九五刚健中正,尽道自己,而不忧阴慝之作,以其曲成万物之德,包妄起妄遇之阴,辑其溃乱而使化为章美,惟含容之道盛,则阴交阳以成品物之章,始于不正而终于正矣。是岂阴之德足以致之哉?容畜裁成之功,自天陨而得之意想之外。瓜之不溃,杞护之,固非瓜之能尔也。

    《象》曰:九五含章,中正也。“有陨自天”,志不舍命也。 舍,如字,书夜反。

    “舍”,置也。阴消极而必生,理数之自然,命也。九五以含章为志,不委之于命,而必欲护之以止溃乱,乃大人立命之德。惟刚健中正足以当之,人而天矣。

    上九,姤其角,吝无咎。

    “姤其角”者,阴阳方遇,而上为其角,既非其应,又与绝远,则吝于遇矣。吝不足以章品物,而能自守不渝,则无咎。

    《象》曰“姤其角”,上穷吝也。

    上处于穷极之地,阳道将衰,不容不亢,则吝而非咎。

    萃  坤下兑上

    萃。亨。王假有庙,利见大人,亨利贞。用大牲吉,利有攸往。 假,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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