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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水管冲约翰尼·斯多克时,埃斯沃斯·托黑只有七岁。当时约翰尼正经过托黑家的草坪,穿着他最好的衣服。为了这身衣服,约翰尼等了一年半,因为他的母亲很贫穷。埃斯沃斯没有偷偷躲藏,而是经过仔细考虑后,公然地做出了那个行为。他走到水龙头那里,打开它,站在草坪中间,将水管对准约翰尼。他的目标没有错————约翰尼的母亲就在他身后几步之遥的街道上,他自己的父母还有前来拜访的牧师在托黑家的门廊里全看到了。约翰尼·斯多克是个长着酒窝,拥有一头金色卷发的漂亮孩子,人们总是要回头去看他。从来没有人回头看过埃斯沃斯·托黑。

    那些成年人对此感到非常吃惊,同时也觉得很有趣,因此很长时间没有人冲过去阻止埃斯沃斯。他站在那里,靠着手里死拽着的喷嘴的力量支撑他瘦弱、单薄的身体,直到他感到满意才停止。然后他扔下水管,向门廊走了两步,水嘶嘶地流过草坪,然后他停住了,等着,头抬得高高的,将自己送来受罚。如果不是斯多克夫人抓住他的儿子,抱住他,约翰尼肯定会教训他。埃斯沃斯没有回过头去看斯多克母子,而是看着他的母亲和牧师,慢慢地、清楚地说:“约翰尼是个卑鄙的小霸王,他把学校里所有的男孩子都打了。”这是真的。

    如何惩罚他变成了一个道德难题。因为他虚弱的身体和娇贵的健康情况,在任何情况下都很难惩罚埃斯沃斯。除此以外,严惩一个为了打击非正义,而勇于牺牲自己、毫不顾及自己体质弱点的孩子好像是错误的。他看起来像是个殉道者。埃斯沃斯没有这么说,他没有再说什么,但是他的妈妈说了。牧师好像很同意他妈妈的说法。埃斯沃斯被关进自己的房间里,没有吃晚饭。他没有抱怨,只是待在那里————嚼着他妈妈偷偷给他送来的食物,晚上晚些时候,她违背了她丈夫的意愿,偷偷给埃斯沃斯送了饭。托黑先生坚持要为约翰尼的衣服赔钱给斯多克夫人,托黑夫人闷闷不乐地同意了;但她不喜欢斯多克夫人。

    埃斯沃斯的父亲管理着一家全国连锁鞋店的波士顿分店。他收入中等,在波士顿一个不出名的郊区有一个简朴、舒适的家。他一生的隐痛就是没有自己的事业。但他是一个平静、谨慎、不爱想象的人,过早的婚姻结束了他所有的志向。

    埃斯沃斯的母亲是个瘦弱而闲不住的女人,在九年时间里她先后接受又放弃了五种宗教。她长得小巧,这种特质让她在生命中的短短几年里异常美丽。那段时间里,她拥有数不尽的鲜花————这种风光在此之前没有,之后也没有。埃斯沃斯是她的精神支柱。埃斯沃斯的姐姐海伦要比他大五岁,是一个温顺、不出众的女孩,不漂亮但是很可爱、很健康。她没有什么问题。可是,埃斯沃斯生来就很瘦小。他的妈妈从医生宣布他可能无法活下来的那一刻起就非常喜欢他,这让她的精神境界得到了提升————因为知道她自己可以对一个毫无指望的事物怀有无私的爱;埃斯沃斯看起来越是没有活力、丑陋不堪,她对他就越有一种强烈的爱。当他活下来并且没有变成残疾儿时,她几乎失望了。她对海伦没什么兴趣,因为在对海伦的爱中没有折磨。这个女孩明显更值得那份爱,以致似乎只能拒绝给她。

    托黑先生,由于某种他自己也说不清楚的原因,不太喜欢自己的儿子。不过,父母双方都默许了,埃斯沃斯在这个家里说了算,尽管他的父亲不明白这是为什么。

    晚上,在客厅的灯下,托黑夫人会气愤和未言先败地以一种紧张的、挑战的声音说:“霍勒斯,我要辆自行车,给埃斯沃斯要辆自行车。他这个年龄的男孩子都有自行车。威利·拉维特前几天刚买了辆新的。霍勒斯,霍勒斯,我想给埃斯沃斯要辆自行车。”

    “不是现在,玛丽,”托黑先生厌倦地回答说,“可能明年夏天……现在我们还买不起……”

    托黑夫人会与他争论,声音猛地抬高,像是一种尖叫。

    “妈妈,怎么了?”埃斯沃斯说,声音温柔、浑厚、清晰,比他父母的声音要低一些,然而却穿透了他们的声音,威严的,有一种奇怪的说服力。“我们有比自行车更急需的东西,你为什么那么关注威利·拉维特呢?我不喜欢威利。威利是个笨蛋。威利买得起自行车,因为他爸爸有个自己的干货店。他爸爸是个爱炫耀的人。我不想要自行车。”

    他说的每一句话都是真的。埃斯沃斯不想要自行车。但是托黑先生奇怪地看着他,纳闷是什么让他说出这样的话。他看见他儿子镜片后的眼睛在毫无顾忌地看着他。他的眼神里没有炫耀的甜蜜,没有责备,没有恶意,只有毫无顾忌。托黑先生感觉他应该为儿子的理解而高兴————同时他想告诉儿子不要提那家私人商店。

    埃斯沃斯没有得到自行车。但是在家里,他得到了礼貌的关注、尊敬和关心————由于母亲的温柔和内疚,父亲的不安和怀疑。托黑先生宁肯做任何事,也不愿意和埃斯沃斯交谈————那种感觉,像是对他自己的恐慌感到气愤。

    “霍勒斯,我要身新衣服,给埃斯沃斯买身新衣服。我今天在商店的橱窗里看见一身,我已经……”

    “妈妈,我已经有四身衣服了。我怎么还能再要一件呢?我可不想像派特·努南看起来那样傻,他每天都要换衣服。那是因为他爸爸有个自己的冰激凌店。派特穿着他的衣服,高傲得像个女孩。我可不想成为一个娘娘腔。”

    有时候托黑夫人既高兴又害怕地想,埃斯沃斯几乎要成为圣人了:他根本不关心物质上的东西,一点也不。这是真的。埃斯沃斯不关心物质生活。

    他是一个瘦弱的、面色苍白的男孩,胃不好,他的妈妈不得不照顾他的饮食以及他频繁的感冒。他瘦小的身材竟然有圆润低沉的声音,真是令人惊奇。他在合唱队里唱歌,并且没有对手。在学校,他是一个模范学生。他功课总是学得很好,有最整齐的抄写本和最干净的指甲,喜欢主日学校(5),和体育运动相比更喜欢阅读,在运动方面他可能没有出头的机会。他不太擅长数学————他不喜欢数学————但是历史、英语、公民学和书法却很出色。后来,他的心理学和社会学也很出色。

    他学习很认真,也很刻苦。他不像约翰尼·斯多克。约翰尼在课堂上从不听讲,在家里也很少打开书,却能在老师解释之前就清楚一切。学习似乎是自己主动找到约翰尼的,就像很多其他事情一样:他有力的小拳头,健康的身体,俊俏的容貌,过于旺盛的精力。但是约翰尼做的事情却都很让人吃惊,又出其不意,而埃斯沃斯做的事情就像人们期待的那样完美,有时甚至超乎人们的想象。当他们开始创作的时候,约翰尼的作品展示出某种反叛的东西,让全班目瞪口呆。有一次,就一篇主题是“上学时光————金色时代”的作文,约翰尼写了一篇他是如何讨厌学校以及为什么会讨厌它的文章。埃斯沃斯则写了一首赞美学校生活的散文诗。这首诗发表在当地的一家报纸上。

    除此以外,在记姓名和日期方面,托黑远胜于约翰尼;埃斯沃斯的记忆就像是流动的、黏合一切的水泥,能包含所有的东西。如果说约翰尼是一眼正在喷涌的泉水,那埃斯沃斯就像是一块海绵。

    孩子们叫他“埃斯·托黑”,他们通常让他为所欲为,并尽可能地回避他,但不是公开的;他们不理解他。当他们在学习上需要帮助的时候,他是乐于助人的,可以信赖的。他才思敏捷,可以通过起绰号毁掉任何孩子的名声;他在栅栏上画让人吃惊的漫画;他有胆小鬼的所有特征,但却不能归为那一类。他太自信、太安静、太聪明了,足以蔑视每一个人。他什么也不怕。

    他会在街道中间直接走到最强壮的男孩们面前,不是喊叫,没有生气,而是清楚地传出攀谈的声音————没有人看过埃斯沃斯·托黑生气过————“约翰尼·斯多克屁股上打着补丁,约翰尼·斯多克住在一个租来的公寓里。威利·拉维特是个笨蛋。派特·努南是天主教徒。”约翰尼从来没有打过他,其他男孩子们也没有打过他,因为埃斯沃斯戴着眼镜。

    他无法参加球类比赛,却是唯一一个对此感到自豪的人,而其他体质不好的孩子常为此感到失落和遗憾。他认为运动是很粗俗的,他也是这样说的;他说,头脑要比强壮的肌肉更有力,他就是这个意思。

    他没有亲密的私人朋友。别人认为他公正廉洁。在他的童年时代,有两件事让他的母亲引以为豪。

    一次,富有而招人喜欢的威利·拉维特举行了一场生日宴会,同一天也是戴培·姆恩的生日。戴培是一个寡居女裁缝的儿子,爱发牢骚,还经常流鼻涕。除了那些没有被威利邀请的孩子,没有人愿意接受戴培的邀请。在那些双方都邀请的人里,埃斯沃斯·托黑是唯一一个拒绝威利·拉维特而去参加戴培·姆恩生日宴会的人。那是一次可怜的聚会,从中他不可能期望快乐————也得不到快乐。此后,威利·拉维特的敌对者对着威利大吼并嘲笑了好几个月————因为埃斯沃斯为了参加戴培·恩姆的生日宴会而拒绝了他。

    还有一次,派特·努南为了能偷看一眼埃斯沃斯的考试卷,说要送给埃斯沃斯一袋软糖豆。埃斯沃斯收下了软糖豆,让他抄了考试卷。一周后,埃斯沃斯来到老师那里,把那袋没有动过的软糖豆放在桌子上,承认了自己的错误,但没有供出其他人。老师努力让他说出那个人的名字,可是没有用。埃斯沃斯保持了沉默。他只是解释说,那个犯错的男孩是最好的学生之一,他不会因为良心不安就去牺牲那个男孩的成绩。他是唯一受到惩罚的————放学后被留校两个小时。后来老师不得不把这件事放在一边,保留了原来的考试成绩。但是除了埃斯沃斯·托黑之外,包括约翰尼·斯多克、派特·努南,所有这个班最好学生的成绩都遭到了怀疑。

    埃斯沃斯十一岁的时候,他的母亲去世了。爱德琳姑姑,他父亲还没有结婚的妹妹,搬来和他们住在一起,照看着托黑一家。爱德琳姑姑是个身材很高、很有能力的人。一张脸奇长无比,而她的见识也似乎很长。她一生中的隐痛是没有经历过浪漫。海伦立刻成为她最喜欢的人。她认为埃斯沃斯是从地狱中逃出来的小鬼。但是埃斯沃斯对待爱德琳姑姑一直都很礼貌。当有一群朋友————特别是男性朋友在的时候,他会跳过去给姑姑捡手帕,挪椅子。在情人节的时候,他送给她美丽的情人节礼物————用纸做的缎带、玫瑰花蕾还有爱情诗。他像城里小贩一样,高声唱着“甜美的爱德琳”。“你是个蛆,埃斯。”她以前曾经告诉过他,“你以痛苦为营养。”他回答说:“这样一来我便不会饿死。”过了一段时间,他们彼此保持了中立。埃斯沃斯便以自己喜欢的方式长大了。

    在高中的时候,埃斯沃斯就成了当地的名人————有名的演说者。即使在很多年以后,学校也不再指望还能把其他有希望的孩子也培养成一个“托黑”式的演说家。他赢得了每次比赛,后来,观众们常会说“那个漂亮的男孩子”。他们没有记住瘦弱、平肩、瘸腿、戴着眼镜的小男孩,而是记住了他的声音。每一次的辩论他都赢了,他能证明每一件事情。在一次题为“文字要比武力更有力”的辩论中,埃斯沃斯是正方,他击败了威利·拉维特;然后,他要求改为反方来挑战威利,他又赢了。

    直到十六岁,埃斯沃斯才感觉自己对牧师的事业很感兴趣。关于宗教,他想了很多,他谈论上帝和精神。他广泛阅读了大量这方面的书籍,更多的是关于教堂的历史,而不是信仰的实质。在一次主题为“温顺要在地球上传承”的辩论中,他的演讲让观众流泪了。

    在这个时期,他开始结交朋友。他喜欢谈论信念并且找到了一些乐意倾听的人。只是,他发现他班里聪明、强壮、有能力的男孩子们并不需要他的教导,也不需要他本人。只有屡遭不幸和秉性不高的人才来找他。戴培·姆恩开始像一只无声奉献的狗那样追随着他。比利·威尔逊失去了母亲,晚上,他徘徊着来到埃斯沃斯家,和埃斯沃斯一起坐在门廊上,颤抖着倾听,什么也不说,眼睛大而空洞,带着乞求的眼神。斯科尼·迪克斯有小儿麻痹————他常常躺在床上,看着窗外的街角,等待着埃斯沃斯。鲁斯蒂·哈泽顿考试没有及格,坐在那里几个小时,不停哭泣,埃斯沃斯冰冷、坚定的手一直拍着他的肩膀。

    已经说不清是他们发现了埃斯沃斯还是埃斯沃斯发现了他们。这些事情的发生好像是一条自然法则————就像自然不允许真空一样,痛苦和埃斯沃斯·托黑也形影不离。他用那浑厚、美妙的声音对他们说:

    “痛苦是好事,不要抱怨。忍受、顺从、接受————感谢上帝让你经历痛苦。因为这样,你会比那些只会大笑和幸福的人们生活得完整。如果你不能理解这个,不要试着去理解。一切不好的东西都来自人的大脑,因为大脑总要问太多问题。只要相信就好了,不需理解。所以,如果你考试没及格,你要高兴。那意味着你比那些聪明的男孩子更好,因为他们想得太多、太简单。”

    人们说埃斯沃斯的演讲很能感动人,也因为这个,埃斯沃斯的朋友始终和他在一起。在和他接触一段时间以后,他们就离不开他了,像染上了毒瘾。

    在十五岁的时候,埃斯沃斯在圣经课上向老师提了几个奇怪的问题,让全班都很震惊。老师一直在详细解释课文:“如果一个人赢得了整个世界,却丢失了自己的灵魂,这对于他有什么益处?”埃斯沃斯问了这个问题:“那么,如果想成为真正富有的人,一个人就要收集灵魂吗?”老师很想问他究竟要干什么,但是老师控制住了自己,问他什么意思。埃斯沃斯没有解释。

    在十六岁的时候,埃斯沃斯对宗教没了兴趣。他发现了一种崭新的意识形态。

    他的转变令爱德琳姑姑很惊讶。“首先,那是亵渎神灵的,全是胡言乱语。”她说,“其次,没有任何意义。埃斯,我对你感到很惊讶。精神上的‘穷人’————还不错;但是‘穷人’————听起来一点也不体面。除此以外,那不像你,你不会去制造这么大的麻烦————或者是小麻烦。埃斯,你在有的地方、有的事情上有些疯狂。那不好。那根本不像你。”

    “首先,我亲爱的姑姑,”他回答说,“不要叫我埃斯;其次,你错了。”

    对埃斯沃斯来说,变化是好事。他没有成为一个爱攻击的狂热者。他变得更温顺、更安静、更温和了。他更广泛地关注人们。好像有什么东西把焦虑从他的性格中拿走了,并且给了他新的自信。周围的那些人开始喜欢他,爱德琳姑姑不再担心了。好像没有什么现实的原因能让他对革命理论这么全神贯注。他没有参加任何政党。他读了很多书,参加了一些有争议的会议,在那里他讲过一两次,不是太好,大多数时候他都坐在角落里,听着,看着,思考着。

    埃斯沃斯去了哈佛。为了接受良好教育这个特殊的目标,他妈妈立遗嘱时给他留下了自己的保险金。在哈佛,他主修历史,学习成绩一直是最好的。但爱德琳姑姑希望他从事经济和社会学。她害怕他成为一名社会工作者。他没有。他对文学和高雅艺术产生了兴趣。这令她有些困惑。他身上有新的特性了。他从来没有显示出自己有喜爱文学艺术的倾向。

    “你不是那种有艺术家气质的人,埃斯。”她说,“那不合适。”

    “你错了,姑姑。”他说。

    埃斯沃斯和同学的关系是他在哈佛的成就中最不同寻常的。他容易被别人接受。在那些骄傲的年轻的名流后裔面前,他没有隐瞒他卑微的出身,还夸大了它。他没有告诉他们他的父亲是一家鞋店的经理,他说他的爸爸是个补鞋匠。说这些的时候,他没有丝毫的挑衅和痛苦,也没有流氓无产者的自大。他说,这些对于他来说就是一个玩笑————如果有人洞察他的微笑————对他们来说也是个玩笑。他做事像个势利小人,但不是不能容忍的势利小人,而是很自然、很天真————努力使自己不要成为一个势利的人。他很有礼貌,不是讨人喜欢,而是让人愿意接受。他的态度能感染人。他如此优秀,人们对此没有疑问。他们认为有一些原因,但这是理所当然的。接受“修道士”托黑,首先是一件有趣的事,接着会变得特殊而有意义。如果这是一个胜利,埃斯沃斯好像还没有意识到这些,好像也不在意这些。他在这些还没有得到充分发展的年轻人中前进,带着一个计划,一个长期的计划,每个细节都很明确,除了能分享一路上细微琐事带来的快乐之外,没有其他的了。他的微笑神秘而让人亲近,好像是店主在计算利润时的微笑————尽管没有什么特别的事情发生。

    他没有谈论过上帝和痛苦的重要性,而是在谈论大众。在一次持续到黎明的会议上,他向那些全神贯注的听众说,宗教滋生着自私自利,宗教过分强调了个人精神的重要性;宗教除了鼓吹一个简单的原则————一个人要对自身灵魂进行拯救以外,并没有别的什么意义。

    “为了得到纯粹意义上的美德,”埃斯沃斯·托黑说,“为了他的兄弟们,一个人要愿意将最邪恶的罪行凌驾在他的灵魂之上。苦修肉体根本没用。苦修灵魂是唯一具有美德的方式。所以————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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