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灯
护眼
字体:

第一章

首页书架加入书签返回目录

请安装我们的客户端

更新超快的免费小说APP

下载APP
终身免费阅读

添加到主屏幕

请点击,然后点击“添加到主屏幕”

    第01节 老头其人

    1888年 (1) ,冯·帕瑟诺老爷七十岁了。

    在柏林的时候,有些路人只要看到他迎面走来,心里就会莫名其妙地感到一阵心烦和反感,甚至觉得这老头一定不是什么好东西。

    其实,老头虽然个子矮小,但好在身材匀称比例协调,既不瘦不经风,也不大腹便便,在柏林时经常戴着一顶大礼帽,怎么看都不滑稽可笑。

    他留着德皇威廉一世那样的八字胡,但剪得稍短一些,脸颊上看不到一根像德皇那样的可以让自己显得和蔼可亲的白色绒毛,甚至头发也丝毫不见稀疏,只零星夹杂着几根白发;尽管年已古稀,但由于保养有方,他仍然像年轻时那样满头金发,只是头发略显红色,让人不禁想起有些陈腐的麦秆。

    有人觉得,像他这样的老头留着这样的头发多少有些不太得体,老年人就应该有老年人的样子。

    不过,冯·帕瑟诺老爷早已习惯了自己的发色,也丝毫不觉得自己戴上单片眼镜后显得过于年轻。每次照镜子的时候,他就会看到五十年前在镜子里看着自己的那张脸。

    虽然老头觉得自己这样也不错,但不喜欢老头容貌的却是大有人在。这些人实在无法理解,凭什么每个矜持冷静的女人,一看到这个男人都会双眼脉脉含情,都想把他拥入怀中。他们最多酸溜溜地认为,她们也不过就是他庄园里的波兰女佣罢了,所以才会迷了心窍似的喜欢上他那种小个子男人,因为这种男人大都冲动易怒、专横霸道。

    事情无论真假,反正是他的两个儿子说的————他自己显然不会四处张扬。当然,两个儿子说的时候难免会添油加醋,所以容易被人扣上心有成见、胡编乱造的帽子。

    不过,那些人在看到冯·帕瑟诺老爷时还是会心头一紧,觉得浑身不自在,要是在不经意间突然看到他从身旁经过时,更是觉得心里堵得慌。

    也许这是因为人们根本猜不出他到底几岁了————他的举止动作既不像老年人,又不像少年人,也不像年富力强的青壮年人。

    不过,想多了也是自寻烦恼。

    所以,就算路上有人觉得他走路的样子有失体统,也不是没有可能;就算有人讥讽他走路的样子傲慢又庸俗,谨慎中带着莽撞,稳重中透着招摇,也丝毫不会让人感到奇怪。

    这当然和性格有关。

    可人们也很容易心生联想,说不定哪天就有个恨意滔天、怒火熊熊的年轻人急匆匆地赶回来,一看到那位这样走路的人,就把手杖伸到那人的两腿之间,把他绊倒在地摔断腿,让他再也不能这样走路。

    冯·帕瑟诺老爷完全是一幅小个子做派,趾高气昂、大步流星地直步向前走着。由于走路时太过于挺着身子,所以他的小肚子微微向前凸起,带着他整个人招摇过市,可说是未见其人,先见其肚————这真是个难看得送不出去的东西。

    要是只找出一个讽喻,那当然不能说明什么,只能证明人们对他的奚落嘲讽全无道理。也许还有人因为之前奚落过他而感到羞愧,但只要看到他腿旁的手杖时,心中顿时就会释然。

    那手杖有节奏地移动着,每次提起几乎都与膝盖等高,每次放下戳在地上都发出清亮的响声,然后又马上提起,双脚就在边上交替走着。他的双脚也比其他人平常走路时抬得高,脚尖更是翘得不得了,好像脚尖也看不起对面走来的人,要给他们看他的鞋底一样;双脚交替落在铺石路面上时,会发出清亮的响声。

    双腿和手杖就这样一起向前走着,让人觉得,如果这个人出生时是一匹马的话,他会变成一匹同侧两腿同时迈步的马 (2) ;但最让人吃惊和难受的是,他是一个三条腿走路的人,就像一个自动移动的三脚架一样。

    别看这个三条腿走路的人似乎目标明确、目的清晰,但其实就像他直步向前和奋勇向前的架势一样,都是装出来的。这让人一想起来就像吃了苍蝇一样难受:因为他根本就是在瞎逛!

    装作老成持重一本正经的人是绝对不会这样走路的。就算一开始误以为“他是收高利贷的,此刻正要凶神恶煞般地闯入穷人家中收债”,不过这种桥段实在太少、太俗了,所以人们很快就会回过神来,说不定还会被吓到,以为是魔鬼出来闲逛溜达呢;或者人们可以把他想象成一条跛足的狗,一瘸一拐地、沿直线之字形向前走着,这下总够了。

    如果我们用充满爱意的憎恨来分析冯·帕瑟诺老爷的走路姿势,我们可以一一找出这些讽喻。最后,人们可以在大多数人身上试着分析一下,总有一些是符合的。

    冯·帕瑟诺老爷并不需要为生活奔波忙碌,他家境殷实、衣食无虞,很多时间都是花在看似重要,实则可有可无的零碎琐事上,因此总显得忙忙碌碌,反正穷极无聊的闲逛溜达似乎与他无缘————这也正好符合他的性格。除此之外,他每年要去柏林两次,因此有许多事情要做。

    现在,他正赶着去看他的小儿子————中尉约阿希姆·冯·帕瑟诺。

    * * *

    (1) 1888年3月9日,德意志第二帝国的缔造者、年过九旬的威廉一世去世,弗里德里希三世继位。6月15日,弗里德里希三世就因病去世。他继位仅99天就死掉了,人称“百日皇帝”。弗里德里希三世一死,他的儿子小威廉继位,即德意志帝国的末代君主威廉二世。因此,1888年也被称为德国的“三皇之年”。

    (2) 侧对步。某些四足动物行走时身体一侧的两腿同时向前的步态。————译注

    第02节 儿时回忆

    约阿希姆·冯·帕瑟诺每次和父亲在一起的时候,总是会不由自主地回想起自己的少年时光,但印象最深的,自然还是在进入库尔姆军官学校之前所发生的事情。当然,也不过就是一些零零碎碎的回忆,在这个时候潦潦草草地浮现出来,重要的和不重要的回忆,乱糟糟地混在一起在脑海中闪现。

    照理说,寡言少语的管家扬完全算是一个无关紧要的人物,提不提都无所谓,然而在约阿希姆的脑海中,扬的身影却总是会挤到最前面,所以这很可能是因为扬本来就不是人,而是一捧胡子。

    他可以盯着扬看上几个小时,一边看一边想:在这一片虽然很柔软,但像灌木丛一样无比浓密的蓬乱胡子后面,是不是还藏着一个人。甚至在扬说话的时候,他还是不能肯定,因为扬是躲在胡子后面说话的,就像有人躲在窗帘后面说话一样,所以这些话也有可能是别人说出来的。最让人好奇的是扬打哈欠的时候:这时,毛茸茸的胡须就会在预定位置张开一个口子,表明这里也是扬吃东西的地方。

    当约阿希姆跑过去告诉扬,自己快要去军官学校时,扬正在吃饭,坐在那里切着面包块。扬默默地听着,最后才说了一句:“那小少爷现在肯定很开心吧?”

    约阿希姆这时才意识,自己一点儿也不开心,甚至都想哭,但因为找不到合适的借口,所以只好点点头,说他自己很开心。

    然后还想起家里有一个铁十字勋章,装在玻璃饰框中挂在大客厅里。它是帕瑟诺家族一个在1813年担任指挥官的长辈留下的。因为它本来就是挂在墙上的,所以他才觉得很奇怪,为什么在伯哈德叔叔也得到了一个铁十字勋章的时候,人们竟然会那么大惊小怪。就算到了现在,约阿希姆想起这件事时还是会感到很不好意思,因为他觉得自己那时候竟然这么苯。

    也许,那时候让他感到愤怒的,只是他们以铁十字勋章为饵,哄他上军官学校这件事,毕竟哥哥赫尔穆特更适合上军官学校。

    尽管事情已过去那么多年,但约阿希姆仍然认为这种安排很荒唐,为什么一定是长子继承家业,幼子必须从军。在他的眼中,铁十字勋章就是废铁一块,可赫尔穆特却不一样,尤其是在得知伯哈德叔叔在戈本师团参加基辛根突袭战时,更是兴奋得手舞足蹈。

    对了,伯哈德可不是亲叔叔,而是父亲的堂弟。

    母亲长得比父亲高,家里的一切都得听她的。奇怪的是,赫尔穆特和他都不想听她的话————在这一点上,他们父子三人可谓是一脉相承。他们经常把她的口头禅“别那样”当作耳边风,根本不放在心上,除非她继续絮絮叨叨地说:“你们两个最好老实点,不要让你们的父亲知道。”

    他们早就听腻了,哪怕她拿出杀手锏“那好吧,我真的要告诉你们的父亲了”。不过,就算她真的这么做,他们也不怕,因为父亲只会狠狠地瞪了他们一眼,然后就死板地直步离开了。这倒像是母亲应得的惩罚,谁让她想着和共同的敌人站在一边的。

    那时候的牧师还是上一任牧师,留着很接近他肤色的黄白色络腮胡子,在节假日过来蹭饭时,总是把母亲和站在诸位小王子中间的路易丝王后相提并论。这虽然有点可笑,但还是会让母亲听得心里美滋滋的。后来,牧师又养成了一个习惯,那就是把手放在约阿希姆的头上,称他为“年轻的战士”,因为所有人,甚至厨房里的波兰女佣,也都在谈论库尔姆的军官学校。尽管如此,约阿希姆仍在等待父母的最终决定。

    有一次,母亲在餐桌上说,她觉得没必要把约阿希姆送走,因为他以后可以作为候补军官入籍;这种做法很常见,而且这个惯例也一直延续至今。但伯哈德叔叔反驳说,新军需要有才干的人,在库尔姆军官学校,小伙子们只要肯努力学习,很快就能成为栋梁之材。

    跟往常一样,在母亲说话的时候,父亲总是绷着脸一声不吭,因为他听不进她说的话————只有母亲生日那天,当他举杯相碰,送上祝福时,他才会借用牧师之前的戏语,称她为“我的路易丝王后”。

    也许母亲真的反对约阿希姆去库尔姆,但谁也信不过她。最后,她还是站在了父亲一边。

    母亲做事情非常准时,总是按时去牛圈里挤奶,去鸡棚里捡鸡蛋,上午肯定在厨房,下午肯定在洗衣房里,和女佣们一起数上浆亚麻。

    老实说,他是到了那时才知道他们的最终决定的。

    他先是和母亲一起在牛棚里,领教了一番里面那股不依不饶地冲进鼻子的熏天臭味后又一起走出牛棚,重新感受冬天的刺骨寒冷。

    这时,伯哈德叔叔正好穿过院子朝他们走来。伯哈德叔叔仍然拄着手杖;受了战伤的人,是可以拄手杖的————所有正在康复的人都可以拄手杖,即使他们跛得不那么厉害了。

    母亲停了下来,而约阿希姆则走过去扶着伯哈德叔叔的手杖。即使到了现在,他仍然清楚地记得那副饰有纹章的象牙柄手杖。

    伯哈德叔叔说:“堂嫂,快点恭喜我吧,我刚才被擢升为少校啦!”

    约阿希姆抬眼看着少校叔叔:叔叔比母亲还要高,忍着小小的不适站得笔直,显得非常自豪,看上去也比平时更显得气宇轩昂、威风凛凛;也许是他现在真的长高了,至少比父亲更配得上母亲;他也留着短络腮胡子,但胡子没有遮住嘴巴。

    “扶着少校的拐杖算不算是一种很大的荣耀?”约阿希姆心里想着,然后决定稍微自得一下。

    “当然,”伯哈德叔叔继续说道,“斯托平 (1) 的好日子也快到头了。”

    母亲说,这既是好消息,也是坏消息。这句话说得有点深奥,约阿希姆听得不是很明白。

    他们站在雪地里;母亲穿那件和她自己一样柔软的棕色毛皮大衣,毛皮帽子下面露出缕缕金发。约阿希姆很高兴自己和母亲都有一头金发,因为这样的话,他也有可能长得比父亲高,说不定和伯哈德叔叔一样高。

    伯哈德叔叔给他解释说道:“你我很快就会成为同穿帝国制服的战友了。”听到这句话,约阿希姆着实开心了一小会儿。

    但母亲只是叹了口气,也没有出言反驳,像站在父亲面前一样低眉顺眼。

    约阿希姆松开手杖向扬跑去。他不想告诉赫尔穆特这件事,因为赫尔穆特会嫉妒他,而且说话的话跟大人们说的一样,无非就是,战士将来的生活一定会过得很滋润、很让人羡慕。

    扬是唯一一个表里如一、守口如瓶的人,只是问了一下小少爷开不开心,并没有装出一副信以为真的样子。当然,其他人包括赫尔穆特在内,也都是一番好意,嘴里都说着好话哄着他。

    约阿希姆当时心里觉得赫尔穆特一定是个心口不一、喜欢背后告密的伪君子,为此还一直耿耿于怀;不过,他也想着赶紧把事情做得漂漂亮亮的,所以就把自己的所有玩具都送给了赫尔穆特,反正也不能把它们带到军官学校去————这可不算是赔礼道歉。

    至于他们两兄弟共有的那匹小马,他把其中的一半所有权也一并送给赫尔穆特了。这样,赫尔穆特就有了一匹完全属于自己的小马了。

    这段时间,他和哥哥真的是兄友弟恭,非常合得来,关系从未这般好过,无论是以前,还是以后。所以这几个礼拜,约阿希姆的日子过得相当惬意滋润,只是他心里总有一种祸事将要临头的感觉。

    果然,没过多久,小马就出事了。

    在这段时间里,赫尔穆特放弃他刚刚获得的完整所有权,小马暂时完全归约阿希姆一人所有。这几周地面相当松软、极易陷足,因此严禁在松软的田间骑马,虽然赫尔穆特的暂时弃权只是件小事,但约阿希姆却是感觉自己享受的待遇更好了,这都是因为自己快要离家上学了。

    反正赫尔穆特自己也同意了,所以他就借口要在牧场中遛马,把马骑到田间去了。他骑着马刚飞奔一小会儿,小马就出事了————它前腿陷进了深洞里,翻了个大跟头,再也爬不起来了。

    赫尔穆特跑了过来,马车夫也随即跟了过来。

    小马躺在那里,马头上乱蓬蓬的鬃毛沾满了泥土,舌头也吐了出来歪到一边。

    约阿希姆仍然记得,当时他和赫尔穆特跪在那儿抚摸着小马马头的情景,只是他再也想不起来他们是怎么回家的,只知道他站在厨房里,而且厨房里突然变得很安静,大家都盯着他看,好像他是一个十恶不赦的罪人一样。

    然后,他听到母亲说:“这件事一定要告诉你父亲。”接着,他突然就站在父亲的书房里了。在他看来,母亲经常用来威胁他的那句让他无比痛恨也无比头大的话终于应验了,而且是新账老账一起算!

    可让人大跌眼镜的是,竟然什么事也没发生。父亲只是默默地在房间里直步踱来踱去,约阿希姆努力让自己站得笔直,眼睛直直地盯着墙上的鹿角。

    又过了一会,仍然什么事也没发生,于是,他的眼睛开始四处乱瞄,目光扫过炉子边擦得锃亮的棕色六角形痰盂,最后停在痰盂皱纹纸中的蓝沙子上。他几乎都要忘记自己为什么来这里了,只觉得,书房似乎看起来比平时还要宽敞,而自己心里仿佛有些凉凉的。

    最后,父亲把单片眼镜夹在眼眶里,说:“你该出发了。”

    约阿希姆这时才知道,他们所有人,甚至赫尔穆特也不例外,都在演戏,合伙骗他。在这一刻,他甚至觉得,幸好那匹小马摔断了腿,因为连母亲都经常在背地里推波助澜,想让他早点去军官学校。

    然后,他便看到父亲从抽屉里拿出了手枪。再然后,他就突然呕吐了起来。第二天,他从医生那里得知,昨天他脑部受到了震荡,这让他感到相当得意。

    赫尔穆特坐在他的床上,虽然他知道那匹小马已经被父亲用枪射杀了,但兄弟俩谁也没提这件事。

    日子又变得风平浪静,出乎意料地平静,完全没有人来打扰。

    只是,平静的日子终究还是结束了,在指定报到日期的几周后,他被送到库尔姆军官学校。站在狭窄的床前,感觉这里离斯托平的那张病床那么远那么远的时候,他几乎觉得,之前在家时那份不受干扰的平静也一起跟了过来,所以一开始觉得住在这里也还凑合。

    当然,那时还发生了许多事情,只不过他都忘记了,但脑海中仍然残留着些许令人不安的回忆,在睡梦之中,他有时认为自己会说波兰话。

    成为中尉之后,他送了赫尔穆特一匹他自己骑了很久的马。然而,他还是无法摆脱这种感觉,就好像他总欠着哥哥什么似的,就好像赫尔穆特是他还不完债的债主。

    这一切都是那么的莫名其妙,不过,他也只是偶尔想起。只有当父亲来到柏林时,他才会回想起这些,而当他问起母亲和赫尔穆特时,也从来不会忘记问一下那匹老马的健康状况。

    * * *

    (1) 约阿希姆乡下老家所在的地方。和伊丽莎白老家所在的莱斯托一样,都是虚构的地名。

    第03节 初遇鲁泽娜

    约阿希姆·冯·帕瑟诺身穿便装小礼服————这种小礼服的立领敞开时两个领角分得很开,一时间他的下巴还真有些不习惯————头戴卷边大礼帽,手拿以尖头收尾的象牙柄手杖,正要到旅馆去接父亲。父亲好不容易来柏林一趟,晚上总要陪老爷子出去四处转转。也不知怎么回事,他脑海中突然闪现出爱德华·冯·伯特兰的样子。让他感到高兴的是,他天生就不是穿便服 (1) 的料子,便服穿在自己身上怎么看都不适合,而伯特兰则恰恰相反。对了,他有时会偷偷地叫伯特兰“叛徒”。

    遗憾的是,他今天要带父亲去上流社会的人常去玩乐的那几个地方,伯特兰也可能会过去,所以他料想自己会碰到伯特兰————心里当然是一万个不愿意。

    早在冬日花园 (2) 剧院上演节目的时候,他就不停地四下张望着,盼着父亲早点过来,心里还一直在琢磨着,到底要不要介绍父亲认识那个家伙。甚至当他们父子俩坐着马车 (3) 穿过弗里德里希街 (4) 前往耶格尔夜总会 (5) 的时候,他还在纠结着这个问题。

    他们端坐在有些开裂的黑皮座椅上的,手杖放在两膝之间,一声不吭。边上时不时有女孩经过,有些女孩还会向他们大声说些什么。每当这个时候,约阿希姆·冯·帕瑟诺就会目不斜视地看着正前方,而眼眶中夹着单片眼镜的父亲则会小声咕哝一句:“傻瓜。”

    自从冯·帕瑟诺老爷来到柏林后,自从帝国缔造者实行新政后,这里确实变了许多。可就算人们接受了这些变化,也不代表人们就可以对帝国缔造者实行新政后迅速涌现的糟糕现象熟视无睹了。

    冯·帕瑟诺老爷重复着他每年都要说一遍的话:“巴黎也是一样的糟糕。”

    这时他们来到耶格尔夜总会前面停了下来,夜总会门口有一排式样花哨的煤气灯,引得路人纷纷驻足观看,这也让冯·帕瑟诺老爷感到极为不满。

    通往二楼夜总会的是一个狭窄的木楼梯,冯·帕瑟诺老爷腿脚麻利地用他独有的直步方式走上楼去。

    这时正好有个黑发女孩迎面走下来,看到他们上楼,便停在楼梯转角处,示意客人先过去。她肯定是看到了老爷子腿脚麻利噌噌噌地爬楼的样子而笑了起来,约阿希姆尴尬地向她做了个手势表示歉意。他又一次忍不住把伯特兰想象成这个女孩的情人,或是皮条客,或是其他稀奇古怪的角色。

    刚进大厅,他就开始四处寻找。伯特兰当然不会在这里,这里倒是有两个和他同一个团的同僚。这时他才想起,他们还是他自己撺掇着来夜总会的,为的就是他不用一个人陪着父亲或者陪着父亲和伯特兰了。

    因为冯·帕瑟诺老爷的年龄和身份放在那里,所以他们微微鞠躬,然后脚后跟并拢,发出‘啪’的一声,就像对待长官一样欢迎老爷子的到来,而老爷子也的确像将军一样,关切地问他们玩得开不开心,还说,如果两位先生赏脸和他喝上一杯香槟酒的话,那他一定会感到很荣幸。听老爷子这么说,这两个同僚双脚再次发出‘啪’的一声表示同意。

    他们又开了一瓶香槟。两个同僚一声不吭,拘束地坐在椅子上,默默地一边互相举杯喝酒,一边看着大厅,看着白色和金色的装潢,看着枝形大吊灯四周的支杆,看着支杆上在烟雾环绕中嘶嘶作响的煤气灯,看着大厅正中旋转着的舞者。

    最后还是冯·帕瑟诺老爷打破了沉闷:“嗯,先生们,我不可希望你们为了陪我而放弃找漂亮女孩的机会!”

    他们依旧鞠躬,含笑不语。

    “这里不是有漂亮女孩的嘛————我上来的时候还遇上一个非常可爱的小姑娘,一头黑发,一双迷人的眼睛,一定会让你们年轻人神魂颠倒的。”

    约阿希姆·冯·帕瑟诺听得心头害臊不已,恨不得掐住老头的脖子,不让老头继续说这种为老不尊的话。可他的一个同僚已经回答说:“那一定是鲁泽娜,她真是个特别可爱的姑娘,谁都说她举止优雅、气质高贵。这里大多数女孩根本不像人们认为的那样,因为夜总会老板在挑选女孩方面极其严格,而且非常重视她们的谈吐是否得体优雅。”

    这时,鲁泽娜又回到了大厅,伸手挽着一个漂亮女孩的胳膊。她们穿着钟式裙和紧身胸衣,轻盈地从桌子和包厢座旁飘过时,的确给人一种非常优雅的印象。

    当她们经过帕瑟诺他们的桌子时,他们开玩笑地问,鲁泽娜小姐刚才有没有听到他们在赞美她。冯·帕瑟诺老爷补充说,从她的名字来推断,他看到的分明就是一个漂亮的波兰姑娘,那也差不多就是他的女同乡了。

    鲁泽娜说,不是的,她不是波兰人,而是波希米亚人,本地人可能叫她们捷克人,但是波希米亚人更准确一些,因为她的祖国确实是波希米亚。“这样更好,”冯·帕瑟诺老爷说,“波兰人什么都不会……又不可靠……不过呢,也无所谓。”

    说话间,两个女孩坐了下来,鲁泽娜一边低声地说着,一边嘲笑着自己,因为她总是学不会德语。

    约阿希姆有些恼火,因为父亲又开始回忆起波兰女人了,但随即他自己也不禁想起了一个收获季节前来干活的女工。那时他还是个小男孩,有一次就是被她抱到装着一捆捆秸秆的马车上的。

    不过,鲁泽娜虽然语调生硬,德语说得磕磕巴巴,还把冠词用得乱七八糟,可毕竟是个穿着紧身胸衣、举止优雅地端着香槟酒杯喝酒的年轻姑娘,和那个女工还是有点不一样的;至于父亲和女仆们那些风流韵事到底是真是假,约阿希姆可操不了那份心。但对于这个温柔可爱,让人不禁心生怜爱的女孩,他觉得,老头子不应该对她耍这种老套的把戏。

    只是,约阿希姆想来想去,就是想不出波希米亚女孩的生活与波兰女孩的生活究竟有什么不一样,就算是生活在德国的平民,也很难想象在提线木偶后面操纵着表演的人到底长什么模样。他也试图想象鲁泽娜有一间宽敞明亮的客厅/布置温馨的闺房,有一个端庄娴雅的母亲,有一个品性纯良的追求者,但总觉得哪里不对劲,因为他始终觉得,她们那里什么都不好,混乱不堪,无法无天,人要么软弱可欺,要么凶悍野蛮。

    他感到有些遗憾,尽管鲁泽娜给他的印象就像一只被驯服了的小野兽,仿佛喉咙里不时会发出低沉模糊的吼叫声,就像波希米亚的森林一样昏暗幽深。他很想知道,自己能不能像和别的女士说话一样和她聊天,因为这一切看起来都是那么可怕,又是那么诱人,而且似乎也勾起了父亲心里的龌龊念头。

    他担心鲁泽娜也看穿了父亲的那点心思,于是仔细端详着她的俏脸,想看看有没有蛛丝马迹可循;不过很显然,她注意到了,还向他抿嘴轻笑,而且竟然还让老头轻轻地抚摸着她轻搭在桌边上的小手。

    老头大大方方地摸着小手,同时还试图卖弄他说得支离破碎的波兰话,想靠着说些波兰话来和女孩套近乎。

    当然,她也肯定不会让他为所欲为的。

    斯托平人总是认为波兰女佣不可靠,也许他们是对的。但鲁泽娜,也许只是性格太软弱了。

    心中的正义感要求他站起来,不能让老头欺负她,可转念一想,这毕竟是她情人的责任;如果伯特兰还有一点点骑士风度的话,此刻正是他挺身而出,挥一挥衣袖,摆平所有问题的好时候。

    于是,约阿希姆突然话题一转,开始和他的两个同僚谈起伯特兰,问他们是不是好久没有听到伯特兰的消息了,都不知道这家伙最近在干什么,是啊,爱德华·冯·伯特兰真是一个性格非常内向的人。可问题是,这两个同僚已经喝了很多香槟了,回答问题时颠三倒四,反应迟钝,对什么都提不起兴趣,甚至在约阿希姆滔滔不绝地说着伯特兰意志坚定顽强的时候,也丝毫没露出惊讶之色。

    每次说到伯特兰名字的时候,他就故意说得特别清楚和响亮,两个女孩也听得很认真,眼睛眨都不眨。于是,他心里就开始怀疑起来:“伯特兰这家伙不会这么无耻吧,来这里寻欢作乐竟然也要报个假名。”因此他直接问鲁泽娜到底认不认识冯·伯特兰,又说了一大堆话,直到老头好奇地问起才作罢。

    老头虽然喝了很多香槟,几乎一杯都没有拉下,却仍然神清气爽,耳聪目明,而且聊性很浓,所以就很好奇约阿希姆和那个冯·伯特兰究竟怎么回事,现在到底想干嘛,于是说道:“你似乎很想找他嘛,好像他就躲在这里似的。”

    约阿希姆红着脸连声说不是,但老头又扯开了话匣子:“没错,我和爱德华·冯·伯特兰的老爹冯·伯特兰上校很熟悉。只可惜上校已经撒手人寰了,很可能就是这个爱德华给他的送终。有人说,他到死都没有原谅这个不成器的小混蛋离开军队这件事,死不瞑目。没有人知道为什么,也不知道后面有没有什么见不得光的事。”

    约阿希姆不同意这种说法:“请恕我直言,那都是些是毫无根据的谣传而已,伯特兰绝对不是个没出息的混蛋!”

    “小点声。”老头边说着边转身又去摸鲁泽娜的手,然后对着她的小手长长地吻了一下。

    鲁泽娜对老头的举动似乎并不在意,只是打量着约阿希姆————他那一头柔软的金发使她想起波西米亚学校中的孩子们。

    “我可不是在奉承您,”她用不流利的德语对老头说,“不过,您儿子的头发真好看。”然后她捧住她朋友的头并推到约阿希姆脑袋旁,看着两个人有着一样的发色高兴地说:“真是泡亮 (6) 的一对。”她对这两个人说,然后双手五指叉开梳弄着她们的头发。

    另一个女孩尖叫了起来,因为鲁泽娜弄乱了她头发;约阿希姆感到有一只柔荑在抚摸着他的后脑勺,不禁心头一荡,竟然不争气地有一种晕晕的感觉。他把头往后仰了仰,似乎想要把这只手夹在他的头颈之间,让它在那里多留一会儿。可这只手却显得十分警觉,很自然地滑到后颈,又飞快地缩了回去。

    “小点声,小点声!”他又听到父亲用干巴巴的语气说话,然后还注意到老头掏出皮夹,从中抽出两张大钞,偷偷塞给她们两个。

    唉,这个老头就是这样,心情好的时候就是这样给女工们打赏的。虽然,约阿希姆很想劝老头别这样,但这时已经晚了,鲁泽娜已经拿到老头硬塞到她手里的那张五十马克 (7) 大钞,欣喜万分地把钱塞进她的口袋里。

    “谢谢老爸,”她说,话音未落又赶忙改口说,“公公。”说完还朝约阿希姆眨了眨眼。约阿希姆气得脸色发白,心想,这演的又是哪一出啊,难道老头想花五十马克买个女孩做儿媳妇吗?

    老头耳朵贼灵贼灵的,一下子就发现了鲁泽娜的语病,便故意说道:“你看你看,我早就看出来了,我家的臭小子喜欢上你了……我会祝福你们的……”

    这老东西,约阿希姆心里骂着。

    但老头依然不依不饶地说:“鲁泽娜,我的好儿媳妇,明天我就来提亲,一切都按风俗习惯来,保证什么都是最棒的;只是,我该给你带什么样的晨礼 (8) 呢……不过,你得先告诉我,你的城堡在哪里……”

    约阿希姆就像一个在刑场不忍心看着大刀落下的人一样,把头转到一旁,不想听老头继续胡说八道,但鲁泽娜却听得身体猛地一僵,嘴唇哆嗦着,热泪盈眶。她一把推开边上伸出来想要帮助她或安慰她的手,冲了出去,跑到洗手间女清洁工旁边失声痛哭起来。

    “啊呀,随她去吧。”冯·帕瑟诺老爷说,“天色也已经不早了,我觉得,我们该走了,先生们。”

    父子两人并排坐在马车中,绷着脸,手杖放在两膝之间,空气中仿佛微微有些火药味。

    最后还是老头先开了口:“那五十马克还不是被她收下了,然后,就这么乘机溜走了。”

    “真够无耻的!”约阿希姆心里又暗骂了一句。

    * * *

    (1) 指平民所穿的服装,包括平民礼服。————译注

    (2) Wintergarten。小说中的地址在Friedrichstrae西侧,现在在Potsdamer Strae上。

    (3) 那时候柏林有两千辆一等马车,马车夫统一着装,坐马车的价格是前一刻钟一马克,后面每一刻钟五十芬尼。

    (4) Friedrichstrae。

    (5) Jgerkasino。

    (6) 鲁泽娜发音不标准。————译注

    (7) 五十马克在当时算得上是一笔巨款了。————译注

    (8) 结婚第二天早晨丈夫送给妻子的礼物。奥地利民法中现在仍有这方面的规定。

    第04节 关于制服

    2000年12月28日 | 分类: 梦游者 | 评论: 0 | 浏览: 10

    对于制服 (1) ,伯特兰可能会说:“很久以前,只有教会的人才能像法官一样,正襟危坐着审判人们的罪行,而且每个人都知道自己是有罪之人。可现在呢,为了避免所有价值观都陷入混乱之中,有罪之人不得不去审判别的有罪之人。兄弟朋友有错时,不能只是陪着垂泪哭泣,而是要义正词严地告诉对方:‘你做错了。’

    “很久以前,只有神职人员的衣服不同于常人的衣服,显得分外高人一等,在那个时候,即使穿着军装和制服,也依然显得很平民。因此,在放松对宗教信仰的严格限制之后,世俗的制服必然会取代神袍,并且整个社会也必然会用世俗的等级制度和制服分成三六九等,而这些世俗的等级制度和制服也必然会获得世人的绝对崇拜。

    “因为,当世俗升格为绝对时,必定会充满浪漫主义色彩,所以严格来说,这个时代真正的浪漫主义就是制服的浪漫主义,就仿佛有一种超越世俗、超越时代的制服观念————虽然并不存在,却又如此强大,甚至比任何世俗职业都能更彻底地把握人心。这种观念并不存在,却又威力巨大无比,可以把穿制服的人变成制服的狂热信徒,但是从来没有把他们变成各行各业的平民。或许是因为,穿制服的人想的就是顺应他所处那个时代的生活方式,这样他自己也就能平平安安,一生无虞。”

    伯特兰大概就是这么说的。

    毫无疑问,并不是每个穿制服的人都知道这些,不过至少有一点可以肯定,穿了多年制服的人一定会觉得,与那些只有白天黑夜两套便服替换着穿的人相比,自己活得更有条理。

    当然,约阿希姆不需要分神考虑这些事情,因为一套真正的制服,会使穿制服的人看起来明显不同于周围不穿制服的人;制服就像一个硬壳,将外界和个人既紧密连在一起,又明确分隔开来;这才是制服真正的作用,即表明和确立这个世界的等级和秩序,不让生活的界限逐渐模糊和消失不见,正如制服掩盖了人体的柔弱和笼统,掩盖了人们的内衣和皮肤————就像,站岗的哨兵必须戴上白色手套。

    因此,男人每天早上起床,穿上制服,扣上最后一粒纽扣时,他真的就像有了另外一层皮肤,而且是厚实得多的皮肤,就像重新过上了自己本来的生活,而且是更加稳定的生活。严严实实地穿好那层硬壳,系上腰带和背带后,他就忘记了自己的贴身衣服,还有对生活的担心和不安,甚至生活本身也一下子被抛到了九霄云外。然后,他拉了一下制服上衣的下缘贴边,使上衣在前胸和后背看起来服服帖帖,一个褶子都没有。但就在这一瞬间,他和他真心爱着的孩子,还有与他共同养育了这个孩子的结发妻子之间,竟然也一下子有了犹如天堑的官民之别,他几乎都不认识妻子在吻别时凑过来嘟起的双唇,而他的家也变得陌生起来,仿佛穿上了制服以后就不允许回到这里一样。

    如果他随后穿着制服去军营或办公室,对穿着其他衣服的人露出一副目中无人的样子,那并不意味着他傲慢自大,他只是无法理解,穿着便服和奇装异服之人的人性与真实的人性————正如他自己所感受到的那样————相比,为什么只有一丁点儿的共同之处。

    所以说,那个穿制服的男人并没有变得目空一切,也不像人们通常认为的那样充满盲目的偏见;他一直像你我一样,并没有摆脱食色之欲,在早餐时也会读书看报;但这些事情已经与他毫无关系,对他来说可有可无,所以他现在只能将它们分为好坏两种,因为安定的生活是建立在不宽容、不同情、不谅解、不欣赏之上的。

    约阿希姆·冯·帕瑟诺每次不得已才穿上便服时,就会想起爱德华·冯·伯特兰,而每次想起都会暗自窃喜不已,因为自己天生就不是穿便服的料子,而伯特兰则恰恰相反。其实他一直都很想知道,伯特兰是怎么看待制服这个问题的?因为爱德华·冯·伯特兰没道理不去考虑这个问题的,要知道,这家伙已经脱下制服穿上便服,还扬言以后再也不穿制服了。老实说,听到这个消息后,大家都惊呆了。

    他比帕瑟诺早两年从库尔姆军官学校毕业,那时候看起来和其他人也没什么不同:夏天和其他人一样穿着肥大的白色裤子,和其他人在同一张桌子上吃饭,像其他人一样通过了考试。可他在成为少尉后,却做了一件让人大跌眼镜的事情:他毫无缘由地主动退役了,从此便消失在另一个圈子中,消失在大城市的黑暗世界里,正如人们所说的那样,消失在黑暗之中,只是偶尔才会显露形迹。

    要是在街上碰到他,人们总是会有一点点犹豫,想着要不要跟他打招呼,因为他是一个叛徒,把原本属于他们所有人共有的东西带到了另一个世界,却又在那里弃如敝履。站在这样一个叛徒面前,人们多少会觉得有些丢脸,仿佛自己浑身上下一丝不挂。而伯特兰对自己当初退役的起因和他现在的生活一直守口如瓶,每次别人问起时都笑而不答。

    也许,让人感到不安的只是伯特兰的便服————从马甲领口处就露出了白色上浆衬衫,所以人们实际上是在替他感到丢脸。

    而且,伯特兰自己也曾在库尔姆说过,真正的战士是不会让自己的衬衫袖口露出外套袖口的,因为一切与生、睡、爱、死有关的东西,简而言之,一切与平民有关的东西,都与贴身衣物有关;即使这些自相矛盾的言行都是出于伯特兰的习惯,包括常常做着一些小手势,漫不经心、不屑一顾地将说过的话抛在脑后,可这一切仍然表明,他在那时候就一定认真思考过制服问题。

    伯特兰总是会有这样那样让人觉得有些不着调的想法。当然,要是约阿希姆想到,所有男人,甚至平民和父亲也不例外,都会把自己的衬衫塞进裤腰里,那他自然也会觉得,伯特兰对贴身衣物和袖口的看法,也颇有几分道理。

    因此,约阿希姆也一点都不喜欢在军校的公共房间里碰到外套敞开的人;这些人多少有点作风散漫,喜欢寻花问柳,所以这里有一条不成文的规矩,大家也都心领神会:去某些楼堂馆所和其他娱乐场所找乐子时,必须穿便服。只不过,已婚军官和军士的存在,完全违反了这个规矩。

    有个已婚中士每次在早班报到时,都会解开外套的两粒钮扣,露出格子衬衫,然后从外套里面拿出本很大的红皮书,约阿希姆这时也常常会摸一下自己的外套钮扣,确定自己的所有钮扣都已扣好时才会放下心来。

    他真的希望,制服本来就是从皮肤中散发出的一种贴身护膜,有时候甚至会认为,这才是制服的真正作用,或者至少要用徽章和军衔标志使贴身衣物成为制服的一部分。因为,每个人的制服下面毫无例外都是象征着无政府主义的贴身衣物,这光是想想就让人觉得害怕。

    要不是有人在不久前为平民发明了可以把衬衫变成白板,让贴身衣物改头换面的上浆衣服,也许这个世界会完全脱离正轨。

    约阿希姆不禁回想起小时候的一件怪事:看到祖父的肖像时,他一眼就发现,祖父穿的不是上浆衬衫,而是一件有蕾丝褶边的衬衫。

    在那个年代,人们对基督教的信仰无疑是很虔诚、很坚定的,根本不需要费心思去防范什么无政府主义思潮;当然,这些看法其实也都没什么意思,显然只是伯特兰荒谬言论中流传在外的只言片语。

    帕瑟诺不禁有些鄙视自己,竟然在中士面前冒出这些想法。要是这些想法难以抑制,不住地涌上心头,他就用力把它们甩到一边,然后猛地立正,就像在站岗一样站得笔直。只不过,就算他把那些想法当做无聊的念头甩在一边,认为制服就是天然就有的,可这背后折射的绝不只是穿着问题————虽然他的生活不会因此而出现物质上的变化,但心态、立场却已然不同。

    他常常认为,所有的问题,也包括伯特兰的问题在内,都可以用一句“同穿帝国制服的战友”搞定。虽然并不想对帝国制服表现得特别崇拜,也不想过度沉溺在沾沾自喜的虚荣之中,但他真的很担心,按军纪一丝不苟地正确着装无法体现或者会影响他的优雅气质,而且他也很乐意听到曾在名媛圈子里流传的看法:制服的式样又拙又长,布料染的颜色太丑,与他的俊脸一点都不配,而艺术家穿的棕褐色丝绒夹克和飘逸的领带会让他看起来更英俊潇洒。

    尽管如此,制服的意义对他来说可远不止这些,部分原因是遗传自母亲的那种执拗性格————一旦习惯成自然,打死也不改。

    虽然对母亲当时的做法仍然颇有微词,非常反感她对伯哈德叔叔言听计从,可有时候他也觉得也只能如此。

    不过,这些事情都已经过去了。

    如果有人已经几十年如一日,天天穿着制服,早已习以为常,那对这个人来说,制服就像内萨斯 (2) 衬衣一样长在体内了,没有人还能说清楚自己和制服之间的边界究竟在哪里,至少约阿希姆·冯·帕瑟诺不能。

    而这,已经不只是习惯问题了。即使这不是他习以为常的或已融入血液的军人使命,对他来说,制服已经成为各种各样的象征,他已经完全离不开制服了,因为这么多年来,制服寄托和承载了他的诸多幻想和梦想:藏在里面,锁在里面,不受世事所扰,不为家事所困,满足于这样的平安稳定。他似乎根本没有意识到,制服给他的人身自由和人性自由也只是一条窄缝而已,并不比制服允许军官露出的一点点袖边宽多少。

    他不喜欢穿便服,正中他下怀的是,穿上制服后,那些藏污纳垢的楼堂馆所就不让他进去了————他估计平民伯特兰就在那些地方陪着那些水性杨花的女人们打情骂俏的。因为他也时常深怀恐惧,就怕自己也像伯特兰一样陷入说不清道不明的命运之中,所以他才会向父亲抱怨,他得陪着父亲,而且是不得不穿着便服陪着父亲,完成游玩帝国首都的最后一项传统保留节目————逛街享受柏林的夜生活。

    * * *

    (1) 18世纪时,普鲁士的国王们就喜欢穿军装。但是到了德意志第二帝国的末代皇帝威廉二世之时,穿军装之风才达到了登峰造极的地步。威廉二世本人更是军服的狂热的爱好者。这里的制服包括军服、警服等等国家机关的统一服饰。

    (2) 内萨斯(Nessus)是半人半马的怪兽,内萨斯衬衣也是一件致命的礼物。

    第05节 行至郊外

    第二天,当约阿希姆送父亲去火车站时,老头说:“要是你现在当上骑兵上尉,我们就得操心你的婚事了。你觉得伊丽莎白怎么样?巴登森家在莱斯托那边有几百摩尔干 (1) 的土地,早晚全都会传给她的。”

    约阿希姆什么也没说。老头昨天还差点花五十马克给他买一个女孩,今天就想促成一段合法姻缘了。难道老头自己对伊丽莎白也有不轨之心,就像对鲁泽娜那样?一想起鲁泽娜,约阿希姆的后颈又好像感觉到她的小手在轻轻抚过!

    但他实在难以相信,竟然有人敢亵渎伊丽莎白,更离谱的是,竟然有人会因为自己没办法做到,而去怂恿亲儿子去糟蹋这样一个圣洁的人。怎么能这样怀疑父亲,这简直是大逆不道!他差点就想恳求父亲原谅自己的不敬了;可实际上,这老头什么事都干得出来。

    “对,一定要保护好世上所有的女人,不能让这个老头欺负她们。”当他们顺着月台走的时候,约阿希姆这样想着;当他挥手致意,目送火车远去时,他还是这样想着;可当火车完全消失不见时,他却又想起了鲁泽娜————他甚至每天晚上都会想她。

    春天的傍晚,有时比天文历法上规定的时间要长得多。这时,城市上空便被层层薄雾笼罩着,节假日前的傍晚因而变得有点沉闷。灯光也仿佛陷入这一重重灰蒙蒙的薄雾之中,但就算薄雾已经变得黑乎乎、软绵绵,犹如黑色丝绒一般,里面仍然透出明亮的光线。

    今天的黄昏好像特别长,长得店铺老板都忘记要打烊了,光顾着站在门口和女顾客们闲话家常,直到路过的警察微笑着提醒他们:时间不早了,已经开始宵禁了。

    不过就算这样,仍然有许多店铺的灯亮着,因为在店铺的后屋里,一家人正围坐在一起吃着晚饭;他们没有像往常一样在入口处用横木拦住,只是在前面放了一把椅子,表示不再招待顾客了。吃完饭后,他们会出来带上那把椅子,坐在店铺门口休息。

    这些小生意人和小手艺人,在店面之后都有自己的住宅。冬天,在圣诞节期间,人们透过店面的玻璃门,可以看到店里挂着各种饰品闪闪发光的圣诞树,而他们会搁上沉重的横木,在敞亮的房间里享受双重的保护和温暖;在温暖的春夜和凉爽的秋夜里,他们抱着小猫,或者轻轻地挠着小狗毛茸茸的脖子,坐在门前,就像坐在自家庭院的露台上一样。总之,小日子过得滋润无比,让人羡慕不已!

    约阿希姆从营房回来,步行穿过郊外的街道。

    这样做其实挺失身份的,因为军官们总是坐着军车回家。

    从来没有人到这里来散步,甚至连伯特兰都不会过来。可现在倒好,他竟然自己走到这里来了。约阿希姆感到非常不安,总觉得自己不知道哪里做错了事一样。这算是他为了鲁泽娜而自甘堕落吗?或者根本就是鲁泽娜在诱惑他堕落?

    在他想来,她现在肯定住在郊外,甚至有可能住在地下酒馆中,昏暗的酒馆门前就有人在摆摊叫卖香草、香料和蔬菜,鲁泽娜的母亲懒洋洋地蹲在摊前编织着,嘴里含糊不清地说着些听不懂的话。

    他闻到了煤油灯发出的呛人气味。在低矮的拱顶酒馆里,脏兮兮的墙上有一盏灯正幽幽地闪着光。他似乎觉得自己和鲁泽娜在拱门前肩并肩地坐着,她的小手轻轻地挠着他的脖子。

    发现自己竟然产生这样的幻觉时,他也吓了一跳。

    为了甩掉这个念头,他努力地想着:笼罩在莱斯托上空的暮色,想来也是这般的淡灰朦胧,它又是怎样的娴静淡雅;雾霭笼罩下的花园里静悄悄的,散发着潮湿的青草味;他看到伊丽莎白正悠然而缓慢地走回家去,煤油灯的灯光透过窗口,柔和地闪烁摇曳着,随着暮色变浓而愈发闪亮,她的宝贝小狗也陪着她,似乎它也有点累了。

    然而,就在他想要更仔细、更清晰地胡思乱想时,他看到自己和鲁泽娜站在屋前的露台上,她的小手正轻轻地挠着他的脖子。

    * * *

    (1) 欧洲各国的土地面积单位,大约等于0.25-0.34公顷

    第06节 偶遇老友

    在风和日丽的春日里,心情当然也会阳光灿烂,所以生意也肯定差不了————已经在柏林待了好些天的伯特兰也是这么认为的。

    其实他也知道,自己的好心情都是源自于事业上的风生水起,这么多年来,他每次出手必有斩获;反过来,他也确实需要好心情,只有这样才能继续春风得意。

    他的事业真的是一帆风顺,似乎不必逆流而上就能轻易得到自己想要的一切,因为它们正顺流而下向他飘来。也许,这就是他弃戎从商的原因之一:身边新生事物如雨后春笋般涌现,而他当时却根本无缘接触。

    银行、律师、货运公司的招牌对当时的他来说意味着什么呢?它们只是些没有意义的文字而已,有人可能会头疼一番,也有人对其视而不见。而如今,他对银行里的那一套一清二楚,知道柜台后面的各项业务,不仅弄清楚了营业窗口、贴现、汇率、转账、货币兑换收银台的意思,而且还知道董事在办公室里做的事情,知道根据银行的存款及其备用金来判断银行的经营状况,并从报纸的证券行情分析中得出有效结论。他懂得货运公司常用的过境和保税仓库等出口术语,仿佛天生就适合这一行。对他来说,这一切都是那么的简单,一看就懂,就像汉堡斯坦因威克路 (1) 旁的黄铜招牌“爱德华·冯·伯特兰进口棉花”一样。现在,在不莱梅的罗兰德大街 (2) 上和利物浦的棉花交易所中,人们同样可以看到这样的招牌,这让他感到非常自豪。

    他在林登大道 (3) 碰到了帕瑟诺,当时帕瑟诺身穿长军服,戴着肩章,看起来方正笔挺,棱角分明,而他自己则随意地穿着一身用英格兰布料做的衣服。他非常高兴,像往常一样亲切、随意地和帕瑟诺打了个招呼————每次碰到老同学,他总是一开口就问,吃过午饭了吗,要不要一起去德雷斯尔饭店 (4) 吃个早点。

    这突如其来的相遇和扑面而来的热情,让帕瑟诺一下子忘了他最近几天是有多么想念伯特兰;现在,他穿着整齐笔挺的制服,却与一个虽然穿着便服,但也可以说是赤身裸体地站在他前面的人说话,他又一次为此而感到羞耻,恨不得推掉一起吃饭的邀请。只是想归想,他嘴上却只能连连称是,说确实好久没有看到伯特兰了。

    “是啊,这有什么奇怪的,您每天都过得一样,无聊透顶。”伯特兰说道,“而我就不一样了,每天都是东奔西跑,忙得脚不沾地。犹记得那时,我们一起把自己的第一条缨带 (5) 挂在椴树上,第一次去德雷斯尔饭店吃晚饭。此时想起,往事历历在目,仿佛就在昨天……”这时,他们走进了德雷斯尔饭店,“……一晃眼,我们都已经长大了。”

    帕瑟诺心想:“他的话真多。”不过,因为和洒脱不羁又有一点不正经的伯特兰相处让他觉得很轻松、很自在,又或许是因为他觉得,到现在为止都没怎么说过几句话,多少会让老朋友感到难堪,所以虽然一点都不想闲聊八卦,他还是开口问伯特兰:“您这段时间到底在哪儿呢?”

    伯特兰略显不屑地摆了摆手,一副些许小事不足挂齿的模样,说:“嗯,去了很多地方,刚从美国回来。”

    哦,美国。对约阿希姆来说,美国就是流放之地,专门收留那些因为不成器而被逐出家门的不孝之子的————冯·伯特兰老爷子就是为此而被气得郁郁而终的!可是,这种想法又似乎很难与这样的人联系在一起,坐在对面的伯特兰看起来意气风发,而且显然相当有钱。

    帕瑟诺当然也听说过不少这类没出息的二世祖、败家子的故事,他们到那边靠着做农民发家致富,然后衣锦还乡,回德国娶个德国新娘。也许,伯特兰现在就是回来娶鲁泽娜的……啊,不对,她可不是德国人,她是捷克人,或者更确切地说,是波西米亚人。

    可是这个想法依然盘踞在脑海中,挥之不去,他问道:“那您还回去吗?”

    “不,现在还不想回去,我得先去一趟印度。”

    呵,只是个冒险家啊!帕瑟诺转头在饭店... -->>
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上一章目录下一页

请安装我们的客户端

更新超快的免费小说APP

下载APP
终身免费阅读

添加到主屏幕

请点击,然后点击“添加到主屏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