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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章 中国诗的节奏与声韵的分析(上):论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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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实验把强弱完全丢开,我想是因为他所信任的浪纹计根本不能测声的强弱。强弱的痕迹相当于浪纹的深浅。浪纹计用细笔尖在熏烟的滑纸上画出声浪的纹,而画得又非常之快,如何能见出可测量的深浅呢?

    就大体说,发四声时所出的力有强弱,所得的音自有轻重之分。读上入二声似比读平去二声较费力,所以较重如《元和韵谱》及四声歌诀所指示的。不过这还是臆测,各区域发音不同,同一声的轻重容易有出入,还待精细的测验去断定。总之,四声虽似有轻重的分别,而轻重的比例仍是问题。

    高元谓四声为“在同一声(子音)韵(母音)中音长、音高、音势三种变化相乘之结果”。就目前而论,这也许是四声的最妥当的定义。不过这个定义对于诗音律研究有多大的价值,殊为问题,因为各声的音长、音高、音势都没有定量,而且随时随地更动。

    四 四声与中国诗的节奏

    以上分析四声,都仅就独立的音来说,问题已够复杂。在诗里音没有独立的,都与若干其他音合成一组而成句,四声的问题比较更复杂了。

    第一,在音组里每音的长短高低轻重都可以随文义语气而有伸缩。意义着重时,声音自然随之而长而高而重;意义不着重时,声音也自然随之而短而低而轻。同是一个字,在这一音组里读长读高或读重,在另一音组里读低读短或读轻,全看行文口气。比如同是“子”字,在“子书”里比在“扇子”里;同是“又”字,在“他又来了”比在“他来了又去了”,都读得较长较高较重。在独立音上所推敲出来的长短、高低、轻重,在诗文里应用起来,可以完全变过。

    第二,除意义轻重影响以外,一音组中每音的长短、高低、轻重,有时受邻音的影响而微有伸缩。这可分两层说:第一,两音相邻时由前一音滑入后一音,有顺有拗。大约双声而叠韵的两音读来最顺口,由甲声转入性质不同的乙声(例如由唇音转喉音),由甲韵转入性质不同的乙韵(例如由开口转撮口),则比较费力。如“玉女”的“玉”与“玉山”的“玉”,“堂堂”的第一个“堂”与“堂庙”、“堂宇”的“堂”,都略有分别。第二,各国语言节奏大半有先抑后扬的倾向(英文iambic节奏最占势力,法文在顿上略扬,都可以为证)。中国语言中有许多叠音字,两字同声同韵,而长短高低轻重仍略有分别,例如“关关”、“凄凄”、“萧萧”、“冉冉”、“荡荡”、“漠漠”之类都先抑后扬。这两层分别虽然甚微,但对于节奏仍有若干影响。

    第三,如上节所分析,四声不纯粹是长短、高低或轻重的分别,平仄相间即不能认为长短、高低或轻重相间。加以诗的习惯,平不分阴阳,仄则包含上去入。在长短、高低、轻重三方面,阴阳平已有悬殊,上去入彼此相差尤远。如“平平”为一阴一阳,而“仄仄”为一上一入,则长与短、高与低、轻与重即不免经过几分抵消作用,结果使“平平”与“仄仄”在长短、高低、轻重上并无多大差别。

    因为上述各种缘故,拿西方诗的长短、轻重、高低来比拟中国诗的平仄,把“平平仄仄平”看作“长长短短长”,“轻轻重重轻”或“低低高高低”,一定要走入迷路。王光祈在《中国诗词曲之轻重律》里说:

    在质的方面,平声则强于仄声。按平声之字,其发音之初,既极宏壮,而继续延长之际,又能始终保持固有之强度。因此,余将中国平声之字,比之近代西洋语言之重音,以及古代希腊文之长音,而提出平仄二声为造成中国诗词曲“轻重律”之说。

    王氏为研究乐理学者,其言殊令人失望。在音势(并非“质”)方面,平并不一定强于仄,已如前所述。平仄的分别不能以西诗长短轻重比拟,另有一事实可证明。在希腊拉丁诗中,一行不能全是长音或全是短音,在英文诗中,一行不能全是重音或全是轻音。假如全行只有一种音,就不会有节奏。但是在中文诗中,一句可以全是平声,如“关关雎鸠”、“修条摩苍天”、“枯桑鸣中林”、“翩何姗姗其来迟”之类,一句也可以全是仄声,如“窈窕淑女”、“岁月忽已晚”、“伏枕独辗转”、“利剑不在掌”之类。这些诗句虽非平仄相间,仍有起伏节奏,读起来仍很顺口。古诗在句内根本不调平仄,而单就节奏说,古诗大半胜于律诗,因为古诗较自然而律诗往往为格调所束缚。从此可知四声对于中国诗的节奏影响甚微。王光祈以平仄二声作“轻重”以及其他类似的企图,在学理与事实上均无根据。

    我们说四声对于中国诗的节奏影响甚微,说它比不上希腊拉丁文的长短和英文的轻重,并非说它毫无影响。凡是两个不同的现象有规律地更替起伏,多少都要产生节奏的效果。平与仄的分别究竟在哪里,固为问题。它们有分别,则不成为问题。这显然有分别的两种声音有规律地更替起伏,自然也要产生节奏。中国律诗就要把这种节奏制成固定的模型。这模型本来是死板的东西,它所定的形式的节奏在具体的诗里必随语言的节奏而变异。两首平仄完全相同的诗,节奏不必相同,所以声调谱之类作品是误人的(详见第六章)。

    五 四声与调质

    钱玄同、吴敬恒、高元诸人提倡注音字母,觉得四声不适用,主张废弃它们。胡适根据“由最古的广州话的九声逐渐减少,到后起的北部西部的四声”之事实,断定“这个趋势是应该再往前进的,是应该走到四声完全消灭的地位的”(高元《国音学·胡序》)。他在《谈新诗》一文里主张“推翻词谱、曲谱的种种束缚,不拘平仄,不拘长短”。

    在我们看,语音的演变是一种自然现象,有风土习惯、生理构造以及心理性格诸要素在后面支配,决不是三数学者唱废弃或唱保守所能左右的。至于简单化是语音与文法的共同趋势,但因“简单化”而推测到“零化”,恐怕也是一个过于大胆的预言。比如英文文法,从盎格鲁萨克逊时代起,一直到现在,都在逐渐简单化,我们能由此断定英文文法会“走到完全消灭的地位”么?

    我们研究语音,像研究任何自然现象一样,要接受事实,就事论事,武断和预言都是危险的事。就事实说,声音的分别是牢不可破地在那里。研究语音学者就要分析和解释这分别,研究诗者就要研究它在诗里有什么功用。从以上分析四声与长短、高低、轻重的关系所得的结果看,我们知道四声虽非毫无节奏性,但是这种节奏性并不十分明了确定。然则四声对于诗,除节奏以外,还有其他功用没有?诗的节奏,除略见于四声以外,还有其他成因没有?这是两个不同的问题,先讨论第一个。

    在诗和音乐中,节奏与“和谐”(harmony)是应该分清的。比如磨坊的机轮声和铁匠铺的钉锤声都有节奏而没有和谐,古寺的一声钟和深林的一阵风声可以有和谐而不一定有节奏。节奏自然也是帮助和谐的,但和谐不仅限于节奏,它的要素是“调质”(tonequality)的悦耳性。这在单音和复音上都可以见出。节奏在声音上只是纵直的起伏关系,和谐则同时在几种乐音上可以见出,所以还含有横的关系。比如钢琴声与提琴声同奏,较与鼓声同奏为和谐,虽然节奏可相同。四声不但含有节奏性,还有调质(即音质)上的分别。凡是读书人都能听出四声,都知道某字为某声,丝毫没有困难,但是许多音韵学专家都不能断定四声的长短、高低、轻重的关系。这可证明四声最不易辨别的是它的节奏性,最易辨别的是它的调质或和谐性。

    一般人以为四声是中国语言的特殊现象。这种见解不完全是对的。比如说英文母音,长音就是上声,e、i、o、u长音都是去声,e、i、u短音都是入声。独立的母音没有平声,但是母音与鼻音(w、n)相拼时,如果不是重音,往往读成阴平,例如Stephen之phen音,London之don音,phantom之tom音。子音万国音标式发音时大率为入声(如b读如博,p读如泼);用普通读法,b、c、l都近于上声,d、g、k、p都近于去声,f、s、m、n都以上声起,以阴平收。这种调质的分别在英文中叫做tonequality,在法文中叫做timbre。西方诗论家常把它称为“诗的非节奏的成分”(non————rhythmical element of verse)。

    诗讲究声音,一方面在节奏,在长短、高低、轻重的起伏;一方面也在调质,在字音本身的和谐以及音与义的调协。在诗中调质最普通的应用在双声叠韵。双声(alliteration)是同声纽(子音)字的叠用。古英文诗不用韵脚,每行分前后二部分,前部必有一两个字与后部一两个字成双声,把散漫的音借同声纽的字联络贯串起来,例如:

    Beowulf waes lrame blaed wide sprang.

    这句诗的前后两部用b和w的双声做联络线。这种双声有韵的功用,所以有时叫做“首韵”(beginning rhyme),与“尾韵”(end rhyme)相对。近代西方诗大半有脚韵,无须用双声作首韵,但仍常用双声产生和谐。中国字尽单音,所以双声字极多,例如“国风”第一篇里就有“雎鸠”、“之洲”、“参差”、“辗转”等双声字。

    叠韵(assonance)是同韵纽(母音)字的叠用。古法文以叠韵为韵脚。例如《罗兰之歌》中用bise和dire成韵。近代西方诗于行尾母音相同之外,再加上母音后子音亦必相同一个条件,例如dire和cire成韵,bise和mise成韵,而dire和bise则不能成韵。近代中国语除含鼻音的字以外,凡字都以纯粹的母音收,所以西方诗用韵的后一个条件在中文里几无意义,而“叠韵”和“押韵”根本只是一回事,不过普通所谓“押韵”只限于押句尾一字罢了。中国文字大半以母音收,所以同韵字特别多,押韵和叠韵是最容易的事。

    双声叠韵都是要在文字本身见出和谐。诗人用这些技巧,有时除声音和谐之外便别无所求,有时不仅要声音和谐,还要它与意义调协。在诗中每个字的音和义如果都互相调协,那是最高的理想。音律的研究就是对于这最高理想的追求,至于能做到什么地步,则全凭作者的天资高低和修养深浅。每国文字中都有些谐声字(onomatopoetic words)。谐声字在音中见义,是音义调协的极端例子。例如英文中的murmur、cuckoo、crack、ding————dong、buzz、giggle之类。中国字里谐声字在世界中是最丰富的。它是“六书”中最重要最原始的一类。江、河、嘘、啸、呜咽、炸、爆、钟、拍、砍、唧唧、萧萧、破、裂、猫、钉……随手一写,就是一大串的例子。谐声字多,音义调协就容易,所以对于作诗是一种大便利。西方诗人往往苦心搜索,才能找得一个暗示意义的声音,在中文里暗示意义的声音俯拾即是。在西文诗里,评注家每遇一双声叠韵或是音义调协的字,即特别指点出来,视为难能可贵。在中文诗里则这种实例举不胜举。

    音义调协不必尽在谐声字上见出。有时一个字音与它的意义虽无直接关系,也可以因调质暗示意义。就声纽说,发音部位与方法不同,则所生影响随之而异;就韵纽说,开齐合撮以及长短的分别也各有特殊的象征性。姑举例为证,“委婉”比“直率”、“清越”比“铿锵”、“柔懦”比“刚强”、“局促”比“豪放”、“沉落”比“飞扬”、“和蔼”比“暴躁”、“舒徐”比“迅速”,不但意义相反,即在声音上亦可约略见出差异。

    音律的技巧就在选择富于暗示性或象征性的调质。比如形容马跑时宜多用铿锵疾促的字音,形容水流,宜多用圆滑轻快的字音。表示哀感时宜多用阴暗低沉的字音,表示乐感时宜用响亮清脆的字音。例如韩愈《听颖师弹琴歌》的头四句:

    昵昵儿女语,恩怨相尔汝;划然变轩昂,猛士赴敌场。

    “昵昵”、“儿”、“尔”以及“女”、“语”、“汝”、“怨”诸字,或双声,或叠韵,或双声而兼叠韵,读起来非常和谐;各字音都很圆滑轻柔,子音没有夹杂一个硬音、摩擦音或爆发音;除“相”字以外没有一个字是开口呼的。所以头两句恰能传出儿女私语的情致。后二句情景转变,声韵也就随之转变。第一个“划”字音来得非常突兀斩截,恰能传出一幕温柔戏转到一幕猛烈戏的突变。韵脚转到开口阳平声,与首二句闭口上声韵成一强烈的反衬,也恰能传出“猛士赴敌场”的豪情胜概。从这个短例看,我们可以见出四声的功用在调质,它能产生和谐的印象,能使音义携手并行。作诗虽不必依声调谱去调平仄,在实际上宜用平声的地方往往不能易以仄声字,宜用仄声的地方也不能随意换平声。例如白居易的《琵琶行》:

    大弦嘈嘈如急雨,小弦切切如私语;嘈嘈切切错杂弹,大珠小珠落玉盘。

    第一句“嘈嘈”决不可换仄声字,第二句“切切”也决不可换平声字。第三句连用六个舌齿摩擦的音,“切切错杂”状声音短促迅速,如改用平声或上声、喉音或牙音,效果便绝对不同。第四句以“盘”字落韵,第三句如换平声“弹”字为去声“奏”字,意义虽略同,听起来就不免拗。第四句“落”字也胜似“堕”、“坠”等字,因为入声比去声较斩截响亮。我们如果细心分析,就可见凡是好诗文,平仄声一定都摆在最适宜的位置,平声与仄声的效果决不一样。(最好的分析材料是状声的诗文,如《庄子·齐物论》人籁天籁段,《文选》“音乐”类的赋,李颀写听音乐的诗,欧阳修《秋声赋》,元曲里《秋夜梧桐雨》之类。)

    平仄调和所生的影响并不亚于双声叠韵。胡适在《谈新诗》里着重双声叠韵而看轻平仄和韵脚。他说:

    诗的音节全靠两个重要分子:一是语气的节奏,二是每句内部所用字的自然和谐。至于句末韵脚,句中的平仄,都是不重要的事。语气自然,用字和谐,就是句末无韵也不要紧。

    下面他引了几首新诗,证明双声叠韵的重要。他的话似易引人误会他所说的“用字和谐”全在双声叠韵,而“句末韵脚,句中的平仄”,则为“用字和谐”以外的事,所以“不重要”。其实韵脚也还是一种叠韵,双声在古英文诗里也当作韵用过。双声、叠韵、押韵和调平仄,同是选配“调质”的技巧。如果论“和谐”,“句末韵脚,句中的平仄”,也似不比双声叠韵差一等。在同是“调质”的现象之中,取双声叠韵而否认押韵调平仄的重要,似欠公平。

    总之,四声的“调质”的差别比长短、高低、轻重诸分别较为明显,它对于节奏的影响虽甚微,对于造成和谐则功用甚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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