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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堂钟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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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刻

    没有什么人——鉴于故事的作者和读者应当尽快互相理解,我希望大家注意到我这里说的并不限于毛头小子或市井百姓,而是所有人:无论地位尊卑,年龄长幼;无论是在成长发育还是日渐佝偻——我的意思是,没有什么人愿意睡在教堂里。我说的不是和暖天气里在听布道时打盹儿(这种事谁都难免有一两回),而是晚上,独自睡在教堂里。大白天里,不少人会对我的想法大惊小怪。但是这里要说的是晚上。这事必须放在夜里来说,任何一个不同意这个说法的人,如果愿意在某个寒风凛冽的冬夜和我独自在老教堂门前的墓园里见面,并且事先允许我把他锁在里面,一直到第二天早上,那我必胜无疑。

    因为夜晚的寒风仿佛恶作剧般,呼啸着围着房子打转,用它看不见的手推着门窗,要找个缝钻进去。可一旦钻了进来,它又好像没找到想要的东西——不管什么东西——吼叫着横冲直撞要出来。它不甘心只在走廊里大步流星,还要一圈圈绕着柱子打滑,逗弄风琴发出低鸣。它一飞冲到屋顶,要把房梁震裂,之后又绝望地冲向下面的石板,咕哝着钻进地下室。很快,它又偷偷摸摸地出来,沿着墙面爬过,似乎在低声念诵献给死者的悼文。它念诵时一会儿好像在尖声大笑,一会儿又好像在呜咽哀泣。它的声音如鬼似魅,在圣坛里回响不绝。它似乎在那儿狂热地赞美犯罪和谋杀,歌颂歪门邪道,蔑视那块刻有《摩西十诫》,表面光亮但实际破旧的石板。哦!老天保佑我们暖和和地坐在火炉旁吧!教堂那鬼哭狼嚎般的午夜寒风,它的声音真太可怕了!

    然而,在那高高的尖塔之上,讨厌的大风发出了一阵咆哮。

    在那高高的尖塔之上,风儿自由自在地穿梭于一个个通风的窟窿和小窗之间,在转梯上扭来扭去,它一把扯过吱哟哟的风向标,整个尖塔都因它而颤抖!高高的尖塔是钟楼的所在,那儿的铁栏杆锈迹斑斑,铅板和铜板因天气变幻而腐蚀,被这罕见的狂风吹得劈啪作响;鸟儿在橡木横梁的角落里搭起简陋的窝,到处是陈年积灰;花斑点点的蜘蛛在长期的安逸生活下变得懒散臃肿,随着钟的震动懒洋洋地荡来荡去,从不离开它们用丝网织就的空中楼阁,遇到危急时,或是像水手那样爬上爬下,或是跌在地上后靠着几条灵活的腿逃命。那高高的尖塔就是深夜里的可怕地方,它耸立在灯火点点的喧嚣市镇之上,远在漫天飞云之下,而我要说的那些钟就安放在一座古老教堂高高的尖塔上。

    它们是些老钟。数百年前,它们由主教施洗,命名,这是很久很久以前的事情了,因而它们受洗的记录早都找不到了,早到人们记事之前就找不到了。因此没有人知道它们的名字。这两座钟曾有教父和教母(话说我宁愿做一座钟的教父也不愿做一个男孩子的教父),还有各自的银质杯子。但是岁月夺走了它们的教父教母,亨利八世令下它们的银杯被付之一炬,它们现在就悬挂在钟楼上,既没有银杯,也没有名字。

    但它们并非默默无闻。恰恰相反。它们的声音清澈洪亮。十里八乡都可以随风听到这钟声。这些大钟定力很强,不需仰仗风力,而且在逆风时还会英勇抗击,热情地把悦耳之音送入有心人的耳畔。在暴风雨夜,它们一心要把钟声送入照看病儿的可怜母亲或孤单一人的海员妻子耳中,因此有时要打败那狂暴的西北风,用托比·维克的话说,把西北风“打得一塌糊涂”——虽然人们都叫他托小跑·维克,但他本名托比,如果没有议会的特别法令,谁也不能给他改名(除非叫他托拜尔斯 )。他和大钟一样被正式命名过,虽然仪式没有那么庄严,那么兴师动众。

    就我来说,我相信托比·维克的话,因为我肯定他有足够的机会确立正确的观点。无论托比·维克说什么我都信。我支持托比,站在他一边,不过话说托比真是成天在教堂门外站着(可够累的)。事实上托比是个有执照的跑腿勤杂工,天天在那里等活儿。

    这个地方在冬天直冒冷风,把人冻得鼻子发青,眼圈发红,脚趾僵硬,牙齿打战,浑身起鸡皮疙瘩,托比也清楚这一点。风——尤其是东风——在拐角兜兜转转,好像突然从天边冲着他直吹过来。风往往比预计时间更快地扑向了托比,因为它从角落里转着转着,吹过托比后会突然转向,好像在喊:“哈,他原来在这儿!”他的白围裙常常不由自主地盖住脑袋(好像淘气孩子的装扮);细弱的小手杖无助地挥舞,脚下更是奔走不停。他整个人的身子是斜的,一会儿朝向这边,一会儿朝向那边。他像是被人推来搡去,头发乱蓬蓬的,东倒西歪,十分难受。有时他双脚离地,不过谢天谢地没有出现奇迹——让他像一群青蛙、蜗牛或其他体态轻盈的动物那样有时被卷上半空,然后又落在另一片没见过跑腿勤杂工的陌生角落,让当地人大吃一惊。

    尽管大风天让托比吃足了苦头,但仍是托比的好日子。的确如此。他不必像其他时候那样在风中苦苦等待才能有份六便士的活计;他要全力搏斗狂风,这让他在饥饿困顿中精神一凛。严寒或下雪也是大好事,似乎总能让他多少得到好处——虽然很难具体说明怎么得到的好处,我是说托比!就这样,刮风、严寒、下大雪,或者突如其来的一阵冰雹,都是值得托比·维克庆祝的。

    雨淋淋、潮乎乎的天气是最糟糕的,湿冷的雨水黏糊糊的,好像给他裹了一件潮湿的大衣——托比只有这种大衣,没有的话倒还能舒服不少。在这雨淋淋、潮乎乎的天气里,绵密的雨点缓缓落下,无止无休;街口和托比自己的喉头一样都窝着一团水汽;一个个冒着气的雨伞来回穿梭,仿佛陀螺般打转,雨伞在拥挤的人行道上互相撞击时甩出一小摊讨厌的积水;阴沟的水哗哗作响,排水管满满的还堵起来;雨水从教堂突出的石头和横椽上滴滴答答地落在托比身上,没多会就把他脚下踩着的一小把稻草变得泥泞不堪,这是最折磨托比的天气。确实,在这种时候,你也许可以看到托比正从自己遮阳避雨的地方顺着教堂的墙壁望去,忧心忡忡,闷闷不乐——他这块遮阴避雨的地方只有一丁点儿大,夏天时它在洒满阳光的人行道上投下的影子只有窄窄的一道,还比不上粗一点的手杖。但过一小会儿,随着托比出来活动取暖,小跑几十个来回,他的脸色倒明亮起来了,于是更精神地回到了他的小角落里。

    人们管他叫托小跑不为别的,就因为他总是一路小跑。说不定他走路比小跑还能快点,这是很可能的。但要是不让他小步跑,托比可能会就此卧床一病不起。这样的小步子让他在雨天溅满泥污,给他带来了好多麻烦,而走路明明能省不少劲儿,但正是因此他才牢牢坚持要一路小跑。这个弱小、不中用的老头托比以为自己是个大力神。他喜欢自食其力。他乐意相信——对穷苦的托比来说,乐意是份奢侈——自己不是吃白饭的。当他手里拿着能赚上一先令或十八个便士的一封信或一个小包裹时,托比的士气更加高昂。他一边小步跑着,一边招呼前面快步走着的邮差让开。他真心觉得如果按照这样的速度,自己一定会超过他们,把他们撞倒。他还百分之百地相信——这个信念很少受到考验——别人搬得动的东西,自己也搬得动。

    因此,就连雨天从藏身的小角落出来活动取暖的时候,托比也要小步快跑。他漏底的鞋子在泥泞中留下一串歪歪扭扭的脚印,他哈着气,搓着冰冷的双手,一副破旧的灰绒线手套几乎无法抵御这彻骨的严寒——这是一副连指手套,大拇指在一处,其他手指在另一处。托比弓着膝盖,把手杖夹在腋下,一路小跑。当教堂的大钟奏响,托比到马路中间仰望钟楼时,他也小步跑着。

    托比每天都要这样走上几趟去仰望钟楼,因为它们是他的伙伴。听到钟声的时候,他总喜欢朝它们所在的地方看看,猜测它们是怎样运作的,是什么样的钟锤在击打着它们。也许是因为自己和大钟有些相似之处,所以托比对大钟格外好奇。无论风吹雨打,它们一直挂在那儿,只能面对着这些房子的外墙,但从没靠近过屋中熊熊燃烧的火炉——那闪耀的火焰倒映在窗户上,或是噗噗地喷到烟囱顶,也没法品尝人们通过门口和栏杆递给胖厨师的任何美味。在一个个窗户中浮现的面庞千变万化:有时是年轻、美丽、愉快的,有时恰恰相反。但是托比不知道(虽然他在街上站着没事的时候常常琢磨这些琐事)他们从哪里来,往哪里去,也不知道这些年来他们开口时是不是会说他两句好话,托比知道的一点也不比大钟多。

    托比不是一个善于决断疑难的人——至少就他来说——我不是说当他开始对大钟着迷,从最初的相熟发展出更亲密、更细腻的感情时,他没有一个个掂量过这些理由,也没有对自己的想法有正式的判断或推演。但我想说的是,我也确实认为,托比的身体自有一套机理(比如他的消化器官),在他压根不知道的情况下经过许多程序——知道的话他会吓一大跳——完成了一件事情;托比的思想也是,在他并不知情、并没有同意的情况下所有身体部件和其他的上千个配件就一起开足马力,让他迷上了大钟。

    我说过托比对大钟着迷,我也不会收回这个说法,但是这个词并不足以表达他复杂的感情。因为托比不过是个简单的人,他赋予大钟的是一种特殊而庄严的性情。它们是那么神秘,人们总闻其声却不见其形;它们那么高,那么远,旋律总是那么低沉雄壮,因此托比对它们怀着一种敬畏之情。有时当他抬头仰望钟楼黑洞洞的拱窗时,他真觉得会看到什么东西在招呼他,那不是大钟,而是常从钟声里听到的某种东西。尽管如此,托比仍对那些说大钟闹鬼之类甚嚣尘上的谣言有些愤愤不平,好像这暗示着大钟和什么邪恶的东西联系在一起。简而言之,大钟的钟声常常在他耳畔萦绕,大钟的事情常常在他心里盘桓,但他对大钟总抱有好感。托比凝视大钟时常会感到脖子酸痛,而他也欣然多跑两步缓解。

    某个寒冷的中午,托比正在小跑时,十二点的钟声响了,最后一响的袅袅余音仿佛蜜蜂精灵——绝不是那种忙碌的蜜蜂——发出的悦耳嗡声,响彻钟楼。

    “午饭时间到了呀!”托比说,在教堂前小步跑来跑去,“啊呀呀!”

    托比的鼻子冻得通红,眼皮也冻得发紫,他使劲眨着眼,肩耸着都快贴到耳朵了,腿冻得僵硬,他显然是要冻坏了。

    “午饭时间到了呀!”托比又说了一遍,把右手手套攥得像个婴儿的拳击手套,捶打着胸膛,好像怪自己不该那么冷,“啊呀呀!”

    说完后,他默默地小跑了一两分钟。

    “没有东西了啊,”托比突然冒出一句话——他这时停下脚步,小心向上摸了摸鼻子,满脸热切中又有些警觉。他没摸多会儿(因为他的鼻子不大)就结束了这个动作。

    “我以为它没了,”托比说着又开始小跑起来,“但这没什么。我当然不会怪它没了。在这种鬼天气它本来就不好过,而且也没什么好指望的,我又不吸鼻烟。就算是在最好的光景里这个小可怜也不好过。它偶尔能闻到一两下香味(这时候可不多),一般也是从别人家的餐桌、从面包房那儿飘过来的。”

    这个念头又让他想起刚才半途放下的一个想法。

    “没有什么比午饭的时间更准了,也没有什么比午饭更没准了。这可很不一样。我花了好长时间才想明白。我不知道有没有哪位老爷认为这条评论值得报社或议会花钱费工夫。”

    托比是在说俏皮话,他自嘲地摇了摇头。

    “哦,我的天!报纸上全是些评论,议会也全是些评论。这就是上礼拜的报纸,”他从衣兜里掏出一份脏兮兮的报纸,远远地举着看,“全都是评论。我也和大家一样愿意了解时事,”托比边说边慢慢地把报纸叠起来,放回兜里,“但我现在可不愿意看报了。看报简直让人害怕。我不知道我们穷人未来会怎么样。上帝保佑我们来年能好过点。”

    “喂,爸爸!爸爸!”一个亲切的声音靠近说道。

    但托比没有听见,继续来回小步跑着,他一面沉思着,一面自言自语。

    “我们这些人好像总是不对,干什么都不对,也改不了,”托比说,“我小时候没读过几天书,我想不通我们到底为什么要来到世上。有时候我觉得我们肯定有点用处——有时候我又觉得全是碍事。我有时候实在想不明白我们到底有没有一点好处,还是生来就是坏人。我们似乎都是些讨厌鬼,尽惹麻烦,人们总是抱怨我们,提防我们。不管怎样,我们总是成为报纸上的话题。就说新年吧,”托比悲哀地说,“大多数时候,我可以和大家一样忍受。比不少人还要好过点,因为我壮得像头狮子,别人可不行。但如果我们真的没有过新年的权利,我们真的碍事——”

    “喂,爸爸,爸爸。”那个亲切的声音又说道。

    托比这回听到了,他停了停,定了定,把视线从远方收了回来——他之前望着远方,仿佛要在即将到来的一年中寻找光亮——这才看到他正和自己的孩子面对着面,他深深地凝视着她的眼睛。

    这是一双明亮的眼睛,要看上好久才能探知它们的深邃。这是一双幽黑的眼睛,可以映出他人的倒影。这双眼睛并不躲闪,也并不刻意,它清澈、安宁、正直、坚忍的目光,堪比天堂射下的光芒。这双眼睛美丽、真诚,满溢着希望——如此清新的希望,如此朝气蓬勃、光芒四射的希望,尽管这二十年来望到的全是辛劳和贫苦,但它们似乎对托小跑·维克说:“我们在世上是有点用处的——有点用处!”

    托小跑捧着她健康快乐的脸庞,亲了一下这双眼睛主人的嘴唇。

    “啊,我的宝贝,”托小跑说,“有什么事吗?我没有想到你今天会过来,梅格。”

    “我也没想到过来,爸爸,”这个姑娘点着头,一边微笑着说,“但我还是过来了,而且不是空手来的呢!不是空手来的!”

    “啊,难道你是,”托小跑好奇地看着她手上挎着的蒙着盖布的篮子,“你——”

    “闻闻看,亲爱的爸爸,”梅格说,“只要闻一下就知道了!”

    托小跑正要动手揭开盖布时,梅格笑着用手挡住。

    “不,不行,”梅格说,仿佛孩子一般喜悦,“再等一会儿。让我掀起一小角,就这一——小——角,”梅格说着,她的动作果然无比轻柔,轻轻把盖布揭开一点儿,声音也很轻,仿佛害怕被篮子里的东西偷听到了,“好啦,这是什么啊?”

    托比径直扑到篮子边闻了一下,高兴地喊道:“啊,这是热的呢!”

    “还滚烫着呢!”梅格说,“哈,哈,哈!烫手呢!”

    “哈,哈,哈,”托比开心极了,“烫手呢!”

    “可这是什么呢,爸爸?”梅格说,“来,你还没猜出来呢。你一定要猜到。你要是猜不出来我就不拿出来。别急!再等等!我再掀开一点儿。再来猜吧。”

    梅格还真怕爸爸马上就猜中,所以她把篮子刚递给他就缩了回来。她一直在轻轻地笑着,收了一下肩膀,用手堵住耳朵,好像这样做就能让托比猜不出来似的。

    而托比这时把两手放在膝盖上,俯身把鼻子凑向篮子,冲着盖布深深地吸了一口气。随着这一切,笑意在他那饱经风霜的脸上越来越深,好像吸入了笑气。

    “啊,是好吃的!”托比说,“这——我想这不是肉肠吧?”

    “不,不不!”梅格高兴地喊了起来,“这可不是肉肠!”

    “不是,”托比又嗅了一口说道,“这——这比肉肠还香。非常香。越闻越香。肯定是猪蹄了,是不是?”

    梅格乐坏了。没有什么比猪蹄更离谱了——如果不算刚才猜的肉肠的话。

    “猪肝?”托比自语道,“不。它的味道比较淡,不像猪肝。蹄髈?也不像蹄髈那么淡。没有鸡头味那么怪。我知道这不是香肠。告诉你吧,这是大肠!”

    “不,不是!”梅格快活地喊道,“不,不是!”

    “嗐!我在想些什么呢!”托比说着,一下尽量恢复成直挺挺的样子,“再说我都要忘了自己姓什么了!这是牛肚!”

    “这的确是牛肚。”兴高采烈的梅格抗议道,再过半分钟他应该说这是炖得最好吃的牛肚了!

    “所以,”梅格一边说一边欢快地收拾着篮子,“我马上铺上桌布,爸爸。我把牛肚放在盘子里带来的,把这个盘子再用手绢系起来。要是我想显摆一下,把它当成桌布铺起来,把它叫做桌布,也没有法律能够阻止我,是吧,爸爸?”

    “据我所知没有,我亲爱的,”托比说,“但他们总能提出这样那样的新法律。”

    “按我那天读给你的报上写的,爸爸,那法官说什么我们穷人应该知道所有的法律。哈哈!这真是大错特错啊!我的天,他们以为我们多聪明呢!”

    “没错,亲爱的,”托小跑大声说道,“要是真有这样的人,他们肯定要喜欢得不得了。这样的人会从自己的差使里捞到不少油水,受到周围老爷们的赏识。就是这样!”

    “不管是谁,闻到这么香的饭菜都会胃口大开,”梅格欢快地说,“爸爸快点吃,这还有一块热土豆,瓶里还有半品脱新鲜的啤酒。爸爸你要在哪里吃呢?是在木桩上还是在台阶上?亲爱的好爸爸,我们可真阔气!有两个地方可以选呢!”

    “今天在台阶上,我的宝贝,”托小跑说,“晴天在台阶上,雨天在木桩上。因为台阶上能坐着,所以总是更方便些,但天气潮湿时关节会痛。”

    “那就在这儿吧,”梅格忙活了一阵后拍拍手说,“就这样,都拾掇好啦!看起来真不错!来啊,爸爸,来!”

    自从发现了篮子里的东西后,托小跑一直怔怔地站在那儿望着她——嘴里喃喃念叨着——虽然他心里想的、眼里看到的都是她,甚至都没有想到牛肚,但他看到的、想到的却不是此时此刻的她,而是她未来生活的缩影。而现在,在她欢快地召唤下,他摇摇头,甩掉那些正要袭来的悲伤念头,小跑到她的身边。他正要弯腰坐下时,大钟响了。

    “阿门!”托小跑说,摘下帽子仰头望着钟楼。

    “爸爸,你向大钟说阿门吗?”梅格嚷道。

    “它们就像饭前祷告,亲爱的,”托小跑一边坐下一边说着,“如果它们会说话,我相信它们一定会为我好好祷告的。它们对我说过许多善意的话。”

    “大钟会吗,爸爸!”梅格笑着在他面前摆好了盘子和刀叉,“好啦!”

    “我的宝贝,真像这么回事,”托小跑兴致勃勃地吃了起来。“有什么差别吗?如果我能听到它们,无论它们会不会说话,又有什么关系呢?上帝保佑你们,亲爱的,”托比用叉子指着钟楼,午饭让他兴致更高了,“我多少次听到大钟们在说,‘托比·维克,托比·维克,别泄气,托比!托比·维克,托比·维克,别泄气,托比!’这样的话我听到一百万次了吧!还要更多!”

    “啊,我可从来没听说过!”梅格喊道。

    不过实际上她听托比说过不知多少次了。因为这是托比永恒的话题。

    “当情况很糟的时候,”托小跑说,“我是说情况非常糟,几乎要糟透了,它们就会说‘托比·维克,马上就来活儿了,托比!托比·维克,马上就来活儿了,托比!’就这样。”

    “就来活儿了,终于来了,爸爸。”梅格快活的声音中有一丝悲伤。

    “总是这样,”托比无知无觉地说,“从没落空过。”

    他们说话的时候,托小跑一刻不停地享用着面前的美味,他切一块,吃一块,边切边吃,边切边嚼,来点牛肚,来点热土豆,来点热土豆,再来点牛肚,满嘴油吃得正起劲。但他不时还会环顾一下街道——万一有人从门口或窗口招呼需要个跑腿的呢——他的眼睛转了一圈后又迎上了梅格:她坐在对面,两手交叉着,全神贯注看着他吃东西,幸福地微笑着。

    “啊,老天爷原谅我!”托小跑说着放下了刀叉,“我的小白鸽,梅格!你为什么不说我是个畜生?”

    “爸爸,这是怎么说?”

    “我坐在这儿,”托小跑懊恼地解释道,“在这儿大吃大嚼,而你坐在我对面,我好像不让你吃这好吃的,不想让你……”

    “但我吃过了,爸爸,”女儿笑着打断他,“我吃过午饭了。”

    “瞎说,”托小跑说,“一天吃两顿午饭!这不可能!你还不如说新年有两个元旦呢,我生来就长着一个金脑袋,从来没调换过。”

    “不管怎么说,我都是吃过了,爸爸,”梅格说着更凑近了些,“你吃着,我来告诉你我怎么吃的,在哪儿吃的,你的午饭怎么来的,还有——还有别的事。”

    托比还是一副不相信的样子,但是她那双清澈的眼睛望着他,把手放在他肩膀上,让他继续趁热吃。所以托比又拿起刀叉吃了起来,但动作比先前的慢了许多,他摇着头,好像对自己很不满意。

    “爸爸,我的午饭是——”梅格吞吐了一下说,“和——和——理查德一起吃的。他午饭吃得早,带着饭来看我,我们——我们就一起吃了,爸爸。”

    托小跑啜了一小口啤酒,咂了下嘴唇,接着说道:“哦!”——因为她在等着他反应。

    “爸爸,理查德说……”梅格刚拾起话头就停下了。

    “理查德说什么,梅格?”托比问道。

    “理查德说……”她又顿住了。

    “理查德说了好半天啦。”托比说。

    “那个,他说,爸爸,”梅格终于抬起眼睛,声音颤抖但清晰地继续道,“一年又快过去了,既然我们的日子一年年也不会见好,那等下去还有什么用?他说我们现在穷,爸爸,以后也一样穷,但我们现在还年轻,不知不觉中就会变老。他说如果我们这样的人继续等下去,就算看清眼前的出路,也不过是一条非常窄的路,一般就是坟墓了,爸爸。”

    比托小跑·维克更勇敢的人也许会鼓起勇气否认它。可托小跑沉默着。

    “爸爸,我们要是就这样衰老死去,想着我们本可以相互珍惜、相互帮助,那该多么难过!在我们一生中,相爱是多么不容易,而一辈子住在两处,眼睁睁看着对方辛劳、老去,又是多么痛苦。亲爱的爸爸,就算我能忍住,把他忘了(我永远也做不到),让我心中现在的满腔热情一点点消逝,而没有一刻幸福婚姻生活的回忆能够给我依靠,给我安慰,让我开心,那该多么难过。”

    托小跑一动不动地坐着。梅格拭去眼泪,语调更轻快了一些,她时而笑一声,时而抽搭一下,时而在笑语中带着哭腔:“所以,爸爸,理查德说,昨天他的工作定下来了,可以稳定一段时间,我又爱他,爱了他整整三年——啊,不止三年,他不知道就是了!——所以他问我,愿不愿意在新年元旦嫁给他,这是一年中最好、最开心的日子,一定能带来好运气的!这事儿说得有点急,爸爸,是不是?——但我不像那些阔小姐们需要准备嫁妆,做婚纱,不是吗,爸爸?他说了很多,他说起话来那么热诚,那么认真,人也一直那么善良、体贴。于是我说我要来告诉你。他们今天早上付了我的工钱,(我可真没想到!)你又一礼拜没怎么好好吃东西了,我实在想让今天也成为你的好日子,就像今天也是我幸福快乐的日子一样,爸爸,所以我就买了点东西请你吃,把饭带来给你点惊喜。”

    “瞧这放在台阶上都凉啦。”另一个声音说道。

    这就是那个理查德的声音,两人都没有发现他过来了。他站在父女俩面前,低头望着他们,他的脸庞像他每天用大锻锤敲打出的铁块一样光亮。他是一个相貌英俊、身材匀称强壮的小伙子,一双眼睛就像熔炉中四溅的红热火花那样明亮,卷曲的黑发散落在黑亮的额上,脸上带着微笑——这微笑证明了梅格对他说话风格的赞许是有道理的。

    “瞧这放在台阶上都凉啦,”理查德说,“梅格不知道您喜欢吃什么。她可不知道呢!”

    托小跑立刻激动热情地向理查德伸出手来,要跟他说几句话,这时房门突然毫无征兆地打开了,一名男仆差点踩到那盘牛肚。

    “你们滚开行不行!你们就非得坐在我们台阶上,是不是啊!你们就不能到别家去啊!闪开,到底闪不闪开?”

    严格说来,这最后一个问句是没有意义的,因为他们已经躲在一边了。

    “出什么事了?出什么事了?”说话的正是男仆为之开门的先生,他迈着不紧不慢的步子从屋子里出来——那种介于走路和漫步之间的特别步伐。那些正在安然度过下半生的先生们,他们会踏着嘎吱作响的靴子,穿着干净的亚麻衬衣,戴着链表,迈着这样的步子走出家门:既不失端庄,更好像表明自己出门是有要务,“出什么事了?出什么事了?”

    “你老是在这儿讨饭,跪着做祷告,”那个男仆冲着托小跑·维克说,“别在这儿待着。你为什么不走开?你就不能走开吗?”

    “行了!算了,算了!”那位先生说,“喂,勤杂工!”他点头招呼托小跑·维克,“过来!这是什么?你的午饭?”

    “是的,先生,”托小跑说着,把牛肚放在身后的角落里。

    “别放在那儿,”那位老爷喊了起来,“把它拿过来,拿过来。好嘛!这是你的午饭,是不是?”

    “是的,先生,”托小跑重复了一遍刚才的话,紧紧盯着他留到最后要吃的一块美味牛肚,口水直流。这块牛肚正被那位先生用叉子翻来拣去。

    另有两位先生跟他一起出来了。一位是个精神消沉的中年人,身形瘦长,郁郁寡欢。他总是把手揣在那条寒酸的黑白点裤袋里,这条裤子非常肥大,卷着边,也没怎么好好地刷洗过。另一位先生身材魁梧,头发铮亮,保养得宜,他穿着一件蓝色的大衣,扣子亮闪闪的,系着白色的阔领带。这位老爷的脸通红,身体的血液似乎都过多地涌到了头上。大概也是因此,他看上去内心冷酷。

    那个用叉子戳牛肚的人招呼第一位先生法勒,他们于是都凑过来。法勒近视得厉害,必须要到离托比吃剩的午饭很近的地方才能看清楚,他离得那么近,把托比吓得心都快跳出来了。法勒倒没有吃。

    “这是一种肉食,市政官,”法勒说着,用笔盒轻轻碰了碰它,“老百姓一般把它叫做牛肚。”

    市政官丘特哈哈大笑,挤了挤眼。他是个乐哈哈的家伙,也是个狡猾的家伙!他是个精明的家伙,事事都精明,他可不会受骗上当,他一眼就能看穿老百姓的心思,他了解老百姓,丘特。这千真万确!

    “谁在吃牛肚呢?”法勒边说边四处张望着,“牛肚无疑是英国市场上最不划算、最浪费的商品了。煮一磅牛肚比其他任何肉食多损耗五分之一的八分之七。没搞错的话,牛肚比温室种植的菠萝还要贵。如果算到牲畜死亡统计表中每年牲畜的屠宰量,并且把为了吃牛肚而屠宰的动物的数量做一个较低的估计,那就会发现如果煮熟这些牛肚,所带来的浪费够五百名驻军吃五个月(每月三十一天),再加上二月份。浪费呀,浪费!”

    托小跑吓得目瞪口呆,两腿直打战。似乎是他让五百名官兵挨了饿。

    “谁在吃牛肚呢?”法勒先生热切地问道,“谁在吃牛肚呢?”

    托小跑难过地低头鞠了一躬。

    “是你,是你吧?”法勒说道,“那让我来告诉你。你吃的牛肚是从孤儿寡母的口中夺来的。”

    “但愿不是这样,先生,”托小跑小声地说,“那我宁肯自己饿死!”

    “市政官,把咱们之前说过的牛肚数量,”法勒说,“按现有孤儿和寡妇的估计数量分配,结果每人能分到一英钱 。这个人没一点份儿。因此要说他是个强盗。”

    托小跑实在太吃惊了,所以眼看着市政官把牛肚吃完他也没放在心上。不管怎么样,把它解决掉总让人松了口气。

    “你有什么要说呢?”市政官打趣地对那个穿着蓝大衣的红脸先生说,“你刚听见我们的朋友法勒说的了。你有什么要说的呢?”

    “能说什么呢?”那位先生回答道,“有什么可说的?在这样堕落的时代,谁会对这样一个人感兴趣呢?”他指的是托小跑,“看他是个什么东西?当年那好时候啊,当年那盛世,当年那盛世啊!那时候的农民多勇敢,全都那样。实话说,那时候有多少人物啊。现在什么都没有了,啊!”这位红脸先生感叹道,“当年那好时候,当年那好时候啊!”

    那位先生没有明确说他指的是哪个时代,也没有说他对当前这么不满,是不是因为他客观地认识到,这个时代出了他自己这样的人物,实在没什么好了不起的。

    “当年那好时候,当年那好时候啊,”他重复道,“那是什么样的日子啊!只有那时候才好。谈论其他的年代或者当今的人物都比不了。你能说现在是好时候吗,能吗?我可不能。瞧瞧斯特拉特福的戏装谱,你就知道英国古代那好时候的搬运工是什么样子的了。”

    “就算年景最好的时候,他也没有衣服穿,没有袜子套,全英国也没有他吃得起的东西,”法勒说,“我可以证明,用图表证明。”

    但是那位红脸先生仍在赞美当年的好时光,当年的盛世,了不起的盛世。无论别人说什么,他仍然说着车轱辘话,就像可怜的松鼠在转笼里转个不停,不时碰到笼子的机关,松鼠对这机关的看法恐怕和这位红脸先生对往昔盛世的理解一样独到。

    可怜的托小跑对那些情景模糊的年代,可能还没有完全失掉信仰,因为此时此刻他也神思模糊。不过,即使在这样的惶惑中,有一件事仍是明明白白的,那就是无论这些先生在细节上有什么不同,托比那天上午和其他许多时候的担心都是有理有据的,“不,不,我们这些人总是不对,干什么都不对,”托小跑绝望地想到,“我们没有一点好处,生来就是坏人!”

    但是托小跑怀着一颗慈父之心,尽管这可能不合天理,他仍对女儿一片慈爱。他不忍心让处在短暂欢乐中的梅格被这班精明的先生算命。“上帝保佑她,”可怜的托小跑想到,“她很快就知道了。”

    于是,他急忙向年轻的铁匠理查德使眼色,让他带梅格离开这儿。但是理查德忙着和梅格在一边絮絮低语,因此等他会意到托小跑的想法时,市政官丘特也一起会意到了。这时,市政官还没发表高论呢,他是一名哲学家——不过也很现实!非常现实!他不想失去任何听众,于是大喊道:“别走!”

    “话说你们知道,”市政官带着扬扬自得的习惯性笑容对他的两个朋友说,“我是个爽快人,是个务实的人,我做起事来爽快实在。我就这样。如果你了解这些人,用他们的方式说话,那跟他们打交道一点都不神秘,一点都不难。话说你个勤杂搬运工!别跟我或跟别人说你总是吃不饱,吃不好,我知道的可比你多。我尝了你的牛肚,你别想‘蒙’我。你知道什么是‘蒙’吧,啊哈!这个词说得没错,是不是?哈哈哈!上帝保佑你,”市政官说着又一次转向了他的朋友们,“如果了解他们,跟他们打交道是最容易不过了。”

    市政官丘特在老百姓中很有名望!他从来不对他们发脾气!他是个和善可亲、爱开玩笑、见多识广的绅士。

    “你看见了,朋友们,现在有好多关于贫困——‘受穷’的胡扯,就是这个词,是不是?哈哈哈!——我打算取缔这种说法。时下还流传着许多关于饥饿的怪论,我要取缔这种说法,就这样,上帝保佑你。”他说完又转向两个朋友,“对这种人你什么都可以取缔,只要你知道从哪里开个头。”

    托小跑拉过梅格的手,挽着她的胳膊。不过他似乎不清楚自己在做什么。

    “这是你女儿,啊?”市政官亲狎地捏了捏她的下巴。

    他总是和劳苦大众打成一片,市政官丘特!他知道怎么让他们高兴!他一点架子都没有!

    “她妈妈呢?”这个了不起的绅士说。

    “死了,”托比说,“她妈妈是给人浆洗衣服的,生她的时候去天堂了。”

    “她不会去那儿浆洗衣服了吧,我说。”市政官诙谐地说。

    托比也许能想象妻子在天堂浆洗衣服,也许不能。但请问,如果市政官夫人去了天堂,市政官能不能想象出她在那儿的身份和地位呢?

    “你是在追求她,是不是?”丘特对年轻的铁匠理查德说。

    “是的,”理查德飞快地回答道,这个问题让他很不快,“我们打算元旦那天结婚。”

    “你说什么!”法勒厉声叫道,“结婚!”

    “啊,是的,我们打算结婚,老爷,”理查德说,“我们想赶快点,你知道,万一结婚也给取缔了呢。”

    “啊!”法勒哼了一下大声说道,“确实要取缔,市政官,你得管管。结婚!结婚!这些人压根不懂政治经济学的首要原则。他们目光短浅,不仁不义,哦,老天爷!他们足够……看看这一对儿吧,看看!”

    嗯?他们的确是赏心悦目的一对儿。结婚似乎是应该考虑又合情合理的一件事。

    “一个人就算活了玛士撒拉 那么大年纪,”法勒说,“为这样的人辛苦了一辈子,累积了山一样高、实打实的事实和数据,事实和数据,事实和数据,他也不能指望说服他们没有权利生孩子,不应该给生下来。我们知道他们没有权利这样做。我们早就把这简化成一个数学定式了。”

    市政官对这番话很不以为然,把右手食指放在鼻子一侧,似乎对两个朋友说,“你们瞧着点!看看我这实在人怎么办!”——招呼梅格过来。

    “到这儿来,姑娘!”市政官说。

    她的情人这几分钟真是怒火中烧,不愿意让她过去。但是,他克制住自己,在梅格过去时他也迈了一大步站在梅格身边。托小跑仍然挽着梅格的手,但是神色一片茫然,看看这个人,又看看那个人,像一个梦游者。

    “现在,我要给你点忠告,我的姑娘,”市政官和蔼可亲地说,“你知道,我的职责就是给人忠告,因为我是个法官,你知道我是法官吧,是不是?”

    梅格怯生生地说:“是的。”人人都知道市政官丘特是法官。他总是干劲十足!还有谁能像丘特那样明目张胆地让老百姓不痛快呢!

    “你说你要结婚了,”市政官继续道,“这在你们女人来说是非常不合适,不妥当的。不过这且不管。你结婚之后就会和丈夫吵架,成为一个不幸的妻子。你也许以为自己不会这样,但你以后就是这样,因为我这么说了。现在我明白地警告你,我已经决心要取缔那些不幸的妻子了。所以说,不要到我这来。你会有孩子——男孩子。当然,他们长大后不学好,不穿鞋子也不穿袜子,光着脚在街上疯跑。听着,我年轻的朋友,我会严惩勿论的,因为我已经决心取缔光着脚不穿鞋袜的孩子了。你的丈夫可能年纪轻轻就死掉了(很可能),留给你一个婴儿。接下来你会被赶出家门,在街上流浪。不过可别靠近我,因为我已经下定决心取缔所有流浪的母亲,所有年轻的母亲,各种各样的母亲,我都要取缔。不要以生病或孩子作为借口求我,因为所有生病的大人和孩子(你应该是知道做礼拜的,但我恐怕你不知道)我都要取缔。如果你不识好歹,在绝望中打算淹死自己或者吊死自己,我也不会对你有一丝怜悯,因为我决心取缔所有的自杀!如果说有什么事,”市政官扬扬自得地笑着说,“什么事是我最下定决心要做的,那就是取缔自杀。所以你别盘算。话是这么说的,是不是?哈哈。现在你明白我的意思了吧。”

    托比看着梅格的脸变得煞白,松开情人的手,不知道是该悲伤还是高兴。

    “而你这个傻小子,”市政官转过来,更带劲更认真地对这位年轻的铁匠说,“你以为结婚有什么好?你结婚是为了什么,傻孩子?如果我是一个像你这样英俊高大的小伙子,像个娘娘腔似的被女人的围裙拴住才该害臊呢!要知道,你还不到中年,她就是个老太婆了!跟着一个邋里邋遢的老婆和一大群走到哪儿都甩不掉的闹腾的孩子,可有你好看的!”

    哟嗬,他知道怎么跟老百姓开玩笑,市政官丘特!

    “你们走吧,”市政官说,“后悔去吧。别犯傻在元旦结婚了。远远不到明年元旦,你的想法就全不一样了。你这样漂亮的小伙子,哪个女孩儿不想找呢。好了,走吧!”

    他们走了。不是胳膊挎着胳膊,手挽着手走的,也没有幸福眼神的交流。姑娘泪流满面,小伙子垂头丧气。他们还是刚刚让托比从晕眩中一下子醒过来的那对璧人吗?不,不是。市政官——上帝保佑他——已经取缔他们了。

    “正巧你在这儿,”市政官对托比说,“你给我送封信吧。你走得快吗?你是个老头了。”

    刚才一直怔怔地望着梅格的托比于是小声说道他腿脚灵便,身体健壮。

    “你多大岁数了?”市政官问道。

    “我六十多了,先生。”托比说。

    “啊!你已经超过平均死亡年龄好多了,你知不知道?”法勒突然插嘴道,似乎他已经忍无可忍了。

    “我也觉得自己碍事,先生,”托比说,“我——我今天上午就这么怀疑的。哦,天哪!”

    市政官打断了他,从口袋里掏出信给他。托比本应该拿到一先令,但是法勒摆明了如果那样他又强取豪夺了多少人每人九个半便士的钱,所以他只拿到六便士,就觉得自己已经很不赖了。

    接着市政官向朋友伸出胳膊,互相挽着神采飞扬地走了。但是,他又立刻独自转过身来,好像忘了什么事。

    “勤杂工!”市政官说。

    “先生?”托比说。

    “小心看着你的女儿,她太俊了点。”

    “我猜她这么俊也是抢了别人的吧,”托比心想,盯着手里的六便士,想着那块牛肚,“她可能抢走了五百个女士的美貌,肯定是这样。这真可怕啊。”

    “她太俊了点,我说,”市政官说,“我看得很透,她不会有什么好下场的。按我说的做,小心看着她。”说完这句,他又快步走了。

    “我们怎么都不对,怎么都不对!”托小跑紧紧攥着自己的手说。

    “我们生来就是坏人。活在世上就是碍事!”

    钟声随着他的话音叮叮当当响了起来。钟声雄壮洪亮——但一点也不给人打气。没有,一点也没有。

    “它们的声调变了,”这个老头边听边说,“一点也不动听了。为什么会要动听呢?新的一年跟我没什么关系,旧的一年也没有什么关系。让我死掉吧!”

    变调的钟声仍然在叮当作响,让周围天旋地转。取缔他们,取缔他们!当年那好时候,当年那好时候!事实和数据,事实和数据!取缔他们,取缔他们!如果大钟会说话,它们说的也是这些,直说到托比头昏脑涨。

    他双手按着晕乎乎的脑袋,生怕脑袋会炸成碎片。不过凑巧那时候他手里抓到了那封信,这让他想起了自己的职责,于是就机械地开始了他惯常的小跑——小跑开来。

    1. 译者注:托比是托拜尔斯的简称。

    2. 译者注:英钱,重量单位,约等于0054857常衡盎司。

    3. 译者注:玛士撒拉,圣经中的人物,生活于诺亚洪水时代,以长寿闻名。

    第二刻

    托比从市政官丘特那儿接过的信是写给住在城里高档街区的一位大人物的,这无疑是城里最高档的街区,因为那儿的居民一般都把它称作“大世界”。

    托比手里的这封信似乎明显比其他的信重些。不仅是因为市政官盖了一个大大的印,还用了好多火漆封蜡,而且是因为那个收信人响当当的大名和名下的大笔财富。

    “他们和我们是多么不一样啊!”托比望着收信人的姓名和地址单纯而热切地想到,“把屠宰统计表中的新鲜海龟分配给那些买得起的达官贵人们,他得到的就是自己那份儿!至于从别人嘴里抢走牛肚——他可瞧不上这种勾当。”

    出于对如此一位大人物自然而然的敬意,托比用手指衬着围裙的一角拿着信。

    “他的孩子们,”托小跑说着,眼神蒙眬起来,“他的女儿们——自有绅士会赢得她们的芳心,和她们结婚。她们会是贤妻良母,她们可能也很美,就像我亲爱的梅——”

    他说不下去了,那最后一个字母噎住了他的喉咙,涨得像一张字母表那么大。

    “没关系,”托小跑想到,“我自己知道什么意思。这对我来说足够了。”他这样自我安慰着,继续小跑着。

    这是天寒地冻的一天。空气凛冽,清冷。冬天的太阳虽然没什么热度,但仍灿烂地照耀着无力融化的冰块,给冰块罩上一层光晕。要在以前,看到这冬天的太阳,托小跑也许会触景生情,感叹一下穷人的生活,但他现在顾不上了。

    到了这一天,一年就快到头了。这漫长的一年经受了多少谩骂和虐待,但仍兢兢业业尽着自己的本分。春、夏、秋、冬,它行过注定的轮回,而今垂下了疲倦的脑袋,行将就木。它与蓬勃的希望、激奋的热情和欢悦的幸福无缘,但仍努力地向他人传递快乐。在奄奄一息时,它请求人们记得自己劳苦坚忍的时光,让它静静地离去。托小跑本可以在这即将逝去的一年中参悟穷人的命运,但他现在顾不上了。

    只有他这样吗?也许七十个“年”曾一齐向英国劳工这样请求过,却仍然徒劳无功。

    街上一片欢腾,店铺张灯结彩。新年仿佛是全世界的新生继承者一样备受期待,人们欢迎它,为它赠送礼物,为它祝福庆贺。有为新年准备的书刊、玩具和亮闪闪的小饰品,有在新年穿的新衣,还有新年的生财之道和消磨新年时光的新发明。人们在年历和袖珍笔记本上列出了新年的规划,月相、星相和潮汐一目了然,每个季节的日日夜夜都已经计算清楚,如同法勒先生统计男女人数一样。

    新年,新年,到处都是新年的气氛!在人们眼中,旧的一年仿佛已经逝去了。它的遗产在贱卖,就像在处理溺水海员的遗产。这些货品的式样已经过时了,还没等这一年过完就在亏本甩卖。与那还未出世的继承者的财富相比,过去一年的珍宝卑如尘埃。

    托小跑觉得无论是新的一年还是旧的一年,都和他没什么关系。

    “取缔他们,取缔他们!事实和数据,事实和数据!当年那好时候,当年那好时候!取缔他们,取缔他们!”——他的小跑押的就是这个拍子,跟别的都对不上。

    不过,即使是这样悲伤的步调,他也总算到了行程的终点。这是议员约瑟夫·鲍利爵士的宅邸。

    开门的是一个勤杂工。一个很有派头的勤杂工!可不是托比那样的。全然不同。他这份差使衣食无忧,可不像托比!

    这个勤杂工使劲喘着气,说不出话来。他还没空琢磨一下就突然从椅子上站起来,所以喘起了粗气。他花了好长时间才终于开口,因为他的头颈太长,喉咙藏在一堆肉下面——他粗声粗气地低声问道,“谁派来的?”

    托比告诉了他。

    “你送进去,自己送进去,”这个勤杂工说着,指着大厅旁长廊尽头的房间,“每年这一天,信都直接送进去。你来得正巧,看那马车还在门口停着呢,他们是特地到城里待一两个钟头的。”

    托比非常仔细地擦了擦自己的脚(这时已经干得差不多了),顺着方向走了进去。一路看过去,这是一栋极为气派的住宅,只是到处都罩着,看来全家都住在乡下。他敲了敲房门,里面的人让他进去。于是他走进一间宽敞的书房,书桌上散落着文件和报纸,书桌旁坐着一位戴着帽子、很有派头的女士和一位不那么有派头的黑衣男子,他正把她的话记下来。还有另一位先生,他的年纪比女士的大些,更有派头,帽子和手杖放在桌上,他来回走着,一只手放在胸口,不时得意地看一眼自己那张挂在壁炉上的画像——那是一张全身像,从头到脚的全身像。

    “这是什么?”最后提到的这位先生问道,“菲什先生,能麻烦你看一下吗?”

    菲什表示了一下歉意,从托比那儿拿过这封信,托比毕恭毕敬地递上去。

    “是市政官丘特的信,约瑟夫爵士。”

    “就这些?你还有别的事吗,勤杂工?”约瑟夫爵士说。

    托比回答说没有。

    “你没有什么账单要付、有什么事情求我办吗?我叫鲍利,约瑟夫·鲍利爵士,”约瑟夫爵士说,“不管什么人的什么事儿,有的话就说吧。菲什先生那儿有个支票簿。我不想有任何事情拖到新的一年。这里的每一笔账目都要在旧年年终结算掉。就算死神要——”

    “切断——”菲什先生建议道。

    “掐断,先生,”约瑟夫爵士严厉地说,“我的生命——我的事情也都能井井有条。”

    “我亲爱的约瑟夫爵士,”那位年轻得多的太太说道,“这太可怕了!”

    “我的鲍利太太,”约瑟夫爵士回答说,他说话时支支吾吾的,好像在深思熟虑,“在每年的这个时候我们应当反省——反省一下我们自己。我们应该审查一下我们——我们的账目。我们应当感受到,每逢人和人交往在如此关键的时刻,都会牵扯到一个人和债主的重大往来。”

    约瑟夫爵士说这番话的时候感觉自己似乎是道德的化身,而且希望即使是托小跑也能有机会从这番话中有所受益。也许他是为了这样的目的才磨磨蹭蹭不拆信,而且让托小跑在原地等一会儿的。

    “太太,你想让菲什先生写……”约瑟夫爵士说。

    “我想菲什先生已经写下了,”他的太太看了一眼信,“但说真的,约瑟夫爵士,我可不能就这样算了。这真太贵了。”

    “什么贵啊?”约瑟夫爵士问道。

    “那笔慈善捐款,亲爱的!捐五镑钱只能给两票。真是太可恶了!”

    “我的鲍利太太,”约瑟夫爵士回答道,“你倒让我诧异了。难能可贵的同情悲悯之心能用选票来衡量吗?对一个头脑健全的人来说,这种感情能用申请人的数量和他们投票时的良知来衡量吗?在五十人中分配上两票,难道就不会让人们衷心感到激动吗?”

    “我可不行,这点我承认,”太太说道,“我烦透了。而且也不能让人承你的情。但你是穷人的朋友,约瑟夫爵士,你和我想法不一样。”

    “我是穷人的朋友,”约瑟夫爵士说着,瞥了一眼站在那儿的那位穷人,“人们会因此嘲笑我。人们也一直因此嘲笑我。可我不奢望别的称呼。”

    “上帝保佑这位善心的老爷!”托小跑想。

    “比如说,我在这个问题上不同意丘特,”约瑟夫爵士拿着手里那封信说,“我也不同意法勒他们。我不同意任何一派。我的穷人朋友和这些事情全无关系,这些事情也和他没关系。在我的管区里,我的穷人朋友怎么样全是我的事儿。任何人或任何组织都无权干涉朋友和我之间的事情。这是我的立场。我觉得对朋友们来说,我是一个——一个父亲般的人物。我说,‘好伙计,我会像父亲那样待你的。’”

    托比全神贯注地听着,心里觉得舒服多了。

    “好伙计,你只要,”约瑟夫爵士眼神迷离地看着托比继续说道,“你这辈子只要跟着我就行了。你不用为任何事操心。我都为你想到了,我知道什么对你好。我一直是你们的父亲。这是全知全能的上帝的安排。话说,上帝造你们这种人——不是让你们大吃大喝饱享口福的,”托比这时懊丧地想到了那盘牛肚,“而是要让你们感到劳动的光荣。你们一早起来,感受早上清新的空气,然后——然后就此打住,别睡了。要艰苦奋斗、克勤克俭、尊重他人、无私奉献,几乎一穷二白地养活家人,像鸣钟一样准时交纳房租,本分做生意(我就是个好榜样,你们看我的私人秘书菲什先生面前总有个现金盒)。你们要相信我是你们的朋友和父亲。”

    “你的这些孩子可不赖,真的,约瑟夫爵士,”太太说着抖了一下,“风湿、发烧、罗圈腿、气喘病,还有各种各样的症状。”

    “我的太太,”约瑟夫爵士严肃地说道,“尽管如此,我仍是穷人的朋友。我一样会给他们鼓劲。每个季度,他们都要和菲什先生见次面。每年元旦,我和朋友们都要为他们的健康干杯祝福。每年,我和朋友们都会怀着深情厚谊对他们发表讲话。在他们一生中,他们甚至有机会在大庭广众和名流士绅面前收到来自朋友的礼物。当这些激励和光荣的劳动都没法让他们支撑下去时,他们会沉入舒适的坟墓,我的太太,”——说到这儿时约瑟夫爵士擤了下鼻子——“我会一样成为他们孩子的朋友和父亲。”

    托比听了大受感动。

    “哦!你的那些家人们要感恩戴德吧,约瑟夫爵士!”他的太太大声嚷道。

    “我的太太,”约瑟夫爵士庄重地说,“人人都知道忘恩负义是穷人阶层的罪过。我不求任何回报。”

    “唉,我们生来就是坏人!”托比想着,“顽固不化的坏人。”

    “我尽人事,”约瑟夫爵士继续说道,“我要尽到作为穷人朋友和父亲的责任,我努力开化他们,抓住一切机会训导他们这个阶级所需要的道德,也就是完全信赖我。他们和——和自家的事情没什么关系。如果别有用心的坏人跟他们说些别的,他们就会烦躁不安,心怀不满,不肯服帖,背信弃义——一定会变成这样,但我仍然是他们的朋友和父亲。这是天意。是冥冥之中注定的。”

    他怀着这般庄严神圣之情拆开市政官的信,开始看了起来。

    “他非常客气、周全,真的!”约瑟夫爵士大声说着,“我的太太,市政官很客气地说起他曾‘非常荣幸地’——他人真好——在我们共同的朋友、银行家狄德尔斯那儿见过我,他好意问我同不同意取缔威尔·弗恩。”

    “我太赞成了!”太太回答道,“他是那群人中最坏的!我猜,他是打家劫舍了吧?”

    “哦,不,”约瑟夫爵士看了看信说道,“不算是。差不多。好像他来到伦敦想找份活儿干(改善一下生活——他自己是这么说的),被人发现晚上睡在窝棚里,就把他拘留了,第二天带到市政官那儿。市政官说他决定要取缔这类事情(这样是十分妥当的)。如果我同意取缔威尔·弗恩的话,他很愿意着手。”

    “一定要拿他杀鸡儆猴!”那位太太说,“去年冬天,我在村子里向男人和孩子讲怎么做花边、穿绳眼,这是一份在晚上干的好活计,还编词配曲:

    啊,我们热爱自己的活计,

    愿上帝保佑老爷和他的亲戚。

    我们每天自食其力,

    安分又守己,安分又守己。

    让他们边干边唱。就是这个弗恩——我现在还能记得他的样子——他扶了扶帽子向我致意,然后说:‘请你原谅,太太,但我不像是大姑娘家吧?’当然,我料到这个了,除了蛮横无理、忘恩负义,还能指望这个阶层些什么!不过现在说的不是这事。约瑟夫爵士!拿他杀鸡儆猴吧!”

    “嗯!”约瑟夫爵士咳了一下,“菲什先生,劳您——”

    菲什马上抓起笔,按约瑟夫爵士的口授写道:

    “亲启。亲爱的先生,非常感谢您屈尊问询我威尔·弗恩的事宜。遗憾的是我对他并无美言可奉。我一向把自己当作他的朋友和父亲,而回报就是忘恩负义、不断反对我的计划——我难过地说,事情往往如此。他是个反叛的暴徒。他的人品经不起调查。没有什么能让他知足。鉴于这些情况,我觉得,我认为,当他再次见您的时候(您提到他答应明天去您那儿接受调查,我想他应该会去的),不妨把他当流浪汉羁押一小段时间,这是对社会的贡献,也是一则有益的警示——无论对那些穷人的朋友和父亲(虽然众人对他们评价不一),还是对那些通常所称的误入歧途的阶级来说,都迫切需要这样的警示,敬上。”

    “在我看来,”约瑟夫爵士签完名,在菲什先生封信的时候说道,“这真是天意:在年终岁尾,我把所有的账都结了,连和威尔·弗恩的恩怨都结清了。”

    托小跑早就失望了,灰心丧气,他一脸愁容地走向前接过信。

    “请转答我的敬意和感激,”约瑟夫爵士说,“等等!”

    “等等!”菲什先生应声说道。

    “你大概听到了,”约瑟夫爵士高深莫测地说,“在此庄严的时刻,我就我们处理自身事务的责任、为未来做好准备等问题发表了一些看法。你已经看到了,我并没有安于自己高高在上的社会地位,而是让菲什先生——就是那位绅士——手头备着一本支票簿,就在这儿,让我可以翻开崭新的一页,无债一身轻地进入新年度。话说,我的朋友,你能够问心无愧地说自己已经为新年做好了准备吗?”

    “先生,恐怕我,”托小跑怯生生地看着他,结结巴巴地说道,“我有点——有点——准备不足。”

    “准备不足!”约瑟夫·鲍利爵士一字一顿地重复道。

    “先生,恐怕我,”托比支吾着,“我欠着奇金斯托克太太十个或十二个先令。”

    “欠着奇金斯托克太太!”约瑟夫爵士用刚才那语调重复着。

    “那是一家商店,”托比说,“一家小杂货店。我还欠着一点房租。很少一点。我知道不该欠房租,但我们的日子很难过,真的!”

    约瑟夫爵士把他的太太、菲什先生和托小跑来回看了一圈。然后两手一甩,做出一副灰心的样子,好像全然放弃了。

    “一个人,就算他是这种目光短浅、不务实际的人,可一个老人,一个头发花白的老人怎么能以这副样子迎接新年。他晚上怎么能睡下,早上又怎么能起来呢?——喏!”他说着背过身去,“把信拿着,把信拿着!”

    “我真心希望不是这样,先生,”托小跑很想为自己辩解一下,“我们的日子真的很难。”

    约瑟夫爵士仍重复说“把信拿着,把信拿着!”菲什先生不仅说着同样的话,还为了加强语气摆手叫他出去,于是托比只好鞠了一躬离开了这座房子。走到街上,托小跑把他破旧的帽子往下拉了拉,想遮住自己的一脸愁容。他对新年毫无信心,哪里也没有他的容身之处。

    他原路返回到老教堂时甚至都没有掀起帽子抬头望望钟楼。他照习惯在那儿停了一会儿。他知道天色暗了下来,钟楼高耸的塔尖在暮色中渐渐模糊。他也知道钟声马上要响起来了,往常这时候,他会觉得钟声是从云间传来的。但这次他加快脚步要把信送给市政官,要赶在钟声响起前离开这地方,因为他害怕钟声在上次的念叨外又加上“朋友和父亲,朋友和父亲!”

    托比于是尽快完成了任务,小跑着要回家。不过,他走在马路上,迈着怎么看都有些奇怪的步子,顶着那个也没好到哪儿去的帽子,猛然间撞到了一个人,趔趄了一下就到马路中间去了。

    “对不起,非常对不起!”托小跑说着,惶惑着举起帽子。帽子和破旧的内衬之间夹着他的头发,简直像个蜂窝,“我没撞痛你吧!”

    托比可不是能撞痛别人的参孙 大力士,更有可能是他被别人撞痛了。事实上,他就像个羽毛球一样飞到了路上,可他偏还自以为力气很大,真切地关心那个人,于是又问了一遍:“我没撞痛你吧?”

    他撞上的那个人脸庞黝黑,体格健壮,像是从乡下来的。他头发斑白,满脸胡碴。他打量了托比一下,似乎有些怀疑他是在拿自己开涮,但是看到托比那副真诚的样子,他说:“没有,朋友。你没撞痛我。”

    “也没撞痛孩子吧?”托小跑说。

    “也没撞痛孩子。”那个人回答说,“谢谢你。”

    他一边说着,一边看了下怀里那个熟睡中的小女孩儿,把围着脖子的破围巾拉下一边盖在孩子脸上,继续慢慢走着。

    他说“谢谢你”的声调直戳中托小跑的心。他看上去那么疲惫,步履蹒跚且风尘仆仆。他那么凄惶,对周边感到很陌生,因而说声谢谢对他来说也是一种安慰——不管是不是值得谢。托比站在身后看着他拖着疲乏的身子吃力地走着,孩子的胳膊搂着他的脖子。

    托小跑怔怔地望着他的身影,街上其他的一切都看不到了:他穿着一双破旧的鞋子,已经破得脱了形,腿上裹着粗皮绑腿,身穿一件普通的罩衣,顶着一顶宽边帽。托小跑还看到了孩子的胳膊正搂着他的脖子。

    这位旅人的身影正要消失在夜色中时突然站住了,回头看到托比仍在那儿站着,他有些拿不定主意是转回来还是继续向前走。他来回走了一趟后转过身往回走,托小跑也半路迎了上去。

    “你也许能告诉我,”这人微笑着说,“你如果知道肯定会告诉我的,我觉得问别人不如问你——市政官丘特住在哪里啊?”

    “非常近,”托比回答说,“我可以带你过去。”

    “我明天是要到别的地方见他的,”这个人走在托比身边,对他说,“但我现在遭人怀疑,有些担心,急着想证明自己的清白,让他们放我找活挣口饭吃——不过我还不知道哪里能找到活干。所以也许他能原谅我今天就直接去他家里找他。”

    “不可能吧,”托比惊呼道,“你是叫弗恩吗?”

    “啊!”这个人也叫了一声,转过来吃惊地望着托比。

    “弗恩,威尔·弗恩!”托小跑说。

    “我是叫这个名字。”那人答道。

    “啊呀,”托小跑抓住他的胳膊,小心地朝四周看了一圈说,“看在老天分儿上,可别去找他!别去找他!他一定会把你取缔掉的。来!到这个小巷子,我告诉你是怎么回事。别去找他啊!”

    这位新相识打量着托比,大概以为他疯了,但是仍和他一起走着。他们走到僻静处后,托小跑告诉他自己的所见所闻,人们怎么谈论他的人品,如此等等。

    托比这番故事的主人公平静地听着,这让托比感到有些诧异。他没有反驳,没有打断,一次也没有,不时还会点点头——似乎是要证实这个老掉牙的故事,而不是批驳它。有那么一两回,他把帽子往后拉了拉,用满是晒斑的手抚一下额头,似乎他耕过的每一道犁沟都在他的前额留下了些许痕迹,但他的动作仅此而已。

    “总体上差不多是这么回事,”他说,“老师傅,有些地方说得不太准。不过就这样吧。有什么关系呢?我是跟他的计划作对来着,算我倒霉。我实在忍不住。明天我也会这样说。说到品行的话,那些老爷们寻摸了又寻摸,打问了又打问,要我们一点小毛病没有,才肯说我们一句好话吧!——行吧!希望他们别像我们这样容易失去好名声,要不然他们的生活可太死板了,简直不值得过下去。老师傅,说到我自己,我从来没有用这只手,”他说着举起手来,“拿过不是自己的东西,干活也从不吝惜力气,不管这活儿有多么苦,工钱又多么少。谁要是能否认的话,就让他把这只手砍掉吧!可是,干活儿也没让我可以过得像个人样儿,日子这么难,饭都吃不饱,不管在家里还是外头。我看到咱们就这样开始干活,一直干下去,干到死,生活也一点不见好,我就对那些老爷说:‘离我远点!别到我的小屋里来。我家门已经够晦气了,你们不要再来抹黑了。你们别指望我会去公园给你们的生日会或感人的演讲捧场。你们演你们的戏,别管我,你们自娱自乐就好了。我们毫无瓜葛。让我自己待着!’”

    看到怀中的孩子睁开眼,吃惊地四处张望,他连忙打住话头,在她耳边悄悄逗了两句,然后把孩子放在地上,让她站在自己身边。他把孩子的一缕长发在粗糙的拇指上绕来绕去,仿佛戴了一枚戒指,而孩子偎在他沾满泥土的裤管旁。他边这样做边对托小跑说道:

    “我觉得自己生来就不是爱找别扭的人,我觉得自己也很容易知足。我对他们都没有恶意。我只是想活得像个人样儿。可我不能——我做不到——因此我和那些能这样的人之间有一道鸿沟。除了我还有其他这样的人。可以说这样的人有成千上万,可不是区区几个。”

    托小跑知道他说的是实话,于是晃晃脑袋表示同意。

    “我因此有了个坏名声,”弗恩说,“我这名声恐怕也好不了了。在这儿,感到不满是不合法的,可我就是不满意。虽然上帝知道如果有可能的话,我是多想开开心啊。啊哈!这位市政官要把我送到监狱倒不会让我怎么难过,要是没有朋友替我说话,他是做得出来的。还有,你看——”他说着指了一下那个孩子。

    “她的小脸可真俊。”托小跑说。

    “嗯,是啊,”他低声回答道,轻轻地用双手把这个小脸蛋转向自己,凝神看着她。

    “我这么想过很多次了。我是这么想的,当我的火炉冰冷,橱柜里什么都没有的时候,当有天晚上他们把我们像两个小偷一样抓起来的时候,我这样想过:他们——他们总不该和这样的小脸为难啊,是不是,莉莲?这对人太不公平了啊!”

    他的声音低低的,望着孩子的眼神那么严肃而陌生,这让托比为了转移他的思绪而问起他妻子是否还在世。

    “我从没有过老婆,”他摇摇头回答说,“这是我兄弟的孩子,她是个孤儿,今年九岁了,你可能想不到吧,她这会儿是累坏了。他们慈善院本要照顾她——那儿离我们住的地方有二十八英里——把她放到一间空屋里照顾着(就像我老爹不能干活以后他们照顾他那样,不过我老爹没有麻烦他们太长时间)。于是我把她带走了,她从此一直跟着我。她妈妈曾有个朋友住在伦敦。我们想找到她,也找份活儿干。但伦敦太大了。不过没关系,咱们更有地儿溜达了,是不是,莉莉 ?”

    他强打笑容看着孩子的眼睛,这份笑容比眼泪更让托比心酸,他和托比握握手说:

    “我连你的名字都还不知道,就把心里话都对你说了。因为我很感谢你,确实应该感谢你。我会听你的劝,远离这个——”

    “法官。”托比提醒他道。

    “啊!”他说,“人们是这样叫他的。这个法官。明天我打算去伦敦周边碰碰运气。晚安!新年快乐!”

    “别走!”托小跑说着抓住他松开的手,“别走。如果我们就这样分开,那这个新年我是过不好的。如果我眼看着你和孩子这样流浪,不知往哪儿去,也没个可以遮风挡雨的地方,那这个新年我是过不好的。跟我回家吧!我是个穷人,住的地方很破,不过怎么都能让你们住一夜,可别客气。跟我回家吧!来!我来抱着她!”托小跑说着把孩子抱起来,“真是个漂亮的孩子!我能抱得动比她重二十倍的孩子,也不会有什么。如果我走太快了告诉我一声。我走得很快。总是走得很快!”托小跑这么说着,可是他得小跑六步才赶得上这位疲惫同伴的一步,孩子的重量压得他的腿直发抖。

    “啊,她真轻,”托小跑说,声音也像他的小跑步一样直打战,因为他不愿意受别人的感谢,不想有片刻的冷场,“像羽毛一样轻。比一根孔雀毛还轻——轻得多了。就在这儿,这儿往前!第一个路口右转,威尔叔叔,经过那个抽水泵,沿着酒馆对面那条小路一直往左。就在这儿,这儿往前!过了马路,威尔叔叔,小心街角那个卖馅饼的。就在这儿,这儿往前!过了那个马棚,威尔叔叔,在那扇写着‘托·维克,执照勤杂工’名牌的黑门前停下,就是这儿,这儿往前,我们这下真到了。我的宝贝梅格,你没想到吧。”

    托小跑上气不接下气地说完这段话后把孩子放在地板中央,梅格的面前。这位小客人看了梅格一眼,便对梅格放下了所有戒备,带着满心的信任扑进她的怀里。

    “就在这儿,这儿往前,”托小跑在房间里边跑边说,大口喘着粗气,“这儿,威尔叔叔,这儿有火。为什么不到炉子这边儿来?就在这儿,这儿往前!梅格,我的宝贝,水壶在哪儿呢?哦,就在这儿,往上一放水就开了!”

    托小跑在屋里一通乱走的时候不知从什么地方找到了水壶,把它架在火炉上。而梅格把孩子安置在一个温暖的角落,在她面前跪下,脱掉孩子的鞋子,用布擦干孩子潮乎乎的小脚。啊,她还嘲笑了一下托小跑——她那么开心,那么愉快,让托小跑都想祝福她跪着的那片地方,因为他们进门时,他看到梅格正在火炉边啜泣。

    “啊呀,爸爸!”梅格说,“我看你今天晚上是要疯啦。我不知道大钟会怎么说。这双可怜的小脚丫,它们可真被冻坏了!”

    “哦,它们现在暖和多了!”孩子大声说道,“它们现在可暖和了!”

    “不,不,不,”梅格说,“我们还没擦够呢。我们要忙的多着啦!要忙的多着啦!等擦完小脚丫,我们还得把潮漉漉的头发捋顺,弄完了还得用点清水把这苍白、可怜的小脸蛋洗干净,让它红扑扑的。这完了我们该多高兴、多清爽、多开心呀!”

    孩子突然抽噎了一下,一把搂住梅格的脖子,用小手摩挲着梅格那美丽的脸蛋,说着,“哦,梅格,亲爱的梅格!”

    托比的祝福也比不上这些话动听。谁能比得过呢!

    “啊呀,爸爸!”梅格顿了一下喊道。

    “我在这儿,这就来,亲爱的!”托小跑说。

    “我的天哪!”梅格说,“他疯了!他把这小宝贝的帽子放在炉子上,却把壶盖挂在门后了!”

    “啊,我马虎了,亲爱的,”托小跑说,连忙改换过来,“梅格,我亲爱的?”

    梅格望向他,看他故意站在男客坐的椅子后面,神神秘秘地拿着刚赚到的六个便士打着手势。

    “我说,亲爱的,”托小跑说,“我过来的时候看到楼梯那儿有半盎司茶叶,我肯定那儿还有些培根。我记不清在哪儿了,我得自己去找找看。”

    托比借这个小把戏溜出去到奇金斯托克太太那儿用现钱买了他提到的那些东西,然后马上回家,假装他刚刚是因为光线暗没找到。

    “不过最后还是找到啦,”托小跑说着摆上了茶具,“都妥啦!我就说那儿有茶和培根的。果然不错。梅格,我的宝贝,如果你能趁你没出息的老爸烤培根的时候泡上茶,那我们马上就能开饭了。说来也怪,”托小跑一边忙活着用烤叉烤培根,一边说道,“是挺奇怪的,但我的朋友们都知道,我从来不爱吃火腿,也不爱喝茶。我愿意看别人吃,”托小跑大声说着,要让他的客人加深印象,“但是对我来说,这些吃的可没什么吃头。”

    但是托小跑闻着那吱吱作响的烤肉——啊——他的样子好像是很喜欢吃似的,当他把开水倒入茶壶,他美美地看着烫热的茶壶深处,任茶香在他鼻间萦绕,把头和脸沉入这一片浓雾中。

    尽管如此,他除了刚开始吃了一小块肉做做样子,就不吃也不喝了。他吃肉的样子明明很有胃口,却说自己一点也不喜欢吃这些。

    他没有吃。托小跑一直在看着威尔·弗恩和莉莲吃喝,梅格也是。就算是在市政厅晚宴或皇家宴会上,人们也见不到有人会这么兴高采烈地看着别人吃东西,就算在君主、教皇身上,也找不到他们父女俩那样的眼神。梅格朝托小跑微微一笑,托小跑则对梅格哈哈大笑;梅格摇摇头,作势要为托小跑鼓掌;托小跑则演哑剧一般,用外人难解的办法告诉梅格他是在何时何地怎么遇到了这两位客人,他们很开心,非常开心。

    “虽然,”托小跑望着梅格的面庞心疼地想到,“她那对看来是分手了。”

    “来,听我说,”托小跑等他们喝完茶后说,“这个小朋友想和梅格一起睡,我知道。”

    “和梅格一起睡,”孩子抚摸着梅格大声道,“和梅格一起睡。”

    “没错,”托小跑说,“她是不是要亲一下梅格的爸爸呢,是不是?我就是梅格的爸爸。”

    那孩子羞怯地走向他,亲了一下后马上又扑到梅格怀里,托小跑真是开心极了。

    “她像所罗门 一样聪明,”托小跑说,“就在这儿,这儿——哦,不,我们不用——我不是说——我——我在说什么呀,我的宝贝梅格?”

    梅格看了看他们的客人,他正靠在梅格的椅子上,脸转向另一边,抚摸着孩子半掩在她膝边的头发。

    “当然啦,”托比说,“当然啦!我不知道自己今天晚上在唠叨些什么。我的脑袋一团乱。威尔·弗恩,跟我来吧。你累坏了,没怎么休息都累垮了。你跟我来!”

    可他仍然在摩挲着孩子的头发,靠在梅格椅子上,脸转向另一边。他没说话,但他粗糙的手指把孩子的头发时而握紧,时而松开,这足以不言而喻了。

    “是啊,是啊,”托小跑看着女儿的神色,无意识地说着,“带她过去吧,梅格,带她去你床上睡觉。就这样吧。话说威尔,我现在要带你去看看睡觉的地方了。地儿不怎么样,在一个阁楼上,但是我总说,在马棚里住着的话有个阁楼可方便了,在这个地方租给更好的住客前,我们就可以在这儿住着,很便宜。那儿有许多干草,是邻居的,非常干净,梅格收拾得很好。咱们开心点儿,别丧气,新年总要有点新气象嘛!”

    他的手松开了孩子的头发,颤抖着放到了托小跑手里。托小跑于是一边滔滔不绝地说着,一边尽可能温柔、亲切地带着他出去,仿佛他也成了个孩子。

    托小跑回来后经过隔壁梅格的小房间,在门口听了一下。那个孩子在躺下睡觉前做了一个简单的祷告。她提起梅格的名字时就“亲爱的,亲爱的”——接着说了下去,托小跑听到她停下来向梅格问他的名字。

    这个可怜的小老头过了一会儿才平静下来。他拨了拨炉火,把椅子往温暖的火炉前凑了凑。做完了这些他又剪了下灯芯,从口袋里掏出报纸看了起来。他开始读时是漫不经心地浏览着各个栏目,但很快便难过而认真起来。

    就是这份可怕的报纸把托小跑的思绪又带回到他们白天一直所在的那个轨道,白天发生的种种事情也铺就、塑造了这个轨道。他对两个流浪者的关心一度把他带到了另一条思路上,一条能让人开心点的思路。但又一次独自待着,看到人们犯罪暴力的行为,他又退回老路了。

    怀着这份心情,他看到了一则报道(这不是他第一次看到这样的报道),说一名妇女在绝望中不但结束了自己的生命,还带上幼子共赴黄泉。这可怕的罪行让他心神不宁,他更心疼梅格了。他听任手上的报纸滑落,自己靠在椅子上,惊骇不已。

    “天理不容!残忍至极!”他喊道,“天理不容!残忍至极!只有那些良心坏透的天生恶人才干得出来,他们根本就不该活着。我今天听到的事情真是句句属实、有理有据啊!我们就是坏人!”

    而大钟突然接上话来轰然作响,钟声是那么洪亮、清晰、雄浑,就像是在他椅子旁边响起来似的。

    钟声在说些什么呢?

    “托比·维克,托比·维克,我们在等着你,托比!托比·维克,托比·维克,我们在等着你,托比!来看看我们,来看看我们,把他拖到我们这儿来,把他拖到我们这儿来。扰乱他,捉住他,扰乱他,捉住他。弄醒他,弄醒他!托比·维克,托比·维克,大门打开着,托比!托比·维克,托比·维克,大门打开着,托比!”然后钟声又是一阵猛响,连墙上的砖头和灰泥也发出回声。

    托比听着。这是幻觉,幻觉!是因为这天下午他躲开它们而产生的自责!不,不!绝非如此。它们的话一遍又一遍,一遍又一遍地说了十几次!“扰乱他,捉住他,扰乱他,捉住他。把他拖到我们这儿来,把他拖到我们这儿来!”这钟声让全城的人都震耳欲聋!

    “梅格,”托小跑敲敲她的门,轻声说道,“你听见了什么吗?”

    “我听见钟响了,爸爸。它们今晚可真响啊!”

    “她睡着了吗?”托比说着,找个借口向里面望了一眼。

    “睡得很安稳,很香甜呢!不过我没法离开她,爸爸。看她把我的手攥得多紧!”

    “梅格,”托小跑轻声说,“你听那钟声!”

    她面朝着托比一直听着,却听不出有什么不同。她听不懂。

    托小跑退了出去,回到他火炉边的椅子上,又一次独自听着那钟声。他这样待了一小会儿。

    但钟声简直让人受不了,它们那股劲儿太可怕了。

    “如果钟楼的门果真开着,”托比说,他匆匆把围裙放在一旁,但完全没想到还要戴上帽子,“那我不正可以爬上钟楼看个究竟吗?如果门关着,我也就死心了。就这样。”

    他悄悄溜到马路上时相当确定钟楼的门一定是关着、上着锁的。因为他太清楚了,这道门很少开着,他印象中总共开过不到三次。那是教堂外一扇低矮的拱门,在一个柱子后面的阴暗处。门上的铁铰链很粗大,锁头也很狰狞,人们更多看到的是铰链和锁头,而不是门。

    当他没戴帽子走到教堂,在那暗处摸索时,他是有些担心手被什么东西突然捉住,所以哆嗦着随时准备抽回来。但当他发现那扇外开的门确确实实敞着的时候,他着实吃了一惊!

    他乍惊之下想往回走,或者去找盏灯、找个人陪着,但他很快鼓起勇气,决心独自爬上去。

    “我有什么好怕的呢?”托小跑说,“这是个教堂!而且,敲钟人可能就在这儿,他们忘锁门就是了。”

    于是,他走了进去,因为太黑了,他像个盲人一样边走边摸索着。

    这儿一片沉寂,大钟已经静止了。

    街上的灰尘吹到这里后慢慢堆积起来,踩上去软绵绵的,仿佛踩在天鹅绒上,这就让人挺害怕的了。那狭窄的楼梯又挨着门那么近,所以他一开始就被绊了一下,脚一蹬把身后的门关上了,门重重地回弹了一下,就再也打不开了。

    不过这又成了他继续往前走的一个原因。托小跑一路摸索走着。向上,向上,向上,转一圈,又一圈,再向上,向上,向上,越来越高,越来越高,越来越向上!

    在这个楼梯上摸索着走可真别扭。楼梯又矮又窄,他摸索着的手总会碰到什么东西,常常觉得像有人或鬼挺起身来偷偷给他让路。他浑身直打寒战,恨不得顺着那光溜溜的墙壁往上去摸摸那人或鬼的脸,然后再向下摸摸它的脚。有那么两三次,单调的墙壁间突然出现了一扇门或壁龛,那裂口似乎足有整个教堂那么大,在他再次摸到墙壁之前,他仿佛身临万丈深渊,马上就会一头栽下去。

    还要向上,向上,向上,转一圈,又一圈,再向上,向上,向上,越来越高,越来越高,越来越向上!

    终于,那沉闷而压抑的空气开始变得清新了:马上就感到凉风吹来,马上就来了一阵一阵的大风,他都差点站不住了。他走近钟塔上齐胸高的一扇拱窗,紧紧抓住窗框,俯瞰着下面的房顶、烟囱和星星点点的灯光(他朝梅格所在的地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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