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过的景色,蹙眉,一声不吭。
我朝你笑,“邱致言,我是你的好朋友,我叫孙心怡。”
就连此时此刻的你,也不是彼时彼刻的你。
我心急如焚地跑到医院去,气喘吁吁地爬上楼,惊魂未定地站到你面前。
事后我把这句话转达给他,他自己笑了半天,然后很严肃地跟我说:“真要搞个裸女站在旁边,我还是会看一眼的。”
到后来,你肯承认一句你始终还是放不下她,我也觉得足够了。
为什么说他是“网游界的包青天”?因为他玩起游戏来,六亲不认!
到我家附近的时候,我鼓起勇气想要亲你一下,你没有说话,也没有应承,而是用力地推开我。
其实他真的还不够了解我,或者说,以他的阅历还不足以了解异性。
邱致言的专属安慰天使——孙心怡!
跟很多言情小说的女主角不一样,她们总是能把跟自己所爱的人相遇的那一年那一天甚至那个时辰都记得准确无误,可是我一想起你,脑袋里就好像有无数团毛线被扯开,整个局面是一团糟,一点儿线索都梳理不清楚。
是谁每次在他女朋友哭哭啼啼指责他不体贴不细心时帮他收拾残局?
一路上他像个老太婆一样絮絮叨叨,我整个人陷入了失神的状态,有好几次眼看就要跟别人撞上了,幸好他眼明手快一把拖住我。
我不喜欢这样的女生,有点儿类似古时良家妇女对青楼名妓的那种不屑,我往旁边挪了挪,给你们腾出地方来。
我也为你感到高兴,我几乎都要喜极而泣了。
我一边歇斯底里地跟老板还价,一边幻想着自己戴着它走在人群中光芒万丈的样子,你和你女朋友进来了。
医生向我们解释:“失忆症可分为心因性失忆症和解离性失忆症,主要是意识、记忆或对环境的正常整合功能遭到破坏,因而对生活造成困扰,而这些症状却又无法以生理的因素来说明。”
我陪了你三天,这三天中我什么也没干,就搬张凳子坐在床边看着你,你的眼睛、睫毛,你的嘴唇、鼻梁,你的胡楂,你的手。
来日纵使千千晚星,亮过今晚月亮。
回去的时候天都黑了,我们坐在公交车上,我有一点儿累,于是邱致言以兄弟之名慷慨地把肩膀借给我。公交车颠簸摇晃,本来就没什么精神的我迷迷糊糊有了睡意。
那时候,我只是以为我懂,像一个刚过青春期的人妄谈人生的艰难。
那天晚上你把我送回家,在的士里我很没有仪态地倒在你身上,其实我的意识还有一点儿清醒,之所以这么不要脸,纯粹是借酒装疯。
我把你的号码存在手机里,叫“啊菠萝”。
是我是我还是我!
你说:“那你快回去看看吧。”
过了很久很久,我擦掉眼泪,走进病房,你放下手里的画册,微笑地看着我,仿佛你的生命中从来没有过我这个人。
我们去爬山,两个人不约而同地穿着阿迪的T恤,像两兄妹,爬到山顶我想唱歌,可是张嘴变成咆哮:“神,请赐我一个男朋友吧!”
如果没有那对耳钉,我想我也不会认识你,我们的人生也不会产生任何的交集,就像这地球上无数条直线一样朝着自己的方向无限蔓延,永远不会有交叉。
对,那个时候你是有女朋友的,她漂不漂亮是个见仁见智的事,但是风情是有的,在眼角眉梢,在举手投足之间,在一颦一笑当中。
我说:“帅哥,我的手机是放在家里了,谢谢你啊。”
直到那天你喝多了,扳着我的脸问我:“你是不是喜欢我?”所有的回忆穿堂而过,顷刻之间,我想起那个难堪的夜晚,你重重地推开我。
我要挽回的第三句话,也是杀伤力最强的一句:我要对我喜欢的人说“请你忘记舒夏夏,看看你身边的真爱吧”。
就让我用知己的身份,陪伴你,温暖你,包涵你,慰藉你。
你曾经问我:“为什么你总是不谈恋爱?”
我雄赳赳气昂昂地走出那家店铺的时候暗自发誓,我再也不要来这里买东西了,死老板,狗眼看人低!
我看着你恋爱,看着那些女孩子离开,看着你沉溺于网络游戏,看着你日复一日地生活。
我说完这句话悲哀地发现他目光中的疑惑比之前更深更浓烈,于是我更加悲哀地明白有些事情是永远无法靠三言两语就解释清楚的,于是我言简意赅地说:“就像你之前玩一盘游戏,突然死机了,就算你重启之后再进去,一模一样的队友,一模一样的地图,可是它再不是之前那盘了,对不对?”
这是我所理解的爱情,它扎根在我心里,不需要你的回应。
我对他翻白眼,“今天吃不完,你可以打包留着过年添个菜嘛。”
那时候我不知道,原来有些事情,真是可一不可再,一直到我真的遇到那个,一生只有一次机会遇到的人。
我要挽回的第二句话是:如果我许一个愿望就一定会实现,那我要你喜欢我。
很多人以为我们之间有点儿什么小暧昧,其实一点儿都没有,我之所以能在他身边长存,恰好是因为我对他一点儿兴趣都没有,也就无所谓跟他至爱的游戏争宠,闲时还有兴致斗斗嘴。
偏偏世界上就是有那么不识趣的人,她跟我一样品位不俗,也看上了我要的那对耳钉,兴奋地问老板多少钱。
不知道是不是爱情的力量,那张小小的、颗粒粗糙的相片,竟然被我认出是你。
这些心思复杂、瞬息万变、名为“女人”的生物,并非都那么热爱逛街购物。
我在第二次看见你们的时候就准确无误地将你们从人群之中辨认出来,你们好像在争吵,周围来来往往的人都向你们投去好奇与探究的目光。
他最近的一个女朋友跟他分手是选在情人节的前一天,挺漂亮的一个女孩子,在网吧里找到他的时候,她的脸气得跟猪肝一个颜色,还是那种到了下午都没卖出去的猪肝。
然而我们经过施华洛世奇的时候,任我再怎么心无旁骛,也还是忍不住停下了脚步。
自从你退出我的生命之后,我的世界里再也没有情人节、圣诞节、七夕这些概念,除了商场的短信会提示我××节来临、全场×折之外,我根本不觉得这些节日跟我的人生有什么关联。
自始至终,你是不曾爱过我的吧。
我被这句话噎得半天说不出话,我靠,这个文盲还知道成语,我以为他除了在游戏中打打杀杀什么都不知道呢。
你是上帝的宠儿,被时光遗忘的少年,脸上永远是澄澈干净的微笑,眼神清亮如山涧清泉。我怔怔地跟你对视,恍惚之间分不清楚梦境和现实。
阳光洒进教室,光线中有灰尘飞舞的轨迹,我伸出手去,它们停留在我的掌心。
我看着黄昏的天空、仓促的飞鸟,一直没有说话。
我想起你问我的那个问题,现在我有答案了。
其实我是个善良的女孩子,真的,虽然我没有把那对耳钉让给她,可是在你这么难堪的时候,我像正义的使者希瑞一样担负起了拯救你的重任。
然后,她甩了你一个耳光,然后转身就走,身手之敏捷,行动之迅速,让我这个路人都惊呆了。
他拿我没一点儿办法,用眼睛狠狠地鄙视我之后又开始兴奋地向我炫耀他今天玩游戏是多么神勇,多么所向披靡。
用得着回去看看吗?在回家的路上我就忍不住给你发信息了。
你没有食言,说了有机会找我玩就真的找我玩了,其实也不见得是真的想跟我交个朋友,无非是失恋了,找个没诱惑力却有安全感的人陪着你疗伤罢了。
我呆呆地看着你,无法相信这一切,霎时间,病房里所有人脸上的笑容都僵掉了。
如果我喝一杯酒中酒霸,就能挽回一句我说错的话,那么我一定会面不改色地一饮而尽。可是,这都是后话了。
那时候我才多大,最多也就是十六七岁。
我坦白跟你说:“我不知道,任何事情都不能答得太肯定,因为不到那一天,谁也不知道自己有没有把握能按照自己所说的那样做。”
我失语地看着手舞足蹈的他,过了半天,说了一句让他含恨而终的话:“你没人要,凭什么要我做慈善事业?”
紧接着,我难堪得恨不得抽自己耳光。
众目睽睽之下,你像个孩子一样不知所措。
这些点点滴滴,都是我的欢喜。
被你所爱,真是她的荣幸。
我站在你的病床前,你的头包着雪白的纱布,脸上罩着氧气罩,看上去那么苍白脆弱。
我有一点儿遗憾,如果我长得像舒夏夏那么漂亮,那么风情万种,或许你就不会对我说这么老土的话了,而是会换一副嘴脸问我:“美女,你电话多少?”
我看他那个样子也知道他知错了,于是宽宏大量二话不说也就原谅他了。他感激涕零,硬是放弃了一下午玩游戏的宝贵时间,主动提出要陪我去逛街,买礼物给我,算是向我真诚道歉。
你在我身后啼笑皆非地看着我,你说:“到了青春期啦!”
都洗不清今晚我所想,因不知哪天再共你唱。
直至今日,我与这个人分别已经很长很长时间,在这么漫长而孤独的岁月里,我已经平静了,我已经接受了,或者换一个悲观的说法,我已经绝望了。
我不要你想起那些残酷的过去,我要你只憧憬美好的未来。
我真替你们丢脸,有什么事非要在大街上吵?
只是,我一个人的时候,还是会想起过去的你,我们共同谱写的、现在却由我一个人珍藏的回忆,每每想起,我还是会难过,还是会哭泣。
我的眼睛盯牢那对金秋影金蝴蝶刻名挂晶果耳钉,真是太漂亮了,我再也移不开目光。
待我走近才知道,你们根本没有吵,你一直没有说什么话,她也没有说,两个人越是不言不语,气氛就越是剑拔弩张。
你抬头看着天空,声音里有我无法企及的孤独,你说:“可是我有把握,我还是会像从前一样。”
写这篇小说的时候,我还不明白什么是真正的“一期一会”。
我跟他说:“我不要耳钉。”
你曾经问我,如果有一天,你喜欢的人变得面目全非,或者再也不记得你这个人,仿佛生命中从来没有你存在过的痕迹,你还会爱他吗?
我怔怔地、茫然失措地看着他,那一刻我明白了,也许你选择忘记的那个部分,叫作|爱情。
所有的人都在笑,大家都为你感到高兴。
然后他如梦初醒般张了张嘴,“孙心怡,其实你是因噎废食对吧?”
你的目光掠过众人看向我,片刻后,你问我:“你是?”
我走过去,穿过一众围观看戏的路人,不声不响地拉着你就走。
可是这天晚上我没心情跟他闹,因为我梦见了你,隔着时光的长河与回忆对峙,这让我整个胸腔里都弥漫着一股酸涩和苦涩掺杂的味道。
你的样子,明明还这么年轻,怎么在一首歌的时间之后,我就看出了苍老的线索?
邱致言不是笨蛋,也不是小气鬼,看我这个样子便极力怂恿我试一下,并且表示如果合适就送给我。
所以,你永远不会明白,为什么我明明有耳洞,为什么我明明喜欢那些漂亮的耳饰,却从来不戴。
那天你并没有跟我透露太多,分开的时候你对我笑,你说:“你人真好,认识你很高兴。”
第二天他在公寓门口堵着我,一张脸憋得通红,头低得跟卖国贼一样。
圣诞节的时候你请客吃饭,叫了一大堆朋友,我坐在你的右边,私下有人跟我说以前那是舒夏夏的位子,我听完这句话心跳好像停顿了一拍。
你曾经问我:“为什么你总是不谈恋爱?”
邱致言不知道,很久以前,我也是个爱争风吃醋的人,与他眼里那些庸俗不堪的女孩子别无二致,就连一对普通的锆石耳钉,我也舍不得让给别人。
我恨不得把钱甩在他脸上,“拿去拿去,懒得啰唆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