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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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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们幽会于每晚八点,无论阴晴雨雪,无论月满或亏。幽会不是什么新鲜事,它就是那么自然而然发生的,去年是这样,前年一样,大前年也一样。不过那样的幽会————八点见面,十二点告别————不会持续太长时间了。再过不久,一个或两个礼拜之后,他们的幽会将会变成永久性的,一天二十四小时的。就在离现在不久的六月。可是他们都觉得今年的六月来得太慢了,仿佛永远都不会来了。

    有时候,他们看起来似乎一生都在等待。好吧,的确如此,绝无修辞夸张之言。毕竟你看他们第一次见面的时候,她七岁,他也不过八岁。而他们第一次坠入爱河的时候,他八岁,她也不过七岁。有时候事情就会像那样发生。

    他们本该在更早之前就结婚的:在上一个六月,上上个六月,或者是他长成一个男人而她也是一个成熟女孩的那个六月。但是为什么没结呢?有什么超越其他任何事情一直阻碍着他们呢?是钱啊。一开始是没工作,后来则是薪水微薄不足以支撑一人的用度开支,更不用说供两个人的生活了。

    接着他的父亲在十月去世了,在无数个浪费掉的六月过去之后的那个十月。他父亲是经过他家那里的铁路上的制动员,因为一个开关的故障而失去了性命。虽然他并没有为此索赔,但铁路公司定是担忧他会这么做,为了省些钱,他们几乎是飞速地,甚至可以说是热切地赔偿了他一笔钱,他们担心一旦他心血来潮想要索赔,那么他要求的金额一定远远大于他们先行赔付的这个数目。于是,他们便抢先一步了。

    不过对于他和她来说,这仍是一笔巨额财富。律师经手后转交给他们八千美元,而原本的赔款有一万五千美元,他们的律师说他的同行大多数都会直接从赔偿金里抽走一半,而他并没有这么做,说明他是个体贴仁慈的人。不管怎样,他们都可以在接下来的那个六月结婚了,而这也是他们唯一在乎的事情。婚礼必须在六月,她也想要定在六月。如果是在五月或者七月举办的话,那就完全没有婚礼的样子了。她所有的渴求,他统统都支持。对于他们来说,任何超过五百美金的数字都没什么真实感,一千和八千没什么区别,八千和一万五也没什么差距。即使你手里正抓着这支票,当金额大到如此地步时,一切都变成了理论上的数字。

    而这些钱都是属于他的,属于他们的。他的母亲在他幼时便去世了,所以没人会和他们分这笔钱。天啊,六月为了到这里真是花了不少时间!看起来它好像故意逗留了一会儿好让其他月份在轮岗之前就先上岗似的。

    他叫约翰尼·马尔,长得也像约翰尼·马尔————和他的名字如出一辙,像是这世上任何一个地方、任何一个年龄的约翰尼一样。人们即使碰到他数百次,也难以清晰描述出他到底长什么样,就像普通人一样,他的成长平平无奇。她倒是能瞧出些别致来,那也许是因为她有双发现他的独特慧眼。这世上和他年纪差不多的小伙子大都千人一面,他也是那茫茫人海中的一员,你在哪里都能看到他们,你看到了他们却并不能分辨他们————当然也没办法描述他们,“头发泛着沙色,”他们可能说道;紧接着又会跟一句“棕色的眼睛”,然后他们便放弃直接描述什么外貌特征了,而是将话头不引人注意地滑到了“是个不错的、轮廓分明的年轻人;沉默寡言;再不能对他有什么别的看法了”。接着他们在这一方面的描述也趋于窘境。不过从这个六月开始,他也许会渐渐地从她身上汲取一些色彩,他等待着他人生之圆被完美衔接的那一刻,他并不是有意停留在他原来的样子的。

    她叫多萝西,是个可爱的姑娘。你也不能准确地描述她,但和不能描述他不是同一个原因。你不能轻易地描述什么是光,因为它到处都是,但又不以它的本来面目示人。她就像光一样。比她更漂亮的姑娘有的是,但比她更可人的却寥寥无几。她的可爱源于她的内心,也源于她的外在,浑然一体,楚楚动人。她是所有人眼里的初恋,当男人们回首她的身影时,只会更加肯定这个想法。她像是一开始对每个人许下的美好承诺,但是没人能把这美好带到最后。

    嫉妒的人看到她经过难免会酸言酸语道:“怎么了,她不过是另一个漂亮女孩儿而已,她们大都一个样。”但是他们对这些事情是一无所知的:她走路的样子,她说话的样子,下一次幽会开始时只对他绽放的细微笑容,抑或是幽会结束往回走时漾起的相似笑意————这些只有约翰尼·马尔能看到。于她,他也有双独特的慧眼,和她对他一样。

    他们总是在广场的一家杂货店外面幽会,在那里有一个被橱窗展灯点亮的小角落,那是属于他们的————若你站在橱窗之前,则会背倚着流光粉末和胭脂香水。这地方不是堆满了巧克力的角落,被包裹在猩红银白交错的缎带里,也不是那个像蜂巢一样叠放着香皂的角落,像彩色复活节蛋似的,气味浓郁。不,不是那样的地方,而是在远远的尽头有流光粉末和胭脂香水的角落————一个浅浅的壁龛,像是一道刻痕,形成于杂货店和相邻商店之间那高出一截的整齐砖块。那就是他们幽会的地方,就在那里。橱窗上的玻璃反射出的光又在各种瓶瓶罐罐间游走,而后变成了琥珀色、金色和黄绿色。虽不是有意为之,这些盛着彩色液体的玻璃罐就像是为了呈现出这样光彩夺目的效果似的被放在这杂货店的橱窗里。这橱窗、这角落、这位于杂货店之前的广场,都是他们的。多少次还没到八点,他就站在那儿了,眼里什么都看不到,只望向星空吹着口哨,脚轻轻地敲着节拍,倒不是出于不耐烦,而是在对着这大地吟唱他的情歌。

    吉蒂杂货店旁边,是他们相聚的地方,也是他们幽会开始的地方。不是出于什么特殊原因,就那样子约定俗成了。不管他们要做些什么————喝杯饮料、看场电影、跳个舞、或仅仅是散个步————他们都会从这里出发。

    现在你了解他们了。

    一天晚上————这个月最后一天的晚上,他到那儿有些迟了,不过顶多一两分钟的样子。他急匆匆地往那儿赶,不想让她站在那里等自己。因为他总是比她早到一些,这是他应该做的。但是他几乎可以确定今晚她早到了,所以他加快了脚步。

    这是今年以来第一个像是春天的夜晚,虽然看日历上的日子倒还离春天已有些日子,天上挤满了星星。事后,他记起那时一架飞机正从空中掠过,嗡嗡声持续了一两分钟才消逝,一切才又恢复沉寂。不过他并没有抬头去看飞机,实在毫无精力,他的视线是为她保留着的,当他走过广场,想要一眼就看到站在杂货店外面的她。

    当他终于转过最后一个街角走到广场上,却发现人群蜂拥在一处,他怎么样都没办法看到她。他们像蜜蜂一样堆挤着嗡嗡着,像是杂货店发生了抢劫或是火灾那样的事故,人群簇拥在跟前,中间勉强留了条缝。怪异的肃静笼罩在上空,他们沉默着,静默地站在那里,绝不多说一个字。这么多人站在那里不发一言实在是太古怪了,就好像他们被冻结了,被刚刚看到的事情震惊得一时半会没办法缓过劲来。

    无论发生了什么,事情都已经过去了,这只是惨况后的余波而已。

    他穿梭于人群中,推搡出一条路来,首先他去了她应该等着的地方————在他们的角落,正在那亮着光的橱窗前,她的背后应是流光粉末和胭脂香水的地方。但是她不在那里。有好多人在那里站着、徘徊着,可那其中没有她的身影。

    也许她是走开了,在等他的过程中混入人群,去看这不知所谓的热闹了。他踮起脚尖,试图去辨认他眼前的无数个脑袋。他还是看不到她。于是他自己也挤入了人群,不时地用手肘顶开周围的人,四下观望寻找。

    突然,他移动到了人群的边缘,之前被坚固而密集的人群遮蔽住的视野,现在反倒变得开阔许多。他们的聚集结束在车道边,人们被一个警察拦在了警戒线之外,马路上视野清晰开阔,像是一个巨大的空旷广场。也有其他被派做代表的人们来帮忙维持秩序。

    有个什么东西横在那个巨大的空旷广场里。像是一个碎布包着的娃娃或者是诸如此类的软绵绵的东西躺在路上。一个像人那么大的娃娃,你却只能看到腿和扭曲的身子,头被报纸盖着,报纸上却浸着些什么别的东西————黏糊糊的,黑黢黢的,像是汽油,或是……

    参差不齐的玻璃瓶碎片洒落得到处都是,看上去是个黑色的玻璃水瓶,瓶颈则完整无缺地躺在几英尺之外。

    有些人从房间的窗子里伸出了脖子想要一看究竟,有些人沿着屋檐向上看,另一些人则循着那飞机引擎先前轰隆隆的声响看得更高了。

    约翰尼·马尔终于可以稍微挪动他的步伐了。他抬起脚,颤颤巍巍地走下大街边缘,孤零零地走向了那块空地,和横在空地上的那个东西。

    警察马上走向了他,按着他的肩膀阻止他继续前进,并强迫他转过身来。

    约翰尼·马尔喃喃道:“能把报纸挪开一点吗?我————我想看看那是不是我认识的谁————”

    警察弯下身去,卷起了那被浸湿的报纸最外面的一角,然后又迅速放回去。

    “噢,怎么样?”他低声问道,“认识吗?”

    “不,”约翰尼虚弱地说,“我不认识。”他说的是实话。

    躺在那里的不是他要娶的姑娘,他不会和那样的“东西”结婚的。即将要嫁给他的姑娘绝不可能长那个样子,不会有人长成那样的!

    他的帽子掉了下来,他们捡起来交还给他,可是他却呆愣着,看起来似乎不知道该怎么处置这帽子一样,最后还是有人帮他把帽子扣在了脑袋上。

    他转身离开了,像是根本不认识她一样。当他试图在人群中挤出一条出路时,人们主动让开了一条缝给他,在他走后又自然地合上了那空隙,于是他被吞没在了人潮之间。

    他重新回到那个属于他们的角落————在杂货店的橱窗边上,伴着流光粉末和闪烁着琥珀色和浅黄色的润肤露瓶子,这是属于他们的小小天地。他斜靠在那里,身子中风般地颤抖不止。

    没人再多看他一眼,所有人都把头转到另一边,看着车道的方向。

    一辆来自地狱的灵车闪着红色的前灯冲了进来。各式各样的东西被塞进去:一些没用的、不受宠的、被抛弃的东西。车子后门被“砰”地关上,车灯的红光意外刺眼,来来回回扫视着人群,将人们的身影染上了可怖的猩红,像是在独立日发射失败的火箭,没能升空,反倒火花滋啦滋啦地洒了一地,接着伴随一阵哀鸣飞到了远处。

    他还在这里,他不知道他还能去哪儿。他没别的地方可去了,世界这么大,他却只能呆在这儿。

    一开始对这事情,他并不感到十分震惊,他感到更多的反而是一种麻木,外人看不出来有什么不同。他只是安静地站在那里,时而轻轻地摇晃着,像是跟随微风不停摇摆却少有人察觉的风向标。他只有站在身后的橱窗和身边砖块的凸起之间,才能强撑着直立起身子。可是伤痛啊,却被他埋得那么深,深得好像这痛永远都不会被人发现,深入骨髓,深入理智。深得好似一场再也无法痊愈的大疾。

    不过他马上抬眼看向了空中,好像那记忆里的嗡鸣和头顶上空掠过的死讯都飞速地在他已经失灵的感官里重新上演一般。

    他握紧了拳头,一拳又一拳地挥向天空。收起、冲出,收起,又冲出。似是希望忘掉那心中无法平息的郁愤。

    在那样的希冀中,黑暗包裹了他。

    广场边上,教堂尖塔上的钟声响了十二下。人群早已四下散开,广场上除了他再没什么人。车道上空无一物,只余着几张零落的报纸,上面被浸染得黑乎乎的,像是屠夫用它来卷了生肉一样。

    虽然今晚她迟了几分钟,但还是来了。女孩子嘛,可能是在最后一刻才穿上了连裤袜,又或者是临出门才发现发型出了问题。在任何幽会中,你都需要多给女孩子一点时间。从现在起,她可能随时会从广场对面跑过来奔向他,就从她来时总是经过的那边,一如往常地,一边过马路一边向他挥手。可能是哪里出了故障,今夜的路灯没能亮起,对于八点来说,这夜也太暗了一点。不过不管明亮或是黑暗,从现在起每一刻她都有可能会出现。

    尖塔上的钟就是个骗子,它已经坏掉了,应该找个人好好修理一下。刚刚报时它竟然多响了四下。他低头看看手表,发现手表也一样背叛了他,胡乱地指着时间————向前多跑了几小时,这多出来的时间杀死了她,也折磨着他。他把手表从手腕上撕扯下来扔到地上,抬起脚带着恶狠狠的冲劲猛跺了好几脚。接着他又捡起手表,把指针拨回它们原本的位置:差一两分钟八点。

    他把手表放到耳边,侧耳倾听,可是什么都听不到,指针暂停了。她现在是安全的,正在赶来见他的路上,可能就差最后一个转弯就能出现在他的视线里。没有任何事情能伤害到她,她不会像之前某个可怜的陌生女孩一样惨遭横祸,他会替她当心这些危险的。只要还没到八点,她就是在路上的。她整晚都活着,一直一直都活着。

    从此,他的手表将会永远停留在八点,连带着他的心和他的思绪。

    有个好心人过来向他搭话:“你住在哪儿啊?我送你回家吧,你该不会想一直站在这儿吧?”

    约翰尼·马尔四下望了望,天已经亮了。清晨的阳光正窥视着这片广场。

    “我大概是到得太早了,”他支吾道,“得等到今天晚上才行啊。我————我记错了时间,多可笑啊我。”

    他任由其他人过来搀住他的胳膊,领着他离开那里。他低柔地说着什么,语气含糊。他嘴边甚至挂了一抹浅浅的微笑。

    “……五月的最后一天,这个月的三十一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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