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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章 氏族与国家之兴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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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们在以上所述伊洛葛希腊罗马和日尔曼四大特例中,可以追踪氏族社会之所以存在及其如何解体之行程。据我们所具有而经判正的考证:氏族社会产生于野蛮时代的中期;发达于野蛮时代的高期;到半开化时代的低期已达其繁盛之极点。所以我们不妨认此为进化阶段之起点。

    伊洛葛人的氏族,最与吾人以说明之方便,因为我们仅得在此处发见完全发达的氏族社会。一种族是集合几个氏族而成的,原始的氏族人数增加的时候则分出一列姊妹的氏族,而母氏族遂成宗族之形态。种族的本身又孳乳为若干种族,此若干种族之大部分便是从前的老氏族。更进则有种族之联合,至少在某几种情形中,几个亲近的种族,有一联合的组织。这种简单的组织是完全适应于产生她的社会条件的。这种组织不过是自然凝结起来的;在她的内部不能发生后世社会的一切冲突。至于外部的冲突(战争),在这种简单的组织遇之亦容易解决;因为全种族宁可灭亡,而决不降伏。这种简单的组织既不需要统治权,也不需要奴属的地位。这固然一方面是氏族制度的宽大,而他方面也是氏族制度的弱点。在氏族社会里面还没有权利与义务的差别:比方分担一切公众事务,复仇,或容收外人,这是权利也就是义务;吃饭、睡眠、打猎是义务也就是权利,此等事情若还要请求或命令,在他们看来是很荒唐的。至于把种族或氏族分成为若干不同的阶级,在他们的社会里更不能有这样一回事。凡此都可引导我们来考究其各种秩序之经济基础。

    这种社会,人口是极稀少的。在每个种族居住的地方不过相当的稠密一点;围着每个种族的住居有一带广大的猎地;其次有一个保护森林的中立地带,以为间别其他各种之用。此时的分工纯粹是自然的分工;换过说,此时只有男性与女性的分工。男子从事战争、渔猎、供给工具的材料以及食物的原料;女子管理家屋、粮食及做衣服烹饪纺织缝纫等工作。男女都是产业的主人:男子在森林里面,女子在家屋里面。男女都是自己所制造或使用的工具之财主:男子为武器和渔猎器械之主人,女子为家具之主人。家庭是众多的家族共同的;房屋、园圃和船只都是共同使用的共同财产。近世法学家经济学家应用于资本主义社会之“财产是劳动的结果”这句话,惟有应用于这样的社会才算恰当。

    但是人们决不会永远停止在这样的程站里面。在亚洲的人们,他们最先发见可以驯养的兽类,然后捕野牛而畜之;每条牝牛每年可生一条小牛,并可供给多量的牛乳,由此畜牧之用大宏。极前进的种族如亚利安族和闪密的族,他们由驯养家畜而入于游牧时代;牲畜愈发达,他们所散布与占领的地面愈远大。于是,这几个游牧种族便从多拉尼亚高原(亚利安族与闪密的族以前皆住在Touraniens)其余的野蛮群众中(在半开化的初中期之间)分离出去,这便是人类社会的大分工之第一次。

    游牧民族不仅比其余的半开化人更繁殖,而且比其余的半开化人生产些不同的丰富的生活品。他们具有丰富的兽乳、兽肉以及乳制品;此外还有丰富的兽皮、兽毛以及大宗毛织物的原料。他们剩余的货物既多,于是物物交易开始成为常规的事业。在以前的时候,只有在同种族之间偶然发生一点交易的事情,所以交易不过是偶然的或例外的;但一到游牧种族从其他野蛮人中分离出去之后,各种族间交易的必要条件即已具足,故交易事业遂发展巩固而成为常规的制度。最初,种族间的交易,系互以其族长做经纪;但到了畜群开始成为私产的时候,个人的交易逐渐盛行,卒至成为惟一的形式。游牧种族和其邻近各种族交易的主要商品是牲畜,所以牲畜成为一切商品的价值标准之主要商品,到处都可用牲畜交换东西。简单一句,牲畜实代替了后来货币与现银的作用。这是必要的,因为在货品交易发达的开始,即迅速需要一种代替货币作用的商品。

    园圃的耕种,是农业的先导,在半开化初期的亚洲人或者还不知道,他们迟到半开化中期才发明这种产业。多拉尼亚高原的气候不宜于畜牧生活,因为没有刍秣以度长久而严寒的冬天;所以亚利安人和闪密的人只有率其畜群而他去。可是此外对于谷类的耕种却具有天然的条件;黑海北方各荒原也是同样的情形。但最初人们不为豢养家畜而种谷类,后来才以之为人们的食粮。耕种的土地不用说还是种族的财产;复次分配于各大家族;最后才分配于个人。个人虽有某种限度的占有权利,但还不是固定的。

    在这个时期的各种工业发明中,特别有两种是很重要的:第一是纺织;第二是熔矿与金属工作。铜与锡,及二者的混合物之熔制,是很重要的;因此发明一些铜制用具与铜制武器;但仍然不能代替石器而将石器时代取消;这样的事情惟有到铁器发明才为可能,然而此时的人们还不知道取铁与熔铁。金与银是已开始做宝玩与装饰品使用了,并且其价值已比铜属为高。

    随着畜牧、农业、手工业各派生产的发达,人们的劳动力已能制造许多他们所从未曾有的物品以扩大其生活。伟大的生产力与每日劳动的总和同时增加,各氏族内渐渐感觉劳力不够。由此自然而然发生一种囊括一切新劳动力的志愿。但以什么方法来满足这志愿呢?便是战争。战争的目的在捕获俘虏;于是遂把战俘变成为奴隶。劳动生产力增加,所以财富也增加。第一次社会的大分工既扩大了生产的范围,到了一切历史的条件具足的时候,必致产生奴隶制度,乃是毫无疑义的事。所以我们可以说,由第一次社会的大分工产生了第一次社会阶级的大分裂:即主人与奴隶,掠夺者与被掠夺者。

    种族或氏族的共同财产,在什么时候以什么方法变为各家长的财产?这样的问题,直到现在我们还不能十分明白;然这种变化,大旨应当在这个时期才得产生。这个时期,随着畜群与一切新财富的发展,家族中业已起了一种革命。男子的地位莫不是利益的,由他制造的必要工具与物品,都是他的财产。家畜更成为利益的新方法,开始的驯养,复次的看管,都成为男子的事业。牲畜属于男子,也就是商品与奴隶属于男子,他们可用牲畜交换奴隶。总之,一切利益可以使全生产归于男子;妇女不过随着男子享受罢了。

    以前野蛮的战士与猎夫,常以在家中居于妇女之次位忻然自足;现在温良的牧人则不然,他们以财富自雄而居于第一位,贬谪其妇人于第二位。从前家庭的分工即已规定了男女间财产的分配;现在分工虽然还是一样的,可是分工的状态已变更了。从前妇女以专执家庭劳动而树立妇女在家庭中的优越地位,现在妇女以专执家庭劳动而树立男子在家庭中的优越地位;并且男子生产的劳动愈重要愈发展,妇女的家庭劳动即愈被其隐灭而居于不重要的附属地位。由此可知妇女解放与男女平等地位的意义,若妇女仍被排除于社会的生产劳动之外而专窜在私人的家庭劳动之中,乃是绝对不可能的。妇女解放,惟有当她能参与广大范围的社会生产而家庭劳动缩小至于最小限度的时候才为可能。这样的条件惟有在近世的大工业里面才能实现,近世的大工业不仅容许妇女劳动于广大的范围以内,而且显然要求妇女参与,并有渐渐使私人的家庭劳动变为公众事业之势。

    男子在家庭中的实际权威,最后扫除了一切与之反抗的障碍;这种男性的绝对权威更由母权倒霉父权行世(在由对偶婚变到一夫一妻制的时候)而益加巩固。这种变化又于氏族的旧制度之内生了一个大破绽。由此私人的家庭成为一种势力,并崛起向氏族社会示威。

    极迅速的进步,引导人们到了半开化的高期,当此之时,一切已开化的民族都经过所谓英雄时代:即铁剑时代时,也可说是铁犁铁斧时代。人们既有了铁器,遂成为一切重要原料之主人;自金属以至地苹果这些极重要的原料,在历史中实占了一种革命的地位。铁可以开拓极广大的农业地面,与森林地带;而给劳动者一种极其坚硬与锋锐的利器,其坚硬锋锐为一切石器与其他金属工具所不能抵当。但铁器并非起初就有这样的程度,也是渐渐才有的,因为最初的铁比铜还更软。所以石器要慢慢才归消灭;石斧不仅在伊尔德伯郎(Hildebrand)的歌谣中发见,在一〇六六年哈斯丁(Hastings)的战场中还出了面。但这种进步不断的进行,他的态度是很激急的。

    山村落变成的城市,现在已包围于石头砌成的城墙之中,城墙上面有些钟楼;城内的房屋也有石砌的,也有砖砌的。这样的城市是一个种族或几个种族联合的集中住居。这样,一面是建筑术的重大进步,别面又是危险与防护的需要增加之表征。财富虽增加得快,但是在个人财富的形式之下增加的。纺织,五金工作,以及其他手工业皆逐渐的专门化,使生产事业愈完成而愈驳杂。农业于谷类外又能供给菜蔬与果食,以及多量的油与酒。劳动既复杂,势不能以一人之身兼做各事,由此手工业与农业分离,遂完成人类第二次的大分工。

    生产和劳动不停的增进,自然会把人类劳动力的价值增高起来。奴隶在以前的时候不过为偶发的新生的事态;现在成为社会制度主要的要素。此时奴隶再也不是简单的助手了,乃成群结队的领到田原或工厂中去做工作。

    因为生产分成为农业与手工业两大支,于是生产根本变更其性质:从前是直接为消费而生产,现在是直接为交换而生产。商品生产,就是由此产生出来的。随着商品生产而来的便是商业,此时商业不仅行于种族内部与各种族之边界,而且行于沿海各岸。然而商业还未充分发达;贵重的金属才开始成为货币商品,虽然渐渐有推行普遍之势,但是人们也还不知道加以铸造,他们不过是按照其重量以为交换。

    由新分工的结果,又惹起新社会阶级的分裂。所以于奴隶与自由人的差异之外,又发生贫富的差异。因为各家长的财富之不均,遂破坏了从前共同耕种的集产村落社会。耕地开始分属于各个家庭,复次完全为各个家庭所永有。私有财产之渐渐完成,是与对偶婚过渡到一夫一妻制并行的;家庭至此遂开始成为社会的经济单位。

    此时人口已比较稠密起来了,对内对外不得不建立更密切的关系。于是若干血统相近的种族之联合,到处成为必要;几个联合的种族不久便把他们各自的土地合并起来而成为一个民族的土地。于是每个民族的军事首领————或叫Rex或叫basileus或叫thindans————也成为必不可少的永久官职。由此更要产生人民会议,————这是以前还没有的。军事首领、议会、人民会议,都是氏族社会向军事的民主政治进化的表现物。因为战争频起,军事的组织必然成为民族生活的常规职务。

    邻近种族的财富,足以惹起最初以掠夺为业的贪欲。他们都是半开化人,掠夺在他们看来是很容易的事,并且以为比较劳动之所得更为可贵。战争在从前不过为复仇,篡占或扩张土地时用之,然而并不多见,现在则专成为劫掠事业的家常便饭。城市的周围从新建筑城墙,也不外是向氏族社会示威。城壕无异是给氏族社会掘了坟坑,城楼无异是表示其高度已达于文明。劫掠的战争足以增高军事首领的权力以及内部首领的权力;后继者的选举,渐渐习惯于同一的家族之中(尤其是父权采用以来),最初还不过是一种宽大的世袭的状态,复次是公然宣布,最后是公然篡立;世袭的王政和贵族政治的基础是从此树立的。

    氏族政体的各机关,渐渐拔出其根基于人民、氏族、宗族和种族之中,而政体的全部是颠倒的:即种族的组织系以自由管理其事务为目的,而氏族政体反成为以劫掠与压迫其邻人为目的的机关。氏族既照着这样的目的进行,于是她的一切机关再也不是民意的工具,而成为统治人民与压迫人民的独立机关。但这种变化,若不是氏族内部划分了贫富两阶级,是决不会起来的。

    至此人们已入了文明的门户了。文明的门户是由分工的新进步洞开的。在半开化初期的时候,人们不过直接为自己的需要而生产;纵然也有几种交换行为,不过以其剩余的货物偶尔为之。在半开化中期,游牧民族中已发见一种家畜的财产,家畜繁殖成为大畜群的时候,剩余货品遂能有常规的供给。同时游牧种族与落后种族分工之结果,产生两种不同的生产程序与单位,至此常规的交换条件即已具足。到了半开化高期,又产生一种农业与手工业的大分工,由此直接为交换而制造的物品不停的增加,并且促进两种生产者之间的中间人的地位,使之跻于社会生活的必要行列。文明不仅巩固并且增进一切已经存在的分工,特别是增进城市与乡村间的抵抗,因为乡村的经济常常为城市所支配。此外更有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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