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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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跑直。淑华在叙述时的表情是直率而柔媚的,谈到和男子摔跤时,便有一抹淡淡的娇羞的红云浮上她的耳鬓,而跑直了辫子的回忆,则使她自己好笑起来。致平用带了轻微的兴奋的快乐听着她叙述往事,欢欣的微笑一直挂在他的脸上,少女的淘气和顽皮使他神往。于是对有过和男子摔跤和把辫子跑直的少女时代的淑华,致平觉得更可爱更魅人。

    淑华的母亲阿喜嫂,更给致平把故事追溯到淑华尚在襁褓时的一段。她知道他喜欢听听有关淑华的任何故事,甚至听完一遍又想听第二遍,今天听了,明天再听,故事仍旧新鲜而有趣。她头一个识破这位年轻人那隐而不宣的心事————他们的秘密。她喜欢他。她用最大的关心关照他,用慈和的微笑的眼光去看看年轻人在她身边周围活动和旋转。她时刻都在想:假使他们俩不是同姓?但她十分清楚这种假定是不可能的,于是她只好摇头叹息,把这种永远无法实现的愿望深藏心底。虽然如此,这并不妨碍她疼爱致平。

    她和他述说淑华还在婴孩时就长得如何地美丽。她很疼爱淑华,时常以自己有这样一个女儿而觉得骄傲。她说淑华生得又白又好看,直直的鼻子,大大亮亮的眼睛,有一次她背她去削蔗根,砍甘蔗的一群福佬人口口声声称她的孩子长得可爱。他们问她是男孩子,还是女孩子?又伸手指去碰碰小孩的下巴。

    “好看的女孩儿!”阿喜嫂学着福佬人的口吻说,“好看的女孩儿!”

    下一次,当致平再和淑华在一起时,他便用不同的眼色不住地看着她的脸孔,她的手和脚;手和脚当时是拋露在背带外面的。他想象婴孩的手和脚,那白嫩和肥胖是多么的好玩,不禁开心而神秘地笑笑。

    “见你的鬼啦!”淑华不服地说。

    致平把他听到的故事说给她听,说完,两个人都大笑起来。

    然后轮着致平说他的故事。

    他告诉她,起初他本没有意思要到这里来,那次来巡视牲口回去以后,他曾在高雄、台北等地瞎撞一阵。那一望无际的重叠的山峦令他感到气馁,而开荒的生活,他又不认为有什么趣味。他根本没有料到在这样的山里住起来也会有意思。

    “那么,”淑华问,“现在你还喜欢这地方,是不是?”

    “喜欢!”

    “为什么?”

    猛的,一种奇异的冲动,一种窒息的感情几乎使致平脱口说出:“就是因为有你!”但是他不敢冒昧。他感到心跳。他微笑了笑,沉静地望了望淑华一眼。

    “我不懂你会喜欢这种地方,”她说,“我觉得城里才叫人爱。”

    致平的父母疼爱淑华有如自己的亲生女儿,他们喜欢她的聪慧精明,做事利落而快捷,加上她口齿伶俐,对答如流;性情直爽大方,不拘细节,又处处讨人喜爱。刘氏夫妇十分器重,全心信服,特别以淑华料理家常的机灵圆熟、中节合仪,所以刘老太太几乎把家务全盘付托。于是致平对淑华的态度也就更大胆更放纵,因为他认为这就可以使他在这方面得到更多的宽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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