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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七章 哺乳类的第二性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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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多的。鲸鱼类(即游水类,乙221)也提供一些证据,说明在公鲸的好斗性,和他的身材的大于母鲸,两事之间存在着一些关系,正鲸(right-whale)的公鲸是不相斗的,他们不但不比母鲸为大,反而似乎小得一些;在另一方面,抹香鲸(sperm-whale)的公鲸是相斗得很厉害的,他们身上“往往被发现带有不少的别的公鲸所咬出来的伤疤,牙齿的印痕赫然可见”,而这种鲸鱼的公鲸要比母鲸大一倍。至于公的动物的更大的体力,则亨特尔很早就说到过, [37] 总是没有例外地表现在和其他公的战斗之际用得最多的一些身体的部分————例如公牛的大大有分量的脖子。四足类动物的公的,比起母的来,也有更大的勇气和更强的好斗性。我们几乎可以毫无疑问地认为,所有这些特征的所以被取得,部分是通过了性选择,也就是,由于比较强壮而勇敢的公的动物在和比较柔弱、比较胆怯的对手的战斗中不断地赢得了胜利,而部分则通过不断使用所引起的遗传的影响。体力、身材、勇气等方面的再三连续的变异,出乎单纯的变异性也罢,或由于长期使用的影响也罢,总是逐渐累积起来而成为四足类的公的动物所取得的这些有标志性的特点,但这一类变异的发生总要在生命的一个略微晚些的时期里,所以,遗传之际才在很大的一个程度上只传给同一性别的后一代————这样一个看法大概也是对的。

    由于我有这些考虑,我渴望要在苏格兰产的猎鹿犬或鹿?? (deer-hound)方面收集一些资料,因为这种狗的两性在身材上的差别要比任何其他狗的品种为大(尽管在另一种猎犬,血?? ————blood-hound,两性的差别也相当大),也比我所知道的任何野生的狗种为大。因此,我就向克普耳斯先生请教,这位先生是以善于繁育这品种的猎犬知名于世的,他曾经称过和量过自己养的许多狗,也曾很费心思地从许多不同的来源为我收集到如下的一些事实。发育良好的公的猎鹿犬,从地面到肩头的身高,高低不等,从最低的二十八英寸到最高的三十三英寸,甚至有到三十四英寸的;体重则从最轻的八十磅到最重的一百二十磅,也还有比这更重的。母狗的身高则最低的为二十三英寸,而最高的二十七英寸;体重则从五十到七十磅,个别的也有重到八十磅的。 [38] 克普耳斯先生的结论是,公狗平均体重九十五到一百磅,而母狗平均体重七十磅,这样两个平均数,虽非绝对准确,大致不差;但也还有理由教我们认为以前有过一个时期这种狗的两性的体重要比现在为大。克普耳斯先生曾经称过出生满两星期的一窝小狗,四只小公狗的平均体重比两只小母狗的要多出六英两半;在另一窝,四只小公狗的平均体重比一只小母狗的体重要多一两不到一点;出生满三星期后再称,则两窝小公狗所越出于小母狗的平均重量是七两半;而一满六星期,两性重量的平均差数是将近十四两。耶尔德斯雷庄(Yeldersley House)的腊埃特先生写信给克普耳斯先生说:“我曾就许多窝的小狗把身材和体重记录下来,而据我的阅历所及,我发现在出生满五个月或六个月以前,小公狗和小母狗的差别一般是很小的;满五六个月以后,小公狗就开始在身材与体重上长得很快,显著地赶过了小母狗。初生时和在后来的几个星期里,有只把小母狗可以比所有的小公狗为大些、重些,但后来总是要被它们赶上和赶过的。”克隆赛庄(Colonsay————亦小岛名,已见上————译者)麦克尼耳先生所得出的结论是,“小公狗要到满两岁以上才充分地生长成熟,而小母狗的完全成长则比他要早。”根据克普耳斯先生的经验,小公狗的身材的成长一直要到出生后十二个到十八个月才到顶点,而体重的增长则一直到生满十八个月至二十四个月才停止;而小母狗则比此为早,身材是从出生后九到十四或十五个月,而体重则从出生后十二到十五个月,过此便不再增加了。根据这些来自不同方面的结论,我们可以清楚地看到,苏格兰猎鹿犬的两性之间的差别,一直要到生命的相当晚的一个阶段才充分地达成而表现出来。在打猎的时候,人们用来逐鹿的差不多全是公狗,因为,像麦克尼耳先生对我说的那样,母狗的体力和分量都差,不足以拖垮一只长成的鹿。我也从克普耳斯先生那里听说到,从传说里所留下的许多狗的名字,可知在很古老的年代里,享有盛名的是些公狗,而母狗只是作为这些名狗的母亲才被提到。由此可知,许多世代以来,只是这种猎狗的公的才主要地在体力、身材、疾走和勇气等方面受到过考验,而最经得起考验的、最优良的才被用来繁殖后一代。但公狗既然一直要到相当晚的年龄才充分建成他们的高大身材与分量,他们就倾向于按照我们一再指出的那条法则办事,就是,把他们的特征只传给他们的公的后一辈;在苏格兰猎鹿犬的两性之间为什么会在身材上表现这样大的不平等,这大概就是一个解释了。

    少数几种四足类动物的公的备有专供自卫和提防其他公的侵犯的一些器官或部分。我们已经看到,有几种鹿用他们角上的长在高处的一些分叉来保护自己,这是这些分叉的主要用途,甚至是唯一的用途。而羚羊的一个属(乙690),据巴特勒忒先生告诉我,也善于运用他的细长而微微作月牙形的角来防卫自己,不过他的角同时也是进攻的工具。这同一个观察家也说到犀牛在相斗的时候,也各自用角来挡住对方从侧面来的进攻,两角相击,做很大的格格声,野猪用长牙相斗,也做此声响。野猪相斗,尽管不顾死活,然据勃瑞姆说,任何一方所受到的致命的创伤倒也是难得的,因为承受对方的长牙的不是别的,就是此一方自己的长牙,或肩膀上那块像软骨似的、被德国猎人称为“盾牌”的厚皮;而在这里我们就找到为了防御之用而特殊变化出来的身体的一个部分的例子了。在正在壮年的野猪(见图65),下颚的两支长牙是用来战斗的,但到了老年,据勃瑞姆说,它们变得越来越向里和向上弯曲,其尖端转到了鼻子的上面,就不再能这样使用了。但反攻为守的用处还是有的,甚至还更为有效。作为一种补偿,补偿长牙不再能作为攻击的损失,一直是向左右两旁突出一些的上颚的长牙,到了老年,就越长越长,也越向上弯曲,适合于攻击之用。尽管如此,一只老野猪,比起六七岁大的野猪来,对人来说,毕竟是不那么可怕了。 [39]

    图65 普通正在壮年的野猪的头。采自勃瑞姆

    就西里伯斯(Celebes)产的马来野猪,一称豚鹿(乙109)的成年的公猪(图66)来说,下颚的长牙真是令人望而生畏的一种武器,像欧洲的壮年的公的野猪一样;而上颚的长牙,由于太长,牙尖也太往里面卷,卷得有时候可以接上前额,却完全不能用来作为进攻的武器。它们已经不大像牙齿,而更像一对角,而作为牙齿,又显然如此地一无用处,以致有人曾经认为野猪在休息的时候用它们来把头钩挂在树枝上的!但如果野猪把头稍稍向横里转一下,这对长牙的向前凸出的一面却有出色的守护的作用;在被猎获的年老的野猪头上,这对牙“一般像是经历过战斗而已经折断了似的”, [40] 看来原因大概就在这里了。这里,我们在马来野猪身上,在他在壮年时期一直具备的上长牙上面,找到了一个奇特的例证,说明这一类的武器,由于它们的结构特殊,显然只能适合于防卫之用。其在欧洲的公的野猪,情况与此略微有些相反。欧洲野猪一到老年,下长牙变得更长更弯而不得不改变用途、反攻为守,但长与弯的程度不如马来野猪那么厉害罢了。

    图66 马来野猪公猪的颅骨。采自沃勒斯,《马来群岛》

    在非洲的疣头猪(wart-hog,即745)(图67),公猪的上长牙在壮年时期是向上弯的,而由于牙尖相当锋利,也是很可怕的进攻性武器。下牙床的长牙比上牙床的更为犀利,但太短,似乎很难用来进行攻击。但由于平时的磨用,使牙尖可以服帖地抵住上长牙的牙根,所以在战斗的时候,一定可以大大地加强上长牙的力量。无论上长牙或下长牙,看来都没有经过什么特殊的变化而使它们适合于防御之用,尽管它们在某种程度上是不成问题地有这方面的用处的。但马来野猪并不缺乏其他特殊的自卫手段,在他的脸部的两边,在眼睛下面,各有一块长方形的既相当坚硬而又有弹性的由软骨构成的垫子(图67),向外突出约有两三英寸。当巴特勒忒先生和我一同观看这种公猪的一头活标本的时候,我们都认为,如果这头猪受到敌手的长牙的自下而上的攻打,这两块垫子就向上翻,从而配合得很好的使多少有些鼓出的眼部可以得到保护。我还可以根据巴特勒忒先生的富有权威的话在这里添上一句,这种野猪相斗起来是取一个直接面对面的姿势的。

    图67 非洲疣头猪的母猪的头(采自《动物学会会刊》,丙122,1869年卷),所示特征和公猪的一样,只是尺寸小些而已。————注:当这幅图制成铜版的时候,我错误地认为这头是公猪的

    最后,非洲的河猪(river-hog,即乙801)在脸部眼睛之下左右各有坚挺的由软骨构成的球状突出,在部位与性质上都相当于疣头猪的有弹性的垫子;在上颚骨上,在鼻孔上面一点点,他又有两个骨质的隆起。不久以前,动物园所畜的一只河猪突破栅栏而进入了疣头猪的笼子。他们斗了一整夜,到第二天被发现时,双方都已精疲力竭,但都没有受什么重伤。不过河猪的球状突出和骨质隆起上面满是血,划开和擦破的痕迹七横八竖、模糊难辨,疣头猪的脸部也是如此,这一层倒是有意义的,因为它正好说明了这些鼓鼓囊囊的结构起了保护的作用。

    尽管猪这一科的许多成员的公的动物都装备有一些进攻的武器以及我们在上面刚刚看到的一些防御手段,这些武器和手段的取得,就地质年代来说,似乎是相当晚的。梅吉尔博士分别叙录过 [41] 好几个中新世的猪种,而在这些猪种里,在公猪方面,看来都还没有发展出很大的长牙来,一种都还没有,而茹迂提迈尔教授对这桩事实也表示有过深刻的感受。

    公狮子的长鬣也构成一个良好的自卫性的装备来应付其他公狮子的攻击,而对他作为兽中之王来说,这也是唯一的危险了。因为,据斯米思爵士告诉我,公狮子之间所进行的战斗是很可怕的,一只幼小的公狮子对老的公狮子望而生畏,不敢靠近。1857年,在勃朗姆威奇(Bromwich)动物园,一只老虎突入了一只狮子的笼子,一场恶战展开了,“狮子由于长鬣的掩护,颈部和头部算是保全了,受了些轻伤,但最后老虎终于成功地撕破了狮子的肚皮,而在几分钟之内狮子就死掉了。” [42] 加拿大的林拽或大山猫(lynx,即乙409)脖子上和项下有宽宽的一圈颈毛,很长,公猫的比母猫的更要长些。但这是不是也起保护的作用,我不知道。海豹类动物的公的也以彼此拼死地相斗出名,而在有的海豹,例如海狮(乙694) [43] ,公的有长大的鬣,而母的则很短小,或者没有。在好望角一带的大狒狒(乙319),公狒狒的鬣和犬牙要比母狒狒的长大得多,而鬣的用处大概也就在保护,为此我曾经问过动物园的管理人员;而没有向他们透露我所以提出问题的目的,我问的是,各种猿猴之中,每种在自己之间相斗的时候,有没有那一种特别爱向对方脖子的背部进攻,而我得到的回答是,谁都不爱这样攻击,但有一个例外,就是上面所说的那种狒狒。关于另一个种的狒狒,树灵狒狒(乙316),埃仑贝尔格(甲216)曾经以成年的公狒狒的鬣和幼小的公狮子的鬣相比,认为大小差不多,而幼小的狒狒,不分公或母,和母狒狒都是几乎不长鬣的。

    在美洲的野牛或 犎(乙116),公牛有巨大的鬣,比母牛的要发达得多,蓬蓬松松的又长又软的一大堆几乎挂到了地面,依我看来,这在他们之间的狠斗中大概也起保护的作用。但一位有经验的猎手对法官凯屯说,他从来没有观察到过任何有利于这样一个看法的情况。牡马的鬣要比牝马的更为浓密与饱满,我在这方面曾向经管过许多全马(未经阉割的马)的两位兼营训练和育种的马师打听过,他们确凿地告诉我说,牡马彼此厮打,总是“毫不例外地试图咬住对方的脖子”。但这样一句话并不一定说明,尽管脖子上的长毛有时候起些保护的作用,其当初之所以发展,目的正是在此。在有的例子里,这保护的目的是比较清楚的,大概可以肯定下来的,例如上文已说过的公狮子的长鬣,但不是一切例子都是如此。麦克尼耳先生向我说过,在赤鹿(乙213)的牡鹿,喉部的长毛大有保护的作用,因为在围场上,追逐他的猎犬一般都试图一口咬住他的喉部,但如果说牡鹿喉部的长毛所以发展的目的也正在防狗咬,那看来也不是事实,因为如果是,那么幼鹿和牝鹿也该有同样的保护措施才行,但它们是没有的。

    四足类动物,无论公的或母的,在求偶时要进行挑选 ————我在下章中将进而叙述四足类动物的两性之间在喉音、臭气的发放和各种装饰配备等方面的差别,在这以前,现在是个方便的时机先来考虑一下,两性的动物,在交配之前,是不是要进行一番挑选。在若干只公的动物,为了争取优胜,有可能进行一场战斗之前或之后,一只母的动物是不是会看中其中某一只特定的公的动物?也可以这样问,一只公的动物,如果他不是一个一夫多妻者,是不是也会看中某一只特定的母的动物?育种家中间,一般的印象似乎是,公的可以接纳任何母的,而这一印象,由于公的在情欲上特为迫切,就大多数的例子说,大概是正确的。但,反过来,作为一个通例,母的是不是也这样随便,可以接纳任何公的,那就值得怀疑得多了。在上文第十四章里,论到鸟类,我们提出了很不小的一批直接与间接的例证,说明雌鸟对她的配偶是要进行选择的;鸟类既然如此,如果在进化的阶梯上站得更进了一步、而具有更高的心理能力的四足类动物的母的却一般地,或至少经常地,不进行某些程度的这种挑选,那倒是有悖常理的一件奇事了。如果一只进行求爱的公的动物取不到母的动物的欢心,也没有能力激发她的情欲,就大多数的例子说,这样一只母的总可以躲开不管,如果追求她的是好几只公的,而这是通常发生的情况,她在他们正在争雄斗胜的当儿,往往有机会和其中某一只公的相率溜出场合,结成配偶,或者至少和他临时地合在一起。这后一种情况,据埃格尔屯爵士和另外有些人告诉我,在苏格兰的红鹿的母鹿中间,是常常可以观察得到的。 [44]

    在自然状态之内的四足类动物的母的究竟做些什么来挑选她们的配偶,关于这一点,我们势必不可能知道得太多。下面关于有耳海豹的一个种,硬鼻海豹(乙158)在求爱过程中有奇趣的详细情况是有来历的, [45] 勃腊恩特上尉在这方面有过广泛的观察的机会,而这就是他的话。他说:“许多母海豹在到达她们准备在那里繁育的岛屿之后,看来都渴望和某一只特定的公海豹重新团聚,她们时常爬上四周的大石边缘,向附近海中嶙峋的石堆张望,叫叫、听听,像是期待着一个熟悉的回音。期待不着,又转移到另一处,照样地叫着、听着……期待有着,母海豹便下到岸边,最靠近的一只公海豹就从石上下来和她相会,一面走,一面像母鸡呼小鸡似的咯咯做声。他向她鞠着躬,不断地抚慰、引逗,直到让自己把稳了介乎海水和母海豹之间的一个地位,使她无法下水脱逃。到此,他的态度一变,作狼一般的嗥声,粗犷而低沉得可畏,然后把母海豹赶到作为他的后宫似的母海豹集中的地方。这种后宫分高低不等的几排,上面所说的做法一直要进行到低的一排将近排满为止。后宫是随时需要防卫的,一有疏忽,蹲在高处的而在求偶问题上不那么幸运的另一些公海豹就会看准时间下来偷取集中的母海豹。他们是这样偷的,先把要偷取的母的用嘴咬住,高高举起,掠过同排的其他母海豹的头顶,然后放进他们自己的那排后宫里去,全部过程正像母猫搬运她的小猫一般。更在高处的公海豹也来这一套,一直到整块地面挤得满满时才停止。两只公海豹之间,为了争夺同一只母海豹,也时常发生战斗,彼此把母的咬住不放,几乎要把她扯成两半,或至少把她咬得遍体鳞伤。到整块地面装满之后,作为一群之主的老的公海豹就到场巡行一周,踌躇满志地把全部家族检阅一番,把拥挤和捣乱的分子责骂一顿,把所有不属于这一群体而闯进来的分子轰出去,这种巡查使他不停地忙忙碌碌。”

    对在自然状态中的动物的求爱的情况既然不可多得,我就转向家养的四足类动物一方面,试图发现它们在求偶这件事上,是不是表现出有所挑选。狗提供了最良好的观察机会,因为它们经常受到人的细心照管,人对它们也很熟悉。而在这问题上,许多育种家也曾表示过一些坚定不移的看法。例如,梅休(甲451)先生说,“母狗是懂得表示她们的情爱的;而过去的一些温存的回忆,像我们所知的属于其他高等动物的一些例子一样,对她们是可以发生作用的。但母狗在她们的恋爱生活里,却不一定那么懂得好歹,她们很容易和低级的草狗往来,而委身给他们。如果和体貌粗俗的公狗养在一起,双方会打得火热,而且那份感情可以维持得很久,时间再长也冷不下来。而这种感情的长期维系变得要比浪漫的爱更为强烈一些,简直就是热爱,只有热爱的说法才名副其实。”梅休先生所经营的主要是些较小的品种,他肯定地认为,身材高大的公狗对这些品种的母狗有着强大的吸引力。 [46] 知名的兽医勃雷恩(甲67)说, [47] 他自己畜养的一只母的狮鼻狗(pug)看上了一只长毛狗(spaniel),还有一只母的立指犬(setter)看中了一只草狗,都搞得难解难分,一直过了好几个星期,才肯和他们自己品种的公狗相配。我又收到过性质相同而也真实可靠的两份记录,分别说到一只母的拾遗狗(retriever)和一只母的长毛狗都倾倒于另一品种的猎犬,搜穴狗(terrier)。

    下面所举的例子就更奇特了,而克普耳斯先生向我说明他本人可以担保所说的有关情况是精确可靠的。一只名贵而伶俐得出奇的母的搜穴狗爱上了邻居人家的一只拾遗狗,形影不离,弄得主人时常要把她从拾遗狗那里硬拖回来。后来算是终于分开了,不再来往,但从此以后,尽管她的ru头上时常分泌出一些乳汁,她再也不接受任何其他公狗的求爱,而很教她的主人懊丧不已的是,她再也不生小狗。克普耳斯先生也说,1868年,在他的狗窦里的一只母的猎鹿犬生了三窝小狗,每次在怀胎以前,对同窦的四只公的猎鹿犬的态度是不一样的,这四只狗都正在壮年,她所特别垂青的是其中最高大、最漂亮而对于调情求爱却最不热心的那一只。克普耳斯先生又观察到,母狗一般喜欢同相处已久而两相熟悉的公狗相配,她的羞涩和畏怯,在求偶的初期里,倾向于使她拒绝一只陌生的公狗。而公狗则与此相反,似乎更愿意和不相熟的母狗相配。公狗拒绝和任何特定的母狗相配的情况,看来是很难得的,但耶耳德斯雷庄(Yeldersley House)的腊埃特先生,以对繁育狗种有巨大经验的专家的资格对我说,他知道这种例子还是有一些的,他举了一个,是他自己的若干猎鹿犬中的一只,这只公狗对准备和他相配的一只特定的母獒(mastiff)连瞧一下都不干,结果只好另换一只公的猎鹿犬来和这只母獒配对。可举的其他例子还有些,但这些已经是足够了。我只再添一个,巴尔(甲32)先生细心地繁育过许多追踪犬(bloodhound),说在几乎每一个作配成功的例子里,公狗与母狗彼此都很清楚地表现出恰如心愿,没有配错。最后,克普耳斯先生,在又为我花上一年的工夫注意这个题目之后,写信告诉我,“我以前说过,狗在相配而准备繁育的时候,公、母之间,是肯定地互相挑选、要彼此中意才行的,而影响它们挑选的往往是身材的大小、颜色的晦暗、个体所独具的一些特征。以及在相配以前彼此熟悉的程度;现在我可以更充分地证实这个说法了。”

    关于马,当世最大的赛马育种家勃冷基朗(甲74)先生告诉我,牡马在选择对象的时候常常三心两意、不可捉摸,拒绝这一匹牝马,接受另一匹牝马,都看不出有什么理由来,因此,我们在配种的时候,不得不习惯于装些假象、玩些花样。例如,著名的赛马“马王”(“Monarque”)从来不肯向产生另一匹名赛马“角斗士”(“Gladiateur”)的那匹种母马自觉地瞧上一眼,逼得人们不能不玩个手法,才使配种得以完成。我们从牡马对于选择配种的对象的如此挑剔,多少可以看到一些为什么名贵的赛马种的牡马,各方面的要求既如此之大,至于供不应求,却有绝种的危险的理由。据勃冷基朗先生的经验,他就从来不知有牝马拒绝牡马的任何例子。但这也不尽然,腊埃特先生的马厩里就发生过这种情况,结果是必须设法把牝马欺骗一下,她才肯配。吕卡在征引了许多来自不同方面的法国作家的话之后,说, [48] “我们看到,一匹牡马只要一爱上一匹牝马,就把其他的牝马全都抛弃了。”接着他又根据巴埃郎(甲24)的资料列举了一些事实,说明公牛也有同样的情况,而瑞克斯先生也确凿向我说到,属于他父亲的一条有名的短角种公牛“一贯地拒绝和一头黑色的母牛相配”。霍弗贝尔格(甲321)在叙述拉普兰(Lapland)的家养的驯鹿时说, [49] “牝鹿比较喜欢让更强壮有力的牡鹿接近,趋之若鹜而躲避那些年轻牡鹿的纠缠,迫使它们逃窜。”有一位繁育过许多猪的教会中人说,母猪往往在拒绝一只公猪之后,立刻把另一只接受下来。

    根据上面这些事实,我们可以毫无疑问地认为,就大多数家养的四足类动物而言,在求偶之际,两性的个体时常表现强烈的爱憎或好恶的心情,而母的动物所表现的比公的要更为普通得多。既然如此,则在自然状态中的四足类动物大概不会把求偶这件事完全付诸机遇,一并碰巧了。不会的,更有可能的实际情况是,母的动物要被那些在更高的程度上具有某些特征的特定的公的动物,而不是一般的公的动物,所吸引,所激发,而终于结成配偶;至于这些特征究竟是什么,我们就很难、甚至永远不可能十分确切地发现出来。

    原注

    [1] 关于两只野兔的战斗,见沃特尔屯文,载《动物学人》(丙157),第一卷,1843年,页211。关于鼹鼠,见贝耳,《不列颠四足类动物史》,第一版,页100。关于松鼠,见奥杜朋与巴赫曼,《北美洲的胎生四足类动物》,1846年,页269。关于海狸,见格瑞恩(甲280)文,载《林纳学会会刊,动物学之部》(丙76),第十卷,1869年,页362。

    [2] 叙述海豹相斗,见阿博特(甲1)上尉文,载《动物学会会刊》(丙122),1868年卷,页191;亦见勃朗先生文,同上刊物,同年卷,页436;亦见劳伊德,《瑞典境内可供弋猎的鸟类》,1867年,页412;亦见彭南特(甲519)文(文载何处,未详————译者)。叙抹香鲸,见汤姆森(甲651)先生文,载《动物学会会刊》(丙122),1867年,页246。

    [3] 关于红鹿(Cervus elaphus)相斗时角的交锁,见斯克茹普,《猎鹿追踪术》,页17。瑞查尔曾在《北美洲动物志》(1829年,页252)里说,不同的麋种和野生驯鹿的角都有时相交锁而分解不开的情形。斯米思爵士在非洲好望角发现两只角马(gnu)的骨骼的情况也是这样。

    [4] 拉芒特(甲380)先生(《同海马在一起的几个季节》,1861年,页143)说,一只公海象(即海马,皆walrus一字的意译,此种动物英语普通亦称Sea-Horse,拉芒特书名中用之,当是因其比walrus更为通俗易懂————译者)的长牙,生长得好的,重四磅,比母海象的要长些,母海象的重约三磅。他也说公海象相斗是很凶狠的。关于母海象有时候缺乏长牙,见勃朗先生文,载《动物学会会刊》(丙122),1868年卷,页429。

    [5] 欧文,《脊椎动物解剖学》,第三卷,页283。

    [6] 见勃朗先生文,载《动物学会会刊》(丙122),1869年卷,页553。关于这些长牙的同原的(homologous)性质,见特尔奈尔教授文,载《解剖学与生理学刊》(丙77),1872年卷,页76。又关于公的动物身上两支长牙的发展,见克拉尔克先生文,载《动物学会会刊》(丙122),1871年卷,页42。

    [7] 关于真甲鲸和鸭獭,见欧文,同上注[5]中所引书,第三卷,页638、641。哈尔廷的话,见引于楚特菲恩博士所作的关于本书的荷兰文译本,第二卷,页292。

    [8] 关于驯鹿的角的结构和脱换,见霍弗贝尔格文,载《适意学会》会刊(丙5),第四卷,1788年,页149。关于美洲的驯鹿种或亚种的这方面的情况,见瑞查尔曾,《北美洲动物志》,页241;亦见克音上校,《行猎者在加拿大》,1866年,页80。

    [9] 见泽弗沃圣迪莱尔,《普通动物学论》,l84l年,页513。角以外的其他公的动物的特征有时候也被转移到母的身上,例如博纳尔(甲85)先生(《巴威山中猎羚记》,1860年,第二版,页363)谈到臆羚(chamois)的母羚时说,“不但她的头看去很像公羚的头,而且沿着脊背也有寻常只有公羊有的由长毛构成的那么一条脊梁。”(巴威,Bavaria,德国南部————译者。)

    [10] 关于爪哇小鹿或羌鹿(乙207),见格雷博士,《不列颠博物馆哺乳类标本目录》,第三篇,页220。关于美洲麋,见法官凯屯文,载《渥太华自然科学院》院刊(丙106),1868年 5月,页9。

    [11] 这一项资料来自坎菲尔德博士,我谨在此致谢意;又见他所著文,载《动物学会会刊》(丙122),1866年卷,页105。

    [12] 例如南非跳羚(乙63)的母羊的角就和分明是另一种的羚羊角相似,就是善女羚(乙61)的一个亚种(乙62),见德马瑞(甲189),《哺乳动物学》(“Mammalogie ”),页455。

    [13] 见格瑞,同上《……标本目录》,第三卷,1852年,页160。

    [14] 瑞查尔曾,《北美洲动物志》,页278。

    [15] 见所著文,载《陆与水》(丙87),1867年卷,页346。

    [16] 斯米思爵士,《南非洲动物学》,图片第十九。又欧文,《脊椎动物解剖学》,第三卷,页624。

    [17] 这是赛德利兹(甲598)的结论,见所著《达尔文学说》(“Die Darwin’sche Theorie ”)1871年,页47。

    [18] 在这里我很要感谢一下凯茹斯教授,因为他为我就这题目在德国撒克逊尼进行过查访。纳图休斯在《家畜饲养学》(“Viehzucht ”),1872年版,页64上说,阉割得早的绵羊要么不长角,要么只长出一些残留来;但我不知道他指的是美利奴羊,还是普通品种的绵羊。

    [19] 我在我的《家养动植物的变异》,第二卷,1868年,页39——47上列举了许多试验和其他证据,说明情况是这样的。

    [20] 见滕能特爵士,《锡兰》,1859年版,第二卷,页247。关于马六甲,见《印度群岛杂志》(丙81),第四卷,页357。

    [21] 见《加尔各答自然史刊》(丙43),第二卷,1843年,页526。

    [22] 见勃莱思先生文,载《陆与水》(丙87),1867年5月,页134;他所根据的资料来自赫屯上尉和另外几个作家。关于品勃罗郡的野山羊,见《田野》(丙59),1869年卷,页150。

    [23] 见贝雷先生文《论角的用途》,载《自然科学纪事刊》(丙9),第二卷,1824年,页369。

    [24] 关于红鹿的角,见欧文,《不列颠化石的哺乳动物》,1840年版,页478;瑞查尔曾论驯鹿的角,见《北美洲动物志》,1829年,页240。关于第瑞兹堡的资料是凯茹斯教授所提供的,我感谢他的雅意。

    [25] 法官凯屯(《渥太华自然科学院》院刊,丙106,1868年5月)说,美洲的鹿,在“一群之中谁是最为优越的问题一经解决而得到公认”之后,就不再用角,而用前腿来相斗了。又参见上注[23]所引文……页371。

    [26] 见我所已征引过的法官凯屯的那篇论文的附录中一段极为有趣的记录(参上注[10]和[25]————译者)。

    [27] 见《美国自然学人》(丙8),1869年12月,页552。

    [28] 见帕拉斯,《动物学拾遗集》,第十三分册,1779年(按似应作1799年,1779年为第八分册————译者),页18。

    [29] 拉芝特,同上注[4]所引书,页141。

    [30] 关于长牙不太长的那种大象,即所称“莫克那”(Mooknah)象,用长牙来攻击其他的象的方式,亦见考尔斯(甲165)所著文,载《哲学会会报》(丙149),1799年卷。页212。

    [31] 欧文,《脊椎动物解剖学》,第三卷,页349。

    [32] 关于鹿和羚羊的犬牙,外加马尔廷先生关于一只美洲母鹿的附识,见茹迂佩耳(甲565)文,载《动物学会会刊》(丙122),1836年1月12日,页3。亦见福耳肯纳尔(甲231)单叙一只成年母鹿的犬牙的话(《古生物学的回忆与集录》,第一卷,1868年,页576)。公麝到了老年,犬牙有时候可以长到三英寸,而在老年母麝,作为残留而突出于龈肉之外的犬牙还不到半英寸(见帕拉斯,《动物学拾遗集》,第十三分册,1779(?1799)年,页18)。

    [33] 滕能特,《锡兰》,第二卷,页275;欧文,《不列颠化石的哺乳动物》,1846年,页245。

    [34] 瑞查尔曾,在《北美洲动物志》(页236、237)中,也曾叙到美洲的一个麋种,掌状角麋(乙21)。关于双角左右撑开之广,见《陆与水》(丙87),1869年卷,页143;关于爱尔兰大麋,亦见欧文,《不列颠化石的哺乳动物》,页447、455。

    [35] 见博纳尔,《林居动物》,1861年,页60。

    [36] 见阿楞所著的一篇很有趣的论文,载英国剑桥哈佛学院《比较动物学博物馆馆刊》(即丙38),第二卷,第一期,页82。其中所叙述的体重又曾经一位平素细心的观察家勃腊恩特上尉核对无误。亦见吉耳(甲265)博士文,载《美国自然学人》(丙8),1871年1月(原注无“亦见”二字,文义未全,疑有脱误,联系上文斟酌,应补此二字较妥————译者)。关于鲸鱼的两性在身材上的比较,见谢勒尔(甲601)教授文,载《美国自然学人》1873年1月。

    [37] 《动物经济学》,页45。

    [38] 亦见瑞查尔曾,《养狗手册》,页59。在斯克茹普所著《猎鹿追踪术》一书中,有着麦克尼耳先生所提供的关于苏格兰猎鹿犬的不少的宝贵资料,猎鹿犬两性之间在身材上的等差这一点,实际上也是麦克尼耳先生首先提付大家注意的。克普耳斯先生打算把这一著名品种的情况和历史详细写出,公诸于世,我在此表示希望,他不要放弃这个计划。

    [39] 勃瑞姆,《动物生活图说》,第二卷,页729——732。

    [40] 见沃勒斯先生关于这一动物的一段有趣的记载,《马来群岛》,1869年,第一卷,页435。

    [41] 见《意大利自然科学会会刊》(丙29),1873年,第十五卷,第四分册。

    [42] 见《泰晤士报》(丙142),1857年 11月 10日。关于加拿大的大山猫,见奥杜朋与巴赫曼,《北美洲的四足类动物》,1846年,页39。

    [43] 关于海狮或海驴属(乙693)动物,见默瑞博士文,载《动物学会会刊》(丙122),1869年卷,页109。阿楞先生在上面已经引过的那篇论文(参上注[36]————译者)中对于此种动物的颈毛在公的要比母的为长、而被称为鬣这一点表示怀疑,认为颈毛虽长,不一定就构成鬣。

    [44] 博尔纳先生,在他那段关于德国红鹿生活习性的出色的描写(《林居动物》,1861年版,页81)里说,“正当群中的牡鹿,为了维护他的权利向进犯者中的一个撑柜的时候,另一个进犯者已侵入他的神圣的‘后宫’,把胜利品一只一只劫取出来。”如今海豹的情况恰好也是如此;参阿楞先生,同上引文,页100。

    [45] 见阿楞先生,同上引文,页99。

    [46] 梅休(皇家兽医外科学会会员),《狗与狗的管理》,第二版,1864年,页187——192。

    [47] 见引于沃克尔,《异种婚配论》,1838年,页276、又参见页244。

    [48] 《自然遗传学专论》,第二卷,1850年,页296。

    [49] 见《适意学会》会刊(丙5),第四卷,1788年,页160。

    译注

    1. Nova Scotia,加拿大东部滨海省区。

    2. Val d’Arno,意大利中北部。

    3. Moritzburg,古堡垒建筑,在今德国西部哈勒城(Halle)。

    4. Colonsay,小岛名,苏格兰迤西。

    5. Adirondacks,美国东北境山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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