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灯
护眼
字体:

第十七章 哺乳类的第二性征

首页书架加入书签返回目录

请安装我们的客户端

更新超快的免费小说APP

下载APP
终身免费阅读

添加到主屏幕

请点击,然后点击“添加到主屏幕”

    战斗的法则————只是公兽有特殊的进攻用的武器————母兽所以没有武器的原因————两性都备有武器,但首先取得的还是公兽————这类武器的其他用途————武器的高度重要性————公兽的体形更为高大————自卫的手段————论四足类动物,即兽类,无论公母,在求偶时都有爱挑选的表示。

    就哺乳动物说,公兽在赢取母兽的过程中,通过战斗法则的成分,看来要比通过卖弄风情的成分为多。在恋爱的季节里,哪怕是没有任何武器装备而平时见得最胆怯的一些动物也会进行你死我活的搏斗。有人目击过两只野兔相斗,直到一只被斗死为止;鼹鼠也往往相斗,结果也时有死亡;公的松鼠也时常斗得不可开交,“往往双方都受到重伤”;公的海狸也是如此,因此,“没有伤疤的海狸皮张几乎是一张都找不到的”。 [1] 我在南美帕塔哥尼亚时,在驼羊(guanaco)的皮张上也曾观察到同样的事实;而有一次我还目击到几只驼羊酣斗,唯其斗得酣,竟至旁若无人地在我身边追逐而过。利芬斯东谈到南非洲许多动物的公的,说它们几乎全部表现一些过去的搏斗所留下的伤疤。

    在水生哺乳动物中间,战斗的法则是像在陆生哺乳动物中间一样地通行的。在繁育季节里,海豹的自相搏斗是如何地爪牙并用、不顾死活,是谁都再三听说而有些厌烦了的,而它们的皮张也一样地往往是布满了疤痕的。在这季节里,公的抹香鲸(spermwhale)是彼此很相猜忌的,而在搏斗之际,“它们的牙床往往交相锁紧不放,而侧翻了的身体也绞在一起”,因此,它们的下牙床往往发生变形的情况。 [2]

    一般都知道凡是备有特殊的斗争武器的公的动物都会进行凶狠的战斗。牡鹿的好勇狠斗是常见于记载的事;在世界各地所发现的鹿的骨骼时常有两副牡鹿头角难解难分地交锁在一起的情况,说明当初这两只鹿,不论谁胜谁负,是怎样悲惨地同归于尽的。 [3] 大象在交尾季节中最为可怕,世界上找不到像正在交尾期中的大象那样危险的动物。坦克尔菲耳(甲641)勋爵曾经就奇林根苑囿(Chillingham Park)里野牛战斗的景况向我提供过一个书面的描绘,说明硕大无比的原生牛(乙133)的子孙,在身材上尽管已经退化,在勇气上却还不减祖风。1861年,苑里的若干只野牛互争雄长,有人观察到青年的公牛之中有两只合力攻击一向带领群牛的老公牛,把它打倒,并且折伤它使不能再战,守苑的人认为它躺在附近的丛林里身负重伤奄奄待毙而已,哪知道不多几天之后,当打败它的两只青年公牛中的一只独自走近丛林的时候,这“猎场之王”早已策励自己做好复仇的准备,奔出林来,很快地把对手杀了。接着它就悄悄地回到苑中的牛群里,依然当它的把头,好久谁也没有敢再碰它。海军司令塞利文爵士告诉我,当他驻扎在福克兰德诸岛的期间,他把一只英国产的年轻的牡马运进岛上,平时和八只牝马一起在威廉港附近的小山里放牧。山里原有两只野的牡马,各带领一小队的牝马;“可以肯定的是,平时这两只野牡马是从来不在一起的,在一起就要打架,每一只野牡马先后试图和英国马较量一番,并占有它的牝马,但都失败了。有一天,这两只马结伴 而来,合力攻击英国马。负有管马责任的那个上尉军官望见了这个情况,骑马到场,发见两马之一正和英国马厮打,而另一只正在把牝马赶走,并且已经有四只被它赶开。上尉把全部马匹,野的家的,牡的牝的,一起赶回了马栏,解决了这问题。野牡马何以也听命了呢?原来他们不愿离开自己的牝马。”

    备有为了日常生活目的之用的牙齿的雄性动物,如在食肉类(乙176)、食虫类(乙517)和啮齿类(乙840),可以用牙齿来进行切断,或进行撕破,效率很高,这几类的动物一般就不具备为了在同类中争雄之用的特殊武器。在许多其他动物的公的方面,情况便与此很不相同。我们看到了各种鹿和某几种的羚羊,公的有角,而母的没有,就明白这一点了。有许多动物中间,公的和母的在犬牙上有差别,公的上犬牙或下犬牙要比母的为大,或上下犬牙都要大些,母的甚至根本没有犬牙,或虽有而只是一个残留,隐而不显。某几种羚羊、麝、骆驼、马、野猪、各种人猿、各种海豹和海象,都是例子。海象的母的有时候是看不出有什么长牙的。 [4] 在印度产的大象,在儒艮,即人鱼 [5] 公的动物的上门牙成了进攻性的武器。在公的一角鲸(narwhal),左边的上犬牙发展成为有名的螺旋针形的所谓角,有时候可以长九英尺到十英尺。一般相信公鲸用这“角”来互相厮打;因为,“被捞捕到的鲸的‘角’难得有不破损的,而间或又发现一两支破损处夹有别的‘角’的碎片的‘角’。” [6] 这鲸的同一边的下犬牙却只是一个残留,不过十英寸长,深藏在下牙床里;但左边上下犬牙同样发达的例子也不是没有,不过极其难得。至于母鲸,则这两只牙全都是发育不全的残留。公的真甲鲸(cachalot)的头比母的为大,这无疑地有助于他在海中的战斗。最后一例,鸭獭(乙681)的成年的公的前腿上有一个奇特的装备,一种距一般的东西,和毒蛇的毒牙很相像,但据哈尔廷(甲301)说,这个距虽然也备有腺体,分泌物却并不毒,母獭的腿上则相应地有一个凹处,显然是交尾拥抱时用来接纳这个距的。 [7]

    如果公的备有武器,而母的没有,这就几乎没有疑问地说明武器是用来和其他公的进行战斗的;也说明他们之所由取得是通过了性选择的,并且在遗传之际,只传子而不传女。母的为什么没有取得这类武器呢?是因为对她们没有用处么、多余而累赘么、甚至反而有害么?这大概不是,至少就大多数的例子来说不是。我们应该反过来想,因为,即便在公的,用处也往往不止一端,同类相斗之外,主要是用来招架异类的敌人,保卫自己,难道母的就不需要自卫了么?因此,我们应该感觉到奇怪的是,为什么在许多动物的母的身上这类武器是如此地得不到发展,或甚至几乎完全没有呢?就牝鹿来说,要一年一度地长一副庞大而有丫杈的角来,或就母象来说,长一对又长又大的象牙,将会是对精力的一个巨大的消耗,而如果一无用处,更将是一大浪费。因此,可以设想,其他动物的母的当初也可能有过这一类的装备,但后来通过自然选择,就逐渐地趋向于被淘汰掉了。那就是说,这种导致淘汰的逐步变异的遗传是只限于母的这一性的,设或不然,设或也牵涉到公的一边的遗传,那公的就不免受到有害的影响,而公的武器如果遭到削减,那将是一件更大的坏事,为事理所不能容许。因此,就一般的情况说,再根据下面所要叙到的事实加以考虑,看来实际的情况可能是,如果两性在武器的配备上有所不同,这种不同一般是以一向通行的那种遗传方式为依据的,也就是限于性别的那种遗传方式。

    在整个的鹿科里,牡鹿牝鹿都有角的装备的仅仅只有驯鹿(reindeer)一种,尽管牝鹿的角似乎要小些细些、丫杈也不那么多。既然有此情况,我们就自然地会想到,至少就这一个例子来说,角在牝鹿的生活里总还有一些特别的用处。牝鹿的角的完全成长是在每年的九月,从这时候起,经过一冬,直到来年四月或五月产出小鹿的时候,她一直是有角的。克饶契先生曾在挪威为我特别进行过查访,据他说,在生育的季节里,看来牝鹿,为了产子,要躲起来约两个星期,产后再露面,就不再有角了。但在诺伐斯科夏 [1] ,据瑞克斯(甲547)先生对我说,牝鹿保持她的角的时期有时候比这还要久一些。在牡鹿一方,角的脱落却要早得多,将近十一月底就脱落了。牝牡两性对生活的要求和在生活习惯上既然一样,而在冬季,牡鹿也既然不再有角,则牝鹿的冬季有角,而冬季要占她全部有角时期的一半以上,看来是说不上有什么特别用途的了。由于全球各地其他鹿种的牝鹿都没有角,看来驯鹿的牝鹿的角也不会是鹿科中某一老祖先所遗传下来的特征;因此,我们不妨作出结论,认为它是这一群动物在形成鹿科以前的更为原始的一个特征。 [8]

    驯鹿的角的出现,在年龄上是特别早的,早得异乎寻常;但特早的原因何在,我们不知道。而特早的后果显然是使下一代的两性都把角传受到了。我们应该记住,就任何鹿种说,角的传递,总得通过母体,而母体自己也未尝没有发展角的潜在的能力,老牝鹿生角,或病的牝鹿生角,我们都是看到过的。 [9] 还有一层,有些别的鹿种的牝鹿正常地或偶然地表现角的残留;例如麝(乙216)的牝麝就有“几撮直挺的刚毛,不长成角,而在尖头上合成一个圆球”;而“在美洲麋(乙212)的牝的,大多数的标本在角的部位上都表现有一个尖的骨质的隆起”。 [10] 根据这些不止一方面的考虑,我们不妨作出结论,认为牝的驯鹿之所以获有比较发达的角,首先是由于最初的牡鹿,因为有和其他牡鹿斗争的需要,作为武器取得了这种角;这是第一性的根源。其次,又由于角在牡鹿身上发展出来的年龄特别早,尽管我们对这种特早的原因现在还不知道,而只知道,正唯其早,所以终于能在遗传的时候,也分移到了牝鹿身上;这是第二性的根源,由于这第二性的根源,于是两性才都有了角。

    转到另一种角,即反刍类的鞘状的角。就羚羊类来说,我们在这方面可以排成一个循序渐进的系列:以母羊完全没有角的一些羚羊种开始————中间经过母羊的角极小、小得近乎残留的另一些羊种,例如美洲叉角羚(Antilocapra americana)的母羚,但并不全有,大约四只或五只中有一只有之 [11] ————再经过母羚的角虽比较发达而比起公羚的来明显地要小些、细些,而有时候形状也还有所不同的一些羚羊种 [12] ————最后以两性具有同样发达、同等大小的角的一些羚羊种告终。像驯鹿的情况一样,在羚羊方面,上文已经指出过,我们也可以看到,角的发展而出现得迟早,和它在遗传之际只传给一性或兼传给两性,这两者之间是存在着一种关系的。因此,某些羚羊种的母羚的有或没有角,以及另一些羚羊种的母羚有着不同程度的发展的角,所依凭的,不在角的有无特殊的用途,而单单在遗传的方式。即便在同一个范围有限的属以内,在有些羚羊种里光是公羚有角,而在另一些里,则两性都有角————有了上面所说的看法,这一事实也就见得理有固然,并不奇怪了。另一个引人注意的事实是,尽管粪石羊(乙59)的母羚的正常的情况是没有角的,勃莱思先生却见到过不下于三只有角的这种羚的母羚,而我们又没有什么理由来推测这几只羚羊是老了,或有病态,才长出角来。

    在所有野生的山羊和绵羊种里,公羊的角都要比母羊的为大,有时候母羊的角可以小到几乎等于没有。 [13] 在家养的山羊和绵羊里,有若干品种光是公羊有角;而在有些品种里,例如北威尔斯的绵羊,尽管两性都是正常地有角的,母羊时常发生不生角的情况。有一位可靠的有亲身经历的人,在有目的地视察了这一品种的绵羊正在产育季节里的一个羊群之后告诉我,初生的公羊的角一般要比初生的母羊的发展得更为充分。皮耳(甲518)先生交配了几个绵羊品种,一种是他自己一向畜养的两性都有角的郎克羊(Lonksheep),作为一方,另两种是勒斯特羊(Leicester)和希洛普郡草原羊(shropshire Downs),都是无角的,作为另一方。结果是,下一代的公羊的角都缩小了不少,而母羊则完全没有角。这几桩事实都指明,就绵羊而言,母羊的角的所以为一个特征,比起公羊的来,要不稳定得多,而这也使得我们想到角这样东西是名分专属的起源于公的一性的。

    在成年的麝香牛(乙698),公牛的角要比母牛的为大,而母牛的双角的底部不相接触。 [14] 至于寻常的各个牛种,勃莱思先生说,“在大多数的野生牛种里,公牛的角要比母牛的长些粗些,而‘班腾’牛(banteng————马来群岛一带土名,即爪哇牛,乙134)的母牛的角特别小,并且向后倾斜得很厉害。在家养的各个牛种里,包括项部作瘤状或不作瘤状的各类型在内,公牛的角短而粗,母牛和骟牛的角长而细;而在印度的已驯化的野牛种(Indian buffalo),公牛的角是更短更粗,而母牛的更长更细。其在野生而未驯化的‘高厄尔’牛(gaour,即乙131),大多数公牛的角要比母牛的为更长更粗。” [15] 梅吉尔博士也告诉我,新近在阿尔诺河谷 [2] 发现了一具化石的颅骨,据信是一只无角牛(乙130)的母牛的,而这牛是完全没有角的。我不妨再加一例,在白犀(乙834),母犀的角一般比公犀的为细长有余而强劲不足;而在另几个犀牛种里,据说母犀的角要短些。 [16] 从这些来自各方面的事实出发,我们不妨作出推论,认为一切种类的角,即便是两性发展得大小强弱相等的那一种角,就其根源来说,也还是由公的动物为了战胜其他公的而首先取得的,而随后又传给了母的动物,有的传得完整些,有的不那么完整。

    阉割的影响是值得注意的,因为它对这问题有启发。牡鹿一次经过阉割的手术,就再也不换新角了。但驯鹿的牡鹿必须除外,因为虽经阉割,他照样换角。这一例外的事实,结合上在这一鹿种里两性都有角的事实,乍然看去,似乎可以证明,这一鹿种的角并不构成一个性的特征; [17] 但驯鹿的角既然发展而出现得特别早,早在两性的体质尚未分异之前,则阉割的所以对他们不发生影响,也就不足为怪了,尽管驯鹿的角最初也是由牡鹿首先取得,而后来才传到牝鹿身上,也不妨碍这一解释。就绵羊论,两性是正常的名分上都有角的;而有人告诉过我,英国威尔斯绵羊(Welsh)的公羊,一经阉割,换出的新角就要小不少,但究竟小多少,很大一部分要看阉割的手术是在什么年龄施行的,而这是其他动物也未尝不表现的一种情况。美利奴绵羊(Merino)的公羊角很大,而母羊则“一般说来没有角”。在这一品种里,阉割所产生的影响似乎要大些,所以如果手术施行得早,角就“几乎完全不发展出来了”。 [18] 在几内亚滨海有一个绵羊的品种的母羊是从来不生角的,而经过阉割的公羊,据瑞德先生向我说,也就几乎是全不生角了。至于牛的一类,公牛经过阉割以后,角会发生很大的变化,它们不再是短而粗,而变为细而长,和母牛的相似,而长度则还是超过了母牛。羚羊类中的粪石羚(乙59)提供了与此大致可以类比的例子:公羚的角长而直,作螺旋形,几乎是并行地向后伸展;母羚一般没有角,间或有少数有角的,角的形状很不同,不作螺旋形,不向后而向左右伸展,最后又弯过来而使角尖指向前。到此值得特别注意的是,在经过阉割的这种羚羊的公的,角的形状变了,变得和母羚的一样地奇特,所不同的只是更长些粗些。如果我们可以根据类比而作出判断,我们可以说,就这里所讨论的牛和羚羊的两个例子而言,母牛和母羚羊的角所代表的有可能是更为古老的一种情况,即各自表现着早期某一代祖先的角的形态。但对于阉割之举何以会使一种古老的状态重新出现,我们就很难提出任何肯定的解释了。尽管如此,有这样一个可能的解释,就是,这是体质受到了扰乱所致,我们知道,种与种的杂交,或亚种与亚种的杂交可以引起这种扰乱,而往往在后一代身上导致某些丢失已久的特征的重新出现, [19] 如今阉割也造成了体质上的扰乱,因此,也就产生了同样的效果。

    大象的长牙,在各个不同的象种或象的亚种里,各有不同,其不同的程度和反刍类的角几乎一样。在印度和马六甲的大象,只有公的有很发达的长牙。大多数自然学者认为锡兰的大象属于另一个亚种,有几个自然学者更认为是属于另一个种,不同于印度和马六甲的,而在这里,“一百只象中找不到一只有长牙的,而极少数有长牙的象则全都是公的。” [20] 非洲的大象无疑地是又一类,和亚洲的截然分明,这里的母象也有巨大而发展得很好的长牙,尽管比起公象来还是小了一些。

    所有这些:各种与各亚种的象在长牙上的差别————各种鹿在角一方面的巨大的变异多端,尤其是野生的驯鹿所表现的那种情况————羚羊类中粪石羚的母羚的偶然有角,以及美洲叉角羚(乙58)的母羊的时常没有角————极少数的一角鲸的公鲸竟然会有上下两只长牙————有些母的海象会完全没有长牙————凡此,全都是例子,说明第二性征可以有极大的变异性,以致在关系很近密的若干动物形态中,也有随时发生差别的倾向。

    长牙与锐角的发展,尽管在所有的例子里看来首先和主要是作为同类相攻的武器、而与性的功能分不开,却往往也还有些别的用途。大象用长牙来攻击老虎;根据勃茹斯(甲108)说,他也用它来把大树干刻画出一道深痕,使可以被一拉便倒,也可以用来挖取棕榈树干中心的粉质,而在非洲,他又时常用一只牙,而且总是那一只,来试探所经过的地面的虚实,看能不能承担他全身的重量。普通的公牛用角来保卫他的牛群;而瑞典的大麋(elk),据劳伊德说,有人知道,曾经用大角的一击打死一只狼。诸如此类可举的事实很多。在动物的角也间或可以有这一类次要的用途的例子里,最奇特的是赫屯(甲343)上尉所观察到的关于喜马拉雅山区的野山羊、即角? (乙167)的一个, [21] 他看到一只公羊失足而从一个高处往下坠,这羊在空中就把头向里弯,好让大角先着地,用角的弹性来抵消冲击的力量。而据别人说,另一个种的野山羊大角羊(乙507)也用这办法。这办法对母羊来说是不适用的,因为她的角小,但母羊的性情比较文静,她不大需要这种用角作为盾牌的做法。

    每一只公的动物都有他自己的使用武器的特殊方式。普通的公羊总是先来一个冲锋,用他双角的根部顶撞,力量之大,足以把一个强壮有力的男子像一个小孩似的撞一个四脚朝天,这是我亲眼看到过的。各种山羊和有几种绵羊,例如阿富汗的旋角羊(乙699) [22] 则先把前蹄腾空,然后不但顶撞,“并且用他的形同偃月刀而前面又像九节鞭似的角向下砍一下,再向上抽一下,正像我们用佩刀一样。一只家养的身材高大的普通山羊的公羊,平时以斗争中善于折伤别的羊得名,有一次和一只这种旋角羊相遇,后者进行攻击,一战就把家羊打败,而其所以取胜之道全凭他的战术的新颖,使家羊措手不及,他一上场,总是立刻向对手一方迎上前去,做出对垒的把势,把头角在敌方的头脸鼻子上面伸将过去,把敌方夹住,然后急剧地向后一抽,予敌方以惩创之后,紧接着就蹦一下,跳出场合,敌人想要还击,已经是来不及了。”英国品勃罗克郡(Pembrokeshire)有一群山羊,在好几代以前脱离家养,变成野生,群中有一只公羊,是一群的盟主,有人知道他和其他公羊单独作战时杀死过好几只对手。这羊的角特别巨大,两角的角尖直线相距宽达三十九英寸。谁都知道普通的公牛用角刺进敌方身体,然后把它挑起来,向空一抛。但据说意大利的野牛种从来不用他的角来战斗,而是用他的凸出的前额先来一个沉重的撞击,然后用两膝向倒在地上的对手乱蹂一顿————这是普通的公牛所没有的一种本能。 [23] 因此,一只用咬住鼻子不放的方法来盯住这种牛的狗会立刻被他踩死。但我们必须记得,意大利的野牛种是早经养驯了的,他的野生的远祖当年是不是也有这样一双备而不用的角,我们是无法断定的。巴特勒忒先生向我谈过一个例子:当一只好望角野牛种的母牛,一称猴牨(乙141)被放进一个围场而和一只同种而已家养的公牛同处的时候,她立即向公牛进攻,公牛很粗暴地向她反攻,但只是把她东推西挤而已。巴特勒忒先生看得很清楚,认为要不是因为家养的那只公牛自认为有身份、能克制,只需用他的粗大的尖角横里一挑,就可以很容易地把她弄死。长颈鹿的角不长,外面又有皮和短毛包住,牡鹿的角比牝鹿的要略微长些,牡鹿也会用角来攻击,但由于脖子长,用法很奇特,他把头向前沉倒,然后用脖子左右摇晃,而劲头甚大,我曾经看到,由于他的角的一击,一条硬木板上平添了一个陷得很深的印痕。

    就羚羊一类说,有时候我们很难设想它们究竟有什么好的方法来使用它们各式奇形异状的角。例如南非的跳羚(springboc,即63)的角相当短,向上直挺,但角尖是向里弯的,几乎弯成九十度直角,两个角尖彼此相对,巴特勒忒先生不知道这里是怎样使用的,但他有个想法,认为攻打时它们可以在敌手的脸部两侧造成惨重的创伤。又一个羚羊种(乙691)(图63)的角是轻微地弯弯的,很长,几乎是并行地向后伸展,角尖一直越过背脊的中部。这样的角看来是特别地不合于战斗之用;但巴特勒忒先生告诉我,当两只这种的羊准备战斗的时候,他们都跪下,把头倒伸进前腿之间,在这样一个姿势之下,双角就贴近地面,并且几乎和地面平行,这样,角就伸向前面,而角尖稍稍向上翘起。然后双方慢慢地向前挪动,越来越靠近,彼此都试图把翘起的角尖伸到对方的腹部下面,如果一方成功,他就突然蹦起来,同时把头向上一摔,这样,就可以使对方受伤,甚至洞穿对方的肚子。两羚相对,总是各先跪下,这样才能尽量地防护自己被挑,而也可以挑刺对方。有人记录到过,一只这种羚羊曾经运用这种武术,而有效地应付过一只狮子;但由于他为了使角尖向前向上而不得不把头倒夹在前腿中间,在受到任何别种动物攻击的时候,他的地位是很不利而不免吃大亏的。因此可知,他们的角的所以变化,而取得今天的特长的尺寸和奇特的部位,看来大概是和抵御猛禽猛兽的目的并不相干的。然就同种内部的斗争来说,我们可以设想,当初这种羚羊的某一代祖先一旦取得了比较长而不太长,且又稍稍向后伸展的角,他在和别的公羚打架的时候,就不得不把头向里弯些,也就是向下弯些,像今天有几种鹿的牡鹿那样。而这样就牵连到又一个可能的情况,就是,为了更便于使用这样的角,他最好下跪,起初只是偶一下跪,后来经常下跪,终于取得了下跪的习惯。在这样的情况之下,我们又几乎可以肯定地认为,长角的公羚要比短角的占便宜,越长就便宜越大。于是,通过性选择,角的长度就渐渐地变得越来越大,直到今天,就取得了现在的异乎寻常的长度和部位。

    图63 羚羊的一个种(乙691)的公羚的头。采自诺士雷(Knowsley)动物苑

    就许多鹿种来说,牡鹿的分枝形的角提出了一些特别困难的问题。因为,就战斗的需要而言,一支单一的直而尖的武器要比分枝而多头的武器更有巨大的杀伤的威力。在埃格尔屯(甲215)爵士的私人博物室里陈列有一支赤鹿或红鹿(乙213)的角,长三十英寸,和“不下于三十个分枝”;而在德国第瑞兹堡 [3] 至今还保存着一对红鹿的角,是 1699年腓特烈一世(Frederick I)的猎获物,其中一支有三十三个分叉,真是多得出奇,另一支也有二十七个分叉,一起共六十个分叉。瑞查尔曾画有一幅一对野生驯鹿的角,一起也有二十九个尖头。 [24] 根据鹿角的分叉的方式,特别是根据有些人所知道的情况,表明两鹿相斗,有时候是用前脚相踢, [25] 而不一定用角,贝雷(甲27)竟然得出这样一个结论,认为角之于鹿,坏处比用处还大!不过这位作家忽视了牡鹿之间的认真而拼死的战斗的一面。我自己也曾为鹿角的分叉的用途或好处而很感到迷惑不解,因此,曾向科隆塞 [4] 的麦克尼耳(甲430)先生请教,他对于红鹿的习性作过长期和仔细的观察,他回答我说,他从来没有看到某一些分支被派到过用处,但角的第一支或最靠近额部的一支,由于它向下倾斜,对额部有很大的保护之用,而这一支上的几个分尖也可以用来攻击。埃克尔屯也为我谈到红鹿和小红鹿(fallowdeer)的情况,说,相斗的时候,双方突然对冲,各用角把对方的身体顶住,然后不顾死活地厮打起来。到一方最后被迫屈服而掉头跑的时候,胜利的一方就试图用两角的第一支戳进他的已经被打垮了的身体。这样看来,似乎角的上部的一些分叉是主要或专门用来顶撞和抵御的。然而在有的鹿种里,这些在上部的分叉也未尝不用来作为进攻的武器;有一次在加拿大渥太华城的法官凯屯的园子里,一个人遭到了一只美洲麋(即乙212)的袭击,好几个人想走过去救他,而这只牡麋“一直没有把他的头从地上抬起来,不仅如此,连他的脸都一点没有动,一直几乎紧贴着地面,鼻子几乎是夹在两蹄之间,他只有一次把头向旁边晃了一下,但那是为了向蹄下的人进行一度刺击之前,先要看一看准”,而不是为了别的。原来在这样一个按兵不动的姿势之下,他的角的各个分尖正好针对着前来营救的人。“他在把头晃一下的时候,他必然要把它略微抬高一些,因为他的角实在长,如果只晃而不抬,一边的角势必与地面相碰。”这只牡麋,通过这样一个架势,渐渐地教营救的队伍知难而退,退在一百五十到二百英尺之外,而那个受袭击的人终于遭到杀害。 [26]

    牡鹿的角尽管是件用之有效的武器,我还是毫不迟疑地认为备有一个单一的矛头的武器要比一支分叉的鹿角更足以制胜。法官凯屯对于鹿类有过很丰富的经验,完全同意我这个论断。还有一层,分叉的角,作为牡鹿之间进行战斗的一个自卫手段,尽管有其高度的重要性,却也还有缺点,就是,即使为了自卫的目的,它也还有不尽适应之处,因为两个鹿的角容易交相锁住,固结不解。因此,在我的思想活动里就油然涌现一种猜测性的想法,就是,角的用途之中,可能还有装饰的一途。牡鹿的分叉的角,某几种羚羊的有琴弦纹的角,加上这种角的双重或双重以上的左右弯曲(图64),即便用我们人的眼光来看,也很漂亮、很美妙,其为有装饰的意味,谁也不能否认。如果是这样,即如果角这样东西,像中古时代武士身上的装束和其他点缀那样,足以对鹿和羚羊的华贵的形象有所增加,那么,尽管它们实际的用途是在战斗一方面,它们有可能在这一方面,即装饰的一面,也即为了装饰的目的,而在进化的过程中发生过相应的变化,正未可知。但这只是我的想法,我还拿不出什么证据来。

    图64 纰角鹿(实羚羊的一个种,乙901)的头角。采自斯米思爵士,《南非洲动物学》

    最近有人发表了一个有趣的例子,从这例子看来,在美国的某一个地区里,有一种鹿的角似乎正在通过性选择与自然选择而发生着变化。有一位作家在一种出色的美国刊物 [27] 上说,他在过去二十一年中一直在弗吉尼亚鹿或白尾鹿(乙219)的集中产地阿迪郎代克山区 [5] 行猎。大约在十四年前,他第一次听到“钉角鹿”(spikehorn buck)这个名称。年来年去,这种鹿繁殖得越来越多,大约五年前他打到了一只,后来又是一只,现在时常有所猎获。“所猎获的鹿的钉角和一般弗吉尼亚鹿的角有着很大的差别。钉角由一根单一的大钉似的结构构成,比这种鹿的普通的角要细,长也只有普通角的一半,还不到一些,从额角上向前方伸展,末梢特别尖锐。这种钉状角比一般弗吉尼亚鹿的角要更为轻便合用。钉角鹿在密林和灌木丛中来去,因此而可以跑得快些(凡是行猎的人都知道牝鹿和不到两岁的小牡鹿要比长有重笨的角的大牡鹿跑得快得多)。此外,钉角比起这种鹿的普通的角来,也是一件效用更高的武器。有了这样一个便利,钉角鹿的数量就逐年赶上和赶过了普通的弗吉尼亚鹿,而迟早要在阿迪郎代克山区里完全取而代之。毫无疑问的是,第一只钉角鹿只是造化出了差错,是自然界的一个畸形物体,是完全偶然的。但钉角既为他敞开了方便之门,他就有了更大的繁育后一代的机会。他的子孙,既然有同样的便利,也就随着比例的级数繁殖得越来越多,其随身的便利也越推越广,终于要逐渐地把他们所生聚的地区里原有的长有普通的角的鹿种排挤出去。”有一个评论家对上面这一篇记录提出了不同的意见,他提得很不错,他质问说,简单的钉角既然如此地大有好处,那么,其所从来的那种分叉型的亲缘形态以前又怎样会发展出来的呢?对于这样一个问题,我只能答复说,用一种新的武器来进行一种新的攻击方式大概是一个巨大的便利,上面所举的旋角羊(乙699)就是这样地把一只家养的公羊战败,而这只家羊一向是个有名的打手,已经是一个这一类的例子了。一只有分叉型的角的牡鹿,在和同类的其他牡鹿相斗的时候,尽管可以适应得很好,有简单的丫杈式的角的一派鹿,逐步演进而终于取得又长而分叉又多的角,如果他所与竞争的始终只是同类的一些其他牡鹿,尽管也可能有些好处,但如果所相与周旋的,或想要击败的是武装得很不相同的一个对手,那么,复杂的、分叉分得多的角就不一定同样地适合和有利了。就上文已经举过的那个羚羊种(乙691)的例子说,我们几乎可以确认,胜利之所归属该是短角些的那一只羚羊,该是正为角短而用不着下跪的那一只羚羊,在所与战斗的只是一些同类的对手的情况之下,保持原有的长角,乃至发展得更长一些的角,尽管对这种羚羊还可能有些好处,我们刚才提出的一个比较还是站得住的。

    备有长牙的属于四足类的公的动物使用长牙的方式也不相同,像角一样。野猪用它来横击和向上冲击;麝用来向下戳,效果很大。 [28] 海象尽管脖子短,身体笨重,难于转动,“长牙却十分灵活,上下左右同样地运用自如。” [29] 不久以前去世的福耳肯纳尔(甲231)博士告诉过我,由于长牙发展得各不相同,印度大象在战斗中用牙的方式也不一,要看牙的位置和弯向而定。如果牙尖发展得向前向上,他可以把一只老虎挑起来,扔出去————据说可以远到三十英尺之外,如果牙不太长而牙尖又向下,他就试图出其不意地把老虎钉在地上,因此,对骑象打猎的人这是一种危险,如不警惕,可以从象背椅子上被摔出来。 [30]

    四足类动物的公的,很少为了适应与同类相斗的用途而备有两种特殊的、性能不同的武器的。但爪哇小鹿或羌鹿一属(muntjac-deer,即乙207)的牡鹿是个例外,他既有角,又有向嘴外突出的犬牙。不过根据下面所要说的话,我们不妨先作出推论,认为两种武器不是并存,而是在交替的过程之中,在漫长的演进的年代中,一种方式的武器被另一种所替代是常有的事。就反刍类动物而言,角的发展,一般地说,和犬牙的发展,哪怕是不太发达的犬牙,两者之间存在着一种反比例的关系。例如骆驼、骆羊(guanaco)、香鹿(chevrotain)、麝都没有角,而有很顶用的犬牙。这些犬牙“在公的动物身上总是要比母的大些”。骆驼科的动物(乙161),除真性的犬牙而外,在上颚还有犬牙形的一对门牙。 [31] 其他鹿种的牡鹿和各种羚羊的公羊是有角的,而一般没有犬牙,有犬牙是极少见的,而如果有,也总是非常之小,是不是在战斗中会起什么作用,是个问题。在高山羚(乙65),幼公羚有犬牙,但只是一个残留,一长大就消失不见了,而在母羚是终其身不出现的,但据有人知道,在有几个别的羚羊种和鹿种里,母羚和牝鹿也间或表现一些犬牙的残留。 [32] 公马有犬牙,不大,而母马则几乎完全没有,或至多有些残留。但看来公马是不用犬牙来打架的,他平时咬东西,用的也只是门牙,而在战斗时也不像骆驼和骆羊那样把嘴张得大大的。凡是成年的公的有犬牙,但现在已不甚中用,而母的不是没有,便是只有些残留:我们遇到这种情况时,就不妨作出结论,认为有关物种的祖先当初是有过中用的犬牙、而且也曾部分地分移给母的动物的。而公的动物的犬牙之所以削减似乎是由于战斗的方式有了改变,而战斗方式之所以改变则往往由于新的武器的发展(马当然不在此例)。

    长牙大角,对持有它们的动物来说,显然有高度的重要性,因为它们的发展要消耗很多的有机物质。亚洲产的一种大象————这是带长毛的一种,现在已经灭绝————的长牙,和非洲产的另一种大象的长牙,据有人知道,一支可以重到一百五十、一百六十、乃至一百八十磅;而有几位作家所记录到的象牙的分量甚至还有大于一百八十磅的。 [33] 鹿的角是一年要换一次的,因此,对体质的消耗必然是更大;例如美洲麋(moose)的一对角重五十到六十磅,而一种已经灭绝的爱尔兰麋(elk)的双角的重量是在六十到七十磅之间————而与此成对照的是,这种麋去了角的整个的颅骨平均只重五又四分之一磅。绵羊的角虽不逐年更换,但据许多农学家的意见看来,这种角的发展对育种的人来说也还多少是个累赘。就牡鹿来说,角更是一个麻烦,他们在躲避想捕捉他们作为食物的猛兽的时候,角是一个额外的负担,势必影响着逃跑的速度,而在穿过树丛密林的地带时,更是一个很大的包袱,阻碍着前进。例如在美洲麋,两角角尖之间可以宽到五英尺半,平时闲步,尽管悠游自在,左右逢源,连一根小树枝都不受到磕碰,在一伙狼猛力追逐而不得不逃命的情况之下,却就不那么灵便了。“当他前进的时候,他仰着头,鼻子朝天,两支大角横搭在后面。在这样一个姿势下,他连地面都瞧不清楚”, [34] 更不要说别的了。爱尔兰大麋的角更伟大,角端相距不折不扣地有到八英尺的,情况一定是更糟了!在红鹿,在约有十二个星期的时间里,角是包在一层丝绒似的茸毛里的,感觉特别灵敏,经不起撞击,因此,在德国,这种鹿的牡鹿在这时期里多少要改变一些他们的生活习惯,避开浓密的老林,而在小树林和灌木丛中来往。 [35] 这些事实使我回想起,有的鸟类的雄鸟为了取得羽毛之美,不免要付出降低飞行速度的代价,而为了取得其他方式的一些装饰,又不免在和同类中其他雄鸟进行斗争的时候,要付出战斗力打些折扣的代价。

    在哺乳动物中间,如果两性的身材大小不同,而这是常有的情况,则几乎总是公的要比母的长大些、强壮些。古耳德先生告诉我,这一比较就澳洲的有袋类(乙600)动物来说是特别适用的,这一类动物的公的看来似乎一直在长高长大,直到一个非常晚的年龄才停止。但两性大小悬殊得最为出奇的例子来自海豹类的动物,在硬鼻海豹(乙158),一个长足的母的,比起一只长足的公的来,在重量上还不到六分之一。 [36] 吉耳(甲265)博士说,在以公的动物之间相斗得很野蛮而出名的那些一夫多妻的各种海豹中,公的要比母的高大得多,但在实行一夫一妻的各种海豹里,两性的大小是差不多的。... -->>
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上一章目录下一页

请安装我们的客户端

更新超快的免费小说APP

下载APP
终身免费阅读

添加到主屏幕

请点击,然后点击“添加到主屏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