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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變記箋述卷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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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 戊午之歲,改去「今古」名目,歸之「小大」,專就六經分「天人」、「大小」。

    井研廖氏學

    樂山受業黄鎔箋述

    此編迺五譯先生自記畢生學識之歸墟,實晚年學力之進境也。前有《四變記》,經劉申叔刊入《國學雜誌》, 大江南北所傳播之《今古學考》,不過初變,二變萌蘖之生耳。 癸丑之秋,先生旅居滬上,重輯四變綱要,石印於《孔經哲學發微》。今行遠登高,功業益上,至魯至道,五變有成。《易》曰:「通其變,使民不倦。」又曰:「易窮則變,變則通,通則久。」《中庸》曰:「動則變,變則化。」孔子謂老子猶龍,嘉其善變也。鎔摳衣在門,得寓美富,循循博約之途,不得不請事斯語。 先生本名「四益」,今因五變,更名「五譯」。

    人學三經

    《禮經》

    人有禮,乃爲人。 鎔注:《曲禮》:「鸚鵡能言,不離飛鳥;猩猩能言,不離禽獸。今人而無禮,雖能言,不亦禽獸之心乎!」故聖人作爲禮以教人,使知自别於禽獸。 六藝中, 六藝:射、御、書、數、禮、樂。 先有小禮 如《曲禮》、《少儀》、《内則》、《容經》、《弟子職》。 小樂, 十三舞《勺》、成童舞《象》,如今中小學校普通科。 此爲《禮經》,乃修身、齊家事,爲治平根本。 《左傳》:「禮,經國家、定社稷、序人民 注 、利後嗣者也。」如今法政大學、專門學校之學科。 「修身爲本」,本此禮也。 《大學》「自天子以至於庶人,壹是皆以修身爲本。」

    鎔案:《荀子·性惡》篇: 「性惡」之説,與孟子相反。考荀學實出孔門,聖道廣大,殊途同歸,後儒不可妄分畛域。 枸木必待檃栝,鈍金必待礱厲,人之性惡, 孟子據孩提愛親,以爲性善。然人少則慕父母,知好色則慕少艾,有妻子則慕妻子,仍是性惡處。 必待禮義然後治。 天之生物,草木争長,鷹隼虎豹,弱肉强食。童子初學語,便知駡人,惟聖人以禮義化導之。 故聖王 當作「聖人」。 爲之起禮義、 本篇:「禮義者,聖人之所生也。」 制法度, 《孟子》:「教以人倫:父子有親,君臣有義,夫婦有别,長幼有序,朋友有信。」堯時無此文明。 以矯飾人之情性而正之,以擾化人之情性而導之。 使不善之性歸於善。 使 注 皆出於治,合於道者也。其説如此,深識聖道之作用。蓋荀爲戰國老師,乃子夏五傳弟子, 見《經典釋文》。 所言頗有經驗,實能闡明聖作禮義之本原。去聖未遠,必有所據而云然者也。《史記》以孟荀合傳。宋神宗元豐八年,詔以孟子配孔子,以荀况、揚雄、韓愈從祀。可見「性善」、「性惡」學派同出孔門,一本分支,無庸軒輊。乃宋儒是孟非荀,拘持偏見。况昌黎《原性》辯駁甚明,宋儒崇拜韓之《原道》、闢佛諸論,獨於性則自恃聰明,見指失臂,津津一得,以爲直接孟子之傳,則踰越韓公;而荀出孟後,擯諸異端之列。夫人性果善,則必不教而成也。孔子曰「性近」、「習遠」、「上智下愚不移」,是性無一定之資格也。孟子曰「逸居無教,則近於禽獸」,是性不善而待教也。「教以人倫」, 倫理乃孔經所發明,孟據《帝典》「敬敷五教」言之。 是孟子亦謂善性易漓,當約束之以禮教,正如璞玉頑金,必加琢冶而後成器。此義參之《荀子》,如出一轍。宋儒貶斥荀説,自詡認性極真,一孔之見,度量不宏,且滅没聖人制禮之功。能尊孔不能張孔,徒以「良知」、「良能」葆全太璞,不假彫琢,便以爲聖賢學問。「此心同,此理同」,堯舜與人無異,東西南北,古今聖人,皆如此。夫性與天道,子貢親炙聖門,嘗謂不可得聞;兩宋之儒,在孔子千百年下,乃學聖如此其易。噫,異矣!

    《大學》:「自天子 人學。 至於庶人, 「天學」之真人、至人。 壹是皆以修身爲本。」「人學」、「天學」皆以修身爲基礎。「人學」正身以率物。 「天學」之身形游六合,説詳於後。 《論語》:「其身正,不令而行。」《孟子》:「君正莫不正,一正君而國定。」董子:「正朝廷以正百官,正百官以正萬民。」三説合正心修身爲一。本有實形實義,並不索之隱怪也。蓋聖人作經傳世,闡發上下古今、天地宇宙之理,藴奥雖深,窮年莫究。 千百年而不盡。 然等級標著,程功以次,惟恐晦盲閟塞,阻遏學者嚮往之心。故《春秋》之世,倫理不講,即氏族主義,亦未發明。孔子吹律定姓, 吹律,即翻譯。故仲尼始姓孔。 始撰《帝繫》,分别姓氏。同姓不昏,男有室,女有家,推此義以及天下,故經有天下一家之例。修身即天下一人例。 正心即《書》之元首,指腦言。 修齊之旨,關於國與天下最爲密切。 説詳《疆域圖》第三十一及三十三。 孔經大義,燦若列星,何嘗虚無寂滅,遁入鬼窟,使人迷昧哉?惟宋儒倡言誠意、格致、 後有詳駁。 去私、存理,自以爲聖人再世。 《閱微草堂》曰:「隋唐以下聖人多。」 然《毛詩集傳》解説鄭衛之詩,發洩許多淫邪之念。 説詳四益撰《胡先生詩緯訓纂序》。 私欲未淨,有觸即發,真所謂太極之理,静極生動也。 後有詳説。 按《列子·仲尼》篇曰:「吾修《詩》、《書》,將以治天下 注 ,非但修一身。」斯言也,正因《大學》終於修身,恐後儒誤會此旨,獨善其身,主敬存誠,高言希聖,則聖道眇瑣纖詭,墮落禪寂,無異坐井而觀也。故修身之旨,即《洪範》 注 「五事」例; 説詳《疆域圖表》。 齊家之義,即《梓材》「大家」例。 皇爲祖,二帝爲父母,三十二王爲子,六十四伯爲孫。《吕刑》伯父、伯兄、仲叔、季弟、幼子、童孫是也。 放準驗推,灼然聖制,小統大統,垂範後王。彼以「民胞物與」侈談聖量者,豈非空言揣測,門外徬徨者耶! 大抵宋儒摭拾經傳一二字,標幟領異,欺世盜名,當時且目爲僞學。使聖經果以道學爲宗,胡爲紛歧雜出,莫能統一?且互相詬詆,黨同伐異,究竟氣質未化也。

    〔附〕小樂

    鎔案:孔經未作以前,有世俗之禮樂,爲朝野上下所沿用。 西人謂之社會習慣。 而由來已久者,禮則喪期吉禘、夫人大饗、同姓昏、娶母黨、不親迎、喪中娶之類,皆周時通行之禮也。樂則鄭聲、秦缻、趙瑟、燕筑、楚歌、楚舞,皆當時各國土著之樂也。 《樂記》所舉齊宋衛音亦然。 自孔子作經,酌宜定法,禮必合乎節,樂則期於雅,焕然改觀,淨滌舊染,非復前日之樸陋。凡見於傳記所有小禮小樂,爲及門所行習者,莫非聖作新裁也。《禮記》 :「十三舞《勺》,成童舞《象》。」此孔門教導小子,俾習音樂,陶淑性情之法。《論語》:「子之武城,聞弦歌之聲。」正是子游創興學校,傳播孔學,「莞爾而笑」,宜也。《樂記》子贛問「六歌」,因其性情所近而習之,故絃歌干揚,樂之末節也,童者舞之。藝成而下,然後用之郊廟,用之朝廷,用之冠、昏、燕、饗諸禮,無不鏗鏘從律。蓋先由審聲知音,克諧角徵,庶幾由人心生,感物而動,以通於政,此禮樂之原。當明孔經以前情狀,然後知孔經之禮樂,由粗及精,作用深微,豈曰小補哉!

    《春秋》 治國學。

    地方三千里,與《書經》比較爲小。○王伯學,爲仁、爲義。

    鎔案:尼山鍾英玉麟,誕瑞素王,生值春秋之世,蒿目時艱,上無天子,下無方伯, 《公羊》説責重二伯。 車馬周游,得百二十國寶書, 即《史記》所謂「諸侯並作」語。 歸於洙泗,參以魯史,因時事,加王心,始元創制。 《元命苞》:「子夏問夫子作《春秋》,不以初哉首基何?孔子曰:『丘於《春秋》始元終麟,王道成也。』」是元年乃孔子特筆,孔經以前,紀年不如此。推之正月,亦當同例。《爾雅》月名:「正月爲陬」等十二名詞,必爲孔前字母之稱。至孔子作經,乃改用正二三等雅言耳。 行遠自邇,化成九州,疆域方三千里, 此孔經之化,實際則未嘗統一。 立牧置監,舉綱張目,以此州制,上考不謬,徵信於《禹貢》。 《春秋》荆、徐、梁,以州舉。孟子時齊、楚隔閡,言語不通,禹之州貢,安得如此廣遠?須知經史文野之别。 推之五服五千里,四表三萬里,鴻謨俟後,待人而行。故《書經》大統,《春秋》小統,空言行事,「人學」之始終以備。五譯精揅《春秋》學,權輿《公羊》,溝通《穀梁》,集成《左氏》,犯險攻堅,合通三《傳》,化除門户,創斯偉業。著有《公羊三十論》、《公羊春秋補證》、《公羊驗推》、《春秋圖表》、《穀梁糾謬》、《穀梁古義疏證》、《穀梁起起廢疾》、《左氏鍼膏肓評》、《左氏五十凡駁例》、《左氏撥正録》、《左氏漢義補證》、《左氏古經説》、《左氏春秋學外篇》、《春秋三傳折衷評》等書。畿甸疆定,將相和衷,出撫四夷,巋然一統。二帝三王,武、周、成、康,莫不聽命。美哉,始基弗可及已!

    《春秋》者,王伯之學,以仁義爲主。《論語》「依仁」、「游藝」, 緯説:「霸不先正,尚武力。」武力即藝,用武必託諸義。 即揭明王伯之宗旨也。齊桓公存三亡國,仁也;伐楚責貢,義也。晉文踐土盟諸侯,皆獎王室,義也;無相侵害,仁也。《孟子》「三代之得天下以仁」,王學也。葵丘申五命,伯者之義也。 霸者假仁,則偏於尚義。 孔孟淵源,學無異轍。乃宋儒據「仲尼之徒不道桓、文」之語, 《荀子》亦曰:「仲尼門人,五尺竪子,羞稱五伯。」 遂謂孔孟皆黜伯崇王。斯言也,不但抹煞一部《春秋》,且率天下之人而禍仁義者也。何也?使學者高言王道,鄙棄伯圖,矜語德化,不尚武功,坐致南宋不振,神州陸沉。 晉尚清談,致有五胡之亂。桓温北伐,望中原歎曰:「神州陸沉 注 ,王夷甫諸人不得不任其責。」南宋之世,與東晉何異! 學説有差,國家受害,是不可以糾正。夫文譎、桓正,孔子正據城濮、召陵之事,比較優劣。晉用詭謀以戰勝, 《左氏》所載蒙馬曳柴等事,皆兵家權謀用奇之術。臨事好謀,孔子所與。 齊僅責貢以 事, 《春秋》曰:「楚屈完來盟于師。」爲齊桓諱。 聖意尊晉而抑齊, 《春秋》書曰「楚師敗績」,嘉晉文也。 故顛倒時代,先文後桓。宋儒主張「誠」、「正」,薄棄詭譎,既與聖評相反,又不識「九合」、「一匡」褒獎霸功之意。伸引孟説而違悖孔心,逐末忘本,是殆未諳孔孟之時局也。孔子之世,周德雖衰,王靈未泯,但有伯者出而尊周攘夷,以屬諸侯,便足以匡時弭亂,故全部《春秋》,大抵齊桓、晉文之事也。孟子之世,七國稱王,戰争愈烈,非有王者出而統一,不克救民水火,故孟子盛稱湯武,而菲薄桓、文也。孔子之世,宜於伯,不可説諸侯以革命;孟子之世,宜於王,最宜説六國以保民。明夫當時之病狀,乃知孔孟爲良醫,用藥對證 注 ,厥疾必瘳。宋儒昧於時勢,不解聖賢救世之苦心,徒以「内聖外王」概尼山、鄒嶧之學術。 既不明《春秋》之義,又以「精一」 、「執中」爲堯舜相傳之道統;《虺誥》始言「仁」,《湯誥》始言「性」,據僞文以爲根柢,不自知其舛謬。 不揣時以立言,安能通經以致用? 列國皆世卿,乃謂孔子周游求仕,不知一車兩馬,魯君資以適周,考察郊廟及列國政俗,歸而作經。惟孟子歷聘,乃有「無君皇皇」之説,當知時局不同。 「克己」、「四勿」,錮蔽學者之性靈。庠序中缺少人才, 前清之諺曰「科甲官不識民情」,蓋中宋儒之毒也。 大都老腐敗、老學究,斤斤談性理、詡道義,而不識經國大計者也。是以在當日林栗 南宋孝宗朝兵部侍郎。 劾其無學;沈繼祖 寧宗朝監察御史。 奏舉十罪;劉德秀 諫官。 斥爲僞學;胡紘、 太常少卿。 姚愈、 諫議。 劉三傑 御史。 等抉其猖獗,亦奚怪哉! 果爲聖學,誰敢擯斥? 五譯推闡王伯之學,謂「麟書」之成,所以撥當時諸侯之亂,遺之後世,且將撥海外全球之亂。商榷何、范,砭箴賈、杜,别黑白,定一尊,俾學者瞭然大義,徵諸寔用。故《春秋》稱道桓、文,以其能内尊外攘,託爲侯伯,「衣裳」、「九合」,特嘉齊霸,於晉文、狐、趙,無所贅辭。因弟子不問,又以無可疑議,城濮、踐土之功,彰明顯著也。太史公曰:「《春秋》辨是非,長於治人。」觀於武帝多才,根據《公羊》;宣帝良吏,幼學《穀梁》。宏我漢京,成效可覩。詎若規行矩步,終歸無用者乎? 章氏謂:「仲尼國老,已去司寇,其作《春秋》,亦僭也。」 注 此以經爲史之説,不足與辨。

    《王制》爲之傳 「人學」之小標本,儒、墨、名、法家主之。

    鎔案:《春秋》三《傳》,今、古争執,久成水火;短長得失,爲世詬訾。五譯統以《王制》説《春秋》,徵諸三《傳》,莫不絲絲入扣。如《公羊》陝東主周,陝西主召,爲二伯;《穀梁》鄭,冀州之國,以起八伯;《左傳》周公將左軍、虢公將右軍,齊稱伯舅於葵丘,晉賜弓矢於踐土。 襄公以下稱伯父。 二伯八伯之制,三《傳》合符,可見同出一源也。五譯初闢此途,見者大駭。推考各經,猶然一貫。 二伯,如《詩》二《南》,《書》羲、和、禹、臯、太保、畢公; 《易》陰、陽兩儀。八伯,如《詩》國風,《書》四岳,羲和四子,伯兄、仲叔、季弟,《易》八卦。 迄今人皆首肯,樂與守成。而斬荆棘、啟山林者,蓋苦況無可告語也。 著有《王制訂本》、《王制義證》、《王制集説》、《王制圖表》。 夫以《王制》説經者,兩漢博士派也。漢以前,孟子學説,全據《王制》。 鎔輯有《王制孟子合證》。 其「周班爵禄」一章,統舉《王制》綱要,託諸聞略,實聞之孔門也。聖作《春秋》,雖據魯史,竊取新義, 桓、文二伯,竊比老、彭,即殷伯、大彭。 改制譏時,不仍周典。故《孟子》曰:「諸侯惡其害己, 即謂《春秋》之制,不合時尚。 皆去其籍。」 謂周姬典禮,無一存在。 後儒以《孟》説畿内封國與《王制》等級參迕, 《王制圖表》考其凹凸接逗筍節,知爲詳略互文。 又考之《周禮》,枘鑿不入,直指目爲殷制, 章氏則以「天子使其大夫爲三監」爲周制,又以方伯連率爲聯邦。 或以《王制》言東田, 「東田」一條,乃漢儒訓詁誤入正文者。 又謂之爲博士所集。眾喙豐蔀,聖法不章。由是説《春秋》者,游蕩無根,徒爲雕繪枝葉,貽譏「斷爛」。皆由失離《王制》,遂成無律之師,作寇亂邦,其害可勝言乎!五譯泛槎尋源,深悉葱嶺爲中國山脈之祖,而二百四十二年之事,馬跡蛛絲,確有脈絡可考。「人學」植基,緇帷傳習,儒、墨、名、法,各擅所長。班《志》云:「合其要歸,亦六經之支與流裔。」豈虚語哉!

    《書經》 平天下學。

    地方三萬里,與《春秋》比較則爲大,全球正名天下。 《詩》:「溥 注 天之下。莫非王土。」「王」讀作「皇」。 「皇帝學」爲道、爲德。 《中候》「皇道帝德」,爲内外優劣;《洪範》 「五、皇極」,屢言皇道;《典》稱堯「克明俊德」,舜「惇德允元」。

    鎔案:《書》叙堯、舜、禹、湯、文、武、成、周之治法,然非分代記事而已。鴻規鉅制,始終一貫,上考下俟,師表萬年,全由聖裁,迥殊古史舊説。「六經皆史」,近儒章氏且謂古史皆經,又謂《書》爲不具之史,《帝典》爲歷史紀傳;又有謂《尚書》四代爲我國文明鼎盛時代者。黄河濁流懷襄,爲患甚矣,聖道之厄也。夫堯時禽獸逼人,舜如深山野人;又舜,東夷;文,西夷。孟子所稱,何等譾陋!他若《尸子》、《韓子》、《淮南子》所稱堯舜,皆喬野無文, 《通鑑前編》纂輯諸説甚備。 此猶可曰儉德也。《禮·明堂位》「土鼓、蕢桴、葦籥,伊耆氏之樂也」,已無「八音克諧」之雅。《墨子》「堯堂高三尺,土階三等」 注 ,難容群牧群后之朝。 《淮南子》:舜作室、築牆、茨屋。 《禮記》虞官五十,則與「百僚師師」不符。秦博士説古帝王地不過千里,則與「五服」、「五千」不合。《禮緯》唐虞二廟,夏四廟,殷五廟,周六廟, 史事。 已非「天子七廟」之制。 經制。 《左傳》「天子七月」,「諸侯五月」,「大夫三月」,「士踰月」。 經制。 《尸子》謂「禹之喪法,制喪三日」。 史事。 况禹卑宫室,惡衣服; 《論語》。 堯下爲巢,上營窟; 《孟子》。 不窋失官,竄之戎狄; 《國語》。 太王居邠,被侵狄人。 《孟子》。 草昧之象,載籍極博。以爲文明者,固信經而不諳事實;以經爲史者,又逐末而不識本根。謡諑煙霾,孔義不著。是當劃分經史之界,而後内容外觀,文野迥異,即孔經之作用亦顯。

    唐虞之事,實狉榛蠻野,無可爲諱。正如「百家言黄帝,文不雅馴」者也。史公擇言尤雅,以爲《本紀》。書首明明謂孔子所傳,不離古文, 《史記》八引古文,皆指孔經之文。 是古史之《世本》、《譜牒》,史公猶及見之。以爲薦紳所鄙棄,故協厥經傳,待人深思。後儒不察,竟瞢然合糅經史。自此以後,《通鑑》欲接《左傳》,《綱目》直擬「麟經」。尤其謬者,乃謂三代以上,道在君相;三代以下,道在師儒。夫以儒生而抗帝王,固僭而不倫;即所援「危」、「微」、「精」、「一」道統之粹語,亦梅氏贋鼎,不足爲典要者也。 「危」、「微」、「精」、「一」,出於《荀子·解蔽》篇,引《道經》曰:「人心之危,道心之微。」又有「精於道」、「一於道」之説。枚氏 注 續以《論語》「允執厥中」句,遂成十六字。宋儒據之以爲「心傳」。既鄙《荀子》之「性惡」,又宗所引之《道經》,何歟?案:《道經》乃「皇帝學」,即《道德經》之所本,非堯舜時有此學術。「 中」,即《周禮》土圭法。葉公不好真龍,誤據僞古文,終身謹守,以爲聖學在是,實於聖經之表裏精粗未能貫澈。嘻!可哂也。五譯蚤年研求宋學,漸而開悟,有如伯玉知非。深識知行顛倒, 知爲「天學」,行爲「人學」,先行後知,程功有序。 終無入德之時,冥索枯想,空疎無用,乃鉤考典禮、制度、政治、疆域,以方三千里爲王九州, 騶子所稱禹序九州。 方五千里爲帝之一州; 《謨》曰:「弼成五服,至于五千州 注 。」 萬五千里爲一帝之九州,爲一表;方三萬里爲四帝四鄰,爲四表。 四帝,如《月令》四時法天四宫;《謨》曰:「欽四鄰 注 。」《典》曰:「光被四表。」 《貢》之九州,據騶子九九之説,由禹序推至大瀛海環其外,所謂「四海會同」。 如此者九,即《貢》之「九州攸同」。 《範》之「九疇」,即大九州,法天九野。天包全地,皇則配天統全球,爲祖。 天下一家例,《詩經》三見「皇祖」。 帝爲天子, 《白虎通》説。 二帝二伯爲父母, 四岳、八伯爲子。《吕刑》:「伯父、伯兄、仲、叔、季弟、幼子、童孫。」 故曰:「天子 帝之正稱。 作民父母, 二伯。 以爲天下王。」 「爲」讀去聲,「王」讀作「皇」。 緯説「皇道帝德」,《顧命》「皇天用訓厥道,付畀四方」 注 ,如《月令》。 黄帝統馭四帝。 《考靈曜》「萬世 注 不失九道謀」,天有九道,皇統全球,九州法天。《帝典》堯稱「俊德」,舜稱「惇德」;《月令》五帝五德。故皇主道,帝主德。《道德經》彌綸六合,與《莊》、《列》同爲「皇帝學」之傳。 《道德經》本出孔門,至漢文帝尚黄老, 乃託名老子,出顯於世。所謂「無名,萬物之母」 注 , 「有物混成,先天地生」,即騶衍稱引「天地剖判以來」,至「天地未生,窈冥不可考而原」之説。况《荀子·解蔽》篇已引《道經》,《列子》、《内經》等書所引「黄帝曰」皆爲「皇帝學」,故陸德明謂《老子》在經典後。 《論語》「志道」、「據德」,謂依據《尚書》二帝,以待世界開通,必有統一之皇。故《帝典》寓有《皇篇》在内。 《書經弘道編》因分析之,以符二十九篇之目。 又《召誥》、《雒誥》開闢西、雒兩京,以當兩帝,分治東、西兩半球。 解詳《弘道篇》。 才美足觀,託之公旦,作周匹休,叡聖哲想,囊括宇内。《列子》引孔子之言曰:「吾修《詩》、《書》,將以治天下,遺來世。」《荀子》曰:「《詩》、《書》故而不切。」 班《志》:「『如有所譽,其有所試』。唐虞之隆,殷周之盛,仲尼之業已試之效者也。」是以《書》爲孔子所作。 後儒讀《書》,猥以古史目之,是瞽者無與文章之觀,但耳食人言,而芴昧無知識也。秦博士曰:「古者帝王地方千里。」此則唐虞真史事,比之五服五千里、四海三萬里,廣狹懸殊。若不考疆圉,而謂經皆官書,不容庶士僭擬; 章太炎説。 至於經中美制,則以爲史官諛詞。裂聖作爲四代, 《伏傳》七觀,分類説《書》,不别時代。 等天縱於馬、班,雜纂成編,後世鈔胥檔吏,皆可抗衡木鐸,且似素王無所制作,濫竽俎豆。此廢經之狂吠所由噪也。五譯主張尊孔,博采周秦諸説,證明孔學之大,充滿全球,當日轍環周游,便識地球疆宇之廣;退而奮筆,書如天行,規模宏遠。下俟百世,庶幾皇帝御極,有所遵循。故公羊作《傳》,終《春秋》而樂道堯舜,正謂《尚書》繼「麟經」而作。《春秋》小統之義,尚以俟後, 《公羊傳》:制《春秋》以俟後聖。 秦漢而下,始見施行。若《書經》大統,純爲史臣之筆,是以蛙見説孔聖,猶戴天不知天之高,履地不知地之厚也。誣衊聖經,抑制大學,質諸司寇,能逃卯誅乎!

    世之以經爲史者,大抵因《史記·五帝本紀》後叙堯舜,多采《尚書》,遂從而附和之也。抑知前三帝采用《戴記》傳述孔子之言、宰予之問,明謂擇言尤雅, 《論語》:「《詩》、《書》、執禮,皆雅言。」 不取百家不雅馴之文, 此爲古史。 以其野稗鄙陋,不足垂爲國史,故采經摭傳,用著良模。可見龍門作《記》,尚不肯攙雜古史;而杏壇創經,必更異於譜牒所記也。乃史公既改廬山真面,習久不悟,而班《志》遂有「左史記言,右史記事,事爲《春秋》,言爲《尚書》」之説。故杜氏《左傳序》直謂:「《春秋》者,魯史記之名也。」小司馬補《三皇本紀》,多采緯説。後世《綱鑑》諸書,又依《通鑑前編》,廣搜古事,相矜博洽。文野雜糅,譌誤相沿。而「六經皆史」之説,市虎杯蛇,群入迷霧。外人推測進化公理,尚疑《書》經夸飾; 日本那珂通世説。 且謂黄帝以來,疆域廣博,至姬周,而内地多夷狄,楚則 舌,吴乃文身,嗤笑中國人退化如此。比之子孫不肖,不能守成,如蠶自縛,無以解嘲。「入吾室,操吾戈」,中國學者何以禦之哉!誠知《尚書》之堯舜,非唐虞之真堯舜,則表裏貫澈,可以説經, 六經皆非史舊。 可以論史, 史爲事由,經如法律。改良合軌,辦事有才。 可以博古,可以通今,而才智明達,不患學校乏人才也。謂予不信,試再徵之諸子:其宗旨不同,則所舉堯舜亦異。兵家之堯舜戰争,法家之堯舜明察,墨家之堯舜儉質,道家之堯舜無爲,儒家之堯舜德隆,農家之堯舜耕稼。藉古帝以明學説,皆自以爲真堯舜。 《韓非子·顯學》篇説。 其實堯舜未必然也。子家皆出孔後,立標建幟,各發明一種學説。其所以推美堯舜者,蓋以《尚書》獨載孔聖大統之規,託始堯舜,故諸子亦祖述二帝也。班《志》謂九家皆六經之支裔,豈不然乎?

    《尚書》託古垂法,以堯舜爲傀儡。宰我曰「夫子遠賢堯舜」,正謂《書》之堯舜,政治文明,非若蛇龍同居之景象也。後儒不信及門親炙之評,而從枝葉之絮論,乖離道本,徒逞機辯,違心自是,甚無謂也。《論語》:夏禮、殷禮,杞、宋不足徵。則唐虞之文獻,必更無可據也。緯説:「聖人不空生,生必有制,由心作則,創起鴻謨。」經異於史,尚何疑義之有, 《書經弘道編》説,全非舊史。

    《周禮》爲之傳 「人學」之大標本,道家、陰陽家主之。

    鎔案:舊説《周禮》爲姬周典禮;又以爲周公所制之禮;繼察其禮制,未經舉行,又以爲周公致治之草案。 曲爲之解。 近儒謂《周官》非肇制於公旦,父子積思以成斯業。 牽涉文王,更爲無理。 種種謬説,皆由誤讀「周」字也。不知「周」雖姬周之國號,《詩》曰「周雖舊邦,其命維新」,《金縢》「新命於三王」,《康誥》「作新大邑」,已非蕞爾之「小邦周」可比。故《周禮》爲《書》傳,當解作「周徧」之「周」。周天三百六十度,周地九萬里,「周」乃泰皇統一全球、奄有天下之大名,非武王、周公所得私爲獨有。《周禮》十一言「周」,知皆包全地球之詞。《大司徒》「周知九州之地域, 大九州三萬里。 廣輪之數」, 坤爲大輿,地員如輪。 如此偉議,目爲姬周,何異以管窺天哉!

    周公制禮之説,見於經傳者,亦有據矣。然究非姬周公旦之禮耳。《禮記·明堂位》「周公踐天子位」,「六年,朝諸侯於明堂,制禮作樂」;《伏傳》説同。此《書經·立政》篇之師説也。《立政》「告嗣天子王」,又曰「繼自今,文子文孫」,「繼自今,後王立政」,乃謂將來之王,非姬周之王也。其曰「方行天下, 全球乃稱天下。 至於海表」,則四海、四表,又非姬周之土宇也。其曰「丕訓德則」,即五方五德;杙柯測日之法,則又非姬周適用之儀器也。雖職官綱要,契符《周禮》, 一經一傳,詳略互文。 然周公「若曰」,始終皆用代詞「若」,直以爲家相創制,則拘泥迹象,認假作真,而美玉待沽之義不著,可謂之明經者乎?

    然膠執舊説者,或尚不信也。請以《春秋》事實證之:如同姓不昏,禮之大者也。《論語》:昭公取於吴; 《公羊》、《坊記》説同。章氏謂僻陋在夷,皆以《周禮》爲準,誤矣。 《左傳》:晉公子,姬出也; 犬戎狐姬生重耳,驪姬亦姬姓。 鄭子産謂晉平公内實有四姬;《荀子》齊桓公「姑姊妹不嫁者七人」; 《仲尼》篇。 《漢·地理志》:齊襄公姑姊妹不嫁,令國中民家長女不嫁,名曰「巫兒」,爲家主祠。 嫁者不利其家,民至今以爲俗。若果周公有禮,何敢改異國典? 他若鄫季姬自擇配, 《穀梁》「遇者同謀」。 徐女擇壻子南。又史傳所載魯惠、衛宣、晉獻、晉惠、楚成等,上烝下報,數見不鮮, 章氏謂魯、衛、齊、晉皆秉《周禮》,是其疏謬。 全無忌憚。故人謂周公制禮,吾敢斷之曰:周公無禮也! 禮制創自孔經。 三年之喪,據《魯世家》:伯禽報政曰:「變其俗,革其禮,喪三年後除。」 此史公所擇雅言。 似奉行周公之喪制也。乃滕文公欲行三年喪,其父兄百官曰:「吾宗國魯先君莫之行, 章氏謂短喪之説,内政未必爾。豈未讀《孟子》? 吾先君亦莫之行。」且志曰:「喪祭從先祖。」是周先王皆未行三年喪也。《左傳》:周景王葬穆后,既葬,除喪; 昭十五年八月,王穆后崩,十二月葬。 《春秋》所書吉禘于莊公,武氏子當喪出使,季孫斯居喪不釋官; 且出聘。 《公羊》:哀五年九月,「齊侯杵臼 注 卒」;六年《傳》云「除景公之喪」,皆足證周無三年喪之制。故宰我守舊,以期喪; 周喪期年。 墨家歸喪於儒者;若《春秋》所譏踰越禮法之事,不一而足。人但信周公有制作之權,而不知孔子爲禮義之宗。望文生訓之儒,不考其實,以《周禮》歸之周公,而不知爲《書經》之傳。表裏不分,令人迷罔,此經學所由日蕪也。

    人之稱周公周禮者,或以爲據《左傳》所云:魯「秉周禮」, 杜氏以「五十凡」爲周公史法。别詳《五十凡駁例箋》。 「周禮在魯」之文也。夫盲左作《傳》,往往借託時事,試演孔經, 左氏,魯君子,得孔門經學,故采綴經義,作《國語》。 如太史占《易》,蔡墨言龍,穆姜説《隨》,季札觀樂,成 言《皇矣》,單穆公言《旱麓》,叔孫穆子解《鹿鳴》,以及饗餞歌詩,會聘叙禮,莫不施用經説。故博士以《左氏》不傳《春秋》,謂其不專傳《春秋》也。其曰「周禮在魯」, 兼有《易象》、《春秋》。 正謂大統典禮存在尼山。 孔子魯人。 惟注家誤解,乃云魯守先型。試問:「太伯端委以治周禮」, 哀七年。 其時文王尚幼,周公未必誕生, 有謂太王遷岐,始號周公,太伯所治,乃太王之禮,夫太王乃追稱,《周禮》「惟王建國」,僭越可乎? 果使太伯篤守周儀,仲雍胡爲斷髮戎俗?無忌嫁女魯昭,徵貢百牢,不從天數,子貢據禮糾正。即據孔門之「周禮」言之,皆《春秋》撥亂之通例也。讀書不明大義,安得不徧地荆榛哉!

    《周禮》之爲《書》傳,亦猶《王制》爲《春秋》傳也。昔之講經者重家法。五譯謂説經當依舊傳,否則浮蕩無根,不免郢書而燕説。《書》爲「皇帝學」,《周禮》正爲「皇帝傳」。 外史「掌三皇、五帝之書」。 皇統六官, 小宰所掌天地、四時之官。 《尚書》「乃命羲和」,五節是也。帝制五官,《周禮》無「冬官」,則五極五官。 六官止五官,猶六經止五經,以《詩》包《樂》,故「小宗伯」五官奉六牲。 據帝制以待推爲皇, 《論語》所謂「據於德」。 猶《帝典》之中寓《皇篇》。「天官」統四方,亦猶《顧命》統四嶽。 伯相攝冢宰。 太保畢公爲二伯,以統《刑》、《命》二誓,如羲和統四子,又皇制六官也。大綱既舉,再詳細目:《貢》曰九州,《典》曰十二州,《職方》則内外互舉。 内七、外二。 《書》言侯、甸、男、采、衛五服, 《康誥》、《酒誥》、《召誥》、《顧命》。 《周禮》乃增蠻、夷、鎮、藩爲九服。 驗小推大。 《帝典》十二牧、十二師,即《職方》六裔,《大司徒》十二土壤,《馮相氏》十二辰。《帝典》二十二人,即《馮相氏》十日、十二月。 《範》:「卿士惟月,師尹惟日。」 《吕刑》「五極」,即《大司徒》五土。 五官皆言以爲民極。 《典》之「光被四表」,即《典瑞》土圭致四時。《召誥》土中大邑,即《大司徒》地中王國。《洪範》「五行」,即《小宗伯》五帝。《皇篇》「四民」,《康誥》、《雒誥》「四方民」,即《大司徒》五民。 四方加中央。 《帝典》「協時月,正日」,即《周禮》「正歲」、「正月之吉」。《康誥》「大明服」、 《大誥》「無疆大歷服」,即《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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