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唯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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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唐窥基法师序《唯识》曰:“唯遮境有,执有者丧其真;识简心空,此言成立识者,所以简别于心空之见也。彼许识不空故,心亦识之异名。 滞空者乖其实。”见《成唯识论述记序》。 此非了义。夫妄执有实外境,诚为丧真,不可无遮。而取境之识,是执心故,即妄非真,云何而可不空?若以妄识认为真心,计此不空,是认贼作子,过莫大焉。今谓妄境唯依妄识故有,而实非境,观识则了境无,于是遮境无过。此中境者,均谓所执外境。 妄识亦依真心故有,而实乖真,识者,依作用得名。以作用幻现而无自体故,又杂习染故,所以说之为妄。夫用依体起,故说妄识依真心故有。然用之起也,既不能无习染之杂,故至乖其真,而有妄执外境之咎。 证真则了识幻,故应说识是空。真心依本体得名。见体,则可了知用之刹那幻现,本无实法可得;至习染无根,元为虚诳。然不见体者,则直以作用之与习染夹杂流行者认为实在,此过之大也。 由斯义趣,先以唯识遮境执,次乃除彼识执。

    初遮境执。此在唯识旧师,盛有发明。古时外道小师,并执有实外境,离识独存。小师谓小乘师。 旧师一一破斥,乃令恶见之徒,见不正,名恶见。 闻而失据。其辨证精严,稍见基师两记,《二十论》及《三十论述记》。 名理斐然,犹资研讨。综观外小境执,略检二计,以相质定。曰,应用不无计。此在实际生活方面,因应用事物的串习,而计有外在的实境,即依妄计所由,以为之名。 曰,极微计。此实从前计中别出言之,乃依所计为名,极微是所计故。 应用不无计者,谓或别计有瓶盆等法,离识实有,此虽俗计,然外小实根据于此。 或总计有日用宇宙,离识实有。此依俗计,而锻炼较精;以为吾人日用间所接独的万象,唤做宇宙,这是客观存在的,不须靠着自识去识他才有他的。外小都属此计。 极微计者,于物质宇宙推析其本,说有实微,亦离识有。极微亦省名微。 近人立元子、电子,亦其流也。故今依据旧师,逐驳如次。

    应用不无计者,或计现前有多粗色境,如瓶等物。 离识独存,此即俗计。 不悟此境若离自识便无有物。由分别起,境方起故;分别即识。 若离分别,此境即无。如世所计瓶,视之而白,触之而坚,即由意综合坚白等相,命之为瓶。在计执粗色者,本谓瓶境离识实有;若乃实事求是,则此瓶境设离其视触综合诸识相,果复有何物哉?故知瓶境,理实全无。或复难言:“瓶等粗色,于理不无。视之有白,触之有坚,故乃综合坚白等相而得瓶,奚谓外瓶亡实,从识妄构耶?”答曰:如汝所难,纵令坚白等相果属外物,不即在识,而此坚及白等,要自条然各别,从何可得整个之瓶?汝意综合坚白等相以为瓶境,即此瓶境纯由汝意虚妄构成,离识何曾有如是境?矧复以理推征,坚白等相属外物否,极难置断。如汝所计瓶白相,是诚在外,不从识现。若尔,此白应有定相,云何汝视或远或近,白便差殊。况复多人并视,得白各异。是知白非外有,随能视识而现其相,故瓶白在外,难得其征。又汝谓瓶坚不由识现,此复无据。坚若在外,亦应有定相。今汝触瓶坚,少壮老衰所得坚度,前后不同,一人之身,自少迄衰,前后屡易,实是无数人,但从其相续而视为一人耳。 各人触坚,更不一致,是知坚非外有,亦随触识而现其相。故坚相在外,如白无征。据此,则坚白等相均从识现,综合为瓶,纯由意计。意识虚妄计度。 外粗色境,理定不成。计有心外粗色境者,此于理不得成立故。

    如上所破,虽遮俗计,复有知解精者,能不定执瓶等个别实物,终计离识实有外界。彼计日用宇宙自离识而实有。 故或难言:“瓶等粗色,许非实有,我亦无诤。坚白等相,虽从识现,岂无外因而识得现?若无外因识得现者,应不视时识恒现白,亦不触时识恒现坚。今既不尔,坚白等相,自有外因,理当成立。”应答彼言:识现坚白等相,有境为因,是义可许。但此为因之境,定不离识独在。云何不离?以境与识为一体故。一体,故得交感。由交感故,假说境于识有力为因,令带己相。带者似义,见《识论述记》。己者,设为境之自谓。此言由境有力为因,方令识现似境之相也。 如是言因,义应许有。今汝言外因,便不应理。何以故?汝计外因者,许离内识而独在故。内外离隔,两不相到,两不相亲,既无交感之方,焉有为因之义?故汝计有外界为因,得令内识现坚白相者,悉汝妄计,义不应许。僻执外界与彼计执一一粗色境者,根柢无殊,妄习起故。

    前所陈义,虽甚易知,然人情封着,难以涤除,恒滞近习,不达神旨。如往世小师,曾以现量证外境有,以为诸法由量刊定有无,一切量中,现量为胜,故举此为征。如世人言,我今见色,乃至触触,下触字,名词,谓一切境界。 若无离识实境,宁有此觉,我今现证如是境耶。其为说如此。夫言法之有无,宜以现量楷准,此诚谛论。独其所谓现量者,则以眼接色乃至身触触而有色等觉云尔,故亦说名现觉。斯则近似乱真之说也。据实言之,有色等觉时,即能见已无,不名现量。所以者何?眼等识现量证境时,于境不执为外,以无计度分别故。后时意识起,虚妄分别,乃执有外境,故色等觉,唯在意识。觉意识分别。 与正见,感识现量。 二时不俱,则此觉时,能见感识现量。 已入过去,宁许有是现量证外境有。应立量云:起此觉时必非现量,是散心位;意识散动,名以散心。 能见已无故;如散心位缘过去百千劫事。缘者思虑。 至我所谓现量,既不执外,斯乃证外境无,异汝所云。

    又汝言现觉色等之时,其能见现识于前刹那成已灭无,即所见现境,亦复与彼能见俱时谢落。故汝所云色等现觉,实已不及现境,此境已灭故。复立量言:起此觉时必非现量,是散心位;境已无故;如散心位缘过去百千劫事。

    又如梦等时,等谓幻觉。 虽无外境而亦得有此觉。我今现见如是色等,汝能以此许梦等时,实有色等外境否耶?汝若不许,则于余时现觉,何因缘故,定执此境离识实有?余时,谓非梦幻时也。

    在昔大乘,如前遮讫。彼乃不伏,设难自救。一举忆持,仍成现量,证外境有。忆持者,记忆之代语。 谓由过去眼等识,于尔时现受外色等境,今时意识方能忆持。先若未受,今何所忆?由忆持故,应许过去世感识是有非无,即此识于过去世现所受外境,亦决定有。由斯许曾现识,现量曾有境,是义极成。曾者,过去义也。

    次以梦征,仍信有外境。梦觉二识,若同无外境者,世能自知梦境非有,其觉时境亦无,例应复自知。今故应诘:梦心无有境,觉时便知无,觉识境既无,何不知非有?既不自知觉境非有,宁复能知梦境定无?返复推征,应信觉时识,外境定实有。

    今勘彼二难,但逞肤谈,不研理实。姑先释初难。汝以今识忆持,决定由过去识于尔时现受外色等境者,是义不然。应知过去感识,缘非外境,我非不许。非外境者,以与识不离故。如世虚妄分别所执为离识实境者,与此所谓境不相应故。然过去识,缘非外境,刹那俱灭,识是刹那生灭,境亦刹那生灭,无有暂住法故。 但由想力有遗习故,想者心所之一,详《明心下章》。心缘境时,想与心相应而于境取像。此想力用不唐捐故,必有习气遗留,故所缘境之像赖以保存也。 今时意识,由念势力令习现起,习者前念想之遗习。 得忆前境,是名忆持;念者记忆,为心所之一,见《明心下章》。 非由曾时识缘外境故,后方有忆。汝以忆持证先现见实有外境,理实不然。如实说者,汝举忆持但可证有过去现识,曾现受非外境,实无有如汝所计外境为曾所现受故。故汝举证,祇自唐劳。

    复释次难。梦境非心外实有,必觉时方知。如处梦中,终不自知梦境非有。其觉识境,亦非心外实有,必真觉时方知。世间虚妄分别,串习蒙昧,如在梦中。诸有所见,皆非实有,未得真觉,恒不自知。至真觉位,方能如实了知绝无如世所执外在实境。非不许有境,但不许有如世所执外在实境耳。 既许眠梦得世觉时,知先梦境非有;应从虚妄得真觉时,知先妄习所执境亦无。义既相齐,何庸疑难。

    上来酬对,已足匡迷。极微计者,复当勘定。梵方外道,本已创说极微,逮佛家小师,则其说益盛。今此虽不暇详稽,要其大端相近,可以略言。诸立极微者,大抵执极微是团圆之相,而以七微合成阿耨色。中间一微,四方上下有六微。如是七微,复与余多数的阿耨色。 合,辗转成几等或大地,乃至无量世界。毗婆沙师说诸极微无相触义。无触者,不得互相逼近故,距离远故。 如彼说者,吾今所凭之几,其所有阿耨色实如无数日系,然吾身实凭焉而不忧其坠陷,其俶诡有如此。

    大乘不许有实极微,诘难外小,恒以有无方分相逼。若言极微有方分者,既有方分,应更可析,可析者便非实极微。若言微相圆故,所拟东非是东,西等亦尔,无有方分者。萨婆多作是计。 此亦不然。极微无方分,即非色法。遂立量云:极微应不成色,不可示其东西等故,犹如心法。成极微非色已。又汝粗色即诸极微,粗色外无极微,极微外无粗色。当复立量云:汝粗色应不成色,体即极微故,如汝极微非色。成粗色非色已。遂立量云:手触壁等应无对碍,非色法故,如虚空等。如上三比量,返证极微定有方分。有方分故,必更可析。物之可析者,必无实自体。由此,汝说极微实有,义不得成。

    当时小师,如古萨婆多师、经部师、正理师。是三师者,又主极微或极微所成和合色,为感识所亲得之境,证成极微实在。至极微如何而直接成为感识境,则萨婆、正理解说互异。大乘复一一遮之,略如下述:

    古萨婆多师执实多微各别为境,彼计众多极微,皆有实体,云实多微。 如瓶等为眼识境时,实即一一极微各别为眼识境。所以者何?一一极微体是实有,若多微和合,成瓶等粗显境,但是和合假法。瓶等合多极微而成,即无实自体,故名和合假。 眼识缘实不缘假,须有实体方能引生眼识故。感识缘实不缘假,见《明心上章》。

    大乘遮曰:各别极微,纵许得为感识缘,彼计极微有实体,得为引生感识之缘借故。此姑纵之词。 定非感识所缘。非是感识所缘虑故。 何以故?识于所缘起缘虑时,识上必现彼所缘境相故。今眼等识上无极微相,故知极微非感识所缘。

    经部师执实多微和合为境。一处相近名和,总成一物名合。 此说一一实微,非眼等识境,眼等识上无极微相故。若多微和合而成瓶等粗显境,体虽是假,眼等识上有此相故,故为眼等识境。

    大乘遮曰:汝和合色于识非是缘。此言缘者,藉义。识不孤生,必有缘藉,如青色为缘,方引生了别青之眼识是也。此中意云,经部所谓和合色如瓶等者,固非眼等识生起之缘。 何以故?彼体实无故。彼者谓和合色。此无实体,是假法故。 凡为所缘缘者,必有实体方能为缘引生识故,非无体法得为此缘故。参看后文所缘缘中。

    正理师执实多微和集为境。和义见前。不为一体名集。 此说诸极微一处相近,辗转相资,各各成其大相。如多极微集成山等,多微相资,即一一微各有山等量相,故与眼等识作所缘缘。上缘字,缘虑义。下缘字,缘藉义。

    大乘遮曰:极微和集位与不和集相资位,其体是一,如何相资能为大物发生感识?量云:汝相资极微应不与感识为其所缘,即极微相故,如不和集相资时。又如汝说者,亦有量等相一过。如俱以一亿极微作瓶瓯,瓶瓯相应同一,以极微头数相资等故。今既瓶瓯二相各别,故知非是相资量等方为感识缘。

    萨婆、正理,并主极微为感识所可亲得。其持论初不本之实测,而出于思构,故大乘一一难破之,彼亦无以自救。或有问言:“外小创发极微,颇近晚世科学思想,而大乘独一往遮拨,何耶?”余曰:大乘本玄学之见地,以遮拨实微,固其宜也。外小若仅在世间极成之范围内假说极微实有,世间极成义者,即在实际生活方面或经验界,假定万象为实有。略见《大论真实品》。 固亦与科学在经验之范围内假定元子、电子为实有者,同其旨趣。顾自玄学言之,则对于世间或科学所假定为实有之事物,不能不加以驳正。何则?玄学所求者为绝对真实。所谓实体。 世间或科学所假定为实有之事物,从玄学观察,即泯除其实有性,而齐摄入绝对真实中故也。若于现象而洞见其实体,即现象本非实有,只此实体是唯一实在。 或曰:“所谓极微或元子、电子者,不可说为实体欤?”曰:恶。是何言?实体者,所谓太易未见气也。本《易》《干凿度》。《易》具变易、不易二义。虽变动不居,而恒如其性,故即变易即不易也。佛家以不变不动言如,似偏显不易义,而未若大《易》以即变易即不易言之为更妙也。此体本不可名,姑强以易名之耳。太者,赞辞。未见气者,此体至虚,而不属于有。夫气,则有之至希至微者也。气之未见,所谓无声无臭至焉者也。善谈体者莫如《易》。玄奘《上太宗表》云:“百物正名,未涉真如之境。”以此议《易》,奘师实不解《易》也。 虚而不可迹,不可以迹象求。 故无不充周,若有迹象,即有方所,则不能充周也。圆满之谓周,不息之谓充。 故遍为万有实体,充周故为万有实体。 其得以极微或元子、电子言之耶?其得以实体为细分之集聚耶?胜论外道说极微亦名细分,彼计心物皆有极微,似即以极微为实体。吾国今日学子,甚倾心唯物之论,颇遇人言实体不必说得玄妙,只是元子、电子而已。

    总前说而观之,大乘遮拨外境,甚有义据。夫识对境彰名,才言识,便有境。如何可言唯识无境耶?原夫境识以义用分,义用者,因其作用不一故,即义分境与识。 而实全体流行,非可截然析成两片也。唯其非顽然之体,故幻现能所相貌。名识为能,是能知故。名境为所,是所知故。 但就相貌言,则能所相待,不可说能生于所,亦不可说所生于能。然能所偕同而无封畛可得,寻不着境识间底界划故。 则虽欲离析之而固无从也,所谓全体流行者以此。夫由吾自身以迄日星大地乃至他身,自身已外,有一切众生身。 皆境也。自身境与自识不离,夫人而知之。自身境者,以自身望自识,亦是境故,是所知故。 日星大地乃至他身等境,皆为自识所涵摄流通而会成一体,初无内外可分。乃人尽昧焉,以为此皆离自识而独在者,果何据耶?日星高明不离于吾视,大地博厚不离于吾履,履即触识。 他身繁然并处不离于吾情思,是故一切境相与识同体,感而遂通,其应如神,以其一体本无离隔故也。据此,则唯识为言,但遮外境,不谓境无,以境与识同体不离,故言唯识。唯者特殊义,非唯独义。识能了境,力用殊特,说识名唯,义亦摄境。岂言唯识,便谓境无?然或有难言:“信如境不离识者,则科学上所发见日用宇宙,即自然界。 所有定律公则等等,纯为客观事实,虽自识不曾了别及之,而此事实之为信有自若也。如缺乏科学知识者,即于科学上所发见底事实多了别不及,而其事实之为信有自若。 必言境不离识者,于义何取?”余曰:理之难言,为其多泥于一曲也。唯识不谓无境,即所云定律公则等等,何尝不许有此事实,只是不必问此事实耳。这些事实底研究,可以让诸科学,故玄学不必问也。 至若识于当境了别,固名境不离识,当境者,当前之境故。 然了别不及之境,要亦识量所涵。但了别之部分,或因作意力故而特别显现。作意见《明心》下。 了别不及之部分,只沉隐于识野之阴,识遍照故,假言识野。阴者,形容了别不显现处。 固非与识截然异体,不相通贯;如其作意寻求,此境亦得豁然明着。以是征知,凡所有境,当了别不及时,实未曾离识独在。汝以科学上定律公则等等,纵了别不及,其信有自若,以是证成外境,毋亦未窥理要而泥于一曲乎!

    夫境不离识义者,岂惟梵方大乘夙所创明,即在中土先哲,盖亦默识于斯而不肯衍为论议耳。征其微言,约略可见:“合内外之道”,《中庸》之了义也;合内外者,即是心境浑融之诣。盖诚明之心通感天下万有而无碍,所谓境随心转,无有对待纷扰之相。 “万物皆备于我”,子舆氏之密意也;会物归己,正是唯识了义。若有物与我为对,则我亦是一物耳。既物莫非我,则我亦无待以立也。而言我者,假为之名耳。物我之相都亡,是立于无对者也。到此方信得自家生命元来无限。若其落于物我对待之中者,则是自丧其无限之生命而成乎一物已耳。 “仁者浑然与物同体”,程伯子之实证也;伯子之言,同己于物,然与孟氏意同。 “宇宙不外吾心”,陆象山之悬解也。慈湖己易盛弘师说。 逮于阳明昌言“心外无物”,门下诘难,片言解蔽。语录有云:“先生游南镇。一友指岩中花树问曰:‘天下无心外之物,如此花树在深山中自开自落,于我心亦何相关?’先生曰:‘汝未看此花时,此花与汝心同归于寂。汝来看此花时,则此花颜色一时明白起来,便知此花不在汝心外。’”其持说精到如此。故知理有同然,华梵哲人,所见不异。程陆王诸师,稍涉禅家语录,并不曾窥法相唯识典籍,而所见适与之符。然大乘诸师多流于分析名相,如二十等论成立唯识以遮外境,全用形式逻辑,虽复名理可观,而空洞的论调嫌多,颇近诡辨。凡大乘论文几都不免此病。至中土诸师不肯驰逞论议,其宏大渊微之蕴偶流露于笔札语录,虽单辞片语,往往意思深远,玩索不尽,特非解人则莫之悟耳。 原夫唯识了义,要在会物归己,而实际夐焉无待;物即是己,则己亦绝待也,特假名为己耳。实际者,本体之代语。会物我于一原,即夐绝而无待之本体于是乎显现矣。人生之真实而非虚幻,即在此耳。 摄所归能,而智体炯然独立。心能分别境,亦能改造境故,故说为能。境但为心之所分别,及随心转故,故说为所。智体者,智即本体,故云智体。智义见《明宗章》。若切近言之,即本心是已。设问何谓本心?应答彼言:人人隐微间有个自鉴之明,不可欺瞒者,即本心也。只此是人生所固有的神明而不曾物质化的,故说为本体。 所以遮彼外执,执有外境,名以外执。 欲令悟玆本根。本根即谓本体。 执则内外纷歧,执有外境,则外尘与内心相对,外物与内我相对,而一切纷歧,不相连属。 悟则内外融释。悟无外境,则一切纷歧之相俱以泯除,故云融释,言一切相都消融释散而无有所执也。 夫万物皆感而遂通,万有皆思之所及,故一言乎识即已摄境,一言乎境便不离识。境识为不可分之全体,显则俱显,识于境分别显现时,境亦与之俱显。 寂则俱寂。识于境不起分别时,是之谓寂,境亦与之俱寂。 一体同流,岂可截然离之乎?必谓境离识而外在,是将自家生命与宇宙析成二片也,有是理乎?

    夫境识同体,本无内外,然世皆计执有外境何耶?人生不能舍离实际生活,无弗资万物以遂其生长者。郭子玄曰:“人之生也,形虽七尺,乃举天地以奉之。故天地万物凡所有者,不可一日而相无也。一物不具,则生者无由得生。”其言虽近,乃有远旨。然人以资物为养之故,遂乃习于取物,习字吃紧。 而妄计物为心外之境,役心以驰求之。迄串习既久,则即以习为心而逐物不反,无有厌足,其外物之执乃益坚。执之相貌,略分总、别。别执有一一实物,如瓶盆等。 方分空相,由斯而起。如依瓶而计执有东西等分位,此即空间相也。 总执有实外界,所谓日用宇宙。 混同空相,由斯而起。混同者,十方虚空浑是空洞而无异相故,故云混同。人心总执有实外界,遂计有个空空洞洞的空间,故万有于中显现。 空相起故,时相即俱。横坚异故,假析时空。于横的方面计有空间相,于竖的方面计有时间相。 理实时相即是空相,形式不异。过、现、未三世相,历然沟分,犹复纪之以符号,如为干支以纪时数。 表之以器具,如钟表上之分秒等。 故分段时相,实空相之变形也。起外境执时,空时相定俱起。若不执有外瓶等实物者,则方分空相将于何起?若不执有实外界者,则混同空相亦自不起。空相无故,即时相亦无。以理推征,故知空时相实随外境之执以俱起也。 空时相起故,外境执乃益坚,由有空时相故,更增外境以实在性。 辗转增迷,人情所以无悟期也。

    已遮境执,次除识执。夫执有外境,故假说唯识以遮之。不离识之境,理应许有。然世所执离识而独存之外境,则本无有,特由妄识计执以为有耳,故说外境唯识所现。假说者,以非实有识可唯故,其义见下。 若复妄执内识为实有者,则亦与执境同过。盖识对境而得名,则其形着也,不唯祇作用幻现,凡言识或心者,本依作用立名,然复有别义,亦不妨假目本体。详《明心章》。 实乃与妄习恒俱。取境之识,恒挟妄习以俱起。习云妄者,以无根故耳。 此识既杂妄习,所以亦成乎妄而不得为真心之流行也。此处吃紧。 故识无自性,亦如外境空而无物。自性犹言自体。盖所谓识者,非有独立存在的自体故。或曰:“外境实无,故说为空,而识以作用幻现故名,即非全无,云何亦说为空耶?”曰:外境以本无故,说之为空。识以无自性故,说之为空。空之情虽异,而其为空则同也。 故彼执识为实有者,与执外境等是迷谬。维昔大乘虽说唯识以破境执,然又虑夫执识为实者,其过与前等也,故乃假说缘生,以明识相虚幻无实。缘者,藉义。众相互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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