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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破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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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查破计中,子目有八,今约为子丑等项,以答破之。

    子项

    案来破甲目曰“一元之体”,乙目曰“众生同源”,丙目曰“宇宙一体”,今并入子项而论之。核破者此中议论,竟于吾书字句不能通晓,由其全无哲学的常识,故迷谬至此。吾本不欲说此直话,但欲不说而不忍。昔读《五灯》,见宗门大德呵斥昏狂,不稍宽假;奘师拒诸道士之请译《老》注,词甚严峻,盖皆从真实心中流出。人之有失,若己有之,不忍纵容令其藏护,非欲故与人以难堪也。查来破,首引吾书《功能章》文云:“熊君曰:‘功能者,一切人物之统体,非各别。’又曰:‘即宇宙生生不容已之大流,泊尔至虚,故能孕群有而不滞;湛然纯一,故能极万变而不测。天得之以成天,地得之以成地,人得之以成人,物得之以成物。芸芸品类,万有不齐,自光线微分、野马细尘,乃至含识,壹是皆资始乎功能之一元。而成形凝命,莫不各足,莫不称事,斯亦谲怪之极哉!’”以上破者引吾文,而彼遂于次节施破云:“此乃以万有为所成者,功能为能成者。能即功能之能,成即成形凝命之成,天地人物得之以成天地人物之成,今故应难曰:力按:破者于本文之前,引吾《转变章》破作者一段文,以其无关,今略未引。 若有能成者,当分染净。若是其净,不可成染;若是其染,不可成净。染净不俱,云何世间有二法可说?又能成者,为常、无常。若是无常,不名成者;若是其常,常即无成”云云。此下,不具述。据此,则将吾文中“天得之以成天”等句,竟误解功能为能成,天地人物为所成,如此读书,似不曾有眼目者,宁非怪事?吾书此等文句,征之古代哲学钜典,其相类者不可胜举。如《韩非子》《解老》云:“天得之以高,地得之以藏,维斗得之以成其威,日月得之以恒其光,五常得之以常其位,列星得之以端其行,四时得之以御其变气”云云。此类文句,自古无有妄解道为能成,天地万物为所成者。今例以破者之解,必将谓老子之所谓“道”者,同于宗教家所立能成天地万物之上帝,此非古今未有之奇谈耶?又如“易有太极,是生两仪”,如破者之解,亦必以太极为能生,两仪为所生,岂不冤杀《易》《系》作者?又如《佛地论》言:“诸经论说法身诸佛共有,遍一切法”云云。如破者解,必将以法身为所有,诸佛为能有。如兄弟多人共有田宅,而法身遂成诸佛身心以外之境界,便不得说为实体,即法身之名,亦不得立。如此岂不冤杀释尊。上来略举数例,足明吾旨,而能成所成之谬解,宜不待博喻而后释。至破者于丙目“众生同源”下,复申前项迷谬之说,略云:“今应问熊君;万物皆资始乎功能之一元,何以天得之但以成天而不成地与人物?广说乃至何以物得之但以成物而不成天地与人?”须知能成所成之邪执既舍,于此自尔无疑。物各如其所如,故说“如如”。“乾道变化,各正性命。”“乾道变化,各正性命”,即物各如其所如义。 此等无上甚深义趣,破者自无从了知。但来破复云:“又彼号称湛然纯一之功能,既成天矣,何以又能成地与人物?广说乃至既成物矣,何以又能成天地与人?真所谓莫名其妙者矣。”此个“莫名其妙”,汝何独难我?经不云乎:“一切法亦如也,至于弥勒亦如也。”汝试问释尊:何故一切法皆如?弥勒亦如?释尊必将大施一棒,杀汝狗命。“狗命”二字,正喻妄想,不是骂汝。须知现前如如的道理,用不着妄想推求。 下文犹复有难,愈琐愈迷,毋庸逐答。

    破者不晓文句,已如前说,今更言其迷于义旨者。如来破云:“首斥世之为玄学者,构画搏量,虚妄安立,如一元、二元、多元等论,以是驰逞戏论,至于没齿而不知反。今乃谓‘万有资始乎一元’,是忽不自知早堕入一元论中而他人是哀也。”破者此等攻难,实无理之极。本书《明宗章》,首明玄学所穷究之本体,元非可看作客观独存之境界而寻索之,道在反求实证,故不以哲学家之构画搏量虚妄安立为然。其与哲学上一元论之不同,乃根本精神互异,读者苟虚心详玩吾书全体意思,甚为彰着。至《功能章》显神用之不测,而说万有资始乎一元,此即《瑜伽》说圆成实性譬如无尽大宝藏之意。《瑜伽》卷七十四,取喻无尽宝藏者,显神用无穷。 彰其无待,假说为一;有待则不足于用矣。 明其体物不遗,假说为元。所谓遍为万法实体,而无有一物得遗之以成其为物者。 此即方便显示总相,何至误会为与哲学上一元论同其旨趣耶?如徒截取“一元”二字而为武断,则经论处处皆明无我,而涅槃四德乃曰“当乐我净”,如破者解,此所言“我”,不亦陷于外道计我之见乎?且评议人书者,必不可不通其书之大旨。本书以方便显示本体之流行,但假有施设,而实无建立。《唯识章》末云:“窃谓体不可以言说显,而又不得不以言说显。”则亦无妨于无可建立处而假有施设,即于非名言安立处而强设名言。又曰:“体不可名,而假为之名以彰之。”下章“恒转”“功能”诸名,所由施设,此标论趣所谓空拳诳小儿者是也。见《智度论》。本体上不容着言说,唯证相应,然为彼未证者引今自证,故假与言说,以资引诱,而言说实无可执也。如持空拳诳引小儿,小儿既被引,空拳元无物,言说则亦空拳耳。 至《功能章》末云:“故乃从其炽然不空,强为拟似,假诠恒转,令悟远离常断。伪说功能,亦显不属有无。”此则随说随扫,所谓不可为典要者是也。理之极至,超绝言思,强以言表,切忌执滞,故本论实未曾有所建立。而破者妄计同于中世哲学上之一元论,何其无识一至此极?

    来破又云:“三藏十二部经中,固未尝有以众生为同源,宇宙为一体之说。”吾不审破者此语果据何经?而敢为如此背理之言。非至无慧,亦断不猖狂至此。夫言乎习气流转,则众生咸其自己,宇宙亦由其自业发现,固也。如“君子坦荡荡,小人长戚戚”,两人底宇宙全异,由其作业异故。 若论到众生本性,则同此一极如如,焉得妄为差别?众生性体既无差别,即“心同分、法同分”义成,又安得谓宇宙本来隔截互异哉?如前所说,君子小人宇宙各异,却非其本来如此,小人本来与君子同一坦荡荡的宇宙。“心同分、法同分”,详见《大论》及《百法论》。分者类义,心相类似,曰“心同分”,否则他人有心吾不得而忖度也。法相类似,曰“法同分”,如异洲土坏同是地故,异方品物同是物故。树起马湛翁先生《新论序》曰:“睽而知其类,异而知其通,非天下之至精,其孰能与于此?”破者不主众生同源,经说“法身诸佛共有,遍一切法”,此作何解?又言:“云何自证法?”谓:“诸佛所证,我亦同证,不增不减。”树唐译《楞伽》。 如非众生与诸佛同体,同源即谓同体。 何得成佛有同证事?破者若必以极端个人主义推之于玄学领域,而谓众生本源各别,则是本体界元属众多分子孤立。为有数量?为无数量?若言无者,犯无穷过;若言有者,既有定数,便是死局,而变化之道穷矣。此非以细人之衷测化者欤!须知人生限于形气,囿于熏习,虽若千差万别,而其恒性之大同者,终不容泯灭。佛说“真如亦名遍行”,谓无有一法而不在故。儒先说“不为尧存,不为桀亡”,亦符此旨。性者万物之一源,一切人所同具,故“不为尧存,不为桀亡”,言尧桀圣狂虽异,其性则同一。 奚谓众生而不同源?斯理之昭,其可诬哉!

    来破丙目“宇宙一体”下,设难虽多,而实罕有理论上之价值,纯是任臆矫乱,无足酬答。然念破者缚迷,仍为略辨。查来破云:“如熊君宇宙一体之计,推其设义,应无渐次可行大地之理,应下一足至一切处故。”此难虽本之《二十论》,然在今日,理论期于精检有据,不贵空言诡辨。纵如所云,若境界非一者,应许一微为一境,或七微所成阿耨色为一境。若尔,则下足时,即下一足便踏无量境界,云何得有渐次行大地义?是汝所陈,适足自陷。下文数番举难,过患同前,琐琐空谈,何须深辨。唯所谓“一多皆就分位施设假立”云云,此在俗谛,吾非不许。而吾所谓“宇宙一体”者,则乃融俗入真,亦得云“即俗诠真”,现前即是无差别相,何事横生对碍。此处吃紧。 此天地万物一体之说,与不坏假名而说实相之旨,实相即本体之异语。假名者,凡世语所谓天地万物,所谓宇宙,所谓现象界,皆假名也。即于见象而识得本体,所谓山河大地即是清净本然,元非离现象而别求本体,故云不坏假名,而说实相。 并是称理极谈,不必妄分同异于其间也。然破者又否认绝对之“一”,有“既言绝对,即不可谓之为一”之语,此病乃极不细。所谓一真法界之“一”,破者将作何解耶?智虑短浅,而敢于轻议,窃为破者惜之。又查来破,复依吾书检举七义以相难,一难交遍义为一体,据《转变章》注文,而难破云:“观此‘人人各一北京’之言,明明说非一体,而又谓宇宙真为一体者何耶?”不知《功能章》据胜义,真谛理故,亦名胜义。 《成色章》即俗诠真,故皆言一体。至若《转变章》谈活义处,则于一理齐平之中而极尽分殊之妙,一理齐平者,理之极至,无上无容,言诠尽废,故云尔。 证真而不违俗,所以成其活义。破者闇于会通,故乃妄兴攻诘。二难圆满义为一体,据《转变章》注,引王船山“大化周流,如药丸然,味味具足”等语,而难破云:“夫药丸之味味具足,由先混合而后成,岂大化亦先混合万有而成者欤?又医病制丸,非止制一,丸中纵具众味,而此丸犹异彼丸也。故此所云,非真一体。”破者此等攻难,乃绝无价值。喻取少分,凡取喻,不能求其与所喻本义完全相合。 诸论诸疏,皆有明文,善因明者,无不知此。今乃单就喻中翻驳,何其不守论轨至此极耶?三难全分义为一体,据《成色章》“分即全之分,全即分之全”等语,而难破云:“全即一体之异名,一体既待成立,则全亦非极成。全不成故,分亦不成。”如破者此说,全分俱不成,则为绝待之一矣。是既证成我义,何故下文又否认一体耶?若以万物有逆异相攻便不得为一体者,当汝左手张弓而右手拒之之时,汝将谓两手非汝一体耶?四难中心义为一体,据《成色章》万方与中枢喻,而难破云:“案彼万方中枢之言,明明非一,而谓一体,不解何谓?”破者试思汝神经中枢与汝四肢百骸亦是一体否?下文所难,陋劣更甚。所谓一体,元非一合相,见《金刚经》。 一体之中有分化,分化而成其一体。神变无方,焉可思议?五难增上义为一体,据《成色章》“互相系属,互相通贯”等语,而难破云:“案彼所计,以理诠释,皆彼此增上义,非彼此一体义也。”破者此难,尤无意义。如非一体,便互相隔绝,何得增上?汝目视手持足行,都是增上缘用,将谓汝目与手足既互相增上便不得为一体耶?六难仁爱义为一体,据《明心章》引罗念庵说,及《明宗章》注“一人向隅,满座为之不乐”等语,而难破云:“案彼所计,但说疾痛相连,不说肥瘠无关。数视侄疾,返辄安眠,虽贤者不免。世间幸灾乐祸,投井下石者,又比比皆是也。乌足以证成众人之心即一人之心乎?”破者此段说话真无忌惮矣。须知汝所云“肥瘠无关”及“投井下石”之心,此乃因拘执形躯而起之染污习气发现。《明心章》下所列诸染心所法,汝所云“心”者属之,此心乃是后起,非本心也。本心廓然大公,便不随顺躯壳起念,即无间我汝,焉有“肥瘠无关”及“投井下石”之事?本心真诚恻怛,无有作伪,焉有“数视侄疾,返辄安眠”之事?若其“数视侄疾,返辄安眠”与“肥瘠无关”“投井下石”者,皆染污习心用事而障其本心者也。此处吃紧。 此等处,须是真真切切做过反躬察识工夫,便自见得。记曰:“不能反躬,天理灭矣。”此语真是“一掴一掌血”,与佛家“观照”义旨同符。今人绝不自反,放失本心,而遂以后起染污习气为心。世尊哀愍众生颠倒,如处长夜,此真莫可如何也。来破又云:“若须作宇宙一体观,方能大悲,大悲无缘,作观须缘,云何而能相应?”此种设难,毫无道理。正以悲不待缘,验知一体自尔。众生苦,众生不净,即是佛自心中创痛,以众生与佛本一体故。如吾手足疮痕,便自痛楚。设有问故,答者必曰:手足其一体也,而能已于痛楚乎?断无有妄人狂言曰:彼观手足一体然后痛楚也。佛法至真至实处,即在示人以反求本心。此义宏深,不是心理学所谓内省法。 如其舍此,而多闻名相,固前人所讥为入海数沙。即谈空说有,矜玄炫妙,毕竟笼统无据。王船山所谓“如鸟画虚空,漫尔矜文章”者是也。迩来国人言学,群趋考据,则以外人有考古学而相率乐为之。考据固学问之一涂,吾亦何可反对?然为考据之业者,必菲视言义理者,亦可顺俗而曰言思想者。 以为不根之谈,此则未免太蔽。破者自负读过佛书,而犹不识得一“心”字,其忍不自反欤?七难唯识义为一体,以谓“唯识非唯一识”,此固据旧师义以相难。不知他心既是自心所行境,即他心与自心的是一体通贯。如齐王不忍牛之觳悚,谁能隔绝之乎?至作业受果等等不同,则乃习气乘权,是后起事,而非其本来如此也。来破又谓吾“于心之上,更增益一宇宙生生不容已之大流”,并据《明宗章》注“此中直指心为体,却是权说”与《明心章》上“心非即本体也”等语,而谓吾于心之上增益一本体。不知吾所谓“宇宙生生不容已之大流”,即是恒转异名,实将本心推出去说,却非于心上增益一物。此义在吾《明心章》上,不妨细玩。然又言“心非即本体”者,盖一言乎心,便与物对。虽云本心之“心”,其义不与物对,然恐人执着名字,将纯在动端上认体,而不知在动而无动处识体,故言“心非即本体”。欲明感物而动之心非即本体,实非于心之上增益一本体。马祖即说“即心即佛”,而又说“非心非佛”,此是何义?仁者切须用过实功,勿遽寻思戏论。

    丑项

    来破丁目“反求实证”,此段言说,全无聊赖,如云:“熊君有言‘十年来患脑病,胃坠,常漏髓,背脊苦虚’,是则熊君是否已止观双运,实证本体者,岂非尚未能有以见信于世欤?”此等戏谑,是否足言讨论学术耶?且佛亦患背痛,见《杂阿含经》。人生不得无病,此何可怪?

    来破又摘《明宗章》注“一人向隅,满座为之不乐”等语,而难破云:“依据圣言,终不能亲缘他心。”不知亲缘与否?在对境之识上说,犹足研讨。当别为文论之。 若说到本心,此即自性流行,元无自他间隔,所谓“心、佛、众生,三无差别”是也。亲缘与否?非此所论,诚知此义终非破者可喻,然世不乏有眼目人,故略及之。

    又复当知:《明宗章》谈本心,即显体上无差别。本心谓体。 故就本体流行处,如所谓“一人向隅,满座不乐”者,征明座中众人之心即是向隅之一人之心,元来无二无别。此是方便显体,而破者始终不悟,乃引《解深密经》说“识所缘,唯识所现”及“无有少法能见少法”等文,以相难云:“据此圣言,凡是所缘,唯识所现,‘无有少法能见少法’,如何今一反求,即见众人之心即是一人之心耶?”如此设难,直令人怜其闇昧而未可如何。经言唯识道理,无实能取所取法,与此中直指本心,义理各有分际,如何可牵在一处,令相抵触?吾更问汝:经言一切有情之类,缘有佛性。汝亦将曰:“依据圣言,‘凡是所缘唯识所现’,‘无有少法能见少法’,如何今者却见一切有情皆有佛性,岂不圣言自相违耶?”须知众人之心即是一人之心,无二无别,此实待反求而后见,不反求则终不得见。

    寅项

    来破戊目“真如为体”,其首段云:“熊君言:‘真如一名,大乘旧以为本体之形容词,而以一翕一辟变成天地人物之功能为本体,是则以一翕一辟为真如也。’试问凡读佛书者,有此种一翕一辟之真如乎?以予所据思惟如性之圣言,则所谓如性者,即如所有性。经云:‘如所有性者,谓即一切染净法中所有真如,是名此中如所有性。’此复七种,一者流转真如,谓一切行无先后性。乃至七者正行真如,谓我所说诸道圣谛。而熊君一切不知何耶?”破者此中所引经文,不知破者果解得否?七真如名义,见《深密》等经。余处尚说有十真如及六种无为等。无为亦真如之代语。 破者仅知此七,而乃谓我“一切不知”,岂不怪哉!吾不欲闲谈名相,今诘破者:汝引经言“如所有性”云云,释真如义。“如所有性”究作何解?汝且平情静气,深心思惟,何谓“如所有性”?莫漫诵说成语,以不解为解,自欺欺人也。须知“如”谓如常,表无变易,护法所释,犹承经旨。护法只是在用上建立,所以差毫厘而卒至谬千里。若其训释真如一词,则犹本经义,但亦止训释不差而已。若谓实见此理,则由其学说之系统以求之,吾不敢许也。 既了如义即无变易义,或省言不变亦即易之不易义。 则“如所有性”之旨易明。经言“如所有性”者,谓即一切染净法中所有真如,是名此中如所有性。此言真如遍为万法实体,实体即无变易,在净法中常如其性,在染法中亦常如其性,荀子“不为尧存,不为桀亡”之说,亦符此旨。 不增不减。易言之,即一切染净法所本具实性,恒如常故,故说“如所有性”云云。然复当知,如上所说,亦只于变易法中见不变易,一切染净法皆属变易法,曰一切染净法中所有真如,即是于变易法中见不变易。 即说不变易名“如”,即谓实体。昔者远公著《法性论》曰:“至极以不变为宗,得性以体极为则。”得性犹云尽性,体极者,体乎不变之极方是尽性。设问:何谓不变?曰:以化言之,万变之繁,万象之纷,缘有则而不可乱,此有则而不可乱者,易所谓“至动而贞夫一”也,即此见不变也。以吾人生活言之,视听万变者也,而视恒明,听恒聪。聪明者,天则也,亦“至动而贞夫一”之谓也,亦即此而见夫不变也。若乃目盲于五色而失其明,耳聋于五声而失其聪,是谓“物化”,则失其不变之极,即失其性也。 罗什三藏见之,叹曰:“边国人未有经,便闇与理合,岂不妙哉!”故知此理非由外铄,人人反求便自证知,实无奇特。至如七真如十真如等等,只是随义立名,非谓真如果有多种。恐厌繁文,此姑不述。

    上来所说,于变易法中见不变易,即说不变易名“如”。元不曾悬空去想一个不变易法,以为根底,来说明变易,此其所以无妄。此处吃紧。 犹复当知,实体是怎样的一个物事,此不应设想。若作是想,便是妄想,便当受棒。故三藏十二部经中,从来没有道得实体是怎样的一个物事,只在变易法中见不变易,即说不变易名“如”,亦即名体而已。《大易》变易不易二义,亦是此旨。 故“如”谓如常,本形容词,而亦即以为名词。即以名本体故。 此义甚深难知,愿破者勿以轻心掉过。

    前来已释经旨,今当解说吾书。查来破谓吾“以一翕一辟变成天地人物之功能为本体”。破者须细玩《唯识章》末,斥责护法等于用上建立一段文字。盖用上建立,便将体用截作两片,所谓真俗条然,深乖理极。条然者,各别义。 吾书则就本体之流行处立言。体不可直揭,而从其流行强为拟似。拟似犹言形容。 顽空不可谓体,故必有用,假说流行。流行即是用之代词。 流行即体,元非异体有别实物。流行者即是本体之流行,故不可说其异于体而别有实物,若认流行为有实物者,便与体对待而成二片矣,此不应理。 流者不流之流,万有波腾而常寂;行者不行之行,众象森罗而皆空。故乃即用即体,即转变即不变,以此假说功能为本体。立义似创,而旨不违经。来破又谓吾“以一翕一辟为真如”,此则不了我义。一翕一辟所以成变,此即流行之妙也,即神用之不测也。然但曰一翕一辟,则未可名“如”。真如亦省称如。 唯夫恒转之一翕一辟,而翕若故反,故与辟反。 以成乎物。疑于恒转不守自性,恒转即是功能异名。 然同时则有辟之力,以战翕而胜之。即辟以其至健,运乎翕而使之随转,翕随辟转。 是则翕非果与辟反,而适以成其辟。于此可见,辟者为恒转自性力之显发,而终不物化以失其自性。此足征恒转之常如其性,亦即于变易中见不变易。故吾书实未尝即以一翕一辟名“如”。唯于一翕一辟之中,辟恒运翕,“恒”字吃紧。 而常不失其恒转之自性,“常”字吃紧。 即流行即主宰,是乃所谓“如”也。此理非由外铄,直须反诸本心,自明自了;向外求解,终不相应。佛家破主宰,破执有梵天、神我等主宰耳。此等主宰意义是拟人的,故成邪妄,必须破斥。然亦仅可破拟人的王宰,若必谓一切无主宰,则吾心何以应万感而恒寂然不昧?万变万象何以至赜而不可乱?故主宰者,即于变易法中而见不变易,是名主宰,亦谓之如,亦即谓本体。故王宰义即是体义,乃佛家秘意。若不明乎此,将谓佛家一往遮拨王宰,岂其然乎? 总之,吾以翕辟说明变易,而即于变易中见不变易。名为谈变易,实则变易即是不变易。至破者所引经文,本不涉及何谓变易,即不能据此一段经文,以难吾之翕辟成变义。破者须将此段经文,如其本义而求解,于吾书亦依吾说之系统以理会之。但有其融通之义可言者。经云“染净法”者,即谓色心诸行,此亦即是变易法。而经言“染净法中所有真如”云云,便是于变易法中见不变易,此即吾与经旨相通处也。或复难曰:“诚如公言‘辟恒运翕,云云者,则不应有染法。”曰:辟恒运翕者,言乎本体之流行也。染法者习气,此与形俱始,乃属后起。染法乘权时,其本体未尝不在,特障而不显耳。不然,胡谓染法中亦有真如耶?

    来破又云:“熊君以因缘说真如缘起,亦显背圣言。圣说真如缘起者,但有所缘缘缘起之义。盖当正智以真如为所缘缘而生起时,能引自无漏种为因,亲生一切无漏诸法,非谓以真如为因缘能亲生一切染净诸法也。”破者此段话,既不解我义,又不了经旨。吾书中何尝“以因缘说真如缘起”耶?吾假施设功能,以显本体之流行,其义屡见前文。细按《新论》,《新唯识论》省称。 有以真如为因缘义否?《功能章》明明曰“功能者,即实性,非因缘”。又曰:“一切人物之统体,非各别。”旧立赖耶含藏种子,便是各别为因缘,今此功能则不尔。 大义炳然,何堪诬乱!破者误会一翕一辟为真如,故作是计耳。至“真如于正智为所缘缘”之说,此虽大乘诸师所言,释尊初无此说,可考《阿含》。 然善解亦自无病。若不善解,便是谤佛。汝以正智为能缘,真如为所缘,是真如成为能缘心外之境,此非戏论而何?须知正智缘如之说,假名智为能缘,即此能缘,恒自明自识故,假说缘如。即义说如为所缘,而实无有能所可分,智即是如,非谓异于正智而别有如体为智所缘缘也。本书《明宗章》所谓“自己认识自己”,义本宗门,此即正智缘如之的解。谓之自明自识自证均可。 《明心章》上有一段谈返缘义,亦可参会。须是本心呈现露,方说此事。若纯任习心作主,则本心障而不显,凭何说自明自证事耶?学者不反求诸本心,但分析名相是务,乃言正智缘如亦有四分,四分义,详《成唯识论述记》。 则真如遂成为所缘境相,等诸演若迷头,实堪哀愍。至来破所谓“当正智以真如为所缘缘而生起时,能引自无漏种为因,亲生一切无漏诸法”,护法诸师有知,亦当呵斥。据护法义,正智缘如时,只是正智挟缘真如体相,挟者逼附,挟缘即是能缘入所缘,冥合若一。然虽云挟缘,毕竟说真如体相作相分,说正智为能缘见分,实已分别能所。 此时冥证如故,离诸法相,何所谓无漏种亲生无漏诸法耶?岂以真如为无漏种新生之法乎?护法亦无此邪计。护法所误者,在以如为相分耳

    卯项

    来破己目“种子为体”,其首段文云:“当知经论建立种子,有其因缘。世间外道,或执无因,或执不平等因,谓诸法皆共一因,而此一因不待余因。如有执一大自在天、大梵、时、方、本际、自然、虚空、我等,体实遍常,能生诸法,是故世尊出现于世,宣说缘起正理,显示诸法空相。谓一切法依他众缘而得生起,因果平等,都无自性。是故不说一法为诸法本,能生能成一切诸法,三乘圣教,《中观》《瑜伽》,莫不如是。说唯识者,亦以方便显示缘起,表无我性,世亲护法亦如是”云云。破者此中过失极大,一不了缘起说之变迁故,二不了种子义之变迁故。云何不了缘起说变迁耶?世尊为愍众生迷执无因外因种种邪见,难入正法故,无因者,谓计执万物无因而生。外因者,如计执从大自在天或大梵等等而生者,是谓外界有独存之实法,而为吾生之所自,故云外因。 先于声闻法中说十二缘生,令自观生,非无因,亦非外因故。缘生亦名缘起,缘者由义,由此有故彼有,此生故彼生,说名缘生。十二缘生,见《缘起经》等。今说缘生故,非无因;然此缘生,即显吾人生活内容唯是种种作用相依有故,却无待于外故,故非外因。 十二缘生者,所谓无明缘行,无明者,黑闇义、惑义。行者,造作义,自意中审虑至发为身业语业,通名“造作”。有无明故,行乃得生,故说无明为行之缘。众生所有造作,皆依惑故有,伏曼容所谓“万事起于惑”,亦此旨也。行缘识,识者分别,由惑而有造作,同时亦依造作而有虚妄分别。凡人于造作时,必有解释与俱,然其解释即是虚妄分别,无正解也。识缘名色,有虚妄分别故,名色即俱有。“名色”一词,今不及释,旧说即谓“五蕴”。案五蕴者,即赅吾人心身与世界而通名之耳,识亦在五蕴中,而别出言之,以分别力殊胜故。说识于名色为缘,即别法望总法为缘。 名色缘六入,有名色故,六入即俱有。六入者谓“六根”,取境力胜故,故特举之。案六入即是向外追取的六种工具。 六入缘触,有六入故,触亦俱有。识依根取境时,领似其境而起变异,此名为触。 触缘受,受者领纳于境,而有情味。由有触故,即有受生,故说触于受为缘耳。 受缘爱,由有受故,爱亦俱生,爱力滋润生故。 爱缘取,由有爱故,取即俱生。取者追求义,种种追求故。 取缘有,即前行乃至受,为爱与取所滋润故,转名为有。 有缘生,由有故,说有生。 生缘老死。由有生故,便有老死。 此十二缘生,亦名,‘十二支”,谓无明为一支,行为一支,乃至生为一支,老死为一支。又名“十二因缘”,即此十二支,以此有故彼有,此生故彼生,名因缘故。今此中略释十二支名义,据《缘起经》等,与基师《唯识述记》四十七所说有异。基师据护法种子义及第八识而为诠释,此非元初本义,故不尽依之。 明众生如是结生相续,谓无明与行,乃至老死,此十二支、相缘而有,所谓众生生命,即此诸缘幻结而不散失,故相续不绝。 乃纯就人生论上立言,是为缘起说最初本义。十二缘生说,大端极精切,学者须实体之身心之间。 自后大乘诸师谈缘起者,虽复不废十二缘生,然实别有阐明。大抵进于宇宙论上之观察,而依据阿毗昙人“诸法从四缘生”之说,明一切法缘起无自性,即众缘都空。以此方便显无实宇宙。《中论观因缘品》偈曰:“因缘,次第缘,缘缘,增上缘,四缘生诸法,更无第五缘。”青目释曰:“一切所有缘,皆摄在四缘,以是四缘,万物得生”云云。此中所谓因缘,通色法心法皆有。所谓次第缘,缘缘,唯心有法。次第缘者,谓前念心为缘而能引生后念心故。缘缘者,谓能缘心以境界为所缘缘而得生故。青目释缘缘通一切法,非正义。 所谓增上缘,亦通色法心法皆有。案《观因缘》品先叙述四缘,而后乃一一遮拨,文繁不及引。原夫四缘之指,已明一切法依众缘生故,都无自性,即由一切法无自性故,而众缘亦都无自性。以众缘唯是依一切法假施设故,众缘空故,一切法空。一切法空故,众缘空。是则阿毗昙人所施设者,大乘犹从而遮拨。不施设四缘,无以成缘起义;不遮拨四缘,更无以明缘起胜义。方设即已含遮,虽遮亦何妨于设。大乘依彼施设故遮,依阿毗昙人所设而故为遮之。 方显缘起正理,若有设无遮,即有实众缘和合而生诸法,是则成为构造论,而深乖缘起正理。 令入法空,证知实相,实相即实体之异语。 此为大乘缘起说。校以《缘起经》所谈,不得不谓为一大变迁。《缘起经》止谈十二缘生故。 然大乘学至无著世亲兴,始唱有论,而多与龙树提婆立异,故其谈缘起亦显背《中观》之旨。无著作《摄论》授世亲,始建立实种子,彼之种子是实有的,故说为实种子。 而别立赖耶识以含藏种子。遂说赖耶中种与诸法互为因缘,诸法谓前七现行识,赖耶中种子与前七现行识作因缘,而生起前七现行识为果。然前七现行识熏发习气,亦潜入赖耶而成为新熏种子,是前七现行识又与赖耶中种子作因缘,而新熏种子乃为其果云。自无著至于护法,其言因缘,与以前说因缘者异指,当别为文详之。 又说八现行识有增上等缘。现行者,现前显现义,即识之异名,今联识作复词用。彼立八识,故云八现行识;现行识相望,互为增上缘;复言等者,等取所缘无间二缘。 自其立种现互为缘生,而种子如众位集聚,现行诸法亦如多数分子集聚,如是而谈缘起,有立无遮,明明成集聚论。比元始阿毗昙人所言,更为死煞,此义当别论之。 若与《中观》相较,则此真为戏论矣。案验之无著世亲立说系统,事实如此,其可视为与已前大乘《中观》说法为同趣耶?自非入主出奴,何至有此见地?故缘起说在大乘师自无著世亲以后,乃不善变而失妙义。昔尝与友人言,自无著迄于护法之种现缘起说,却亏他构造一个宇宙。 而破者乃一切不曾留心考索,所谓不了缘起说变迁者此也。云何不了种子义变迁耶?无著以前诸大乘师,未说种子有实自体。有实自体者,犹言个别的实物。 如敦煌出《大乘稻芊经》本谈十二因缘有云:“识者以种子性为因,业者以田性为因。”东晋译本略同。 此解释行缘识义,行者业之异名,参看前十二缘生中。 几乎以种子为识之况喻词,非谓别有能生识之实法可名为种也。自无著《摄论》盛彰种子六义,其一曰“刹那灭”,谓此种子前灭后生,非是恒常之体故。其二曰“恒随转”,谓此种子自类相续故。每一种子、皆是前灭后生,而不断绝,如吾昨日之我与今日之我,只是前灭后生,自类相续故,非是昨我不灭恒住至今。又彼计不断者,以不遇对治故。此条颂文在第三,想因文便,今以与第一义次比,故先第二义叙之。 其三曰“俱有”,谓与所生果法俱时而有故。彼计种为能生因,现行识是所生果,俱时犹言同时,因果二法同时有故。 其四曰“决定”,谓此种子各别决定,不从一切一切得生,种子是个别的,故各别生果,决定不相杂乱,非谓一切种各各能遍生一切法。 从此物种还生此物。此物种子,还生此物,而不生彼物,所以为各别决定。 其五曰“待众缘”,谓此种子待自众缘,方能生果,非一切时能生一切,若于是处是时遇自众级,即于此处此时自果得生。如眼识种子,必待空缘明缘及根依等众缘遇合,而眼识种子方得生自家眼识果。 其六曰“引自果”,谓此种子但引自果,如阿赖耶识种子,唯能引生阿赖耶识,如稻谷等,唯能引生稻谷等果。以上据世亲释。 详此六义,明明谓种子为个别的实法,而与现行界作能生因,依彼所计,一人底全宇宙、即是八现行识聚,即此八现行识聚,得说为现行界。 能所条然,种子是能生,现行是所生。 因果条然,种子是因法,现行是果法。 不容淆乱。种子界与现行界,不可淆乱而并为一谈。 种子个别,各生自果,都不容淆乱。上来所说,种子如众粒集聚,现行诸法亦如多数分子集聚,义实如是,岂可矫诬?《瑜伽》第五,说有七种子,今此乃举《摄论》者,《瑜伽》网罗宏富,种子义但是泛说及之。《摄论》首成立唯识,其谈种子始成有系统之学说,故此归本《摄论》。 逮至护法,并建本有新熏两类种子,彼计一切种子底来源,有是法尔本有的,有是从现行识熏发而新生的,故为两类。 其过尤重,俟后略谈。故种子义,自无著以下,始建立为实法,而穿凿不嫌太过,前此大乘诸师盖未有如是说者。而破者绝不究其变迁之概,乃以无著派下之种现缘起说,谓与《中观》同趣,曾不悟其以集聚之谬论坏缘起之胜义,可毋辨哉!可毋辨哉!集聚论者不独昧于观变,乃其无以入法空而证实相,则尤为过之大者。

    来破又云:“熊君计有恒转实体,不从因生,能生万有,违佛缘起性空之理,已同外道胜性邪说矣。”此则完全不了我义。吾假说恒转,以方便显示本体之流行,此与数论胜性有何相似?彼实有所建立,此则但是假说。参看子项中“破能成所成”一段文,及“破拟一元论”一段文。 彼立胜性,是妄构一恒常法为根柢,以说明变化,此则于流行识体,此语吃紧。 绝非悬空妄构。参看寅项谈真如文。 两义判别,奚啻天坏,而破者乃一例诋为邪说,恶乎可哉?至云“违佛缘起性空之理”,尤所未喻。诸佛菩萨说缘起者,在当时元是应机说法,若其真实义趣,只欲明诸行性空,令证实相而已。诸行者,色心诸法之都称。诸行无自性故,即是性空。 识得此意,即不沿用缘起说,而但无背于诸行性空之理,则不得谓之违佛非法。况缘起说之内容在大小乘已屡变,如前所述者耶。须知本书所说一翕一辟、刹那顿变义,翕辟即是变,此变顿起即灭,故是顿变,非渐变。刹那刹那,都是如此。 自一方面言之,刹那翕辟,顿起顿灭,无实色法,无实心法,无实宇宙,即是诸行性空之理,何背《中观》?又自一方面言之,刹那翕辟,顿起顿灭,即是不起不灭。顿起而即顿灭,不曾暂住,则未尝起个甚么物事,故是不起。既不起矣,则何所灭耶?故云不灭。理实翕辟皆幻,元无起灭。 参详吾书《转变章》及《功能章》末。故乃变而不变,行相空故,实相湛然。诸行之相既空,当下即证实相湛然不虚妄义。 此实上符《中观》了义,孰是有智,而忍诋以邪说哉?

    来破谓余“不了立种深意,遂生三误:一误现界以种子为体,二误现界以真如为体,三误两体对待有若何关系。三误蔽于中,妄言发于外,谓‘自护法说来,真如遂成戏论也’”云云。破者遂乃分三端以破我,今亦准彼三端而答破之。

    来破一曰:“其误现界以种子为体者,彼以‘护法计有现行界,因更计有功能沉隐而为现界本根,字曰因缘。功能为现界之因,隐而未显;现界是功能之果,显而非隐。两相对待,判以二重,功能为能生,其体实有;现界为所生,其相显著。截成两片,故非一物。显而著相者,其犹器乎?隐而有体者,其犹成器之工宰乎?’案熊君所陈护法大概,并非护法之旨。护法说现行生种,种起现行,种子前后自类相生,皆是因缘。功能现行互为因果,互为能生,互为所生,皆待缘生,而岂但以功能为现界本根,字曰因缘耶?而岂但以功能为能生因,现界为所生果耶”云云。破者此番辨难,于各个问题全不分别,可谓笼统已极。须知现行生种,种起现行,种子前后自类相生,此是三个问题,不容淆乱。今分别言之:云何“种子前后目类相生”?据护法等义,既已建立种子为现界本因,然则此种子为如何之体?是恒常法欤?抑为生灭法欤?解答此一问题,则说种子是生灭法,而非恒常法。每一颗种子,皆是前后自类相生,故说前念种与后念种作因缘。如吾昨我方灭,今我方生,即是昨我与今我作因缘。 云何“种起现行”?彼所为建立种子者,本以说明现界。彼计现界,必有实法作根柢,为其所从生故。若不尔者,现界即无因而生,不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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