辛三、学共不共止所摄禅定之理。分二:
壬一、释论文;壬二、出品名。初中分三:
癸一、教修禅定;癸二、断止之相违品;癸三、如何修止之理。初中分二:
子一、应修止之因;子二、教断止之相违品。今初:
如是精进生起已,应当心住三摩地,
人若其心极散乱,如居烦恼齿隙中,
由於身心寂静故,种种散乱不能生。
如前所说於善踊跃之精进发起已,心应安住三摩地,心为沉掉所散乱之人,如居烦恼毒兽之齿隙中。云何断除散乱耶?由於身心愦闹诸欲分别等寂静故,三摩地相违品之种种散乱则不生也。
子二、教断止之相违品:
是故应断世间法,亦当舍离诸分别。
是故身寂静之方便,应离世间亲友等愦闹。心寂静之方便,应悉舍五欲等一切分别。经云:诸散乱者,世间禅定尚罕能生起,何况无上菩提?故乃至未得无上菩提心不应散乱也。
癸二、断止之相违品。分二:
子一、离世间愦闹等;子二、断邪分别。初中分二:
丑一、辨世间贪着之事;丑二、如何断之。今初:
由贪染着财利等,故於世间不能离。
依於我我所执,内贪着有情,外贪名利文词等故,即不能离世间染着,故於彼诸染着之事,应断离也。
丑二、如何断之。分四:
寅一、辨对治相;寅二、生起对治之方便;寅三、愦闹之过患;寅四、依阿练若之功德。初中分二:
卯一、劝应断贪着;卯二、辨能断贪着之对治法。今初:
是故欲尽断贪等,智者应当如是知。
是故为尽断外内诸贪着,於取舍善巧之智者,如下所说,应明辨思维也。
卯二、辨能断贪着之对治法:
己知先须具足妙止已,始生妙观遍伏诸烦恼,
故应最初先勤求妙止,现前成就不贪世间心。
先於随一善法所缘,修专注一境,远离沉掉,引生身心极其调柔之乐,是为止。次知以通达常遍具足空性之见,遍伏三界烦恼及其种子,以观察实际法义之力,能引身心极其调柔,是为观。当修如是止观时,应先求止。若不先成就止,妙观不起故。止者,亦以於外内世间身财等无贪,现证喜乐而成,贪身财,即随沉掉自在转故。
寅二、生起对治之方便。分二:
卯一、离内贪有情;卯二、断内贪名利。初中分二:
辰一、贪之过患;辰二、知过应舍。初中分五:
巳一、勿遇可乐事;巳二、诃五欲诳惑;巳三、得已仍不知足;巳四、障碍解脱;巳五、虚度暇满。今初:
若人自性是无常,现前复贪无常法,
彼於千生流转中,欲见所爱不可得。
贪之过患者,谓自身速死无常之者,若复正贪着亲友等无常法,彼贪着所爱者,由彼异熟,千生之中,或能一见所欲可爱之境耶?不能见也。
巳二、诃五欲诱惑:
若不见时心不欢,不得平等安乐住。
若不见悦意者,又复如何?若不见彼,则不欢喜,意不安乐,令心散乱,不能平等住三摩地,亦不能得安乐也。
巳三、得已仍不知足:
见已仍复无厌足,如前贪爱所逼恼。
从见所爱之法,由贪着故仍无厌足,还如前欲见未见之时,仍为贪爱所逼恼也。
巳四、障碍解脱:
若其贪於诸有情,能令真性遍盖覆,
亦能损坏厌离心,终为忧苦热恼逼。
以此之故,若贪着於诸有情,亦於真性普遍盖覆,为现量亲见胜义谛之障。由贪着有漏法故,亦能坏厌离生死之心,不能得解脱。悦意之人,最後亦决定相离,终为忧恼所逼也。
巳五、虚度暇满:
若人如是邪思维,能令此生无义逝。
若唯於欲境,思之不忘,此生当无义空过,暇满便成虚度也。
辰二、知过应舍。分二:
巳一、思维过患;巳二、断彼之理。初中分二:
午一、广释;午二、摄义。初中分三:
未一、失坏大义且引入恶趣;未二、勿近愚夫难与为侣;未三、依彼无益有损。今初:
由於无常亲友故,卍字法轮亦能坏,
善根相等诸愚夫,同行定趋於恶趣,
善根不等能相引,依止愚夫何所为。
为速散无常之亲友,不变卍字之解脱,及证彼方便之正法,亦能失坏,愚夫善根相等,与彼同事而行,决定趣於恶趣。若诸圣人,今得人身,能引善根不相等者,依止愚夫异生何为?所欲之义不能成办,增长非所欲故。
未二、勿近愚夫难与为侣:
一刹那间成亲友,於须臾顷复成仇,於欢喜处生瞋怒,取悦愚夫诚难事。
说饶益语反生瞋,於我利益复遮止,若於其言不听茫,顿起瞋心入恶趣。
心相续不坚固故,一刹那间能成亲友,於仅略说一恶语之须臾顷复能成仇。於欢喜处,令作善法,亦生瞋恚,异生愚夫,难於取悦,於己有益之语,亦生瞋恚也。不仅此也,且於我为利益因之善法,多方遮止。若不听其言,即於我生瞋,入於恶趣。
未三、依彼无益有损:
胜者嫉妒等者诤,劣者生慢赞生骄,逆耳之言生瞋恚,谁依愚夫能获益。
友愚夫者因其人,自赞毁他生大罪,乐着生死谈论等,任何不善皆能生。
又愚夫者,於胜己者嫉妒,於相等者诤竞,於劣於己者起我慢。若赞叹之则生骄矜,若说逆耳之言则生瞋恚。谁能依於愚夫得饶益乎?不唯不得饶益,又复狎近愚夫,则对彼愚夫,赞己毁他,为王贼等乐着生死之谈论,任何不善皆定能出生,故不应与愚夫为侣也。
午二、摄义:
如是於我及於他,由此唯能成损害。
若尔,於我及彼愚夫,由此互相亲近,互为恶友,唯有损害而已。
巳二、断彼之理:
彼既不能利益我,我亦不能成彼义,於彼愚夫当远避,暂遇欢喜作恭敬,於彼不应太亲密,
仅如常人斯为美,犹如蜂采花中蜜,惟从其处取法义,宛如从昔未相识,不相亲昵住愦闹。
若尔,愚夫异生,既不能利益於我,我亦不能利益於彼,故应远避愚夫,乐处寂静也。若偶尔相遇,宜欢喜为作恭敬,令彼欢悦,亦不应太相亲密,仅如暂遇之通常人,远离贪瞋而已,斯为善也。如村内行乞食等时,亦应如蜂采花中之蜜,於色等无所贪着。资生行道,为法义故,受取法衣僧伽黎等。於诸士夫,如昔从未相识,应离亲昵愦闹而住,亦犹如是。
卯二、断外贪名利等。分二:
辰一、有境之罪;辰二、境之罪。初中分二:
巳一、我慢之过患;巳二、贪着之过患。今初:
我有利养及恭敬,我为众人所欢喜,
若起如是骄慢言,死後当生大怖畏。
我得众多利养,我受恭敬,我为众人所欢言,若说如是等骄慢言,由我慢及贪着之罪,当堕地狱中,死後发生可怖之事也。
巳二、贪着之过患:
是故若由愚痴心,贪着种种可乐事,
彼彼总皆成虚空,唯能生起苦自性,
故诸智者不应贪,由贪能生怖畏故。
是故於有利事业愚昧无知之心,所贪着之种种境,彼彼总归皆成虚空,其果唯能发起苦性。是故於取舍善巧者,於利养不应贪着,由贪能生恶趣怖畏故。
辰二、境之罪。分二:
巳一、欲境不可保信;巳二、毁誉无所损益。今初:
诸法自性散离故,当坚信解当观察,
若能获得多财利,亦能获得美名闻,
尽其所有名利聚,所欲於我皆无干。
虽有此诸所贪之境,而不可保信,彼皆决定自性散离,当坚信解,当深观察。虽得如是利养众多,名闻显扬,而死时名利之聚,凡所欲者,悉皆无关,死时彼等悉皆不能相随去故。
巳二、毁誉无所损益:
若有他人骂詈我,赞扬於我有何乐,
若有他人赞扬我,骂詈於我何不乐。
於毁誉不应贪瞋,若有他人背骂我,有人当面赞我,何足为喜?有障其欢喜者故。若有他人赞我,或有人骂我,何足为忧?毁誉不能高下我,故於彼不应贪瞋也。
寅三、愦闹之过患。分二:
卯一、愚夫难近不应贪着愦闹;卯二、引证。今初:
有情胜解种种别,如来尚难令欢喜,况复恶人如我者,故於世法勿贪着。
不得助时既加诃,得利之时复讥毁,有情自性难亲近,云何能令生欢喜。
有情胜解种种差别,不能尽人悦之。佛以种种事业,为作利益,尚不能令彼欢喜,况不知其意乐,如我之恶人不能得其欢心,更何待言?是故应舍狎近世间之意乐。彼诸有情於不得援助者,则轻之曰:彼先世不作福德所致也。於得利养者,则又毁之曰:彼行於邪命也。彼等自性难以习近,故彼诸愚夫云何对我能生欢喜?不生欢喜,故不应狎近也。
卯二、引证:
愚夫唯求自利故,非得自利不欢喜,
愚夫一切非亲友,是诸如来所宣说。
何以故?愚夫无论如何,唯求自利,此外更无他事,能令欢喜,任何愚夫异生,悉不可为亲友,是诸如来之所宣说也。《月灯经》云:「凡夫不可为亲友,纵与彼说如法语,意不信从生瞋恚,现前显示凡夫行。」又云:「纵久亲近诸愚夫,後时仍复成疏远,愚夫体性既广知,智者於彼不依止。」
寅四、依阿练若之功德。分五:
卯一、伴侣殊胜;卯二、处所殊胜;卯三、养命殊胜;卯四、分别殊胜;卯五、不散乱殊胜。今初:
丛林鸟兽及草木,从不能为逆耳言,
与彼同游则安乐,何时我能与为侣。
多闻智者,勿与愚夫为侣,应住林间。林间鸟兽树木,皆不能为逆耳之言,与之为伴,则得安乐,应当发愿,何时我方能与彼等共住也。
卯二、处所殊胜:
石室废祠空舍宅,或住浓荫大树前,佛子何时能如是,於家无贪无顾恋,
无主摄持之住所,自然成就空旷地,自在受用无贪着,何时我得居其处。
处所谓山岩地穴,或空废天祠,或大树近旁,尽其所有可乐住处,悉可居住。於家宅等先舍弃已,欲後不复取者,应当发愿,何时能於家宅,不复回顾,无所贪着。无主摄持之所,自然空旷之地,自在受用,於身财等悉无贪着,应当发愿,我何时方能住於其处也。
卯三、养命殊胜:
一鉢支身度时日,蔽体唯依粪扫衣,
此身脱然无藏护,何时住此无畏处。
土鉢抟食,以度时日,着他人所弃不用之衣,无可窃掠者,此身虽脱然独处,不作藏护而无盗贼等怖畏,何时方能如是而住?当再再发愿,亦应修加行也。
卯四、观察殊胜。分二:
辰一、於身贪之对治分别观察;辰二、於亲友贪之对治分别观察。今初:
亲身无常往屍林,昔人白骨纵横处,我身可怖亦如是,何时心能泊然住,
我身腐朽出恶臭,贪食腥膻狐狸等,闻之裹足不敢近,当来必有如是事。
於自身起无常作意者,当往屍林,观昔时他人死後之屍骸,与自身相等,同具可怖之法,应当发愿,何时我心方能泊然而住,观我此身亦具如是法也。应如《般若经》所说,起膨胀等想也。生起不净想者,谓我此身当来必成朽腐,贪食不净之狐狸等,闻其臭气,亦厌恶不欲近前。如是思维,观与屍林之屍身无别也。
辰二、於亲友贪之对治分别观察。分三:
巳一、不应贪着亲友;巳二、明其故;巳三、等同一处一日之伴侣想。今初:
唯是此身出生时,与生俱来骨肉等,
若尚散坏各分离,余亲爱者何待言。
应断与亲友不离之贪着,此唯一之自身出生之时,与之俱来之骨肉等,尚且散坏,各各分离,由各各不相系属之业自在而来之余亲友等,其必分离,更何待言!当作速疾散离想也。
巳二、明其故:
生时独来一人生,死时亦唯一人死,
若他不能代受苦,奚为姻亲作障碍。
暂时共住,於彼无所贪着,生时独自生,死时独自死,依彼造集罪业,异熟苦等,若他人不能代受,何故为亲而障碍善法?毫无利益,故不应贪着也。
巳三、等同一处一日之伴侣想:
宛如世间行旅人,偶尔同投止宿处,
如是三有旅途中,偶尔受生同一处。
如诸同行旅者,偶於一日,同投一止宿之处,由业力故,於三有旅途中,同一种姓,亦唯是血脉等之关联,同一生处受生而已,不应贪着也。
卯五、不散乱殊胜。分二:
辰一、智者应依阿练若;辰二、依阿练若之功德。今初:
眷属环绕徒悲苦,应及四人尚未来,
从床榻上舁身起,当早独往丛林间。
生之终不外乎死。死时诸世间亲友,悉为忧恼所逼,应及早乘未有四人从家宅床榻上舁举其屍体之前,往森林中依止阿练若也。
辰二、依阿练若之功德。分三:
巳一、无忧恼逼;巳二、善品不坏增长;巳三、故我应依阿练若。今初:
既无亲知亦无怨,孑然一身住闲静,
计我此身早已死,即令今死复何恨。
住丛林间有何功德?无能生贪瞋之亲,亦无惧作损害之怨,唯此一身,住寂静处,舍诸亲友,未死之前,已作如死之想,远离贪着,虽死亦绝无人为之忧恼也。
巳二、善品不坏增长:
任令何人住於前,不能令我生忧恼,
若修随念如来等,无能令心散乱者,
故我一人当独往,郁茂葱茏林薄间。
住阿练若,虽有怨亲等住於其前,悉不能以忧恼损害等,扰乱此住森林者,修随念如来等,解脱及一切智道,故智者应离愦闹住林间也。
巳三、故我应依阿练若:
无多忧恼常安适,一切散乱皆寂静。
是故住极其欣悦身心安乐之森林,易得养命之具,无多扰恼,无病等故,能生安乐,一切散乱悉皆寂静,我应一人孑然独住,损恼少善法增长故。
子二、断邪分别。分二:
丑一、於五欲修厌患;丑二、於阿练若修欢喜。初中分三:
寅一、思维受用五欲果有怖畏;寅二、思维身等体性不净;寅三、思维能生众多不可受乐事。初中分二:
卯一、劝勤修善法;卯二、思维五欲过患。今初:
舍置别余邪思维,为令此心平等住,
亦为调伏自心故,我当一心勤精进。
欲心害心等,别余思维,悉皆舍置,修二种菩提心,我当专注一心思维法,平等住心,亦当依彼修实际义伏断烦恼,故应励力发勤精进也。《勇猛长者所问经》云:「复次长者出家菩萨,住寂静处,应当思维,我今何故住寂静处,唯住寂静非善行也。乃至何故我今住寂静处,应令所修善法圆满故也。」
卯二、思维五欲过患:
若於今世若後世,诸欲唯能生衰损,
今生杀缚及刑刖,後世能成地狱苦。
贪着五欲,现生後世,诸欲能生广大衰损聚,此生若杀若缚若割截刑刖,後世能成地狱等。《妙月女请问经》云「以欲为因有情堕地狱,贪着五欲成饿鬼畜生」云等。
寅二、思维身等体性不净。分二:
卯一、观屍林相思维过患;卯二、配合生时现法思维。初中分六:
辰一、所贪味者无果;辰二、最後不外弃於屍林;辰三、於自他身不应悭贪守护;辰四、不应施以装饰;辰五、应极怖畏;辰六、於衣所覆者不应贪着。今初:
匍匐男女鬼卒前,为彼再三作祈请,或诸罪业或恶名,为彼一切非所畏。
我宁趣入恐怖中,亦宁耗损诸财物,若於彼身能抱持,善哉我心亦欢喜。
彼唯骸骨更无他,不能自主亦非我,何故於彼深好乐,爱着不能趣涅盘。
於男女鬼卒之前,再三启请,唯愿我之匹偶,与我某甲,常得共住。为彼女故,我宁不避诸罪,或被恶名,乃至杀戮等灾祸怖畏,亦宁趣入。为彼之故,耗损一切财物,亦所不恤,但於彼女之身,常能抱持,不亦善哉。如是好乐贪着之身,骸骨之外,更无他物,从初以来,非有自在,亦未属於我,毫无所用,何故极其爱乐,周遍贪着不趣涅盘?应断欲贪,勤趣解脱道也。
辰二、最後不外弃於屍林:
初时殷勤好护持,後时惊愕何如此,先为他见或未见,恒以衣等覆其面。
汝昔迷恋贪着者,今仍如前现量转,鸟鸢啄去现其形,何故汝今欲逃避。
若彼女人,初美妙时,殷勤爱乐,藏护扶持,及时观之,乃大惊愕。未至屍林以前,他人或见或否,有衣等覆其面。汝烦恼贪着之面,今正现量转,死时於屍林中为鸟鸢等啄去其衣,极其显明,如是见时,何故逃避?尔时亦应贪着也。
辰三、於自他身不应悭贪守护:
昔时若为他眼见,汝心悭惜极防护,
云何今为他啄食,汝心不惜不防守。
若他人目视汝之妇女,汝亦耽耽防守其身,今为鸟鸢等啄食之时,汝何不守护?应仍贪着守护也。
辰四、不应施以装饰:
若见如斯朽肉堆,鸟鸢狐狸所食啖,
何於鸟兽肴膳前,花鬘旃檀庄严供。
复次,於屍林中,鸟鸢狐狸等见此朽肉,亦以为食。於鸟等所食之物,何故以花鬘旃檀金等庄严而供养之?生时亦不应施以庄严也。
辰五、应极怖畏:
久死屍骸不动摇,汝今见之犹怖畏,
全身摇曳如起屍,汝今见之何不畏。
住於屍林之时,见久死之屍骸不动者,汝犹怖畏逃避,今於生时犹如起屍,无论如何,应尽力发起如是思维之意乐。作如是想,云何不畏?应如是起屍不应贪着也。
辰六、於衣所覆者不应贪着:
若其覆蔽犹贪着,何不贪爱未覆者,
若於屍骸非所乐,何故抱持衣覆者。
若於衣覆之身,尚且贪着,弃於屍林之时,彼无盖覆,何不爱乐?应亦爱之也。若弃於屍林者非所好,汝何故抱持衣覆者,等不净故。
卯二、配合生时现法思维。分三:
辰一、现量不净不应贪着;辰二、比量决定不应贪着;辰三、破净执。初中分五:
巳一、於触不应贪;巳二、破净想;巳三、身心别别非所贪处;巳四、思维其罪归於自身;巳五、形色非可贪处。今初;
同依於一食物中,出生便溺及津唾,此中便溺非所爱,汝於津唾何爱乐。
若其乐着唯细滑,兜罗棉枕何不贪,谓无气味及漏泄,欲者唯为不净迷。
诸具欲贪下愚人,谓兜罗棉虽细滑,不能两两相交会,由斯不乐兜罗棉。
若谓所好为女人之津唾,二者之因,同为食物,果成便溺及津唾二者,此中不好便溺,何故独好津唾?等是从不净因生之不净果故。於细滑兜罗棉枕,不能好乐,如触女人,谓不如女人身有漏泄气味,是诸具欲者,於不净愚以为净贪着之所行也。诸具欲愚昧之恶人,谓兜罗棉虽细滑,不能两相交会,故不爱兜罗棉,此乃颠倒执着,故於触不应贪也。
巳二、破净想:
若谓所贪非不净,唯余骨琐筋络缠,血肉污泥涂其外,此物何故置怀中。
汝身自具多不净,即彼堪供汝受用,何故於他不净囊,贪求不净生贪慾。
若谓所贪非为不净,於骨琐筋络缠结之上,涂以肉泥,於彼女人,何故抱持?非所应也。复次汝身亦有众多不净,汝恒可自受用,何故於他人不净皮囊,贪着渴慕,於自身不满足,爱乐女人之身?不应尔也。
巳三、身心别别非所贪处:
若谓所好为肌肤,妙着美观为所欲,肌肤色质本无心,汝於是中何可乐。
若贪其心是何物,不可触知不可见,谁能触见所未闻,无故抱持何所为。
若谓我不爱兜罗棉,而爱他身之肌肉,故欲触欲见,则所乐者,非心自性,死人肌肉,汝何不爱乐?应当爱乐,然不如是,故不应贪着也。若谓贪着他人之心,汝所爱乐之心,复是何物?彼既不可触亦不可见,未闻有能触之者,於无义之身,抱持贪着,何为?毫无利益,不应贪着也。
巳四、思维其罪归於自身:
他身自性唯不净,若不了知未为奇,
自身性亦唯不净,若不了知深可怪。
复次於别人之身,若不了知性为不净,未足为奇,常时漏泄不净之身,若亦不知性是不净,深可怪也。此加重之语也。既知不净,应破贪着也。
巳五、形色非可贪处:
离云净日照开敷,新茁莲房偏弃置,
未知汝贪不净心,耽斯秽窟有何乐。
离云日光照射开敷之妙莲,妙触美观等悉皆具备,汝贪着不净之不净心,何故舍彼而爱此不净秽窟?不应爱乐,故於形色不应贪也。
辰二、比量决定不应贪着。分四:
巳一、是不净生源作不净想;巳二、是不净果故作不净想;巳三、喻明身不净;巳四、於自身作不净想。今初:
地面若为不净污,偶一触之生厌恶,
他身不净出生处,汝今何故欲相触。
复次若地方为呕吐等不净所污,偶一触之,亦深厌恶,他人之身,为不净出生之处,汝何好乐触之?不应尔也。
巳二、是不净果故作不净想:
若於不净既憎嫌,从不净田所出生,
从於不净种子出,他身何故置怀抱。
若非贪於不净,从母胎不净田所出生,胎中种子父母精血所生他人之身,汝何故置诸怀抱?不应贪着也。
巳三、喻明身不净:
从不净生不净虫,於彼小虫非所喜,
众多不净自性身,从不净生何可乐。
复次,汝於不净中所生不净小虫,既不爱乐,汝於众多不净自性之身,从三十六种不净物自性所生,何故爱乐?
汝今非唯於自身,不净自性不诃厌,
乃复於他不净囊,贪求不净生贪慾。
汝不唯於自不净不知诃厌,乃复於他不净蕴,贪求不净以充其不净囊,而生贪慾也。
巳四、於自身作不净想。分二:
午一、身不净想;午二、若贪着彼应亦贪着屍林之身。今初:
龙脑旃檀可意香,香粳时蔬诸美食,
但令入口复吐之,地也沾污成不净。
龙脑等可意香,大米或青菜,但令入口复吐弃之,地亦为不净所污,故不应贪着也。
午二、若贪着彼应亦贪着屍林之身:
现见不净有如此,若犹於此心狐疑,当往观於屍林中,所弃他人不净体。
若知朽坏皮裂时,能令人生大恐怖,何故复於自他身,後时贪着生欢喜。
若现见此身如是不净,仍作净想而起狐疑,当观屍林中所弃他人不净之身。既知其身皮破皱裂,极可怖畏,云何此後复於自身及他妇女之身,数数生起爱乐?非所应故,当观等同屍林死屍,断贪着也。
辰三、破净执。分三:
巳一、故为庄严不能使身净;巳二、身不免可怖性;巳三、作可厌想。初中分二:
午一、身不净不能以旃檀等香使净;午二、不相系属外来之香不能为贪着之因。今初:
身所薰染之香气,亦唯旃檀等非余,
何故依於余物香,於余人身起贪着,
若彼自性本臭恶,於彼不贪何不可。
若谓身虽不净,以旃檀等妙香薰之,故应爱乐身所薰染之香,亦唯是龙脑旃檀等,非余人身所有。何故以无关外来之香为贪着他身之因?若身自性臭恶,於彼不贪有何不可?身贪能为众苦之因故。
午二、不相系属外来之香不可为贪着之因:
世间贪着无义人,云何於彼以香涂,
是则芬芳出旃檀,於此身中何所有,
何故依於余物香,於余人身起贪着。
世间贪着无义之人,为身贪故,尽力以旃檀等妙香薰之,然彼妙香,是旃檀之力,身於此中有何香力?绝无之也。何故依外在之香,於人身起贪?不应尔也。
巳二、身不免可怖性:
若时发长爪甲深,牙齿污秽垢腻染,
人身自性本如是,袒露观之堪怖畏,
如此刀剑伤自身,云何於彼勤剪剔。
若谓剪薙发爪端严可爱,发长齿垢,秽气所染是身自性,袒观可畏,如以刀剑自杀其身,何故勤加剪薙?不应尔也。
巳三、作可厌想:
我执愚痴力所蒙,於地颠狂频洗濯,
仅见久死旧屍骸,若於屍林犹压舍,
摇曳屍骸遍城邑,於此屍林何喜爱。
故诸人以愚我故,烦恼颠狂扰乱其心徒劳勤苦,洗濯地大体性凡人皆如是也。若偶见屍林枯骨,於屍林中身便生厌患,由彼意乐增上,於彼动摇枯骨遍满之城邑屍林,尚爱乐否?不应爱乐也。
寅三、思维能生众多不可爱乐事。分二:
卯一、总明;卯二、别释。今初:
况复如是不净物,不酬其值不可得,
为成此事费勤劬,亦遭地狱等灾害。
如是不净女人之身,仍非酬以财物等值不能得,为彼与我身故,求取资财现生辛苦,费大勤劬,後世复能成地狱等灾害也。
卯二、别释。分二:
辰一、不能得所爱乐;辰二、众多不可爱乐过失随逐。初中分四:
巳一、无爱乐之时杌;巳二、疲困所苦不能享乐;巳三、跋涉远道难遇所欲之事;巳四、为他所自在能致众多非爱乐事。今初:
少年无力致资财,及年方长此何用,
消磨岁月积财富,老矣得之有何益。
童稚少年之时,不能为求女色而致资财,及其盛年,未得所求,以此资财复何所用?盛年能积财富,岁月既逝,身亦衰老,何用所欲?不能享受也。
巳二、疲困所苦不能享乐:
或有贪慾下劣人,黎明而起极勤劬,
抵暮归家身疲极,僵然而卧如死屍。
或有具欲之仆役等下劣之人,黎明而起,服劳执役,身极疲顿,抵暮归家,僵然而卧,犹如死屍,既不念欲,亦不能受欲也。
巳三、跋涉远道难逢所欲:
或由烦恼游异域,跋涉长途受诸苦,
心欲求於诸女色,而诸女色终难遇。
或有烦恼重者,游诸异域舍离乡里,跋涉长途,受诸苦恼,欲逢女色,而诸女色,终不得见,何况受欲。
巳四、为他自在能致众多非爱乐事:
欲求自利诸愚人,为彼彼事鬻自身,
彼不可得定无义,徒为他业风所吹。
诸欲求自利者,昧於方便,为财利等事,鬻其自身。然不得其值,於己无益,徒为他人事业风所动摇,自无主宰,其後二人皆当受苦,不得所求也。
辰二、众多不可爱乐过失随逐。分五
巳一、自无主宰速疾舍寿;巳二、为他自在诸苦随逐;巳三、能障解脱唐捐暇满;巳四、思维过患发解脱心;巳五、思维贪着欲境为一切过患生源。今初:
或有出卖自己身,他所雇佣无自在,仍惧妻室育子时,树下祠中无宅舍。
欲贪欺诳诸愚人,常称求活故谋生,不顾生命临军阵,为利甘为人役使。
或复有人,自鬻其身,为人奴役,自无主宰,听他使令,彼之妻室生子之时,仍恐自无家宅,或在树下,或在神祠,随其所遇随地生产。为欲所狂之愚人,欲求长生,谓言求利,为养生命,而为求利故,不顾生命,冲锋陷阵,为求利故,为人仆使,受种种苦。
巳二、为他自在诸苦随逐:
具贪慾者或断肢,或贯尖杙为人幢,
或被弋矛相刺击,亦见投火焚其身。
为欲贪故,诸具欲者,或断肢体,或违王令,尖杙所贯,或为矛戟刀剑所穿,或复烈火自焚其身,皆有之也。
巳三、能障解脱唐捐暇满:
积聚守护散坏诸热恼,财为无边衰损汝应知,诸有贪着资财散乱者,陷三有狱脱苦终无期。
於诸具足贪慾者,所欲害多而利少,犹如俯首辕下驹,偶一嚼啮路旁草。
畜生如是不为奇,何可人为琐屑事,造诸恶业生诸苦,坏我难得暇满身。
积聚守护,终归散坏,徒受逼恼,应知一切时中,财为无边衰损之根本也。诸贪财者,於种种境其心散乱,为业自在,再再轮回生死,欲脱三有苦而得解脱,终无其期。仅为现世贪着五欲之诸具欲者,有上述之苦等重大过患,鲜有安乐。如曳车之牲畜,行於路中,偶得一嚼路旁之草。唯为现世求乐除苦,畜生之力犹胜於人。畜生亦能成办不足为奇之现生安乐极琐屑事,何可为彼之故,令难得大义有暇圆满?由贪颠倒境业,以诸苦而摧坏之,应思维如是过患,於暇满所依,勤求心要也。
巳四、思维过患发解脱心:
所欲决定必坏灭,能令堕於地狱等,非为成於大义利,长时所生疲极苦。
若仅以其俱胝分,微苦即能成大觉,具欲而行菩提道,苦多菩提不可成。
如国王乐之五欲,亦决定坏灭,於彼贪着能令堕地狱等。非为大义利故,无始以来,役於五欲所有极大疲苦,仅以其百万分之一难行之苦,成佛亦非难事。诸贪着恶法者乃不如是。诸具欲贪者,为求五欲所受之苦,较修菩提行所受尤大,而五欲之果,不能得菩提也。
巳五、思维贪着欲境为一切过患生源。分二:
午一、思维欲之过患;午二、於寂静地修欢喜。今初:
当思地狱等诸苦,利刀毒药及猛火,
危岩及与诸怨敌,无可比喻贪慾者。
思维为求五欲,造罪感果,受地狱等苦,知诸欲过患,虽利刀毒药猛火危岩怨敌等,悉不可为喻,故於诸欲悉不应贪着也。
午二、於寂静地修欢喜。分二:
未一、总明;未二、别释。今初:
如是於欲生厌离,於闲静处生欢喜。
如前所说,於欲既生厌离,应於闲静处生欢喜,於彼修禅定也。
午二、别释。分三:
未一、处所等圆满殊胜;未二、得自在之功德;未三、知足之功德。今初:
争论烦恼悉空寂,住於寂静丛林中,
可爱月光旃檀香露涤,广大磐石适悦如华居,
万籁萧然微颸拂林薄,为他饶益白净善心生。
於寂静处应如何住耶?如转轮王受用五欲之乐,外道争论他人贪瞋缘等之烦恼空寂,散乱息灭寂静森林之内,先已修行具足善根之士夫,於清凉月光如旃檀香涂清凉之处,广大磐石犹如华屋,舒适可爱无不悦意之声音,林间微风轻柔寂静,徐徐吹拂,以为点缀,於此处所,修菩提心等,生起为他饶益之心,诸瑜伽师依阿练若世间之乐更无过其上也。
未二、得自在之功德:
空屋树下石室等,随心所欲而安住,
远离执持守护苦,无依无着放意行。
住无他人之空屋、树下、石穴等,於何处欲住几许时,即住尔许时,多所执持守护不坏等苦,悉皆远离,无依无着,放意受用。
未三、知足之功德:
自在受用无贪着,不为一物所系属,
所有知足受用乐,虽南面王未易有。
处所受用,任其如何随意自在享受,亦於彼无贪,於不属於任何人之处所,仅依粗劣衣食,知足安乐,虽天人帝王亦不易得,智者应当勉力依阿练若也。
癸三、如何修止之理。分二:
子一、修自他平等之理;子二、修自他互换。初中分二:
丑一、总明;丑二、广释。今初:
依於如是种种相,思维阿练若功德,应即息灭诸分别,应当修习菩提心。
最初应当勤修习,自他不异平等舍,所受苦乐相等故,应护众生如爱已。
应依於前所说种种相,思维愦闹等寂静之僻远处之功德,追求五欲等之遍计,悉皆息灭而修菩提心。由何方便之门而修耶?应先勤修自他平等。彼复云何?如己求乐息苦,於他人之苦乐去取,亦应如是,为他求乐除苦,如己无异,爱一切有情悉如自身,而摄取守护也。
丑二、广释。分四:
寅一、释修自他平等之义;寅二、修自他平等之法;寅三、如是修之功德;寅四、修自他平等即能生起。今初:
如手足等维有多差别,同为一身悉皆所爱护,
如是别异众生诸苦乐,悉欲求乐如我等无异。
众多无边有情,於彼不能生起我想,欲令於彼之苦乐去取,如己相同,云何可得?各自身手足等多种差别,亦作我想等,同为一补特伽罗守护之一身,天人等趣差别,而彼等苦乐无别,观其无差别,悉皆如我,执以为我,此乐我应成办,此苦我应遣除,作如是想,此一切皆如彼而修,是修自他平等之义也。
寅二、修自他平等之法。分二:
卯一、破执苦乐去取不应相同;卯二、释应修相等之故。今初:
既我自身所有苦,不能损恼他人身,故知但由执我故,於自所苦难安忍。
如是他人之所苦,虽未降临加我身,彼亦能令我生苦,执为我故不能忍。
他人之苦不能损恼我,亦如我之苦不能损恼他人,不应除他之苦如除自苦。无过,若我之苦不能损恼他人,亦如他人之苦不能损我,纵然如是,此是我之苦,亦由自身於我贪着,方於自苦不能忍受,由修执持别余有情为我,别人诸苦虽未降临我身,亦作如是想,谓彼有情苦我当除遣,亦犹如是,由於有情贪执为我,故於彼之苦不能忍也。
卯二、释应修相等之故。分三:
辰一、广解;辰二、摄义;辰三、释难。初中分三:
巳一、安立因;巳二、因决定;巳三、释不能修自他平等之难。今初:
我应除去他人苦,是苦受故如自苦,
我应为他作饶益,是有情故如自身。
别余有情之苦,我应除去,是苦受故,喻如我之苦。我应成办,他人利益,安乐彼有情,是有情故,喻如於我自身成办安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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