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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鸡国国王不敢在冥府控告全真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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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耶林(Rudolf von Ihering)说:“正义之神一手执衡器,以权正义,一手执宝剑,以实现正义。宝剑而无衡器,不过暴力;衡器而无宝剑,只是有名无实的权力。二者相依相辅,挥动宝剑的威力与运用衡器的技巧能够协调,而后法律才完全见诸实行。”[1]正义之神失掉宝剑,不过表示司法不能执行其判决,而司法本身尚未腐化;倘若失掉衡器,那便是司法作枉法的裁判,正义之神变成了邪恶之神。

    廷尉张释之说:“廷尉,天下之平也。”(《汉书》卷五十《张释之传》)古人虽知审判必须公平,不别亲疏,不殊贵贱,一断于法。但如何而能实现公平的审判,古人却未曾提出具体的方案。司法机关不独立于行政机关之外,不但司法官的地位没有保障,同时行政官就是司法官,故除其人稍有良心之外,而乃希望“法不阿贵,绳不挠曲”,(《韩非子》第六篇《有度》)事所难能。凡事不求于必然的制度,而求于适然[2]的良心,这是吾国政治的缺点。

    古代亲民之官乃同时兼为行政官与司法官。汉宣帝说:“庶民所以安其田里,而无叹息愁恨之心者,政平讼息也。”(《汉书》卷八十九《循吏传·序》)政与讼由同一机关理之,苟得其人,固然政平而讼理;不得其人,则人民绝望,无所告诉。现代司法不但审判人民相互之间的诉讼,且又审判人民与政府之间的诉讼。征役耶,不应征而征,征税耶,不应征而征,皆得控诉于法院,要求法院作公平的裁判。倘若审判这两种诉讼的人就是征役和征税的行政机关,哪里能够得到公平。纵令当事人两造都是平民,而其间亦有贫与富、弱与强的差别。富而强者因其富厚,交通王侯,裁判官的地位没有保障,何能不受政治势力的影响。所以不茹柔,不吐刚,审判公平的人常有青天之称;所谓循吏不过政治上又能从民之欲,而不扰乱,最多再加以劝课农桑、减省租赋、兴立学校而已。

    这种青天的官在吾国并不多有,司法的官往往是“明知为无罪之人,而使其受追诉或处罚,或明知为有罪之人,而无故不使其受追诉或处罚”。(吾国刑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项第三款)法官利用职权而做违法的事,世上不公平莫此为甚。耶林称之为“司法杀人”(Justizmord)。

    看守法律的人而竟杀害法律,这在法律上实犯了极大的罪恶。在古代罗马,法官收贿,处死刑。司法破坏法律,无罪变为有罪,这最伤害人类的法律感情,而对于司法,则为残酷的魔鬼。然而受牺牲的能够甘心吗?他被驱逐出法律之外,只有利用自己的武力,报仇雪恨,并行使自己的权利。他除诛杀这种社会的公敌之外,往往一愤之下,成为强盗,而不厌杀人。[3]

    这是德国表表大名的法律学者耶林先生的话。此言也,吾人虽然不敢全部同意,而稗官小说所描写的“好汉”、“侠客”,便是法律不与保护,迫上梁山,自称为“替天行道”,锄强扶弱,而得到社会称赞的人。这种好汉,这种侠客,“其行虽不轨于正义,然不爱其躯,赴士之厄困,盖亦有足多者焉”。“天下有道,百官有司奉法承令,以修所职,失职有诛,侵官有罚。”到了末世,上失其政,“豪暴侵陵孤弱,恣欲自快”,有道之士尚不免于灾难,则中材遇害,更何可胜数?这个时候,侠客“以匹夫之细,窃杀生之权”,其罪虽不容于诛,而“振穷周急”,“侠客之义又曷可少哉”。(参阅《史记》卷一百二十四及《汉书》卷九十二《游侠传·序》)由此可知司法不得其平,而后有侠客。“侠以武乱禁”,(《韩非子》第四十九篇《五蠹》)他们虽受社会的尊敬,而却不容于朝廷,侠客不能存在,于是阴间审判之说生矣。

    司法不公平,而替天行道的侠客又不存在,人民悲观之极,只有寄希望于十殿阎王。你们恶毒的不要得意吧!生前作威作福,死后要沉沦鬼道,打入十八层地狱。你们积德的不要悲哀吧!生前受尽欺凌,死后得升化仙道或超生富贵之道。(第十一回)这种观念有似于《圣经》所言。《新约圣经》有四部福音书,其著作年代,《马可福音》最早,《路加福音》次之,《马太福音》又次之,《约翰福音》最后。《路加福音》中有一段话:

    你们贫穷的人有福了,因为上帝的国是你们的。你们饥饿的人有福了,因为你们将要饱足。你们哀哭的人有福了,因为你们将要喜笑……但你们富足的人有祸了,因为你们受过安慰。你们饱足的人有祸了,因为你们将要饥饿。你们喜笑的人有祸了,因为你们将要哀恸哭泣。(《路加福音》第六章第二十一节以下)

    何以贫穷的人有福,富足的人有祸?福音书未加说明。若只就字句观之,并不是因为前者是积德,后者是恶毒。换言之,富人不能进入天国,不是因为他有罪恶,而是因为他有财产。这种仇恨富人的心理,在基督教流行于罗马帝国之后,势非修改不可。何以故呢?基督教对于贫人既然表示同情,说他们有福,说天国是他们的。然在罗马末季,贫民的生活极其悲惨,贫居陋巷,彘食牛衣。对这贫苦的人苟不与以物质上的援助,虽然口若悬河,宣传天国的快乐,亦必不能永久得到他们的信仰。因此,教会就有了救贫制度。但是救贫的资金从何而来呢?贫民自顾不暇,哪有金钱捐给教会,唯一的方法只有向富人募捐。于是教会就广开方便之门,欢迎富人入会。既然欢迎富人入会,则憎恨富人的论调自非修改不可。所以《马太福音》就把《路加福音》的字句修改为:“心中贫穷的人有福了,因为天国是他们的……饥渴慕义的人有福了,因为他们必得饱足。”(《马太福音》第五章第三节以下)从前是贫穷的人有福,现在是心中贫穷的人有福;从前是饥饿的人有福,现在是饥渴慕义的人有福。从前是一方祝福贫人,同时诅咒富人;现在诅咒富人的话已经没有。其结果,从前绝对不能进入天国的富人[4],现在只要他们能够行善积德,也得进入天国[5]。这样修正,舶来的天堂地狱便和土产的天宫地府相似。

    不过西洋的上帝比较聪明。“百发失一,不足为善射”,(《荀子》第一篇《劝学》)所以上帝不肯立即审判,而必等到末日来临之时,才作最后审判。立即审判,世人共知,皆是则可;有一不然,将有害上帝的尊严。至于哪一天是世界末日?谁都不能知道,也许是今天,也许是明天,也许是十年、一百年、一千年、一万年以后。人人都有戒心,而上帝又甚神秘,不肯稍露其观感。于是人们遂深信上帝为全知全能全善之神,而不敢稍存不敬之心。反之玉皇与上帝不同,他不自己审判,而将审判权交给阎王行使。阎王不于世界末日审判,而于每一个人死亡之时,即行检查其一生善恶,而后决定该人于六道轮回之中,应送至哪一道。(第十一回)即中国与西洋的宗教固然都讲未来,而中国比之西洋,还是现实的。这种现实主义可以说是吾国思想的特质。比方伦理一事,西洋学者说到玄之又玄,近于抽象的哲学,吾国学者则对于具体的对象,指示以具体的“为人之道”。现实主义有其利,亦有其弊,利在容易实践,弊在缺乏抽象的知识,而致科学不能发达。因为科学是一种抽象的知识,即用分析的方法,把事物由复杂变为简单,使各种现象的原则能够明了。换言之,科学须无视一切事物的个性,只唯注意其普遍的现象,即个体不视为个体,个人不视为个人,而把它们放在一定的部类种属范畴之中,观察其部类种属范畴的普遍性。然而最有抽象(abstract)的能力的,又是都市的住民,尤其是商人。何以故呢?农民局蹐于一地之内,每天所见的是同一的环境,每天所做的是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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