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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万里选集(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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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〇〕《史記·田單傳》:“(燕侵齊,陷七十餘城,唯莒與即墨尚存,燕軍圍城),單又縱反間曰:‘吾懼燕人掘吾城外冢墓,僇(戮)先人,可爲寒心!’燕軍(中其計,果然)盡掘壟墓,燒死人。即墨人從城上望見,皆涕泣,共欲出戰,怒自十倍。田單知士卒之可用,乃身操版插(修築工具),與士卒分功(共同力作),妻妾編於行伍之間,盡散飲食饗士。……”卒獲大勝。田單,戰國時齊臨淄人。破强燕,收復七十餘城,封平安君。

    〔二一〕《五代史·周德威傳》:“周德威,字鎮遠,小字陽五,朔州馬邑人也。……驍勇,便(平聲)騎射,膽氣智數皆過人。……(天祐)十四年三月,契丹寇新州,德威不利,退保范陽,敵衆,攻僅(幾達)二百日,外援未至,德威撫循士衆,晝夜乘城,竟獲保守。”作者當即指此。

    〔二二〕“祖宗”,此是宋朝人指其開國初期的皇帝。“鄉兵”,宋代兵制之一,《宋史·兵志》:“鄉兵者,選自户籍,或土民應募,在所(當地)團結訓練,以爲防守之兵也。……其後議者論‘義勇’爲河北伏兵,以時講習,無待儲廩,得古寓兵於農之意。”名目很多,有“忠烈”“宣勇”“廣鋭”“神鋭”“忠順”等。其用意即在備遼之侵擾。“北虜”,指遼。

    〔二三〕“人自爲守”,人人自爲守衛。

    〔二四〕“城”,城池的防守形式。

    〔二五〕“兵”,兵器,武備工具。

    〔二六〕“心”,猶言民氣、志願。

    〔二七〕“違其安”,抛棄其和平安樂的生活。

    〔二八〕“捐其生”,犧牲其性命。

    〔二九〕“山西出將”,班固《漢書·趙充國辛慶忌傳·贊》:“秦、漢已來,山東出相,山西出將。……何則?山西天水、隴西、安定、北地,處勢迫近羌胡,民俗修習戰備,高上勇力,鞍馬騎射,……其風聲氣俗,自古而然,今之歌謡慷慨,風流猶存耳。”按“山”,指華山。天水、隴西、安定、北地等,秦、漢時郡名,皆在今甘肅省境。

    〔三〇〕“此説得之”,這種説法爲得其理,爲是。

    〔三一〕“非山西比”,不是山西的倫類,没法比山西。

    〔三二〕《宋書·武帝本紀》:“(義熙十二年)初公平齊,仍有定關洛之意,值盧循侵逼,故其事不偕;荆雝既平,方謀外略。會羌主姚興死,子泓立,兄弟相殺,關中擾亂,公乃戒嚴北討。”至十三年,遂定關、洛。其兵皆發自東南,非借於西北。

    〔三三〕《梁書·陳慶之傳》:“陳慶之,字子雲,義興山國人也。……大通初,魏北海王元顥以本朝大亂,自拔來降,求立爲魏主,高祖納之,以慶之爲假節飈勇將軍,送元顥還北。顥於涣水即魏帝號,授慶之使持節鎮北將軍護軍前軍大都督,發自銍縣,……奉迎顥入洛陽宫,……自發銍縣,至於洛陽,十四旬,平三十二城,四十七戰,所向無前。”按以上皆舉六朝時代偏處東南之國而其兵能以勝北的實例。

    〔三四〕“顧所用耳”,但在所用之道是否得當而已。

    〔三五〕“黥布”,即英布,因犯法被黥(以墨色刺面)刑,故名黥布。《史記·黥布傳》:“黥布者,六人也,姓英氏。……(初屬項梁,後屬項籍)楚兵常勝,功冠諸侯,諸侯兵皆以服屬楚者,以布數(屢)以少敗衆也。……漢三年,漢王(劉邦)擊楚,大戰彭城,不利,……漢王曰:‘孰能爲我使淮南(英布),令之發兵倍(背)楚,留項王於齊數月,我之取天下可以百全(《漢書》作“萬全”)。’”可見劉邦當時亦避其鋒。《正義》云:“故六城在壽州安豐縣西南百三十三里,按黥布封淮南王,都六,即此城。”故謂爲“淮人”。

    〔三六〕《漢書·李陵傳》:“陵字少卿。……善騎射。……天漢二年,貳師將三萬騎出酒泉擊(匈奴)左賢王於天山,召陵欲使爲貳師將輜重。陵召見武臺(殿),叩頭自請曰:‘臣所將屯邊者,皆荆楚勇士、奇材劍客也,力扼虎,射命中,願得自將一隊,到蘭于山前以分單于(匈奴王)兵,毋令專鄉(嚮)貳師軍。’(又言)‘無所事騎(不用騎馬),臣願以少擊衆,步兵五千人涉單于庭。’上壯而許之。”“蹀(dié)血”,謂殺人多,至以足涉血而行。

    〔三七〕“兵”,兵器。“楮”,紙。《資治通鑑·後周紀·世宗》:“顯德三年……初,唐人以茶鹽强民而征其粟帛,謂之‘博征’;又興營田於淮南,民甚苦之。及周師至,争奉牛酒迎勞。而將帥不之恤,專事俘掠,視民如土芥,民皆失望,相聚山澤,立堡壁自固,操農器爲兵,積紙爲甲,時人謂之‘白甲軍’;周兵討之,屢爲所敗,先所得唐諸州,多復爲唐有。”

    〔三八〕“苦於主”,爲其統治者所苦,心懷怨恨。

    〔三九〕“死是也”,猶言不鬭則必死之勢是也。

    〔四〇〕“力”,奮力,盡力。

    〔四一〕“焉得勝”,怎麽能得勝?哪能得勝?

    〔四二〕“私行之則樂”,自己行之則樂於自衛,不像官行時定有許多擾民的弊政。

    〔四三〕“不知其所窺”,不知從哪裏去窺探,無法窺測。

    〔四四〕“庶幾(平聲)”,期望之詞,意謂只有如此纔可能。

    刑法(上)

    臣聞聖人之仁,必有所止;仁而無止,則將以仁天下、適以殘天下〔一〕。仁而至於殘,非仁之罪也,仁而無止之罪也。事固有所極,有所反〔二〕;仁而無止,則其極不得不反而爲殘。殘非出於仁之外也,而生於仁之中。然則與其無止以殘吾仁,孰若有止以全吾仁也哉?是故聖人之心愛天下則無止,而其仁則與天下爲有止〔三〕。溥之以無止之心,而約之以有止之仁:故仁則有止矣,而所以仁則無止也〔四〕。古者司寇當獄之成也,以告於王,王命三公參聽之;至於將刑也,王曰宥之,司寇曰不可;王又曰宥之,司寇又曰不可;宥至於三,而司寇卒不從,於是焉而殺之,————王則爲之徹膳,爲之不舉樂〔五〕。且夫以天子之尊,而三拒於司寇,天子欲活一夫,而卒坐視其死。三宥不從,何不四宥之也?四宥不從,何不屢宥不一宥也〔六〕?不一宥而猶不從,何不自宥之而必聽於司寇也?且彼罪人者,吾君不能活其死,而徒徹膳以致無益之憐,則亦幾於不仁矣〔七〕。然三代行之〔八〕,未之有改,何也?蓋宥之者,聖人之仁也;宥止於三者,仁固有所止也。今夫天地之仁萬物也,春而萬物欣欣焉〔九〕,夏而萬物油油焉〔一〇〕;夫欣欣油油,萬物之至願也,天地既仁夫萬物矣,則何不與萬物旦旦而春、旦旦而夏也〔一一〕?而必摧之以風霜、毒之以冰雪,使夫欣欣者悲、油油者瘁,何奪其所至願而與其所不願也?聞之曰:冬閉之不固,則春生之不茂〔一二〕。使天地而與物旦旦春夏也,則無來歲可也,有來歲,則何以繼也?仁而無止,天地不能不究也,而聖人能之歟?國朝之法〔一三〕,獄成而罪人以冤告者,則改命他郡之有司而鞫焉〔一四〕;鞫止於三而同焉,而罪人猶以冤告也,亦不聽。此得古者三宥之意也。而議者以爲,聖人之仁,當盡天下之情,而勿限以三鞫。其説聽之可樂也。然自朝廷行之十有餘年,獄訟日滋,蠹弊日積,姦民得策,而無辜者代之死。則議者之説之爲害也。臣請言其害:殺人者一夫也,而連逮者十之焉〔一五〕;不惟十也,有再其十、有三其十者焉:捕同捕也,繫同繫也,訊同訊也,獄吏豈曰彼有罪汝無罪也哉?幸而獄成矣,連逮者得釋矣,而殺人者臨刑不伏,則又鞫也;則連逮者釋未畢也,而捕又繼之;又伏而又不伏,則又鞫也,而連逮者復與焉〔一六〕:鞫至於三、至於五、至於十,而連逮者皆與焉。連逮者家破矣,瘐死矣〔一七〕,而獄未竟也。大抵一獄有十年不決者焉;獄決矣,不殺人者俱死,而殺人者獨生焉。其勢:連逮者死不盡,則獄不決。何其仁於一罪人,而不仁於十百平民也〔一八〕?其害一也。罪人之不伏也,其爲擾也,至於百郡有浮費,而數路無寧居〔一九〕:外路之官吏,被命而往鞫者,所居則有給〔二〇〕,所過則有給,所至則有給。不(給)則居者行者交病於飢寒,給則縣官不勝其費。其鞫之一,其里之千,費錢萬者,亡慮三數十焉〔二一〕;其鞫之十,則爲千里者十,費錢萬者,亡慮三數百焉。此其費何名者耶?猶曰:“推仁不計費也。”而官吏之行者,若江淮之間,道里之遠,飢寒之恤,猶忍言也;至於二廣,則風土之惡,瘴癘之禍,不忍言也。父母妻子哭其去,又哭其皈〔二二〕:去則人也,其哭猶忍聞也;皈則喪也,其哭不忍聞也!大抵去而人者十焉,皈而鬼者七八焉,而人者二三焉;二三人者雖不死而死矣,————何也?病也。病而全者,又十而一二焉。外路之官吏何辜,而使之至於此也?其害二也。夫議者之初則曰:“鞫不限於三者,仁也。”而仁之害一至於此!豈非仁而無止,則仁反而爲殘哉?然則古之聖人,仁止於三宥,其所慮詳也。臣願朝廷深詔有司:少增三鞫之舊法,而止於五;使天下之無罪而死者還其生,而有罪以生者還其死。此不亦三代之至仁也哉!

    〔一〕“仁天下”“殘天下”,仁,殘,皆動詞:仁,仁愛;殘,殘害。

    〔二〕“極”,盡,窮。《吕氏春秋·大樂》:“物極復反。”説事物走到極端,必定向相反的方向轉化。

    〔三〕“與”,給與。

    〔四〕“溥(pǔ)”,普遍,廣被。“仁則有止”,實行“仁”的辦法有約限;“所以仁則無止”,所以爲仁的本心則並無限止,反能得到更符合原意的效果。

    〔五〕《禮·文王世子》:“公族無宫刑,獄成,有司讞(禀白,申告)於公,……公曰:‘宥之(寬减一些吧)。’有司又曰:‘在辟(管刑獄的官又去平審,結果仍然報告説:當治“死”罪)。’公又曰:‘宥之。’有司又曰:‘在辟。’及三宥不對,走出,致刑於甸人(掌郊野之官,行刑於彼地);公又使人追之,曰:‘雖然,必赦之。’有司對曰:‘無及也。’反命於公(報告已執行)。公素服不舉(饌食)……”作者語本此。“司寇”,刑獄官。“三公”,太師、太傅、太保。“徹”,同撤。

    〔六〕“屢宥不一宥”,加重言屢次的古代語法。例如常説“屢見不一見”。

    〔七〕“幾”,平聲;接近,和……差不多。

    〔八〕“三代”,夏、商、周。

    〔九〕“欣欣”,充滿生機,自得其生理的樣子。陶潛文:“木欣欣以向榮。”

    〔一〇〕“油油”,生長得十分茂盛而發出光澤的樣子;《史記·宋微子世家》:“禾黍油油。”

    〔一一〕“與萬物旦旦而春、旦旦而夏”,使萬物一年到頭經常是在欣欣油油的盛境中。

    〔一二〕“閉”,古時人以爲冬季天地之氣不相交通,爲閉塞,萬物收斂,爲閉藏。《禮·月令》:“孟冬之月……天氣上騰,地氣下降,天地不通,閉塞而成冬。命百官謹蓋藏。”《韓非·解老》:“周公曰:冬日之閉凍也不固,則春夏之長草木也不茂。天地不能常侈常費,而況於人乎!”

    〔一三〕“國朝”,本朝。

    〔一四〕“鞫(jú)”,勘驗獄辭,復審。

    〔一五〕“十之焉”,增加到十倍了。

    〔一六〕“與”,在數,在内。按“又伏而又不伏”句,上伏字疑當作鞫。

    〔一七〕“瘐(yǔ)”,獄囚被刑及飢寒虐待病死爲瘐。

    〔一八〕“平民”,無罪良民,亦説作“平人”。和後來用爲“普通老百姓”義無涉。

    〔一九〕“路”,宋代的行政區劃,分全國爲若干“路”,略當於後來的“省”。“寧居”,安居。

    〔二〇〕“給”,供給,費用。

    〔二一〕“亡慮”,無慮————不待細瑣計慮即可知。“亡”,同無。

    〔二二〕“皈”,同歸。

    民政(上)

    臣聞民者,國之命而吏之仇也;吏者,君之喜而國之憂也:天下之所以存亡,國祚之所以長短〔一〕,出於此而已矣。且吏何惡於民而仇之也?非仇民也,不仇民則大者無功,而其次有罪:罪驅之於後,功啗之於前〔二〕,雖欲不與民爲仇,不可得也。是故一政之出,上有意而未決,則吏贊之;上有命而未行,則吏先之〔三〕。吏所以贊上之決而先上之行者,非贊其便民者也,贊其不便於民者爾。曷爲不贊其便民而贊其不便於民者耶〔四〕?贊其便民者無功,而贊其不便於民者則有功也!是故政之不便於民者,未必皆上之過也。朝廷將額外而取一金〔五〕,以問於其土之守臣,必曰:“可也。”民曰:“不可”,不以聞矣〔六〕。————不惟不以聞也,從而欺其上曰:“民皆樂輸〔七〕。”又從而矜其功曰〔八〕:“不擾而集。”上賦其民以一,則吏因以賦其十〔九〕;上賦其民以十,則吏因以賦其百。朝廷喜其辦〔一〇〕,而不知有破家鬻子之民〔一一〕;賞其功,而不知有願食吏肉之民!吏之肉,不足食也;功皈於臣,怨皈於君〔一二〕,利於國者小,害於國者大:此可悼爾〔一三〕。古之人君,所以至於民散國亡而不悟者,皆吏誤之:蓋夫賦重而民怨,此姦雄敵國之資也〔一四〕,可不懼哉!唐趙贊爲一切聚斂之策,德宗盡用之〔一五〕;及涇卒之變〔一六〕,都民散走,而賊大呼曰:“汝曹勿恐:不奪汝商貨僦質矣!不税汝‘間架’‘陌錢’矣〔一七〕!”德宗亦聞此也乎?!奉天之圍,危於一髮〔一八〕,而猶庇趙贊若愛子然。夫愛一趙贊,而不愛社稷之重;忍於圍逼之辱,而不忍於誅一聚斂之臣:其入人之深如此,至於反國〔一九〕,可以戒矣!然趙光奇訴之以和糴害民〔二〇〕,則不信;蘇弁欺之以宫市利民〔二一〕,則信焉。且夫朝廷之政,雖聖人豈能盡善,惟其思以出之,詢以審之,見不可而更之:斯聖人而已矣〔二二〕。何德宗之難悟也?國家軍旅再動〔二三〕,蓋有不得已而取之於民者;然譬之張琴〔二四〕:動則急之,静則緩之;蓋動必有静,静之則其動必調;急必有緩,緩之則其急不絶;以動繼動,以急增急,則雖以黄帝五十絃之瑟,亦無全絃矣〔二五〕!聞之道路:往歲郴“寇”之作〔二六〕,亦守臣和糴行之不善之所致也,嘗有以告陛下者乎?天下皆知朝廷有意罷此等之役矣;雖然,臣猶有聞焉:江西之郡,蓋有甲郡以絹非土産而言於朝、乞巿之於乙郡者〔二七〕。此何謂也?民所最病者,與官爲巿也:始乎爲巿,終乎抑配〔二八〕。是以聖人謹其始也。今乙郡之諸邑,已有論税之高下而科之者矣〔二九〕,無一錢償民也;民之不願者,官且治之。名爲督責於正租,實爲鄰郡之横斂。且有所謂“和買”者,已例爲正租矣;又有所謂“淮衣”者〔三〇〕,亦例爲正租矣;今又求鄰郡之絹,是三者之絹,與正租之絹,爲四倍而取之矣!民何以堪?而吏不以聞。惟朝廷亟罷之〔三一〕,庶不爲斯民不拔之疽根也〔三二〕。且無使民言曰:此絹自陛下始。若曰:其如甲郡軍士之寒何?然則前乎此者,士皆冬而不裘耶?且甲郡欲巿乙郡之絹,何不遣吏私巿之?何必假朝命而官市之哉?!此必有姦焉。甲郡則出大農之錢〔三三〕,且書之曰:“某日出某錢以市某郡之絹也。”————然某錢不及乙郡之民也。此必有私之者矣!民何從而訴哉?蓋民訴於朝廷,朝廷下之於州縣;州縣執訴者笞之,以誣其服〔三四〕;又呼其民,强使之書於紙曰:“官有錢償我矣。”州縣以訴者之所服,與民之所書,而復於朝廷,無以詰也〔三五〕。罰一懲百,誰敢復言者?民有飲恨而已矣〔三六〕!晉女叔齊曰:“何必瘠魯以肥杞〔三七〕?”聖天子在上,而有司不平如此〔三八〕!

    〔一〕“天下”,猶言國家,全國。“國祚”,國家的命運,立國年代的久暫。

    〔二〕“啗(dàn)”,以利誘人,如以食餌誘人來喫。《史記·高祖紀》:“啗以利。”

    〔三〕“先”,去聲,動詞。

    〔四〕“曷爲”,爲什麽。

    〔五〕“額外而取一金”,在正式租賦定額之外而加收一錢。

    〔六〕“不以聞矣”,就不使之得知了,不報告了。

    〔七〕“樂輸”,願意繳納。

    〔八〕“矜”,自誇,自以爲“賢能”。

    〔九〕“賦”,動詞,征税。“因以”,循其事例,藉其事端。

    〔一〇〕“辦”,幹辦,有辦事能力。

    〔一一〕“鬻(yù)子”,賣孩子。

    〔一二〕“皈”,同歸。已見前。

    〔一三〕“爾”,見第三五三頁《與張嚴州敬夫書》注〔四七〕。

    〔一四〕“姦雄敵國之資”,有利於姦臣(例如擅權思篡的)或敵國的條件。

    〔一五〕“趙贊”,唐德宗時官户部侍郎,奸相盧杞用之爲判度支,想盡方法搜括錢財。《舊唐書·盧杞傳》:“……河北、河南連兵不息,……杞乃以户部侍郎趙贊判度支。贊亦計無所施,乃與其黨太常博士韋都賓等謀行括率,以爲泉貨所聚,在於富商,錢出萬貫者,留萬貫爲業,有餘,官借以給軍,冀得五百萬貫,上許之。明年六月,趙贊又請税‘間架’、算‘除陌’。”參看注〔一七〕。

    〔一六〕“涇卒之變”,德宗建中四年(七八三)九月,遣發涇原諸道兵往救襄城。十月,涇原節度使姚令言率兵五千至京師,軍士冒雨寒甚;多攜子弟,想得厚賜;既至,一無所賞;發至滻水,犒師,只有粗米淡菜,衆怒,以足踢覆於地,遂鼓躁而變,復返京師,皇帝急發賞賜,已不可收拾(據《資治通鑑》簡敍)。

    〔一七〕《舊唐書·盧杞傳》:“(趙贊既行苛斂之法)怨黷之聲,囂然滿於天下;及十月涇師犯闕,亂兵呼於巿曰:‘不奪汝商户僦質矣!不税汝“間架”“除陌”矣!’是時人心愁怨,涇師乘間謀亂。……”參看《資治通鑑·唐紀(四十四)》:“建中四年……冬十月……賊已入城,喧聲浩浩,不復可遏;百姓狼狽駭走,賊大呼告之曰:‘汝曹勿恐:不奪汝商貨僦質矣!不税汝“間架”“陌錢”矣!’”作者蓋本此文。按同書《唐紀(四十三)》:“時兩河用兵,月費百餘萬緡,……太常博士韋都賓……建議,……大索長安中商賈所有貨,意其不實,輒加搒捶,人不勝苦,有縊死者,長安囂然如被寇盜!……又括僦櫃質錢,凡蓄積錢帛粟麥者,皆借四分之一,封其櫃、窖,百姓爲之罷市。”胡注云:“民間以物質錢,異時贖出,於母錢之外,復還子錢(利息),謂之僦櫃。”此即後來的典當庫;“質”,以物作押而借錢。又同書《唐紀(四十四)》:“所謂‘税間架’者,每屋兩架爲間,上屋、税錢二千,中、税千,下、税五百;吏執筆握算,入人室廬,計其數。或有宅屋多而無它資者,出錢動數百緡,敢匿一間,杖六十,賞告者錢五十緡。所謂‘除陌錢’者,公私給與及買賣,每緡(緡即貫,千錢)官留五十錢。給它物及相貿易者,約錢爲率(折成錢價而計)。敢隱錢百,杖六十,罰錢二千,賞告者錢十緡:其賞錢皆出坐事(犯罪)之家。於是愁怨之聲,盈於遠近。”這都是趙贊出的主意。

    〔一八〕“奉天之圍”,涇卒變後,時朱泚(曾爲涇原節度使討涇州劉文喜)失權廢居,叛兵與之勾結,朱泚以爲衆望所歸,遂決意自立;德宗奔奉天(今陝西乾縣),朱泚兵圍奉天,幾於被陷。時趙贊相隨在奉天圍内。

    〔一九〕“反國”,傾覆國家。

    〔二〇〕《資治通鑑·唐紀(四十九)》:“貞元三年……十二月……自興元以來,是歲最爲豐稔,米斗直錢百五十,粟八十,詔所在‘和糴’(官向民買米,“和”,指雙方同意)。庚辰,上畋(獵)於新店,入民趙光奇家,問:‘百姓樂乎?’對曰:‘不樂。’上曰:‘今歲頗稔,何爲不樂?’對曰:‘詔令不信(毫無信用)。前云兩税之外,悉無它徭,今非税而誅求者殆過於税。後又云“和糴”,而實强取(奪)之,曾不識一錢(未見付一文的價錢)。始云所糴粟麥納於道次(當地路上道邊),今則遣致(送)京西行營,動數百里,車摧馬斃,破産不能支!愁苦如此,何樂之有?每有詔書優恤,徒空文耳。恐聖主深居九重,皆未之知也!’上命復其家(除其賦役)。”司馬光評曰:“……民愁怨於下而君不知,以至於離叛危亡,凡以此也。德宗幸以遊獵得至民家,得光奇敢言而知民疾苦,此乃千載之遇也,固當按有司之廢格詔書、殘虐下民、横增賦斂、盜匿公財,及左右諂諛日稱民間‘豐樂’者而誅之,然後洗心易慮,一新其政,……則太平之業可致矣;————釋此不爲,乃復光奇之家!夫以四海之廣,兆民之衆,又安得人人自言於天子、而户户復其徭賦乎?”諷論甚當,作者所謂“不信”,亦即此意。

    〔二一〕《資治通鑑·唐紀(五十一)》:“貞元十三年……十二月……先是宫中市(買)外間物,令官吏主之,……比歲(近來)以宦者爲使,謂之‘宫巿’,抑買人(之)物,稍不如本估(原價),其後不復行文書(也没有公文憑證),置‘白望’數百人於兩巿及要鬧坊曲(熱鬧街巷),閱人所賣物,但稱‘宫市’,則斂手付與,真僞不復可辯,無敢問所從來及論價之高下者;率用直(值)百錢物、買人直數千物;多以紅紫染故衣敗繒(綢絹),尺寸裂而給之(當作抵價),仍索‘進奉’‘門户’及‘脚價’錢;人將物詣(至)巿,至有空手而歸者:名爲‘宫市’,其實奪之。商賈有良貨,皆深匿之,每敕使出,雖沽漿賣餅者,皆撤業閉門。……以問户部侍郎蘇弁,弁希宦者意,對曰:‘京師游手萬家,無土著生業,仰宫市取給(賴有宫巿來賣錢生活)。’上信之。故凡言宫巿者皆不聽。”

    〔二二〕“斯聖人而已矣”,這也就算得起是聖人了。

    〔二三〕“軍旅再動”,指受金國侵略,重新興起戰事。

    〔二四〕“張琴”,張絃於琴上,調奏時則須擰絃使緊纔能發音;不彈時須將絃鬆下來。

    〔二五〕傳説庖犧始製瑟,原有五十根絃;黄帝破爲二十五絃。見《世本》。這譬喻不管有多少條絃,都得斷了完事。按以上兩條注可參看《淮南子·繆稱》:“治國譬若張瑟,大絃袒(急),則小絃絶矣。”

    〔二六〕“郴‘寇’”,見第四〇頁《旱後郴“寇”又作》注〔五〕。

    〔二七〕“乞市之”,請買之。

    〔二八〕“抑配”,强行科派,白取。

    〔二九〕“論税之高下而科之”,按照民户原來出税額的多少而攤派這項絹匹。

    〔三〇〕“和買”,官家“買”絹,實亦白取;正如“買”糧謂之“和糴”。“淮衣”,藉口爲淮邊守軍製衣服而額外索絹匹,也是一種苛斂的名目。

    〔三一〕“亟”,趕緊。

    〔三二〕“不拔之疽根”,無法救治的毒瘡病根。

    〔三三〕“大農”,大司農,古代官名,掌錢穀,即後世的户部。“大農之錢”,指地方應繳歸中央户部的錢。

    〔三四〕“笞(chí)之,以誣其服”,拷打之,逼使承認————“屈打成招”。

    〔三五〕“無以詰也”,無從去質問他。

    〔三六〕“飲恨”,猶言滿腹含冤、滿心怨恨。

    〔三七〕《左傳》襄二十九年:“晉使司馬女叔侯(女齊)來治杞田。……叔侯曰:‘何必瘠魯以肥杞?’”瘠,薄;作動詞用。作者借來比喻:何必薄於民而厚於吏?

    〔三八〕“有司”,指該管官吏。按此與上文“未必皆上之過也”都是婉語,爲皇帝留“面子”;但文章内容本身已然否定了這一提法,作者實際並未真留情面。

    文帝曷不用頗牧論〔一〕

    論曰:賢者不能使人知〔二〕,而能使人思〔三〕。知與不知,賢者初莫之計;思與不思,有國者竟莫之悟〔四〕:二者常巧於相違,而不喜於相遭〔五〕。是可歎也!漢文帝聞説者之論,而思頗、牧之賢〔六〕。謂文帝之思爲未善,不可也;然當頗、牧之時,或以間而擯〔七〕,或以讒而殞〔八〕,孰知其誣,孰知其賢哉〔九〕?其生也莫知,其往也始思,————思頗、牧而天下無頗、牧矣!使其復有頗、牧,其能知頗、牧乎?淺於知而深於思,薄今而厚古,豈特一頗、牧而已哉!揚雄曰:“文帝曷不用頗、牧〔一〇〕?”賢者不求不用,亦不求必用;吾之所挾〔一一〕,不用則澤其身,用則澤其國〔一二〕。謂賢者求不用,賢者有是心乎?然其挾在我,其用不在我;不在我而我求之,又從而必之〔一三〕:自古聖賢君子,未有或是之能也〔一四〕!頗、牧之在趙也,頗、牧不負趙,而趙實負頗、牧。負與不負,頗、牧何心焉?可悼者:趙之社稷而已矣!生靈而已矣!使頗不以趙括代,牧不以郭開死,韓、魏不侵,匈奴不侵,非頗、牧之功也,————二子遲一日而去趙〔一五〕,則趙之國遲一日而爲秦〔一六〕:此誰之功乎?雖然,二子之功,不求其君之不負也,求其略知焉而不得也!知且不知也,而況於思乎?漢文帝之思二子,亦可爲二子賀矣;使二子而有知,亦少慰矣。然天下之事至於思其人而不獲其用,君子謂之無益。漢文之不思二子,二子之病不加多;漢文之思二子,漢文之病不加少。且匈奴之寇日迫,而帝也乃欲起頗、牧於九原〔一七〕,————不徒匈奴聞之爲之一笑而已〔一八〕,使頗、牧聞之,有不笑者耶?漢文之於魏尚,猶趙之於頗、牧也;捨今頗、牧而思古頗、牧,善謀國者然乎哉?帝能思頗、牧,吾亦能思魏尚也〔一九〕。願以帝思頗、牧之心,爲帝知魏尚之心,帝其許之乎?馮唐謂:帝有頗、牧,亦不能用。其意則然矣;其氣無乃猶未平、其辭無乃猶未婉乎?氣平則辭自婉,辭婉則君自悟〔二〇〕。吾於馮唐之論,猶有憾焉。且帝嘗謂李廣曰:“使廣在高帝時,萬户侯豈足道哉〔二一〕!”士患不遇主,廣之受知於帝,尚可諉曰不遇主耶〔二二〕?遇主而又云云若爾〔二三〕,是高帝不生,廣終不用也!有李廣則捨之於今焉,無頗、牧則思之於古焉。馮唐謂帝雖有頗、牧不能用,帝則怒唐也;怒馮唐之言,而不悔李廣之論,————帝其忘之乎?帝不忘之,帝當悔之矣;悔於廣則不怒於唐矣。不怒於唐而悔於廣,則頗、牧二子者,思之可也,————不思亦可也。謹論。

    〔一〕“文帝曷不用頗、牧”,是“(漢)文帝曷爲不能用頗、牧”的省語。“曷爲”,何爲,詰問詞。“頗”,廉頗;“牧”,李牧:二人都是戰國時趙國的名將。廉頗,在趙惠文王時,破齊兵立功,爲上卿;與藺相如交好,二人同時,一爲良將,一爲良相,秦國因此不敢加兵於趙國。趙孝成王時,受了秦國的離間計,使趙括代廉頗;趙括爲秦將白起所破,被殺,趙兵大敗,幾乎被秦國傾覆。燕國乘機來攻,復用廉頗,果大敗燕軍,燕至割五城以求和。趙悼襄王立,又以樂乘代廉頗,廉頗得罪亡走入魏。後來趙國屢困於秦兵,欲再用廉頗,而其仇人郭開用計進讒,終不得召用。卒於楚之壽春。李牧,守北邊代、雁門等地,大破匈奴,匈奴十餘年不敢來犯。又曾大破秦軍,秦賄郭開,使進讒言,妄謂李牧欲反,趙王遂斬之。牧死不久,趙即爲秦滅。餘參注〔六〕及〔一〇〕。

    〔二〕“知”,指才幹的充分被認識。

    〔三〕“思”,指事後的追念。

    〔四〕“有國者”,指封建時代最高統治者皇帝而言。

    〔五〕“相違”,相左,相錯。“相遭”,相遇,相合。兩句是説:應當被人知的人材和能够思人材的君主,總是碰不到一起,————碰到一起了,又往往不會有什麽好結果。

    〔六〕《漢書·馮唐傳》:“(馮)唐以孝著,爲郎中署長。……帝輦過問唐曰:‘……吾居代(地名)時,吾尚食監高袪,數爲我言趙將李齊之賢,戰於鉅鹿下。吾每飲食,意未嘗不在鉅鹿也。父老(指馮唐)知之乎?’唐對曰:‘齊,尚不如廉頗、李牧之爲將也。’上曰:‘何已?’唐曰:‘臣大父(祖父)在趙時,爲官帥將,善李牧(和李牧交好);臣父故爲代相,善李齊:知其爲人也。’上既聞廉頗、李牧爲人,良説(大悦),乃拊髀曰:‘嗟乎!吾獨不得廉頗、李牧爲將!————豈憂匈奴哉!’”

    〔七〕“間”去聲,離間,挑唆讒毀的陰謀詭計。“擯(bìn)”,棄。此指廉頗屢次爲人讒沮。

    〔八〕“殞”,死。此指李牧受誣被害。

    〔九〕“孰”,誰。

    〔一〇〕《漢書·馮唐傳》,馮唐既告文帝以廉頗、李牧之爲人,文帝恨不得頗、牧。馮唐乃説:“陛下雖有廉頗、李牧,不能用也!”文帝怒,入禁中,良久,召馮唐而責問道:爲何當衆辱我,豈不可以在方便的場合來和我談嗎?當時文帝以匈奴爲患,因此後來又問馮唐:“公何以言吾不能用頗、牧也?”馮唐於是對言:“古代王者遣將,跪而推轂,申以專任,軍功爵賞,皆決於外(將軍),歸而奏之,此非空言也:臣大父言李牧之爲趙將,居邊軍市之租,皆自用饗士,賞賜決於外,不從中覆也(不向皇帝報告)。委任而責成功,故李牧乃得盡其知(智)能,選車千三百乘,彀騎萬三千匹,百金之士十萬,是以北逐單于,破東胡,滅澹(dān)林(民族名),西抑强秦,南支韓、魏:當是時,趙幾伯(趙國幾乎成爲諸侯中的霸主)。後會(值,逢)趙王遷立,其母,倡也,用郭開讒而誅李牧,令顔聚代之:是以爲秦所滅。今臣竊聞魏尚爲雲中守,軍市租盡以給士卒,出私養錢,五日一殺牛以饗賓客、軍吏、舍人:是以匈奴遠避,不近雲中之塞;虜嘗一入,(魏)尚帥車騎擊之,所殺甚衆。夫士卒,盡家人子,起田中,從軍,安知尺籍伍符(軍令等事)?終日力戰,斬首捕虜,上功幕府,一言不相應,文吏以法繩之:其賞不行,吏奉法必用(有罰無賞)。愚以爲陛下法太明、賞太輕、罰太重。且雲中守尚坐上功首虜差六級,陛下下之吏,削其爵,罰作之。由此言之,陛下雖得李牧不能用也。”文帝遂令馮唐持節赦魏尚,復以爲雲中守。班固《贊》云:“揚子以爲:孝文(漢文帝)親詘帝尊,以信(申)亞夫之軍(指周亞夫細柳營無軍令不許皇帝進入之事),曷爲不能用頗、牧?彼(馮唐)將有激(以言激文帝)云爾!”

    〔一一〕“所挾”,指才幹、智能。

    〔一二〕“澤”,動詞,猶言有益於、惠及。

    〔一三〕“必”,動詞,硬欲斷定其必成。

    〔一四〕“未有或是之能”,未有或能作到這一點的。

    〔一五〕“去趙”,離開趙國。

    〔一六〕“而爲秦”,指爲秦滅、變爲秦地。

    〔一七〕“九原”,猶言地下。九原本地名,春秋晉國卿大夫的墓地所在,後用與“九泉”同義。

    〔一八〕“不徒”,不但,不只。

    〔一九〕“吾”,泛指後人;意謂漢文帝在廉頗、李牧之後,徒思其人,而不能用當時的魏尚,則後來者又當如漢文帝之思頗、牧而又思魏尚了————趙不能用廉頗、李牧,漢不能用魏尚,豈不正是一丘之貉?

    〔二〇〕意思説,和皇帝争論,目的不過是要説服他,使國事得益;不在於以激烈之言相向,那樣惹惱了他,於身有危,於事無益;言辭委婉,聽者自然易入。

    〔二一〕《漢書·李廣傳》:“廣世世受射(世傳射法),孝文十四年,匈奴大入蕭關,而廣以良家子從軍擊胡,用(因)善射殺首虜多,爲郎騎常侍。數從射獵,格殺猛獸。文帝曰:‘惜廣不逢時令:當高祖世,萬户侯豈足道哉!’”

    〔二二〕“諉”,藉口云云,歸過於。

    〔二三〕“云云若爾”,指上引漢文帝所説的使廣“當高祖世,萬户侯豈足道哉”那樣的話。

    庸言〔一〕

    楊子曰〔二〕:君子恩及禽獸,而周公必驅犀象〔三〕。聖人仁及草木,而后稷必薅荼蓼〔四〕。

    〔一〕“庸言”,常言;取《易·乾》“庸言之信”及《禮。中庸》“庸言之謹”語。是作者的語録式的文字,其體蓋仿揚雄《法言》。這裏是選録。

    〔二〕“楊子”,作者自指。

    〔三〕《孟子·滕文公》:“及紂之身,天下又大亂。周公相武王,誅紂伐奄,……驅虎豹犀象而遠之,天下大悦。”

    〔四〕“后稷”,周之始祖(當堯時生,十五傳至武王),相傳是開始教民稼穡的人。《詩·周頌·良耜》:“其鎛(鋤類)斯趙(刺),以薅荼蓼。”“荼蓼朽止,黍稷茂止。”“薅(hāo)”,拔草。“荼”旱田穢草。“蓼”,水草。

    楊子曰:仁者安其固然,故不憂。知者明其當然,故不惑。勇者信其不然,故不懼。〔一〕

    〔一〕《論語·子罕》:“子曰:知者不惑,仁者不憂,勇者不懼。”知、智通。又《憲問》:“子曰:君子道者三,我無能焉:仁者不憂,知者不惑,勇者不懼。子貢曰:夫子自道也。”

    或問:田不井,曠百世,王澤其不下究歟〔一〕!欲王澤之下究,其必自井田始矣。百世之主,非其智不足以及之,惟其勇不足以行之:蓋仁於奪一夫之有,而不仁於均萬夫之無〔二〕。是以王澤不下究也。楊子曰:奪一夫之有,以均萬夫之無,可也。萬夫未得其所無,而一夫先訟其所有,可乎?或曰:上均之,下焉得而訟之?曰:下患無所訟乎?秦之慘刻,民不訟于秦而訟于漢;新室之紛更,民不訟于新室而訟於光武〔三〕。下患無所訟乎?

    〔一〕“田不井”,土地不行井田法。相傳黄帝時代,始立井田,商時以地六百三十畝(周以九百畝)畫爲九個方塊,每一區七十畝,當中一區是公田,外圍八區分給八户,各自耕種,爲私田;八家共代耕公田,私田不復出税。“曠百世”,已經隔百世而不再行此法了。“下究”,用《漢書·鼂錯傳》“盛德不及究於天下”語意;“究”,竟,盡。

    〔二〕奪一夫之産而不忍,而忍於使萬夫無産。

    〔三〕“新室”,王莽篡漢自立,國號新。“光武”,見第三三六頁《國勢》注〔一八〕。按此則表示反對行井田法。宋以前到唐代中葉“均田制”(每丁授田百畝)早已行不通,改行“兩税制”;到南宋,歷史條件更不可能了,連所謂“方田”法、“經界”法試行,也弊竇叢生,屢行屢廢。所以作者認爲井田法不可行,行時只有官吏得以作弊,人民反無實惠。他的態度似偏於保守,但在當時想行井田是不現實的。他把均田和“慘刻”混而爲一,並不正確。但他提出,如果統治者慘刻虐民如秦皇、新莽,則人民是會革命推翻他的,這一點對南宋王朝説來,仍有其現實意義。

    楊子曰:“君子不器〔一〕”:不以一能而盈諸身〔二〕。“及其使人也,器之〔三〕”:不以衆能而責諸人。

    〔一〕語出《論語·爲政》。器,一件器物,只有一種特定的局限的用途;不器,其材用可以無所不施。參看《禮·學記》:“大道不器”,鄭注:“聖人之道,不如器,施於一物。”

    〔二〕“盈諸身”,滿足於自己。“諸”,“之於”二字的合音。

    〔三〕《論語·子路》:“君子易事而難説(悦)也,説之不以道,不説也;及其使人也,器之。”度材而用之,不能責其備。

    楊子曰:直於己之謂忠,孚於物之謂信〔一〕。

    〔一〕“孚”,信。“孚於物”,信於衆人,爲人所信。“物”是指對待於“己”的人,不單指事物、器物。

    楊子曰:“學以聚之”,無不受也;“問以辨之”,有不受也〔一〕。

    〔一〕《易·乾·文言》:“君子學以聚之,問以辨之。”學和問本是兩重學習的層次(後轉爲名詞“學問”)。作者指出,聚學則當博采,以淹貫的精神而匯通之;辨問則當簡擇,以批判的態度而取舍之。

    楊子曰:“割不正不食”,“席不正不坐”〔一〕。————身而不正,可乎?“食不厭精,膾不厭細〔二〕。”————學而不精,可乎?

    〔一〕語並見《論語·鄉黨》。

    〔二〕亦見《論語·鄉黨》。“膾(kuài)”,細切肉。

    楊子曰:建官以利民,————有害民而得官。用人以立國,————有誤國而得用。

    楊子曰:天下之才,動則生,静則息。

    楊子曰:子路問死,子曰:“未知生,焉知死〔一〕?”以其所不必知,害其所必知,仲尼不爲也〔二〕。子路問事鬼神,曰:“未能事人,焉能事鬼〔三〕?”以其所無用,害其所有用,仲尼不爲也。

    〔一〕語見《論語·先進》。“焉知”,哪知?

    〔二〕“仲尼”,孔子的字。

    〔三〕亦見《論語·先進》,也是孔子答子路的問語。“事”,動詞,略如事養、事奉的事。

    楊子曰:人之爲善,百善而不足;人之爲不善,一不善而足。

    孔子曰:“如有周公之才之美,使驕且吝,其餘不足觀也已〔一〕!”楊子曰:學者無周公之所有,而有周公之所無〔二〕,吾何以觀之哉!

    〔一〕語見《論語·泰伯》。

    〔二〕“所有”,指“之才之美”;“所無”,指“驕且吝”。

    楊子曰:置虚器於水,中未充則鳴,既充則默〔一〕。以爲知道〔二〕,囂囂以爲知德〔三〕,充乎哉〔四〕!

    〔一〕把中空的用器放在水中,水未滿時則出聲響,及滿則無聲。

    〔二〕“(hò)”,叫嚷。

    〔三〕“囂囂(xiāo)”,喧聲。

    〔四〕“充乎哉”,諷語,猶言“這難道就是‘充’嗎!”,説其中實無一物也。

    或問:“非知之艱,行之惟艱”,傅説之言也〔一〕;不致其知,不力其行,小程子之言也〔二〕。由前之説,珍乎行;由後之説,珍乎知〔三〕。學者將疇從〔四〕?楊子曰:知,譬則目也;行,譬則趾也。目焉而已矣,離婁而躄也,可乎〔五〕?趾焉而已矣,師冕而馳也,可乎〔六〕?人乎人,目趾具而已矣〔七〕。

    〔一〕《書·説命》:“王曰:‘……乃不良於言,予罔(無)聞於行。’(傅)説拜稽首曰:‘非知之艱,行之惟艱。’”孔傳:“言知之易、行之難。”

    〔二〕“小程子”,指程頤,頤與其兄顥並爲宋理學家,稱“二程”,人又以顥爲“大程”,頤爲“小程”。頤字正叔,人稱伊川先生。著有易傳、語録等。“致知”,本《禮·大學》語;“致”,鄭注孔疏以爲“至”“招致”義,朱注以爲乃“推極”之意。“不致其知,不力其行”,意思説,不明白道理,則不能很好地實行;言外重知。參看程頤《顔子所好何學論》:“然學之道,必先明諸心,知所養,然後力行以求至,所謂自明而誠也。……信道篤則行之果,行之果則守之固。”又《語録》:“未致知,怎生行得?勉强行者,安能持久?除非燭理明,自然樂循理。”

    〔三〕“珍”,貴,重。

    〔四〕“疇從”,誰從————從誰?

    〔五〕“目焉而已矣”三句,假如只有眼睛就算了(而没有脚),那麽,離婁雖能目察秋毫而不能走路,那行嗎?“離婁”,《孟子》趙注:“古之明目者,黄帝時人也,……能視百步之外,見秋毫之末。”“躄(bì)”,足不能行。

    〔六〕“趾焉而已矣”三句,假如只有脚就算了(而没有眼睛),那麽師冕要跑起來,那行嗎?“師冕”,《論語·衛靈公》:“師冕見。”孔注:“師,樂人,盲者,名冕。”

    〔七〕這兩句説,人之所以成其爲人,就得要眼睛和脚都具備了才是啊。作者反對片面地看待問題,知和行是不能側重、偏廢的。按朱熹亦嘗言:“知、行常相須:如目無足不行,足無目不見。”二人同時,而意思全同,不知是闇合抑彼此有所影響?

    楊子曰:仁與義,吾之左右手也,不可以獨有,亦不可以獨無。仁言覺,義言宜也。覺其宜則行,覺其不宜則止。故仁者右,義者左。

    楊子曰:利不歸於上,則不國〔一〕;故《詩》曰:“雨我公田,遂及我私〔二〕。”利歸於上,則無民〔三〕;故《詩》曰:“彼有遺秉,此有滯穗,伊寡婦之利〔四〕。”

    〔一〕“不國”,不能立國,不能成爲國家。

    〔二〕見《詩·小雅·大田》;箋云:“其民之心,先公後私。”“私”,私田。

    〔三〕“無民”,失民心。

    〔四〕見《詩》同篇。“遺秉”“滯穗”,遺漏下來的禾把、穀穗。“伊寡婦之利”,爲孤寡無贍養者所利賴。

    楊子曰:水託於器而有象,器毀則象亦毀。火託於薪而有質,薪化而質不化。象者形之虚,質者象之實。

    楊子曰:三年耕,必有一年之蓄。而學者朝學之,夕喪之。

    或曰:後世爲將者,多養寇以封己〔一〕,非罪歟?楊子曰:非其罪也,有誨之者也〔二〕。自高帝殺韓信始也〔三〕。

    〔一〕“封己”,厚己;《國語·晉語》:“引賞以封己。”

    〔二〕“誨”,教。

    〔三〕韓信,漢名將,淮陰人;助漢高祖,虜魏王,定趙、齊,滅項羽,功勞最大;而被誣謀反;韓信相信漢高祖不會殺他,竟被騙至長樂宫斬首,並夷三族。

    按此則當是有感於當時誣害愛國將領而發。

    楊子曰:天下之至神者,其惟人心乎:己有過焉,何必人告也?見人之過,得己之過;聞人之過,得己之過。————何必今人也?見古人之過,得己之過;聞古人之過,得己之過。————何必古人也?見日月之過,得己之過;見寒暑之過,得己之過。————何必天地也?見韋弦之過〔一〕,得己之過;見輪几之過〔二〕,得己之過。————何必萬物也?因前日之過,得今日之過;因今日之過,得前日之過。————何必有過也?一言之過,未言而得其過;一行之過,未行而得其過。是數者之得,非人告也,心告也。故有不善,未嘗不知,不惟顔氏子而已矣,————知之未嘗復行,惟顔氏子而已矣〔三〕!

    〔一〕“韋弦”,《韓非子·觀行》:“西門豹之性急,故佩韋以緩之。董安于之性緩,故佩弦以急之。”韋,柔皮繩,性緩;弦,弓弦,性緊。

    〔二〕“輪几”,未詳。後漢李尤《几銘·序》:“黄帝軒轅恐事之有闕(缺失),作輿几之法。”疑或指此。

    〔三〕“顔氏子”,孔子弟子顔回。《易·繫辭》:“子曰:顔氏之子,其殆庶幾乎!有不善未嘗不知,知之未嘗復行也。”

    或問:近世士風大不美,何以易之?楊子曰:奚而不美也〔一〕?曰:病在奔競〔二〕。曰:病不奔競耳;奔競,非病也。未諭〔三〕。曰:顔子曰:“仰之彌高,鑽之彌堅,瞻之在前,忽焉在後〔四〕。”使天下之士,皆奔競於此,奚病哉?病不奔競於此而已矣〔五〕!

    〔一〕“奚而不美”,何爲不美?

    〔二〕“奔競”,鑽營門路,争逐利禄。這是問者的本意,而作者下文答語故意將“奔競”一詞作爲泛語,意即“奔競”本身並不一定壞,要看所奔競者爲何事。

    〔三〕“未諭”,問者不懂答語的意思何在。

    〔四〕語見《論語·子罕》,謂孔子之不可企及。

    〔五〕作者以爲,把孔子作爲目標,竭力學他的道德,這也是一種“奔競”啊,爲何不奔競於此呢?————正因不奔競於正道,才奔競於利禄。

    按可參看《續資治通鑑·宋紀》(百三十八):“隆興二年春正月……帝謂侍臣曰:‘近日士大夫奔競之風少息否?’宰相湯思退等曰:‘方欲措置。’”又同書(百三十九):“乾道元年……十一月……洪适等言:‘近來士風奔競,争圖换易舊制。已有差遣人,不許入國門(京師);新授差遣人,限半月出門。今請令宰執不許接見已有差遣之人。’”奔競固非美事,但實際投降派排擠正人,也借口於正人“奔競”。

    或問:“大德不踰閑,小德出入可也〔一〕。”何如?楊子曰:召公不云乎:“不矜細行,終累大德〔二〕。”子夏之言是,召公之言非矣〔三〕!

    〔一〕語見《論語·子張》;這是子夏(孔子弟子)所説的話。“大德”,朱注以爲“猶大節”。“踰閑”,越出法度。“出入可也”,出入於法度,不求全責備的意思。

    〔二〕語見《書·旅獒》;《旅獒》云:“太保作旅獒。”孔傳:“召公陳戒。”“召(shào)公”,名奭,周文王的庶子,成王時爲三公,和周公分陝而治,有德政。“不矜”,不重,輕忽。“細行”,小節。

    〔三〕這説如果子夏的話對,那麽召公説錯了?言外不贊成子夏此言。作者反對以“不拘細節”爲借口而胡作非爲的僞君子。

    楊子曰:人莫不愛其生,故莫不厚其生;莫不厚其生,故莫不傷其生。

    楊子曰:有善而盈,曰驕。有不善而執,曰吝〔一〕。

    〔一〕孔子曾説:“如有周公之才之美,使驕且吝,其餘不足觀也已!”已見前條。可見孔子以驕、吝二者爲最能害德之事。作者爲驕、吝作出自己的體會與解釋。“執”,謂固執不改。

    楊子曰:學而不化,非學也。故曰:“雖愚必明,雖柔必强。”豈惟愚明柔强哉?雖明必愚,雖强必柔。

    楊子曰:頭垢則思沐,足垢則思濯。————心垢則不思沐濯焉。何哉?

    楊子曰:意者,逆其所未然;必者,期其所願然;固者,安其所不然。其病三,其源一,曰:有我〔一〕。

    〔一〕《論語·子罕》:“子絶四:毋意,毋必,毋固,毋我。”作者作出解釋並分析,以爲四者雖並列,而病根在“我”,————只從個人的私意出發。

    楊子曰:見乎表者作乎裏〔一〕,形於事者發於心。是心作焉,其外寂然,其中森然〔二〕。勿謂無形,峙於丘陵〔三〕;勿謂無見,燁於震電〔四〕!

    〔一〕凡是外面有可見者,其内中一定先有所動了。“作”,起,動,生。

    〔二〕三句説,一種心意既起,儘管外表寂然————還未行動,可是其中之意已森森然擺列在那裏非常分明了。

    〔三〕“峙於丘陵”,比山丘之聳立還要顯著。

    〔四〕“燁於震電”,比閃電之光亮還要耀目。

    楊子曰:精於理者,其言易而明。粗於事者,其言費而昏。

    或曰:學者莫上於敏,莫下於鈍〔一〕;然敏或以窒〔二〕,鈍或以通。何也?楊子曰:不可怙者天〔三〕,不可畫者人〔四〕。

    〔一〕没有比聰敏更好、比愚鈍更壞的了。

    〔二〕“窒(zhì)”,塞。

    〔三〕“怙(hǔ)”,恃賴。“不可怙者天”,天然的資質,是不可以仗恃的。

    〔四〕“畫”,拘限。“不可畫者人”,人爲的努力,是不可以限量的。

    或問:子曰:“回也非助我者也,於吾言無所不説〔一〕。”無所不説於聖人之言而曰非助,何也?楊子曰:鍾不自鳴〔二〕,撞而後鳴。夫子,萬石之鍾也;回也,不撞而聽其自鳴,則鍾之鳴也不數矣〔三〕。使七十子皆如回,則《論語》《孝經》或幾乎息矣〔四〕!《論語》《孝經》而息,豈惟無助於夫子,亦無助於天下後世;豈惟無助於天下後世,亦無助於天地萬物。

    〔一〕語見《論語·先進》。回,指顔回,孔子弟子。説、悦通。

    〔二〕“鍾”,通鐘字。

    〔三〕“數”,入聲,頻,屢。

    〔四〕“七十子”,指孔子的衆門人;傳説孔子門徒三千,身通六藝者七十二人。《論語》《孝經》都是記載孔子的言行的書。“或幾乎息”,就要没有了。“幾(平聲)乎”,近乎。按此用《易·繫辭》“易不可見,則乾坤或幾乎息矣”語式。

    或問:君子不言而信〔一〕,此何理也?楊子曰:見桑者有燠意〔二〕,見米者有飽心。桑與米言乎哉〔三〕?

    〔一〕《禮·中庸》:“故君子不動而敬,不言而信。”信,見信於人。

    〔二〕“有燠意”,有暖的感覺。這説桑能養蠶,蠶絲織帛作衣,故見桑而有暖意。

    〔三〕桑與米,有其實際功用,就能見信於人;人有實在德行,所以大家就都能相信他,何待用言語表示。按此則可參看《易·繫辭》:“默而成之,不言而信,存乎德行。”

    楊子曰:有心而弗治,“子有庭内,弗灑弗掃”者也。有師友而弗問,“子有鐘鼓,弗鼓弗考”者也〔一〕。

    〔一〕“弗鼓弗考”,不敲不擊。所引兩處,皆《詩·唐風·山有樞》中語。

    楊子曰:學有思而穫,亦有觸而穫。思而穫,其覿親〔一〕;觸而穫,其詣速〔二〕。

    〔一〕“其覿(dì)親”,其所見者親切。————這説通過日久逐漸思考而有得。

    〔二〕“其詣速”,其所到達者快。————這説因機緣觸磕一下子有所領悟。

    或問:漢儒句讀之學何如〔一〕?楊子曰:非不善也,————説字無字外之句,説句無句外之意,説意無意外之味。故説經彌親,去經彌疎〔二〕。

    〔一〕“句讀(dòu)”,讀書時點斷句、逗。————實指漢儒講經書偏重文字訓詁之學,忽略精神義理。

    〔二〕“彌親”,“彌疎”句,説漢儒把經書的文字講得越詳切,距離其真正精神義理越遠。“去”,離開。

    楊子曰:古人之言,意愈切者辭愈緩。孟子告齊宣王,當其責王臣之友,不知其責士師;當其責士師,不知其責王〔一〕。

    〔一〕《孟子·梁惠王》:“孟子謂齊宣王曰:王之臣,有託妻子於其友而之(往)楚遊者;比(及)其反(歸)也,則(發現其友)凍餒其妻子。則如之何?王曰:棄之。(孟子)曰:士師(獄官)不能治士(治獄)。則如之何?王曰:已之(去之)。(孟子)曰:(國王)四境之内不治。則如之何?王(慙,無詞可對)顧左右而言他。”

    或問:孔子曰:“温故而知新,可以爲師〔一〕。”何也?楊子曰:温故而知新,豈特可謂一時之師哉〔二〕,爲百世之師可也。然則其誰能之?曰:其惟孔子乎。然則温故爲難乎?温故而知新爲難乎?曰:温故非難也,温故而知新,則難也。然則其孰爲故、孰爲新〔三〕?曰:古人已往之迹之謂故,出古人故迹之外神而明之之謂新也〔四〕。

    〔一〕語見《論語·爲政》。

    〔二〕“豈特”,豈止。

    〔三〕“孰爲故、孰爲新”,什麽是故,什麽是新?

    〔四〕“××之謂×”,古漢語句法,猶言“××××,這叫作××。”“之謂”上面的“之”,屬上文,“神而明之”爲一單位。“神而明之”,語出《易·繫辭》,不拘其迹而通其精神,不搬教條,因宜制用。

    楊子曰:一思而是非之心明,再思而利害之心生。利害之心生,而是非之心昏矣。學者警之。

    或問:《詩》有“六義〔一〕”,何如?楊子曰:此説詩者失之也。詩之體有三,詩之作有三。一曰風,二曰雅,三曰頌,此詩之體也。一曰興,二曰賦,三曰比,此詩之作也。何“義”之有?

    〔一〕《詩·大序》:“詩有六義:一曰風,二曰賦,三曰比,四曰興,五曰雅,六曰頌。”古時説解者都不够明白,如唐孔穎達疏:“風、雅、頌者,詩篇之異體,賦、比、興者,詩文之異辭;大小不同,而並爲六義者,賦、比、興是詩之所用,風、雅、頌是詩之成形,用彼三事,成此三事,故得並稱爲義。”讀後仍感模糊不清。作者指明:風、雅、頌,是三種體裁名稱;興、賦、比,是三種作法————不同的表現手法。於“義”何關?這是作者不泥於舊説而又善於思辨分析的例子。

    跋忠簡胡公先生諫草〔一〕

    澹菴先生之孫槻〔二〕寄示先生諫草,凡十一行〔三〕,卒章云〔四〕,“臣不忍見虜寇入門”等語,其痛次骨〔五〕,萬里讀至此,不覺涕泗之沱若也〔六〕!蓋當是時,和戰之雜之時也〔七〕:國是數定而婁摇〔八〕,國勢將怯而復壯〔九〕。仲尼曰〔一〇〕:“民到于今受其賜〔一一〕。”

    〔一〕“忠簡胡公先生”,胡銓,字邦衡,號澹菴,廬陵人;謚忠簡。作者嘗從其學,所以稱之爲先生。“諫草”,諫奏的稿本。《宋史·胡銓傳》:“(紹興)八年宰臣秦檜決策主和,金使以‘詔諭’‘江南’爲名(金爲帝,去宋國號,爲臣),中外洶洶,銓(時爲樞密院編修)抗疏曰:‘臣謹案王倫本一狎邪小人、市井無賴,頃緣宰相無識,遂舉以使虜,……天下之人切齒唾駡,今者無故誘致虜使以“詔諭”“江南”爲名,是欲臣妾我也!……倫之議乃曰:我一屈膝,則梓宫(徽宗屍柩)可還、(韋)太后可復、淵聖(欽宗)可歸、中原可得。嗚呼!自變故以來,主和者誰不以此説啗陛下哉!然而卒無一驗,則虜之情僞已可知矣,而陛下尚不覺悟,竭民膏血而不恤,忘國大讎而不報,含垢忍恥,舉天下而臣之(投降於它)甘心焉!……今内而百官,外而軍民,萬口一談,皆欲食倫之肉!謗議洶洶,陛下不聞,正恐一旦變作,禍且不測!臣竊謂不斬王倫,國之存亡未可知也。雖然,倫不足道也,秦檜以腹心大臣,而亦爲之!……檜不能致君如唐、虞,而欲導陛下爲石晉!(五代時契丹立石敬瑭爲帝,史稱後晉,後晉向契丹稱臣。)……不唯陛下之罪人,實管仲之罪人矣!孫近傅會檜議,遂得參知政事,……伴食中書,漫不敢可否事。……臣竊謂秦檜、孫近亦可斬也!臣備員樞屬,義不與檜等共戴天!區區之心,願斷三人頭,竿之藁街,然後羈留虜使,責以無禮,徐興問罪之師,則三軍之士,不戰而氣自倍。不然,臣有赴東海而死爾,寧能處小朝廷求活耶?’”此書一上,中外振動,金使至以千金求其疏文;當時對愛國抗敵方面所起的影響很大。又如隆興二年曾上書有云:“自靖康迄今,凡四十年,三遭大變,皆在和議:則醜虜之不可與和,彰彰然矣!肉食鄙夫,萬口一談,牢不可破,非不知和議之害,而争言爲和者,是有三説焉:曰偷懦,曰苟安,曰附會。……今日之議若成,則有可弔者十,若不成則有可賀者亦十,請爲陛下極言之:……臣恐‘再拜’不已,必至稱臣;稱臣不已,必至請降;請降不已,必至納土;納土不已,必至銜璧;銜璧不已,必至輿櫬(皇帝帶着棺材投降,以示當死);輿櫬不已,必至如晉帝青衣行酒,然後爲快!此其可弔者九也。事至於此,求爲匹夫,尚可得乎?此其可弔者十也。……去十弔而就十賀,利害較然,雖三尺童穉亦知之,而陛下不悟!《春秋左氏》謂無勇者爲婦人,今日舉朝之士皆婦人也!如以臣言爲不然,乞賜流放竄殛,以爲臣子出位犯分之戒!”其激昂峻厲,大都如此,當時膽敢直言攻擊主和投降派的,要以胡銓爲第一。

    〔二〕“槻”,胡銓之孫,《宋史》云官至尚書。

    〔三〕“凡”,共。“十一行”,當是殘稿。

    〔四〕“卒章”,此指文稿的末尾。

    〔五〕“次骨”,猶言至骨,喻極深刻。

    〔六〕“沱若”,形容涕淚之垂流。《易·離》:“出涕沱若。”

    〔七〕疑此句“之雜”“之”字有誤(今所據爲《四部叢刊》本)。

    〔八〕“國是”,國策,國家大計。“數”,入聲;屢屢。“婁”,同屢。

    〔九〕可參看作者《澹菴先生文集序》:“紹興戊午,高宗皇帝以顯仁皇太后駕未返,不得已將以大事小、屈尊和戎,先生上書力争,至乞斬宰相。在廷大驚,金虜聞之募其書千金,三日得之,君臣奪氣,知中國有人,奉皇太后以歸;自是胡馬不南者二十年。昔魯仲連不肯帝秦,秦軍聞之,爲却五十里,後人疑之以爲説士之夸辭。……吾宋之安强,不以百萬之師,而以先生之一書,後之人聞之者,烏知其不若今之人聞仲連之事者乎?亦以爲夸,未可知也。……嗚呼!先生之功其遠矣哉!”

    〔一〇〕“仲尼”,孔子之字。

    〔一一〕《論語·憲問》:“子曰:管仲相桓公,霸諸侯,一匡天下,民到於今受其賜。微(没有)管仲,吾其被髮左衽矣!”管仲佐齊桓公,執行“尊周室”“攘夷狄”的政策,領率諸侯,保全周朝的統一,不爲夷狄所滅,所以孔子稱贊他,説,“若没有管仲,我不也早成了夷狄了嗎!”作者以此相比,意謂胡銓的功勞,彷彿管仲的“尊王攘夷”“一匡天下”。

    跋張魏公答忠簡胡公書十二紙

    此帖十二紙,皆紫巖先生魏國忠獻張公答澹菴先生忠簡胡公手書也〔一〕。紹興季年〔二〕,紫巖謫居於永〔三〕,澹菴謫居於衡〔四〕,二先生皆年六十矣。此書還往,無一語不相勉以天人之學〔五〕,無一念不相憂以國家之慮也。萬里時丞零陵〔六〕,一日而併得二師〔七〕。今犬馬之齒〔八〕,七十有六,夙夜大懼此身將爲小人之皈〔九〕。復見此帖,再拜三讀,二先生忽焉洋洋乎如在其上,如在其左右〔一〇〕!

    〔一〕“紫巖先生魏國忠獻張公”,指張浚;已屢見前注;參看第一八頁《讀罪己詔》注〔一〕及第二七三頁第一首詞注〔二〕。浚號紫巖,封魏國公,謚忠獻。“澹菴先生忠簡胡公”,指胡銓,見前篇注〔一〕、注〔二〕。這是作者平生所最敬佩的兩位愛國人士,感情極深厚。

    〔二〕“季年”,末年。

    〔三〕“永”,永州,治今湖南零陵。按張浚自秦檜當國時謫居連州,紹興二十年徙永州;二十五年,檜卒,以浚判洪州,浚以丁母憂不赴,仍居永守喪;二十六年,又上書忤秦黨万俟卨、湯思退,復永州居住(謫居編管)。至三十一年,殿中侍御史陳俊卿爲言浚忠義,詔湖南任便居住(不再編管監視)。金人進侵事急,始復起用,判潭州,改建康府、行宫留守。

    〔四〕“衡”,衡州,治今湖南衡陽。按胡銓自上書觸怒秦檜,屢經流放荒遠之地,紹興二十五年檜卒,始自吉陽軍量移(减輕、移謫較近之地)衡州。三十二年,孝宗即位,始得復原官、知饒州,後召赴行在,隆興改元爲祕書少監。

    〔五〕“天人之學”,《法言》:“聖人存神索至,成天下之大順,致天下之大利,和同天人之際,使之無間者也。”宋代士大夫往往想貫通一切天時人事、或唯心地硏究所謂“天理人欲”之學,以爲修身、治學、爲政的標的;所謂“理學”“心學”“道學”,大致也都包括着這層用意。張浚雖然以開府用兵、抗金衞國聞名,而“學邃於《易》,有《易解》及《雜説》十卷,《書》《詩》《禮》《春秋》《中庸》亦各有解”(《宋史》本傳);其子張栻更是南宋有名的理學家。

    〔六〕作者曾爲零陵丞,事已屢見前注。

    〔七〕可參看《鶴林玉露》:“楊誠齋爲零陵丞,以弟子禮謁張魏公;時公以遷謫故,杜門謝客;南軒(浚子張栻)爲之介紹,數月,乃得見。因跪請教。公曰:‘元符貴人,腰金紆紫者何限!惟鄒至完、陳瑩中,姓名與日月争光。’誠齋得此語,終身厲清直之操。”

    〔八〕“犬馬之齒”,指自己的年齡,卑謙之詞。《漢書·孔光傳》:“臣智謀短淺,犬馬齒臷(老耄)。”

    〔九〕“小人之皈”,皈同歸;言終歸爲小人。小人,相對“君子”而言,本是封建社會的階級區分:統治階級的人物自以爲君子,呼被統治者爲小人;後來則統治階級内部復分君子、小人,往往分朋樹黨,彼此交詆。在南宋多以君子指正義、愛國人士,以小人指奸佞、賣國誤國、唯私身利益是圖而不顧國家人民、專門排擠正人的壞人一流。但這裏是作者自勵的話,所謂“小人”,是自愧不能達到師友所教誨、所期望的高度成就,不能樹立大節的意思。可參看《鶴林玉露》;“(誠齋)晚年退休,悵然曰:‘吾平生志在批鱗請劍(犯皇帝怒,請斬佞臣)、以忠鯁南遷(被謫放)。幸遇時平主聖(婉詞),老矣,不獲遂所願矣!’”可見作者終身以張、胡等人爲榜樣,要想作到他們那樣,才够一個“君子”。

    〔一〇〕《論語·子罕》:“顔淵喟然歎曰:仰之彌高,鑽之彌堅,瞻之在前,忽焉在後:夫子(指孔子)循循然善誘人;博我以文,約我以禮,……”《禮·中庸》:“子曰:鬼神之爲德,其盛矣乎!視之而弗見,聽之而弗聞,體物而不可遺,使天下之人齊明盛服、以承祭祀,洋洋乎如在其上,如在其左右。”疏云:“洋洋乎……言鬼神之形狀,人想像之,如在人之上,如在人之左右:想見其形也。”作者用此等話來比方,是説,因重讀先師的手札,覺其精神如在我之上、之左右一樣,好像仍在勉勵、督促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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