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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章 唐代开始之科举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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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三十分之一缴给政府,则田主不劳而获即可得三十分之十四(即十五分之七)的田租。

    汉代的郎吏政府,智识分子获得政权,做到2000石俸的高官,用来买田地,敬宗恤族,建立了“家族社会主义”。凡同姓中有穷困的,均予以周济及教育之,因此此家族中就可不断有人进政府做官。此家族愈来愈富,这种新兴的士族阶级即称“门第”。

    从上述自由经济社会中产生的地主,不能称“封建”。门第成为有郡望的,大门第普遍存在于各乡村,即是新的门第社会,旧的贵族社会亦有大贵族在农村。

    提拔人材可有下列多种方法:一是教育,二是服务,三是选举,四是考试,五是任用,六是升黜。中国当时只有一间太学,起初只有数十人,后来东汉时有3万人了,进太学读书已是一件麻烦事。读完书出来要经过地方政府选举,但因为门第间互有关系,因此政权便永远操在几个大门第的手中。这便进一步助长门第,因此门第常可获得进学及被选做官的优先权,而没有平流竞进的形势。唐代一确定科举制度,可以自由考试,门第就垮台了。

    四、唐宋明之考试制度

    按照中国历史来说,应该是从封建社会经郎吏社会、门第社会再进而到科举社会。科举制度历经唐、宋、元、明、清数代,参加科举考试即可进入仕途,亦即可参加政治。

    考试是自由报名,公开竞选(商人除外)。唐代的考试如考一首诗,但出的题目很偏僻,要读书多,由考试的成绩即可察出该考生之志趣、聪明与见识如何。

    唐代有位青年叫王播,因家穷而住身寺中,逢寺院打钟便知是吃饭时间到了,便去吃饭。后来和尚为避免王播去吃,便改变了打钟方法,不让他去吃,王播作了一首《饭后钟》的诗讥笑之。后来王播中了进士,做了宰相,该寺僧便把王诗用丝绢罩住,加以保护。此即所谓十年寒窗,一举成名。

    宋代范仲淹幼时家亦穷困,父早亡,母改嫁,后父姓朱,他进入寺院求学,“断齑划粥”。后来苦学成名,做了副宰相,恢复范姓,有二子,同穿一长袍在寺中读书,后来亦做大官。后仲淹首创建立“义庄”,凡本族穷人子弟均可得到供养。直至民国初年,到处仍有义庄,称为“范朱遗风”。

    到了清代,设立各级考试制度,有县试、府试、省试和殿试。可以说,中国的社会有变动而无阶级,亦无大贫大富,此为其优点,但亦有其科举社会之缺点。

    唐代之科举制度分“明经”与“进士”两种,“明经”是考经学,“进士”是考文学(即诗赋)。应考者要三代身家清白,做生意的并不包括在内。考试及格叫“进士及第”,考试由礼部主持办理(礼部即如今日之教育部)。进士及第后尚须由吏部(即今之内政部)再复考一次,要考试公文,并兼考其健康与品貌等。宋代则仅考“进士”一科。

    明代以后有县考、府考,因参加考试者太多了。县试通过者叫“秀才”,省考考取者叫“举人”,然后再由各省推举若干人,有特定的限额,乃是看各省的文化程度高低、赋税摊派多寡来决定名额多少。中了进士的要在中央再读三年书,殿试的首三名,首名为状元,次名探花,三名榜眼,当然成为翰林,最差的进士则可做知县。考中进士的可上进士题名碑,此碑放置在北京国子监。当时邻邦中的安南、朝鲜等国最为佩服中国,常仿效中国文化,如安南也有国子监,也有进士题名碑。

    中央设有翰林院,其中有编修、检讨等职位。考中进士的入馆三年,由翰林教导之,三年散馆后再考,考试成绩好的可进翰林院做翰林。各省的主考官是由中央的翰林院派翰林去监考的,有进场、朱卷、誊卷等名堂。翰林是清望之官,薪俸并不多。翰林做过几次主考官后,就可做侍郎(相当于今日的部里次长)、巡抚等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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