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墨子城守各篇简注卷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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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子)备城门第五十二

    禽滑厘问于子墨子曰:由圣人之言,凤鸟之不出,诸侯叛殷周之国,甲兵方起于天下,大攻小,强执弱,吾欲守小国,为之柰何?

    禽滑厘,墨子弟子。据墨子公输篇,公输般为楚造云梯以攻宋,墨子使弟子禽滑厘等三百人为宋城守,楚卒不攻宋。

    殷,王也,殷周犹云王周,正言之曰周王,旧解都不确。

    子墨子曰:何攻之守?

    禽滑厘对曰:今之世常所以攻者,临、钩、冲、梯、堙、水、穴、突、空洞、蚁傅、轒辒、轩车,敢问守此十二者柰何?

    此节共列攻城法十二种,分释如后:

    临一,以高临下也,后有备高临篇,言积土为高,以临我城,可参看。通典一六攻城战具云:“于城外起土为山,乘城而上,古谓之土山,今谓之垒道;用生牛皮作小屋,并四面蒙之,屋中置运土人以防攻击者。土山即孙子所谓距闉也。”孙云:“书费誓孔疏云,兵法、攻城,筑土为山以窥望城内,谓之距堙,孙子谋攻篇作距闉,曹操注云,距闉者、踊土稍高而前以附其城也,尉缭子兵教下篇云,地狭而人众者则筑大堙以临之,盖堙与高临略同,惟以堙池为异。”辨临与堙之别,比汉以来注家较胜,临之要点在筑土为山,可参下文堙。宋王致远开禧德安守城录云:“如皮洞之类,一望数百,夹道如屏,以覆役者,矢石不能害。”皮洞即通典之生牛皮小屋。

    钩二,六韬军用篇有飞钩长八寸,钩芒长四寸,系用以钩着城壁,援引而上,其为用与梯同,故又称“钩梯”,但与梯大异。至于宋汤德安守御录所称用长钩钩城上人,则只是普通的军器。

    冲三,冲首见于诗大雅皇矣篇,则其制法很古。诗云:“以尔钩援,与尔临冲,以伐崇墉。”毛传:“钩,钩梯也,所以钩引上城者。临,临车也。冲,冲车也。”正义:“临者在上临下之名,冲者从旁冲突之称,故知二车不同,兵车有作临车、冲车之法,墨子有备冲之篇,知临、冲俱是车也”。又高诱淮南子注:“冲车,大铁着其辕端,马被甲,车被兵,所以冲于敌城也。”冲车亦见太平御览七七引越绝书,乍观之,似冲之制与普通车制相近,但战国策齐策说“百尺之冲”,如果形状近于乘坐之车,何以谓之百尺?又本书寅篇“

    机冲栈城广与队等”,假使是一般之车,在城上运用,很不利便。又寅篇“守为行堞,堞高六尺而一等,施剑其面,以机发之,冲至则去之,不至则施之。”综合上项考察,知古代之冲,其制实与一般之车异。逸周书小明武解:“其行冲梯,振以长旗。”如想换一较适当的名称,当呼为“冲梯”。自毛传以“冲、冲车也”含糊解之,后世相承不变,于是有诗经“用冲车来攻打高高的城墙”之误会。求诸后世,则开禧德安守城录:“虏以步骑入景陵门,布阵周密,有对楼、天桥,高与城齐,桥上以木为过道,约广一丈,其长倍之。”又:“

    以对楼及望楼四,将取道冲城上。”古所谓冲,大约即对楼之类,故可“以伐崇墉”,惜墨子备冲篇今已佚,不得而质证之。后检明茅元仪武备志刻有临冲吕公车图,凡分五层,无疑即其遗制。

    梯四,即云梯,后有备梯篇,可参看。通典一六攻城战具云:“以大木为床,下置六轮,上立双牙,牙有栝梯,长丈二尺,有四桄,相去三尺,势微曲,递互相栝,飞于云间,以窥城中。有上城梯,首冠双辘轳,枕城而上,谓之飞云梯。”(参据太白阴经卷四,校正错字。)武备志有云梯及飞梯图。

    堙五,塞也,填塞池壕才可以靠近城根。左传襄公六年:“晏弱城东阳而遂围莱,甲寅,堙之,环城傅于堞。”堙而后贴附城堞,便见堙字之真义。宋王致远开禧德安守城录所言虏悉力填壕,壕渐为平地。距城甚迩,即其遗法。旧说以堙为就城外起土山,则与前文的“

    临”相复;因池壕填满后亦可起土为山,乘城而上,故后人并作一事,如公羊传宣公十五年“子反乘堙而窥宋城”,又德安守城录“土山已过石壕,距城不远”,即其例也。

    水六,后有备水篇,即后世决水淹敌之法。

    穴七,后有备穴篇,并参下文穴八。

    突八,后有备突篇,但未说及怎样用突来进攻。左传襄公二十五年,郑伐陈,宵突陈城,杜预注:“突,穿也。”三国志魏明帝纪注:“诸葛亮攻陈仓为地突,欲踊出于城里,郝昭于内穿地横截之。”孙疑“穴为穴地,突为穴城”。余按穴、突之外,尚有空洞,此三事互异之处,前人均未能明别。考备穴篇言穴攻,“穴土而入,缚柱施火,以坏吾城。”篇内又举以穴应穴之法,穴即今之隧攻,已无疑义。备突篇有突门,“突攻”不过出人不意突冲城下之谓(参辰篇),并非穴城,其穴城则应相当于本篇之空洞。如是分释,斯三事各别,可以破历来注家之含混。后检六韬突战篇:“其三军大至,薄我地下,……如此者谓之突兵。”突之义为猝攻,得此可成定论。

    空洞九,参上文突八。

    蚁傅十,傅即附字,犹今之密集队冲城,后有备蛾傅篇。

    轒辒十一,通典:“攻城战具,作四轮车,上以绳为脊,生牛皮蒙之,下可藏十人,填隍推之,直抵城下,可以攻掘,金、火、木、石所不能败,谓之轒辒车。”余按隍为绕城之壕,填隍即前文之“堙”,轒辒车具破坏力量,则古代之坦克也。武备志有轒辒车图。

    轩车十二,孙疑即楼车,左传宣公十五年,“登诸楼车,使呼宋而告之。”余按轩、掀音同,掀,高耸也。通典一六攻城战具云:“以八轮车上树高竿,竿上安辘轳,以绳挽板屋止(上)竿首,以窥城中。板屋方四尺,高五尺,有十二孔,四面别布车,可进退,圜城而行,于营中远视,亦谓之巢车,如鸟之巢,即今之板屋也。”又德安守城录常言对楼临城,且可以四周移动,皆古代轩车的遗法。武备志有望楼车及巢车图。

    子墨子曰:我城池修,守器具,樵、粟足,上下相亲,又得四邻诸侯之救,此所以持也。

    此节言守城之必备条件。具,备也。樵,薪也。持,犹持久之持,亦守也。

    凡守围城之法:城厚以高。壕池深以广。楼撕修。守备缮利。薪食足以支三月以上。人众以选。吏民和。大臣有功劳于上者多。主信以义,万民乐之无穷。不然,父母坟墓在焉。不然,山林草泽之饶足利。不然,地形之难攻而易守也。不然,则有深恐于适而有大功于上。不然,则赏明可信而罚严足畏也。此十四者具,则民亦不宜上矣,然后城可守。十四者无一,则虽善者不能守矣。

    此又言守围城之十四条原则,今于每一原则下断为一句,以便阅读。墨子弟子分为数家,往往各记录其师之口说,故尚贤、尚同、兼爱、非攻等均有三篇,文章大同小异,本节意义与前节多少相复,即属此类,我所以把它移附其后,使读者便于比观(毕本此节在节后)。池亦壕也,故通俗言“城池”。

    楼撕即之磿□,古字才旁与木旁通用,故撕即□,后仿此。

    俞以大臣有功劳至万民乐之无穷为一事,非是。大臣一句即管子九变之“有厚功于上”,“主信以义,万民乐之无穷”,即管子“上之教训习俗慈爱之于民也厚,无所往而得之”,故民守战至死而不怨其上。适即敌人之敌,墨子文常用“适”为“敌”,下仿此。

    宜,旧解都不确,余按“宜”“疑”今音相同,古音亦甚相近,下不疑上即上下相得,故能守。

    且守者虽善(而君不用之),则犹若不可以守也。若君用之守者,又必能乎守者;不能而君用之,则犹若不可以守也。然则守者必善而君尊用之,然后可以守也。

    此节申论守城之人材。“而君不用之”五字,据卢文弨补。“若君用之守者”两句,犹言“君上用以守城的人,必须其才能够守城的”,吴注:“在事实上善守者君未必用,君用之守者又未必能,此城之所以多不可守也,俞改‘乎’为‘守’,似可不必。”按俞读作“

    若君用之守者又必能守,守者不能而君用之”。(国学基本丛书本点句有错误,兹改正。)这样一来,就可能令人解为“君上用以守城的人必定能守”,于文义上有缺陷。吴读如“若君用之守者又必能乎”?以为疑问语气,亦不甚联属。“又必能乎守者”即须要能够守城的人,故跟着说“不能而君用之”。尊用犹专用。

    故凡守城之法,备城门为县门沈机,长二丈,广八尺,为之两相如;门扇数令相接三寸,施土扇上,无过二寸。堑中深丈五,广比扇,堑长以力为度,堑之末为之县,可容一人所。

    此节说县门及堑法。县即悬字,左传庄公廿八年“县门不发”,又襄公十年“逼阳人启门,诸侯之士门焉,县门发,聊人纥抉之以出门者”,孔疏说:“县门者编版广长如门,施关机以县门上,有寇则发机而下之。”即武备志所刻插板图。

    沈字疑不误,沈、下也,可以县门放下,故曰沈。机,犹今言机器。两相如,孙谓左右两扇同度。

    数,毕云“同促”,相接三寸者使无缝隙。施土者用土涂之以避敌人火毁,通典“城门扇及楼堠,以泥涂厚备火”,是也;土太厚则易落,故云无过二寸。

    堑,坑也,当是县门放下时使其下截落入坑内,故阔度须与门扇相同。

    力,旧疑“方”或“仂”字之讹,均非是,按力即人力,计自己所有人力而作之。

    为之县,即司县门人的所在,故曰可容一人所。运注释“县”为“绳”,不确。

    客至,诸门户皆令凿而慕孔之,各为二慕,一凿而系绳,长四尺。

    此节说门户凿模之法。太白阴经“为敌所逼,先自凿门为数十孔,出强弩射之”,即此。客,敌人也,如言主客异势,即以客为敌。

    下慕字旧本作幕,今依上慕字改。孙谓幕当作□,非是,按慕、摹、模同音,摹、模同义,模,形也,谓凿门为孔形,每门各有二孔,一孔系以绳,绳长四尺。

    救熏火:为烟矢射火城门上,凿扇上为杙,涂之,持水麻斗、革盆救之。门扇薄植皆凿半寸(一寸),一涿弋,弋长二寸,见一寸,相去七寸,厚涂之以备火。城门上所凿以救门火者,各一垂水,容三石以上,小大相杂。

    此言抵抗敌人用火箭射烧城门之法。

    熏火旧作火车,寅篇作辉火,孙疑熏火之误。余按集韵,辉一音熏,则两字可通用,熏,灼也。

    烟矢当是附着火种之箭,亦称火箭,按通典一六攻城战具云:“以小瓢盛油冠矢端,射城楼橹板木上,瓢败油散,因烧矢簇,纳簳中射油散处,火立然,复以油瓢续之,则楼橹尽焚,谓之火箭。”敌人用火箭射我城门者,欲将城门烧去也。

    杙原作栈,毕引说文“栈,棚也”作注,然而在门扇上作棚,于事实难通,孙疑是杙的讹文,只因通典也有“门栈以泥厚涂之”的说法,遂未改定。按杙与弋同,改“杙”则下文的“涿弋”不至突如其来,余以为孙说可从。涂谓用泥涂之。麻斗者麻布所制之斗,革盆、革制之盆,用以载水,现在西北还有羊皮水缸。薄同欂,欂植皆柱也。凿即前文之凿孔,门扇及柱皆凿孔,孔深半寸或一寸,以安椓弋(

    涿同椓);椓弋系尖圆状之木(近代宫门、庙门之“门丁”,当即椓弋遗制),使敌矢易于滑下也。见一寸者指突出部分之长度,按见、见于外也,毕疑“见”为“闲”,非是,因弋长二寸,孔深半寸或一寸,故突出之部分长一寸,运本改“见”为“宽”,大误。相去七寸,指各弋相距之度。

    所凿当“所置”之讹。垂亦作甀,储水器,余疑或“缶”之讹,见下。运本改“者”为“有”,解为“有名一垂水”,不可通。

    门植关必环锢,以锢金若铁鍱之。门关再重,鍱之以铁,必坚。梳关,关二尺,梳关一莞,封以守印,时令人行貌封及视关入桓浅深。门者皆无得挟斧、斤、凿、锯、椎。

    此叙关锁城门之法,已上四节皆就城门言。

    植者持门之直木,关者持门之横木,环锢按即顽固,亦即稳固,犹下文云必坚也。锢金余以为借作“固金”,不应依孙改作铜。鍱、包也,植关之木,须用五金包之。

    再重当是上下两重,梳,按即今锁字(吾县同音),二尺指锁的长度,莞借作管。守即太守,城之长官。貌字我初稿依毕改作“视”,继思之不然;此处如作“视”,下文便不须重出“视”字。貌训形象,荀子注“今谓画物为貌”,此处系用作动词,即看封条的外貌有无改变,以防私开,运训“潜视”,已得其意。

    桓谓门扇内面两旁之直木,所以制横关者,横关入桓深则固,浅则不固。运谓桓当为植,亦通,周礼郑注“双植谓之桓”。

    门者谓守门人,禁其携带利器,防有变也。

    城上二步一渠,渠立程,长丈三尺,冠长十尺,辟长六尺。二步一荅,荅广九尺,表十二尺。

    此言城上置渠荅之法。尉缭子“无渠荅而守”,则渠与荅是守城之具。汉书注引苏林“渠荅,铁蒺藜也”,但观本文所记,渠和荅尺度各异,苏林的解释显然不适合。程者直立之杠,冠即渠顶,辟即臂字,观此,知渠制有臂,但他书都无记载,其法必早已失传,今依本书所示,尚可推知大概,可参看后文、两节。

    古以六尺为一步,二步等于一丈二尺,言城上每隔一丈二尺便竖一渠,以后类推。

    荅为何物,旧解不详,余按粤俗呼竹编之遮障物为“笪”(tat),与“荅”音甚近,据字书,笪一曰答(即荅),一云覆舟簟,无疑是遮障矢石之物。“表”按当作“长”(参下午篇),作袤亦通。

    二步置连挺,长斧、长椎各一物;枪二十枚,周置二步中。

    此节叙守城杂器,亦就城上言之,以下各节同。

    连挺即连梃,通典云:“连梃如打禾连枷状,打女墙外上城敌人。”今俗打禾杆分两节,可以旋转,取其用力省而打击重,且可于爬城敌人相距七八尺时用之。

    古人以木之两端尖者为枪,周置犹云分置,就一丈二尺内地方分置之,不堆放一处以便取用。

    二步一木弩,必射五十步以上。及多为矢,即毋竹箭,以楛、赵□榆可。益求齐铁矢,播以射冲及栊枞。

    此节记木弩之法。太白阴经:“木弩以黄杨、桑、柘木为之,可长一丈二尺,中径七寸,两梢三寸,以绞车张之,巨矢一发,声如雷吼,以败隧卒。”五十步等于古尺三十丈。

    毋、无通用,古以竹箭为佳,即使无竹供给,亦可取他种木料代用,肃慎楛矢,上古甚有名,□即柘,按广雅释木“柘榆,梗榆也”,试与下文“齐铁”比观,赵指赵产之柘榆。运误以“可”字属下读,今俗语还有用“可”煞尾的。

    齐铁指齐地所产铁,史记货殖传言鲁人曹邴氏以冶铁富;则战国时代齐、鲁为出铁地方。矢旧本作夫,今据孙改,吴以为臆,无非欲打击朱念祖墨子时代无铁兵之说,然前言鍱铁必坚,则冶铸工业已达相当之进步,安见不可作铁矢?况“矢”与“射”相应,“夫”与“射”不相应,旧本墨子固有“矢”“夫”互讹之例(见王校),吴亦尝据以改正。且战国有铁兵已为不容否认之事实,墨书大半由墨氏弟子辈所写,何故不能有铁兵也。

    播,分布也。即冲梯。栊枞者用以窥伺之建筑物(非攻具,见下)。分布铁矢于城上各处,豫备射击冲梯等物。

    二步积石,石重中钧以上者五百枚。毋石以亢,疾犁、壁皆可善方。

    此节言积石之法,积,储积也,下同。

    中,半也。三十斤为钧,中钧约十五斤。

    亢,抗敌也。吴云,毋石即无石,壁即甓砖。善方,缮防也。无石可用,则疾犁(大约兼指木制疾犁及自然的荆棘)及砖亦可充防备之具,参下疾犁投。

    二步积苣,大一围,长丈,二十枚。

    此节言积炬(即苣)之法,备急猝夜战之用。

    五步一罂,盛水。有奚蠡,奚蠡大容一斗。

    此言储水之法。奚蠡即瓠瓢,汲水供饮之具。

    五步积狗尸五百枚;狗尸长三尺,丧以茅,兑其端,坚约弋。

    此节言积狗尸之法。

    狗尸、下文节作狗犀,孙以为行马、柞鄂之类,景羲又疑即开禧德安守城录之狗脚木。余按行马是遮拦之具,柞鄂是捕兽之物,在城上并非时常适用,亦似不得以枚计,且三丈之内,哪能积放五百之多?不特无补于抗敌,且有碍自己作战,其说必误无疑。狗脚木武备志有图,作挂物之用,更非其类。今考狗尸实绳类,备束缚之用,以茅纽成。本书之“长”字,屡讹为“丧”,“以”又“似”之误,长似茅者言狗尸之长三尺,约同于茅之长度。兑即“锐”字。弋犹缴、绕也,坚约弋即纽缠紧固,勿使松懈。

    中外学者多说战国诸子受印度影响,据我的看法,墨子书里确夹杂些西北方言,古典常寄声不寄形,从“狗尸”的字面求解,虽是研究方法之一,但“尸”一作“犀”,“尸”“尸”相通,而“尸”复可写作“死”(见序言),故应用此种方法于墨子是比较危险的。序言曾说过,名称讨论拟另成专篇,所以此处不再申述,下仿此。

    十步积搏,大二围以上,长八尺者二十枚。

    此言积柴搏之法。搏、柴束也,今粤呼柴把。下文积秆亦言“大二围以上者五十枚”。

    二十五步一灶,灶有铁鐕容石以上者一,戒以为汤。及持沙,毋下千石。

    此言积灶及沙。鐕即鬵字,扬雄方言云:“甑、自关而东或谓之鬵。”容石或作“容二石”。戒,备也,汤即热水。

    持犹“峙”,储备也,毋下千石犹言不可少过千石。

    三十步置坐候楼,楼出于堞四尺,广三尺,广四尺,板周三面密傅之,夏盖其上。

    此节言建坐候楼之法,备昼夜瞻视敌情。

    堞,城上女墙。出于堞四尺,孙解为飘出城外四尺,通典:“建堠楼,以版跳出为橹,与四外烽咸昼夜瞻视。”

    广三尺就上层言之,“广四尺”当云“下广四尺”,楼形向上渐狭,大约利于御风。楼后面可不遮掩,故只三面有板,傅即涂泥,所以防火,夏盖其上,所以避日。

    五十步一藉车,藉车必为铁篡。

    此言藉车之法。毕疑即巢车,孙以为未确,可参看下文、及。篡或作纂,毕疑□。

    五十步一井屏,周垣之,高八尺。

    此言筑厕之法:按释名:“井、清也。”又说文:“圊、厕清也。”此井非汲井,乃后来之“圊”,发音只送气或不送气小异。屏或作庰,厕也,“井屏”合言亦为厕。因其污秽发臭,故筑八尺高之垣以围绕之。

    五十步一方,方尚必为关钥守之。

    此言筑房之法,方即房,备守城者入息之所,故加以锁钥。方尚犹云“房上”。

    五十步积薪,毋下三百石,善蒙涂,毋令外火能伤也。

    此言积薪之法,当是专供烧火,与前积搏之用法不同。薪数不可少于三百石,系指重量言,古以百二十斤为一石。善蒙涂者用泥来涂盖,通典:“柴草之类贮积,泥厚涂之,防火箭飞火。”

    百步一栊枞,起地高五丈;三层,下广前面八尺,后十三尺,其上称议衰杀之。

    此言筑栊枞之法,栊枞见前。高度自地面起计,故曰“起地”,其体下广上锐,前狭后阔,自下至上,酌度其合宜(议,宜也。)而逐渐减小,衰杀、减小也。

    百步一木楼,楼广前面九尺,高七尺,楼□居,出城十二尺。

    此言建木楼之法。楼□居句有误,余疑其与太白阴经四所载“

    笓篱战格”有关;宋许洞虎钤经说:“篦篱战格于女墙上跳出椽,去墙三尺,横着检椽安辖,以荆、柳编之,长二丈,阔五尺,县椽端以遮矢石。”通典文略同,但作“内着横括,椽端安辖”。合参数书,余疑“□居”是“椽着辖”之坏字,惟“出城十二尺”似太长,可能由“三”字误析为“十二”两字。

    百步一井,井十瓮,以木为系连。水器容四斗到六斗者百。

    此言开井之法,惟城上不得有井,应就城下言之。

    苏云:“系连所以引瓮而汲。”孙疑击□(即桔槔)之误。

    瓮所以贮水,水器则指由瓮取水之器,两“斗”字似当依日本宝历本作“升”。

    百步一积杂,大二围以上者五十枚。

    此言积秆(即秆)之法。上文柴搏是木柴,薪是杂草料,此专指禾秆,三者有别。

    百步为橹,橹广四尺,高八尺。

    此言置橹之法。橹、大楯也,亦遮障物。

    为冲术。

    冲术即下“冲隧”。此处文字当有夺漏,孙云:“此下所为,皆以当冲隧。”非是。幽□、立楼等皆与冲隧无关,读者自知之。

    百步为幽□,广三尺高四尺者十。

    此言开暗沟之法。通沟以防水谓之□,幽□即暗沟,谓六十丈之内当开暗沟十条。

    二百步一立楼,城中广二丈五尺,长二丈,出枢五尺。

    本节言建立楼之法。

    “出枢”、孙疑当作“出拒”,拒与距同,足也(参丑篇节),谓立楼之横距出堞外者五尺。由二丈五尺减去二丈,即余五尺,“

    广”与“长”义实无异,末二句可能是注文。

    城上广三步到四步,乃可以为使斗。

    此言城上所需宽度,谓必如此乃可以供使用及便于守卒之活动。

    俾倪广三尺,高二尺五寸。

    此言睥睨(同俾倪),城上小墙也。释名“言于其孔中睥睨非常”,是疑有孔可窥见外面者为睥睨,无孔者为女墙,即通典一五二所谓“觑贼孔”。

    陛高二尺五寸,广、长各三尺,远广各六尺。

    此言陛的尺度,陛者升高之阶级,参看下。

    末句“远广”或作“远唐”,亦难晓。运以为远即长,余颇疑末句是另一墨家之说,故有“各三尺”、“各六尺”之异。

    城上四隅童异,四尉舍焉。

    此言四尉所居地,尉为协助守城之长官。

    “童异”之大意,犹云要害地方(属于西北方言),因一隅可以兼顾两面之故。孙疑为重娄,但高只五尺则不合。

    已上各节,由二步一渠起,而五步、十步、二十五步、三十步、五十步、百步以至二百步,除外,大致皆论城上之布置。

    城上七尺一渠,长丈五尺,狸三尺,去堞五寸;夫长丈二尺,臂长六尺。半植一凿内,后长五寸。夫两凿,渠夫前端下堞四寸而适。狸渠、凿坎,覆以瓦,冬日以马夫塞,皆待命,若以瓦为坎。

    渠已见前节,此又复出,如非后人注文,则为墨学的别家所记,故详略不同(说见篇首凡例,以后仿此),所异者如前文二步一渠,此七尺一渠,前文渠长十三尺,此为十五尺,是也。

    狸,今俗作埋,即入土三尺。去堞五寸谓在离堞五寸的地方立渠。

    俞云:“去同趺字。”余谓实“肤”字之假借,肤、夫同音,暴露于外者为“肤”,由丈五尺减去埋土三尺,则露出部分(夫)为丈二尺。丈三尺(依)减去入土三尺,则现出十尺,是本节之“夫”,即前文之“冠”。

    半植一凿内(即枘)者,谓于臂长正中处开一孔。“后长五寸”孙疑“径五寸”之讹。夫两凿者,于渠柱露出之部分凿两孔也。渠夫一句似谓渠柱之顶端比堞较低四寸为适合,是否待考。

    管子地员篇注“马夫”,草名,孙疑马矢之讹,亦通。

    皆待命谓候命令而后执行。“若以”即“或以”,言如此作法亦得。

    复次,古人常“渠荅”连言,此两者必互有关系,今合本节及前推之,余以为渠制先立一柱(即前文之程),凿两孔,臂是横木,于当中凿一孔,悬之柱上,作十字形,然后外面张荅。渠夫长十二尺,荅亦长十二尺,可见其相配之迹。渠荅既用来阻挡矢石,则立柱必易受抛掷之力而摇动,故埋柱处须用瓦填充,冬日土燥,再以物填塞之,如此解释,则本书所记渠荅,皆无不可通之处。苏林乃以为蒺藜,正是谬以千里。再换言之,渠像船上之桅,荅就是帆。通典一五二:“布幔,复布为之,以弱竿横挂于女墙外,去墙七八尺,折抛石之势,则矢石不复及墙。”(参太白阴经校正)殆即荅之遗制(通典守具无荅之名称)。周书三一韦孝宽传:“城外又造攻车,……孝宽乃缝布为缦,随其所向,则张设之,布既悬于空中,其车竟不能坏。”则又推广其用途者。

    城上五十步一表,长丈,弃水者操表摇之。

    此言置弃水表之法。倾水易污人,口号恐难及远,故摇表以示之。

    五十步一厕,与下同圂。之厕者不得操。

    此言置厕,略复前节。

    圂者积秽物之处,城上本自有厕,所言秽物同贮城下,当系就清除时言之。

    如(之,往也。)厕者或禁操持某种器具(例如门者皆无得挟斧、斤、凿、锯、椎),“不得操”下也许有缺文,吴以为“不得操表而摇之”,非也。或说“操”与“噪”“嘈”只一音之转,不得噪亦可通。

    城上三十步一藉车,当队者不用。

    藉车再见,前作五十步。

    队即隧字,指攻隧。不用下,孙谓脱“此数”二字,参看下节。

    城上五十步一道陛,高二尺五寸,长十步。

    陛见,但未言五十步;又前言广长各三尺,此言长十步,亦相差太大。

    城上五十步一楼□勇,楼□勇必重。

    楼□勇之□,或从木作□,在古文固可通用,但□、□均字典所无,前人都未作解,余按应读如“孔”或“哭”,楼□勇即楼也。梁思成论层楼说:“汉画像石和出土的汉明器已使我们知道中国多层楼屋源始之古远。”(文物参考资料二卷五期一三页)按墨子已说重楼,则多层楼的建筑总可上推至战国以前。

    土楼百步一,外门发楼,左右渠之。为楼加藉幕,栈上出之以救外。

    按节百步一木楼,此土楼疑亦木楼之讹。

    发楼,孙疑亦指县门,引下县梁又称发梁为证,渠、堑也。余按节亦言发梁之下,旁有沟垒。藉幕即遮幕,粤语借、遮同音,参下。栈即下之行栈及之栈,桥道也,但全句语意不明,或“出之”作突出城外解。

    城上皆毋得有室,若他可依匿者尽除去之。

    此节结言城上凡有可隐匿之处,皆须拆除,以防奸宄。

    城下州道内百步一积薪,毋下三千石以上,善涂之。

    此言城下百步积薪,与前城上五十步积薪相对照。州道即周道,余见前。

    城上十人一什长,属一吏士。

    此又回说到城上守者之组织。“属”或即“其属”之省,言所属有一吏士也。

    此下旧本有“一帛(或作亭)尉”三字,当系下节文之复出。

    百步一亭,垣高丈四尺,厚四尺,为闺门两扇,令各可以自闭。亭一尉,尉必取有重厚忠信可任事者。

    此节叙置亭及亭尉。前言四尉居城上四隅,此言六十丈置一亭尉,可比看。

    闺门即亭垣之门。

    二舍共一井爨,灰、康、秕、秠、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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