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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之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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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孙真人备急千金要方卷之八

    宋朝奉郎守太常少卿充秘阁校理林亿等校正

    少小婴孺方上

    序列第一方

    论曰:夫生民之道,莫不以养小为大。若无於小,卒不成大,故《易》称积小以成大,《诗》有厥初生民,《传》云声子生隐公。此之一义,即是从微至着,自少及长,人情共见,不待经史。故今斯方,先妇人、小儿,而後丈夫、耆老者,财是崇本之义也。然小儿气势微弱,医士欲留心救疗,立功差难。今之学者,多不存意,良由婴儿在於襁褓之内,乳气腥躁,医者操行英雄,讵肯瞻视。静言思之,可为太息者矣。《小品方》云:凡人年六岁已上为小,十六岁已上为少,《巢源》、《外台》作十八以上为少。三十已上为壮,《巢源》、《外台》作二十以上为壮。五十已上为老。其六岁已下,经所不载,所以乳下婴儿有病难治者,皆为无所承据也。中古有巫妨《巢源》作巫方者,立小儿《颅囱经》,以占夭寿,判疾病死生,世相传授,始有小儿方焉。逮於晋宋,江左推诸苏家,传习有验,流於人间。齐有徐王者,亦有《小儿方》三卷,故今之学者,颇得传授。然徐氏位望隆重,何暇留心於少小?详其方意,不甚深细,少有可采,未为至秘。今博撰诸家及自经用有效者,以为此篇。凡百居家,皆宜达兹养小之术,则无横夭之祸也。

    又曰:小儿病与大人不殊,惟用药有多少为异,其惊痫、客忤、解颅、不行等八九篇,合为此卷,下痢等余方并散在诸篇,可披而得之。

    凡生後六十日瞳子成,能咳笑应和人;百日任脉成,能自反覆;一作百五十日。百八十日尻骨成,能独坐;二百一十日掌骨成,能匍匐;三百日膑骨成,能独立;三百六十日膝骨成,能行。此其定法,若不能依期者,必有不平之处。

    凡儿生三十二日一变,六十四日再变,变且蒸;九十六日三变,一百二十八日四变,变且蒸;一百六十日五变,一百九十二日六变,变且蒸;二百二十四日七变,二百五十六日八变,变且蒸;二百八十八日九变,三百二十日十变,变且蒸。积三百二十日小蒸毕後,六十四日大蒸,蒸後六十四日复大蒸,蒸後一百二十八日复大蒸。凡小儿自生三十二日一变,再变为一蒸。凡十变而五小蒸,又三大蒸,积五百七十六日,大小蒸都毕,乃成人。小儿所以变蒸者,是荣其血脉,改其五脏,故一变竟辄觉情态有异。其变蒸之候,变者上气,蒸者体热。变蒸有轻重,其轻者,体热而微惊,耳冷尻冷,上唇头白泡起,如鱼目珠子,微汗出;其重者,体壮热而脉乱,或汗或不汗,不欲食,食辄吐哯,目白精#1微赤,黑精微白。又云:目白者重,赤黑者微,变蒸毕,自精明矣。此其证也。单变小微,兼蒸小剧。凡蒸平者,五日而衰,远者十日而衰。先期五日,後之五日,为十日之中,热乃除耳。儿生三十二日一变,二十九日先期而热,便治之如法,至三十六七日,蒸乃毕耳。恐不解了,故重说之。且变蒸之时,不欲惊动,勿令傍多人。儿变蒸或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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