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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明疏抄(略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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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定水寺 沙门智周 撰

    于宝云。孔子母徴在有娠。梦黑帝日乳。必于桑之中。遂生孔空桑之地。邹鲁文儒。自孔子咸也。又云。空桑者东山名。孔子生。苦赖者。孝子生苦县赖侧曲里也。

    疏释因起中有二。初略后广。略如疏。广如天亲菩萨传等说。应折破数论等之事皆因起。如孔山石等也。

    疏五明处等者。

    列五明者。可解。初二明各有二相。第三有四相。广如大论三十等辨。问五明之中因明。为唯内道有名。内外道亦名为因。答言唯内有名内。若尔何故外道亦有五明论。答此亦不然。五明之中言而是总故。如言六种振动。非要六法俱时而动。方名六动。但一二等相。亦得名为六动。六动之中所摄故。亦名六动。外道亦尔。五明所摄。亦名五明。非要须具有。有云内明者。成内身故内明。此不然。违论文故。论云内明有二相。一正因果相。二未作不得已作不共相。如何可言成内身名内。意虽相似。文言有违。故为不可。或可外道有内明。他亦自许。是正因果相等。此解亦善。问其第二释。理亦难究。二相俱有违故。且如无因。既不立因等。如何得有。又如自然论等。万法悉自然。如何得有第二相。答但言外道得有。不言一切外道皆有。无失也。

    疏爰暨者。

    爰于也。暨者及也。是称命世众生所感也。或圣人应现出世。名命世。

    悠邈者。二俱是高远也。

    疏妙吉祥者。

    亦如世友菩萨。欲造婆娑。为未证无学果。掷綖空中。文殊接着不令下等事是。

    疏因明正理门论者。

    陈那本论之名。故知叙所因。不准此论所由也。通叙因明之本因。乃至此论因起。又商羯罗主。即其门人。已下方明此论因也。

    疏根柢者。

    与帝同音。桂悟者。对芳兰。闲即觉悟。

    疏司南有轨者。

    司者主也。如六司法是主故。所谓六司也。

    疏明者五明之通名。

    准此解。有云。明直通五明。末以因义简明。即因之明。即总教明此二名明因也。

    疏所明者因能明者教。

    即五明是也。所明者。即所诠六因。言生因等。如何所诠。答直申言下有所诠义。故言生因亦所诠。

    疏云入者。

    准此初准敌者解宗自性差别之正理智名入。

    疏正理者诸法本真者。

    非真如名。但是有为无为之真自性差别。

    疏时移解昧者。

    由时代渐移。念智渐减。恶业渐增。

    疏入正理之因明者。

    由因及明。生彼入解宗之智。智入正理。由因明生智故。名入正理之因明也。问如前释。因是所明。教是能明。因之明故。故名因明。明知因明两字别。如何此中合因明两字。而云入正理之因明。答如前辈解因明。因明二字即别。今时通解题目。故云入正理之因明。又准此解。但以义释因明及正理。非约次第各次言。应云因明即入正理论也。以明是教论亦教故。或可入正理之因明论也。上解难入非论名故。问明是总教。论是别教。何故得名持业。答教同故。非约宽狭。

    疏立破幽致者。

    即是立之道理也。幽渐致极之正理。

    疏因与明异者。

    此解以因及明。俱是望果义别。不可为依主释因明名。又不是相违释。不欲以因明别释故。非如眼耳等及与意等。不同第二明是果也。

    疏或即言生净成者。

    即由言生因令所立宗果。而得明显。

    又瑜伽十五至即是因明者主诸所有事等。此引意云。如次上二句诸所有事者。即是因明证。因即是明。持业释。言所成立名观察者。即自性等所成之法。言能随顺所有事等者。此即是能成因喻等。既言诸所有事因明。明持业也。问如前因名明者。唤敌者智了因。今言因即是明。岂即是敌者智智了因耶。答明有二义。一者明解。即属敌者智了因。二者明显。即是立论者言生因等。法义既有别。不可相例。

    疏浮翳者。

    浮虚翳弊。弊于正理也。浮者浅近。不达深源。翳者即隐弊令理不显也。又穷趣二教称之为入者。即佛经之因明。陈那之正理。名二教依主释者。即因明正理之入。入论者。即此论也。因明者。即佛经也正理者。即陈那所造也。

    疏入正理者。

    能入所入论别称者。即入是能入论之别称。正理是所入论之别称。非入及正理。俱通能所故。上言通名者。通能所入论之别名也。意云。入者唯是天主论。正理者。唯是陈那正理门论。故云别称。然因明通于天主能入论。及陈那所入理。正法有故。云因明是能入所入之通名。

    疏因即是明正者即理者。

    通得解此第五释中。上三解也。非以此解得义周悉。所以此第五解有多解。总名一解者。以意相似。如佛地论。所以四释如是不妨。于中更有多解。或可与第四释相似也。

    疏第五随属何教者。

    即理门及此论二教中。因明随属何教。皆得此五释。因明从广向略。若正理即义无渐略也。又诸解约义别。非必渐略。行相难见。

    疏不言故思惟取异。

    第三因明正理。俱通佛经。其第四即宽。余可知。问前三正理。而有何别。答亦义有别。初即自性差别之实性名正理。二云立破真实功能名名正理。正理幽致之道理名幽致。三所立义宗故有别也。

    疏总通前四者。

    即第五解正理。通约前四解。正理俱得。

    疏合成二十五释者。

    且如第二解因明属第一。正理即是因所成。及能诠所诠自性差别名正理。明能了此属第三。正理即因所成宗义明能了。此属第四。即由此因明。诠彼陈那本论之正理。亦名所成。属第五。随义皆得。既将第二因明。历余四正理有五释。将余望余。亦得合有二十五释。若将正理。望余因明。绮互而言。亦有五释。一释既有五释。五释合有二十五释。帖前因明望正理。总计有五十释。虽有此文。亦无作法之处。

    疏教是彼具者。

    此解以所诠六因是因明。教者是因明之具。非正因明。又云依彼四释教是彼具者。意云。且如初解教即是耶。若后四释教但诠明而不是解。若尔如何教名因明。答虽不是明。由诠明故。亦得名明。即教是因明之具也。

    疏欲令随入证因生生智者。

    欲令众生。依此教证悟此因所生得之智明也。故从所生为名。亦如欲令众起。此中观论。从所生证解为名。

    疏如水陆花者。

    从所依为名。此论依他。能入正理因明之智生故。从所依立称。二十四相者。骨璅是一相。或明大等如十八变。饥者亦饯饿。

    疏有财释者。

    已能有他。全所他名。为有财释。他能有已分所他名。为依主。已后文疏。此七问中有七种对。初句因非因对。余思作。

    疏名义宽故。

    以因具三相亦义宽遍宗。等得明名。宗喻不尔。据实宗亦得称明。古师通能立故。由宗为境。因生敌智。故亦名明。

    疏又诸能立至宗由此立者。

    此有两解。上云能立法为因者。以宗言为因。所成立彼不相离义。准下有一二释无说敌。为所立也。二云宗由此立者。宗是因喻所立故。宗名因明也。

    疏举真摄似。

    等非正明故。于中三解。第一答意者。既有真因明。明智有似。真似相对。故举于真即摄于似。第二解真似。俱正明因明。名通真似故。第三解似。但兼明非正明故。正明者即真因故。据实若真若似皆因明。因明名宽。

    疏过破似者。

    即出他过破。名出过破。既不立量。如何明因明。答是因明故者。由此能出过言及义为因。令敌论者明。亦名因明。似破即因明也。亦破他悟。

    疏又或似真但因明名略已摄者。

    以真破似破。并名因明。因明名已摄。

    疏见因亦明者。

    是比量智。如见瓶盆。有所作性因。比智无常。见因证明者。现量之相。如远见烟。现量之智。即明了证知此比现约见说。自证亦因者。自心证解为因。亦名因明。以现比二量智。即是智生因也。或敌智亦名比量。通比立敌。俱得能立。言比量者。生彼敌者比量智。见因者。由见彼因。能成彼宗也。问现比无言可尔。如何得言无智。答无智者。不能生他敌证智。名无智。非体不是智。或皆顺显成宗义者。以言义两因。能顺生解。及能成宗义。具此之用也。亦名因明也。

    疏由不决定至故无有失者。

    此意由宗通能所成。不决定故。且就因喻决定说因名。不依宗说。以不决定。不依立因明名。若尔下云由如因喻所成立。明因非定能立。何故今言因定耶。答后言喻成因。假设而言。非以喻成于因。因即所立。今古共说因唯能立。故名无失。又解但助因成宗也。据实宗为能立。亦是因明。能立皆因故。又所因所明者。宗是所因明。亦兼名因明也。又不违古宗亦因明者。此外难。难汝若宗唯所立。因喻唯能立。何故如前宗是所因所明。亦是因明。答意不违古宗。亦因明非即为是。

    疏果明不定义亦有滥者。

    由所诠义定是果。不是明也。恐此滥所生。敌者智是果亦是明。望言生因是果。望所立所立因名之明。若宗义为因。生敌智者。亦是因明。以非果故。不名果明。疏以悟他显此宗因等。以用悟他。

    疏一者有至离七等者。

    三相阙减成七句等。阙一二三等。此但阙支与十四过有异。

    疏能依等满足者。

    此虽具能所依。未必离九过者。还有不成等。故与成就别。真而无妄离过。具而无阙者满足。

    疏宗由言显者。

    准陈那宗。由因喻等言显。方生敌者之智。

    疏由此似立等者。

    释且生他正解相违。不能令他正解。非真立故。宗等虽无过。不生他正解。亦非正量。

    疏或妙徴者。

    立量徴他。显他过者。出他比量过破他。

    疏败彼由言者。

    破他所立要于言。故云由言。又准能立破俱言。不取现比二智等也。若亲生他解。言最胜故。为疏相箱。通取二智义。是了因故。故古说现比等。亦能立故也。令不取者。以疏远故。亦是能立具。

    疏三支互阙者。

    支不满足。多言有过者。虽具支由有通。所申通起者。立量破他。

    疏证自体生故言随应者。

    此意引理门。证不唯悟他。以理门说随应之言。含自悟故。言自似立者。悟证及自也。所以此言唯悟他者。约先能立及似立。悟证多分。是悟他比量。故言唯也。即多分解唯义。故疏言从多分皆悟他。

    疏此论下至不能悟他者。

    此意既下长行中。出似立下。不能悟他。明知通自悟。此论正与彼理门。俱悟中。虽由敌者悟。立者是他悟。然立者本欲悟他。不知自言是失被敌觉。所以自正解生。名自悟也。问唯识量唯言。唯心不通境。因明立唯称。何不唯他悟。答约少分唯如疏辨。或可悟他证。又真立破至从真名唯者。解此意以真摄似名唯。不约多分也。

    疏用已至共相智决者。

    因喻已极成。宗先非许。敌者生解。谓智决也。然比量通敌立故。下结言悟自非他。敌智生亦名自悟。但自智故。

    疏智生不不决非比量摄者。

    即相违决定是也。似非真比故言共相者。由此因义。遍宗及喻。智缘此解名共相。然与假智稍别。发言假智。言解者。通现量故。以在定中亦发言也。然彼望此共相解。以俱无实相分。但就解以义说也。彼实相分相者。即实法非共相也。说假智依言解亦有局。自体不通。余但不称。非于法增益。未必是相义。可通论也。如一法作一青。此青乃通一切青故。唯本自不可也。

    疏无分别心至亦似现量者。

    如泛缘地水等。不作余分别。亦自谓证彼地水。地自性故。此无分别心。是似现量也。

    疏所立设成彼此乖角者。

    是相违决定。以上是余过也。言异生分别者。自生分别也。即了宗智。名似比量故。此比量为师。即立者为资。即敌者智。问此解似比量与似立何别。

    疏故此二刊定唯自他者。

    亲能刊定。是唯自悟也。以悟他唯在言故。若疏远说。亦通悟他。古且说此。为能立支。

    疏古今同异者。

    通取瑜伽等。总是古也。不取外道。

    疏八为能立顺前师故者。

    因以数同。顺前师也。非是义同。

    疏以因总别既无离合者。

    以所作言是总。三相为别也。以因所作。似彼瑜伽。既不言遍。是宗法等别义。何须别说同异喻也。以同异喻即是因第二三相。举瓶空者。俱是喻所依。非是喻也。

    疏离喻既亏故加合结者。

    以先旧离彼喻。为同异二。既亏道理。合不取之。故加合结成八支也。又云古师离喻为二。今时不离二云亏也。故加合结为八支。

    疏合结虽离因喻非有者。

    有离因非有以无合结是同喻。通今准下疏。应是因喻也。今者以瓶是所作。所作无常声所作。所作无常结者。故知声是所作。所作无常也。倒合者。先举无常。后言所作也。

    疏终是见边者。

    共许共知。出是己见之边也即也。显了分故。但总名喻。将此已了。显此宗之未了法喻义平等也。或三者。总别别开。或二者。唯业别也。

    疏喻中无合义乃不明至故不说在真能立中者。

    此意由无合。义不明显。故喻过中立为喻过。然真能立中合结。不离因喻。故更不立合结支也。言倒成者。即是倒结也。

    疏但说因初喻随其后合义已明重说有法一何烦长者。

    如言诸所作者。皆是无常。如瓶等即因。初喻随其后也。亦即合了。何须重举有法。言声是所作。所作无常等也。

    疏立敌者之现量等三亲唯自悟者。

    此辨能立现量等三。为能立支。以能立唯悟他故。敌者现量等三。亦是亲唯自悟也。问至教岂自悟耶。

    疏因有三相一因二喻岂非多言者。

    此因三相名多言。以言诠多故。名多言故。得多言故。非要有三体也。不取彼因等三之所依体。但取彼能依之义。为此因等三相也。以因第二三相。即二喻也。又言因一喻二者。此约所依别。故言多也。虽因一有相三。今言因一者。且举初相名因。

    疏彼于次说至故亦所立者。

    引此论意证宗言。亦名所立。不唯能立也。以彼先明自性差别。所立二义。能立宗言一义。然彼于次文复说宗。为所立也。以因喻成后。故知不唯二义是所立。能立之中宗。亦是所立故。准此解即取能显示自所爱乐宗言。为宗能立也。

    疏诸法总聚自性差别至随应有故者。

    此意且如总五蕴法。若教理并是所立法。彼瑜伽论。俱说名为所立义也。即彼总聚中。随有此诸法常无常义。俱欲成立。不可具举。故于总聚中。随分取一声等法。若言若义俱为宗。即是能立。由成此声是无常故。如有先不许色等是无常。由此量故。遂能傍成总聚中色香味等法。亦是无常。故总聚中色等所立也。虽此此声对他宗。亦是所立。且就能成总故。名为能立也。

    疏虽此对宗者。

    对他宗也。

    疏自性差别合所依义名为所立至总立别故者。

    有云合所依义合者。即能合也。不相离之异名。即是言诠共相之自性差别。不相离义。令敌者悟也。所依者。即是本论之自性差别。诠所不及者。是彼言诠。合不相离之所依。今者取此言诠自性差别不相离义。成彼言不及之性差别。可不相离义。虽本法非言所及。然亦非离此言诠。增益之外。更别方施说此自性故。依此而悟。言总立别者。是此言诠益增自性差别。不离义成。本法之别法。令不离也。言对敌合申者。令法有法和□其宗也。今助解此意。合取自性差别上所依。常无常义。□所立能依。此常无常之不相离义。合名为宗故。即由此能依不相离义。成彼所依常无常义。令法有法不相离。故是所立。

    疏即因三相亦过是也者。

    以二喻即因第二三相也。以所作无常即是同喻。非所作常。即异喻也。瓶及空但喻所依。非是喻故。因是共相。遍宗及喻。于异遍无。故因三相即摄二喻也。然喻须所依故。须举空瓶也。问陈那三相六过。与世亲因一喻二六过何别。答世亲约因喻体说。陈那约因三相义说。故有别也。

    疏言因一喻二即因三相者。

    明不举因喻。阙因三相。亦成减过也。此但叙西国有此两解。三藏无定别解。

    疏虽有申宗不申喻至岂非过也者。

    此解意不申因喻具阙三。亦是阙减过。

    疏文虽有言而相并阙至三相并阙何得非似者。

    此解意虽申因喻言。而因喻义并阙也。举德所依因是德句。非德所依。阙因初相。以实是德句依故举择灭。彼宗无之。亦非德依。无第二相。异喻大种能立不遣。阙第三相。以大种是实句摄。与德为依。即异喻中有因。名能立不遣也。故虽有言。并阙此三义。亦是以立声论。定不同胜论计故。问如择灭是常。岂非同品有。虽阙能立。可不是喻。答他宗不许有择灭也。意明有体此阙也。

    疏此中唯取随自意乐为所成非彼相违义能遣者。

    是论文即陈那菩萨所立宗义也。但随自义所立。我□宗离五相违。非彼五相违义。能遣我此宗义故。是正宗也。□后四过不是相违故。陈那略之。不立为过。

    疏能别不成是因中不共不定等过者。

    以不共不定摄。得彼能别不成。以不共不定宽故。同异俱无。能别不成。但同喻无故。但客摄非法同也。言等过者。等取同异喻。亦自有过也。

    疏若非能别谁不相离者。

    若非是能别极成。虽为不相离之义也。

    疏及异品非遍无过者。

    即是品异一分及遍转也。既因中有异品遍转。及一分转。何须异喻之中。更立能立遣。能立遣者。即因异品转故。

    疏若此上三不立过者所依非极至何名所立者。

    非极既更须能成立宗法。故不成也。宗既不成。何名所立。由此故。须能所俱极成。问且如灭坏。是能别不成。如何更以因喻成立。答此能所别有可成者。有不可成者。如对小乘。成第八识。即所别不成也。如此类是所成。如灭无常他不许。即不可成。若更以别义来成亦可得。即无非所成法也。

    疏及俱不成者。

    是喻中俱不成尔也。

    疏宗因相违名宗相违者。

    陈那以前有不正师。立有宗违过。以宗违因故。引彼外道。立一切皆是无常。故因为例。今陈那不取破之。

    疏云以声摄一切无常中故者。

    意言一切者。即一切法尽。非是即有种类故。名一切也。非离敌即不名一切。

    疏云此不成因亦不成宗者。

    等意此者。此两俱及随一过自不成。故名不成。或不成宗。故名不成。立敌者即两俱。或偏即随一。何假所依及犹预不成耶。陈那云。道理虽尔。谓总合难知。故开四种。言总合者。即将犹预所依。共两俱随一合说也。云何名难知。即不知所依有法有体无体。又伏疑决难辨许。于有体法起疑。于无法不疑。今既合说为常有法有体。为常无体。为常起疑。为不起疑故。道理难知也。

    疏论体者。

    意云。如瑜伽等说。因明道理有七种。一论体者。?解比量与能立极相似意。所言正为能立。似生之智正为比量。问若尔何故能立之中。亦举所生智等。比量之中亦举言等。答互所为具非正体。疏意云。能破离能立。以立外更无异堍。故云[土*免]无异。非是同一[土*免]故。名无有异。

    疏云由言生因至了本极成因者。

    此中言因者。即宗因喻之能诠也。今言极成因者。即取声宗所作性也。先许故方辨彼所立无常。

    疏又比量中唯见此理者。

    谈作论者。于比量中。唯见三相理也。又言若所作比处者。即宗也。又言此相定遍有者。即初相言。余同类念此定有者。敌者即喻此宗。亦有无常也。

    疏二执理家者。

    即事官宗。问第四第五义何别。答初立性。望明未先解后未总明文。未学得是二别相。

    疏为依义立宗体方成者。

    有法及法。要须极成所依义。立方依宗。

    疏云是因同品非定有过者。

    于因同品非有宗。

    疏中必有是因同品非定有过必阙同喻者。

    意云。能别不成。即无同喻。因中便阙第二相。

    疏同喻皆有所立不成。

    意言。课得一法为喻者。有所立不成失。二灯者相。影者灯影。灯等更名俱不成。

    疏一一离之为一分句者。

    即前俱中五四句内能所别。各取一分。而为句也。

    疏复将一分句对余全句者。

    即如有自能别一分不成。他所别一分不成等。

    疏一宗依极成宗不极者。

    不极即不相离性。敌不许之。称不极也。

    疏由此宗中说其故宗者。

    即以差别不相离性为宗故。宗法别置极成言也。故言摄所依也。问余经论中。与因明自相差别何异。释经论自共相者。有其四释。一者诸法本真言说不及。名之自性。言所诠即假智所缘。一切诸法皆是共相。故唯识云。假智及诠。唯依共相转。二者色等诸法名自性。此上苦无常等名差别。此法本自尔。即前言不诠中有此二徒也。三者名自性句诠者名差别。即前说中分生四者。于言说中。以狭望宽。从粗至细。为自共故。因明所说自性。比量所缘即共相。四者先后。即前言所明。自相共相先后。先陈即性。后陈名差别。三者言陈意许。如疏可知。

    疏凡宗有四者。

    此即理门。泛明宗义。问四句中。初三是真似。答法真宗中。非是所诤。言非所立。若立之者。即相符等过。

    疏因喻成立自义亦应名者。

    此中虽意随自乐为。是名为宗因喻。亦量义言中立时亦应名。答其意可知。

    疏又解乐者贯通上下等者。

    此一乐为言。乐属上自。亦及下句。意说乐为。通上随随自。亦通下乐为。

    疏问何故宗内独言乐等至只是宗摄者。

    此中问意知。就答之中有二段也。初似等至三似者。答以宗因等至亦是宗摄。不说乐为者。答因中不说乐为意。答初意云。似常因等而成宗。彼非今乐恐滥似故。置乐为言。答二问意云。三似重成是小宗非喻。今无所滥。非乐为简言说。今及后者。但是文色罗非解。今问非因分疏。别置乐为言故。

    疏又宗前未说等至更何须说者。

    此中意说。夫立比量。先宗后因。若不说所立。欲显于何。恐有滥故。宗置所立。因前说宗是所立。能必能立不说可知。

    疏依二所立者。

    即自性差别。

    疏以言对理取依义能诠名为各别者。

    意取总聚上一分。能依自性差别。能诠之言名分别。

    疏依义能诠者。

    义即性也。依所诠理及无常等义。故言各若诠言依义等。其中取为宗法。连下读之。

    疏言正与此同者。

    意道。此义正与瑜伽各别摄受自品所许摄受文同。又言此受总故者。意明此文。是总下有十句别。

    疏有果不同至分言义智者。

    此中意说。建立顺益。虽皆是因。望果不同。分成生了。言疏者。是疏条之义言。各赖别分。言义智者。然生了中。各有三类。

    疏体异便成立敌二至别开六种者。

    此中意说。独杂殊义因开六种。立敌二独。而不杂言两门。或生或了。

    疏智境疏宽等至令起名生者。

    常无常宗及能立。俱为智境。故称宽也。[土*免]体先有非智。亲生但智照了。故言疏也。立者唯能亲生敌智。故言亲狭。问立者之言。亦得宗果。所言于狭前。彼说了因。今谈生果。

    疏立智隔于言不得相从各了者。

    问言亦隔于义。何故得称了。答智自悟不能生他后隔言义。言能诠显。亲能生他智解。不同立智。

    疏其言生因等至各有三相。

    即言生因体无三相。诠三相义。从所诠故。说名三相。意说能诠言下所诠义。能缘下所缘义。皆具遍是宗法性等三相也。其言生因敌证者智。实不具三相。但得名因。言因具三相。相从而说。故言各有三相。

    疏一因所依贯三别处者。

    三别谓宗有法及同异喻法。此三即因之所依。异品虽不相顺。返亦名依。

    疏故此二法皆是有法上别义者。

    意说无常及所作因法。是声上别义也。

    疏以其总声于别上转者。

    即和合不离。此为总宗。二所依异。名之为别。别既总中一分。说别亦带总声。犹如襟袖。方总成衣。唯烧衫时。亦言烧衣。衫处之带总言故。

    疏烟火俱有法者。

    此即即如经色等为自性性即有法也。不是先陈名有法也。但为成立此相应物者。此谓山处有火及烟。名为相应。

    疏有所不立显皆因立者。

    意云。因若遍宗。可有所立道理。而未立之。若不尔即非立也。

    疏两俱一分若为自若他合三一分犹预不成。

    问不有无体也。若答论有无。即是决也。而非犹预。至下预中看所依。不说无体者。以无体便非所依。所以但说有体也。

    疏不说瓶二异名中者。

    意云。不说声上所作。即瓶上所作。

    疏恒住坚牢不变四皆常。

    释愿隐常名也。言迁者。隐无常名。

    疏上来三句所说过者。

    即因三相为三句。又言各相即义。非是体也。

    疏三立皆阙者。

    即一因二喻能立也。

    疏如是合有三个四句。

    即三相互为其首。相对有无成三也。言一个两句者。即三阙三不阙也。

    疏且因义非后二四不成过者。

    且所依不成者。即有法分成。因无所依。是无因义。余者随应可悉。捡论文。

    疏唯有相相违者。

    即四亦句也。言及五不定者。即六不定中。除相具违决定故。九句之中摄得六过。余四不成。一定三相违。九句不摄。

    疏答因亲成于宗等至标其顺违者。

    意此中意。以因望宗亲故。且九句中。说有初相。即是顺也。若无初相。即四不成过故。不说四不成。又解但说遍宗法因。顺成宗故。名相不说四不成。又同喻成立疏远故。但标其顺违者。顺谓五不定。违即二相违。据此摄余亦尽。更不说余三相违。及决定过。又云顺违等者。九句中其六句是顺。余皆是违喻。不同于因有亲成义。故说顺违。

    疏答因于有无说宗同异者。

    由因于一处有说此为宗同喻。牒文可知。

    疏云彼若不许声有法有亦成异品者。

    立敌皆不许。方成异品。非唯他也。所立之宗。他既不许名异品。

    疏非别无彼言所陈法及与法者。

    意异品但无所立之法。一切异品。非要二无。

    疏答声无常性是灭义等至体是生义者。

    此证无常义也。然非彼别无言所陈法。然龟毛非同可尔。非不成。既无无常及是常也。故是异收非俱句。

    疏此二师皆有一分一切内外异性者。

    一分或内外。一切内外俱。又云一体多体者。此二所许法。有两种。一计一切法有。一能诠声。如大乘真如。二者诸法各有一能诠声。如萨婆多摄灭。

    疏亦能成立空无我等随其所应非取一切者。

    意明。因不唯成。声者有常。亦不总成有法。诸义各成之者。即不定如名可解。疏所作因。于其异一分转。解无为故。

    疏若不同异于总宗等至名之为法者。

    意云。所作宗家之法。以彼同此。名之为法。不同其宗者。但取瓶与无常不相离。是彼总宗种类相似。得言品别。

    疏又此所作非总所立者。

    即总所立所作。即是能立也。故结云能所异故。

    疏除宗以外至有无聚中有此共许不共许法者。

    此意通说成有无宗故。喻通于有。又言即此共许不许者。有此宗中。皆共许所作。不共许无常法。

    疏若于尔时所立异品非一种敌者。

    即所立之异品故。非异品即所立。

    疏应以有法为异品者。

    意云。所成无此异。应有彼宗。更有体实法。远以无为其异也。

    疏若无为宗有非能成因无所依者。

    意言。有因不依无法也。问无宗之中。即法有者。有既所作依。得成无宗以不。答虽无此过。更有余过。有余过。有问无因依有有法。成无二宗不。时是所依不成过不。答非此过也。故不云无因依有法。有法通有无。问无因依有法。有无不是过。宁有因依有法。宁而无所依过。答因成无宗依。有不成过。有因不成无依。无即是过。

    疏勤勇因既同所作应言至又字者。

    意云。余义皆同所作。此因又加不过不乐也。简前因故。应加不遍。

    疏如声上义同许者。

    无常所作也。问敌者先许无常。岂非相符之失。答先成不许。立因方许。故不成过。

    疏显声无常亦随因同品义决定故者。

    意云。随彼瓶上因同。故决定证。如声无常。

    疏自瓶同品者。

    虽是共喻。指敌为自也。

    疏云言异宗异因谓更别成他义同品者。

    意言。异宗异因。即谓成立别异之宗因故。且如四支等者。即四军也。

    疏十色处定非实有等至佛已外皆佛得者。

    且彼十色处内。五识无间意识并定心。现量所缘五尘。及佛心所缘十色处。皆现量所缘实有。除此所明。皆比量解实有法也。问二乘他心智及无漏心。何故不缘。答他心即缘他心。无漏缘真理故。不缘根也。

    疏引自为证他未信从者。

    此意云。引自圣教。欲令他信。返自毁背。小行非过。

    疏对敌申宗必能乖竞故者。

    意说云。违他顺己。名之宗乃。故违他教。不名过也。怀菟者藏也。义意说月中有菟也。

    疏简诸小乘后身菩萨诸色者。

    彼宗所说释迦之身。为最后身也。三十心前有□恚觉。起染污身语。彼自许初三摄。眼识不摄故。犹如眼根者。此二我等萨婆多自许因喻。故下疏中。前据有法自相决定相违。后作法自相相违者。二俱错。大乘疏所缘缘。与能缘识不定相离。离其生比量为别。

    疏又同喻亦有所立不成等至非定即离者。

    共许因识果道理。而非即离。今言定离。即喻中所立不成。又言说成事智等者。据自宗难。我宗眼根。及相分俱不离。问相亲可尔。质疏如何。答由质有相。相从不离。又言有离义者。意说言有二违。岂定不离耶。返显不离之义。问大乘质相分。既不离识。如何有离中知。答约势用近者。是合中知。势用远者。是离知义。问大乘何相定离。答根发识故即定也。是前决定过。云非定不离。

    疏云此说决定自语相违者。

    简犹预。

    疏问若说我是思等至如何立我等为有者。

    此问言前于此法名。所别不成者。一切位不许法。如何立得。

    疏若有所别即便无过又言能随诠等者。

    意云。既有能诠所显。义之立者简略之。无前过。不尔便成所别不成。

    疏上二过。

    已下初言初过。将初为错。应安后言。后过应言初宗也。即应言后过所依不成。能别有初过。应言能别不成所别有。故疏言初后字错。

    疏由是所立不与能依所依名者。

    总宗非所别。亦非是能别。故非所依也。

    疏七由是所立□与能依之名者。

    虽未审决。且分不相离性为所立。不与能依所依名。应亦无失。疏意云。□所许实非摄者。唯他宗中四大种内。非无有实然非实亦是实□差别。

    疏如违他现非违自教者。

    如佛法对胜论云。地水火三。非眼所见。彼宗自谓现所见故。

    疏如唯违自现及能别不成者。

    如大乘对一切有。除佛定心所缘眼根。是我由宗许定心缘眼等故。他宗不许我即两。

    疏八合有四句者。

    初四除第九。二四除第三。四四中除第一。

    疏此论所说现量相违有四过等者。

    此指论中作法过论。

    疏皆有自他俱者。

    俱即自他俱违。不俱即自他俱不违也。

    疏如以自现相对为句。

    此中应言二四句全分一分也。

    疏或同异宗者。

    此因同彼异品因也。

    疏云无因依有法有法通有无者。

    余处复云无因不得成有。成有彼约所成之法。此约因云非佛语所不摄。亦许发智非佛语不。答且除发智故。有后后有难难等言。且发智论。自许佛说者。此举彼宗。一分陈义。拟作不定过。又言余小乘者即除故。彼宗一分说之者。余一切小乘宗及大乘者。共许发智论是集佛语。而非佛说。亦非外道六足摄。故言两俱极成。非佛不摄也。非佛语者即外道六足等。又言是非佛语摄。此言非佛语。非是外道六足等名非佛语。佛语佛显不定。

    疏因犯一分两俱不成。

    意显发智入宗一分。及大乘者。俱不许彼非佛□不摄。岂汝大乘。许非佛语不摄。岂汝大乘许非佛语耶。□解两俱等者。文前大引发智。以为不定。即是此因。于有法摄发智为宗。因有两俱不成。此因乃于发智上无前后相违者。意云前约非佛语所不摄言。非外道语之所摄。于发智上有。后约是佛语故。发智上无不相违。

    疏为如自许发智者。

    如大乘自许一分不许及大乘两俱极俱极成非是外道六足所摄。不说名非佛语。与前释义殊。是一因言。含此二义。所望有异。随应出过。

    疏如于角决定于牛有疑者。

    此即所别决定。能别有疑。有人隔墙见角。决知牛角为望为牛戴。后或于火定烟有疑者。即是能别定。所别不定。如言烟下有火。立火见于火故。决定对敌申宗。自生心疑预。谓烟是火家之相。今既对敌申宗。俱于烟上起疑。不相火上生疑也。

    疏若等俱疑即是两俱不成极成等者。

    上两俱言。含于二义。谓能所别及自他俱。下两俱言亦即能所别俱。俱不极者。及自他也。

    疏前似宗但说所依无等至有体犹预俱不成者。

    意云。前据无体。不说犹预不成。疑决异故。今说有有体故有。犹预不成。犹者犬也。预者前也。犹如犬子在于前行。至于岐路。以待人故。今时犹预。亦该如是。至于云烟露等不决定。故名犹预。

    疏答因虽三相唯初一相等至名不成者。

    此举例也。言余宗具者。现量等也。言合二建宗者。此释能别所得成宗名。翻此宗得不成之名也。言成宗义疏者。旧释宗具言故。但名不定。相违者。因后二相。

    疏云诸有皆不共者。

    意明凡是不共因言诸有也。

    疏如山野草者。

    此喻可解。意明其不共因。虽不属同异品。然有随成一宗之义。其量如何。且如立声常宗。所闻于瓶并无。其空虽是宗之同品。然是因之异法。若有取彼瓶为异喻。返显常无常。故云不定。

    疏离系亲子至我有命等者。

    是彼苗??故。凡言亲子声是无命。不能增长。如胡瓜等缘树上难。故言无命。返此即心有命。

    疏然俱可得一义相违者。

    谓有一义能与彼违不容有。故是犹预。

    疏所生皆合一能生皆离多者。

    意能生皆有父母。所生之子唯一。乃至少分地。子唯一微。父母容多。问子微不越因量者。为子越一。父母为总敌父母。解云唯识中。破彼许通二释。

    疏不如同胜论声性。

    意简两宗声性差别。其义如何。且二声论。声有二。一如大乘真如。二有宗摄灭。问胜论宗其声性者。即同异更不别立。即同异性。遍一切法上声。业等为性。是宗法有法犹预因。望犹预。如厨等中。立敌智因。如何说是犹预能立成不。此中泛问答也。问前句数初云。因犹预非喻。指如厨中等。何故又如厨等中。成犹预也。答据喻上不疑于烟。但因或断。今约似能立中因。有犹预喻。设不疑亦无犹预。如相违决定中言。此二亦是犹预也。答意可知。

    疏此他比量相违决定者。

    意说。虽自立是前比量。相违决定。

    疏无二自他若二自他俱真破彼非似立故。

    意云。相违决定必须一自他及共。论中是其共也。若二自俱真能立至三相具足立自义。若二他俱真能破三相。今云破他故。并非者也。立即相违不定也。

    疏自共比中诸自不定及共不定是不定过者。

    问共中因有于他异品转。何非不定。答不共许故。若尔望自异品。亦不共许。何共中为不定也。答若五比量。于自异转。即相违自宗成过也。

    疏与相违法而为自故者。

    如立常宗无常相违。名宗相违。其所作性而无常为因。名相违。依主释。

    疏如无违法至定无有故者。

    无违法者。谓所作因或无常宗。离诸过故。名无相违。法相违亦尔者。即所作性因。成若常宗。违无常之宗。亦无过失。故言相违亦尔也。相违所成法。无定无者故者。即异喻也。宗因不有也。

    疏问有因返宗不顺因义等名相违者。

    此问意云。常与无常两宗相违。返与彼为因。名相违因。所作非作。二因相返。与彼为宗名相违。此问与前不同。前据宗因相违。返而为难也。答意可知。

    疏一自性谓我若有若无所成立者。

    据有成其差。然立言我是有。意本立我。不亦成有。故说有无名所成立自性者也。然教小异因明。望杂集也。因明据言诠中。比量安立。局自体者。名自相也。如声不通瓶上比量。心所安立贯他上共相如见无常等也。此之二种现量智缘。总名自相。杂集等中法据尔体。而说色等。名自相。若名共相诠所不及。现量心缘。总名自义。亦有别者。前据局通。后依先后。

    疏如立声无常宗常声之上等至非彼缘性等者。

    此中作法影略举者。常无常中。各有差别也。非常互为差别也。

    疏床座通二者。

    法师云。此将错。应云准积也。

    疏眼等唯为实他受用等至唯彼假他用者。

    即逆次结上二解也。

    疏胜义七十者。

    即世亲菩萨将欲义破彼。恶言他宗故。此论释金七十释本义。并为胜义。

    疏有漏者。

    有于二释。一即色能有彼能缘烦恼。能缘缘烦恼。为所有也。二云由烦恼发业。盛于色等。即漏所起有漏也。

    疏空有声空。

    非有离之外无别能有。声不无故。亦有声也。

    疏以其同喻亦犯能立不成者。

    谓以无实为因。同异喻不能有于和合。和合句义。即无实也。故言能立不成。

    疏亦不遍者。

    谓有无实因不遍有法。立者不许有法。有于和合句义。敌者不许。即实非无之有性。有于和合。故言因亦不遍也。

    疏乍似唯有于至一一皆有者。

    若言有无实因。乍似唯有实句之中。父母本微时。方等无实。不能有子微已去一一实也。

    疏既以离实有性而性同品亦是宗中所立法者。

    意云。立者比量云。有性有法。非实德业。是宗中法。立者意许非实德业。即是离实大有性也。故此有性是所立法。

    疏答彼宗意许等至是违自相者。

    此说意云。离实有性。望意许边。是于差别言有。即同离实有。违此意许。离实有自相。且无同有法之言。岂不合于即离。何但违离实有性自相。即许无耶。答即实有性。唯在敌许故。违意许之时。自相即无也。不同眼等他用之宗。彼立者许他用言中。八于真假。且意许立真因。返成假故。是差别因也。以一分法自相也。

    疏无德无动作者。

    意明大有非德业。依无细分者。有体是一。不如同异有别也。

    疏一有同诠缘因者。

    实德业三同有一。故名为有。以此为因。起同缘智也。如小乘立同分者也。

    疏意许差别为有缘性至诠言乃别故彼不取者。

    谓同异性也。

    疏有无之有者从同异性已来有者。

    总是有无之有。意说有性即有能缘性。不言有是大有。所以五顶立量难云。有性应非作有性。有缘性有一实故。如同异性。此量必然更烦。如加改云。有法自相相违者。必自宗无此有法。方可与他作相违因。所别极成。定无此过。若与他相违过者。违自宗故。大有缘性。虽同大有。同异诠言各别立者。定立大有有缘性故。彼不取同异有缘性。为有法差别。属古师。

    疏义窍定者。

    意云。义作大有非有缘性也。恐有过故。论文中略也。

    疏问如声论言声应非作声有缘性等至有法差别相违者。

    此中意谓。佛法对彼立声无常。即声论与佛法。作有法差别相违也。问佛法岂亦意许其声作有□性。解云亦许其声耳所缘性。又答中言应非击发。寄唯此知之。

    疏轨法师唐兴者。

    即纷洲温城县寺名也。西方河者。即彼名倚倚服也。泀慈舟者。尔雅云。顺流为?。逆流为溯。流裁流。为词文为乱骞者。立斩也。羽职虑此上二字。并是鸟飞意也。夫正因者等者。疏理门论云。但由法故。成其法者。初法者是因法也。后法者宗中法。问观此答词。乍似不答所问。然致疏主意异。彼徴词广申因义。初泛说因相。后方正答。长读可知。故下文云。故此四因不违四六。正结答也。

    疏有法之上别义者。

    此中意云。言陈有性。即是有法自相。立者意离实大有即法上义差别义。即名为法。问此离实大有。岂非是有法差别。如何得于法名。疏彼此所诤。宗上三相。即四相违中。下三因所成宗也。宗上余三者。即余三因也。疏立顺因正破。乃相违不定因。立者将自宗。即是正。虽异品转。且一往言破。乃相违者。谓敌者将彼立者之因破之。宗乃相违也。

    疏故改他能立之同喻故者。

    谓改胜论本比量中同异性同喻。为其异喻。

    疏此四非必相违者。

    意云。不必一因违四。方是相违。二两亦是。

    疏此上所说两俱不成者。

    此望同喻上。立敌不许有此因也。如何指虚空为喻说所作。立敌俱不成也。下文□□有两俱不成必无不定等者。彼望于宗。有法上无此因也。如声常眼所见性。即阙相立不定相违。要初相有初相不成。故言无不定等也。

    疏若无所边害者。

    此正因。

    疏不定相违并于宗有多是宗法者。

    即释上正与似因也。

    疏依增立但此五者。

    意言。似喻立中。据过胜立。于无合非胜故。所以不立。望其真喻。合结非胜。总非立也。以似翻亦不立。约胜过故。立无合倒合也。

    疏若据合显等至是因过者。

    此中意说。若以心心所法为同喻。此无碍且是不定过。余可知。

    疏随一不成至举喻如业佛法不许者。

    此约彼宗。身语二业。是有贸碍碍。据此业声。亦包三业。且取一分随一之过。

    疏犹预不成准前亦有二今喻亦二者。

    同其随过亦有四句。以不答准理。应今约显。

    疏或同喻者。

    此即例余俱同及心果喻句故知。

    疏若所立因喻相似喻依因不依等者。

    此中意说。因喻望宗。俱能立故言相似。喻既依其所立因。亦喻非依有法。

    疏双依有法及法如俱不成者。

    即能所二别俱不成也。

    疏所别不无宗耶者。

    此是结他之辞。若无所别。岂不是无宗耶也。

    疏理门但举有喻所依等至法略不明者。

    意明。此广彼略。理门但既俱不说无但故。两俱随一义。彼亦不有。又言唯此有无简者。即此论文有无双说。四义亦成。有即初二两俱随。余义可知。

    疏宗因俱有体无俱不成有三十六者。

    与共宗因。有解非能共无俱不成。非共宗因有体。亦共宗因有体。亦共无俱不成。第四翻此。此约共宗有体无俱不成者。既作四句。对自他无俱不成亦尔。余准知。

    疏然此亦有两俱二立平等及非有者。

    此意明前四句。各有四句。言初二者。唯许所依。余各通二。有及非有。

    疏一自随一二俱不成等至取为同喻者。

    此明一类外道。许有虚空而非变者及以作业对他无空。即是自有俱不成也。

    疏有互阙无并不成者。

    此释且据宗因有体之喻。若通诠者。即有妨矣。为前破智所依。无时是无俱云。虽有所立。可非所能依不成。若准此释。疏主许中有无也。过约分说亦得过乎。若准旧文。古即无妨。

    疏古叙他救声云等至不似因亦不得成者。

    即轨法师叙量救前。应言汝正量云。声是所作。举为喻瓶即杖等作。声即咽之所作。不似声因。尚得成喻。何妨空上无为。是遮声因。遮悉得成喻。

    疏即救破云至亦得成喻。

    此轨法师竖自破他救。

    疏望自应随一分不成过者。

    小乘望大种。自应具随一。即大乘唯遮他随一过。无俱不成者。既作四句。对自他无俱。不成亦尔。余准知。因有随一。并阙所依者。以大乘不立虚空既既是非有。其因亦是所依不成。于一法中。望别分过。

    疏龟毛无表故成者。

    谓智成宗不。

    疏亦有自相相违者。

    即作比量三虚空非作故。犹如择灭。

    疏言可非能立阙不成者。

    此智清之词。非可非者。即是非也。言有二者。即能所立也。意难得此宗且繁剩也。既有须□单阙。

    疏可非能立阙不成过者。

    俱故成宗不也。

    疏理门云前是遮诠者。

    即喻初也。发智称其前。遮诠即是悉。

    疏若说合说言喻上别义者。

    合言诸所者作合。即喻上别义。非正正体。二者者即第三也。

    疏初二合四者。

    即初偏无。是第三六者。即俱不成也。有中分四。无中有二。余二除犹所依义。如前说通论。初三总有十四。帖后二过成十六也。各分自他。共成四十八。若准旧疏。无中开四。成五十四。

    疏如立我无许谛择故等者。

    此无同品但招。异品作过。

    疏维摩云如无烟之火等至今据显相故无违者。

    意云。准彼经翻是火法。烟何今言极烟。然非有处。且无其烟。故今文云。经显相火皆烟。故不违。

    疏前望二宗等者。

    前望有无二宗故俱不成。后据别有宗也。

    疏立有异即不遣若无必遣。

    此约所中能别有无宗不然。所以论有无。疏或于六俱不遣中或不开。故知但说有俱四不成。不说无俱不遣。以无必遣故。前似同中。无俱有二。谓两俱随一。二别分三。谓自他共。既不立无故灭六。疏此有何故。答现比真量别定是非。似既非量。宁比量摄故过是。

    疏非比极成现所有量者。

    是有法非现量者。非比者。是简过之为法。

    疏现量内有者意言现外所有量准外道宗即至教譬现量有者。

    意等是现之外。所有据大乘即比量。是后比量是后比量中。言比所有准可知。

    疏又助难言外道量至余不立故者。

    此中意说。佛法自宗许至教量。仍现似摄。喻等佛宗先无外道量云。非比极成现所量。此之有法。比量现量之。外道举至教等所有量故。望佛法一分不成。疏中犹云能别一分。不法师自此疑。问外何法须云二耶。答据实二皆成。现比外有量。为无同喻。故更互成。

    疏有叙外难云等至以得自相者。

    此即自难言。若他反难等至如何难乘者。即举外难也。

    疏今问此难为因明等者。

    此问佛法难外所由。

    疏即不得言假智等救者。

    意前师既得经中自相。以难于他不合受。此难以假智。诠不得。经中得自相故也。

    疏若据外宗彼非假智得自相故者。

    意外宗得自者。许非假智。前师所依。此智以难于彼说。从依经自共相难者。即是经中所说色。色等言离得自相名也。据彼经说。其还以暖为相也。即非假智及诠得之。

    疏自相且不离串者。

    外道既云言诠得火自相。此言即在串。

    疏现量心缘至可分有体者。

    此分字扶同音读也。言体者。不依言诠。自相有体也。今破云。言有太宽失。二三俱自性。分别自性。即五识故。三中随念且定心俱。岂非现也。故后得智及五识中。有随念自性也。准七摄三分别。七分别中。唯除意比分别三智。余有现量。

    疏定心缘因等至即是彼智者。

    问无漏后得智岂不教。答佛果中。缘名言及三世。是彼智也。问佛智既证法性如何称。答法性虽后证智。无中立有。故并是假也。

    疏无恒变者。

    恒不变俱。是于常为无。此二即无常。问法及有法。因三相等。令无体。如何心缘。答虽无体。而有其义。

    疏毛轮者。

    毛即轮也。

    疏由是成前举所说力者。

    由合无常与作性。不相违返故。成别立者。举所说宗。有其功力。

    疏即亦显彼故此摄尽者。

    意明显示此言摄二破也。

    疏缘假即依智性。

    即和合假。

    疏余境分者。

    瓶盆四尘之余故。

    疏即能破言提彼似破起亦所作者。

    即约能生所生。分二作也。前能所二破也。

    因明疏抄

    于时享保九岁在甲辰四月嘉辰。承师命而挍之。旧本字画不分明。殊疑者傍附鄙怀以正之。后见捡余本。而详是非焉。

    胤兼(十八岁)

    [因明入正理论略抄]

    (1)之□述□□□

    (2)通人之□观譬□□

    (3)今将释一论。略作三门。第一□

    (4)论题目。第三分文解释言□

    藏(5)圣教广弁生死涅槃因果。若□

    (6)道之内□故。曰内明也。二者。因明。谓广说能立

    (7)摧邪显正之楷模。以生了之明因。契真宗之□理

    (8)也。三者声明。谓说男声女声之流。非男非女之类。或明八(9)转解笺。或以六释训名。广弁诸声。号声明也。四者医方明。(10)谓说病因病相救疗方策。故号医方明也。五者工巧明。(11)谓说工巧技术之法。即书算印数之?模。广述斯事。故(12)曰工巧明也。此论即五明中因明所摄也。

    第二释论题目者。此论一部有其两名。一者因明。(13)即是诸论之通名。二者入正理。即是此论之别号。云通名者。(14)且西方内道外道总有一百余部。皆申立破之义。总号因明。(15)虽是五明之中别名。仍是一明之中通号也。言因明者所以也。(16)如立声无常。有何所以。得知无常。三相等因。即是无常所以(17)故也。又。因言者所待也。谓无常之理。要待因方显故也。了宗(18)之智。要待因方生故也。

    今言因者显二种因。一正取了因。正显(19)无常理故。二兼取生因。通生敌论解宗智故。

    生因了因。各(20)有三种。谓言义智。释此三因及明兼正。如疏中述。故言因也。

    (21)言明者。西方两释。一云。因即是明。故号因明。即持业释也。由因(22)能显无常理故。二云。因家明故。名曰因明。即依主释也。此中有二(23)大德。各承三藏解不同。一云。无常果智。明解宗理。是因(24)家明。故曰因明。一云。无常正理本成。明显由因力故。今显因(25)家明。故名曰因明。

    今总合为一解云。了宗之智。明解是(26)成。生因之明也。无常之理。明显是成。了因之明也。即显生了二果(27)明。是成生了二因之明也。

    问。喻亦能显宗及生敌论智。何故(28)不言喻明。乃说因明耶。

    答。因是其主。喻是其助。就主为名。(29)不言喻明也。又解。若言因明亦摄彼喻。二喻皆是三因摄故。(30)若言喻明。不显三相。二喻唯论后二相故。

    言入正理者。是别名也。(31)入是方便悟入之义。言正理者。因明释中。有其三解。一云。陈那(32)所造大因明论。名正理门。何故名为正理门耶。西方解云。宗是(33)其正立论崇重。以为正故。因是其理。是彼正理宗所以理(34)故。喻是其门。由能通显真宗理故。又解云。智因是正。由彼正(35)解三相义故。义因是理。义即理故。言因是门。通显义故。彼(36)论广明正理门故。名正理门也。今。商羯罗主。为正理论文句难(37)解故造论。若学斯论。即能悟入正理也。论文句故言入正理也。

    (38)一云。由学此论。即能悟入大因明论所诠正理。故云入正理也。

    一云。(39)由学此论。即能以三相之因悟入诸佛所说无常空等正理。故(40)云入正理也。

    此解通别两名并是三藏伝西方释也。余解如(41)疏中释。此不繁述。

    言商羯罗主菩萨者。商羯罗主。如疏(42)中释菩萨者略有三解。一云。菩提者。此云觉也。萨埵者。此云有情也。(43)谓。菩萨缘菩提。为所求之境。缘萨埵。为所救之境。并是从境为(44)名。二云。菩萨有情。缘菩提故名觉有情。即从所求果及能(45)求者为名也。三者。萨埵以勇猛为义。谓勇猛求菩提故。即从(46)境及用为名也。今。菩萨者略去提埵二字故也。

    (47)就第二(?)判(?)文解释中。广如疏述。就疏中无去略。助解云。能(48)立之义西方释有四种。一真能立。谓三支无过是也。二(49)真似能立。谓相违决定是也。具三相边。名之为真。为敌(50)量乖反。名之为似故也。三似能立。谓余不定及相违因(51)并喻过等是也。四似似能立。谓四不成因过是也。遍宗法因。正(52)是能立之主。若阙此相即是似立之中似也。

    今。言能立者。但(53)是四中真能立也。后三并是似立所收。

    能破之中。义亦有四。一真(54)能破。谓斥失当过。自量无失故。言真能破。二真似能破。(55)谓当过而斥。所以[禾*(乞-乙+小)]真。自不免僭。故名为似。此即相违决定(56)过也。三似能破。谓无过妄斥。名之为似。如所作相似等是。四(57)似似能破。谓无过妄斥。名之为似。自量复更有失。名为似似。(58)此即同法相似等是。

    问。论文既言宗等多言名为能立。(59)即显言因是其能立。何故智义。非能立耶。

    答。有解云。智(60)因是初。言因是中。义因是后。举中可以显其初后。亦是能(61)立故也。今解云。由智发言。由言诠义。俱益(?)所成理。实(62)三种皆名能立。以言胜故。偏说之。何以得知。且如未立义。(63)前虽有智义。其宗未立。发言对敌。其义方成。故知言因(64)约胜说也。

    问。何以得知。智之与义且能立耶。

    答。准下文释能(65)立体中。因有三相。既是义因。故智义亦是其能立。又。准(66)对法论能立有下现比二量。□□其中。故知智因亦是能立也。

    又。(67)疏中云。古师以一切诸法自性差别。总为一聚。为所成立(68)于中别随自意所许。取一自性及一差别。合之为宗。宗既(69)合彼总中别法。合非别故。故是能立。陈那以宗望因喻。故是(70)所立。

    若作此解。古师义者。理恐不然。岂可一切自性差别皆(71)此宗。因之所成立即一能立。又。若合法为能立者。宗之所立(72)为合为离。若言合者。何殊能立。若言离者。何益所成。(73)回回回回。皆成过失。故知不得作此解也。

    今解。古师言声与(74)无常。本不相离。敌论不解。妄谓为常。今。立论者以彼宗云(75)显和合理。能显之言名为能立。所显之义为所立。(76)陈那云。声无常言。但显所立。非正能立。又。为因喻所成立故。亦(77)非能立也。

    问。古师若救言。必是其能立。(宗。)以宗因喻三言随一(78)摄故。(因。)如因喻言。(同喻。)法非能立者。必非三言所摄。犹如余言。(异喻。)(79)若作此救如何解释。

    答。应作相违决定过云。宗支定非(80)能立之言。宗。以不诠因相故。因。如能立言。(同喻。)法是能立言者。(81)定诠因相。如因喻言。(异喻。)若直难云。因喻所诠是能立。能诠之言(82)亦能立。宗之所诠既所立。能诠之言亦所立。故不得言宗能立也。

    (83)问。既取所等因喻名为能立。何故论云。由宗因喻多言。开示(84)未了义耶。

    答。由宗之因喻。开晓问者未了义。故无有过。

    (85)问。宗若非能立者。何故论文。解能立体中释宗耶。

    答。为解(86)能立之所立故。又对所立弁能立故。故解能立。便释所立也。

    (87)问。解宗依中。何故不言极成所别极成法。乃言极成有(88)法极成能别。

    答。有二释如疏中。今。更助释言。所言极成有(89)法者。即显能别。亦名为法。言极成能别者。即显有法。亦名(90)所别。故彰略成举显有两名也。

    问。何故。要举此二。显有(91)两名耶。

    答。有法宗依。亦因依。通二法依。举有法能别。唯。(92)是宗中法。恐滥因法。举能别故。要举此二。显二名也。

    问。声(93)上能别者若极成。即有相符极成过。若取余法上极成。即有(94)非声能别过。有何义说极成耶。

    答。西方因明释。中有(95)两师。一解云。声上无常。是别无常。余法无常。是总无常。(96)以总合别。总极成故。别亦可成。故对声论。能别极成。(97)若对数论。立声灭坏。若总若别。皆不极成也。一师云。如立(98)宗时。能别虽未极成。以立喻时。必极成。约当说现。故言极(99)成。若对数论。立声灭坏。若当若现。俱不极成。故极成(100)言。依斯义说。

    问。解因初相。何故但以有法之上极成法。成立(101)有法上不极成法。不以有法成有法及成法。不以法成法有(102)法耶。

    答。皆是不成因故也。有法成因者。若即用此。有法即(103)是所立。成能立过。既立为宗。复立为因。故是两俱不成(104)过也。若以余有法。成此有法者。既离此有法。亦非因初相也。(105)有法成法。不成因者。且如法及有法和合为宗。二种俱是因(106)所成立。复指有法。以之为因。即是所立成能立过。亦是两(107)俱不成过也。以法成有法不成因者。先极成因。必须依极成(108)有法。其有法既不共许。故是所依不成过也。故但可以极成(109)之法成有法上不极成法。故理门论云。

    有法不成于有法  及法(110)此非成有法

    但由法故成于法  如是成立于有法

    准此论(111)文。故知但以法成法也。

    问。若有法不得成有法者。何故因(112)事生比量。以彼因有法成立火有法耶。

    答。以此处回焑相(113)应义成立。此中回火相应义。既以此处为有法。用两种相(114)应义为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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