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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唯识论音响补遗卷第八[龙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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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起彼故。

    音义 有求上生而起彼故者。谓如有一厌下地色心。是苦粗障。欣上地色心。是胜妙离。修彼六行观。而求上生。此即上地行支。能伏下地惑也。

    合响 六种行相者。法数释云。一苦。谓身中所起心数。缘于贪欲。不能出离。是为因苦。欲界报身。饥渴寒热。病痛刀杖等。种种所逼。是为果苦。二粗。谓欲界五尘。能起众恶。是为因粗。此身为三十六物。屎尿臭秽之所成就。是为果粗三障。为烦恼障覆真性。不能显发。是为因障。此身质碍。不得自在。是为果障。四胜(亦曰净)。谓既厌欲界下劣贪欲之苦。即欣初禅上胜禅定之乐。是为因胜。复厌欲界饥渴等苦。即欣初禅禅味之乐。是为果胜。五妙。谓既厌欲界贪欲五尘之乐。心乱驰动为粗。即欣初禅禅定之乐。心定不动。是为因妙。复厌欲界臭秽之身为粗。即欣受得初禅之身。如镜中像。虽有形色。无有质碍。是为果妙。六出(亦曰离)。谓既厌欲界烦恼盖障。即欣初禅心得出离。是为因出。复厌欲界之身质碍。不得自在。即欣初禅获得五通之身。自在无碍。是为果出(文)。

    △十一学等分别门。

    一切皆唯非学无学(至)生净居等于理无违。

    音义 诸支皆非学无学摄。何者。谓初果等有漏善。不属有支。以智慧明。而为缘故。圣必不造后有业故。当来苦果。不迷求故。杂修下释妨。谓有问曰。若尔杂修五净居业。应非行支。若是行支。圣便造业。若非行支。如何生彼感总报耶。故论答云。杂修静虑资等(云云)。意云。不还果等。以有漏无漏。前后杂修。第四静虑。资无云等三天故业。生净居等。于理无违。此总报业。及名言种。凡时已造生第四禅下三天业。一地系故。后由无漏资生故业。生净居天。非是圣者新造业也。

    合响 杂修等者。四教仪纪要。引俱舍颂云。上流若杂修。能往色究竟。又引彼论释杂修云。漏无漏杂修静虑。生五净居天。杂修静虑。为二种缘故。三缘者。一为受生。二为现乐。三为遮止。起烦恼退(云云)。若利根者。为现法乐。若钝根者。亦为遮防起烦恼退(云云)。何缘能生。以由杂熏。修第四静虑。有五品。谓下中上上胜上极(云云)。初品三心现前。初谓无漏。次起有漏。复起无漏二品六心。乃至五品十五心。如其次第。感五净居(云云)。

    △十二二断分别门(二)初师通二断有通局。

    有义无明唯见所断(至)余九皆通见修所断。

    音义 此师谓无明支。唯见所断。不通修断。要迷谛理。能发行故者。意显迷谛理。惑见所断故。圣必不造。后有业者。谓诸圣者。定无能发烦恼惑故。以此二义。显唯见断。爱取二支。唯修所断。不通见断。贪求当有而润生者。谓有学圣者。如须陀洹。七生二果上下二生。不还上界一生。贪求当有。皆以爱取。而润生故。九种命终心者。杂集第五卷云。谓从欲界没还生欲界者。即以欲界自体爱。相应命终心。结生相续。若生色无色界者。即以色无色界自体爱。相应命终心。结生相续。如是。从色无色界没。若即生彼。若生余处。有六种心。如其所应。尽当知此。即亦以二义。显唯修断。余九通二义。如前释。

    △次师一切皆通二断(二)初标。

    有义一切皆通二断。

    △次释(二)初难前师。

    论说预流果已断一切(至)三支亦通见修所断。

    音义 先引论。若无明下。约论意以难。皆断一分者。则无明支。非唯见断。犹有一分无明在故。爱取二支。非唯修断。入见道时。断一分故。又说下复引论义。以破全界者。全一界也。如于欲界结生相续时。则全欲界一切烦恼。结生上二界。例知。谓彼论说全界一切烦恼。皆能结生。不言润生烦恼。唯修所断。岂爱取支。唯修断耶。又说往恶趣行。唯分别起烦恼能发。不谓一切招后有行。皆见所断烦恼所发。岂无明支。唯见断耶。由此三支。皆通二断。

    △次申正义(二)初正申(二)初别对前师申三支正义。

    然无明支正发行者(至)唯修所断助者不定。

    合响 发业正助者。宗镜第七十四卷云。若分别烦恼。正发业俱生无明助发业。发者动作义。业者招感义。俱生能润生分别能造业招生过重。俱生能润生过轻。若分别发人天业。即俱生助发以人天业难发。要假俱生助。若分别发三途业。不假俱生助发以分别猛利故。不要助发(文)。润生正助者。如前发业润业。不同科中引。

    △次通申十二支断义不同(二)初明是染污者自性应断。

    又染污法自性应断对治起时彼永断故。

    音义 染污法。谓无明爱取三支及行。有一分性。是烦恼染污法故。故曰应断。能对治法。谓出世道。障治相违。故曰永断。

    △次明非染污者非性应断(二)初正明非性应断。

    一切有漏不染污法非性应断不违道故。

    音义 一切有漏者。谓行有一分。即有漏善也。不染污法。谓识等五种。及生老死二果体唯异熟。此等皆不违道品。故云非性应断也。

    △次有二义故说断。

    然有二义说之为断(至)无想定等唯见所断。

    音义 问曰有漏善。及不染污法。不违道故。既非性应断者。云何言皆通二断耶。释云。有二义故。说通二断。一者离缚义。谓离缘杂烦恼缚故。缘彼烦恼。谓前七识中。俱生我贪等。此能缘彼异熟果故。杂彼烦恼。即第七识中。我见慢等。由我见故。令六识中所起施等。不能忘相故名杂。彼依断此二烦恼义故。说行有二支中。一分有漏善。及识等五。与生老死异熟因果。合有九支。通修所断。二者不生义。分别烦恼为依。彼等生起。断此烦恼。彼永不生。依不生义。说八难果法。唯见所断(开蒙云。八难果法入见道。后永不生故。谓八难之因。依无明邪见等起故。见道时。断彼所依。令彼八难。永不生起。依此断故。说诸恶趣等。唯见所断)。

    合响 宗镜第七十六卷云。又有三种断。一自性断。如灯破闇。智慧起时。烦恼闇障。自性应断。二不生断。谓得初地法空之时。能令三涂恶道苦果。永更不生人中。无根二形北洲无想天等种子。不生后果。名不生断也。三缘缚断者。但断心中之惑。于外尘境。不起贪瞋。于境虽缘。而不染着。名缘缚断也。于三断之中自性。不生此二。任运能断。皆由缘缚一断。能令三界因果不生(文)。

    △次结示。

    说十二支通二断者于前诸断如应当知。

    音义 无明爱取。依正助说。通见修断。所余诸支。依二义故。所以亦属见修断也。

    △十三三受相应门。

    一乐舍俱受不与受(至)十一苦俱非受俱故。

    音义 十支乐舍二受相应。除受老死。十一支。与苦相应。唯除受支。

    △十四三苦分别门。

    十一少分坏苦所摄(至)随彼相增所说不定。

    音义 此十二支。配三苦者。十一少分坏苦所摄。唯除老死。以老死位多分无乐。依乐立坏。所以言无十二少分苦苦所摄。十二支中。各容苦俱故。以依苦受立苦苦故。十二全分行苦所摄。诸有漏法。刹那性故。若依行苦。对舍受者。十一少分行苦所摄。老死位中。无容舍故。依舍立行。故不言之。二苦皆言少分。行苦言全分者。以十二支。具三苦性。若是二苦。必是行苦。故言全分。有是行苦。而非二苦。又此二苦。各不相摄。故云少分。实义下结。显此中所明。乃依实义。若随彼相增盛。而言诸圣教中。所说不定。

    补遗 所说不定者。清凉云。从相增说。以配三苦。前五迁流相显。名为行苦。触受二支。触对生苦故。云苦苦。余但坏乐。故名坏苦。

    △十五四谛所摄门。

    皆苦谛摄取蕴性故五亦集谛摄业烦恼性故。

    音义 以四谛言之。此十二支。皆苦谛摄。何者是五取蕴性故。无明爱取行有五支。亦集谛摄。是惑业性故。

    △十六四缘分别门(二)初总显具阙。

    诸支相望增上定有(至)契经依定唯说有一。

    音义 增上体宽故。皆定有余三缘局故。有无不定。缘起经。依定义故说。唯有增上缘。

    △次别明有无(三)初明有因缘(二)初正明实义。

    爱望于取有望于生(至)余支相望无因缘义。

    音义 爱望于取有因缘义者。以爱增名取。则爱是取种。能生现取故为因缘。有望于生有因缘义者。识增为有。以有无别体。由爱取润五种成有有即识等五种生支。即识等现行。现从种生故。有得是生家因缘。若说下。会集论意。若以识种为识支。行非识亲因。若以业种名识支者。行得为识之因缘。此则现行为种。因缘业熏之种。即识种故。余支相望无因缘者。余支复有八位。谓无明望行。识望名色。名色望六入。六入望触。触望于受。受望爱支。取望有支。生望老死支。此八位所以无因缘者。以无明等。非亲办自果故。

    合响 华严钞三十七之一云。爱支初起。即是现行当念。即能熏识成种。依此爱种。而生于取。取即现行。是故经云。爱增为取。又云。爱望于取。有因缘者。以爱种子。增成于取取。即爱种子现行故。故同一贪初心为爱。转盛名取。即此爱种。便是取种。是故二支皆通种现(文)。此中且依爱。是取种义边故。爱望取。有因缘义。

    △次会通他论(二)初会集论。

    而集论说无明望行(至)假说无明实是行种。

    音义 初句先标彼有依。无明下。显其有义明是假说。谓依无明俱时之思业之习气。与无明俱。假说业种。以为无明。实是行种生行现行耳。

    △次会瑜伽。

    瑜伽论说诸支相望无因缘者依现爱取唯业有说。

    音义 恐有难曰。瑜伽第十。诸支相望说。有三缘。无因缘义。此中何故说爱望于取有望于生有因缘耶。释中先牒彼文。依现爱取者。会爱望于取。有因缘义。此以爱增为取。种生现故。得为因缘。彼以现行之爱。望现行取。非从自种。安得因缘。唯业有说者。会前有望。于生得为因缘。前以识种起生现行。得为因缘。彼以业种为有。而起于生。业非识体。但为增上。安有因缘。故瑜伽云。何故相望。皆无因缘。答因缘者。自体种子因所显故。今现行爱取。非是种子。以业望生非自体故。

    △次辩余二缘。

    无明望行爱望于取(至)余支相望二俱非有。

    音义 无明望行至有余二缘者。准清凉释云。自有三义。初三位具二缘。并以现行相望明有二缘等无间缘。要是现行心心所法。前念谢灭。引生后念故。无明心心所灭引行思心爱心所灭引起取心。此中爱支。亦约现行生及老死。但是识与名色。增长衰变。增长心灭。引生衰变故。此三位有等无间。行思等所。唯在意识。可得反缘前无明支故。无明支。即是行家所缘缘也。取亦心所得缘前爱。爱是取家所缘缘也。老死位中。诸心心所。可缘生位色心生。即老死所缘缘也。此约后支缘前。明所缘缘。次二位相望。但具一缘。有望于生受。望于爱有所缘缘。无等无间者。以等无间。要是前后现行心心所法。相引生故。今有是种子生。是现行安得有之。受亦种子。爱是现行故。非无间有所缘缘义者。生是现行。能缘有种。爱是现行。能缘受种故。有及爱。为所缘缘。余支下。三明全无二也。余支更有六位。谓行望识。识望名色。名色望六入。六入望触。触望受支。取望有支。所以无等无间者。其果皆非现心心所。相引生故。谓识等至受。皆是种子。有亦种子。行为识因。取为有因。虽是现行所生。识有即是种故。非等无间。所以非所缘缘者。既非现行心心所法。何有缘虑。

    △三结例无方。

    此中且依邻近顺次(至)诸聪慧者如理应思。

    音义 此有四重。一依邻近。则异隔越。或唯越一越二越多。二依顺次。则异逆次。唯将无明作行之缘。不以行为无明缘等。三依不相杂乱。异于杂乱。若集论说。无明望行。乃取无明。其中行种。而为无明。故是杂乱。四依实缘起说者。异于假说。如向无明俱时业之习气。实是行种。假说无明。异此相望者。即异上四义也。上来四缘分别一门。皆准华严钞释。

    合响 异此相望者。华严疏云。以其逆顺。各有次第。及超间故。且约第一隔越者。如无明与识等五。及有但一增上。唯能生起彼种子故。无明与爱取老死为二缘。谓所缘缘。增上缘。余一切缘。准此可知。二约逆次者亦有邻次隔越。今合说之。老死与生爱取行无明为二缘。谓所缘增上。余但增上。三若相杂乱有二。一顺。二逆。顺中有邻次隔越。如对法。前无明望行是隔越。与前实缘不殊。亦约识等五种而说。若约当生。随其所应。逆次之中。有邻有间。此应思准上约缘起说。此约增上说。然有远近。乃至诸支。一一应作如。此中识等五。依当起位。诸支隔越。逆次超间。相杂为缘。为一一思准(文)。

    △十七惑苦相摄门。

    惑业苦三摄十二者(至)唯苦谛摄为生厌故。

    音义 无明爱取三支。是惑道摄。行支及有支一分。是业所摄(即有支中业种一分也)。识等五。与生老死二。此七支及有支中一分。是苦道摄(即有支中识等五种也)。有处下。次会通他论。谓有论说业全摄有应知彼依业。有说不依种有。有说识支是业摄者。彼依业种名识支说不依识种名识支故。问十二有支。应皆是苦。何得独言。惑业所招。识等七支。唯苦摄耶。释曰。唯苦谛摄。不通集故。为令有情。生厌离故。是故识等。唯苦道摄。

    △三结属颂义。

    由惑业苦即十二支故此能令生死相续。

    △四师染净相续(二)初正明染净相续(三)初总明。

    复次生死相续由内因缘(至)助感生死故说为缘。

    音义 二业为因二障为缘者。此二二者。缘但增上业。招生显故。复名因。此中不约亲疏。但约正助名因缘。不同四缘中因缘也。

    △次徴标。

    所以者何生死有二。

    △三别释(三)初正释(二)初分段。

    一分段生死谓诸有漏(至)有定齐限故名分段。

    音义 善不善业。为感生因。发润烦恼为助。生缘三界异熟。为所感果。随因缘力。所感身命短长。有定剂限。不能前后改转。故名分段。

    △次变易(三)初正释。

    二不思议变易生死(至)妙用难测名不思议。

    音义 无漏有为诸业为因。由所知障助力为缘。殊胜异熟。为所感果。无漏资感。悲愿改移。妙用难测。无定齐限。名不思议变易生死。古有问曰。若所依身。随地有别。可说短长。而命如灯??。念念生灭。非如分段。一期等事。凭何说彼无定剂限。答奘师解云。理实命根。无别分限。随所依身。假说分限耳。

    合响 开蒙云。改粗身为细质。易短寿作长年。问既改粗为细易短为长。何名生死。答觉知势尽名为死。入定还资谓之生(文)。会玄第九卷云。即以无漏业。所知障。欲色二界。异熟五蕴。而为体性。谓诸圣者。以悲智修心有悲故。欲下化众生有智故。拟上求佛果。念斯分段。短促无堪。不能长时。远征大劫。修其胜行。遂以所知障为缘。无漏业为因。冥资故业故。业被资。便能熏。识等五支种子。既被感。已生现功能。而复殊胜功能。既胜所生现行身之与命而有改转。由是改粗身为细质易。短寿为长年。然后方能广修胜行趣无上觉。是故得有变易生死也(文)。

    △次会异(二)初会意成身。

    或名意成身随意愿成(至)生三种意成身。

    音义 先释名随意愿成者。谓随大悲意愿之所成故。如契经下引证。即胜鬘经。先举能例。如是下次所例。无明习地。谓所知障也。宗镜云。说业为因。以是胜故。无明为缘。以疏远故。非如烦恼。资有漏业。但缘义同。少分相似。有阿罗汉等者。经意谓。三乘无学。皆得三种意成身也。意成身者。亦名意生。一三昧乐正受意生身。二觉法自性。意生身三种类。俱生无作行意生身。

    合响 清凉疏。引楞伽第四云。云何三昧乐正受。谓入于三昧。离种种心。寂然不动。心海不起转识波浪。了境心现。皆无所有。云何觉法自性。谓了法如幻。皆无有相心转。所依依如幻。定及余三昧。能现无量自在神通。如华开敷速疾。如意如幻。如梦。如影。如像。非四大造。与造相似。一切色相。具足庄严。普入佛刹。了诸法性故。云何种类俱生无作行。谓了达诸佛自证法相。释曰。初身从所依定为名。次身从所依智立称。三自证法相义。兼定慧及法性相。故名种类。由此功能。随众生类。种种一时。现在任运而成。云无作行。若依地位。初即五地前。次即八地。前后即八地。后钞释云。若无上依经第一不配地位。但约三人得。谓声闻缘觉大地菩萨。若胜鬘经云。无明习地为缘。无漏业为因。有阿罗汉。缘觉。自在菩萨三种意生身。西域自有二解胜鬘。一依楞伽。二依无上。依前中复有三说。罗汉。缘觉。回心至十信。仍本名故。名为二乘。至十回向。终名自在菩萨。即初地已上。对前二位。故名自在。初地已上。即有三种。如前楞伽一云。罗汉。缘觉。俱回心。俱至十回向终。方名罗汉。缘觉直往菩萨初地已上。名自在菩萨。菩萨亦有三种意生身。一云。声闻缘觉同。第二释。从二乘有学回心。至回向终。名自在菩萨。对未发心。得名自在。三身得同前二解。二据无上依。随三乘人。即为三身。前二回心。至等觉位。名声闻。缘觉意生身。后一初地至等觉。名菩萨意生身。释曰。后释似非得意。经意但明三乘人。皆得三意生身耳(文)。

    △次会变化身。

    亦名变化身无漏定力(至)非业报身故不违理。

    音义 先释名转令异本者。意明但转变本时之身。似如变化(会玄云。粗浅分段。被无漏定。愿资成改转异本。如变化故)。非新生故。如有下引证。先问谓。诸声闻证无学果。则我生已。尽永不复受分段之身。何能出生入死。行菩萨道。化度有情。乃至究竟。成于无上菩提果耶。依变化下。彼论答也。义可思准。

    合响 清凉钞云。一名不思议变易身。二名变化身。三名意成身。若出体者。总有三说。一云。悲愿为体。二云定愿为性。三云无明住地惑。无漏有分别业为性(文)。

    △三料简(四)初简所知感生死(二)初问。

    若所知障助无漏业(至)应不永入无余涅槃。

    音义 谓若所知障助无漏业。能感变易生死。二乘既有所知障在。则常感生死。不入涅槃。清凉释曰。小乘问也。

    △次答。

    如诸异生拘烦恼故。

    合响 清凉钞释曰。异生有烦恼。不趣涅槃。彼趣寂者。心乐趣寂。为此心抱。驰流无相。不起无上正等菩提。如诸异生。为烦恼拘故(文)。

    △二简道谛实感苦(二)初问。

    如何道谛实能感苦。

    音义 谓集能感苦道。唯趣灭无漏。有分别业。即道谛摄。如何实能感生死苦。

    △次答。

    谁言实感不尔如何(至)无能发业润生用故。

    音义 谁言实感者。直答不尔。如何者重徴也。无漏下。清凉释曰。谓第四禅无漏胜定资色无色已感异熟。诸有漏业。令所得果。相续增长。无漏资胜。假说能感。非无漏业。实能感苦。又此能感。由所知障助故。所知障不感苦者。不同烦恼障有发润故(文)。

    △三简资感有二益(二)初问。

    何用资感生死苦为。

    音义 意云。生死是苦逼迫法。应速令尽。有何胜益。翻资感耶。

    △次答。

    自证菩提利乐他故(至)乃至证得无上菩提。

    音义 答意谓所知障。资感生死者。为有自他二胜利故。此总标也。谓不下释。意谓有一类不定性二乘。及八地已上菩萨。于烦恼障已断。已伏则不发润。当分段身。恐废长时。于生死中。修菩萨行。遂以无漏定。愿如世间延寿法。资现有身。转令异本。以此为因。令彼长时。与果不绝。数数资助。乃至具诸相好。证得无上菩提。

    合响 宗镜第七十三卷云。得自在大愿菩萨已永断伏烦恼障者。谓八地已去菩萨。虽藉烦恼。生死受生。不同凡夫及二乘。说现及种润。由起烦恼利益。有情业势。方能感生死果。烦恼若伏。业势便尽故。须法执助愿受生故。已永断伏。无容复受。当分段果。既有二利之益。观知分段报。终恐废长时修菩萨行。遂入无漏胜定。胜愿之力。如阿罗汉延寿之法。资现身之因。即资过去。感今身业。令业长时。与果不绝(文)。

    △四简资感须所知(二)初问。

    彼复何须所知障助。

    音义 问者意云。既以无漏定。愿资现身因。是则无漏定。愿足可资感。彼复何须所知障。助于身住耶。

    △次答(二)初正明须所知所以。

    既未圆证无相大悲(至)故于身住有大助力。

    音义 此中答义有三。一有不定性等。既在因位。未能圆满实证佛地。所有无求中求。无度中度。无相大悲。若不假此所知障执。菩提可求。有情可度。则无因由发起猛利之悲愿故。二云所知能障菩提。实难卒断。为永断除。成无上觉。留身久住。三云所知为有漏法所依。既变易身性是有漏。此障若无。彼何所依。非离所依有能依故。故于下结示。有此三义故。所知障于身住者。非无助益。

    合响 宗镜云。既未成佛圆证无相大悲一味平等之解。若不执菩提可求。有情可度。为实有者。无有因。由可能起猛利大悲。及猛利愿。以所知障可求可度执为先。方能发起无漏业故。说业为因。以是胜故。无明为缘。以疏远故。非如烦恼。资有漏业。但缘义同。少分相似。又所知障。障大菩提。正障智故。为永断除此所知障。留身久住。说之为缘。为所断缘故。又此所知障。能为一切有漏之依。由有此障。俱诸行法。不成无漏故。此所依之障。若无彼能依有漏决定非有。今既留身久住。由有所知障为缘故。说此障为于身住。有大助力。说为缘也(文)。

    △次简判所留身不同(二)初正判所留由资助异。

    若所留身有漏定愿(至)变易身摄非彼境故。

    音义 先有问曰。凡所留身。皆变易耶。变易身非三界摄耶。故释曰。所留之身是诸世间有漏定愿所资助者。则属分段二乘异生所知境故。非不思讥微妙用故。若所留身。是诸圣者。出世无漏定愿所资助者。则属变易。非诸凡小所知境故。微妙胜用。难测量故。

    △次别判变易是二果摄。

    由此应知变易生死(至)出三界者随助因说。

    音义 由是而知。变易生死。异熟果摄。是有漏业正所感故。亦增上摄。是无漏业所资助故。亦三界摄。唯有漏故。有圣下会通他论。有说。变易生死。名为无漏出三界者。随无漏业资助因说。

    △次属颂(二)初结属。

    颂中所言诸业习气(至)二障种子俱执着故。

    音义 二业即有漏无漏。二障即烦恼所知。取是着义。由此二障。俱执着故。故是二取。

    △次指同。

    俱等余文义如前释。

    △三释疑(二)初释变易无前尽复生疑。

    变易生死虽无分段(至)亦有前尽余复生义。

    音义 有疑问曰。分段生死。舍生趣生。可言异熟。前尽后续。变易生死。既无趣舍之义。宁得前尽余复生耶。答曰变易。虽无分段别尽别生之义。而无漏业数数资助。令后身命展转胜前。亦有前尽余复生义。

    △次释不说生死亦由现疑。

    虽亦由现生死相续(至)转识间断非异熟故。

    音义 疑问曰。亦容有现业。及现二取故。能令生死相续无穷。云何但言由二习气。答曰虽亦由现生死相续。而种定有现行。不然以故。颂中偏言习气。或为显示真异熟因。果皆不离本识。因是本识所执持故。果即本识自果位故。若现异熟因。果在未来。不即与故。古疏云。以现异熟因。非造业身。即受果故。酬前满业。无记转识。多间断故。是异熟生。非真异熟。是则现异熟因。及异熟生果。皆非不离本识。所以颂中偏言习气。不说现耳。

    △二例明纯净相读。

    前中后际生死轮回(至)起诸妙用相续无穷。

    音义 先结前总标。谓无下释义。

    合响 宗镜第七十四卷云。生死轮回。不待外缘。既由内识。此即有漏异生。生死相续。诸佛菩萨净法相续。为复亦由内识。为复别有净体。答净法相续。应知亦然。又释云。由法尔种。新所熏发。由本愿力。即佛世尊。利他无尽。清净种识。皆通现种。皆唯第八识。能持种故(文)。

    △次总结。

    由此应知唯有内识。

    合响 宗镜云。由此上来所说染净。道理应知。诸法相续。唯有内识也(文)。

    △四释三性难(二)初正释三性皆不离唯识(二)初外人申难。

    若唯有识何故世尊处处经中说有三性。

    △次论主答释(三)初略答徴起。

    应知三性亦不离识所以者何。

    △次举本颂答。

    颂曰由彼彼遍计(至)如无常等性非不见此彼。

    △三末论释成(二)初正释颂文(二)初别释颂文(三)初释遍计性(二)初略释。

    论曰周遍计度故名遍计(至)理教推徴不可得故。

    音义 先解初句。计度者。筹虑忖量也。计度之心。品类不一。故言彼彼遍计。此即虚妄分别能计之心。即由下。牒上句释次句。谓即由此能遍计心。遍计种种所遍计物。其物是何。即所妄执蕴处界等。若法若我。自性差别。我自性。谓横计主宰。我差别。谓有情命等。或二十句六十五等。法自性。谓横计轨持。法差别。谓实德业等。有无一异。俱不俱等。此所下。第三四句。即所遍计蕴等法上。所有妄执。若我若法。自性差别。总名遍计所执自性。如是自性。若以教理推徴。多不可得。云无所有也。

    合响 宗镜第五十九卷云。遍计所执性者。谓愚夫周遍计度。所执蕴等实我实法。名为遍计性。有二。一自性。总执诸法实有自性。二差别。别执取常无常等。实有自体。或依名遍计义。如未识牛。闻牛名。便推度。因何道理名之为牛。或依义遍计名。或见物体。不知真名。便妄推度。此物名何。如未识牛。共推度云。为鬼耶。为兽耶。此诸遍计。约体不出人法二体。约执不出名义二种(文)。

    △次广释(二)初总科分。

    或初句显能遍计识(至)已广显彼不可得故。

    △次别解释(三)初能遍计(二)初标徴。

    初能遍计自性云何。

    △次释相(二)初安慧八识王所皆能遍计。

    有义八识及诸心所(至)自性妄执种为所缘故。

    音义 此释谓八种识。及相应心所。若有漏摄者。皆为能遍计心。所以者何。八识相应。皆以虚妄分别。为自性故。皆似能取所取现故。似能所取。谓能所缘。即相见二分。此二因通证八识。皆为能计心也。说阿赖下。别证第八妄执种者。谓能遍计心种子。即我执习气。意明。圣教既云赖耶。以遍计种。而为所缘。故知第八亦能遍计。

    △次护法唯六七心品能遍计(二)初正释。

    有义第六第七心品(至)曾无有执非能熏故。

    音义 谓唯六七二识。及能执我法。染慧心所。即能遍计。非第八前五及余心所也。唯说下出意。初三句。证唯六七。是能遍计。兼简前五无计度故。不能遍计。第四五句。拣定我法二执。必别境慧与无明俱。亦遮第八无慧痴故。非能遍计。第六句。明二执不通善性。唯是染故。第七句。释二执不与善心所俱。亦斥前师。谓诸心所。皆能遍计。第八句。拣唯染慧。若善慧者。导空智故。非有执故。第九句。举断常二见不并。例上有执非空智也。意谓。执有执无。尚不容俱起。而况有执能导空智耶。第十句。亦证能遍计。唯六七二识。亦遮前五无执。八非能熏故。非能遍计心。兼简前六异熟生。无记心心所。不能遍计。亦非能熏。

    合响 宗镜云。一有遍非计。如无漏诸心。有漏善识。能遍广缘。而非计执。无漏诸心。即诸圣人无漏智慧。了诸法空。无法不遍。都无计执。名为非计。唯后得智有漏善识。即地前菩萨。虽有漏心中。能作无我观故。亦能观一切。皆无有我。亦是遍而非计。二有计非遍。如有漏第七识。恒缘第八见分。起我法二执。从第六识。入生空观时。第七识中。犹尚缘第八见分。起于法执。故知计而非遍。三亦遍亦计。即众生染心。四非遍非计。即有漏五识。及第八赖耶。各了自分境界不遍。无计度随念分别。故非计也赖耶唯缘种子根身器世间三种境故。尚不能缘前七现行。故非遍非计。有漏种子。能持能缘。无漏种子。即持而不缘。况余境耶。

    补遗 会玄云。能执我法。即得遍计。若不能执我法者。即不能遍计。八识之中。前五第八。不能执我法。不能遍计。六七二识俱执我法。皆能遍计(文)。

    △次斥前。

    有漏心等不证实故(至)而不说唯故非诚证。

    音义 谓若有漏诸心心所。未证实理。皆名虚妄分别。岂未证实之心。皆能遍计所摄。而遂言八识王所。皆能遍计耶。又诸心等。虽有似能所取相现。乃是相见二分。岂凡是能所取。皆遍计耶。若谓似能所取。便言遍计摄者。勿如来后得无漏智心。有似能所取义。亦能遍计摄耶。故须甄明无通漫失。经说下引经释。后得智。有似能所取义。镜等喻如来能缘智影像喻现身土等。若无能所缘用。何名佛智所现身土。虽说下。通前引教。

    △三结示。

    由斯理趣唯于第六(至)遍计不同故言彼彼。

    音义 先正结。识品下通妨。恐有问曰。若唯六七二识心品。名能遍计。何得颂中名为彼彼。释意云。识品虽即二种。或于二法三法乃至十法上。起遍计者。则有众多。故言彼彼。

    补遗 玄谈卷第五云。其能遍计正义。唯六七识所计有多。故云彼彼。二。谓一名。二义。三。谓一分别戏论所依缘。二见我慢。三贪瞋痴。四。谓一自相。二差别相。三所取相。四能取相。五。谓一依名遍计义。二依义遍计名。三依名遍计名。四依义遍计义。五依二遍计二。六。谓一自性。二别。三觉悟。四随眠。五加行。六名。七者。即前第六名遍计中所摄。一有为。二无为。三常。四无常。五善。六不善。七无记。八者。一自性。二差别。三总持。四我。五我所。六爱。七不爱。八爱不爱。九者。亦前第六名遍计中所摄。一此为何物。二云何此物。三此是何物。四此物云何。五或为色蕴。六或为受蕴。七或为想蕴。八或为行蕴。九或为识体。十者。即前五加行遍计中。复有五种。一贪爱。二瞋恚。三合会。四别种。五随舍。通为十也。

    △次所遍计(二)初标徴。

    次所遍计自性云何。

    △次释相。

    摄大乘说是依他起(至)而非所缘缘故非所遍计。

    音义 谓摄大乘论说。依他起法。名所遍计。谓即遍计心等所缘缘故。问圆成实性。宁得非彼遍计心境。答圆成唯真。非遍计心妄执境故。依展转说者。谓遍计由依他故有。依他实性。即是圆成。故云依展转义。亦所遍计。问遍计所执。既是遍计心等之境。云何不名所遍计耶。释曰。虽是彼境。无所缘缘义。故非所遍计。应知所缘缘义。须用实缘起法。今遍计所执我法。有无一异。俱不俱等。但是空华。无别实性。无实性故。非所缘缘。非所缘缘故。非所遍计。

    合响 玄谈第五卷云。其所遍计。正唯依他为亲所缘。依展转说。亦通圆成。为疏所缘故。此非凡境。故非亲缘(文)。宗镜引慈恩云。三性之中。是依他起。言所缘必是有法。遍计心等。以此为缘。亲相分者。必依他故。不以圆成而为境也。谓不相似故(文)。依展转说亦所遍计者。会玄记第十卷云。以圆成与依他为所依故。亲缘依他时。亦疏缘圆成也(文)。

    △三对依他明遍计所执(二)初徴。

    遍计所执其相云何与依他起复有何别。

    △次释(二)初安慧立自证为依他相见为遍计所执。

    有义三界心及心所(至)二取名为遍计所执。

    音义 此师释意。谓三界摄有漏心及心所。相见二分。是为遍计所执。相见所依自证分体。名依他起。云何下。引证如文。

    合响 会玄记云。安慧立意。以一切有漏心王心所。各唯一自证分。是依他起。由无始熏习故。各似见分相分生起。但随妄情而有。道理实无。皆遍计所执。虽各体一者。王所非一。故曰各各。唯立一自证分为依他。故曰体一也(文)。

    △次护法立王所四分皆依他二四句为遍计所执(二)初正释(二)初双释依遍。

    有义一切心及心所(至)此二方名遍计所执。

    音义 正义中。先答依他。谓不简有漏无漏。若染不染。世出世间。所有一切心及心所。若所依体。若相见分。由熏习力。从缘生故。皆依他起。遍计下。次答遍计所执。谓遍计心等。依斯缘生相见分等。妄执定实我法有无一异等。方名遍计所执。

    合响 遍计依斯等者。会玄记云。依此见相二分。虚妄坚执。决定真实。是有是无。亦有亦无。非有非无。是一是异。亦一亦异。非一非异。此二种四句。方名遍计所执。

    补遗 密严经云。名为遍计性。相是依他起。名相二俱遣。是为第一义。

    △次别证依他(二)初引教证。

    诸圣教说唯量唯二(至)皆说为依他起摄故。

    音义 唯量者。梁摄论释云。唯有识量。外尘无所有故。唯二者。谓相及见。识所摄故。种种者。即诸识种种见相等分。相等四法者。等于后三分。十一识者。梁摄论云。谓身识。身者识。受者识。应受识。正受识。世识。数识。处识。言说识。自他差别识。善恶两道生死识。此中身等九识。从名言熏习种子生。自他差别识者。从我见熏习种子生。后一是有支习气种子生。彼论释云。身识。谓眼等五界。身者识。谓染污意。受者识。谓意界。应受识。谓色等六外界。正受识。谓六识界。世识。谓生生相续不断。数识。谓算计一乃至无量。处识。谓器世间。言说识。谓见闻觉知四种言说。自他差别识。谓依身差别。善恶两道生死识。谓生死趣无量种。如是诸识。论皆说为虚妄分别所摄。名依他起。

    合响 宗镜第七十八卷。问内外唯识。心境皆空。云何教中又立外相。答因了相空。方谈唯识。若执有相。唯识义不成。若执无相。真空理不显。以无相即相。方达真空。相即无相。始明唯识。所以摄大乘论云。唯识道理。须明三相。一通达唯量外尘实无所有故。二通达唯二相及见唯识故。三通达种种色生。但有种种相貌。而无体故(文)。

    △次立理证。

    不尔无漏后得智品(至)不许应知有漏亦尔。

    音义 若言相见二分。非依他起。定属遍计所执者。是则无漏智品。所有相见二分。亦应名为遍计所执。许是所执。应非圣智所缘。以圣智非遍计心故。缘彼智品。应是集谛。非道谛故。不许无漏二分。是遍计所执。应知有漏二分。亦非遍计。

    合响 量云。无漏智品是有法。应非道谛宗。因云。许缘遍计所执故。喻如有漏心品。不许下。量云。有漏心品二分。非遍计所执。是依他起故。如无漏智品。

    △次斥前。

    又若二分是遍计所执(至)例亦应然无异因故。

    音义 先举喻破。又应下。以不熏种义破。若谓二分是遍计执。应不熏种。前既无种。后现识生应无二分。又诸习气。即第八识相分所摄。是有体法。若为遍计所执。则同无法。不能作有为法因缘。故云岂非有法能作相见等因缘耶。若缘下。复举所依例破。无异因者。谓相见与自证。俱是分别缘所生。若缘所生之相见。非依他起。则二分所依自证分体。亦非依他起。以相见自证。俱是分别缘所生。无异因故。因安慧唯以自证分。是依他起。故将二分例破之也。

    △次释依他起(二)初出依他体。

    由斯理趣众缘所生(至)依他众缘而得起故。

    合响 宗镜第五十九卷云。依他起性者。依他众缘和合生起。犹如幻事。名依他性(文)。开蒙。问几法是依他性。答除六无为。余九十四。藉因托缘。皆依他摄。问九十四法。通其假实。何皆依他。答非无体假。故皆依他。问非无体假。是何假也。答分位假(文)。

    补遗 由斯理趣者。会玄云。由破前之理趣也。

    △次简释缘生。

    颂言分别缘所生者(至)皆是此中依他起摄。

    音义 此中二释。初解唯染心等。名分别缘生。非诸净法。或诸下。次释通二。以后得智中。亦有分别故。能缘虑故。

    合响 会玄记云。颂言分别下。彼疏云。杂染诸法。名为分别。依他因缘之所生故。或染依他。为分别缘之所生故。唯杂染故。名染分依他。无漏诸法。名净分依他。亦名圆成实性。属无分别智。不可言分别缘所生也。故知唯约染分为言。或诸染净下。彼疏云。或诸漏无漏心心所法。俱能缘虑故。皆名分别。若尔染净色不相应。则非此中依他起摄。不能缘虑。非分别故。答不离心故。唯识门故。若尔论文何故置能缘言。答能缘心。遍诸染净。皆名分别。并能虑故。非缘虑者。拣除色等。不离心故。亦此门摄(文)。

    △三释圆成实(三)初正释圆成实体性(二)初释圆成实三字。

    二空所显圆满成就(至)然今颂中说初非后。

    音义 玄谈第五卷释曰。遍释圆满。常释成就。体非虚谬释实性义。此一体言。贯通三处。遍拣自相。常拣共相。非虚谬言拣于空我。若尔净分依他体非常遍。如何亦是圆成实耶。故释云。无漏有为等。此中离倒名实。究竟为成。胜用周遍。以释圆义。是则圆成。有其二种。一约理说。二约果德。故论简云。今此颂中。说初非后。以约二性通一切故。

    合响 会玄释云。一体周遍故圆满。拣自相。色心等一切诸法自相局法体。不通于余。故不圆遍。二体常住故成就。拣共相。共相苦空无常等虽遍。而非常住成就也。三体无虚谬。故云实性。非虚非谬故。拣妄我。以小乘执虚空。外道执实我。亦体是常是遍。等字等取自性冥谛等也。亦皆计为常遍。今以实字拣之。言此一体言贯通三处者。谓一体遍。二体常。三体无虚谬。如上可知。若尔下。拣别前净分依他也。先假难徴起。意云。若依上三义。释圆成实。则净分依他。无上三义。何以前云净分依他。亦圆成实耶。彼疏云。净分亦具三义。一离倒。体非染故。谓离虚妄颠倒故名实。二能断诸惑染。是究竟故为成。三殊胜作用周遍名圆(文)。

    △次释于彼等七字。

    此即于彼依他起上(至)真如离有离无性故。

    音义 先总释七字。说于下分释。谓颂言于彼二字。义显二性体非即离。若相即者。不合言彼。若相离者。不合言于彼。常远下释常远离三字。前言下释前一字。性显下释性一字。真如离有无者。会玄释云。远离前言已空遍计。故是离有。而言性者。自属真如。故能离无。是故结云真如离有离无性故。

    合响 会玄引古疏云。于彼者。显此与依他不即不离。依他是所于。真如是能于。显如与依他体非即故。若是即者。真如应有灭。依他应不生。不离者。即于依他上。有真如故。非不依彼。不可言离。若全离者。如应非彼依他之性。应离依他。别有如性。云何言于彼。故于彼言显不即离。理非恒有者。谓虚妄遍计所执。实为能取所取。于道理中。恒非是有。故言常远离也。性显二空非圆成实者。彼疏云。此圆成实。依他起上无。遍计所执二我既空。依此空门所显真如。为其自性。梵音瞬若。此说为空。云瞬若多此名空性。如名空性。不名为空。故依空门而显此性。即圆成实是空所显。意言。真如是空之性。非即是空。真如离有离无。岂以空义为真如耶。但以空为能显。如为所显。故此云性字也。

    △次对依他明非一异(三)初法。

    由前理故此圆成实(至)则本后智用应无别。

    音义 彼此俱应净非净境则本后智用应无别者。谓圆成唯根本净智境。依他是后得智境。亦通非净。若不异者。彼此应通二境。二智照用亦应无别。

    △次例。

    云何二性非异非一(至)不异此应非彼共相。

    音义 初句牒前徴起。如无下举颂标。无常下释。谓如无常等性。与诸行生灭之法。非异非一。若言异者。诸行不应皆属无常。如不异者。则此无常性。应非彼法之共相。

    △三合。

    由斯喻显此圆成实(至)胜义世俗相待有故。

    音义 法谓依他。即世俗谛法。性谓圆成。即胜义谛。二谛相待而有。故非一异。

    △三明证此能了依他(三)初正释。

    非不证见此圆成实(至)依他起性如幻事等。

    音义 先消文。未达下出所以。先反显。无分下顺释。文并易知。

    △次释妨。

    虽无始来心心所法(至)变化所成非有似有。

    音义 难曰。一切异生。无始已来。诸心心所。各能缘自相见分等。那言非不证见圆成。则不实知依他有耶。故释曰虽无始等。

    合响 无性摄论第五卷云。论曰。复次何缘。如经所说。于依他起自性。说幻等喻。于依他起自性。为除他虚妄疑故。他复云何于依他起自性有虚妄疑。由他于此有如是疑。云何实无有义。而成所行境界。为除此疑。说幻事喻。云何无义。心心法转。为除此疑。说阳??喻。云何无义。有爱非爱受用差别。为除此疑。说所梦喻。云何无义。净不净业。爱非爱果。差别而生。为除此疑。说影像喻。云何无义。种种识转。为除此疑。说光影喻。云何无义。种种戏论言说而转。为除此疑。说谷响喻。云何无义。而有实取诸三摩地所行境转。为除此疑。说水月喻。云何无义。有诸菩萨。无颠倒心。为办有情诸利乐事。故思受生。为除此疑。说变化喻(文)。

    △三引证。

    依如是义故有颂言(至)皆如幻事等虽有而非真。

    音义 此中引颂证前正释。文虽似断。义实连缀。当作一句读之。理自显也。

    △次总申颂意。

    此中意说三种自性(至)是故此三不离心等。

    音义 先总标三性不离心等。此中意说者。谓前三颂中所说之意也。谓心心所下。别解三性。先依他。愚夫下次遍计。依他起上下次圆成。是故下次结示。并如文知。

    补遗 诳惑愚夫者。清凉云。由不达缘成不坚。妄生遍计。故云诳惑愚夫。实则愚夫自诳。如猕猴捉月。

    △次义类相摄(二)初正明相摄(二十)初与六无为相摄(二)初问。

    虚空择灭非择灭等何性摄耶。

    音义 等者。等余三无为也。

    △次答。

    三皆容摄心等(至)无颠倒故圆成实摄。

    音义 随心生者。如前第二卷中云。谓曾闻说虚空等名。随分别有虚空等相。数习力故。心等生时。似虚空等无为相现。此所现相。前后相似。无有变易。假说为常。是则虚空等六。唯心所变。故属依他。若执是实。则名遍计若于真如等者。义亦如前第二卷中。次云二依法性假施设。有虚空等相。故属圆成。有漏心下。约漏无漏释。谓若有漏心等所变现者。属染依他。若无漏心等所变现者。容通二性。从净缘生故。属净依他。离颠倒故。属圆成性。如前文云。无漏有为。离倒究竟。亦得此名故。

    △二与七真如相摄(二)初问。

    如是三性与七真如云何相摄。

    △次答(二)初列名体。

    七真如者一流转真如(至)七正行真如谓道实性。

    音义 此七真如。出深密经。初一依有为法立。次一依二空立。次一依染净立。后四依四谛立。安立者。谓欲等三界。以能安立三有众生故。或升或沉。备受轮转。故谓之苦。虽历轮回。而真如体凝然不变。故曰实性。余并可思。

    合响 解深密经云。流转真如作意者。谓已见谛诸菩萨。以增上法行善修治作意。于染净法时。思惟诸行无始世来流转实性。既思惟已。离无因见。及不平等因见。二实相真如作意者。谓如前说。乃至于染净法因。思惟诸法。众生无我性。及法无我性。既思惟已。一切身见。及思惟分别众相作意。不复现行。三唯识真如作意者。谓如前法。乃至于染净法所依。思惟诸法唯识之性。既思惟已。如实了知。唯心染故众生染。唯心净故众生净。四安立真如作意者。谓如前说。乃至于染污法体思惟苦谛。既思惟已。欲令知故。为有情说。五邪行真如作意。谓如前说。乃至于染污法因。思惟集谛。欲令断故。为有情说。邪行者。谓贪瞋二烦恼。迷境界及见。起邪行。慢迷有情及见。起邪行。萨迦耶见边执见邪见。迷所知境。起邪行。见取戒禁取。迷诸见起邪行。疑迷对治。起邪行。无明迷一切。起邪行。又十烦恼。皆迷苦集。起诸邪行。是彼因缘所依处故。又十烦恼。皆迷灭道。起诸邪行。由此能生彼怖畏故。六清净真如作意。谓如前说。乃至于清净法体思惟灭谛。既思惟已。欲令证故。为有情说。七正行真如作意。谓如前说。乃至于清净行。思惟道谛。既思惟已。欲令修故。为有情说(文)。

    △次明相摄。

    此七实性圆成实摄(至)余四皆是圆成实摄。

    音义 此七真如。以实性言。皆属圆成。随相而言。流转苦集。此三真如。属前二性。余四真如。属圆成性。

    △三与六法相摄(二)初问。

    三性六法相摄云何。

    △次答。

    彼六法中皆具三性(至)皆有妄执缘生理故。

    音义 皆有妄执等者。谓如色中计有实我。或计实法。即遍计性。色从缘生。即依他起。色性自空。即圆成实。如色蕴如是。受等四蕴。其义亦尔。无为义见前文。

    △四与五事相摄(二)初问。

    三性五事相摄云何。

    合响 瑜伽第七十二卷云。云何五事。一相。二名。三分别。四真如。五正智。何等为相。谓若略说所有言谈安足处事。何等为名。谓即于相所有增语。何等为分别。谓三界行中。所有心心所。何等为真如。谓法无我所显圣智所行。非一切言谈安足处事。何等为正智。谓略有二种。一唯出世间正智。二世间出世间正智。何等名为唯出世间正智。谓由此故。声闻独觉诸菩萨等。通达真如。又由此故。彼诸菩萨。于五明处。善修方便。多住如是一切遍行真如智故。速证圆满所知障净。何等名为世出世间正智。谓声闻独觉。以初正智。通达真如已。由此后所得世间出世间正智。于诸安立谛中。令心厌怖三界过患。爱味三界寂静。又由多分安住此故。速证圆满烦恼障净。又即此智未曾得义。名出世间。缘言说相。为境界义。亦名世间。是故说为世出世间(文)。

    △次答(三)初总标。

    诸圣教说相摄不定。

    △次别释(四)初二性摄五。

    谓或有处说依他起(至)四从缘生皆依他摄。

    音义 先引文。彼说下出意。初显染依他摄前三事。变似所诠。谓所说之义。变似能诠。谓种种语言。无漏下明净依他。总明正智。故总结云四从缘生皆依他摄。遍计不摄五事者。如空华故。无实体故。显扬论云。遍计所执自相是无。五事所不摄故。

    △二三性摄五。

    或复有处说依他起(至)二无倒故圆成实摄。

    音义 先引文。彼说下出意。

    补遗 遍计所执。唯摄彼名。显扬论云。若遍计所执相。无有自体。云何能起遍计执耶。答由名于义转故。谓随彼假名。于义流转。世间愚夫执有名义决定相称真实自性。问云何应知此是邪执。答以二更互为客故。所以者何。以名于义非称体故。说之为客。义亦如名。无所有故。说之为客。颂曰。非五事所摄。此外更无有。由名于义转。二更互为客。

    △三三性摄五。

    或有处说依他起性(至)随情立为名相二事。

    音义 先引文。彼说下出意。

    △四二性摄二。

    复有处说名属依他(至)体实非有假立义名。

    音义 先引文。彼说下出意。显依他起。摄彼能诠之名。遍计所执。摄彼所诠之义。义即相故。

    △三结示。

    诸圣教中所说五事(至)如瑜伽论广说应知。

    音义 谓前所引四节圣教所说五事。文虽有异。义实无违。故皆当理。然于初说尤为尽善。如瑜伽者。彼论问曰。初自性五法中几所摄。答都非所摄。第二自性几所摄。答四所摄。第三自性几所摄。答一所摄。广如彼论七十二三四卷中说。

    △五与五相相摄(二)初问。

    又圣教中说有五相与此三性相摄云何。

    音义 五相者。一所诠相。二能诠相。三此二相属相。四执著相。五不执著相。义如显扬论说。

    △次答。

    所诠能诠各具三性(至)无漏智等为自性故。

    音义 先明能诠所诠二相。初句标。谓妄下释通三性。谓若妄执实有能所诠相。属遍计摄。相名分别。此三随应所立能所诠相属依他摄。真如为所诠。正智为能诠。故曰随其所应。如智二种。随应所立能所诠相。属圆成摄。问正智真如。离心缘名字。何得有能诠之名耶。释曰。虽正智如如。离于名字。然后智为他说法。则施设如智之名。故有能诠也。二相属下。次明第三相唯属初性。以妄所执能所诠相。决定互相系属之故。被执着下。明第四相。被执著者。即心心所等。被遍计心所执。成所遍计故。唯依他起摄。不执着下。明第五相。不执著者。即心心所。离遍计执。成无漏智等故。但属于圆成摄耳。

    △六与四真实相摄(二)初问。

    又圣教中说四真实与此三性相摄云何。

    音义 四真实者。显扬论曰。一世间真实。二道理真实。三烦恼障净智所行真实。四所知障净智所行真实。世间真实者。谓一切世间。于诸事中。由串习所得悟入知见共施设世俗性。如于地谓唯是地非火等。如是水火风色香味触等。自昔传来名言决定。自他分别。共为真实。非邪思构观察所取。是名世间真实。道理真实者。谓诸正智者。有道理义诸聪慧者。具自辩才处异生位者。随观察行者。依证比至教三量。极善思择决定智所行所知事。以如实因缘证成道理所建立故。是名道理真实。烦恼障净智所行真实者。谓一切声闻独觉。无漏方便智。无漏正智。无漏后所得世间智等。所行境界。是名烦恼障净智所行真实。所知障净智所行真实者。谓诸菩萨佛薄伽梵。为入法无我。及已入极清净者。依一切法离言说自性。无分别智所行境界。是名所知障净智所行真实。广如彼说。

    △次答。

    世间道理所成真实(至)后二真实唯属第三。

    音义 初二真实。依他起摄。相名分别三事摄故。后二真实。圆成实摄。正智如如二事摄故。辩中下。引中边论所摄不同之义。理通执无执杂染清净者。有执杂染义。通遍计依他。无执清净。属圆成故。

    △七与四谛相摄(二)初问。

    三性四谛相摄云何。

    △次答(三)初总标。

    四中一一皆具三性。

    △次别释(四)初苦谛三性。

    且苦谛中无常等四(至)无我所显为自相故。

    音义 初句标列。无常下。别明四观各三。先无常三者。一观我法无常性故。二观缘起有生灭故。三观垢时无净。净时无垢。随其位之所转变故。苦有下。次苦观三者。一观所取五蕴是苦。是我法执所依取故。二观缘起事相是苦。以是三苦之事相故。三观和合是苦。谓真实法与苦合故。空有下。次空观三者。一观无性空。遍计所执性非有故。二观异性空。谓缘起法。与遍计所执自性异故。三观自性空。谓圆成实。以二空所显真如。为自性故。无我下。次无我观三者。一观无相无我。谓遍计所执我相本无故。二观缘起异相无我。谓与遍计所执我相异故。三观自相无我。谓圆成实以无我所显为自性故。由此无常等四观。治彼常等四种颠倒。学者应知。

    △二集谛三性。

    集谛三者一习气集(至)谓未离障真如。

    合响 遍计所执自性执习气者。谓我法一异俱不俱等。名遍计所执自性。执彼我法之见名执。执彼习气假立彼名者。彼我法等。虽无实体。而能遍计心。执五蕴等为我为法时。熏成执种。名执彼习气。是则所执虽无。而依能计之心假立。心得境名。故名彼习气也。故前释我执习气云。问我是遍计。何得种也。答因执蕴等为我之时。熏蕴等种。名我执习气。业与烦恼名等起者。谓由烦恼发业。由业故烦恼增长。此二相因。而有同感苦报。故名等起。未离障者。在缠真如也。

    △三灭谛三性。

    灭谛三者一自性灭(至)三本性灭谓真如故。

    音义 一自性灭者。谓遍计自性不生故。二二取灭者。谓与择灭智。令能所取二不生故。三本性灭者。谓真如之体。本寂灭故。

    △四道谛三性。

    道谛三者一遍知道(至)然遍知道亦通后二。

    音义 遍知道亦通后二者。显扬论曰。应知此中。于遍计所执。唯有遍知。于依他起。有遍知及永断。于圆成实。有遍知及证得。是故此一。亦通后二。

    △三结配。

    七三三性如次配释(至)或假或实如理应知。

    音义 七三者。谓苦下有四三。集灭道各有三故。合有七三。如次配释者。如初一三。以无性无常。摄属遍计。起尽无常。摄属依他。垢尽无常。圆成实摄。余六三者。准例可知。或假或实者。七三之中。唯集谛三。实配三性。余但约义。假配通三。故云如理应知。

    △八与三解脱相摄(二)初问。

    三解脱门所行境界与此三性相摄云何。

    合响 清凉疏卷第三十七之二云。三解脱门。亦名三三昧。三昧即当体受名。解脱即依他受称。此三能通涅槃解脱。故名为门(文)。瑜伽第四十五卷云。云何菩萨空三摩地。谓诸菩萨观一切事。远离一切言说自性。唯有诸法离言自性。心正安住。是名菩萨空三摩地。云何菩萨无愿三摩地。谓诸菩萨。即等随观离言自性。所有诸事。由邪分别所起烦恼。及以众苦所摄受故。皆为无量过失所污。于当来世。不愿为先。心正安住。是名菩萨无愿三摩地。云何菩萨无相三摩地。谓诸菩萨。即正思惟离言自性所有诸事。一切分别戏论众相。永灭寂静。如实了知。心正安住。是名菩萨无相三摩地。问何故唯立三三摩地。无过无增。答法有二种。谓有非有。有为无为。名之为有。我及我所名为非有。于有为中。有无愿故。可厌逆故。当知依此建立无相三摩地。于无为中。愿涅槃故。正乐摄故。当知依此建立无相三摩地。于非有事。菩萨不愿。亦无无愿。然于非有。菩萨如实见为非有。依此见故。当知建立空三摩地(文)。

    △次答。

    理实皆通随相各一(至)如次此三是彼境故。

    合响 理实而言。三解脱门。各通三性。然随事相且各对一。瑜伽第七十四卷云。复次三种解脱门。亦由三自性。而得建立。谓由遍计所执自性故。立空解脱门。由依他起自性故。立无愿解脱门。由圆成实自性故。立无相解脱门。问如经中说。无生法忍。云何建立。答由三自性。而得建立。谓由遍计所执自性故。立本性无生忍。由依他起自性故。立自然无生忍。由圆成实自性故。立烦恼苦垢无生忍。当知此忍无有退转(文)。如次此三是彼境者。此三种性。如其次第。是三忍所缘境故。

    △九与二谛相摄(二)初问。

    此三云何摄彼二谛。

    合响 显扬论第二卷云。世俗谛者。谓名句文身。及依彼义一切言说。及依言说所解了义。又曾得世间心及心法。及彼所行境义。胜义谛者。谓圣智及彼所行境义。及彼相应心心法等(文)。

    △次答。

    应知世俗具此三种(至)故皆摄在圆成实性。

    合响 先总标。世俗有三下别释。假世俗者。即假名无实谛。谓军林瓶车等。二行世俗者。即随事差别谛。谓蕴处界等。三显了世俗者。即方便安立谛。谓苦集等及法。假名非安立谛。谓二空真理。如次下配属。初一世俗。心外境无。依情立名。遍计为体。故初性摄。第二世俗。心所变事。依他为体。故次性摄。后一世俗。心所变理。施设差别。故第三性摄。此准会玄第十卷中释。胜义有三等者。应知义有二义。一者义境。二者义理。此中真如名义胜义者。谓真如乃胜智之境。义胜之义故。依主释也。涅槃名为得胜义者。广百论释第九卷云。如是涅槃非无非有。妙智所证。名为胜义。又诸义中。最为胜故。过此更无所求义故。名为胜也。胜即义故。持业释也。圣道名为行胜义者。谓圣位所有本后智等。以胜法而为所缘义故。会玄第十卷云。其无漏真智。随在何谛。亦以胜为义。真如为境故(文)。胜为义故。有财释也。前二约理。后一约智。即是无为圆成。离倒圆成。随应摄第三性。

    △十圣凡智境(二)初问。

    如是三性何智所行。

    △次答。

    遍计所执都非智所行(至)圆成实性唯圣智境。

    合响 瑜伽第七十四卷。问遍计所执自性。何等智所行。为凡智耶。为圣智耶。都非所行。以无相故。问依他起自性。何等智所行。答是二智所行。然非出世圣智所行。问圆成实自性。何等智所行。答唯圣智所行(文)。

    △十一假实分别(二)初问。

    此三性中几假几实。

    △次答。

    遍计所执妄安立故可说为假无体相故非假非实依他起性有实有假聚集相续分位性故说为假有心心所色从缘生故说为实。

    成唯识论音响补遗卷第八

    音释

    猫

    (自标切。音苗)。

    狸

    (邻溪切。音离)。

    鼷

    (弦鸡切。音奚)。

    鼠

    (赏吕切。音暑)。

    稼

    (居亚切。音驾)。

    穑

    (山色切。音色)。

    萎

    (乌胃切。音秽)。

    溉

    (吉器切。音既灌也)。

    齐

    (同剂)。

    鬘

    (莫还切音蛮)。

    拘

    (斤于切音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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