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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唯识论音响补遗卷第三[龙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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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清武林莲居 绍觉大师 音义

    新伊大师 音响

    法嗣智素 补遗

    △三相应门(三)初问答总明。

    此识与几心所相应(至)以是遍行心所摄故。

    音义 初句问。次句举颂答。阿赖下释。始自异生乃至十地金刚道前。均名未转依位。圣凡生死流转还灭升沉定散世出世间。名一切位。于此等位。恒与触等相应。

    合响 宗镜第四十七卷云。以此五种。体是遍行。心所摄故。决定相应。虽复不增。亦不可减。定俱生灭。名遍行故。

    △次别释触等(五)初释触(二)初明正义(二)初正明。

    触谓三和分别变异(至)受想思等所依为业。

    合响 宗镜第五十七卷云。三和是因。触是其果。触若不生时。余受一心所。亦不能生。和合一切心及心所。令同触前境。是触自性。即诸心所缘境时。皆是触功能自性也。即此触似彼三和。与受等为所依。是触之业用。

    △次转释(二)初释性(三)初释三和。

    谓根境识更相随顺(至)故说为彼三和合位。

    音义 宗镜第四十七卷云。即根境识体异名三。不相乖反。更相交涉。名为随顺(文)。触依彼生为彼位者。谓触依三法而生。三法由触。得合位者。安其所也。以触能令彼三法和合。是安其生位之者。故说触为彼位。

    △次释分别变异(二)初正释。

    皆有顺生心所功能说名变异触似彼起故名分别。

    音义 宗镜云。根可为依境。可为取识。二所生可依于根。而取于境。此三之上。皆有顺生。一切心所功能作用。名为变异。分别之用。是触功能。谓触之上。有似前三。顺生心所变异功能。说名分别。分别即是领似异名。如子似父。名分别父。

    △次通妨。

    根变异力引触起时(至)但说分别根之变异。

    音义 问触既分别二之变异。云何集论等。但说分别根。不言境识耶。答根引触胜。识境则劣。举胜该劣。故但说根。宗镜。问何故三和唯根独胜。答一由主故。有殊胜能。名之为主。一由近故。能近生心及心所故。三由遍故。不唯生心所。亦能生心故。四由续故常。相续有识。境不尔故。境体虽能生心心所。以非主故。又非近故。偏阙二义。不名为胜。心虽是主。近生心所。不能生心。不自在故。非遍也。偏阙一义故。非胜境识。皆不相续识。有境生故。俱缺续义。非得胜名唯根独胜。

    △三释令心触境。

    和合一切心及心所令同触境是触自性。

    音义 一切心及心所者。此总明也。若分别之。如眼识相应触。能和眼识心心所。同触色境。乃至第八心心所触根身等境。

    △次释业(三)初正释。

    既似顺起心所功能故以受等所依为业。

    音义 谓触既有顺生一切心所功能故。与受想等为所依也。

    △次引证。

    起尽经说受想行蕴(至)因二三四和合而生。

    补遗 此证触为受等生缘。心所法有五十一。除受想二。余四十九。皆行蕴摄。又于行蕴中除触。是能生故。更除作意。非触所生故。余四十七并受想。皆由触起。故云一切皆以触为缘故。由此之义。故说识因根尘二和而生触。因根尘识三和而生受。等者。等余心所。皆因根尘识触四和而生。问何故诸心所法中。受想二法别立为蕴。答受着诸欲。想着诸见。生死轮回。以受及想为最胜因。是故别立。

    △三通妨。

    瑜伽但说与受想思(至)极相邻近引发胜故。

    音义 难曰。经说受想行蕴。皆以触为缘。云何瑜伽但说触为受想思所依耶。思于下。通云。瑜伽但说思者。思于行蕴为主胜故。举思一法摄余心所。集论下。复问集论说但为受依何也。以触下。通云。近而胜故。触所取境。受所取极相邻近。引发受起。比余胜故。可意等者。等不可意及俱非相。顺益等者。等违损及俱非相。

    △次斥异解。

    然触自性是实非假(至)如受等性非即三和。

    音义 此由经部师计三和生触体。即三和非实有性。今立量以证别有体性。量云。触自性是有法。是实非假宗。六六法中下因。如受等性非即三和喻。六六法者。谓识触受想思爱。此六种一一皆有六故。谓触于六六法中是心所性。又于四食中。是触食摄。于十二有支中。能为受缘。喻如受思各有自性。非即三和。

    合响 身足论云。六六者。谓六识。六触。六受。六想。六思。六爱也。如眼触所生受。乃至意触所生受。眼识所生爱。乃至意触所生爱。

    △次释作意(二)初明正义。

    作意谓能警心为性(至)心是主故但说引心。

    合响 宗镜第五十七卷云。作意警心。有二功力。一者令心未起而起。二者令心起已趣境。故言警觉应起心种引令趣境。初是体性。后是业用。问作意为在种位能警心。为在现行能警心。答在种位能警心。以作意自性明利。虽在种位。若有境至。而能警心。心所种令生现行。喻如多人同一室宿。外边有贼来。时众中有一人。为性少睡。便能警觉余人。此人虽自身未起。而能警觉余人令起。亦如内心相分。离与见分同起。法尔有能牵心功能。今作意亦尔。其作意种子。既警彼诸心心所种。生现行已。作意现行。又能引心现行。令趣前境。

    补遗 瑜伽第一卷云。虽眼不坏。色现在前。能生作意。若不正起。所生眼识。必不得生。要眼不坏。色现在前。能生作意。正复现起。所生眼识。方乃得生。如是眼识。乃至身识应知亦尔。

    △次斥异解。

    有说令心回趣异境(至)应非遍行不异定故。

    音义 先叙回趣异境者。正缘此境时。引转向余故。持心令住者。专注一境故。彼俱下次斥。回趣异境。应非遍行。持心一境。何异于定。故俱非理。

    △二释受(二)初明正义。

    受谓领纳顺违俱非(至)能起合离非二欲故。

    音义 合离非二欲者。于顺希合。于违望离。于非顺非违。虽不欲合。亦不欲离。故于三境皆有爱起。

    △次斥异解(二)初叙执。

    有作是说受有二种(至)以境界受共余相故。

    音义 所缘谓顺等三境。自性受领。俱触者。谓受从触生。即反领俱生触为所缘境。名自性受。于二受中。唯自性受。是受之自相。以境界受。通余心所。共缘之相。故非自性受。

    △次斥破(二)初破领俱触(三)初正破。

    彼说非理受定不缘俱生触故。

    音义 受于所缘自有其境。决不以俱生触。而为所缘也。

    △次遮救(三)初破受似触生。

    若似触生名领触者(至)应名因受何名自性。

    音义 先牒救词。似因下破。谓触生受。触是受因。受即触果。因果相似。名为领触者。则诸世间。凡是似因之果。亦应领因。领故名受。应皆受性。又触是受因。受既领因。应名因受。何名自性受。

    △次破受领受体。

    若谓如王食诸国邑(至)违自所执不自证故。

    音义 先牒计。王喻于受。国邑喻触。意谓。受从触生。而领触所生受。义同王自国邑生。而食国邑物。是则受领受自体。名自性受。非谓领因。名自性受。理亦下破违。自所执者。前云领俱生触。今受领受体。则违自所执。不自证者。凡为证者。必须他法。如人指不自触。刀不自割。今言受领受。即是自证于自矣。

    △三破不舍自性。

    若不舍自性名自性受应一切法皆是自性受。

    音义 若言受不舍自性。名自性受者。应一切法皆受自性。何者。以一切法。皆不舍自性故。

    △三结责。

    故彼所说但诱婴儿。

    △次破共余相。

    然境界受非共余相(至)名境界受不共余故。

    补遗 受领顺等三境。随受一相。定属于己。名境界受。如领顺境时。不领违舍。若领违舍。不领顺境。夫触唯触对。作意唯警心。想唯取像。思唯造作。受唯领纳。故不共余相也。

    △四释想。

    想谓于境取像为性(至)方能随起种种名言。

    合响 宗镜第四十七卷云。此中安立取像异名。谓此是青非青等。作分齐而取其相。名为安立。由此取像。便起名言。此是青等。性类众多。故言种种。瑜伽第五十五卷云。想云何。谓三和合故。施设所缘假合而取。此复二种。一随觉想。二言说随眠想。随觉想者。谓善言说人天等想。言说随眠想者。谓不善言说。婴儿等类。乃至禽兽等想(文)。此想心所遍于诸识。故于名言有起不起。今总言能起者。且对诸识释耳。若唯属第八识想。于二种名言。皆不能起。应准瑜伽第二种想。思之。又前受中起爱为业。及后思中役心等言皆例知。

    补遗 显扬论云。想者谓名句文身熏习为缘。从阿赖识种子所生。依心所起与心俱转相应取相为体。发言议为业(文)。分齐相者。谓高下方圆等像。依此像状方起种种名言。此瓶此依等。

    △五释思。

    思谓令心造作为性(至)驱役自心令造善等。

    音义 善品等者。谓善品不善品俱非品。正因等者。谓正因邪因俱非因。正因相即有义事。邪因相即无义事。俱非可知。令造善等者。行有义等事也。

    补遗 作意思惟二种别相。转识论云。心恒动作。名为作意。筹量可行不可行。令心成正成邪。名为思惟。作意如马行。思惟如骑者。马但直行。不能避就是非。由骑者故。令其离非就是。思惟亦尔。令作意离漫行也。

    △三结相应义。

    此五既是遍行所摄(至)所缘事等故名相应。

    音义 遍行相广释者。文在第五卷末。此触下。释相应义。行相异者。问识以了别为行相。受等以领纳等为行相。行相既异。云何相应。而时下答。正明相应义。时同者。谓王所同一刹那故。依同者。谓所依根王所。皆以末那为俱有依故。所缘等者。影像相分为所缘。谓王所俱作青等解故。自体名事等者。相似义。体虽各一。境相相似故。所缘及事。皆名为等。由二同二等。故名相应。如单己一人。与谁为同。无相应义。

    △四受俱门(二)初明唯舍受相应(二)初正释(三)初约识行相明。

    此识行相极不明了(至)是故唯与舍受相应。

    音义 宗镜释云。此有五义。一极不明了。是舍受相。若苦乐受。必明了故。二不能分别顺违境相。取中容境。是舍受相。若是余受。取违顺境故。三由微细。若是余受。行相必粗。四由一类。若是余受。必是易脱。此行相定。故成一类。五相续而转。若是余受。必有间断。此恒相续。故惟舍受。由此五义。必其有故。便能受熏持种相续。

    △次约俱生受明。

    又此相应受唯是异熟(至)待现缘故非此相应。

    音义 谓此识相应受。唯真异熟。但随先引业力转。不待现缘。是俱生受故。是此识相应。若苦乐受。是异熟生。属前六识。要待现缘方转故。非此识相应。

    补遗 瑜伽第六十三卷云。阿赖耶识相应受。于一切时。唯是不苦不乐。唯是真异熟。此于一切识流转时。或乐俱行。或苦俱行。或非苦非乐俱行位中。恒相续流。乃至命终无有断绝。所余三受(即余一切识相应三受也)。当知思惟之所引发。非是俱生时时作意。引发现前。彼俱生受极微细故。难可分别。

    △三约执藏义明。

    又由此识常无转变(至)故此但与舍受相应。

    △次释妨(二)初难。

    若尔如何此识亦是恶业异熟。

    音义 难意云。既唯舍受相应。如何此识亦是恶业异熟。恶业所招宁无苦受。

    △次释。

    既许善业能招舍受(至)如无记法善恶俱招。

    合响 先例明善可招。舍恶亦应然。舍受下立量明。舍受是有法。善恶俱招宗。不违苦乐品故因。如无记法喻。宗镜第四十七卷云。无记既寂静。何为恶业果。舍虽寂静。不违二故。得为恶果。不同禅定寂静。此无所能为。故通恶业感。余七转识。设起苦乐。此识皆俱。以舍不违苦乐品故。若或苦乐不俱。于人天中。应不受苦果。以相违故。三恶趣中。应不受乐果。亦相违故。此中苦乐皆是别招。故舍不违(文)。

    △次简非余所相应(二)初徴答。

    如何此识非别境等心所相应互相违故。

    △次释明(二)初明非别境俱。

    谓欲希望所乐事转(至)故此不与别境相应。

    音义 谓欲下。文并易了。定能令心专注一境。此识任运刹那别缘者。宗镜释云。定虽影像相分。刹那新起。至加行时。所观本质前后相总。但专注境。此识任运不作加行。专注本质。恒缘现在。影像所缘。但新新起。且定行相。一一刹那。深取专注。趣向所缘。此识浮疏。行相不尔。故非定俱。言任运者。是随业转(文)。余可意得。末句结答。

    △次明非善等俱。

    此识唯是异熟性故(至)有间断故定非异熟。

    音义 善谓信等善心所。染污谓贪等忿等烦恼。此识是异熟无记故。不与善染二位俱。恶作下释。非四不定俱。恶作等四。虽通无记。是异熟生。非真异熟。非一切时恒相续故。非此相应。

    △五三性门(三)初问。

    法有四种谓善不善(至)阿赖耶识何法摄耶。

    △次答。

    此识唯是无覆无记异熟性故。

    △三释(二)初释无覆无记义。

    异熟若是善染污者(至)故此唯是无覆无记。

    补遗 宗镜第四十九卷释云。异熟若是善染性者。流转还灭。应不得成。善趣既是善。应不生不善。恒生善故。即无流转恶趣之义。由业故生死流。由苦故生死转。恶趣翻亦然。既恒生恶。应无还灭。由道故还。由灭故灭。又此识是善染依故者。此识既是果报之主。既恒是善。应不为恶依。恒是恶。应不为善依。互相违故。又若善染者。如极香臭。应不受熏。此识唯无记性。可受熏习。既无熏习。即无种子。种子若无。即是无因。因既无故。其果亦无(文)。初约异熟性显无记。次约善染依显无记。三约所熏性显无记。故此下结。

    △次释无覆无记名。

    覆谓染法障圣道故(至)此非善恶故名无记。

    音义 先以覆释无覆。染法谓贪等。圣道谓无漏智。净心谓清净理。贪等烦恼能障蔽之。故名为覆。此识非染。故名无覆。记谓下。以记释无记。善恶谓能感业因。爱非爱谓所招趣果。因果皆有胜体。可记别故。是名记法。此非善恶。故名无记。

    △六心所例王门(二)初正释(二)初例三性门。

    触等亦如是者(至)诸相应法必同性故。

    合响 初句牒颂文。谓如下例。

    △次例余诸门。

    又触等五如阿赖耶(至)故说触等亦如是言。

    合响 谓阿赖耶。既是异熟。所缘行相。俱不可知。缘三种境。此触等五。亦是异熟不可知。缘三种境。赖耶相应受。一向是舍。无记性摄。此五法相应。亦是舍受。无记性摄。如是五门。皆可例同。故说触等亦如是言。瑜伽第五十一卷云。云何建立相应转相。谓阿赖耶识。与五遍行心相应法。恒共相应。谓作意触受想思。如是五法。亦唯异熟所摄。是极微细。世聪慧者。亦难了故。亦常一类缘境而转。又阿赖耶识相应受。一向不苦不乐。无记性摄。当知余心所行相亦尔。

    △次斥谬(二)初叙执。

    有义触等如阿赖耶(至)亦如是言无简别故。

    音义 此师意谓。触等五法。例同赖耶。亦是异熟。及一切种。乃至无覆无记。何者。亦如是言。无简别故。

    △次斥破(二)初破一切种(二)初正破(二)初约不能受熏持种破。

    彼说非理所以者何(至)如何同识能持种子。

    音义 谓触等依识而有。故不自在。不能受熏。何能持种。故不可例同于识。如贪信等。量云。触等是有法。何能持种宗。因云依识不自在故。不能受熏故。喻如贪信等。

    △次纵受熏以种多难破。

    又若触等亦能受熏(至)六眼识等俱时生故。

    音义 谓若触等设能受熏。于一有情。随熏□法。应有六种。一王五所。合有六故。种既有六。果从何生。不应一果从六种起。多种一芽。曾未有故。若说下。遮计从一种生。亦不下。遮计次第生。又不下。遮计顿生。

    △次破救(二)初叙执。

    谁言触等亦能受熏(至)亦如似火无能烧用。

    音义 初外人申救。不尔下。论主复诘。谓若不言触等受熏持种。如何前云触等同识。名一切种。谓触等下。重申救意。谓触等五。缘境之时。要托第八所缘。三境为质。方乃自变相分影像。而为所缘。即以所变似种。名一切种。非谓受熏持种。名一切种也。触等下。复以三因。成立似种。初谓触等。与识所缘相等。识既缘种。触等亦有似种。为所缘故。又谓触等但缘似根身等。不缘种子。生无色界有情。既无色托。应无所缘。然必有所缘。即似种也。且亲所缘缘。定应有故。谓心王据种。触等虽亦缘种。然但是疏缘。若亲所缘缘者。必以内所虑托。即触等自证体上。变起似种相分。为亲所缘缘也。由此三义。故知定应有似相种。此似下。释无前过。此似种相。只成所缘缘。不为因缘。生现行法。故无受熏持种之义。如触等所变似根。非眼等识所依。亦如所变似火无能烧用。那言从种生果。或一或多。若顿若渐耶。

    △次破斥。

    彼救非理触等所缘(至)不尔本颂有重言失。

    音义 谓触等所缘。似种等相应。于次后执受及处。方与本识例同。何得于前一切种中。即言似种相耶。由此故。颂说一切种言。定目受熏持种义。不说所缘种相。若不尔者。则本颂有重言之失。以前说所缘种。后执受中。复说所缘种故。

    △次破无简别。

    又彼所说亦如是言(至)随所应说非谓一切。

    音义 初牒前所执。定不下破。若谓无简别。咸可相例。勿触等如识。亦应了别如识。亦与触等相应。若不尔者。非无简别。由此故知。亦如是言。随其所应。例而例之。非谓一切也。故前六句颂。唯一切种。及了与触等相应。三义有殊。余可例同。故云随应。

    △七因果譬喻门(二)初明正义(二)初正释颂文(三)初徴答总标。

    阿赖耶识为断为常非断非常以恒转故。

    合响 初问。非断下答。宗镜。问阿赖耶识若常。则无转变。若断则不相续。如何会通。得合正理。答不一不异。非断非常。方契因缘唯识正理。

    △次法喻别释(二)初释恒转义。

    恒谓此识无始时来(至)犹如暴流因果法尔。

    补遗 先释恒义。宗镜第四十九卷释云。一类者。常无记义。相续者。未曾断义。界趣生本者。即是依此识故。施设三界五趣四生。是引果故。识是界趣生之本(文)。体性坚住。持诸种子。令不失故。转谓下释转义。宗镜云。因果性故。简一非我也。有生灭故。简常非自性也。常一之法无因果。若无因果。即是断常。以是常故。如虚空等。应不受熏。若不受熏。即无生死涅槃差别(文)。是知由恒故能持种。由转故能受熏。恒以遮断灭之见。转以表法体非常。犹如瀑流。因果法尔相续。量云。阿赖耶识是有法。非断非常宗。恒随转故因。同喻如瀑流。

    △次释如瀑流。

    如瀑流水非断非常(至)外触等法恒相随转。

    音义 初明非断常故。漂溺有情。令不出离。由有此识有诸趣故。华严经云。一切众生。为大瀑水波浪所没。又如下。明虽遇众缘起眼等识。而恒相续。如楞伽云。藏识海常住。境界风所动。种种诸识浪。腾跃而转生。次又如下。明与习气触等恒转。谓内持习气。如水下鱼。外与触等相应。如水上草。意明此识随业流转诸趣。此内外法。恒相随转而不舍也。

    △三结示缘起。

    如是法喻意显此识(至)故说此识恒转如流。

    补遗 初标。谓此下释。玄谈钞第五卷云。若因不灭。迁至于果。则名为常。若果不续。因无所生。则随断灭。今常相续。故无断常。又云。非断非常。因灭果生者。于二谛门中。曲开此义。此则于俗谛中。明非断常。不同法性宗二谛互融。明非断常。以法相宗。真俗二谛。超然不同。不同法性宗二谛相即故(文)。缘起者。广百论第三卷云。诸法展转。从无始来。依同类因。生等流果。起后后果。续前前因。于中无间。所以不断。若前因灭。后果不生。于中有间。可名为断。由对治生。前因力灭。后果不续。所以非常。若法凝然。不舍前相。其体无变。可名为常。又前因灭。所以非常。后果续生。所以非断。又念念灭。所以非常。相似相续。所以非断。又法非有。所以非常。亦复非无。所以非断。有即为常。无便断故。如是佛子。远离二边。悟入缘起处中妙理。

    △次通妨显理(二)初释过未既假不成非断难(二)初外难。

    过去未来既非实有(至)断岂得成缘起正理。

    合响 此即玄谈所明。法有我无宗中。一切有部来难。彼意谓。过去未来。并皆实有故。得成缘起正理。汝大乘宗。既云过未非实。非常可尔。非断之义。如何可成。既唯断灭。岂成缘起。

    △次答释(二)初对斥。

    过去未来若是实有(至)常亦不成缘起正理。

    音义 若谓过未定是实有。可许非断。既曰非断。便为定常。岂是非常。既唯常法。亦不成缘起正理。

    △次显理。

    岂斥他过己义便成(至)何假去来方成非断。

    音义 将申正理。先示意云。岂谓斥他之过。便成己所立义。若不摧破邪宗。难以显其正理。前之辩析。意在于斯。前因下。正申缘起。两头喻因果。低昂喻生灭。非异刹那。故云时等。因果体殊。生灭事异。同在一时。更非前后。如是因果。刹那生灭。相续不断。何假去来二世实有。方成非断。

    △次释无因无果谁离断常难(二)初外难。

    因现有位后果未生(至)既无因果谁离断常。

    音义 谓大乘既云。前因灭位。后果方生。则因现有时。后果犹未生。后果既未生。此因是谁因。如不生子。未可名父。此难无因也。后果现有时。前因既已灭。既无有因。果是谁果。如无有父。宁得有子。此难无果也。既无下结难。

    △次答释(二)初对破。

    若有因时已有后果(至)无因无果岂离断常。

    音义 若谓因现有时。已有后果。是则本有果矣。果既本有。何待前因。然因本为办果。果为酬因。因义既无。果义宁有。有因有果。离断离常。既无因果。岂离断常。

    △次显理(二)初略明。

    因果义成依法作用(至)应信大乘缘起正理。

    音义 前既对破外难已靖。故此中略示缘起正理。以劝其信。谓大乘言因果者。依前灭后生。法体作用。非同情执。故前所诘难。于汝有失。非预我宗。何者。若谓果体本有。用亦应然。所待因缘。亦本有故。若此则体用。皆本来有。何待前因。故云由斯汝义。因果定无。应信大乘缘起正理。

    △次广显(三)初标义。

    谓此正理深妙离言因果等言皆假施设。

    音义 谓此正理假智。及诠所不能到。故云深妙离言。今言因果离断常等义。皆依增益似相假施设耳。

    补遗 宗镜第四十九卷。问此阿赖耶识。既为一切法因。又称引果。只如因果之法。为真实有。为假施设。答皆从识变。是假施设。

    △次释成。

    观现在法有引后用(至)假谓现识似彼相现。

    音义 宗镜第四十九卷释云。今明诸法自相离言。谓观三世唯有现法。观此现法。有能引生当果之用。当果虽无。而现在法。有引彼用。用者功能。行者寻见。现法之上。有此功用。观此法果。遂心变作未来之此。相似未来。实是现在。即假说此所变未来。名为当果。对此假当有之果。而说现在法为因。此未来果。即观现在法功能。而假变也。其因亦尔。观此现法。有酬前之相。即异熟变相等。观此所从生处。而能变为过去。实非过去而是现在。假说所变为现法。即对此假。曾有过去因。而说现在为果。而实所观。非因非不因。非果非不果。且如于因性离言故。非实是因。有功能故。非定不因。果亦如是(文)。所言假者。谓现在识。似彼当果。曾因相现。此是增益非真实有。

    △三结劝。

    如是因果理趣显然(至)诸有智者应顺修学。

    补遗 开蒙。问因果二字如何能离断常二边。答有因故非常。有果故非断(文)。此即缘起中道。如是妙理。非智莫契。应顺修学。

    △次斥异说(二)初正斥(二)初斥余部(二)初叙计(三)初标。

    有余部说虽无去来而有因果恒相续义。

    合响 此即玄谈所明。法无去来宗中。大众说转等。八部所执也。彼计实有现在法。及无为法。其过未法。体用俱无。故云无去来。意谓不假设设曾因当果。唯依现法而立因果。恒相续义。

    △次释。

    谓现在法极迅速者(至)体相虽殊而俱是有。

    音义 先明因果义。谓现在法。如击石火。极速一念。犹有初生后灭二时。况稍缓者。即此一念法初生时。酬能引因。即名为果。奚必曾因对说现果。后变灭时。引所生果。即名为因。何藉当果。对说现因。虽有初后生灭二时。此之因果。法体唯一。前因下。显相续义。谓前引果之因正灭。此后酬因之果正生。此之因果。体相虽殊。即灭即生。而俱是有前后相续。成缘起理。

    △三结。

    如是因果非假施设(至)谁有智者舍此信余。

    △次斥非(三)初总斥。

    彼有虚言都无实义。

    △次别破(三)初破一念二时。

    何容一念而有二时(至)生既现有灭应现无。

    音义 谓极迅速者。唯在一念。岂有刹那一念。而容生灭二时。况生灭二相。义极乖反。宁得同居一现在法。灭若下。明三世不同义。谓灭本过去。生是现在。若言灭居现在。生应合是未来。宁执同世。若谓生是现有。灭是过去。设谓有故名生。既是现在。无故名灭。宁非过去。何俱执同现在耶。又谓灭若非无。而居现在。生应非有。必在未来。生既是有。而居现在。灭应现无。宁非过去。由斯理趣。生灭定非同世。故前所执。于此唐捐。

    △次破生灭体一。

    又二相违如何体一非苦乐等见有是事。

    音义 生灭二法。决定相违。犹如苦乐。如何体一。故斥云非苦乐等。见有是事。

    △三时体互破。

    生灭若一时应无二生灭若异宁说体同。

    音义 若执生灭体一。则不应言时虽有二。若执生灭时异。宁说生灭体同。则汝所执。自语相违。

    △三结非。

    故生灭时俱现在有同依一体理必不成。

    合响 问大乘言。前因灭位。后果即生。余部亦言。前因正灭。后果正生。二说是同。何故大乘斥之。彼有虚言无实义耶。答言虽似同。义实迥别。大乘因果。是假施设。如称两头低昂时等。余部因果。计为实有。虽约现在。犹有生灭初后二时。有此之异。是故斥之。

    △次斥经部。

    经部师等因果相续(至)阿赖耶识能持种故。

    音义 广百论释第九卷出彼执云。我经部等。因缘和合。无间果生。果起酬因。复能生后。如是展转。无始时来。因果连绵。相续不绝。无有生灭断常等过。今破斥之。意谓由有赖耶。受熏持种。得有因果相续。若不许有。斯义不成。

    △次结劝。

    由此应信大乘所说因果相续缘起正理。

    △八伏断位次门(二)初徴答总标。

    此识无始恒转如流(至)阿罗汉位方究竟舍。

    △次广释颂义(二)初正明舍阿赖耶(二)初总明。

    谓诸圣者断烦恼障(至)永远离故说之为舍。

    音义 谓三乘无学。圣人于烦恼障中分别。皆断俱生。或永断或永伏。皆名阿罗汉。尔时第八识中烦恼障摄现起等。粗重究竟远离故。说为舍。

    合响 大钞云。言粗重者。违细轻故。粗重有三。一现起粗重贪等。令心无堪任故。二种子粗重。烦恼种子障诸智。故三粗。重粗重实非烦恼。似烦恼故。如身子嗔习。毕陵慢习等(文)。今论文粗重。即初二两重也。

    △次别释(二)初明能舍诸位(二)初明正义(二)初正释(二)初释义。

    此中所说阿罗汉者(至)永不复受分段生故。

    音义 颂中所说阿罗汉者。非局声闻之第。四果通指三乘无学果位。何者阿罗汉义。含杀贼应供无生。以三乘无学果人。皆具此三义故。得阿罗汉名清凉云。大乘第八地菩萨。同于罗汉。以舍分段。出三界故。

    △次引证。

    云何知然决择分说(至)成阿罗汉及如来故。

    音义 初徴辞意。谓三乘无学永舍赖耶。皆名阿罗汉者。由何教理。而知其然耶。决择下答。先引瑜伽决择分。证三乘无学。舍赖耶名。诸阿罗汉者。有时解脱。慧解脱。俱解脱等不同。次引集论。证成诸菩萨名阿罗汉。

    △次释妨(二)初难。

    若尔菩萨烦恼种子(至)亦不成就阿赖耶识。

    音义 此蹑前意难问。谓汝引决择分说诸阿罗汉独觉如来。皆不成就阿赖耶。以彼皆永远离烦恼粗重故。若尔菩萨未尽烦恼障种。皆应成就赖耶。何故即彼决择分说。不退菩萨。亦不成就阿赖耶识耶。

    △次答(二)初约回心向大释。

    彼说二乘无学果位(至)故彼论文不违此义。

    补遗 谓彼决择所言。不退者是。二乘无学回心向大之人。彼已永断烦恼障。惑即回小向大之时。不复退位。起惑故名不退。因其趣大菩提。复名菩萨。彼自无学来已不成就阿赖耶识。即摄入此诸阿罗汉中故。论前云。阿罗汉。此云不退菩萨。名异义同。故不相违。

    △次约直修大乘释。

    又不动地以上菩萨(至)此亦说彼名阿罗汉。

    音义 不动地已上。谓八九十之三地菩萨。一切烦恼。即修道所断。俱生障永不行者。已永远离诸现缠故。法驶流即所知。法执漂溺有情。受变易死。如瀑流水。任运转者。能于驶流。得自在故。能诸行中。起诸行者。如于布施一行。能起诸波罗蜜。刹那刹那转增进者。念念流入萨婆若海。以此诸义。证成不动等地。名为不退。然此下。释成舍赖耶名我见爱等。即末那相应四惑。即俱生我执。八地已上。生空智果。相续现前。不复执藏为我。舍赖耶名故。此颂中。亦说彼名阿罗汉。

    △次斥异解(二)初正破(二)初叙。

    有义初地以上菩萨(至)故亦说彼名阿罗汉。

    音义 此师意明不。唯八地已上。名为不退。七地已前菩萨。亦名不退。已证生法二空真如。已得生法二智。已断分别烦恼所知二障。随修一行。诸行庄严。虽为利益众生。现起俱生烦恼。终不为失。有此诸义故。初地等亦名不退然此下。释舍赖耶名。谓初地等。虽不断尽俱生惑障。此识分别我见爱等。不复执藏。为自内我。由此义故。亦舍赖耶名。亦说彼名阿罗汉。故集下。引证不起烦恼过失。烦恼如诸毒。正智如咒药。烦恼虽起。以正智调伏故。不为过。虽伏未断。犹如已断。亦名阿罗汉。

    △次破。

    彼说非理七地已前(至)许便违害诸论所说。

    音义 谓七地已前。第七识中俱生我执。犹未永断故。不应舍阿赖耶名。若彼下举例。破若言唯断分别我见爱等。名舍赖耶。则预流等亦应名舍许。则违于诸论所说。以诸论中。曾不见说预流等。舍赖耶故。

    △次破救(二)初叙。

    地上菩萨所起烦恼(至)宁可以彼例此菩萨。

    音义 救云。地上菩萨。为利生故。示起烦恼。由正知故不为过失。预流不尔。宁可例同。

    △次破。

    彼六识中所起烦恼(至)由此故知彼说非理。

    音义 谓俱生烦恼。通前七识。前六识中有间俱生。可如上说。而第七识中。无间俱生于有漏心位。任运执藏。宁不同彼。有漏位者。谓诸菩萨于见道位已永远离分别二障。俱生二障。犹未伏灭故。于地上漏与无漏。相间而起。无漏心时。则第七识我见爱等不。复执藏若。出无漏任运恒尔故未舍藏。由此下结斥。

    △次简所舍唯名。

    然阿罗汉断此识中(至)尔时便入无余涅槃。

    补遗 宗镜第五十卷云。八地已上无阿赖耶名。唯有异熟识。第七恒执异熟识为法。又第八识本无阿赖耶名由第七。执第八见。分为我。令第八得阿赖耶名。若不执时。但名异熟识(文)。故阿罗汉。但舍赖耶名。非舍一切。第八识体以彼异熟。未空尚持俱生法。执种子故。第八名多故云。一切若舍识体。诸阿罗汉才证无学。应便入无余依涅槃。何者以无异熟。识体持种。最后身智。无能任持故。反显未有不断尽异熟种子。而能舍异熟识者。故云勿也。

    △次通明第八异名(二)初广释诸名(二)初释名义(二)初总标。

    然第八识虽诸有情皆悉成就而随义别立种种名。

    音义 第八识。通圣凡一切位故。虽诸异生有学无学皆悉成就。然随积集执持等义。立七种名。

    补遗 义别立名者。小钞云。于有情有成就此名者。有不成就此名故也。

    △次别释(四)初释心等四名。

    谓或名心由种种法(至)此等诸名通一切位。

    音义 宗镜释云。积集义是心义。集起义是心义。以能集生多种子故。或能熏种于此识中。既能积集。复起诸法故。说此识名为心义。阿陀那。此云执持执。持诸种有色根故。所知依者。依谓第八。所知即杂染清净三性。种现与彼为依。名所知依无性摄论云。所应可知故。名所知。依谓所依。此所依言简取能依。杂染清净诸有为法。不取无为。由彼无有所依义故。所依即阿赖耶识。或名种子识。能持世间出世间种者。持有漏种。名为世间。持无漏种。名为出世间。问种子识。与心义何别。答即取第八识现行。亦名种子故。但是种能生现行故。名种子识此识现行。能生法种。功能义边。第八识。名种子识。前言心者。但是积集集起义名心。此等下结上四名。通圣凡位。

    △次释阿赖耶名。

    或名阿赖耶摄藏一切(至)有杂染法执藏义故。

    音义 此名通二。非无学下正显阿赖耶名。唯在异生与有学二类也。

    △三释异熟识名。

    或名异熟识能引生死(至)犹有异熟无记法故。

    音义 此异熟识名。通异生二乘无学。十地菩萨。唯除如来。以如来纯是无漏善性。而无有漏异熟。无记法故。

    △四释无垢识名。

    或名无垢识最极清净(至)圆镜智相应。

    音义 非烦恼依故。名无垢。最极清净无漏法者。谓佛地所有诸功德也。此无垢识。名唯如来。有三乘异生。皆未得善净第八故。如契经下。引如来功德庄严经证成。

    补遗 宗镜第五十卷云。异熟识至金刚心末。一刹那间永舍。解脱道中。即成无垢识。名阿摩罗即果中第八识。纯一无漏。不摄一切染法种子故。不与杂染种。现为所依故。唯镜智相应。名无垢识。

    △次简所舍。

    阿赖耶名过失重故(至)心等通故随义应说。

    音义 问第八识。既有诸名。通凡圣位。云何本颂。唯说阿赖耶。释云过失重故。谓与杂染法。互相摄藏。亦为有情执藏为我。是有漏生死根本。余名不尔。故云过重。又最初舍故。谓不动地。前才舍藏。未舍余名。先舍此故。有斯二义。故颂偏说。将得菩提时。指金刚道后心也。所谓金刚道后。异熟空入。无余依涅槃时舍者。谓二乘灰身泯智时也。无垢无舍。以能出生力无畏等。无漏善法穷未来际。利乐有情心等四名。通一切位。依染净义随应说之。

    补遗 声闻独觉。入无余依涅槃时。舍异熟识体者。是就小乘当教论也。若以大乘望之。实未曾舍。必要断尽。异熟种子。在菩萨金刚道后。方空其体。今就小乘。灰身泯智边。权云舍体实。则亦是舍名而已。阿赖耶曰舍名异熟。识曰舍体。良由赖耶因三藏义得名。于三藏中。执藏过重第七。不执即舍藏。名异熟识。以异熟果得名。兼有劣无漏法。说不全空其体。不名菩提。故曰舍体。

    △次结归二位。

    然第八识总有二位(至)镜智遍缘一切法故。

    音义 初句总标。一有下。别明有漏位中。唯是无覆无记性摄。相应心所唯触等五所缘。唯执受处三境。无漏位中。唯善性摄。与二下明相应。先标列。次与一下释成。初句释遍行五所。常乐下五句。如次释别境五所。极净一句。释性等善十一。无染下简不相应无染污故。不与根随烦恼相应。无散动故。不与不定四法相应。此亦下释相应受名。同有漏此唯属善。以一下明所缘。若不遍缘非圆镜智故。已上释颂竟。

    △次证有本识(三)。初徴答总标。

    云何应知此第八识(至)圣教正理为定量故。

    音义 小乘向来唯知有眼等识。今闻论主广明。第八缘起作用。乃至立种种名。虽知如是然。云何知离眼等识。别有自性。圣教下答。宗镜释云。此第八非是世间。现量所见之境。唯凭圣言量及真正道理。而知有之。

    △次教理别明(二)初引教(二)初引大乘(二)初引契经证有第八(二)初三经四颂(四)初引阿毗达摩颂(二)初引颂。

    谓有大乘阿毗达摩(至)有诸趣及涅槃证得。

    音义 阿毗达摩。此云无比法。摄论释云。无始时者初际无故。界者因义。即种子是谁因种。谓一切法。一切法等依者(第八识自证分)。能任持故。非因性故。能任持义是所依义。非因性义。所依(无覆无记)能依(三性)。性各异故。由此有诸趣及涅槃证得者。谓生杂染等那落迦等。若离阿赖耶识。皆不可有生等。杂染毕竟止息。名为涅槃。若离阿赖耶识。不应证得。

    △次释义(二)初正释(三)初约二用释(二)初略判颂文。

    此第八识自性微细(至)流转还灭作依持用。

    音义 初二句总彰颂意。颂中下。别判初后作用不同。

    △次广释颂义(二)初因缘用(二)初释(二)初正释因缘。

    果是因义即种子识(至)一切法等为依止故名为缘。

    音义 宗镜第四十七卷释云。言界者是因义。谓第八识。从无始至今能持一切漏无漏。色心等诸法种子。又能与漏无漏种子。力令生现行。即第八与一切种子为依持。生起二因依是缘义者。谓第八识能变为身器作。有情依与一切漏无漏现行法。而为所依。以能执受五色根身。与前七识现行。为俱有依故。即第八识。能以一切现行色心等法。为增此缘依也。

    △次转释缘用。

    谓能执持诸种子故(至)亦以第七为俱有依。

    音义 谓第八能持种故。与现法为所依故。即变为彼器。界根身及为彼。七转识所依以能下别释所依。初明为前五识依止。又与下。为六七二识依止。瑜伽云。由有阿赖耶识。得有末那。由此末那为依止故。意识得转。譬如依止眼等。五根五识身转。非无五根。意识亦尔。非无意根(文)。末那下。复立比量明六七有俱有依。末那意识。是有法。依俱有根。宗。转识摄故。因如眼等识。喻第八复依。第七第八是有法。亦以第七为俱有依宗。是识性故因。如第七识喻。

    △次结。

    是谓此识为因缘用。

    △次依持用(二)初明流转依持(三)初标。

    由此有者由有此识有诸趣者有善恶趣。

    △次释。

    谓由有此第八识故(至)诸趣资具亦得趣名。

    音义 顺流转法。谓惑业苦种。流转生死。谓五趣现。果惑业种望生死。为增上缘。苦种与生死。能作因缘。第八能持三种习气故。令有情生死相续。虽惑下释疑。有疑云。惑业苦三。皆流转法。何故颂中。唯言诸趣生。即是苦。释有二义。初约果胜释。次通因果释。能趣谓惑业。所趣谓苦。生资具即是惑业。能作诸趣资粮具度故。

    △三结。

    诸惑业生皆依此识是与流转作依持用。

    △次明还灭依持(三)初标。

    及涅槃证得者由有此识故有涅槃证得。

    △次释。

    谓由有此第八识故(至)究竟尽位证得涅槃。

    音义 顺还灭法。谓本有无漏种子。由此识持。于见道前后。展转熏生。乃至究竟。证得涅槃。故云令修行者证得。宗镜云。谓第八识。不唯独与有漏流转。法为依持用。兼能与一切无漏。顺还灭法。为依持用(文)。此中下简释。谓此颂中。言证得涅槃者。唯说能证道。不言涅槃以涅槃。是清净法界了因。所了不依此识有故。此唯约能证释也。或此下。约所证释。或此但说所证涅槃。以发心修行正所求者。唯涅槃故。谓证得言目所证得。或双说灭道。道即能还灭。灭即所还灭故。二皆是还灭品摄。谓涅槃下。出双说之义。能得即解脱道。能断即无间道。

    △三结。

    能所证断皆依此识是与还灭作依持用。

    音义 能所断。谓能断道。所断惑也。能所证。谓能证道。所证灭也。

    △次约染净释。

    又此颂中初句显示(至)依转识等理不成故。

    音义 初句言无始时来界者。界是性义。即识自性无始。恒有次句一切法等。依者显与染净法为依止故。由此有诸趣即染依止。及涅槃证得。即净依止杂染下转释。集谛即是能趣。惑业苦谛是所趣生。此二世间因果也。道谛能证得道灭谛。所证涅槃此二出世因果也。彼二下结意。明此第八识。唯无记性故。与染净法为所依止。前七转识通善染性。不能与。二俱作所依也。

    △三约三性释。

    或复初句显此识体(至)圆成实性如次应知。

    补遗 三自性义如后。第八卷中释后。三显与三种自性为所依止者。第二句与依他起性。为所依止。诸法皆依缘所生故。第三句与遍计性为所止依。由遍计执有诸趣。趣生体是第八故。第四句与圆成实。为所依止。二种圆成皆依第八而证得故。

    △次结证。

    今此颂中诸所说义离第八识皆不得有。

    △次重引前经中颂(二)初引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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