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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9.唐诗绝句杂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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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曾在一九八一年《语文学习》发表过。当时应编者之请,为唐诗绝句写一篇专文,谈谈绝句的起源和发展。我曾计划就历代各种文学形式有系统地各写一文,从文学形式的角度探索其承先启后的情况。这个计划被教学工作与患病阻止了,迄未实现。现在只有这一篇,附在本书,聊以充数。原来不在本书的计划中。

    一九八五年五月附记

    (一)什么叫绝句?

    绝句是以四句为一首的诗,每句五言或七言。这是大家都知道的,没有人会发问。现在要问的是:这种体式的诗,为什么名叫“绝句”?这个“绝”字是什么意思?

    光是一句诗,不论是五言或七言,不可能表达一个完整的概念。例如《古诗十九首》第一首第一句“行行重行行”,第二首第一句“青青河畔草”,我们读了之后,得到什么概念呢?“走啊走啊”,走到那里去?“河边的青草”,又怎么样呢?我们必须读下去,读到第四句,才能获得一个完整的概念:

    行行重行行,与君生别离。

    相去万馀里,各在天一涯。

    道路阻且长,会面安可知?

    胡马依北风,越鸟巢南枝。

    相去日已远,衣带日已缓。

    浮云蔽白日,游子不顾返。

    思君令人老,岁月忽已晚。

    弃捐勿复道,努力加餐饭。

    这首诗一共十六句,四句为一节,表达一个概念,或说一个思想段落。这样的四句诗,在南北朝时代的文艺理论上,就称为“一绝”。绝就是断绝的意思。晋宋以后的诗,差不多都是四句为一绝。不管多少长的诗,语言、音节、思想内容,都需要连续四句,才可以停顿下来。

    青青河畔草,郁郁园中柳。

    盈盈楼上女,皎皎当窗牖,

    娥娥红粉妆,纤纤出素手。

    昔为倡家女,今为荡子妇。

    荡子行不归,空床难独守。

    这首诗前段六句,后段四句,可见是汉魏时代的诗,四句一绝,还没有成为规格。如果齐梁时代的诗人做这首诗,他们肯定会删掉两句,或再加两句。

    四句一绝,这个观念是自然形成的,从《诗经》以来,绝大多数诗都是以四句为一个段落。但它成为诗的规格,并给以“绝”的名称,则为齐梁以后的事。陈代徐陵编《玉台新咏》,收了汉代的四首五言四句诗,给它们加了一个题目“古绝句”,又收了吴均的四首五言四句诗,题目是“新绝句”。这里反映出“绝句”这个名词是当时新产生的。既然把四首原来没有题目的汉诗称为“古绝句”,就不能不把同时代人吴均的四首称为“新绝句”了。新、古二字是作品时代的区别,不是诗体的区别。这种诗体,只叫做“绝句”。但是,作《玉台新咏考异》的纪容舒却把“新绝句”改为“杂绝句”,又加了说明:“体仍旧格,不应云新。当由字形相近而误。”他以为吴均这四首绝句还是和汉代的四首同一体格,不是唐代近体诗中的绝句,所以不能说是新绝句,因此就大笔一挥,改作“杂绝句”。理由是“新”字与“杂”字“形近而误”。这是一种荒谬的校勘学,“新”字和“杂”字的字形决不相近,他的理由实在非常武断。

    在北周庾信的诗集里,有两个诗题《和侃法师三绝》、《听歌一绝》,都是五言四句诗。庾信和徐陵是同时人,不过一在北朝,一在南朝,可见绝句在南北朝都已定名、定型,而且可以简称为“三绝”、“一绝”了。

    《诗经》里的诗,大多数是四言四句,古人称为“一章”,实际上也是“一绝”。汉魏五言诗,以四句为全篇的很少,故没有必要把四句的诗定一个诗体名词。但在较长的诗篇里,四句一绝的创作方法已自然形成。到晋宋以后,由于民间歌谣的影响,诗人喜欢模仿四句的民歌,就大量出现了五言四句的小诗,这时候,才有需要给这一类型的诗定一个名叫做“绝句”。

    宋元时代,通行把“绝句”称为“截句”。他们以为“绝句”是从律诗中截取一半。他们似乎不知道“绝句”的产生早于“律诗”。如果说绝句是半首律诗,就应该先有八句的律诗了。这个观点,是违反诗体发展史的现实的。

    (二)古绝句与近体绝句

    徐陵所谓古绝句,是指汉魏五言四句的诗。它们有押平声韵的,也有押仄声韵的。有第一句起韵的,也有第二句才起韵的。但是它们不讲究声调,也不谐平仄。吴均、庾信的绝句,出现了对句,也偶尔有平仄黏合的,不过还没有全篇平仄和谐的。除开吴歌西曲这些民间绝句以外,庾信似乎是文人中写绝句最多的。他的诗集第六卷,全是绝句,而且卷尾有三首七言绝句。

    初唐后期,诗句的平仄和谐成为诗的声律。四声八病的理论,愈来愈被重视,五言古诗,七言歌行,各自发展成为五言律诗、七言律诗。齐梁时期的绝句也趋于服从声律,讲究平仄和谐,于是形成了唐代的绝句。唐代人把新规格的绝句和五、七言律诗都称为近体诗,而把传统的一切五、七言诗称为古体诗,或者干脆称为古诗。《玉台新咏》里的“古绝句”、“新绝句”,在唐代人看来,一律都是古体。

    于是我们要改变一个概念:古体和近体是诗体的区别,而不是作品时代的区别。因为唐代诗人既做近体绝句,也还做古体绝句。

    庾信的一卷绝句,最可以看出从古绝句发展到近体绝句的情况。我们不妨举几个例子:

    协律新教罢,河阳始学归。

    但令闻一曲,馀声三日飞。

    ————听歌一绝

    这首诗第一、二句是对偶句,但对得还不工整。从词性看,“协律”是职官名,“河阳”是地名;“协”与“河”不成对,“律”与“阳”也不成对。但从全句看来,勉强可以算作对句。从声律看,如果用近体绝句的标准,那么这首诗中有五个字是平仄不合格的。“教”应用平声字,“令”应用平声字,“声三日”应用仄仄平字。因此,这一首还是古体绝句。

    另外有一首:

    刘伶正捉酒,中散欲弹琴。

    但使逢秋菊,何须就竹林。

    ————暮秋野兴

    这首诗的第一、二和三、四句都是合格的对句。平仄黏合,全部符合唐代近体绝句的标准,因此,我们可以说:这是一首近体绝句。但这样完整的诗,在庾信集中,还是不多。

    杂树本唯金谷苑,诸花旧满洛阳城。

    正是古来歌舞处,今日看时无地行。

    ————代人伤往

    七言四句诗,在齐梁时已出现不少,但庾信这一首最接近唐人绝句。这首诗只有第四句是不合声律的。如果把“日”字改用平声字,“时”字改用仄声字,“无地”改用仄平字,就是一首近体绝句了。至于第三句平仄组合与第二句相反,这种格式在唐人绝句中称为“拗体”,戏称“折腰体”,它可以使整首诗的音调健硬,亦是近体绝句的一格,不算声病。杜甫就很喜欢做这种绝句。

    (三)律诗与绝句

    现在一般人都以为五言或七言八句,中间有两联对偶句,这叫做律诗。五言或七言四句的诗,叫做绝句。于是,绝句就不是律诗。又有人把律诗称为格律诗,于是绝句就好象不讲究格律的了。还有,一般人都以为律诗的“律”字是规律、法律的“律”。现代汉语从古汉语的单音名词发展到双音名词,于是在“律”字上加一个“格”字,成为“格律”。于是“律”字的意义更明确地表示为规律的“律”了。

    以上这些概念,实在都是错误的。这些错误,大约开始于南宋。在唐代诗人和文学批评家的观念里,完全不是这样。

    律是唐代近体诗的特徵。唐人作诗,要求字句的音乐性。周顒、沈约以来的四声八病理论,为唐代诗人所重视,用于实践。四声则分为平仄两类,属于仄声的上去入三声,可以不严格区别,所以四声的理论,实际上仅是平仄的理论。唐代诗人认识到诗句要有音乐性,必须在用字的平仄上很好地配合,于是摸索出经验,凡是两句之中,上一句用平声字的地方,下一句必须用仄声字,尤其是在每句的第二、四、六字,必须使平仄“黏缀”,这样的诗句,才具有音乐性。律诗的“律”,是“音律”,“律吕”的律,不是“规律”的律。我们可以举殷璠在他所编《河岳英灵集》里的一节话:

    昔伶伦造律,盖为文章之本也。是以气因律而生,节假律而明,才得律而清焉。宁预于词场,不可不知音律焉。

    就是这一节,已经可以证明唐代诗人创造“律诗”这个名词,其意义是“合于音律的诗”,也就是“有音乐性的诗”。殷璠的意思是说:诗的声调合于音律,就会产生诗的气势,表明诗的节奏。(这两句是说诗的外形,即语言文学。)一首诗由于平仄黏缀得好,吟咏之时就容易透发作者的才情。(这一句是说诗的音乐性与内容的关系。)

    既然如此,凡是一切要求讲究平仄、避免八病的诗,应该都是律诗。不错,唐代诗人是这样看的:绝句也是律诗。韩愈的诗文集是他的女婿李汉编定的,白居易的《白氏长庆集》和元稹的《元氏长庆集》,都是作者自己编定的。这三部书中的诗主要是按形式分类,总的分为“古诗”和“律诗”两大类。讲究平仄的五七言绝句,都编在“律诗”类中,不讲究平仄的古体绝句都编在“古诗”类中。这就可以证明唐代人以为近体绝句也是律诗。

    南宋人编诗集,常常分为“古诗”、“五律”、“七律”、“绝句“等类,从此就把绝句排除在律诗之外。南宋人讲起近体诗,常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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