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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乘起信论疏笔削记会阅卷第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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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唐 西京太原沙门 法藏 述疏

    终南草堂沙门 宗密 录注

    宋 秀州长水沙门 子璇 修记

    清 钱塘慈云沙门 续法 会编

    顺天府府丞 戴京曾 阅定

    △二别。

    【疏】释上立义分中。何以故二门别义。

    【记】释上等者。立义文云。何以故。是心真如相。即示摩诃衍体等。今此正释也。

    △于中二。初别辩二门显动静不一。二会相入实显动静不异。

    【记】动静不一不异如次者。是前二门。与不相离义。顿说实难。故成前后耳。

    △初别辩二门显动静不一(二)。初真如门。二生灭门。

    初真如门(二)。初显体离言以明观智境。二依言辩德以明生信境。

    初显体离言以明观智境。

    【疏】释上立义分中真如义也。

    【记】释上真如义者。彼云。是心如真相。今且释真如两字也。科云观智境者。以体非名相之法。故言念之所不及。言念尚所不及。岂落见闻。唯久修观智。方得相应。所以说者。意令如此用心也。故下文云。离言说相。离名字相。离心缘相。乃至若离于念。名为得入。楞伽亦云。真实离文字。修行示真实。

    △于中二。初正举法体。二问答断疑。

    初正举法体(二)。一正显如体。二会执释名。

    一正显如体(三)。一就实略标。二会妄显真。三结真离妄。

    一就实略标。

    心真如者。即是一法界。大总相法门体。所谓心性不生不灭。

    【疏】心真如者。牒章。即是一法界者。即无二真心。为一法界。此非算数之一。谓如理虚融。平等不二。故称为一。又对下依言有二义。故今约体。但云一也。依生圣法。故云法界。中边论云。法界者。圣法因义故也。

    【记】即是下。示法也。初。释上句。即无下。初。释一字中。先约当体释也。无二真心者。竖穷横遍。为一切法平等所依。依正凡圣。唯此为体。离实相外。更无别法。故云无二。拣非伪妄。灵鉴不昧。故名真心。此非下。拣滥。夫言一者。见数之首。今非此等也。谓如下。明一之相。谓真如之理。虚通圆融于一切法。平等平等。体非别异。故云一也。又对下。次。约对二释。斯但对下空不空二以称一也。下但约相。今唯显体。亦非算数。依生下。二。释法界。诸有圣法。依此生故。即菩提涅槃十力四无畏等。是圣人所证所得之法。故名圣法。故圆觉云。无上法王。有大陀罗尼门。名为圆觉。流出一切清净真如菩提涅槃。及波罗蜜。教授菩萨。

    因义者。法。即圣法。界。即是因。能生圣法。故云法界。

    问。据前所说真性。是凡圣染净通依。何故此文独言圣法因义。答。此中乃是以胜显劣也。非谓拣于凡法。圣法尚依。岂况凡耶。此约终顿教义。故作此释。若就圆教。事(事法界)理(理法界)无碍(事理无碍法界)。相即相入(事事无碍法界)。浑融含摄。为一真法界也。

    【疏】大总相法门体者。二门之中。不取别相门。于中但取总相。然亦该收别尽。故云大也。此一法界。举体全作生灭门。举体全作真如门。为显此义。故云体也。轨生物解曰法。圣智通游曰门。

    【记】大下。二释下句三。初。释大总相。别相者。生灭门。总相者。真如门。然亦下。释成大义。谓别相之中。所有染净诸法。此门收尽。竟无所遗。故称大也。故次文云。一切法离言说相等。斯则拣非别故言总。收别尽故言大。然论总相。有于四种。谓下。中。上。上上。下者。谓一切有漏皆苦。理通苦乐。名为总相。不通无漏。乃名为下。中者。谓一切行无常。理该三谛。名为总相。虽通无漏。不兼无为。故名为中。上者。谓一切法无我。理通四谛。名为总相。犹是真诠(真谛)。未穷实性(第一义谛)。但名为上也。上上者。谓真如是一切法之实性。遍通凡圣。情与非情。无所不该。故云上上。今所明者。当于第四。超胜前三。故云大总相也。此一下。二。释体字。全作生灭。即事法界。全作真如。即理法界。既是一体所为。则令二无鄣碍。即是理事无碍法界也。二皆言作者。生灭即随缘变作。真如即转改其名曰作。二义俱无能所。义言作也。轨生下。三。释法门。轨。谓轨则。物。谓众生。解。即智解。谓诸众生。内有熏习之力。于此法界体上。生始觉智。智起反照。常依法界轨则而修。即不空不有。无我无人等。是法界轨则。始觉之智。依而行之。故下文云。顺本性故。修檀波罗蜜等。圆觉亦云。流出波罗蜜等。教授菩萨。然法更有任持之义。今以顺文。唯取斯义。

    圣智等者。谓法体虚通。以能容彼圣智出入。故受门称。游。即出入也。谓入则自证。出则利他。佛及菩萨。皆有二义。然唯局登地已上。乃至究竟。不通凡位。故云圣智。以地前未发无漏。未能亲证。故前科云观智境也。

    【疏】不生灭者。释上法体。谓随妄不生。约治不灭。又修起不生。处染不灭。故摄论云。世间不破。出世间不尽。

    【记】不生下。释成也。释法体者。论云心性。性。即体也。反显心相。不妨生灭。即属后门。随妄不生者。随无明九相之妄。妄生而心性不生。约治不灭者。约始觉反流。四位治染。妄灭而心性不灭。此约妄生妄灭。显心性不生灭也。修起不生者。修行显起大智慧光明等。及十力等功德生。而心性不生。处染不灭者。处于生灭垢染。十力等功德灭。而心性不灭。此约净生净灭。显心性不生灭也。世间不破者。明真如流转世间。世间有破而真如不破。不破。即不变义。故下疏云。在染不破。出世间不尽者。谓修行故真如显出世间。世间尽而真如不尽。故下疏云。治道不坏也。

    △二会妄显真。

    【记】会妄显真者。意令体妄即是。不须待灭也。如经云。色即是空。非色灭空。论有二。初三句。会妄。次三句。显真也。

    一切诸法。唯依妄念而有差别。若离心念。则无一切境界之相。

    【疏】一切下。妄执者云。现见诸法差别迁流。云何乃言性无生灭。释云。差别相者。是汝遍计妄情所作。本来无实。如依病眼。妄见空华。

    【记】妄执等者。谓闻前段真如是总相法门体。即真如举体作诸法。若尔。应知诸法生灭。即是真如生灭。何故乃言心性不生不灭。

    释意云。诸法本无。说何生灭。如见空华。本自无体。说谁生灭。

    【疏】若离下。疑者又云。以何得知依妄念生。

    释云。以诸圣人离妄念故。既无此境。即验此境。定从妄生。又若此境。非妄所作。定实有者。圣人不见。应是迷倒。凡夫既见。应是觉悟。如不见空华。谁是病眼。

    【记】疑者下。徴其所以。可知。

    释云下。正显文意。又若下。反以释成。皆可解。

    谁是病眼者。须知见空华者是病眼。若眼明净。必不见华。楞严云。若无翳目而能见华。云何晴空。号清明眼。应知见诸法者。是曰凡夫。不见法者。斯曰圣人。圣人称实。既不见于诸法。当知诸法。凡夫妄见。实无生灭也。诸法既无生灭。真性何曾动摇。是故前云不生灭也。

    △三结真离妄。

    是故一切法。从本以来。离言说相。离名字相。离心缘相。

    毕竟平等。无有变异。不可破坏。唯是一心。故名真如。

    【疏】是故者。所执本空故。真心不动故。由此一切诸法。皆即真如也。

    【记】初。标举能离。是故二字。指前二段为所以也。所执空。即指前无一切境相。心不动。即指前心性不生灭也。由斯之故。遂得一切诸法即真如也。然此二句。又迭互相成。乃由所执本空。所以真心不动。又由真心不动。故得所执本空。其犹万像本空。明镜不动。由此下。正结真实。由此二字。指前所以。一切下。正显真如。即释论中一切法下文也。此中显真而举一切法者。以其性不离相故。一切诸相。性所成故。人皆执相以迷性。故今约相而显性。令知相即无相。唯一真如。触境对缘。任运合道。动静施作。无非妙门。然此论中从本之言。与下毕竟之言。相望互成影说。谓从本二字。约望过去以显真义。谓非是先来不离言等诸相而今方离。以从本已来。便自离相。影取未来。毕竟如是。下毕竟二字。约望未来以明如义。谓非是只于今日平等不变不破。以尽未来际。毕竟平等不变不破。亦影取过去从本以来。便自如此。又此二义。各通下三句而转。又一切法言。亦通下毕竟而转。思之可见。

    【疏】离言者。非如音声之所说也。离名者。非如文句之所诠表也。此二句。言语路绝。非闻慧境。离心者。非意言分别故。即心行处灭。非思慧境。上来离伪妄故名真。自下离异相故名如。又下三句。展转相释。离世间非修慧境。唯正智与之相应。

    【记】次正显所离二。先。离妄相以显真。言语路绝者。上句即音声不及。下句即名句文不及。既声名句文不及。即当言语路绝也。非闻慧者。声名句文。是所闻故。意言分别者。意言即是分别也。以形口曰言。在意曰分别。今以所分别与所言同。故云意言也。夫人发言。皆意中之事。故诗序云。情动于中而形于言也。心行处灭者。以相是心之行处。行。犹缘也。既离于相。心无所缘。所缘既无。能缘亦绝。无相真理。何思慧之所及乎。离伪等者。伪则鍮似真金。妄谓影如本质。凡是有名相法。悉皆伪妄。故金刚云。凡所有相。皆是虚妄。又楞严云。幻妄称相。以伪妄故。则非是真。今既离于名相。即非伪妄。故名为真。离异等者。谓有差别。有变异。可破坏也。今既皆离。故名如也。又若约的训如者。似也。夫法异则不似。不似即非如。今既不异。不异即相似。似即如义也。故圭山云。谓此实体。于未来常如过去。于色中常如受中。真实相如。非为妄似。展转释者。为何毕竟平等。为无有变异故。因何无有变异。为不可破坏故。又不可破坏者。为无有变异故。所以无有变异者。为毕竟平等故。离世间者。世谓迁流。间谓堕在其中。以差别变异破坏。是世间法。今皆反此。故云离也。非修慧者。修即是定。非定境也。夫苦空无常不净等。皆是定所缘故。正智相应者。即如之智证即智之如。除此之外。莫能及焉。故下文云。以离念境界。唯证相应故。从上来下。乃是通断前后二文。仍辨下段之意。以对非三慧境也。

    【疏】平等等者。谓虽遍通染净。而性恒无二。所以得无二者。以在缘时。始终不改变故。所以在有为中得不变异者。以不同有为可破坏故。此则在染不破。治道不坏。

    【记】次。离异相以显如。遍通者。在染时与在净时同。谓凡夫真性。的同诸佛真性。如净室空与秽室空等。此约同时横说也。在缘者。谓在染净缘中。过去如现在。现在如未来。犹昨日空与今日空等。染净虽自改变。真如于此无迁异也。

    又染缘即以生相为始。业系苦相为终。净缘即以觉灭相为始。觉生相为终。真如于中。竟无改变。此约异时竖说。

    不同有为者。是无作法故。体若虚空。欲何破坏。

    在染不破等者。随流则妄染起而真体无损。反流则妄染坏而真体如旧。故圆觉疏序云。处生死流。骊珠独耀于沧海。踞涅槃岸。桂轮孤朗于碧天。

    【疏】是心者。结归法体。故名者。依义立名。

    【记】后。结。体。立。名。法体者。一心即是法体。故前文云。所言法者。谓众生心。诸法既无。故唯心在。如万像本空。唯是一镜。圆觉云。诸幻尽灭。觉心不动。

    依义立名者。于一心上。依离伪妄变异之义。以立真如之名。

    △二会执释名(二)。先释。次结。

    先释(三)。一正会谓执。二结名释疑。三约相释遣。

    一正会谓执。

    以一切言说。假名无实。

    但随妄念。不可得故。

    言真如者。亦无有相。

    【疏】以一下。明言教非实。不可如言取也。但随下。释成无实所以。

    【记】先。正遣名也。于中二。先。消文。言教非实等者。以权设故。因缘有故。意令假其有言。以契无言。无言之理。可以证悟。有言之教。不可取着。取之即成认指亡月也。十地论说。随声取义。有五过失。一。不正信。听既逐声。不会深意。二。退勇猛。由不正信。则无胜解。不能决定。三。诳他。由不会故。或以深为浅。以浅为深。四。谤佛。执权为实。或执事迷理。便谓如来。言成虚妄。五。轻法。以谬解成性。闻深不重。

    释无实者。以一切境界。皆从妄念所生。念尚无体。况所生法而是实耶。故前文云。一切境界。唯依妄念而有差别。若离心念。则无一切境界之相。由是一切言说。皆是假名。无有实体。性不可得也。

    【疏】恐诸凡愚闻上真如名。则谓论主自语相违。上文既云离名字相。何故复立此真如名。

    故今释遣。假名非实。不相违也。

    【记】次。会执。恐诸下。叙外疑。可见。

    故今下。以论释。不相违者。假名与离名。虽言异而义同也。然此会执之文。合在消文之前。方得文便。以此四句。尽是释前。故名真如四字疑故。

    【疏】真如无相者。良以名依相立。但是遍计所缘。故楞伽云。相名常相随。而生诸妄想。故名相双遣。

    【记】次。兼遣相也。良以等者。凡是有名。皆依相立。真如无相。所立即空。以遍计所缘。不入真实故。

    故楞伽下。引证名相俱遍计也。相从想生。名依相立。不离相故。故曰相随。缘此相名。又生妄想。即遍计心也。

    【记】此段论文。亦可先释所以。从以一切下四句。文通两势。一则释前所离相中所以。问曰。何以真如体上离前言说等相耶。故论释云。以一切言说。假名无实故也。此二句。释前离言说名字二相所以。谓心性真实。不与虚妄相应。言说名字。但是虚妄假有。无其实体。不与真合。是故离也。但随下二句。释前离心缘相所以。以心缘之相。但是随彼妄念而生。念无自性。缘相何有。故云但随妄念不可得故。真体无念。念则违真。是故离也。二则释前假名无实所以。此如疏解。译者务简。两意一释。此文之巧略也。

    从言真如者下。次方是释疑难。疑曰。前云离言说等相。以显真如无相。今复结云故名真如。岂非滞于言说等相耶。故此牒而标云。言真如者。亦无有相。疑者复云。显言真如。正是名相。何谓无相。故论释云。谓言说之极。因言遣言。意云。非谓立此真如一名。便滞于相。以寄此假立之极名。以遣于言相也。

    此一释。疏外别意。不唯无违。亦足以发。姑记之于文末。然亦以疏义为正。览者详焉。

    △二结名释疑。

    谓言说之极。因言遣言。

    【疏】言说极者。立名分齐也。

    疑云。既绝名相。但假立客名者。何故不立余名而唯云真如耶。

    释云。真如者。是言说之极。谓此名之后。更无有名。则诸名之中。最后边际。故摄论中十种名内。真如是第十究竟名。故云极也。

    【记】叙疑答释。文并可知。

    诸名边际者。如极微。是色边际等。今真如。是名之边际。故此名后。更无名也。

    十种名者。一。法名。谓蕴处界三科。二。人名。谓信等五十二位。三。教名。谓修多罗等十二分。四。义名。谓蕴处界等所显义理。五。性名。谓无义文字。无所诠表。不生义解。六。略名。谓众生等。七。广名。谓众生等。各有差别义名。八。不净名。谓凡夫等。九。净名。谓生灭即真。十。究竟名。谓真如也。故偈云。人法及教义。性略及广名。不净净究竟。十名差别境。

    【疏】因遣言者。立名之意也。立此极名。为遣于名。如以声止声也。若无此名。无以遣名。若存此名。亦不成遣名。

    【记】立此等者。先叙疑云。既真如是究竟名相。何前说云假名无有相耶。故此释云。立此极名者。为遣于名耳。

    遣于名者。遣于诸名也。若不立此极名。不能遣于诸名。例如扣犍息喧。若无此声。不能止于诸声也。

    若存等者。若存此真如究竟名。亦同不遣名。以不成究竟遣故。虽是极名。体毕竟假。存而不亡。岂称法体。须知虽立真如之名。名即无名。无名之名。故曰假名。即是离名也。故净名云。文字性离。即是解脱。是知虽因名而生解。必亡名而后证耳。

    △三约相释遣。

    此真如体。无有可遣。以一切法。悉皆真故。

    亦无可立。以一切法。皆同如故。

    【疏】体无可遣者。通二释。

    一云外人见前文双遣真如名相。则谓真如本体。亦是可遣之法。即生断见。故此释云。但遣虚妄名相。不遣真如实法。以是妙智观境故。

    二云。非以真体遣生灭法也。

    以一下。何以不遣。

    以一切法。悉皆真故。释上不遣也。

    以法悉真。无法可遣。

    又以生灭门染净等法。即无自性。不异真如。故不待遣。

    【记】通二释者。标起义相中通真如生灭二释也。

    一云下。克就真如自体释。可知。

    妙智等者。既无名相。则非心识所缘。但唯微妙真智观行所及。盖遍计所缘。是假。假故可遣。妙智所证。是实。实故不可遣。圆觉云。诸幻灭尽。觉心不动。前则能所皆妄。此则能所皆真也。

    二云下。会显生灭无相释。先外难云。真如本体。固不可遣。或以真体遣生灭法。故此又释云。亦非以真如体。遣于生灭法也。

    何以下。望上标义。则此徴释所以中。亦通二释也。

    何以句。疏先徴起。

    以一二句。取论文释。

    以法下。释有二意。初。约唯真无法解。即依真如门释。以诸法性。一一悉真。但有真如。更无余法。性中有何法之可遣。

    又以下。二。约有法无性解。即依生灭门释。虽有染净。自性本空。何用更遣。前如镜体无像。后如影像即空也。

    【疏】亦无下。外人既闻真理不遣。则谓有法可立。当情执取。故释云。亦无可立。以离妄情故。

    又生灭等法即真。不待立也。

    以一下。何以不空。

    以一切法。皆同如故。

    真故不可遣。如故不可立。

    又生灭等法。本来同如。故此真如。未曾不显。更何所立也。

    【记】外下。标义相。释所以中。皆例上通二释也。

    有法执取。即属常见。

    故释下。约真如门释。离妄情者。谓此真如体。名相俱绝也。情则有。理则无。若使可立。焉能离妄。故下文云。以离念境界。唯证相应故。

    又生灭下。约生灭门释。先外难云。真体固不可立。而生灭或可立。故又释云。生灭无性。无性故即真。真本自立。故云不待。又真如本立。更不须待立生灭法以为真也。其犹于波。本自是水。何须待立以为水耶。

    何以句。蹑前徴起下文。

    以一二句。取论文释上不立也。

    真故下。约真如门释。夫真者非伪非妄。如者不变不易。今若可遣。即成伪妄。以前不遣。今方遣故。可立。即成变改。以先不立。今方立故又有遣则有立。无立则无遣。故兼前真不可遣释也。

    又生下。约生灭门释。真如从本以来。举体成生灭。生灭无性。常即真如。如是性相。曾不舍离。是以生灭显时。即如体显也。斯则真如本自显然。何须更立。未曾。未尝也。

    △次结。

    当知一切法。不可说不可念故。名为真如。

    【疏】结离言绝虑也。

    【记】离言者。不可说故。绝虑者。不可念故。以前文云。离名字相。离心缘相。故此结也。

    一切法名真如者。然一切众生。从无始来。执相迷性。不能即妄会真。虽终日行而不自觉。故今示真而约生灭也。学大乘者。应须终日不食。终夜不寐。以思此事。何曾是无圣凡依正空色等时。何处真体不常显现。何有一法不是性为。何有一法体不空寂。又空法何尝得离真性。苟或不同此说。则不堕断常。无有是处。是故论中。每节显真。皆言一切法也。

    △二问答断疑(二)。一疑真绝修问。二举真劝修答。

    一疑真绝修问。

    问曰。若如是义者。诸众生等。云何随顺而能得入。

    【疏】随顺。问方便观。得入。问正观也。

    【记】如是义者。指上不可说不可念之义。

    众生等者。既发言违理。动念乖真。诸众生等。念念相续。未曾离念。欲得不乖。如何随顺。欲得契证。如何造入。

    △二举真劝修答。

    答曰。若知一切法。虽说。无有能说可说。虽念。亦无能念可念。是名随顺。

    若离于念。名为得入。

    【疏】若知下。答方便观也。说念皆无能所者。明念即无念。非灭于念。非灭念故。故名虽念。离于断见也。即无念故。皆无能所。离于常见也。于一念间。离此二见。无此二故。故能称适中道。随顺法性。

    又亦可虽在于念等。即观此念等。常无能所。虽未能离念。而顺于无念。故名随顺也。

    【记】虽说虽念。是正说正念。即无分别智也。可说可念。即所说所念。能所。妄分别也。下云。一切众生。以有妄心。念念分别。皆不相应。无有者。圆觉云。居一切时。不起妄念。住妄想境。不加了知。不起不加。即无有能所分别。此又为方便观中之方便也。

    疏云念即无念等者。谓知念诸法时。本无能念所念。非谓灭此令无。以念体本绝。即无念也。故圆觉云。于诸妄心。亦不息灭非灭下。双释即念无念以离二边。若灭念令绝。即堕断见。若不知念即空。即堕常见也。今既不灭。复知即无。故免斯过。此则即言忘言。非都不语。即念无念。非都不思。故经云。无离文字而说解脱。文字性离。即是解脱。下文云。众生迷故。谓心为念。心实不动。若能观察知心无念。即得随顺入真如门。

    于一下。结益。只于一念无念。已离二过。二过既无。乃顺中道法性。即不乖真如也。

    又亦可者。前则直就法体(性也)。说念即无念。此即起念之时。用观观察(修也)。能念所念。已起未起。了不可得。说亦如是。故云等也。

    未离念者。如是观时。粗念不起。细念犹存。故云未离。如但得火灭。火杖犹存。顺无念者。常观无能所故。如是观时。即是顺无念也。如下文云。若有众生。能观无念者。则为向佛智故。

    【疏】若离下。答正观也。如上久观不已。即能离兹妄念。契彼无念真理。故名正观。云得入者。观智契入也。十地论云。智行处故。

    又亦可正知无能所之念亦离。方入真如。

    【记】如上等者。以前所说。但是入理之方便。故前疏云答方便观。

    即能等者。由前观察纯熟。便能离此能所之念。契于无念真理。以真无能所想念。今既离此。则能契真。

    正观者。此观正与真如相当。如匣与盖也。又正者。圣也。位当登地已去。名为入理圣人。前之方便。即当地前。

    契入即证义也。以离能所念故。得证真如。名为契入。故唯识云。若时于所缘。智都无所得。尔时住唯识。离二取相故。然上所说。且约一分得无漏正智。名离念得入。若约究竟离者。唯妙觉一人而已。

    智行处者。真如是正智所游履处。明非倒惑所行之处。故华严云。甚深真法性。妙智随顺入。

    又亦可者。前解约所观念无。今解约能观亦无也。观念之心。此心名为知无能所之念。苟存斯念。然亦不入。拟心即差故。故圆觉云。离远离幻。亦复远离。得无所离。即除诸幻。荷泽云。妄起即觉。妄灭觉灭。觉妄俱灭。即是真如。然则如体离念。动即乖真。苟能知念无念。观察不息。如是随顺。还有入期。冀诸行人。勤修妙智。

    又准前方便。亦可前解约修。此解约性。正知离者。智都无所得也。本无能所之念亦离者。所缘境俱寂也。离二取相。纯一中道。真如本性。不入何待。

    然据前之问答。双明说念。后答正观中。不论于说者。以细况粗故。心念微细。尚须远离。言语粗浅。岂得存焉。

    △二依言辨德以明生信境。

    【疏】释上立义分中真如相也。

    【记】真如相者。前云。是心真如相。自此之前。已释真如两字。从此向后。方释相之一字也。

    科云生信境者。以有空不空二种义相。既容言说。故得闻者。生于信心。所以说者。亦意令生信也。故论文云。依言说分别。有二种义等。亦如楞伽云。言说别施行。分别应初业。

    △于中三。一举数总标。二开章略辨。三依章广释。

    一举数总标。

    复次真如者。依言说分别。有二种义。

    【疏】显此二义者。若离于言。即惟一味。今既依言。故说有二。即显不可随言执取也。但为生物信解。故说此文。故十地论云。何故不但说无言。示现依言求解故。

    【记】论云复次真如者。问。此既说真如之相。何不牒云相耶。答。以从无相中辨相。相即无相。不异离言之法故。又相。即义也。今于真体之中。开说二义。故云有二种义。义。即相也。

    疏云一味者。前云一心一法界故。然且约理。离诸相故。强名为一。而此一相。即不可得。法句经云。森罗及万像。一法之所印。一亦不为一。为欲破诸数。浅智之所闻。见一谓为一。幸诸深智者。忘怀而体之。

    有二者。既容言说分别。故有一二之相也。

    不可随言者。前虽显体离言。不可执为无说。以有二义故。今虽分别二义。不可取为有相。以相即无相。不异离言故。故不得随言而执取也。

    但为下。必若无言。凭何信解。故说二义。

    故十地下。引文可知。

    △二开章略辨。

    云何为二。

    一者。如实空。以能究竟显实故。

    二者。如实不空。以有自体。具足无漏性功德故。

    【疏】云何。徴起。

    如实空者。此以如实之中。空无妄染。非谓如实自空。此则如实之空也。

    以妄空故。遂能显示真理。故云显实不空有二义。一。有自体者。异妄无体故。二。具性德者。异恒沙有流烦恼故。故佛性论偈云。由客尘空故。与法界相离。无上法不空。与法界相随。

    【记】无妄染者。以如实体中。本不与九相六染相应。故名为空。不是真体是空也。

    如实之空者。如实是真性。空是无妄染。如实之空。依主释耳。如言瓶空。盖为瓶中无物。非谓瓶体是空。涅槃经中。具有此喻。

    究竟者。至极义。意明立空之言至极。只为显于真实也。

    遂能等者。以妄空为能显。真实为所显。不因彼妄空。焉知此真实。

    异妄无者。妄揽真有。真元自有。故云异也。有流者。有。谓三有二十五有。流。即四流九流。以彼诸有烦恼。能漂溺群物。故总名流。即根随等。共有二十六使。此论即三细四粗。

    如是烦恼。多不可计。故曰恒沙。若准此论所说。即过恒河沙数。理实无量。岂止河沙。若有定数。恐非了义。

    所言异者。彼曰烦恼。此名功德。彼染此净。彼空此有故。

    相离者。妄体本空。无可相随。故下文云。一切烦恼染法。皆是妄有。性自本无。未曾与如来藏相应故。

    无上法者。即大智慧光明义等。是佛所证之法。故云无上。

    此皆即性之德。德皆是性。不相舍离。故曰相随。

    △三依章广释(二)。初空。二不空。

    初空(三)。初略明。二广释。三总结。

    初略明。

    所言空者。从本以来。一切染法不相应故。

    谓离一切法差别之相。以无虚妄心念故。

    【疏】从本下。总举能所分别。皆不相应。

    谓离下。所取相也。以无下。能取见也。

    又以妄境从妄念生。故释显空无也。

    良以倒心妄境。情有理无。真如之德。理有情无。故不相应也。

    【记】能所分别者。即心境也。染法虽多。统唯此摄。故论云一切。而疏云能所也。

    谓离等者。上总明。此即心境别明也。

    所取相者。即境界相。于中有色香味触不同。故云差别。能取见者。即智相相续等。于中分见闻觉知不同。总名能取。即下分离识也。此即约双遣心境释。

    又以下。约唯遣境界释。前二句但说境无。此则出境无所以。谓凡是境界。皆从心念所生。心念既无。境从何有。故前文云。一切境界。唯依妄念而有差别。若离于念。则无一切境界。据此。是本识中能见相也。以与智相。生境取境功能别故。

    良以下。通释文意。情有理无者。妄情中有。真理中无。犹如空华。翳病故见。

    理有情无。反前可知。

    不相应者。结前妄法。理中既无。说何相应。斯则却与情为相应。以从妄念生故。离念则无一切法故。

    △二广释。

    当知真如自性。

    非有相。非无相。非非有相非非无相。非有无俱相。

    非一相。非异相。非非一相非非异相。非一异俱相。

    【疏】非有。明真离妄有也。

    惑者云。既其非有。即应是无。故释云非无也。

    惑者闻上非有非无。则谓双非是真如法。释云。我非汝谓有。说非有。非谓法体是非有。非汝谓无。说非无。非谓法体是非无。故又非却双非也。

    惑者云。我上立有立无。汝立双非。双非若存。即有无随丧。今双非既非。我有无还立。释云。我非汝双非。故说非非。非许双是。如何复执俱相。

    【记】初。释有无四句也。离妄有者。谓人执有。故言非有。若无所执。约何言非。妄有之言。摄一切相。

    惑者下。为不了非有之言。是遣情执之有。却认法体是无。今此释云。上所以非者。非汝执有也。决不道此法。便是于无矣。故云非无。

    双非是真如者。将谓真如。是非有是非无之法。故论破云非非有相非非无相。二句皆上非字。是能治之药。下非等三字。是所治之病。

    释云下。谓我最初非汝立之谓有。故说非有。非谓真如是非有也。次又非汝立之谓无。故说非无。非谓真如是非无也。非有非无二俱非矣。故又非去其双非也。细详之可解。此中前后四个谓字。前二个中。上是计谓之谓。下是言谓之谓。后二例之。

    惑者下。意谓我初立有次立无。汝则立双非。双非相若存。即有无随丧。我第三立双非。汝又非却双非。双非今既非。我还立有无。还立者。谓执第一有句。第二无句。同时并立为真如也。

    释云下。意谓我若单言非有非无(指论第三句。应云。非有相非无相)。则从汝双执有无俱相。我今非汝以双非(亦指论第三句。如云。非非有相非非无相)。则非有相非无相。一时皆非却矣。双非既非却。双是亦非许。何以迷倒。还复双执有无俱相耶。故今论破云非有无俱相。俱相者。即有无同时也。今亦皆非却之。

    【疏】一异。准前四句。可知。

    然执取虽多。总摄不过此二四句。故广百论云。复次为显世间所执诸法皆非真实。及显外道所执不同。故偈曰。有非有俱非。一非一双泯。随次而配属。智者达非真。彼论次第广破四宗外道。今此约展转计执。不同彼论后段破外道说。

    【记】二。释一异四句也。准前者。但前约有无。此约一异。二执不同。余皆无别。但如前疏配释。可知。

    然执下。结总摄别。谓众生执取。无量无边。根本从此二四句起。所以百非。只约此说。义见前文。

    故广下。引例。

    皆非真实者。是妄计着。不称实理。同此有无一异二四句也。

    所执不同者。四人各执一句。

    有。即有句。是此初句所遣也。非有。即无句。是此次句所遣也。俱。即亦有亦无句。是此第四句所遣。非。即非有非无句。是此第三句所遣。一非一等。例此配之。

    随次配者。如上配为四句。然但就彼所配。非与此论相配。

    皆是妄执。故云非真。

    四宗外道者。一。数论外道。执有等性与诸法一。即当有句。故彼破云。此执非真。所以者何。若青等色与色性一。应如色性。其体皆同。五乐等声与声性一。应如声性。其体皆同。眼等诸根与根性一。应如根性。其体皆同。应一一根。取一切境。应一一境。对一切根。又一切法与有性一。应如有性。其体皆同。二。胜论外道。说有等性与法非一。当非有句。此亦非真。所以者何。若青等色与色性异。应如声等。非眼所行(缘也)。声等亦尔。又一切法异有性者。应如兔角。其体本无。乃至广破。三。无惭外道。执有等性与彼诸法亦一亦异。当于亦有亦非有句。此亦非真。所以者何。若有性等与色等一。同数论过。与色等异。同胜论矣。一异二种。性相相违。而言体同。理不成立。一应非一。以即异。故如异。异应非异。以即一。故如一。乃至广破。四。邪命外道。执有等性与彼诸法非一非异。当非有非非有句。此亦非真。所以者何。汝此所说非一非异者。为但是遮。为偏有表。若偏有表。应不双非。若但是遮。应无所执。有遮有表。理互相违。无遮无表。言成戏论。乃至广破。如是世间。起四种谤。谓有。非有。双许。双非。如次是增益。损减。相违。戏论。是故世间所执非实。

    今此下。拣异。后段者。今但取彼论前段显所执非真已上文。不取彼论后段及显外道已下文也。中有二拣。一者。此是一人展转。彼乃四宗各殊。二者。此则为显真如自性。彼则一向治外邪执。故不同也。

    △三总结。

    乃至总说。依一切众生。以有妄心。念念分别。皆不相应。故说为空。

    若离妄心。实无可空故。

    【疏】有妄者。妄计尘沙。难可遍历。故今总摄辨不相应。此顺结也。

    离妄者。反结也。以对染无。说真为空。非无如体以为空也。

    亦可此文是释疑。疑者闻上真空。则拨无真体。及恒沙功德。故为此释。是则闻空。不异不空也。

    【记】妄计尘沙者。显妄执多也。既从念生。岂顺无念真理。故不相应。然此文中。但约心结而不约境者。以一切境界。皆从心生。但说无心。则知无境。故略不言。

    以对下。谓如实之体。约无妄故。说名为空。非谓真体是无。名为空也。

    亦可下。通指此总结文。皆是释疑。为恐闻前真如自性非有相等。便谓全无自体及功德法。成断灭见。故今释云乃至等也。闻空。谓真无妄相。不空。谓自性功德。清净本然。

    △二不空(二)。初正释。二释疑。

    初正释。

    所言不空者。已显法体。空无妄故。

    即是真心。常恒不变。净法满足。则名不空。

    【疏】法体无妄。牒前显后也。

    真心。举体。常。常德。恒。乐德。不变。我德。以离变易苦。非业所系。自在故也。净法。净德。不空。结也。

    【记】牒显者。牒前体空无妄。显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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