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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乘起信论疏略卷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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觉,依不觉故说有始觉。

    此明起始觉之所由也。依本觉者,谓即此心体,随无明缘,作妄念故。依不觉者,本觉内熏力故,渐有微觉厌求,乃至究竟还同本觉。故下文云本觉随染生智净相者,即此始觉也。

    又以觉心源故,名究竟觉;不觉心源故,非究竟觉。

    染心之源,谓性净也。粗相之源,谓生相也。觉此者,始觉道圆,同于本觉,此在佛地。不了其源,始未同本,此在金刚已还。

    此义云何?

    此徴明究竟不究竟义也。此下将四相粗细,寄显返流四位,以明始觉分际。前三相释不究竟觉,后一相释究竟觉。然此四相,约真心随熏粗细差别,寄说为四,非约一刹那心明四相也。从细至粗,约三细六粗,以明四相分齐。生相唯一,即业相。住相有四,即转相、现相、智相、相续相。异相有二,即执取相、计名字相。灭相唯一者,即起业相。下约返流寄位,从粗至细,先觉灭相。

    如凡夫人觉知前念起恶故,能止后念令其不起,虽复名觉,即是不觉故。

    此下。寄位辨始觉也。未入十信已前,广造身口意业而不觉知;今入信已,能知恶业定招苦报,故言觉知。此明觉于灭相义也。以但能止恶,故云虽觉;未觉烦恼,故云不觉。

    如二乘观智,初发意菩萨等,觉于念异,念无异相,以舍粗分别执著相故,名相似觉。

    此三贤菩萨觉异相也。十解:初心名发心住,举初等后。以此菩萨虽留惑故,不证人空,然于人空实得自在,故与二乘同一位论。此中二乘不约人,但约人空,观智与菩萨同,故双举之。起贪瞋等,名粗分别;着违顺境,名执著相。异相梦破,故能舍之;未破住相,故云相似觉。

    如法身菩萨等,觉于念住,念无住相,以离分别粗念相故,名随分觉。

    此地上菩萨觉住相也。初地至九地,同证法身遍满,皆名法身菩萨。觉念住者,以此菩萨于无明念中,次第觉于四种住相,谓初地觉相续相,从二地至七地觉智相,八地觉现相,九地觉转相,此四俱名为住,故云觉于念住。然异前执着,今但约心,故云分别。异彼根本生相,故云粗念相。以觉道未圆,故云随分。

    如菩萨地尽,满足方便,一念相应,觉心初起,心无初相,以远离微细念故,得见心性,心即常住,名究竟觉。

    此觉生相也。十地学穷,故云尽。万行已圆,故云满足。此明行满,即方便道也。一念相应,即无间道。无间道以此为初,故云一念。此则无念之念也。觉心初起者,以根本无明,动彼静心,令起微念,故云初起。知动念本寂,动念都尽,唯一真心,故云心无初相。业识动念,念中最细,名微细念,谓生相也。此相净尽无余,故云远离。今远离虚妄,真性显现,故云见心性也。今生相即尽,无明风止,性海湛然,故云常住。一心平等,始本不异,名究竟觉。

    上约位以明四相。

    下引经以释心源。

    是故修多罗说:若有众生能观无念者,则为向佛智故。

    引证。谓在因地时,虽未离念,能观无念道理。说此能观,为向佛智。佛智无念,此举因望果说也。

    又心起者,无有初相可知,而言知初相者,即谓无念。

    牒上觉心初起之言,非谓觉时知有初相故也。问:既无初相,何故说言知初相耶?故为此答也。觉心之时,知初动念即本来静,故云即无念也。

    是故一切众生不名为觉,以从本来念念相续,未曾离念,故说无始无明。

    以前无念名觉,即显有念不得名觉也。以从下,显不觉所以。即金刚已还,一切众生未离无始无明之念,故不得名觉。无始无明,结成不觉义也。无有染法,始于无明,故云无始。

    若得无念者,则知心相生、住、异、灭,以无念等故。

    若至心源,得于无念,则遍知一切众生,一心动转,四相差别。以无念等者,释成上义。以四相念中,各即无念,故云以无念等也。是故得无念者,遍知四相诸念也。

    而实无有始觉之异,以四相俱时而有,皆无自立,本来平等,同一觉故。

    此明始不异本也。此虽始得无念之觉,然其所觉四相本来无起,待何不觉而有始觉之异?以四下。释成上义也。以彼四相本一净心无有前后,离净心外无别自体,无自体故本来平等同一本觉。然未至此位,随其智力前后而觉,未称法故不得同本。今既四相俱时平等觉知,皆无自体同一本觉,是故则无始觉之异。

    上明始觉义竟。

    下明本觉义,有二。

    初明随缘本觉。

    二、明性净本觉

    且初。

    复次,本觉随染分别生二种相,与彼本觉不相舍离。

    此明本觉中随染义也。此二既在随染门中,故云生也,生已不离不动觉体故。

    云何为二?一者、智净相,二者、不思议业相。

    此标举二相也。一明本觉随染还净之相,二明还净本觉业用之相。此之二相,谓离染缘,则不得成,故云随染。

    初明智净相。

    智净相者,谓依法力熏习,如实修行,满足方便故;破和合识相,灭相续心相,显现法身,智淳净故。

    此明智净相也。真如内熏之力,及所流教法外缘熏力,此在地前,依此熏力,修习资粮,加行善根也。如实者,登地已上,行契真如。满足者,十地行终,此在金刚因位极也。此明因也。由满足方便,能破和合识内生灭之相,显不生灭之性,此根本无明尽故,心无所合,即显本觉义。此明果也。即于此时,能灭染心之中业相等相续之相,不灭相续心体,故令随染本觉之心,遂即还源,成淳净圆智,成于报身始觉义也。然此始觉,无别始起,即是本觉随染作也。今染缘既息,始还同本,故云淳净。淳净智即智德,余皆断德也。

    此义云何?

    此疑问意云:如所说,动彼净心,成于起灭;今既尽生灭,应灭净心。

    以一切心识之相皆是无明,无明之相不离觉性,非可坏非不可坏。

    此答意也。谓业等染心,名诸识相。此等皆是不觉之相,非约心体。转难云:既言识相皆是无明,故说灭者,皆应别有体性,离于真如,此真妄别体难也。答云:如此诸识不觉之相,不离本觉之性,非一非异。以非异故,非可坏;以非一故,非不可坏;以非可坏故,无明即明。涅槃云:明与无明,其性无二。无二之性,即是实性。以非不可坏故,无明可灭,觉性不坏。以惑体即真,全觉之不觉故。

    如大海水因风波动,水相、风相不相舍离,而水非动性;若风止灭,动相则灭,湿性不坏故。如是众生自性清净心,因无明风动,心与无明俱无形相,不相舍离,而心非动性;若无明灭,相续则灭,智性不坏故。

    此以喻释可坏不可坏义也。以湿全动故,无于水相;以动全湿故,无于风相。心法亦尔,真心随熏,全作识浪,故无心相;然彼识浪,本即是真,故无无明相。

    上释智净相。

    下释不思议业相。

    不思议业相者,以依智净相,能作一切胜妙境界。

    此依体总标也。谓与众生作六根境界。故宝性论云:诸佛如来身,如虚空无相,为诸胜智者,作六根境界。示现微妙色,出于妙音声,令嗅佛戒香,与佛妙法味,使觉三昧触,令知深妙法,故名妙境界。

    所谓无量功德之相常无断绝,随众生根自然相应种种而现,得利益故。

    此约用别辨也。无量者,横显。常者,竖显。自然者,无功应机。得益者,利润不虚。报化二身,真如大用,无始无终,相续不绝故。以始本不二故,无始无终,常化众生,是真如之用,故云不思议业也。随众生根者,以本觉与众生心本来无二,但不觉随流,用即不现,妄心厌求,用则于彼心中称根显现,而不作意我现差别,故云随根自然相应,虽不作意,现无不益。

    上明随染本觉已竟。

    下明性净本觉。

    复次,觉体相者,有四种大义,与虚空等,犹如净镜。

    此标性净觉体也。以再标前本觉,故云复次觉相有四种义,一一皆遍法界,故云大。若单举空喻,则不显四义;若单举镜喻,则不显周遍;遂举二喻,互相显发。然此双标而单释者,以空随镜显也。

    云何为四?

    四中,初二体,后二相,故云觉体相也。

    一者、如实空镜,远离一切心镜界相,无法可现,非觉照义故。

    初、显空义也。以真如体中,妄法本无,故云如实空。远离二句,正显空义。无法一句,重辨所空。倒心妄境,元与觉体本不相应。非谓有而不现,但以妄法理无,故无可现。如镜非不能现,但以兔角无,故无可现也。非觉照义者,如镜于兔角,无照烛之功。此约遍计。理无下,约依他说,故能现世间境界。

    二者、因熏习镜。谓如实不空,一切世间境界悉于中现,不出不入,不失不坏,常住一心,以一切法即真实性故。又一切染法所不能染,智体不动,具足无漏,熏众生故。

    二、显不空义也。因有二义:一、能作现法之因,二、能作内熏之因。亦可初是因义,后是熏习义,故云因熏习也。如实不空者,总出因熏习法体,谓有自体及性功德。故下,别释二因。初因云世境悉现者,明一切法离此心外无别体性,犹如镜中能现影也。不出者,明心待熏故变现诸法,非不待熏而自出也。不入者,离心无别能熏故。不从外入不失者,虽复不从内出外入,缘起之法显现。不无不坏者,谓诸法缘集,起无所从,不异真如,故不可坏。如镜中影,非刃能伤,以同镜故。常住一心者,会相同体。一切法即真实性者,释成同体所由。以于心中显现无出入等故,即无体性;无体性故,本来平等,不异真如,故云常住一心。后因云染法不染者,以性净故。虽现染法,非染所污,良由现染,反显净也。以虽现染,不为所染,故云不动。具足无漏者,此本觉中恒沙性德无所少也。又与众生作内熏之因,令厌生死苦,乐求涅槃。故胜鬘经云:由有如来藏,内厌生死苦,乐求涅槃也。

    三者、法出离镜,谓不空法出烦??碍、智碍,离和合相,淳净明故。

    三、明离障出缠义也。谓真如之法,出于二障,离于和合,故云出离。前在缠性净不空如来藏,今明不空出缠离垢法身。如宝性论云:有二净:一、自性净,以同相故;二、离垢净,以胜相故。不空法者,出法体也。染心名烦恼碍,无明名智碍。智碍既出业识等,以心无所合,故云离也。离和合杂相故淳,无惑染故净,出无明故明。

    四者、缘熏习镜,谓依法出离故;遍照众生之心,令修善根,随念示现故。

    四、明外缘义。即彼本觉出障之时,随照物机,示现万化,与彼众生作外缘熏力,故云依法乃至示现故。问:前随染中,智净与此法出离何别?前业用与此缘熏何别?答:前约随染故,还净说为智,即明彼智用,俱就始觉说。此约自性故,离障显法体,即明此法用,俱就法体说。是故前云智,此云法;前云业,此云缘也。然法智体一,始本不二,但今就义开,故不同耳。

    上释生灭门中觉义已竟。

    此下,释不觉义。

    此中有根本不觉,枝末不觉。

    且初。

    所言不觉义者,谓不如实知真如法一故。

    此释根本不觉中,初依觉成迷也。不了如理一味,故如迷正方。

    不觉心起,而有其念。

    业等相念,即邪方也。

    念无自相,不离本觉。

    邪无别体,不离正方。

    犹如迷人,依方故迷,若离于方,则无有迷;众生亦尔,依觉故迷,若离觉性,则无不觉。

    喻合可知。

    以有不觉妄。

    心故能知名义,为说真觉;若离不觉之心,则无真觉自相可说。

    此明依迷显觉也。良以依真之妄,方能显真。随妄之真,还待妄显。既待他有,则自相不成。自相既无,他亦不立。以显染净无有,自相皆不可得也。

    上明根本不觉竟。

    下明枝末不觉,有二。

    初、无明不觉生三细

    二、境界为缘生六粗

    且初。

    复次,依不觉故,生三种相,与彼不觉相应不离。

    此标无明为因,生三细也。相不离体故,末不离本故,依无明起妄心,依妄心起无明故。

    云何为三?一者、无明业相,以依不觉故心动,说名为业;觉即不动,动即有苦,果不离因故。

    此标释无明业相也。以拣本觉随染不思议业相,故曰无明业相。显觉不觉,皆有业相,而真妄不同。此中业有二义:一、动作是业,即此心动是也。不动者,反举释成。既得始觉时,即无动念,是知今动,只是不觉。二、为因是业义,此既招苦,即为因也。始得寂静无念之时,即是涅槃妙乐,故知今动,则有生死苦患。动因苦果,既无别时,故云不离也。此虽动念,而极微细,缘起一相,能所不分,即当黎耶自体分也。无相论云:此识何相何境界?答:相及境界,不可分别,一体无异。当知此约赖耶业相义说也。下约本识见相,二分为一。

    二者、能见相,以依动故能见,不动则无见。

    此标释转相也。以依下,谓依前业识转成能见。不动下,谓若依性净门则无能见也,反显能见必依动义。如是转相虽有能缘,以境界微细故犹未辨之。

    三者、境界相,以依能见故境界妄现,离见则无境界。

    此标释现相也。依前转相,能现境界。离见下,反释。三细属赖耶,六粗属意识。不显末那者,楞伽不说末那。经云:真识、现识、分别事识。现识即三细中现相,分别事识即是下六粗。又六粗智相、相续相,乃粗中之细,七识已含。此中以义不便,故不别说也。古疏辨此有多义,此不繁录。

    上无明为因,生三细。

    下境界为缘,生六粗。

    以有境界缘故,复生六种相。云何为六?

    此标徴也。

    一者、智相,依于境界,心起分别爱与不爱故。

    此释六中起计也。于前现识所现相上,不了自心所现,创起惠数,分别染净,执起定性。

    二者、相续相,依于智故生其苦乐,觉心起念相应不断故。

    此释生受也。谓依前分别,爱境起乐受觉,不爱境起苦受觉,数数起念,相续现前,此明自相续也。又能起惑润业,引持生死,即令他相续也。故下文云住持苦乐等。

    三者、执取相,依于相续缘念境界,住持苦乐,心起着故。

    此释取着也。心起著者,是此执取相也。谓于前苦乐等境,不了虚无,深起取着。故下文云:即此相续识,依诸凡夫执取着,转深计我我所也。

    四者、计名字相,依于妄执分别假名言相故。

    此释计名也。依前颠倒所执相上,更立假名,是分别故。楞伽经云:相名常相随,而生诸妄想。故云依于妄执等。

    上起惑。

    下,造业受报。

    五者、起业相,依于名字,寻名取着,造种种业故。

    此释造业也。谓执相计名,依此粗惑,发动身口,造一切业,即苦因也。

    六者、业系苦相,以依业受果,不自在故。

    此释受报也。业因已成,招果必然,循环诸道,生死长缚。

    当知无明能生一切染法,以一切染法皆是不觉相故。

    此结归也。三细六粗,总摄一切染法,皆因根本无明不了真如而起。问:染法多种,差别不同,如何根本唯一无明?答:染法虽多,皆是无明之差别相,故不异不觉也。

    复次,觉与不觉,有二种相。云何为二?一者、同相,二者、异相。

    此双辨同异也。要明真妄不即不离之旨,故此辨之。

    言同相者,譬如种种瓦器,皆同微尘性相;如是无漏无明种种业幻,皆同真如性相故。

    此辨同相也。染净二法,同以真如为性,真如以此二法为相。瓦器喻染净二法,器以尘为性,尘以器为相。无漏者,本始二觉;无明者,本末二不觉。此二皆有业用显现,而非实有,故云幻以动。真如门作生灭门中,染净二法,更无别体,故云性也。真如亦以此二法为相,净相可知。其染相者,下文云:但以无明而熏习故,即有染相。

    是故修多罗中依于此义,故说一切众生本来常住入于涅槃。菩提之法,非可修相,非可作相,毕竟无得,亦无色相可见。而有见色相者,唯是随染业幻所作,非是智色不空之性,以智相无可见故。

    此释同相义也。此有二义:一、依此同相门,如上本、末;二、不觉本来即真如故,说一切众生自性涅槃,不更灭度。故净名经云:一切众生即涅槃相,不复更灭。二、依此同相门,如上始、本;二、觉即真如故,诸佛菩提非修等也。又前义约不觉即如故,众生旧来入涅槃;次约觉智即真故,诸佛菩提无新得也。疑云:若众生已入涅槃,更无新灭者,即己同诸佛,何故不能显报、化等色身?释云:法性自体本无色相可见,如何更现色等耶?又疑云:若以法性非是色相可见法故不现色者,诸佛何故现报、化等种种色耶?释云:彼见诸佛种种色等者,并是随众生染幻心中变异显现,属后异相门;非是同相门中本觉不空,以恒沙德中亦无此色故也。问:何以得知彼法体中无色相耶?答云:以本觉智非是可见之法故也。

    言异相者,如种种瓦器,各各不同;如是无漏无明,随染幻差别性,染幻差别故。

    此释异相义也。以彼无明迷平等理,是故其性自是差别,故下文云如是无明自性差别故也。诸无漏法顺平等性,直论其性则无差别,但随染法差别相故,说无漏法有差别耳。如下文中对业识等差别染法,故说本觉恒沙性德,又由对治彼染法差别,故成始觉万德差别也。如是染净皆是真如随缘显现,似有而无体,故通名幻也。上所说同异之义,即是真如生灭二门不相离义,约生灭门即同而异,约真如门即异而同,苟得一心二门之旨,即无惑于此。

    已前释生灭心竟。

    下释生灭因缘,有二。

    初明生灭因缘。

    二、重显所依缘体。

    且初。

    复次,生灭因缘者,所谓众生依心、意、意识转故。

    此下释生灭之因缘也。黎耶心体,不守自性,是生灭因;根本无明,熏动心体,是生灭缘。此能生三细之因缘也。又无明住地,诸染根本,是生灭因;外妄境界,动起识浪,是生灭缘。此能生六粗之因缘也。然此两重,但有三法,谓真如唯因,境界局缘;无明则望真为缘,望境为因。诸识生灭,相集而生,故名众生。而无别体,唯依心体,故言依心,即是黎耶自相心也。能依众生,即是心意。意识依心体起,故云转。转者,起也。

    此义云何?

    此徴心作众生义云何?

    以依阿黎耶,识说有无明,

    此释所依心也。黎耶者,是上所说心,即是生灭之因。无明者,于黎耶二义中,此是不觉义,即生灭之缘。欲明依此因缘,意意识转故,故言以依等也。上总中略指其因,故但言依心。此别释中具显因缘,故说依心及无明也。问:上说依觉有不觉,由此不觉力故,动彼心体,令起灭和合,方有黎耶业相等识。何故此中说依黎耶有无明乎?答:此有三释:一、由此黎耶有二种义故,谓由无明动彼真心,成此黎耶。又即此黎耶,还却与彼无明为依,以不相离故。二云、依黎耶有二义,谓觉、不觉。前别就本说,故云依觉有不觉。今就都位论,故云依黎耶有无明也。此即二义中,不觉之义,正在黎耶中,故说依也。三云、此中正意,唯取真心随缘之义。此随缘义,难名目故。或就未起,说依真如有无明;或约成就起已,说依黎耶有无明。

    不觉而起能见、能现、能取境界,起念相续,故说为意。

    此释意转也。所依心体,由无明熏,举体而动,即是业识也。前依黎耶有无明,即依似起迷。今熏净心成黎耶,即依迷起似。此二义,一时说有前后耳。即彼心体转成能见,是转识也。即彼心体复成能现,是现识也。能取现识所现境界,是为智识。前以取境起诸粗念,是相续识。依此五义,次第转成依止。依止此义,而生意识等,故说为意。摄论云:意以能生依止为义。

    此意复有五种名。云何为五?一者、名为业识,谓无明力不觉心动故;

    此下,释五意中业相也。根本无明,即所依缘也。明心不自起,起必由缘,正明起相,释成业义,起动是业义故。

    二者、名为转识,依于动心能见相故。

    此释转识见相也。依前业识之动转,成能见之相。转识有二:若就无明所动转成能见者,在本识中;若其境界所动转成能见者,在事识中。此中转相,约初义也。

    三者、名为现识,所谓能现一切境界。犹如明镜现于色像;现识亦尔,随其五尘对至即现,无有前后,以一切时任运而起,常在前故。

    此释现识当现相也。依前转识之见,起此能现之功,故云现境界。以其心体与无明合,熏习力故,现于种种无边境界故也。非如六七识有时断灭,故云常在前。又为诸法本故,明此识在诸法之先。以是诸法所依故,拣异末那识。

    四者、名为智识,谓分别染净法故。

    此释六粗中智相也。此即事识内细分,谓不了前心所现境,故起染净微细分别,故云智识。

    五者、名为相续识。以念相应不断故,住持过去无量世等善恶之业令不失故,复能成熟现在、未来苦乐等报无差违故,能令现在已经之事忽然而念,未来之事不觉妄虑。

    此释六粗中相续相也。此亦事识中细分,以法执相应,得长相续。此约自体不断,释相续义。从住持下,总辨前五意功能。初住持业果,是前三细功能,属黎耶;后念已未之境,是后二功能,属事识细分。

    是故三界虚伪,唯心所作,离心则无六尘境界。

    此结归一心也。以一心随无明动作五种识故,故说三界唯心转也。此心随熏现似曰虚,隐其虚体诈现实状曰伪。虚伪之状虽有种种,然穷其因缘唯心所作,离彼现识则无境界,反验六尘唯是一心。

    下,释疑广辨。

    此义云何?

    此疑现有尘境,云何唯心?

    以一切法皆从心起,妄念而生,一切分别即分别自心,心不见心,无相可得。

    此释疑也。以一切法皆是此心,随熏而起,更无异体,故说唯心。疑云:何以此心作诸法耶?释云:由妄念熏故,生起诸法。疑云:是法既无,云何分别?释云:一切分别,即分别自心。又云:若如是者,即应见心。故释云:心不见心,反明分别悉皆是妄。又云:如何心不见心?释云:无相可得。斯则能所俱寂,唯一心在。经云:诸幻灭尽,觉心不动。

    当知世间一切境界,皆依众生无明妄心而得住持。

    此结相属心也。无明,根本也。妄心,业识也。以一切境界由此而成,即现识等也。若无明未尽,已还此识住持,境界不息。

    是故一切法如镜中像,无体可得,唯心虚妄,心生则种种法生,心灭则种种法灭故。

    此喻显属心也。法属心者,以无体故。谓此境离心之外无体,又即心故无体。如像离镜之外无形,镜内复无其体。疑云:既无其体,何以宛然显现?释云:此并真心之上虚妄显现,何处有体而可得耶?又问:何以得知心上显现?答云:以心生、法生等故知也。此中以无明力不觉心动,乃至能现一切境界等,故言心生种种法生。此则心随熏动,故云生也。若无明灭,境界随灭,诸识分别皆灭无余,故言心灭则种种法灭。此则心源还净,故云灭也。问:上说生灭过属无明,此辨因缘如何结属心也?答:前以无明动彼静心,令心生灭,故此生灭功在无明。今此因缘和合道理成,辨诸法无性义显,不住义彰,故结和合属于心也。

    上释意转。

    下,释意识转。

    复次,言意识者,即此相续识,依诸凡夫,取着转深。

    此下。释意识转也。此生起识,粗细虽殊,同是一识,更无别体,故即指前第五识也。但前就细分法执分别相应依止义门,则说为意;此中约其能起见爱粗惑相应从前起门,说名为意。识谓意之识,故名意识。今约凡夫,显其粗也。取著者,以无对治,追着妄境,故云深也。

    计我我所,种种妄执,

    此出其惑体,正释取着之相也。非但心外计境为尘,亦复于身计我,于尘计所。妄执者,显计我之相也。或执即蕴,或执离蕴,如是众多,故云种种。

    随事攀缘,分别六尘。

    此明执所依也。但缘于倒境之事,不了正理,故名随事等。

    名为意识,亦名分离识,又复说名分别事识。

    此制立其名也。此论就一意识义分出五识,故说意识分别。六尘分离者,依于六根别,别取六尘故。分别事识者,又能分别去来内外种种事相故。

    此识依见爱烦恼增长义故。

    此明识起所依也。见谓见一切处住地,即见道惑。爱谓欲色有三爱,即修道惑。以此见修二惑,熏于本识,令生此分别事识。上六粗中,执取计名,及起业相并相,从入此意识中。及后六染中,执相应染,亦入此摄。

    上释生灭因缘已竟。

    大乘起信论疏略卷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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